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第五十章
赛 50:1-2> 以色列人埋怨神离弃他们,我是否有过同样的抱怨?
50:1-2 神应许说要为以色列争战,但以色列将自己卖给了罪。以色列这是自讨苦吃。“我的臂膀岂是缩短?”意思是“我岂无拯救之力吗?”以色列的百姓忘记了神,相信其他国家会帮助他们。神并没有弃绝以色列,而是以色列弃绝了神。
赛 50:10-11> 照我路的光来自何处?
以赛亚书第五十章
新景象(五十 1 ~ 11 )
以赛亚在这章中所描写的仆人,更像我们的主耶稣。第 6 节是马可福音十五 19 的写照。仆人一直在受苦当中,先知指出祂的忍耐与温柔(四十二 1 ~ 3 );却被拒绝(四十九 4 ~ 7 );这里祂受反对及逼害。
第 4 节展示一帧图画,提醒我们必须先得 神的话才可传讲。而透过圣经及仆人的经历,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事情。
① 新的关系──神:这是第 5 节的信息,这信息与耶稣学习顺服成为对比(参来五 8 )。正如受苦不会自动得福气,但有机会学习对苦难作出一种正确的回应,从最痛苦的时刻中得 益处。
② 新的关系──世界:第 6 节是主用的方法,也应成为我们的榜样(参彼前二 21 ~ 23 )。建立新关系的途径是接纳而非报复,更应建立整全的基督徒生命,强于建立单争取权利的社会。
③ 更新的灵── 7 ~ 9 节展示一种不畏代价,完全照神旨意的气节,惟有绝对信靠神的人才会有此表现。
思想 什么使我得 更新的灵,去建立新的关系? ──《新旧约辅读》
以赛亚书 以赛亚书 第五十章 注释
1-3 耶和华守约
以色列民埋怨神毁约,让他们被掳异地,神反结以色列 毁约的证据
何在,表明他们遭遇被掳是因犯罪及不听先知训诲的缘故,神本来大
可以改变大自然及拯救 子民脱离危难。
1
「母亲」:特指色以列民族,或指犯罪背约的人(参2); 这
与听众(犹太人)其实同为一体。本节以婚姻关系喻神与锡安
之约,并以修辞式的问句,表明神并无与锡安完全脱离关系(
付休书),或将她的子民断然交给外邦处置(卖给债主)。神
若真的付了休书、卖了子民,便不能与锡安挽回约的关系(参
串1),也无权将以色列民赎回(参出21:7; 王下4:1; 尼5:5)。
事实上,以色列表面上的「被休」、「被卖」及是为罪受审判
的缘故,且是暂时的;神并没有毁约。
2
「我来的时候」、「我呼唤的时候」:尤指以赛亚先知被神差
遗传讲神的话。
3
「诸天以黑暗为衣服」:指日蚀、月蚀之类,或指一场猛烈的
风沙所引起的现象。
「以麻布为遮盖」:麻布为黑色的丧服,整句意思大概与上句
同。
4-9 仆人传道受苦
这是第三首仆人之歌,参 49:1-6。
由於这仆人传道受苦的经历与先知本人的经历相似,许多学者认为这
仆人就是以赛亚。不过,这仆人更可能是上文仆人之歌里的那一位。
4-5
仆人履行先知之职是忠於神的话 ── 首先被神的话教导,然後用神
的话去教导、安慰百姓。
4 「主 ......
赐我受教者的舌头」:仆人从神那里得到智慧,能
将神的话有效地传讲。
6
打背是给恶徒的刑罚;拔人家胡须是极尽羞辱的举动,因中东
一带人士以蓄胡须为自由与尊严的象徵。仆人对这些侮辱不独
不逃避,更勇敢地面对。
7-9
仆人深信神会判他得直,所以他心志坚定、忍受苦难。
8
「称我为义的」:指施行审判、断定人是否正义的神。
「与我一同站立」:指在审判台前与仆人一同接受裁决。
9 「像衣服 ......
所咬」:诬告仆人的终必被灭绝。
10-11 勉励与警告
笃信神、听从先知教导的以色列民,虽然因自己同胞的罪遭遇被掳厄
运,宛如行在黑暗中,却可以倚赖他们的神;而心里刚硬、不听先知
教导的以色列民,虽安排自己的脚步,如在黑暗中自己点火以照亮路
讲道材料
以赛亚书第五十章
不要害怕,亚伯拉罕的子孙(五十 1-11 )
在第五十章中,对话的次序被倒转过来: 首先 是以‘耶和华如此说’( 1-3 节)为引言的救恩神谕, 其次 是先知代表他受苦百姓所作的回应( 4-11 节)。此种颇为个人化或自传式的诗歌乃是称为‘仆人之歌’的第三首,与四十二章一至四节连带一起来讨论(另参五十二 13 )。
本神谕这次是向锡安的儿女发出,而不是像前章向锡安自己发出,因此引进另外两个意象。 首先 ,上帝是锡安的丈夫,但祂却从没有离弃锡安,从没有制定任何可以生效的‘休书’(申廿四 1-4 ;可十 2-4 );分离只是暂时的。 其次 ,上帝从没有将他们卖为奴隶,像一些不顾一切的债主一样。人衰落的最后一步,就是要将自己的儿女卖掉,来偿还债项(王下四 1 ;尼五 1-5 )。但上帝没有欠债,没有借贷的需要,没有债主。所以此两个使上帝与其子民关系破裂的无可挽回的过程均没有发生。他们的受苦只是暂时的,并且进一步而言,这是上帝计划中深思熟虑的部分,为他们的‘罪孽’与‘过犯’( 1 节)惩罚他们,管教他们。这是证明祂对他们的关心,正如一位父亲有时需要用各种方法管教他的儿子(申八 5 )。
第二节斥责那些不信者缺乏信心:当祂‘像大能者临到’(例四十 9-10 ),有谁能不认识祂?当祂的呼召临到他们时(例四十 3-5 ),有谁能不回应?然后是另一系列辉煌意象的进程,一个叠于另一个之上,从对上帝拯救能力的普通描写(‘我的膀臂岂是缩短?’,五十 2 ),到有关出埃及故事的恩惠细节,例如当红海分开时在干地上的死鱼(出十四 22-29 ,七 21 ),还有最终迫使法老让上帝的百姓离开(出十 21 ,十九 16 ,廿 21 )的漫天黑暗( 3 节)。‘救赎’( 2 节)在四十三章三节译为‘赎价’。我们亦应记 在古代神话中,‘海’与‘江河’被拟人化为怪兽,它们当众被耶和华击败了,在诗篇(例八十九 9-10 ,九十三)与一些以赛亚书的经文(例廿七 1 ,四十四 27 ,五十一 9-10 )中,都予以歌颂。接 的诗篇是以一种信靠诗的体裁写成,由哀歌进至信靠,正如诗篇十一篇,耶利米书十一章十八至二十节与十七章七至十三节。本段是作为对上文(四十九 14- 五十 3 )的注释而出现于此,从上帝而来的言语,解答了锡安的疑虑与恐惧。先知现在告诉我们,他蒙召为百姓所做的是:‘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 4 节)。这不是易于扮演的角色:他在不信与顽梗的听众手中受尽痛苦与侮辱( 6 节)。但他却没有自其职责中退缩( 5 节),他坚信其信息的真理与上帝可以帮助的能力( 7-9 节)。此熟悉的主题可追溯至以赛亚在第六章的异象,亦与摩西、以利亚、耶利米与其他普遍先知的故事相似(参四十九 1-6 与五十二 13- 五十三 12 注释 ── 受苦的仆人 )。这里的语言可能受巴比伦的礼仪影响,君王要在仪式中受鞭打与羞辱,他的胡子被拔掉,衣服被撕裂,然后才凯旋地被拥戴为王(亚三 1-5 可能是另一个对此的圣经解释)。但本诗的上下文在此却排除了任何属君王的关连:反而取了一位先知在敌对的世界中,孤单地挣扎求存和保持其整全性的过程。
本文亦包含了对先知意识的罕有瞥见:先知以赛亚正如以西结一样,“每早晨”(结十二 8 )‘受教’于耶和华( 4 节),被提醒(启示?)与宣告是祂的门徒。即是说,上帝已经‘开通(其)耳朵’,使他获得只有像以赛亚与保罗(林后十二 4 )等上帝的仆人才有的额外敏锐的听觉:‘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能说的。’
第五至六节,这种无辜者的抗辩是这类诗歌中惯用的部分;可见于其他例子中,如耶利米书十一章十九节与二十章七至十节。
第七至九节,借用了法庭的术语来表达先知坚信上帝是在他那一方的。像‘称我为义’、‘争论’、‘作对’与‘定 …… 有罪’等,均使人回想起较早篇章中的审讯情景(例四十一 21-24 ;四十三 8-13 ),但在此的被告乃是孤单的先知,上帝则为他的辩护人。两个明喻优美地表达了被诬告者与其对头之间的对比:他像坚石般坚固(五十 7 ),他们却如一块被虫咬破的旧衣服般不牢靠( 9 节)。
第十至十一节亦引用了相似的对比,对照那些聆听先知声音的,与那些为此而发怒的。前者以典型以赛亚式的用语(例九 2 ,卅 15 ),被形容为即使在黑暗与困难时刻中,仍然充满信心与愿意倚靠;后者因 拒绝先知并密谋消灭他,结果只是造成自我毁灭,正如四十九章廿六节的压迫者。蓄意的不顺服与自高自大,亦是具有自我毁灭性质的。用另一篇信靠诗的话说(诗五十七 6 ):
他们为我的脚设下网罗,压制我的心,
他们在我面前挖了坑,自己反掉在其中。
本章作结的经文,是基督徒所引用描写地狱的旧约经文之一,六十六章廿四节为另一例,正如德训篇(息辣, Sirach ,思高本)七章十九节:
因为不虔敬人的罪罚,就是烈火与虫子。
本诗以苦毒与报复作结束,正如第四十九章、五十一章与诗篇一三七篇的结尾部分,这些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不一定是可原谅的。这同时是在极端受苦中的反应,亦是在世界中面对罪恶实际的评语。 ── 《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以赛亚书
叁.从日後被掳的角度看安慰的预言(四○~六六)
如果前面三十九章对应旧约的各卷书; 那麽接下来二十七章充满弥赛亚耶稣影儿的,必定对照新约的各书卷了。
在以赛亚书第四十至六十六章这部分里,先知以赛亚前瞻犹大从被掳巴比伦而归回,并将来基督第二次降临时整个民族得到挽回。
二.弥赛亚和祂被以色列弃绝(四九~五七)
2. 弥赛亚为真门徒(五○)
五○ 1 ~ 3 在与以色列的真情对话中,耶和华提醒他们,祂休掉他们,不是出於一时轻率的念头(尽管祂真的休了他们,耶三 8 );祂也不是因欠下外邦人的债,而把他们交给迦勒底人。真正的原因是他们的罪孽和过犯。国中无人接待祂,也没有人回答祂的呼唤。他们以为祂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吗? 不是祂使红海和约但河干涸吗?祂不是在悲伤中使诸天以黑暗为衣服吗?
五○ 4 ~ 9 接着弥赛亚说话。旧约时拒绝耶和华的国民,在新约时拒绝耶稣。祂以真门徒的身分来到,神教导祂说合宜的言语。每个早晨,祂打开耳朵领受祂父亲的教训。祂乐意遵行神的旨意,即使要上十字架也不推辞。祂没有退後,反而甘愿(或任由)受苦受辱。祂深信神必为祂辩护, 祂硬着脸面好象坚石,定意往耶路撒冷去。祂借着复活,辩明一切。祂向仇敌撒但发出挑战,可否前来定祂有罪。(我们也可以发出同样的挑战,罗八 31 ~ 39 。)祂所有的敌人,都必象被虫咬的衣服一样渐渐变旧。
五○ 10 最後两节经文描述两类人。第一类是倚靠耶和华行事的人,他们坦诚自己需要引导。神给这类人的建议是,倚靠耶和华的名,仗赖他们的神;这样,他们就必充满亮光。
以赛亚书 50:4
4~11 主 耶 和 华 赐
我: 这 里,
作 者 把 有 关 弥 赛 亚 的 性 情 和 受 苦 的 预 言 信 息 与 自 己 个 人 的 经 历 和 对 民 众 的 劝 勉 交 织 在 一 起。
50:4 言 语 扶 助
疲 乏 的 人: 弥 赛 亚 将 安 慰 软 弱 愁 苦 的 人 ( 比 较 42:3 ;
太 11:28) 。 他 自 己 也 要 “ 每 早 晨 ” 与 父 神 亲 密 交 融 ( 比 较 可 1:35) 。
50:6
我 任 他 打: 为
了 成 就 救 赎 全 人 类 的 大 工, 弥 赛 亚 将 要 承 受 巨 大 的 痛 苦 和 羞 辱, ( 比
较 太 27:26, 30 ;可 14:65 ; 15:16~20 ;
约 19:1) 。
50:7
我 硬 着 脸 面 好 像 坚
石: 基 督
知 道 他 的 受 苦 和 受 死 将 使 所 有 信 靠 他 的 人 得 救, 所 以 “ 他 就 定 意
向 耶 路 撒 冷 去 ” ( 路 9:51) 。
50:10
10~11 敬 畏 耶 和
华: 先 知
以 赛 亚 呼 吁 那 些 信 靠 神 的 人, 即 使 在 全 民 背 道 的 黑 暗 时 期 仍 要 坚 定 地 忠 于 神。 那 些 行 在 自 己 所
点 亮 的 火 光 中 的 人 “ 必 躺 在 悲 惨 之 中 ” ,
以赛亚书
注释
五十 10-11 歌的结语
这两节仍抓紧刚说过有关信心的话,作为有关读者们生死的转折点。
第 10 节对神效忠显然也同时是向仆人效忠,祂的话同样有约束力,祂的信心是一个典范(参 7-9 节)。这是祂的身分的一个指示:祂是一个真人,也是门徒的主。
第 11 节这节或是形容逼害人的(参 6 节及诗一一八 12 ),更可能是形容跟第 10 节相反的自满的人。末句可能是泛指罪恶带来痛苦的结果,也可能是预指新有关死后的刑罚的教导。
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赛亚书第五十章
救赎的应许(五十1~3)
1. 以赛亚继续追究四十九24~25所提合法性的问题。他提出两幅图画:离婚与奴隶制。根据申命记二十四1~4,离婚包含了一系列事件,使恢撤消来的婚姻成为不可能的事。这里缺少休书,显示整个过程根本还没有开始。至于奴隶,在付不出欠款时,债主便可以将负债者的儿女当作自己的奴隶,这是合法的(出二十一7;王下四1以下;尼五1~5),在这种情况下,债主拥有一切权利,负债者毫无权利。这两个例子都牵涉到法律问题。但是,这些情况是否适用?离婚是指控失败的一方爱情不专;奴隶制是指控该有主权之人软弱无能,该有资源之处缺乏供应。然而,眼前的真相却截然不同,因为这一切乃是罪孽(ʿawōn,1f节)、内心的忤逆(六7),和过犯(pešaʿ,1g节,即「刻意背叛」)的当得报应。卖,参:士师记二14,三8,四2,十7。
2~3. 为何无人……?既然锡安的废弃不能用离婚或奴隶制来解释,就不能视之为不可逆转的决裂,或合法的拦阻;因此没有理由可以自怜绝望。如果神定意要呼召他们归回自己,祂可以这样作;祂是被得罪的对象,不是他们!既然如此,为什么没有回应?这里的字口气非常强──「连一个人都没有……完全没有一人」──与仆人单独回应的声音(4节)成了生动的对比。膀臂……缩短乃是「手……短」(直译)。五十九1出现「短手」的概念(见:民十一23),因为「手」是用来指(经济)资源(利五7,力量不够=「手不能构到」;十二8,十四21)。动词救赎包括「付出代价」(一27,三十五10)以获自由。所以,这里是愤愤不平地在问,难道神的现款不足,不能买回祂的妻子(何三2)、赎回祂的奴隶,或为他们的罪孽付出当付的代价──简言之:难道神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吗?第二个问题为,祂是否有能力来拯救(直译:救出;即,从掳人者的手下救出),对这个问题的答复,则是指向创造的证据(2e~3节;参:摩四13,五8~9,九5~6)。神的能力超过受造万物,显示祂想作什么、祂应许了什么、祂提出什么威胁,无一不可办到。祂尤其能施行戏剧化的改变,无论在地上(2ef节;诗一○六9)、在动物界中(2gh节;出七17~18),或在空中(3节;出十21~23)。以赛亚所用来展示神能力的例子,也可显示神拯救的干预作为,祂会为自己的百姓在仇敌身上显出能力来。而不向这样一位神作出反应,实在毫无借口。
顺服的以色列:回应的仆人(五十4~9) (这一段的说明,可进一步参五十三7~9的注释)。神愤慨的抗议(2~3节),被一个新的声音打断。这里有一位与第2节「完全没有一人」反向,他实实在在听见了,而且作出了回应(5节)。发言者是用第一人称,但是并没有说明自己是谁,直到「尾声」(10~11节)我们才知道,前面所听见的声音是仆人在说话。四十九7的提示常不为人注意,其实由此可以看出,仆人是位受苦之人(「被藐视、被厌弃」),而且这里描述了他被压制、极痛苦的感受,又追溯这事的原因──因他定意顺服神。此处四次提及全权上主(雅巍,那位拥有绝对能力的拯救之神),都是强调语法(4、5、7、9节),并将整个见证分为几部分。
4. 由于全权上主的赐予,他得到受教者的舌头,(直译)「曾经/现在正在受教者的舌头」:简言之,即「门徒的舌」。同一个字(limmûdîm)在八16译为「门徒」。由于他受到神的教诲,要如何说、说什么,因此他的言语事奉便十分有功效:知道怎样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译为扶助(√ʿûṯ)的动词,别处都未出现过。对它含义的建议,包括「倾向于=安慰」、「回应(需要)」;修改的建议,包括「牧养」和「照顾」,但最早的建议仍有可能,即将此动词与名词 ʿēṯ(「合宜的时刻、时节」)相关,因此意为「恰恰合宜」、「话说得合宜」。121这就强调出仆人「先知」的角色,而这亦是整个段落的主要特色(四十二2,四十九2,五十三9)。疲乏:在生活的要求之下「昏倒」。在4cd节,话语从所说的转到所听的。其中的转接没有说明,但却显而易见:惟有听见话语的人,才能与人分享。他的见证包括:经验(祂提醒)、时间(早晨)、定期(每早晨)、目标(我的耳朵去听,直译「听见」),和性情(像一个,直译「那些」,就是受教者,或「像门徒」)。是神采取主动,叫醒祂的仆人,每早晨与祂相交;神的话是中心;目标是将真理通过耳朵传到心里──这正是作门徒的基本要义:「晨更」并不是为那独特的神仆特别预备的,而是所有门徒的标准课程。
5~6. 在每早晨的门徒训练中,仆人学到神的旨意。在这样的一次课程中,神开通我的耳朵(直译为单数)。下面的没有违背暗示这是有关顺服的事,他在这事上没有违背。退后:直译「向后溜走」,回避的动作。换言之,他领受到的启示对他有所要求,而人的自然倾向是「退缩」。所以,他已经展现出自己的决心,第7节这点又重复出现,因此我们可以将下一个动词译为「决定性的完成式」:当神的旨意启示出来,「我定意要给出我的背……不藏起来……」。此处警告,未来必有艰难,而他勇敢面对,定意接受,坚心熬过:鞭打(背)、凌虐(腮颊)、无耻的羞辱(辱我吐我;见:太二十七26~30;可十五15~20;约十九1~3)。
7~8. 全权上主曾装备、教导(4节),并呼召仆人因顺服而忍受苦难(5~6节),如今同一位神要陪伴他、帮助他。仆人对神帮助的体认(7a节)刚强了他,使他相信自己能作到(7b节),因此他决心进行这项任务(7c节),并充满信心(7d节):义乃在他这一方,神必会为他辩护(8节)。抱愧……蒙羞(7节):这两个动词是同义字,意思为,既已将手放在这一个犁上,就决不会出现委身不实的情形。硬着脸面:参,路加福音九51,「定意」(直译:脸定了方向);九53,「面向」(直译:祂的脸向)。称我为义的:在四十五21和四十九24~25,这个字强调律法的约束力必须持守。因此,这里仆人与逼迫者之间的冲突,是用法庭景象来描述。无论神呼召他要去作的事是什么(5节)、无论那必须经历如此的痛苦(6节)、需要如此重大决心(7节)的事是什么,它必须满足所有律法的要求。相近(8节)在用法上与 gōʾēl(救赎者,至近的亲属)平行(利二十一2~3,二十五25;民二十七11;得二20,三12)。控告我(和合:与我争论):仆人在被告席上,但是他相信,无论什么控告(8b节)、无论是谁提出(8d节),都不会成立(太二十七3~4、19、24;可十五3;路二十三4、10、14~15、41;约八46,十九6)。
9. 法庭的景象持续,但是重点改变了:仆人不但对判决很有把握(8节),也对敌人的败亡满有把握(9节)。既然神在他这一边,谁能敌挡他呢?──这不是基于宠幸,也不是基于能力的超越,而是因为所要加给他的罪名一项也不成立。定罪的意思是「证明我有罪」。内在(渐渐旧了)和外在(蛀虫所咬)的因素会让指控他的人转瞬消亡。
仆人的榜样与决定(五十10~11) 前两首仆人之歌(四十二5~9,四十九7~13)的「尾声」肯定了仆人的任务;这一首及最后一首(五十四1~五十五13)的「尾声」,是呼召人要对仆人作出回应。这几节共同的概念为光(10d、11c节)。其中有两种人:一种(10节)没有亮光,但听从神仆人之话,以倚靠和信赖来面对黑暗。还有一些人(11节)则试图用他们自己作的火来征服黑暗。第一群人的遭遇没有说明;第二群人则遭到神敌对的反应(11e节),而躺在悲惨之中(11f节)。那位完美无瑕、所有指控皆无法成立的仆人(8节),以自己作为我们的榜样(10节);那些拒绝他道路(11节)之人,和指控他之人(9节)的命运相同。他既然顺服(5节)、信靠并倚赖(7、9节),凡是以他为榜样的人,都当照着去行。
10~11. 敬畏上主和听从祂仆人是平行语。敬畏神之道,便是顺服仆人。黑暗……没有亮光:对他而言,顺服之路(5~6节)带来了黑暗之路。他既是榜样,他的经验也成了标准。倚靠:「靠着」。凡是选择在面对人生黑暗时,倚靠自己办法的人(11节),不单没有其它资源可用(行在自己的火焰里),而且,他们既拒绝了那可信可赖之路,就会招来神的反对。神的手与他们作对。悲惨(maʿaṣēḇâ)只出现在这里,但是它的动词√ʿāṣēḇ(如六十三10)保证其含义为忧伤、痛苦和不快──甚至指「痛苦之地」,尤其指受神咒诅的罪之痛苦(创三13~14,五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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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
以赛亚书第五十章
50:1 这两个问题隐含的答案是以色列是神所爱的妻子,神从来没有休弃她,也从来没有把她卖给人。以色列民被掳,是由于自己的罪孽。
50:2 这句话意即以色列人被掳,非因神的手无力救助。“膀臂”代表力量。
50:6 对以色列人来说,胡子是男人的荣耀,给人拔去胡子,是一种羞辱。
50:11 这里的“点…火把”是比喻,说明那些敌对神的人怎样攻击迫害先知,但也落在自己所设的圈套中,自害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