以赛亚书 1:1 默 示: 以 赛 亚 并 没 有 凭 己 意 说 预 言, 他 所 记 录 的 也 不 是 自 己 的 观 点, 乃 是 在 圣 灵 的 感 动 下 得 到 的 神 的
启 示 ( 比 较 彼 后 1:20~21) 。 他 能 够
毫 无 偏 差 地 与 神 相 交, 从 而 得 以 明 白 神 的 救 赎 计 划 中 将 要 成 就 的 事 情。
1:1 以 赛 亚: 此 名 的 意 思 是 “ 耶 和 华 拯 救 ” 。 以
赛 亚 奉 神 的 差 遣, 于 主 前 740 年 开 始 他 的 先 知 事 奉, 也 就 是 乌 西
雅 王 去 世 的 那 一 年 ( 参 6:1) 。 他 的
事 奉 持 续 了 40 年 或 更 长 的 时 间, 很 可 能 于 主 前 680 年 去 世 ( 参 以 赛 亚 书 简 介 中 有 关 作 者 的 更 多 详 细 情
况 ) 。
1:1 论 到 犹
大: 以 赛
亚 是 以 色 列 王 国 分 裂 时 期 的 一 位 先 知 ( 参 王 上 12:20 注;代 下 10:1 注 ) 。
北 国 包 括 10 个 以 色 列 支 派, 又 被 称 为 “ 以 色 列 ” 、 “ 撒 玛 利 亚 ” 或 “ 以 法 莲 ” , 而 南 国
只 是 由 犹 大 和 便 雅 悯 两 个 支 派 组 成, 通 常 被 称 为 “ 犹 大 ” ,
京 城 是 耶 路 撒 冷。 南 北 两 国 都 已 经 转 离 神, 背 弃 了 神 的 律 法, 向 外 邦 人 的 假 神 祈 求 帮 助 他 们 脱 离
仇 敌。 主 前 722 年, 北 国 被 亚 述 所 灭。 以 赛 亚 严 正 警 告 犹 大 民 众,
他 们 同 样 也 将 因 着 自 己 的 罪 和 背 道 而 遭 到 灭 绝 (39:6) 。
1:2
他 们 竟 悖 逆 我: 犹 大 和 以 色 列 都 承 受 了 神 的 圣 约、 律 法、 圣 殿 和 应 许, 但 是 却 活 在 罪 恶 当 中, 藐 视 神 的 圣 约, 不 以
神 为 他 们 得 救 和 蒙 福 的 泉 源。 所 以, 神 必 向 他 们 施 行 审 判 (5~8 节 ) 。
1:3
以 色 列: 这 里 的 “ 以 色 列 ” 指 包 括 犹 大 在
内 的 全 部 12 个 支 派。
1:4
以 色 列 的 圣 者: 这 个 称 呼 神 的 用 语 在 本 书 中 共 出 现 了 26 次, 另 外 5 次 作 者 则 以 “ 圣 者 ” 称
呼 神。 先 知 如 此 称 呼 神 的 部 分 原 因 在 于 他 曾 在 一 个 极 其 可 畏 的 异 象 中 看 到 这 位 圣 洁 的 神 (6 章 ) , 他 不 仅 要 借 此 称 呼 突 出 神 的 圣 洁 属 性, 而 且 要
借 此 强 调 神 子 民 也 必 须 圣 洁, 如 此 才 能 不 断 保 守与 神 的 立 约 关 系。
1:7
你 们 的 地 土 已 经 荒
凉: 神 容
许 外 邦 民 族 将 犹 大 全 地 洗 劫 一 空, 乃 是 为 了 使 犹 大 能 够 真 心 悔 改, 从 罪 的 道 路 上 回 转 ( 代 下 28:5~18) 。 犹 大 民 众 的 罪 使 他 们 失 去 了 神 的 赐 福
和 保 守, 神 的 审 判 已 经 来 临。 最 后, 尼 布 甲 尼 撒 王 率 领 巴 比 伦 大 军 彻 底 毁 灭 了 犹 大 国 ( 主 前 605~586 年 ) 。 任 何
刚 硬 不 悔 改、 不 断 犯 罪 的 人 都 将 遭 到 神 的 审 判 和 毁 灭。
1:9
9~10 所 多 玛、
蛾 摩 拉: 神 彻 底 焚 毁 了 罪 大 恶 极 的 所 多 玛 和 蛾 摩 拉 二 城 ( 创 19:1~25) 。 以 赛 亚 指 出 犹 大 也 极 其 悖 逆 不 忠, 如 同 这 二 城 一 样。
1:11
祭 物, 与 我 何 益 呢: 先 知 以 赛 亚 严 厉 地 谴 责 了 民 众 的 虚 假 和 罪 恶 —— 他 们 一 边 作 恶, 屈
枉 正 直 (16~17 节 ) , 一 边 还 不 断 向
神 供 奉 祭 物 和 祷 告 来 敬 拜 神。 我 们 如 果 不 真 心 委 身 于 神 和 他 圣 洁 的 道 路, 我 们 的 敬 拜 和 赞 美 就
会 在 神 的 眼 中 被 看 为 可 憎 ( 比 较 66:3 ;耶 7:21~26 ;何 6:6 ;摩 5:21~24 ;弥 6:6~8) 。
1:15
我 也 不 听: 罪 使 得 神 无 法 垂 听 我 们 的 祷 告 ( 参 雅 4:3 注;约 一 3:22 注; 参 “ 有 功
效 的 祷 告 ” 一 文 ) 。
1:18
你 们 来! 我 们 彼 此 辩
论: 神 不
愿 意 定 罪 和 灭 绝 他 的 子 民。 只 要 他 们 愿 意 悔 改, 离 弃 罪 恶, 努 力 行 善 并 遵 行 他 的 话 语 (16~19 节 ) , 神 就 会 完 全 饶 恕 和 赦 免 他 们。 任 何 真 心 认 罪
悔 改 并 且 接 受 耶 稣 基 督 的 宝 血 洁 净 的 人 都 能 得 到 神 的 赦 免 ( 路 24:46~47 ; 约 一 1:9) 。 一 切 拒 绝 接 受 神 的 怜 悯, 顽 梗 悖
逆 而 偏 行 己 路 的 人 都 将 灭 亡 (20 节 ) 。
1:25
炼 尽 你 的 渣 滓: 神 定 意 要 除 净 他 子 民 身 上 的 一 切 罪 恶, 复 兴 真 心 悔 改 和 归 向 他 的 余 民 (18~19, 26~27 节 ) 。 神 还 没 有 完 成 他 在 犹 大 的 作 为 ( 比 较 拉 1 章; 5:2, 14~16) ,
因 为 全 人 类 的 救 主 要 从 这 个 蒙 拣 选 的 民 族 中 出 来。 尽 管 神 将 重 建 “ 锡 安 ” (27 节; 即 耶 路 撒 冷 ) ,
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赛亚书第一章
Ⅰ 君王之书(一~三十七)
A 以赛亚工作的舞台背景:作者序(一~五)
我们手中的以赛亚书,第一至五章成为单独的一段,彷佛是以赛亚所收集之预言的「序」。这样分析的理由有四。(1) 第六章明确的日期,与一2至五30未注明日期的神谕形成对比。这些神谕一定与某些事件有关,可是以赛亚认为不需要加以说明。(2) 我们的「第六章」,即先知的蒙召,很适合作本书的第一章,紧接在「作者序」之后(参:耶一4~19;结一1~三27);不过,阿摩司的呼召直到阿摩司书七10~17才说明,可见这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3) 除了二6的说明中提到非利士人之外,本段完全没有提到其它国家,甚至连五25~30那可怕的征服者也未指明是何国;由此可见,这几章所提供的是一般性的真理,要为本书的「主要」内容铺设舞台背景。(4) 第一至五章的结构紧密,信息具渐进性。二1突兀的标题,显示是新的开始;二2~4与四2~6两段相似,构成一个括号(inclusio,参第9页),使其成为单独的一段。如此,一2~31和五1~30就被隔开,成为序言篇中的另外两段。
由此观之,本篇「序」可以摘要如下。首先是标题(一1)。接着,一2~31是对上主的儿女严厉的责备,说他们:悖逆(2节)、败坏(4节)、受责打(5~6节)、遭损坏(7~8节)、宗教不蒙悦纳(10~15节)、彻底堕落(21~23节)。不过,这并不是全部的状况:因为上主还没有丢弃祂的子民(9节),未来也不会丢弃他们(25~28节)。尽管如此,这篇序开头的宣告无异一针见血:「你们不符合当有的样式」。
以赛亚书二2至四6的开始,是一个奇妙的异象,论到锡安当有的样式:它应当是全世界集会的中心,是全球真理与和平之城。但是,当然,在先知的眼中,它并非如此。上主的子民非但没有让世界向自己看齐,反倒效法世界(二6~7),结果必将与世界一起受到神最后的审判(二12~21);而目前,这个国家随时有可能倾覆(三1~7)。不过,这还不是全部的状况,因为耶路撒冷的罪最明显的证据,就是锡安女子的动作和态度(三16~四1),而有一天上主将加以洁净(四4),并引进祂的新创造(四5~6)。不幸的是,指控的声音此处仍然持续:「你们不符合当有的样式」。
以赛亚书五1~30可以区分为寓言(1~7节)、应用(8~12、18~23节)和结果(13~17、24~30节),其中有六个「祸哉」,高声宣明上主的葡萄园所结的苦果(2、4、7节)。上主曾经努力在祂的葡萄园中耕耘,再没有什么还可以作的(4节)。以赛亚用这个令人心悸的真理,作这篇序的退出;他的预言就是依据这个结论而来。请注意,第五章是以诗歌开始(1节),而以黑暗告终(30节),在这两点之间,一点盼望的信息也没有(不像一2~31和二2~四6)。因为,倘若该作的都已经作了,神还能再作什么呢?所以,第五章的主题乃是:「你们不符合当有的样式,因为你们的产业是神全备恩典的作为,而你们却已经将其浪费殆尽。」由第五章看,最后只剩下黑暗。上主的子民即将大祸临头了。
i. 标题(一1)
这里提到的王,参导论:历史与信心。异象……见(希伯来:ḥzôn ... ḥāzâ;和合:默示):这两个字可以指「异象的经验」(二十九7,三十三20),但较常见的意思,是对上主透过特殊启示而给先知的真理,有高度的「领悟」(如:代下三十二32;摩一1;弥一1)。因此,以赛亚文学是「对神启示给以赛亚之真理的领悟」。
ii. 全盘的失败(一2~31)
以赛亚在设置事奉的舞台时,选用了最明显的素材──即使百姓不接受他的诊断,也无法批驳他所陈述的事实!就整个国家而言(2~9节),外国的侵略(7~8节)留下片片荒土,这个「政权独立之国」好像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人。就宗教而言(10~20节),礼仪的虔诚无懈可击──祭物丰富(11节)、圣殿人数众多(12节)、月朔和安息日皆遵守(13~14节)、祷告不缺乏(15节),但这一切却达不到神那里,也无力矫正国家的状况。就社会而言(21~26节),城市生活败坏而危险(21节),领袖腐化又自利(23a~d节),有需要者无人照顾(23ef节)。
以赛亚将当代的情形作这样三部分的分析,好像正站在法庭中;2ab是传唤证人,2c至23节是列出控诉,24至30节是宣告判决。在可见的事实背后,以赛亚辨视出隐藏的原因:对上主的悖逆(2d节)是全国遭难(5节)的原因;个人的罪孽污损了宗教礼仪(15节);社会的败坏是因为弃绝了神所启示公平与公义的标准(21节)。这一切甚至可以与所多玛相比(9~10节),足以招徕神的责罚(5、20、24、28、29~31节),但是──正如以赛亚一贯的表达法──还有一件想不到的事:盼望是肯定的。上主并没有离弃他的百姓(9节);祂的惩治亦是要炼净与复兴(25~26节),而他们所丢弃的公平和公义(21节),在神救赎的工作中将会恢复(27节)。
a. 国家的情形(一2~9)
2a. 以赛亚没有解释为什么呼唤天和地来听。他对被告所讲的话与此相仿(10节),可见受造物是被传唤至法庭,作为地上所发生之事的永久见证(诗五4~6),以确认神的控告完全真实。不过,这也可能只是要肯定召开庭讯者的尊贵地位(参:代上十六31;诗六十九34~35),以及此一场面的庄严可畏。
2b. 然而,受造万物必须注意的原因,更加令人生畏:因为上主已经亲自说话。这一位乃是所有受造物都要听从的;祂的子民必须向祂交帐;而透过独特又奇妙的启示与灵感,先知的话正是上主所说的话。
3. 以色列(我们)的罪完全违反自然。请看野兽直觉的反应!我们悖逆之处乃是心思(认识……留意),而心思正是灵性的焦点(参:诗一一九33~34、104、130;路二十四27、32;罗一29;弗四17~18、20~22)。虽然认识可有引伸的含义,包括个人的亲密关系(创四1;和合:同房)和生活方式(撒上二12),不过这里是指其基本的含义,就是认识真理。
4. 四个名词都是特权:独特的国家(和合:国民)、蒙赎的百姓、「种子」或种类(四十一8用这字指亚伯拉罕的后裔),和儿女(或上主的「众子」)。四个形容词描写出理想的失丧:犯罪的,来自分词「犯罪中」,或未射中神的靶;担着(可能是「重负」,暗示背负他们的上主觉得很沉重;参:四十六3~4;出十九4)罪孽,即「邪恶」的(ʾāwôn),指性格和本性变坏的罪;行恶的,亦即这批被拣选的种类已经变成定意行恶的人;最后,败坏的,「行为败坏」,希伯来文为 šāhat,破坏,毁坏。他们已经离弃……藐视……转背:灵性堕落的基本情形,就是持续拒绝上主。或许更好的译法为,「他们把自己回转成外邦人」,亦即回复到他们没有被救赎之前的情形。以色列的圣者,见导论。他们最高的特权就是认识神圣洁的本性,如今这却成了衡量他们堕落程度的基准点。
5~8. 这几节最重要的,并非究竟它是指历史上那几次的入侵。可能的几次,是主前约七三五年亚兰与以法莲的联军(王下十五37~十六6;代下二十八;参导论:不信的王,及本书七1~2的注释),或是主前七○一年亚述的侵略(三十六至三十七章;代下三十二;参导论:三个危机:信实的上主;书版第21页)。重要的乃是,以赛亚认为历史是神施展道德审判的舞台。敌人的劫掠(7~8节)使全国伤痕累累(5~6节),从头(头顶)到脚(脚掌),由内(全心)到外(头顶……脚掌),无药可救(没有缠裹……滋润);这乃是神的管教,而如果他们继续悖逆,灾祸还会不断。他们的经济尚称小康,政策也很圆滑,可是土地已经荒废(5~7节),内部脆弱(8bc节),外受威胁(8d节)。全国蒙福的关键是公义,亦即行神看为义的事(箴十四34),但在这方面,先知的记录却是惨不忍睹的失败。
9. 然而对上主的子民而言,另外还有一个要素──想不到的盼望。按行为看是一回事,按怜悯看又是另一回事。从应得的报应来说,上主并不需要向所多玛抱歉,而祂向耶路撒冷施审判也不为过!但祂是全能的上主,直译为「万众之雅巍」(the LORD of [who is] hosts;和合:万军之耶和华),复数表示,在祂里面拥有一切的可能性与能力,祂本身也就是一切的可能性与能力。那位行审判的上主(2节),也是永施保守的主(9节)。由于上主的爱,我们没有消灭;因为祂的怜悯,我们不至断绝(哀三22)。以赛亚就此完美的退出了本段。
b. 宗教的情形(一10~20)
接着,以赛亚便转向这个国家宗教的光景。把这个题目放在国家的命运(2~9节)和社会状况(21~23节)之间,意义重大。每个国家问题的核心,都在于百姓和神之间的关系。此关系若未拨正,别处便不可能上轨道。宗教决定了一切。
但是,这些百姓似乎非常看重宗教:他们花时间守月朔、安息日等规矩(13节);祭物和献礼亦所费不赀(11节)。他们为神作了这么多,难道不会质疑为何神似乎没有为他们作什么?而问题正出在这里:他们的宗教是「我们为神作」,而不是「我们当怎样进入祂所赐的恩典中」。
这几节曾经成为辩论的焦点。有人说,上主在11节否定了献祭的意义,在12节否定了这些是祂所命定的,在13节下令终止这一切。根据这个看法,以赛亚的呼召是:「只要道德,无需宗教」,维持与神同行的守则即可,不必恪遵典礼仪式。30但这种观点是否为正确的解释,十分可疑。难道以赛亚的革命意味强到会否定自己成长传统(他视此传统源于摩西)的地步?要作这样的结论,需要更多的证据,不能单因此处简短的一段话「这样说」,就贸然定论!何况,假如这一段是否定圣殿礼仪,就等于也否定安息日(13节)和祈祷(15节)!其实,以赛亚是要我们回想,在摩西的系统里,救赎的恩典(出六6~7,十二13)、律法的恩赐(出二十),和宗教仪式的规定(出二十五~利二十七)乃是一个整体,三者依序而来。律法的赐下,是要让已经蒙羔羊之血救赎的人知道,他们的救赎主(出二十2)希望他们怎样生活。献祭是为了要弥补顺服的不完全(参:约壹一7)。可是以赛亚环顾四围,看见百姓多讲究仪式,却有亏道德。他们对德性的漠视,与所多玛不相上下(10节);他们的供物是虚浮的(13节;直译:空无的礼物),因为上主不能容忍恶行与拘泥的礼仪并存。他们祷告时举起的手,沾染了杀人的血(15节)。以赛亚正如所有的先知一样,工作的范围完全在摩西启示的框架内,他在本段内的指控是:上主透过摩西所结合在一起的,就是恩典的途径(献祭)和顺服的生活,当代人却把它们拆散了。礼仪若徒具行动,却失去对救赎心存感恩、在顺服中发挥功效的本意,就毫无意义,是上主所憎恶的(13节)。
10. 以赛亚和所有的先知一样,认定自己是上主的出口,是神话语的管道。训诲的意思是「教导」,灌输真理。当然,其中会有权威性的指示、命令和禁令;但是上主的训诲,最重要的乃是像慈爱的父亲对爱儿所给予的指导(参:箴四1~2)。若不是因为神的怜悯,他们早就应当像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受到审判(9节),因为他们的行径与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败坏;但神却怜悯了他们。
11. 仪式主义者误以为,一切都靠行礼如仪,所以作得愈多愈好。说是连续时态,「不断地说」,再三反复,要我们记牢。除了诗篇十二6之外,只有以赛亚(一18,三十三10,四十1、25,四十一21,六十六9)用这个动词形式来指神说的话。对上主而言,仪式算不得什么(11ab节)、不能增添什么(11cd节),也一无所成(11ef节)。不喜悦:五十三10用同一样动词(「是上主的旨意」),讲到祂所悦纳的那有效祭物。
12. 来朝见我(或「与我相聚」)也可以译为「见我的面」,看我们将希伯来经文的子音加上什么元音而定。这两个观念放在一起,表达出真敬拜的实质和奇妙(例参:出二十三15、17)。践踏:空有仪式的宗教,只是踩在石板地上吵闹的脚步声。
13~15. 这里继续斥责。成为重担(14节;和合:担当):亦即仪式本身并非重担,因为这原来是上主所吩咐的。让祂不耐烦的,不是他们对神圣典礼的运用,而是对它的误用。甚至连祷告也是如此(15节),因为我们可以「主日祈祷(pray),却整周欺凌(prey)邻舍」。遮眼不看:与悦纳和祝福时用脸光照(民六25;诗四6)刚好反向。祷告不蒙垂听的原因,是有罪未能悔改(手……满了血)。神不单眼睛不看,耳朵也封住,不听这种祷告:直译,「我根本不听」。
16~20. 可是,要回到神面前仍然有路:他们可以采取行动(16~17节,共九项吩咐)、可以经历应许(18节)、可以得着祝福(19节),但也可以失去一切(20节)。16至17节的九项吩咐,可以分成三项一组。第一组,「你们要按照神所规定的洁净仪式,在祂面前洁净自己」,这将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直译:你们行为的恶)。这里提供的洁净,在神面前有功效。接下来的三项,是调整个人生活的吩咐;止住,坚决弃绝罪;学习,培养新的思想;寻求,设立不同的目标。公平(mišpaṯ,来自√šāp̄aṯ),「凭权威/司法判定何为正确」,是常用的字,表达上主所定为正的一切、神对祂百姓行为的旨意;这里正是此意(参四十二1、3~4)。第三组的三项吩咐,呼吁进行社会改革:鼓励受欺压的,所译的是改过的希伯来经文,31直译为「改变/修正欺压者」。社会的变革,必须同时处理加害者(欺压者)和受苦者──孤儿……寡妇。
在16节,上主呼吁祂的子民要实行祂的洁净谕令。在18节,他应许这样作必定有效。朱红是罪的颜色(参15节)。辩论(希伯来:√yāḵah,有时用来指庭上的辩论,如,二4):上主传祂的子民到祂的法庭,在那里,他们当然只能显为有罪。但同时,在那里他们才能听到赦免的话,因为神已指定了祭物,替他们而死。上主的赦免,正如祂所有的作为,完全符合祂的公平。请参阅四十九24~26的注释。雪……羊毛:两者自然都是白色,无需加染。因此,所应许的不单是洁净以往,更是圣洁的新性情。32
顺服是很严肃的事(19~20节)。它是「恩典的途径」,带出美物。他们必须「甘心顺服」(既甘心又听从),不只是徒具外表而已。16至18节的吩咐背后,是神严格的约束:顺服乃是神子民的头号美德,而不顺服则是他们最大的灾难。刀剑:历史上的武力乃是神所支配的,为要施行祂公平的责罚,参十5~15的注释。亲口……:非常强调的说法,将以赛亚的话等同于神亲口之言。
c. 社会的情形和其后果(一21~31)
从文学的角度看,这几节包含三个成分。(1) 21至26节自成一首诗,以忠信的城之思想为括号。开始的字,可叹(ʾêḵê,参:哀一1),和整个「韵律」,使它成为正式的哀歌。这首诗陈明了以赛亚所面对的社会状况(21~23节)、神以审判来回应(24节)和复兴(25~26节)。(2)
27~28节指出选择:悔改或灭亡。最后,(3)
29至31节扩大悔改之民的思想(27节),以及他们为过往的行为和苦果深感羞愧,又扩大(31节)对不悔改者的审判(28节):自满之人是自寻毁灭。如此,这原来各有特色的三段文字放在一起,便结合成一个新模式:21至23节继续自2至9节和10至20节所开始的探索,刻划出社会的情形;24至26节眺望未来──审判或盼望的舞台;而27至28节和29至31节,则是对这两种远景的反思。
21. 的城……妓女:以赛亚只在这里和二十三15~18用到不贞洁的比喻。作为上主的妻子,却不忠信,是失败的根本,其它种种堕落,都循此而每下愈况。以赛亚首先提到道德理想──公平、公义──的破坏。公义根源于神的圣洁(五16),是以完善的原则将圣洁表达出来,而公平则是以完美的规定将公义表达出来。其次,他注意到伦理关系的破坏:凶手。一旦不再向上主委身,违背了律法的「第一条」(奸淫),必然接着会违反第二条(杀人)。灵里若不立稳,社会价值观就不能建立,也无法维持。
22~23. 图喻(22节)之后便是讲述实情(23节)。银子变为渣滓,乃是全然衰退;而酒一旦搀了水,所有的成分都被稀释了。换言之,罪一旦败坏了性情,没有一部分能免受污染。从官长可以透视社会:就神来说,他们居心悖逆(参2节),与盗贼为伍,破坏祂的律法;他们滥用职权以图私利,收受贿赂和赃私,毫不关心别人。
24. 官长是如此,但那位真正的主宰──主……全能的……大能者──的想法又如何呢?祂是主(希伯来:hāʾaāḏôn),满有能力,全能的上主(参9节),是祂子民的绝对主宰,以色列的大能者(ʾaḇîr
yiśrāʾēl,四十九26,六十16也相同;参:创四十九24;诗一三二2、5)。可怕的是,这巨大的能力现在矛头指向了公平的报应。上主子民的罪触犯了神性,刺伤了祂,祂必须宣泄(和合:雪恨)。此处将让神伤心的人描写为我的对头……我的敌人,由此看来,「神恨恶罪,却爱罪人」的口头禅需要修正。罪令神与罪人对立,也召来神的报应。动词报仇(nāqam)在以赛亚书只出现这一次,但是请参名词的用法(如:三十五4,四十七3,六十一2)。
25. 这节持续神亲自报复罪人的思想,因为手是行动的代表,如15节,十13。反(「转过来」)手是敌对动作的图喻(如:诗八十一14),但奇妙的是,在此要作的事却是炼净(25bc节)与复兴(26节)。神的惩罚和复兴是结合在一起的。祂诚然在发怒时以怜悯为念(哈三2)。因此,以赛亚所传盼望的信息,与他的思想模式密切相关:(1)
这一首诗(21~26节,见上文)原是讲到罪与报应(21~25a节),却不知不觉转为炼净与复兴(25b~26节);而
(2) 威胁的动作(反手)则变成了怜悯的工作。炼尽:「一如用清洁剂洁除」,彷佛是说,「你们有你们的洁净法,我也有我的办法」。渣滓:如22节。上主不单要除去人生活中的杂质,也要涤清人的本性。
26. 起初……起先,最早使耶路撒冷成为联合王国之京城的,乃是大卫(撒下五6~9),而如今以赛亚瞻望大卫的回来,和应许的实现(参:撒下七;诗八十九)。他在此悄悄引入的主题,以后在全书中愈来愈重要。公义(英:righteousness)……忠信:在圣洁的原则与实践上「符合神的要求」(英:right
with God),并向祂忠信,一如忠贞的妻子,参21节。
27. 神会怎样炼尽(25节)和复还(26节)呢?(1)
在客观方面,祂要进行救赎(pāḏê)之工:得蒙救赎,「付出赎价」(参:出十三13;利二十七27);而
(2) 在主观方面,人必须有悔改的行动(归正的人)。因此,以赛亚坚称,上主的怜悯符合道德的要求,能达到公平和公义,因为祂付出了赎价,满足了祂律法的要求,而且蒙赎的人也必须在道德上归正,回到神面前。
28. 不过,拒绝悔改的人受到公平的待遇,必会败亡。希伯来文很简洁:「继续悖逆和犯罪的则被粉碎──一气呵成!」败亡之人是因为他们不肯臣服(悖逆)、未达理想(犯罪),并拒绝(离弃)神。
29. 希伯来文以「因为」开始本节,显明离弃神的指控是正确的(28节)。外表上他们遵守条例敬拜神(10~15节),但是他们的所思(所喜爱的)所愿(选择),却跟随当日各种敬拜自然和繁殖之神只的民间宗教(橡树……园子),参二十七9,五十七3~6,六十六17。以赛亚绝不相信所有宗教都同样是好的!真正的宗教必彰显出美好的德行(10~20节),并有稳固的根基(即启示),不单是出于人的喜好(29节;参:摩四5),而且能与生命之源衔接,不会随地土枯萎(30节)。
30. 常绿植物是不朽生命的象征,因此成为当地自然宗教的焦点,因为土地、牲畜,和人口的繁盛,对农业社会非常重要。就今日而言,这等于健全的经济和全国总产量的成长。人类很自然会去选择这些作神只。可是以大地为中心的宗教,会随地土而枯干,也受制于地上不稳定的资源(无水)。
31. 有权势的:指靠自己所选的神明、自以为大有能力的人;工作:他们所作的偶像,和为设置宗教中心而栽植的园子。自满加上人造的偶像,是很危险的结合,如同麻瓤和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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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
以赛亚书第一章
1:1
本节以极精简之笔综述全书写作的时代、作者和主旨,格式与《阿摩司书》、《何西阿书》相似,但没有提到北国的君王。这当然是因为北国的前途已定,注定灭亡,提亦无益,且以赛亚的侍奉主要在南国。
“默示”:包括异象和启示。6章记有以赛亚所见的异象,书中他处所记均为启示或神要他宣讲的各种信息。
“亚摩斯”不是先知阿摩司(在原文为同一字,《和合本》译名音同但用字异),其生平不详。犹太传统认为他是犹大国王亚玛谢的兄弟(王下14:1-2),以赛亚因此为王族之后;但此点殊乏确切证据。也许因为以赛亚与耶城政界人士稔熟,又洞悉决策内情,遂有此推测。以赛亚所以重要是因为他所传的信息。他的身世的隐藏不露反令读者更着重神藉他所说的话语。
本节所记犹大四王,其作王时期始自主前792,终于686,以赛亚侍奉活跃时期应在亚哈斯与希西家时代。因先知在乌西雅王驾崩那年始见异象蒙召;而依历史所载,约坦在乌西雅死后作王只有短短数年。
1:2 本节开始宣告神对百姓的责备,要天地一同来作证。他们本是神立约的民,现在成了悖逆、败坏的儿女(看申30:19)。
1:3 牛、驴都有认识主人的天性。以色列的百姓却违背被造物的本性,既不承认造他们的主,也不明白这样做罪无可赦。“槽”:牲畜饲食的器具。
1:4-9
百姓犯罪受神刑罚可从耶路撒冷以外的城乡大半被劫被毁,荒凉一片,只剩耶城孤立无援看出。这几节所说的当指历代异邦的侵掠,先有亚兰、以东和非利士(代下28:5-18),后有亚述王西拿基立在主前701年进军犹大国,掳掠肆虐。在此役中只有耶路撒冷一城得神拯救(王下18:13-16),因希西家称臣纳贡得以苟延残喘。到主前605至586年间,更受到巴比伦帝国的攻击,终于走上国破家亡之途。
1:9
“余种”:即“余民”。就是指在以色列中存留的敬畏神的人。《罗马书》9:29引用这话来指犹太基督徒。“所多玛、蛾摩拉”因犯罪,全城受罚倾毁净尽(创19章),至今一无所存。在先知书中,常用这两个城作为犯罪者的鉴戒。
1:11 神所喜悦的是人远离罪恶,遵守祂的命令。靠仪式和献祭而无顺服的心,决得不到神的祝福。
1:14 “月朔”指每逢月之初一举行的祭祀等仪式(看民28:11-15)。“宣召的大会”包括逾越节、住棚节、五旬节等一年一度的大节期(看利23章)。
1:15 以色列人的宗教外表和他们的实际行为不相符。他们一方面热心于祷告,一方面又杀害人命。
1:16-17
比较《雅各书》1:27。真实的敬虔不是单单严守宗教上的仪式规条(1:10-15),而是要表现出怜悯慈爱。朝见神单在外表上把手上的血洗净是不够的,必须有整个生命的改变。先知告诫当政者秉公平治理,照顾无依无靠的人。
1:18-20
先知促民作选择,一方面是无尽的恩典,无论罪多重,即令象“朱红”、“丹颜”那样深,染上了永远褪不掉,神都能洗净,变成如雪如羊毛般洁白。犯罪的人只要肯回头、悔改,仍可成为神的子民,重享幸福生活(“必吃地上的美物”)。否则,只有为外敌,例如亚述大军,所吞噬(“必被刀剑吞灭”)。
呼吁神的子民内心归向神,是先知们一贯的信息(29:13;撒上15:22)。本章的责备是根据《申命记》28-29章的原则,如果神的子民顺从神,便享大福;如不顺从,便要受责打。
1:21-28
“忠信之城”指耶路撒冷,《七十士译本》在“忠信之城”后加有“锡安”二字,在此代表整个犹大国。犹大本应忠于神,现在敬拜偶像的外邦神,成了灵性上人尽可夫的妓女。耶城原与公平、公义不可分,现在却容纳凶手居住。本来象纯银、美酒的锡安城,如今已一文不值,淡而无味。为官的贪污到极点,社会已无公道与怜悯。只有把他们去除(25节),耶城才能恢复昔日光荣(26节)。先知似已预见到犹太人被掳后的回归。
1:29-31
先知清楚指出,一切拜偶像的必受刑罚。拜偶像的人喜欢献祭和宣淫的地方(“橡树”和“园子”),本希望生命兴旺,谁知偶像无力照顾自己,枯干萎谢,拜的人亦随之灭亡。自恃无恐的恶人好象易燃的“麻瓤”(麻屑,亦作“火绒”),他们作的恶事有如火星,二者一触即燃,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