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第 12 章
可 12:1-12> 神用了以色列民,今天也可能会使用你,你准备好了没有?
12:1-12 神栽培以色列人,要藉他们把救恩带给世人。宗教领袖不但叫自己民族起不了应有的作用,反想杀害实行神计划的人。妒忌心和占有欲,使他们漠视神叫他们照顾人的需要、把人带到祂面前的使命。
可 12:1-12> 耶稣说这个比喻有何用意?
12:1-12 这个比喻中,栽种葡萄园的人是神,葡萄园是以色列人,园户是宗教领袖,仆人是信靠神的先知和祭司,儿子就是耶稣,别人指外邦人。耶稣说这故事,揭露了宗教领袖要杀祂的阴谋,并警告他们,神必惩治他们的罪。
可 12:10-11> 耶稣如何成为你生命的房角石?
12:10-11 耶稣说自己是匠人所弃的石头,虽然被犹太人拒绝,却会成为教会的房角石(参徒 4:11-12 )。房角石是建筑物的基础,用来确定建筑物其他石头都平整;同样,耶稣的生命和教诲就是教会的基础。
可 12:13> 平常水火不相容的两派人,竟走在一起,你道是为何?
12:13 法利赛派是一个关注礼仪洁净的宗教团体,希律党则是一个赞成希律与罗马妥协的犹太政治组织。这两党派平时水火不容,这时却共同陷害耶稣。
法利赛人因耶稣揭露了他们的伪善而讨厌祂。希律党人则认为耶稣威胁着他们:耶稣一旦在犹太引起更大的动荡,罗马政府接到骚乱的报告后,就会废黜希律的儿子亚基老,再也不准希律的后代继位,改由罗马巡抚来统治犹太;拥戴希律的他们就会失去政治权力了。
可 12:14> 这问题好难回答呀!
12:14 当时,无论谁逃税均要受重罚。交税表示向罗马政府屈服,而税款被用来支持压迫同胞,维持异教庙宇的运作和罗马上流社会的奢华生活,所以犹太人极讨厌向罗马政府纳税。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想用缴税的难题来陷害耶稣,因为无论耶稣答“是”或“否”,都会使他陷入困境:答“是”,就表示祂支持罗马政府,必惹起群众的反感;答“否”,则可被指控谋反,背叛罗马,这样必被罗马处死。
可 12:15> 12:15 一个银钱是当时一个工人一天的薪水。
可 12:17> “神的物当归给神”──是哪些……
12:17 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以为这个陷阱天衣无缝,一定能置耶稣于死地,不过耶稣极具智慧的答案,又一次揭露他们的私心和恶毒的动机。耶稣说印有皇帝肖像的银币应该给皇帝,但我们具有神形像的生命就应该属于神。你是否把所有属于神的东西给神呢?你具有神的形像,把生命交给神吧!
可 12:18-23> 耶稣面对着一重又一重的挑战……
12:18-23 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用缴税的问题陷害耶稣失败后,撒都该人接着上来。他们曾用复活的问题令法利赛人无言以对,他们以为必定可以用这个问题难倒耶稣。撒都该人相信只有摩西五经是圣经。五经中没有直接提到死人复活,所以他们不相信死人会复活,也不相信人死后还有生命。耶稣将要指出摩西所写的经卷也包含了永生的概念( 12:26 )。
可 12:19> 这样,他们的关系挺复杂了……
12:19 按照旧约律法,男人若没有儿子就死了,他的兄弟要娶他的遗孀,生孩子照顾她,也好为死者传宗接代。那兄弟的第一个男孩被算为死者的儿子(参申 25:5-6 )。
可 12:24> 我常担心将来的景况,若可预先知道就好了……
12:24 人复活后的生命是我们不能明白或想像的(参赛 64:4 ;林前 2:9 ),我们不必因而产生恐惧。在新的国度里,我们将与祂在一起,所以我们要专注于目前与耶稣的关系,而非猜想将来神国度的情形。让我们现在学习去爱和信任基督,也就不会害怕将必发生的事了。
可 12:25-27> 看来复活后的生活跟今世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差别……
12:25-27 耶稣并不是说人在将临的国度中不认自己的配偶,祂只表示神国的新秩序并非今生的延续。在神国中,肉体和自然的规律都不再适用。
这儿,耶稣并非想要为天国里的婚姻定案,而是拒绝回答撒都该人的质问,以免跌入他们的陷阱中。耶稣回避无子立后之妇人的问题,而给他们对复活肯定的答案。
12:26-27 撒都该人所问的并非婚姻的问题,而是复活的问题。他们只相信摩西五经,耶稣就引用出埃及记 3 章 6 节来证实死后有生命。法利赛人与他们辩论这个问题时,忽略了这节经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死了许久后,神还提到他们,就如他们仍然在世一样。神与所有人立的约,在人死后仍然生效。
可 12:28> “诫命中哪条是第一要紧的呢?”
12:28 当时,犹太人已积累了 613 条规条。有些宗教领袖尝试把这些规条定出主次,有些则认为每一条都同样重要,分级别、等次是十分危险的。这位文士的问题可能会挑起派别间的争论,不过耶稣的答案把神所有的诫命概括起来。
可 12:29-31> 简单的诫命,简单的行动,你会如何行出来?
12:29-31 神的诫命不累赘,可以简化为两大原则:爱神、爱人。旧约也记载了这两个命令(参利 19:18 ;申 6:5 )。当你全心全意地爱神,又关心其他人好像关心自己一样,你就达到神设立十诫和律法的原意的要求了。耶稣以这两个原则总结了神所有的诫命。让这两个原则来引导你的思想、决定和行动。当你感到没有目标和方向时,想想什么行动最能表现你对神对人的爱。
可 12:32-34> 你对神的道,是止于领会还是能够实践出来?
12:32-34 神律法的精髓是:真正的顺服是发自内心的。旧约经常强调这点,这个文士也已领会到了。旧约所有的命令都指向基督,这文士下一步就要建立对耶稣的信心,然而,这也是最难的一步。
可 12:35-37> 大卫竟称自己的子孙为主?──
12:35-37 大卫看弥赛亚是他的子孙,也看祂是他的主(参诗 110:1 )。宗教领袖不明白弥赛亚不仅是大卫的子孙,是一个人,更是以人的样式出现的神。
可 12:38-40> 我也曾像文士那样,以事主侍人为名,以图利肥己为实?
12:38-40 耶稣再次揭露这些宗教领袖的不良动机。律法教师没有薪酬,只靠虔敬的犹太人款待。有些律法教师就利用这个习俗来剥削人和欺骗穷人,诈取他们的财物,又占富人的便宜。他们想透过敬虔的举动来攫取地位与尊崇。
可 12:38-40> 努力做好,是为了人的赞美?
12:38-40 耶稣告诫门徒不要试图为给人留下好印象而活。这些文士并不爱神,只是宗教伪善者。真正跟从基督的人不会卖弄灵性。如果读经、祈祷或行教会仪式是为了引人注意、得人尊敬,我们便是骗子。让行为与信仰一致,即使没有人注意,也要为基督而活。
可 12:40> 文士没有履行神给他们的责任而要受更重的刑罚,我还可以独善其身吗?
12:40 这些文士所受的刑罚会特别重。因为他们身为教师,负有建立百姓对神的信心的重任,却把琐碎的规条强加在百姓的身上。他们本要引导人归向真理,但贪婪的私心驱使他们欺压、误导百姓。
可 12:41> 圣殿里的奉献箱──
12:41 圣殿中有几个奉献箱。有的是收取犹太男丁的圣殿税,有的是收集自由奉献。这些奉献箱可能是放在妇女院内。
可 12:41-44> “我奉献,我奉献,因为我爱耶稣”──你奉献是例行公事,还是出于爱?
12:41-44 虽然这个穷寡妇奉献得最少,但是在耶稣眼中,她所献的比任何人都多。奉献的价值并不在乎奉献的数量,而是在乎奉献的心态。勉强去奉献,或是为了名声去奉献,奉献便失去其意义了。要紧记不管礼物是多么微不足道,只要是出于感谢和慷慨之心的奉献,神都悦纳。──《灵修版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收取果子(十二 1 ~ 12 )
透过主所说凶恶园户的比喻中,我们不妨省察一下:
1. 我们蒙了神不少的恩惠,祂把丰富的恩赐和才干交给我们,我们如何善用主的恩典?
2. 到了时候,祂便要收取果子,我们的回应和态度又会如何?
3. 神对付歉收者的态度是严厉的,凡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参约十五 2 )。我们能不警惕吗?
4. 信徒在圣灵的感动下接受耶稣为救主,我们应当倚靠圣灵的能力引领人归主。我们不但靠圣灵得生命,更应靠圣灵而行事,在生活上结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参加五 22 ~ 23 )。
5. 当时的祭司长、文士及犹太人能看出主所说的比喻是针对他们的( 12 ),于是他们离开祂走了。今天当我们读经的时候,是否能体会主的心意?我们面对圣灵的提醒及圣经的忠告,是否采取昔日他们的态度,一走了之,还是我们愿意悔改?
祈祷 主啊,对的儿女有一定的要求,助我能呈献上所要的。
正确的态度(十二 13 ~ 27 )
.该撒是罗马帝皇的称号,亦代表了当时的政府。基督徒在世上应有正确的生活态度,不但是蒙恩得救而成为神国的子民,亦同样是世上的一分子,故每个基督徒都应当对国家、政府尽上应尽的本分。纳税是义务,也是国家法律的要求,所以我们当尽此国家公民之责。至于如何使税款有效地运用?基督徒可以透过选举和监察的权利达致目的。然而我们对神的责任,更超乎地上公民的责任,我们把财物归给神,并不单单是责任或义务,而是感恩的行动,把从神而来的献给祂。
.神不是死人的神( 27 ):人在肉身之中可以决定接受救主与否,死人不能作此决定。当趁还有生命气息的时候,记念造你的神。人生在世不外数十寒暑,转瞬而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基督徒对物质当有正确的态度。在地上的亲情不论苦与乐,都是有限的,人在永生中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25 )。这一个层面的提升,使我们更得满足、更能超脱而不属世,因为我们会更加努力学习效法主的完全。
祈祷 求主使我对更认识,生命更有长进。
全人爱主(十二 28 ~ 34 )
基督教的信仰并不是一些仪文的奉行、教条的遵守、节日的纪念、宗教的仪式或心灵的寄托,而是一建立在神人之间生命的关系上的宗教。神爱人,而在祂对人的要求和吩咐中,最要紧的就是爱( 30 ~ 31 ):
1. 尽心的爱:神要人爱祂,并不单是在物质的行动或在思想上,而是发自内心那真心的感受,除非我们被基督的大爱所激励,否则我们难以全心爱主。
2. 尽意的爱:在我们爱主的事情上,虽然神的爱是我们不能完全了解的,但神给我们智慧、思想,祂的爱是我们能明白的(参弗三 18 ~ 19 ),所以我们若真的爱主也不是盲目的。
3. 尽力的爱:全爱除了要有真心和理智外,尚需要有行动。我们应当透过日常生活的表现、与人相处等来表达我们的爱,正如基督舍己表明神的爱(参罗五 8 )一样。基督徒对主的爱不单发自口中,更应活现在行为上,特别是从接纳人的程度上,可以看得见我们有否全然爱主。
祈祷 主啊,使我能明白的爱,感化我以全人来爱。
注意事项(十二 35 ~ 44 )
爱主的人在他们的思想上,必须多思念属神的事(参西三 2 )。耶稣在这段经文中给人带来富思想性的问题( 37 ),虽然我们未能全知,但更多的追求可使我们能有更多对主的认识,所以我们当竭力追求认识主(参何六 3 )。
爱主的人必须要在生活上多加注意,以致能避免只流于宗教上的仪式化,而忽略实意的爱主( 38 ~ 39 )。许多时候,仪文上的习惯会造成心灵上的麻木,甚至忽视敬虔的实意,而作出虚假的敬拜和外在行为的表现( 40 )。神要这样的人受到更重的刑罚。
爱主的人有真的奉献,有余的奉献和把养生的全然奉献,其差异不但是数目的分别,而是内心和态度上的不同,所以经文中记载主在“看”( 41 ),他要看人怎样奉献,因为他是监察人内心的主。在主的眼中,穷寡妇比众人投的更多( 43 ),有余的拿出来和将养生的投上,可以体会到人爱主的心有何等大的差异。奉献须发自内心,必须甘心乐意,不要勉强,因为乐意而甘心的奉献才蒙神悦纳。
祈祷 主啊,指示我,让我看到自己爱的心到什么景况,让我能爱更深。──《新旧约辅读》
马可福音 第12章 注释
12:1-12 凶恶园户的比喻
当日约但河上游流域和不少加利利高地均为外邦人所拥有,他们将田
地租与佃户耕种,收定量的农产物作租金。耶稣套用犹太人所熟悉的
葡萄园比喻 (赛5:1-7), 配合当时的环境,指出以色列历来的背信
和悖逆、对先知(仆人)和耶稣(爱子)的逼害,与终要遭受的审判。
10 「匠人 ...... 希奇」:引自诗118:22;
见太21:42注; 路20:17-18注。
12:13-17 纳税给该撒的问题
13 「希律党」:见可3:6注。
「要就 ...... 害他」:见路20:20。
14 「纳税给该撒」:见路20:22注。
15 「试探我」:对有强烈民族主义和优越感的犹太人而言,向罗
马政府纳税是件羞辱的事;耶稣若赞成纳税,便会引起群众不
满;但若反对,又会被认为是反政府分子,让希律党人得着把
柄,向罗马政府告发。
16 「像 ...... 号」:见路20:24注。
17 「该撒 ...... 给神」:见太22:21注。
12:18-27 复活的问题
18 「撒都该 ...... 的事」:见路20:37注。
19 「人若 ...... 立後」:出自申25:5。
23-27 撒都该人企图用个难题来否定复活,但耶稣指出他们的两点错
误:
1 神曾对摩西说过, 是已故列祖的神,换句话说, 与
他们仍保持密切关系(27),可见肉身的死亡并无结束
他们的生命(参路16:19-31, 23:43; 腓1:23),而且在他
们生前保护指引他们的神绝不会半途而废,必定会用大
能使他们复活过来,得着永远的福乐(24)。
2 人复活後的生活方式将与人间大有分别(25)。
12:28-34 最大诫命的问题
28 犹太人心目中的诫命共有六百一十三条,难怪这位经学家发出
这个问题。
29-30 「以色 ...... 主你的神」:引自申6:4-5。
31 「要爱人如己」:引自利19:18。
12:35-37 大卫子孙的问题
35 「基督是大卫的子孙」:见太1:1注。
36 「主对 ...... 脚凳」:引自诗110:1。
「主」:指耶和华神。
「我主」指神膏立的君主,另见太22:45注。
12:38-40 耶稣谴责文士炫耀自我、
剥削、虚伪
38 「长衣」:绅士阶层的标志。
40 「侵吞 ...... 家产」:文士多来自贫穷家庭,而他们的工作是没
有薪酬的,生活主要靠人接济。犹太人喜欢款待他们,因为这
是敬虔的举动。
耶稣在这里是指责文士滥用权利,剥削寡妇的家财。
12:41-44 寡妇的奉献
41 「银库」:圣殿妇女院的墙上设有十多个收奉献的容器。
42 「小钱」:是当时最小的犹太铜币。
「大钱」:价值最低的罗马铜币。
思想问题(第12章)
1 「葡萄园」的比喻引起祭司及文士们强烈的反应(参12),甚至
要计划捉拿耶稣。
当我们的软弱藉着神话语的光照及弟兄姊妹的提醒被揭露时,我
们会作出什麽反应呢?
2 试从耶稣就纳税给该撒一事所说出的原则(参17),思想有关信
徒对社会的责任。
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你有尽公民的义务吗?
3 撒都该人所问有关复活的问题出了什麽错(参24)?
我们在这信仰上所面对的困扰,会不会是因为犯了同一毛病呢?
4 从耶稣的答覆,思想复活的意义。参林前15:37-38。
5 从27节看来,信徒终要复活的确据是什麽?
你深信「复活」的真理吗?
这信念对你现今的生活有何意义?
6 一位明白两大诫命的文士为什麽只是「离神国不远」?
怎样才能进入神的国呢?
7 耶稣指出文士们对「基督为大卫子孙」的意思认识得不完全。
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教会应如何帮助信徒对真理有全面的认识呢?
8 根据耶稣的分析,文士和那穷寡妇的行为有何不同?
何为真正的敬虔呢?
9 你怎样做一个「把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的基督徒呢?
(参罗12章)试列举实例。
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拒绝和报应(十二 1-12 )
我们以前说过,研究一个比喻并不能以解释一个寓言的方法去处理,其意义不能按每一细节去探求。耶稣原本的比喻是叫人听,立刻作出反应,明白了这个立即产生出来的意思便够了,而不是希望人把它小心细读的。可是现在这个比喻便有些例外,因为它的形式是介乎比喻与寓言之间。我们并不是说它的每一细节都有它的内蕴意义,但它的内容是可以分析对照的。这点完全由于耶稣的说话,充满 图画色彩的,这当然是犹太人的思想富有想像力。在说话中,表现出活生生的景象。
葡萄园的主人是上帝;葡萄园 便是以色列民。整幅图画都是犹太人所熟识的。在旧约中,这些背境通常被引用作比喻的。其中最显明的一段,便是以赛亚书五章一至七节,而这个比喻可能直接从这段旧约圣经,借题发挥的。这个葡萄园设有各样的装备;四周有围墙保护免受强盗侵占和野猪窜入。另外有酒池和榨压葡萄的大桶,工人用脚践踏桶中葡萄,使汁液流进池中。还有一个塔,供作储酒和园工住宿之用,在丰收时,可以用这个塔当作了望台,用来防盗贼; 园户 代表以色列历代以来的 统治者 ;主人所差来的 仆人 代表 先知 。上帝的仆人或奴仆是一个普通的名称。以前摩西、大 也曾接受过这个名称(书十四 7 ;撒下三 18 ),而在先知书中也有多次引述这个名称(摩三 7 ;耶七 25 ;亚一 6 );此外, 儿子 就是 耶稣自己 。当时的犹太人,虽然会带 冲动的态度去听这个比喻,但在心底里,却清楚知道这个比喻的细节的,因为每一幅图画都自己所熟识的。
这个故事亦可能是当时巴勒斯坦常会发生的事,当时的劳工不大安定,而许多园主人也许离开了家乡而不知所踪,有时葡萄园主人本身是个犹太人,但却欢喜离乡背井,寻求生活较舒适的地方定居;若主人是个罗马人的话,他把葡萄园视作一种投资生意;根据律法,当葡萄种子落种后五年,园主人便可以前来收租(利十九 23-25 ),缴租的方式可以包括指定出产的百分比,或者是互相协定的金钱数目,所以这个故事可能是一个真正发生的事情,亦未可料。
这个比喻充满 许多真理教训,我们现在只能取其简略之点,扼要申述出来。
首先它告诉我们关于上帝的事。
(一)上帝是十分 慷慨 的。整个葡萄园的装备都是十分齐全,使园户容易工作和图利;同样上帝给予人类的生活和所居住的世界也是这样的慷慨。
(二)上帝对我们是十分 信任 的。园主人离开了园地,让园户们自己去管理一切。我们自己日常的生活也是一样,有自由拣选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有一个人曾经这样说过:‘上帝最神奇的一件事,就是准许我们替自己做任何事。’
(三)上帝是十分 忍耐 的。主人所给的不是一次或两次的机会,而是多次机会,让园户缴纳租金。他们虽然不配接受这样宽容忍耐的条件,但上帝仍然一样厚待他们。
(四)上帝最后必然建立祂的公义和得到胜利的。尽管人类从上帝的忍耐得 便宜,到了最后人类必须面对公义和审判,上帝对人类的叛逆和不服从,可以忍受多时,但到了最后,上帝必定施行公义与判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关于耶稣的几件事。
(一)耶稣 不是一个仆人而是一个儿子 ,先知们是上帝的仆人,他们接二连三而来,都被杀害,但耶稣是上帝的儿子,祂来的时候,带 最后决定性的话。这个比喻是存心用来向 犹太人的宗教领袖挑战的,因为它把耶稣的身份清楚地指出来,就是上帝的弥赛亚。
(二)耶稣 自知必须杀身成仁 。所以十字架的阴影不是突然而来的。祂知道自己所拣选的路途是什么,除此别无其他的方法了。耶稣具有大无畏精神,既然知道了这是一条艰险的道路,但仍然稳步不移,踏上征途。
(三)耶稣 对最后胜利是稳具信心的 \cs8 。祂知道受到别人的苦待和杀害,但祂明白这个并不是祂的终站;在被人拒绝之后,荣耀便接踵而来。
这个比喻也告诉我们关于人的几件事。
(一)园户之所以想杀害园主儿子的理由,是以为他们这样做,便可以取得葡萄园的所有权。他们心想那位主人必定住在遥远的地方而很难亲身来理论是非;或者已经老早不在人间,不可能和他们算账。人类往往以为自己可以和上帝作对而可以获得逃脱。但是上帝是活 的,人以为自己有自由而上帝是极其宽容忍耐的,但在最后的一刻审判的上帝必然降临的。
(二)倘若人拒绝了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便会由别人承受。整个比喻的中心点,就是萌芽 一粒将来出现的种子──当犹太人拒绝了他们的权利和责任时,外邦人便承继过来。
这个比喻在结束之前,引述了旧约的两节经文,对教会来说,这是十分有价值的。诗篇一百一十八篇廿二和廿三节所载的关于匠人所弃的石头,虽然被人遗弃了,竟然可以再担当一个重要的角式,成为一间建筑物的‘角石’──把房的两个方向连接起来的基石,也是最重要的一块石了。这段经文给予早期教会作者一个十分深刻的印象,在新约中也有多处引述(徒四 11 ;彼前二 4 , 7 ;罗九 32 , 33 ;弗二 20 )。原本在诗篇里,这块石头是指以色列人而说的。世界各大强国以为他们才是建立整个世界的工程师,而以色列人又怎能染指,与他们共争一席位呢?但在诗人看来,并不是这样,以色列族并不是不重要和不受人尊敬,而是照 上帝全盘计划来看,他们必定会变成世界最大的强国。基督徒体验 到诗人的梦想,藉 耶稣的死和复活,完全应验了。
该撒和上帝(十二 13-17 )
在这个巧妙的问题背后,还有一段辛酸的历史的。大希律曾以罗马的藩王身份统治整个巴勒斯坦。他对罗马效忠,而罗马政府亦乐意让他自由处理行政事务。当他在公元后四年逝世,当时他把统治的领域分为三部分。希律安提帕治理加利利和比利亚,希律腓力则治理东北方的特拉可尼,以土利亚和亚比利尼;南方的犹大境和撒玛利亚则由亚基老去统活。
安提帕与腓力很快便熟习治理政务,而且也善用精明的手法笼络人民;但亚基老则一无是处,结果一败涂地。罗马政府于是在公元后六年,直接治理犹大和撒玛利亚,所以南方的巴勒斯坦犹太人情绪极其不安,他们直接受罗马人派来的巡抚管辖,成为罗马的一个省份而不再享有以前半自由的藩属地位了。
罗马的省份可以分为两种。那些平安无事而不须调派军队镇压的,则由罗马议员或民官去治理;那些经常出事而须调派军队镇压的,则由罗马皇帝直接指派巡抚管辖。现在的南方犹大境便是属于后者的一种,故此他们必须直接向罗马皇帝缴税。
当居里扭( Cyrenius )作巡抚时,他首项行政措施,便是作全地人口统计,目的在乎计算公平的税制和改善行政策略。普通人当然接受这些政务措施,但有一位戈兰人犹大( Judas the Gaulonite )立即起来反抗,他大声疾呼说:‘缴税比奴隶制度更坏。’,随后便煽动犹太人起来造反,高呼上帝才是他们的领袖的口号。罗马人则照 一贯镇压的作风迅速把他们剿灭了,但是遗留下来的一句话:‘不向罗马人缴税。’则仍然存在民间,而成为爱国激进份子乐于宣扬的口头禅了。
直接税制有三种。
(一)地税则包括土产谷物十份一,酒和果品的出产五份一。人民可以用部分的物品和部份的金钱缴税。
(二)入息税约个人的收入百份一。
(三)人头税则指定男丁由十四岁至六十五岁,妇女则由十二岁至六十五岁。所缴的税金约为一天所赚的工钱,约三个半便士,缴纳此税纯粹表示个人生存的一种义务职责。
现在的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用一个十分乖巧的手法来考验耶稣,他们开始时带 谄媚的语调,企图减除耶稣对他们的疑忌,并希望耶稣不会为了声誉不答他们的问题。
根据这个问题所涉及的事情,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所提出来的问题是十分狡猾的。他们以为这次耶稣必定跌落他们的陷阱了。倘若耶稣说他们应该纳税给罗马,则祂的声望便一落千丈,人们便视祂为卖国贼,和一个十分懦弱的人了。倘若祂说不应该纳税的话,他们立刻可以向罗马政府报告,以反动者的身份捉拿祂了。他们发出这个问题后,以为这次必定十拿九稳,把耶稣钉住了。
耶稣向他们说:‘拿一个银币给我看。’,我们顺便一提,当时耶稣连一个银币也没有携在身边。祂问他们银币上刻 些什么。在这个银币上面当然是刻上当时罗马皇帝提比留的像。所有罗马皇帝都称为‘该撒’。围像的旁边,所写的字便是:‘提比留该撒,神圣奥古斯都,奥古斯都的儿子’,在银子的反面写上‘罗马国最高的祭司’, "Pontifex Maximus" 等字样。
我们若想更清楚清白这件事的底细,就须了解古时发行币制的三项大原则。
(一)币制代表权力。每当某人征服一国,或叛变成功时,首先便发行印有自己的像的钱币,代表他掌管整个国家的最高权力,也就是皇位的继承人了。
(二)当他的钱币有效时,则表示他的皇权通行无阻,故此一个国王的权限,往往以他的钱币通行的地域广阔而决定的。
(三)由于钱币印有王的像在上面,故此在某一个程度上来说,这个钱币是属于皇帝的私有财产。所以耶稣的回答很简单:‘你们既用提比留的钱币,故此你们承认他有政治的权柄治理巴勒斯坦;除此之外,这个钱币上面印有王的像和姓名,故此当你们把这个钱币交给皇帝,也就是物归原主。你们当然可以把这钱币还给该撒,但是还须记得上帝所管辖的地域是属于上帝的,而不是属于该撒的。’
从来没有任何人定下一个像耶稣所提出的富有影响力的生活原则。它把地上政府的权力和宗教的权力分析和刻划出来的。新约学者罗林生提醒我们,伟大的历史学家亚克顿勋爵( Lord Acton )曾对这句话作过一项评述:‘这些话藉 良知的护持,授与地上政府一种神圣权柄,是它从来未曾享受过的,和如此被人承认过的;它把一切所谓“绝对”的原则完全摒弃,而带给人类极大的自由。’故此耶稣这句话,赋予国家应有的权柄和人类良知上的自由。
关于个人与国家的互相关系,新约定下了三项大原则。
(一)国家是上帝设立的。人类若没有国家法律管辖,就会呈混乱状态;人类非肯大家遵守共同生活的法律,否则决不能过共同生活。若没有国家,人民便不能享受宝贵的公共设施。个人单独的生活决不可替自己供应食水,自己去建筑下水道,自己建立交通系统或组织社会安全措施。只有国家才能推动各种建树,使人生活舒适安定愉快。
(二)人不应该接受了国家给予他的利益之后,而不对国家负责任。昔日的罗马政府建立一个巩固而安定的社会,实在是前所未有的。除了一些声名狼藉的地区外,海盗已被肃清,陆上的强盗大多已被剪除。社会实现和平而没有战事;公义的政权已取代 暴 君专制。顾斯庇( E. J.
Goodspeed )曾这样写过:‘整个罗马帝国的光荣是给混乱的世界带来和平。藉 政权伸张,小亚细亚和东方的地区已经享受安全泰平景像,这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这就是伟大的罗马升平时代( Pax Romana ),藉 罗马政权的保护,每一省份都能互相贸易,人们可以供养家庭,设立通信系统,客旅交通无阻而不怕遭遇劫掠的危险,这一切都是拜强大的罗马帝国所赐。’到今天仍然可以这样说,当人接受了国家赐给自己的一切利益时,人决不可以放弃自己的公民责任的。
(三)但这里还有一个限度。阿博( E. A. Abbott )有一个启发性的意见。那个钱币上既有该撒的像,所以应该属于该撒;人身上有上帝的形像──上帝照 自己的形像做人(创一 26 , 27 )──所以人是属于上帝的。所以我们得到一个必然的结论。若果国家能够维持它的适当界限,提供合理的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尽忠和热忱的事奉国家,但是到了最后国家和人都是属于上帝的,所以每逢国家与上帝之间的要出现摩擦时,人就必须首先效忠上帝。但有一点真理至今仍然没有更变的,就是在通常情况下基督教的信仰应该帮助信徒比任何人更容易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
来世的错误思想(十二 18-27 )
马可福音中首次在这里描写撒都该人的出现;而他们的出现也完全表露出他们的特色。他们在犹太人的党派中并不算大,但他们多是贵族出身的,而且亦非常富有。他们差不多包括所有的祭司在;大祭司的职位几乎由撒都该人一手包办。由于他们的权势和富有,于是他们很自然的朋比结党,目的要保持他们的优越舒适和权益。他们随时准备好和罗马政府勾结,统辖自己的国家。
在某些事情上,他们的思想意见与法利赛人有很大的差异。首先,他们只接受书写传下来的圣经,特别看重摩西五经,视它们比别的书卷更为重要。他们完全摒弃口传的律法和古人的遗传和律例,而这一切却是法利赛人所最关心的。所以他们只信文字记述下来的摩西五经。其次,他们不相信身体不朽,也不相信灵魂和天使。他们坚持在圣经的早期记载中,完全找不到身体不朽的证据,所以他们不肯接受这个信仰。
在这段经文中,撒都该人设计了一个问题,来考验耶稣,企图玩弄个人复活的信仰,在犹太人的律法中,有一个所谓利未式的婚姻习惯。整个制度是记载在申命记廿五章五至十节中。倘若一家众兄弟同居一处──而这点在马可的记载中撒都该人是没有提出来的──当他们当中的一个死了而没有后裔时,第二个兄弟便有义务娶这个兄弟的寡妇为妻,替他的哥哥生一个后裔出来。照理来说,若有其他兄弟的话,这种结合一直继续下去,直至能够替死去的哥哥生一个儿子,而当这个儿子出世后,便是那位寡妇 原来的 丈夫的合法承继人了。
这个律法的原意是建立两件事的。第一是维持家族的姓氏;第二便是保持家产的承接,使财富仍然留在自己的家族中。我们虽然觉得奇怪,但在希腊人的习俗中,我们也同样可以找到相同的习惯。倘若一个家财富有的人只有一个独女的话,照理女子是不能直接承继他的财产的;只有她丈夫或她的儿子才有资格作直接承继人。若果他的女儿是未婚的话,父亲便把自己的家产和他的女儿交予他所拣选的人。这个人为要得到这人的财产,就必须与这个女子结婚,有时候这个男子因此要与原配离异,而迫与这个遗留下来的女儿结婚,才能承受遗产。若果这位父亲死时没有遗嘱明文指定谁是女儿的丈夫时,则他们家属中最近的一位亲戚则可娶她为妻。这个道理和现在的例子也有相似的地方。整个习俗的动机,就是要维持家族的完整,和家产不流出家族之外。
来问难的撒都该人举出七个兄弟,似乎是存心把这件事加以渲染,但整个问题的结构是明确的建立在犹太人所熟识的律法上面的。
撒都该人的问题是十分简单的──倘若一个妇人根据利未式的俗例,分别与七个兄弟结婚;假若真正有复活的话,到了复活时,她应该是那一个兄弟的妻子呢?他们以为提出这个难题质问耶稣,可以使复活的观念成为荒诞的。
耶稣的答案可以分开两部分来解释。
第一,祂叙述复活时的状态。祂说当复活来临的时候,人的肉身生活不复存在,复活的人如同天使,日常的生活方式,如婚姻嫁娶再不会出现,耶稣所讲的并不新奇,以诺书里面也曾这样记录过:‘那时你们将会有极大的喜乐,如同天使一般。’另外在次经巴录书中也有过这样的描写:‘那时义人将会像天使。’此外在犹太人的拉比书籍中,对来世的盼望也存 一种信念:‘那里不再有吃喝和生儿育女,不再复讨价还价,也没有嫉妒,仇恨和 争;那些义人头带冠冕,安然坐下来分享上帝的荣耀而感到满足。’耶稣所提示的要点,就是人不可以现世的事物去比较和衡量来世。
第二、祂讲出复活的事实出来。祂在这里用了撒都该人的立场,去和他们辩论;因为他们坚持摩西五经并没有记录复活永生的事情,现在耶稣便从摩西的经典中,拿出证据和他们申辩。据出埃及记三章六节的记载,上帝称自己为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和雅各的上帝。倘若上帝能称自己为众族长的上帝,那么,族长们便是活 的了,因为上帝是活人的上帝而不是死人的上帝。倘若众族长都是活的话,那么,复活便毫无疑问了。耶稣以他们的立场和他们辩论,使他们哑口无言。于是耶稣击败了撒都该人。
这篇理论似乎十分深奥和鲜为人知道,它的辩论方式也不是我们现代人生活经验所熟识。虽然是这样却可以找出两个真理来。
(一)撒都该人所犯的错误,就是用地上的情景去幻想天上的事物。其实人类往往都是这样幻想创作的。红印第安人的生活以狩猎为主,于是幻想天堂是一片愉快的猎场。北欧的维金人( Viking )是勇猛的战士,自然推想到将来的华厦极乐园( Valhalla )也像一个战场,终日互相打 ,到了夜间,死伤的战士,重新裹伤,待天明后再出阵应战,晚晚饮酒欢宴,以敌人的头盖骨盛酒而祝捷。回教徒生活在沙漠地区,完全不知道什么是奢侈豪华的生活,于是在他们的来世观念中,以朴素、勤俭,完全不提身体和官感上的享受去描写出来。犹太人因为憎恨海于是说在末世的日子中,海也不复出现了,所有的人不再受苦恼所困扰;在那新天新地当中,眼泪将被擦去,人类再没有痛苦的事发生了。
人类常常以自己熟悉和喜欢见到的事情去幻想创作来世的天堂情景。有些时候,他们所写的景像却能大快人心,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西敏寺公报所发表的一篇短诗,内容是为那些在战役中殉难的同胞而写的:
‘他们与战争火海辞别;
拖 疲乏的脚步走。
天堂大门为他们敞开,
没有守 ,也没有铁网。
那儿不复听闻炮火声,
大地一片宁静和青绿,
山躺卧在阳光之下,
山间安睡 翠碧幽谷。
遥望只见簇簇的矮树,
昂首仰视看穹苍高旷,
绿草覆膝,斜靠大树旁,
懒散牛 自在地走过,
山雀在头上结队翱翔,
偶然教堂的钟声齐响,
有人说:“上帝,这是英国!”
还有一个美丽木球场。’
这当然是幻想出来的美丽,但也有它的真实感存在啊!但我们也须紧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九节所讲的话,他依据先知以赛亚(赛六十四 4 )的话变成自己的话:‘上帝为爱他的人所豫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在那天上的荣耀生活的恢宏,又怎能让我们拿现实的生活去比拟呢?
(二)最后耶稣深信复活的事实信念是义人和上帝的关系而不容任何事情破坏的。当众族长生活时,上帝曾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为友,而这种友谊决不会因为死亡而终止的。罗河西( Loisy )曾说过:‘上帝对事奉祂的和敬爱祂的人,必然继续作他们的上帝’,旧约诗人也曾说过:‘然而,我常与你同在,你搀 我的右手,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诗七十三 23-24 ),他所见到的上帝与人的关系,是永远保持 ,而不会中断的。
换言之,世间只有一件永恒不朽的事物──那就是爱。
爱上帝和爱人(十二 28-34 )
其实律法的专家文士与撒都该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仇恨存在的。文士的职责,是以尽力去解释繁杂的法例和规矩为己任,而撒都该人在解释律法时,不接受口传的律法而已,律法专家们对这点虽然觉得困窘,但也无可奈何的。
现在的文士来问耶稣一个问题。这是拉比们经常辩论的一个题目。犹太主义者在解释上有一种双重的倾向,一方面把律例条文无限地微分成数百千条的细则;二则把繁杂的条文缩短,以一句概括的话表达出来,有一次,一位仰慕犹太教的人向伟大的拉比希利请教,怎样才可以把一切律法用一句话作出总纲呢?希利回答说:‘你自己所憎恶的事情,不要施行在邻居的身上,这就是律法的总纲,其余的只是注释而已,你去慢慢学习吧!’。亚基伯也曾说过:‘你应爱邻如己。此乃律法中首要的一条,也是最通用的一条啊!’义者西门( Simon the righteous )也曾说过:‘世界是建立在三件事情上面──律法,崇拜和施爱。’
森黎( Sammlai )曾说过,摩西从西乃山上接受了六百一十三条训令;当中三百六十五条是照 一年的日历记录出来,二百四十八条是照人的世代次数而定的;后来到了大,他把六百一十三条缩短,在诗篇第十五篇中用十一项把它们简述出来。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
(一)行为正直;
(二)作事公义;
(三)心里说实话;
(四)不以舌头谗谤人;
(五)不恶待朋友;
(六)不随伙毁谤邻里;
(七)眼中藐视匪类;
(八)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
(九)发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十)不放债取利;
(十一)不受贿赂以害无辜。
后来,以赛亚又把它缩减为六条:(赛三十三 15 )
(一)他行事公义;
(二)说话正直;
(三)憎恶欺压的财利;
(四)摆手不受贿赂;
(五)塞耳不听流血的话;
(六)闭眼不看邪恶的事。
到了弥迦先知的时候,他把六条纲领减为三条(弥六 8 ):
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就是:
(一)行公义;
(二)好怜悯;
(三)存心谦卑与上帝同行。
先知以赛亚后来又把它从三条削减为两条(赛五十六 1 ):
( 一)守公平;
(二)行公义。
最后,先知哈巴谷则用一条律法把它们作出一个总纲(哈二 4 ):
义人因信得生 。
由此可知犹太的拉比也是十分精明的,他们可以细心思考把律法扩展或浓缩。他们相信有些律法是此较重要,有些的原则是必须紧握而不容放松的,正如后来圣教伟人奥古斯丁说了一句至理名言:‘爱上帝──你便可以随意做任何事情了。’但是反对这种说法的人却很多,他们坚持每一项细微律法都同样重要,而不可偏废的。所以现在律法专家向耶稣所提出的问题,可以说是他们日常老生言谈
的一个话题。
耶稣的答案,把两条大诫命归纳为一条:
(一)‘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主。’这句话可以说是犹太教的唯一信条(申六 4 )。这句话有三个不同的用途。它的题目是‘听啊’,在希伯来文中,这是一个命令式的动词,而是放在经文句中首字处,故以此为名。
(甲)第一个用途是用来作会堂崇拜时的始礼句式。整段‘听啊’的内容分别记载在申命记六章四至九节,十一章十三至廿一节;民数记十五章卅七至四十一节。它宣告上帝是独一的上帝,这就是犹太教信仰独一真神的主要基础。
(乙)这三段经文都可以放在皮袋的经文盒中(太廿三 5 ),而虔诚的犹太人祈祷时,把它们放在额前或手腕间,表示当他们与上帝说话时,提醒他们的信条,关于佩戴经文盒的习惯可以参考申命记六章八节的记载。
(丙)此外犹太人又把这些‘听啊!’的经文放进一个圆柱形的盒子中,挂在屋子的门楣,和屋内每个门上角,称为‘米苏莎’( Mezuzah ),提醒他们日常生活出入都记念上帝的训示。
当耶稣讲出这节经文是他们首要的诫命时,每一位虔诚的犹太人都会同意祂的说法。
(二)‘你必须爱邻舍,如同自己一样。’垣是从利未记十九章十八节引述出来的。耶稣在这节经文加上一点。原来这节经文的邻舍是指犹太人而讲的,而不包括外邦人在内,因为犹太人认为有权憎恶外邦人的。现在耶稣引述这句话时,并没有提出任何条件和界限。祂把新的意义放在一条旧有的律法上面。
耶稣创造了一件律法的新形式。就是把两条诫命合而为一,从来未有任何拉比尝试过这样做的。不过,以前有人作过类似的提示。约在主前一百年左右,有一本经卷,称为“十二族长遗训”( The Testament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 ),有一个隐姓埋名的作者以族长的话,讲述许多宝贵的教训出来。在以萨迦的遗训( The Testament of lssachar 五章二节)中,我们看见有一句这样的话:
‘爱上帝和爱你的邻舍;
对贫穷和软弱的人,必须同情。’
另外,在七章六节中,我们又看见:
‘ 我爱我的主上帝,
同样我要尽我的心去爱每一个人。’
还有在但的遗训中( The Testament of Dan 五章三节)中也有一句话:
‘你的一生必须爱主;
彼此之间也要以真诚的心对待。’
因此耶稣才是第一个人,把这两条诫命概括为一总纲,祂认为宗教便是爱上帝和爱人,而祂藉此又申述,人若想证明他爱上帝的话,那么除了以爱人的方法显示出来之外,便无别法了。
文士当然乐意接受耶稣的论据,而他们还可以继续申述,这种爱的实践比献祭还重要,于是耶稣与他们宗教最崇高的思想便贯通如一了。许久以前,撒母耳曾说过:‘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 22 )。先知何西阿也讲过:‘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何六 6 )。
但人却容易把仪式祭祀取代爱心的行为。人容易把崇拜当作景仰一座建筑物而不把它视作生活的整体。那位祭司和利未人急步走过那个受了伤的路边旅客,因为他们赶路办理圣殿祭祀的仪式。这些来讨论的文士的确比他们的同时代人另具慧眼,与耶稣一同体察出宗教的精髓。
耶稣的内心当然对这些提出问题的文士,十分佩服他们的学识,但更希望能够呼吁他们:‘你们已走了这么长的一段路去学习律法,你们为什么不愿意多走一步,接受我的方法?你们果真如此做时,便可以一定成为天国的公民了。’
大 的儿子(十二 35-37 上)
我们也许觉得这段经文十分难解,因为它的思想和辩论的方法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可是当时在耶路撒冷圣殿周围的听众,则熟悉这种辩论和引经的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才可以了解整段的中心思想。根据英文修订本圣经( R.S.V. )的翻译第卅五节的内容是:‘文士们为什么说那位基督是大 的儿子呢?’在新约的早期文字记载中,‘基督’并不 是一个特别名称,但现在我们却以它作为耶稣的专有名称。在现在的经文中有‘那位’也就是 那位基督 。 基督 是一个希伯来字,与希腊字的 弥赛亚 相同,两者都是解作 受膏者 ,因为古时候,人必须受膏,才可以成为王。到了现在,英国的王加冕时,也采用这个受膏礼作为仪式的一部分。因此 基督 与 弥赛亚 两者都代表 上帝所膏立的王 ,就是从上帝而来的一位伟大人物负起拯救祂的子民的责任。所以这句话所指的那位基督,并不直接指 耶稣,它的意思是说:‘文士们为什么要说上帝所膏立的王,必须是大的儿子?’
从耶稣提示出来的辩论已证实了这个说法。祂引述诗篇一百一十篇一节──‘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当时的犹太人公认一切诗篇都是大 亲手写的,他们又相信这首诗篇是为那位将要降临的弥赛亚而写,大竟然向那位将要来临的弥赛亚,称为 他的主 。于是耶稣问他们:‘既然人称弥赛亚是大 的儿子,那么,为什么大要称他为主呢?’
耶稣到底想在这段经文中教训些什么?在一切弥赛亚的名称中,‘大 的儿子’是最普通的一个。从历史来看,犹太人不断盼望由大的子孙能够兴起作弥赛亚,成为他们民族的救星(赛九 2-7 ;十一 1-9 ;耶廿三 5 以下;卅三 14-18 ;结卅四 23 以下;卅七 24 ;诗八十九 20 以下)。人们当时亦很喜欢用‘大 的儿子’来称呼耶稣,特别是那些众(可十 47 以下;太九 27 ,十二 23 ,十五 22 ,廿一 9-15 ),新约作者亦清楚的指出,按 骨肉而说,耶稣的确是大的后裔(罗一 3 ;提后二 8 ;太一 1-17 ;路三 23-38 ),根据马太和路加的家谱,耶稣是大 的后人。耶稣在这里想证实出来的,祂不止是大的子孙,并且是 大 的主 。
最麻烦的一件事,就是‘大 的儿子’这个名称与当时的征服者的弥赛亚观互相混在一起,而拆不开来,于是牵涉到他们的政治、民族意识、梦想、野心和希望。耶稣的目的是要指出这个名 称并不足够代表祂的身份。祂实在是 主 。 主 ( Kurios )这个名称,在希腊文中,相等于希伯来文的 上帝 ( Jahweh ),既然是这样,祂作了大 的 主 ,祂来到世间来,不是建立一个地上的王国,而是把人带进上帝的国度里。
这里耶稣所做的也是祂一向惯常要做的事情,纠正人们的错误思想,脱除弥赛亚必须是一个地上征服者的观念,引导他们明白一个正确的弥赛亚思想,叫他们知道祂是上帝的仆人,把上帝的爱带到人中间去。
错误的宗教行为(十二 37 下 -40 )
卅七节后半句:‘众人都喜欢听祂’放在这段经文,此较贴切。圣经的章节分段是十六世纪时代士提反罗斯( Stephanus )所加插的,传说他在马上赶往印刷厂时,急忙中才动工做的。有时他所定的章节位置与原意会有些出入,而现在的一个例子便是了。当时 众乐于听见文士受到抨击而不是听了一段神学辩论之后而满心感到欢喜的。有些时候,人们爱听别人受到谩 而心里暗自高兴的。
在这段经文中,耶稣对文士很不客气地作出一连串的攻击。他们爱穿长袍,随风飘摇在人面前走过。长袍贴 地面是一个十分抢眼的镜头,穿了这些衣服的人大概是不必急忙去做工,当然是养尊处优而有地位的人物了。还有另外的一个意见就是依照民数记十五章卅八节,犹太 人爱在外袍加上了繸子,提示他们是上帝的子民。而这些所谓律法专家,所穿的繸子特别大而坠在地上,表示他们的显赫身份,也未可料(太廿三 5 )。总言之,他们爱在衣着上,特别标榜自己,希望惹人注目,而自以为得别人特别对他尊敬了。
他们爱在街市中心打恭作揖。文士们爱以尊敬的身份彼此招呼,而‘拉比’的原意便是‘有学问的人’,大家都以彼此学问高超而自豪,互相称呼了。
他们欢喜坐在会堂的首席座位。在会堂里,约柜里面存放 神圣的经卷,是与会众面对面摆设的,约柜的前面有一张长凳,豫备给显赫的人去坐的,而坐在这席位上的人,所有的会众 都可以看见他,并且会对他投以羡慕的眼光。
他们欢喜坐在宴席的首位。在犹太人的宴席上,每一个席位都编排定的,首席位设在主人右手第一个位上;次席位是在主人的左手第一个位上;如此依次轮下去。故此从每人的坐席位置,便看出他们的身份了。
他们吞噬寡妇的财产;这里指出他们的野蛮贪婪行径。犹太人史家约瑟夫,本身是个法利赛人,描写在历史上曾经有几次这样的阴谋事件发生,‘有些法利赛人自视对律法有深厚的学识,便以为自己是上帝的宠儿,’于是‘诱骗’若干妇女,堕入他们的圈套,本来律法专家在教训的工作上,是不受薪的,他们应该每人都有一种副业,以作糊口的。但是这些专家却愚弄一些妇女,给予她们一种错误的印象,以为支持他们的日常生活开支,便可以在天国里,得到一个优越的报酬。而在历史中,往往有些妇人受到一些以宗教为名,讹诈为实的人所愚弄的。这句话就是指那些法利赛人和文士,用了骗取的手段,强使贫穷而头脑简单的妇女,去维持他们的日常生活。
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冗长祈祷也是臭名远播的。有人说过,他们的祷告,不是献给上帝,而是讲给人听,因为他们祈祷的地方和祈祷的表现,使人一看便睇出他们的祷告是何等的虚伪。
耶稣在这段经文中,以严厉的口吻提出三项警告。
(一)警告不要渴望显赫的位置。许多人在今天参与教会的事奉工作中,以为是自己用能力赚得来,而不是存心对上帝的家和上帝的子民,提供不自私的服务。许多信徒今天参加教会的职务,以为是一种权利,而不以为是责任。
(二)警告不要存心渴望接受别人的尊重。本来差不多每一个人都希望别人对自己尊敬的,但是在基督教中,有一个基本的事实存在,人必须忘记自己而不应该标榜自己。有一个故事,叙述一个圣人,当他接受了一项差派使命,前往一间修道院作院长。他的外貌是一个十分谦卑的人,故此当他走进修道院后,别人以为他来求职打杂,于是送他到厨房去工作,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底细。他没有反驳,也没有道出他的来意是要作院长,于是在厨房里干起粗重和打扫的工作来。过了一段时期,当主教巡视这个修道院时,才发现这件事,于是立刻把他复职为院长。所以信徒无论事情大小,也一样专心去做,善处谦卑,也乐于接受丰盛的生活,成为基督真正的仆人,事奉我们的邻舍。
(三)警告不要利用宗教作为自私自利的工具。到了今天人们参加教会也可能带 一种错误的企图,为自己的利益或名誉地位而作信徒的,耶稣这里可以提醒我们,叫我们到礼拜堂时,不是存心去榨取,而是把自己的精力尽量用在教会的事工上面。
最大的礼物(十二 41-44 )
在圣殿外邦人院与女院之间便是‘美门’。当时耶稣可能经过一场舌战辩论,并在外邦人院和圣殿的回廊处,所产生的紧张气氛之后,来到这个地方歇息静坐。在女院放 十三个奉献箱,称为‘喇叭箱’,因为它们的外形,仿照喇叭而造的。每一个箱所收的奉献金钱,都有指定的用途,比方用来买麦、酒和油作献祭。所收集的金钱全部用来维持圣殿的日常开支和祭礼的。通常到圣殿的人都乐意奉献,而且许多人都会放进大量的金钱。现在有一寡妇走来,把两个铜钱投进箱内,这种铜钱称为 立盾 ( Lepton )意思是‘最薄的钱币’,它的价值是四十分之一便士,是钱币中最小的一个单位,但是耶稣却说她奉献的比其他人多,因为别人投进的钱,是自己余下的,而且家里还有剩余的储蓄,可是这个寡妇却把她自己所有的全部奉献出来。
这个故事对我们在奉献的事上,提供若干教训。
(一)真正的奉献必须是有牺牲的精神的。礼物不可以用施与的人所付出的价值,或用它本身的价值而去衡量的。真正的礼物必须有一种牺牲的精神,从人的慷慨作起点,直至它使施与者受到创伤为止。因此我们为上帝作工,真正的问题是我们是否愿意为上帝作出牺牲,倘若教会必须想尽奇谋榨取信徒的奉献,以维持教会的事工,则教会的前途十分黯淡,而基督教便注定失败了。但是人就是存 这样的心理,必须先有所得,然后肯拿出自己的奉献。我们读到这故事时,能有多少人真的问心无愧呢?
(二)真正的奉献是不计较后果的。那个妇人可能想清楚后果时,自己或会收起一枚铜钱,她所给予的不多,但因为她把自己所有的完全投进箱里,这个数目就不同计算了。这里所启示的象征真理是十分宝贵的。我们自己的悲剧,就是自己留起一部分,不肯献给基督,把自己的一部分活动,金钱或精力当作私有品,而很少人真的肯全无保留的作出牺牲和奉献,完全把自己降伏在上帝的面前。
(三)这是一个十分奇异而可爱的故事,它在整本新约,和耶稣的教训中,并在人类的历史上,建立了一个慷慨捐输的例子。它不是一个惊天动地的伟人事迹,而是一个妇人,肯奉两个不值一文的铜钱。真的我们也常常感觉到自己的短缺,天份不高,没有恩赐去事奉上帝,但是人若肯尽自己所有的能力去做,上帝必定善于运用和乐于指引,而结出来的成果,是超过我们所想所求的。──《每日研经丛书》
第十二章
六·凶恶园户的比喻(一二1~12)
一二1 主耶稣拒绝回答犹太权威人士的质问,但祂并未说完祂的话。祂现在用比喻作答,对他们弃绝神儿子发出严厉的控告。栽葡萄园的人是指神自己;葡萄园是指当时被以色列占有的特权地位;篱笆是指摩西律法,把以色列人与外邦人分别,保存他们为主独特的民;园户就是指宗教领袖,如法利赛人、文士和长老。
一二2~5 神三番四次差遣祂的仆人──先知──到以色列民那里,寻找交通、圣洁与爱。可是他们逼迫先知,有些先知更被他们所杀。
一二6~8 最后,神差遣祂的爱子,他们理当尊敬祂。但他们却不尊敬祂,竟密谋对付祂,最后杀了祂。主预言自己的死,并揭发那些凶手。
一二9 神要怎么办那些恶人呢?祂要除灭他们,把特权的地位转给别人。“别人”在这里指外邦人,或在末后日子悔改的以色列余民。
一二10,11 这事全面应验旧约圣经。例如诗篇一百一十八篇22至23节,预言弥赛亚要在犹太人的建造计划上被犹太领袖所弃,他们没有给这块石头预留位置。但在祂死后,祂要从死里复活,得着神所赐超然的地位。在神的建造上,祂要作为房角的头块石头。
一二12 犹太领袖们明白祂的意思,他们相信诗篇一百一十八篇论到弥赛亚。现在他们听见主耶稣把这段圣经用于自己身上,于是就想要捉拿祂,只是祂的时候还没有到,百姓会袒护耶稣。宗教领袖暂时离开祂走了。
{\Section:TopicID=367}七·归给该撒和归给神(一二13~17)
第十二章记载法利赛人、希律党和撒都该人向主的攻击。这是充满问题的—章(参看9,10,14,15,16,23,24,26,28,35,37节)。
一二13,14 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人本为死敌,现在因对救主有共同的憎恨而联成一线。他们拼命诱使祂说出可被他们用作把柄控告的话,故此他们问祂纳税给罗马政府可以不可以。
犹太人鲜有欢喜外邦人统治的。法利赛人充满愤恨,希律党的人则采取较宽容的态度。若耶稣公然赞同向该撒纳税,就会叫许多犹太人疏远祂;若祂说话开罪该撒,他们便马上通知罗马当权者以叛国罪捉拿、审判祂。
一二15,16 耶稣吩咐人拿一个银钱给祂(祂显然身无分文)。银钱上刻有该撒提比留的像,提醒犹太人他们是被征服的臣民。他们为何落在如此光景?因为他们的不忠和罪孽。他们应当谦卑,承认他们使用的钱币刻有外邦独裁者的像。
一二17 耶稣对他们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的失败不在第一句话,乃在第二句。他们虽不愿意,仍缴纳罗马课税,可是他们藐视神在他们生命上的要求。钱币上有该撒的像,当然属乎该撒。人有神的形象──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创一26,27),当然属乎神。
信徒要顺服和支持所身处的政权,不应毁谤统治者,或试图推翻政权。他们应当纳税,并为掌权者祷告。若有政命要信徒违抗他们更要效忠的基督,他们就要拒绝,并准备接受刑罚。神的要求应放在首位。这些要求基督徒应当高举,还要常在世人面前维持美好的见证。
{\Section:TopicID=368}八·撒都该人与复活之谜(一二18~27)
一二18 撒都该人是那时代的自由派或理性主义者,他们讥诮身体复活的思想。他们来找耶稣,说出一个荒谬的故事,目的是嘲笑这种思想。
一二19 他们向耶稣指出,摩西律法给予以色列寡妇特别的规定。为了保存家族姓氏和家产,律法订明人苦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就当娶那寡妇(申二五5~10)。
一二20~23 这里是个奇异的事例,有一个妇人先后嫁给兄弟七人,末后,那妇人也死了。他们似乎问得很聪明:“复活时,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
一二24 他们自以为精明,救主却指他们对提出复活的圣经,和使死人复活的神的大能一窍不通。
一二25 首先,他们应知道嫁娶不会延续至天上。信徒在天上会彼此认识,也不会失去男女的分别,但他们也不娶、也不嫁。在这方面,他们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一二26,27 主引导撒都该人回到摩西记述荆棘火的事件中(出三6),因为他们尊重摩西的书高于旧约各书卷。在那里,神自称为“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救主藉此说明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怎么说呢?当神向摩西显现时,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不是已死了吗?对,他们的身体仍在希伯仑麦比拉的洞穴里。试问神又怎会是活人的神?论据似乎是这样:
1·神向列祖应许赐予地和弥赛亚。
2·这些应许在他们有生之年仍未实现。
3·神在荆棘火里向摩西说话时,列祖的身体已在坟墓里。
4·但神仍自称为活人的神。
5·祂必须实现向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应许。
6·故此,从我们对神性情的认识可见,复活有绝对需要。
主最后对撒都该人说:“你们是大错了。”
{\Section:TopicID=369}九·最大的诫命(一二28~34)
一二28 有一个文士听见主灵巧地回答批评者的问题,他受吸引来问祂诫命中最重要的是哪一条。这是一个诚实的问题,有时候,这是生命中最基要的问题。其实他在询问人存在的最重要目的,想要得到一个简洁的答案。
一二29 耶稣先引述犹太人的信仰宣言《示马》(Shema),此宣言出自申命记六章4节:“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一二30 祂接着归纳人对神的责任: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祂。神必须在人生命中得着至高的地位,其它的爱不能跟对神的爱相比。
一二31 十诫的另一半教我们爱人如己。我们要爱神过于爱己,也要爱人如己。生命蒙数算,首先是关乎神,其次是关乎人;物质事情只字不提。神重要,人也不可忽视。
一二32,33 那文士完全同意,并说出值得表扬的话,清楚指出爱神和爱人,比祭祀好得多。他知道人能够参与宗教仪式,表现敬虔的外观,却没有内在、个人的圣洁。他明白到神关心的不独是人的外表,还有人的内心。
一二34 耶稣听见这番不凡的话,便告诉那文士他离神的国不远了。神国的真子民不会以宗教外壳试图欺骗神、人或自己。他们晓得神察看内心,便就近祂求罪得洁净,并求得着能力,活出讨神喜悦的生活样式。
此后,没有人敢再用诱导的问题问耶稣,或设圈套陷害祂。
{\Section:TopicID=370}十·大卫的子孙乃大卫之主(一二35~37)
文士常教导人,说弥赛亚是大卫的嫡系后裔。说的虽不错,但并非全面的真理。主现在向殿里围绕祂的人,提出一个问题。在诗篇一百一十篇1节,大卫称要来的弥赛亚为他的主,怎会如此?弥赛亚怎会既是大卫的子孙,同时又是他的主?对我们来说,答案很清楚。弥赛亚是人,也是神。作为大卫子孙,祂是人;作为大卫的主,祂是神。
众人都喜欢听祂。他们显然乐意接受这话,尽管未必完全明白。法利赛人和文士没有被提及,他们的静默是个恶兆。
{\Section:TopicID=371}十一·防备文士(一二38~40)
一二38,39 文士表面上颇敬虔,他们喜爱穿长衣游行。此举使他们与一般群众有所不同,给他们一个看似虔诚的外貌。他们喜爱人在公众场合以夸大的称呼,问他们的安。这满足他们的自我!他们渴望会堂里的高位,彷佛物质世界的地位跟敬虔有甚么关系似的。他们不仅想要宗教上的显赫地位,还要在社会上与别不同。他们也喜欢筵席上的首座。
一二40 他们的内心是贪婪、不真诚。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和生计,使自己更富有,还佯称这些金钱是为主的!他们吟诵很长的祷告──空泛夸大的话──只有字句,没有内容的祷告。简言之,他们喜爱突出(长衣),声望(问安)、显赫(高位)、财产(寡妇的房屋)、伪敬虔(很长的祷告)。
{\Section:TopicID=372}十二·寡妇的捐献(一二41~44)
寡妇的捐献,与文士的贪婪成了强烈对比。文士侵夺寡妇的房屋,他却把一切养生的献给主。这事显出主的全知,祂观看财主把大笔的捐项投进殿库的钱箱里,洞悉他们的捐赀并不是牺牲,他们只拿出自己有余的。祂也知晓寡妇投进的两个小钱,是她养生的。祂宣告说,她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总和更多。在金钱价值上看,她所献的微不足道;然而,主以我们的动机、财富和所余剩的,来衡量我们的捐献。对那些物质上缺乏、却渴望奉献的人来说,这是极大的激励。
这叫我们惊异,我们往往能赞同那寡妇的行动,并同意救主的判语,却没有效法她的榜样!我们若真相信我们所自称相信的事,就必仿效她。她的捐献表明她确信一切都属乎主,祂配得着一切,也必须得着一切。今日许多基督徒会批评她不为将来打算,此举岂不显出她缺乏远见和智慧?人常会这样辩解。但这是信心生活──现在把一切投入神的工作上,将来信靠祂度日。祂岂没有应许供应那些先求祂的国、祂的义的人吗(太六33)?
急进?革新?除非我们把基督的教训看为急进和革新,否则我们便错过祂所传的重点了。──《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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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简介 12:1
比 喻 …… 园
户: 这
个 比 喻 道 出 了 以 色 列 民 族 的 罪。 他 们 把 神 的 国 占 为 己 有, 轻 看 神 的 话, 拒 绝 顺 服 神 子 耶 稣 基 督。
今 天 的 教 会 无 论 何 时 弃 绝 神 的 话 和 那 些 传 讲 纯 正 真 理 的 人, 并 且 任 凭 自 己 的 意 思 创 建 教 会, 都
是 在 向 神 重 显 这 个 园 户 的 凶 恶 态 度。
12:10
已 作 了 房 角 的 头 块 石 头: 基
督 是 “ 匠 人 所 弃 的 石 头 ” , 曾 经 遭 到
以 色 列 的 弃 绝, 如 今 却 成 了 神 新 子 民 即 教 会 的 头 块 石 头 或 房 角 石 ( 徒 4:11~12 ;参 诗 118:22 注 ) 。
他 是 神 重 新 建 造 的 灵 宫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块 石 头。
12:25
也 不 娶: 耶
稣 的 这 段 教 导 并 不 是 说 在 复 活 以 后,丈 夫 或 妻 子 将 丧 失 自 己 独 特 的 身 份 并 且 无 法 彼 此 相 认,而 是
说 地 上 的 夫 妻 在 那 时 将 拥 有 一 种 更 深 的 属 灵 关 系,并 且 不 再 受 到 地 上 肉 体 婚 姻 关 系 的 支 配。
12:30
爱 主 你 的 神: 参
太 22:37 注。
12:31
爱 人 如 己: 参
太 22:39 注。
12:39
喜 爱 …… 高
位: 耶
稣 劝 戒 他 的 门 徒 要 警 惕 那 些 喜 好 哗 众 取 宠 追 逐 名 利 和 荣 耀 的 宗 教 领 袖。 他 称 这 样 的 人 为 假 冒 为
善 的 人 ( 太 23:13~15, 23, 25, 29) 并 且 指 出 他 们 虽 然 在 人 前 或 外 表 上 显 出 公 义, 但 里 面 却 装 满 各 样 虚 假 和 不 法 的 事 ( 比 较 太 23:25~28) 。 这 样 的 人 没 有 圣 灵 的 内 住 和 圣 灵 的
重 生 ( 比 较 罗 8:5~14) 。 如 果 继 续
保 持 这 种 状 况, 他 们 将 无 法 “ 逃 脱 地 狱 的 刑 罚 ”
( 太 23:33 ; 参 太 23:13 注;参 “ 假 师 傅 ” 一 文 ) 。
12:40
侵 吞 寡 妇 的 家 产: 有
些 犹 太 的 宗 教 领 袖 利 用 职 权 侵 吞 那 些 心 不 设 防、 孤 立 无 助 的 寡 妇 的 家 产, 他 们 利 用 良 善 寡 妇 甘
心 供 养 那 些 她 们 自 以 为 是 属 神 之 人 的 爱 心, 贪 得 无 厌 地 向 她 们 索 要 供 奉 之 物。 这 些 宗 教 领 袖 虚
情 假 意 地 劝 诱 寡 妇 奉 献 她 们 已 无 力 承 担 的 份 额, 自 己 却 滥 用 供 奉, 奢 侈 无 度 地 生 活。 这 种 情 形 在
整 个 教 会 历 史 中 时 有 发 生, 到 今 天 仍 然 屡 见 不 鲜。 各 个 时 代 都 不 乏 此 类 专 擅 扭 曲 敬 虔 实 意 的 能
人 高 手。
12:42
穷 寡 妇: 参
路 7:13 有 关 神 特 别 眷 顾 并 关 爱 那 些 遭 到 遗 弃、 孑 然 一 身 或 丧 失
配 偶 之 妇 女 的 注 释。
12:42 两 个
小 钱: 神
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六.凶恶园户的比喻(一二 1 ~ 12 )
一二 1 主耶稣拒绝回答犹太权威人士的质问,但祂并未说完祂的话。祂现在用 比喻 作答,对他们弃绝神儿子发出严厉的控告。 栽葡萄园 的人是指神自己; 葡萄园 是指当时被以色列占有的特权地位; 篱笆 \cs8 是指摩西律法,把以色列人与外邦人分别,保存他们为主独特的民; 园户 就是指宗教领袖,如法利赛人、文士和长老。
一二 2 ~ 5 神三番四次差遣祂的仆人──先知──到以色列民那里,寻找交通、圣洁与爱。可是他们逼迫先知,有些先知更被他们所 杀 。
一二 6 ~ 8 最后,神差遣祂的爱 子 ,他们理当 尊敬 祂。但他们却不尊敬祂,竟密谋对付祂,最后 杀了祂 。主预言自己的死,并揭发那些凶手。
一二 9 神要 怎么办 那些恶人呢?祂要 除灭 他们,把特权的地位转给 别人 。“ 别人 ”在这里指外邦人,或在末后日子悔改的以色列余民。
一二 10 , 11 这事全面应验旧约圣经。例如诗篇一百一十八篇 22 至 23 节,预言弥赛亚要在犹太人的建造计划上被犹太领袖 所弃 ,他们没有给这块 石头 预留位置。但在祂死后,祂要从死里复活,得神所赐超然的地位。在神的建造上,祂要作为 房角的头块石头。
一二 12 犹太领袖们明白祂的意思,他们相信诗篇一百一十八篇论到弥赛亚。现在他们听见主耶稣把这段圣经用于自己身上,于是 就想要捉拿祂 ,只是祂的时候还没有到, 百姓 会袒护耶稣。宗教领袖暂时 离开祂走了 。
七.归给该撒和归给神(一二 13 ~ 17 )
第十二章记载法利赛人、希律党和撒都该人向主的攻击。这是充满问题的—章(参看 9 , 10 , 14 , 15 , 16 , 23 , 24 , 26 , 28 , 35 , 37 节)。
一二 13 , 14 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人 本为死敌,现在因对救主有共同的憎恨而联成一线。他们拼命诱使祂说出可被他们用作把柄控告的话,故此他们问祂 纳税 给罗马政府 可以不可以 。
犹太人鲜有欢喜外邦人统治的。法利赛人充满愤恨,希律党的人则采取较宽容的态度。若耶稣公然赞同向 该撒 纳税,就会叫许多犹太人疏远祂;若祂说话开罪该撒,他们便马上通知罗马当权者以叛国罪捉拿、审判祂。
一二 15 , 16 耶稣吩咐人拿一个 银钱 给祂(祂显然身无分文)。银钱上刻有该撒提比留的像,提醒犹太人他们是被征服的臣民。他们为何落在如此光景?因为他们的不忠和罪孽。他们应当谦卑,承认他们使用的钱币刻有外邦独裁者的像。
一二 17 耶稣对他们说:“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他们的失败不在第一句话,乃在第二句。他们虽不愿意,仍缴纳罗马课税,可是他们藐视神在他们生命上的要求。钱币上有该撒的像,当然属乎该撒。人有神的形象──神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创一 26 , 27 ),当然属乎神。
信徒要顺服和支持所身处的政权,不应毁谤统治者,或试图推翻政权。他们应当纳税,并为掌权者祷告。若有政命要信徒违抗他们更要效忠的基督,他们就要拒绝,并准备接受刑罚。神的要求应放在首位。这些要求基督徒应当高举,还要常在世人面前维持美好的见证。
八.撒都该人与复活之谜(一二 18 ~ 27 )
一二 18 撒都该人 是那时代的自由派或理性主义者,他们讥诮身体 复活 的思想。他们来找耶稣,说出一个荒谬的故事,目的是嘲笑这种思想。
一二 19 他们向耶稣指出, 摩西 律法给予以色列寡妇特别的规定。为了保存家族姓氏和家产,律法订明人苦死了,没有孩子,他 兄弟 就当娶那寡妇(申二五 5 ~ 10 )。
一二 20 ~ 23 这里是个奇异的事例,有一个妇人先后嫁给 兄弟七人,末后 ,那妇人也死了。他们似乎问得很聪明:“复活时, 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 ”
一二 24 他们自以为精明,救主却指他们对提出复活的 圣经 ,和使死人复活的 神的大能 一窍不通。
一二 25 首先,他们应知道 嫁娶 不会延续至天上。信徒在天上会彼此认识,也不会失去男女的分别,但他们 也不娶、也不嫁 。在这方面,他们像 天上的使者 一样。
一二 26 , 27 主引导撒都该人回到 摩西 记述 荆棘火 的事件中(出三 6 ),因为他们尊重摩西的书高于旧约各书卷。在那里,神自称为“ 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救主藉此说明神 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怎么说呢?当神向摩西显现时,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不是已死了吗?对,他们的身体仍在希伯仑麦比拉的洞穴里。试问神又怎会是活人的神?论据似乎是这样:
1 .神向列祖应许赐予地和弥赛亚。
2 .这些应许在他们有生之年仍未实现。
3 .神在荆棘火里向摩西说话时,列祖的身体已在坟墓里。
4 .但神仍自称为活人的神。
5 .祂必须实现向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应许。
6 .故此,从我们对神性情的认识可见,复活有绝对需要。
主最后对撒都该人说:“ 你们是大错了。 ”
九.最大的诫命(一二 28 ~ 34 )
一二 28 有一个文士 听见主灵巧地回答批评者的问题,他受吸引来 问 祂 诫命中 最重要的是 哪一条 。这是一个诚实的问题,有时候,这是生命中最基要的问题。其实他在询问人存在的最重要目的,想要得到一个简洁的答案。
一二 29 耶稣先引述犹太人的信仰宣言《示马》 (Shema) ,此宣言出自申命记六章 4 节:“ 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
一二 30 祂接归纳人对神的责任: 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 祂。神必须在人生命中得至高的地位,其他的爱不能跟对神的爱相比。
一二 31 十诫的另一半教我们 爱人如 己。我们要爱神过于爱己,也要爱人如己。生命蒙数算,首先是关乎神,其次是关乎人;物质事情只字不提。神重要,人也不可忽视。
一二 32 , 33 那文士 完全同意,并说出值得表扬的话,清楚指出 爱 神和爱人,比祭祀好得多。他知道人能够参与宗教仪式,表现敬虔的外观,却没有内在、个人的圣洁。他明白到神关心的不独是人的外表,还有人的内心。
一二 34 耶稣 听见这番不凡的话,便告诉那文士他 离神的国不远了 。神国的真子民不会以宗教外壳试图欺骗神、人或自己。他们晓得神察看内心,便就近祂求罪得洁净,并求得能力,活出讨神喜悦的生活样式。
此后, 没有人敢再 用诱导的问题问耶稣,或设圈套陷害祂。
十.大卫的子孙乃大卫之主(一二 35 ~ 37 )
文士 常教导人,说弥赛亚是 大卫 的嫡系后裔。说的虽不错,但并非全面的真理。主现在向殿里围绕祂的人,提出一个问题。在诗篇一百一十篇 1 节,大卫称要来的弥赛亚为他的 主 ,怎会如此?弥赛亚怎会既是大卫的子孙,同时又是他的主?对我们来说,答案很清楚。弥赛亚是人,也是神。作为大卫 子孙 ,祂是人;作为大卫的 主 ,祂是神。
众人都喜欢听祂 。他们显然乐意接受这话,尽管未必完全明白。法利赛人和文士没有被提及,他们的静默是个恶兆。
十一.防备文士(一二 38 ~ 40 )
一二 38 , 39 文士 表面上颇敬虔,他们喜爱穿 长衣 游行。此举使他们与一般群众有所不同,给他们一个看似虔诚的外貌。他们喜爱人在公众场合以夸大的称呼,问他们的安。这满足他们的自我!他们渴望 会堂里 的高位,仿佛物质世界的地位跟敬虔有什么关系似的。他们不仅想要宗教上的显赫地位,还要在社会上与别不同。他们也喜欢 筵席上的首座 。
一二 40 他们的内心是贪婪、不真诚。他们侵吞 寡妇 的家产和生计,使自己更富有,还佯称这些金钱是为主的!他们吟诵 很长的祷告 ──空泛夸大的话──只有字句,没有内容的祷告。简言之,他们喜爱突出(长衣),声望(问安)、显赫(高位)、财产(寡妇的房屋)、伪敬虔(很长的祷告)。
十二.寡妇的捐献(一二 41 ~ 44 )
寡妇的捐献,与文士的贪婪成了强烈对比。文士侵夺寡妇的房屋, 他 却把 一切养生的 献给主。这事显出主的全知,祂观看 财主 把大笔的捐项投进殿库的钱箱里,洞悉他们的捐赀并不是牺牲,他们只拿出 自己有余 的。祂也知晓寡妇投进的两个小钱,是她 养生的 。祂宣告说,她投入库里的, 比众人所投的 总和 更多 。在金钱价值上看,她所献的微不足道;然而,主以我们的动机、财富和所余剩的,来衡量我们的捐献。对那些物质上缺乏、却渴望奉献的人来说,这是极大的激励。
这叫我们惊异,我们往往能赞同那寡妇的行动,并同意救主的判语,却没有效法她的榜样!我们若真相信我们所自称相信的事,就必仿效她。她的捐献表明她确信一切都属乎主,祂配得一切,也必须得一切。今日许多基督徒会批评她不为将来打算,此举岂不显出她缺乏远见和智慧?人常会这样辩解。但这是信心生活──现在把一切投入神的工作上,将来信靠祂度日。祂岂没有应许供应那些先求祂的国、祂的义的人吗(太六 33 )?
急进?革新?除非我们把基督的教训看为急进和革新,否则我们便错过祂所传的重点了。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iii. 凶恶的园户(十二 1 ~ 12 )
紧接在法利赛人不肯认真考虑耶稣权柄的来源之后的,乃是恶园户的比喻,这是非常自然的。他们这么做,乃是承认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他们已经知道祂权柄的源头。因此,下一个比喻乃是审判的比喻。这是恶园户的比喻,但更恰当的说法是:这是园主的儿子被弃绝的比喻;虽然祂被弃绝乃是他们的罪恶合乎逻辑的直接结果与最重要的证据。
1. 耶稣一开讲,听见这个比喻在旧约的“幕后背景”乃是以赛亚书五 1 ~ 7 ,每个人都知道祂所指的是以色列──事实上,乃是指他们──而且这又是另一个审判的比喻。园主对于葡萄园的照顾与预备,所有的细节都是从以赛亚书沿用来的,然而园户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150 。无论这些法利赛人犯了什么错,他们并没有犯下我们普遍会犯的一个错误。他们大为愤怒,就证明他们知道耶稣这段话是直接针对他们而说的( 12 节),而不是无关痛痒地针对第三者。他们不需要有人告诉他们说这样的比喻是“教诲性”的,他们立刻就明白这一点。
2 ~ 5. 后来的以色列人甚至坦承不讳,众先知受到他们祖先的苦待(太二十三 29 ~ 32 ),因为这不会危及他们。事实上,他们还以自己具有超卓之属灵洞察力,为这些古代殉道者修筑华美的坟墓以显出自己的敬虔为傲!正如耶稣以讽刺的口吻所说的,这只证明他们与他们的祖先认同而已:一代杀害了先知,另一代则埋葬他们,仿佛认可此一罪行(路十一 48 )。每一代总是能看出祖先的属灵盲点,却永远看不见自己的。
6 ~ 8. 一如新约圣经中常见的, agape{tos ( 爱 ,亲爱的),在此可能具有“唯一的”之意;在这段经文中,由于使用 hena (一位),更明确显出这个含义来。耶稣独一无二的地位,以及神差遣祂这件事的非凡恩典表现,也同样在这个字上显明出来。主人所说 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 这句话,带有悲怆的意味,但也包含一个真理,因为凡要接受父的,不单愿意,也必须接受子(九 37 )。耶稣的地位与祂以前临到以色列之众先知的地位,是既类似又截然不同,因为祂的降临具有决定性。事实上,神不能再做什么了。基督乃是神在末了所给人类的话,所以审判立刻临到这些恶园户;然而,就某方面而言,审判的执行可能会延缓(在现今这个世代仍是延缓的),虽然暂时性的审判临到那一代的耶路撒冷。从现在开始,神的要求乃是要我们为着有分于那个罪行而悔改(参:徒二 23 、 38 )。这与从前的“仆人”众先知所带来的信息大不相同,他们所要求的乃是属灵的“果子”,只有这个可以在“园主”的眼中证明“园户”是对的。他们之所以杀害祂,不是因为认不出祂是园主的儿子,那是可以赦免的。正如这个比喻所说的,这正是因为他们认出祂的身分来( 7 节);事实上,他们说:“ 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祂,产业就归我们了。 ”(见 7 节)我们拒绝基督的宣告,不是因为我们不了解,而是因为我们太了解了,虽然我们所说的硬是与此相反。
9. 马可在这里只记载了耶稣对恶园户的审判。马太福音二十一 41 还有一个生动的附语,清楚说明所宣布的“判决”乃是群众发诸自然的裁决,因为他们因这生动的比喻而陷入忘我之境。对于第三世界而言,这是非常真实的:在露天讲道的时候,讲员很快就学会不问一些营造效果的问题,不然他们一定会从当地口无遮拦的会众得到夸张的回答,像这里一样。思想简单的人发诸自然的判断再次证明是正确的,与那些自称“智慧人”的盲瞎相反。
在这定罪中有一项似乎使他们怒不可遏,就是耶稣说要把葡萄园给别人。这对以色列的“最蒙恩宠的国家”地位迎头痛击;别人显然是指着外邦人说的,令他们无法忍受,从第 12 节的反应可以看出这一点来。
10. 此一引句出自诗篇一一八 22 ,先前当耶稣凯旋进城时,朝圣群众所呼喊的“和散那”(十一 9 )也是出自同一篇诗篇 151 。主来是为了拯救,以及“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也是为了审判,这些园户将会发现这乃是他们必须付的代价。
耶稣自己就是那被弃绝的石头;现在在神美好的旨意中,却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房子就是新的圣殿、基督的教会,也就是祂的身体。但在某种含义上,外邦人也曾被以色列人藐视,但如今却在神的计划中得着一席之地,成为“活石”(彼前二 5 ),因此,他们也可能包括在这节经文较广的意义里。虽然他们曾经被人蔑视、弃绝,却是蒙神拣选的。这就是主所施行的神迹,的确在外邦人眼中看为希奇( 11 节),马可的读者必然也名列其中。
11. 我们所能做的,永远只有低头敬拜、叹服神的计划,一如诗人在此所做的。从诗篇引用的这段话,是要告诉我们:这个计划绝不是新的,乃是神作工的永恒法则,在神对待我们的方式上,有神圣的一贯性(玛三 6 )。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 ,具有讽刺意味,是针对那些完全致力于研读旧约,而且以此为专业的人说的。
12. 从现在起,法利赛人将耶稣视为一个危险的革命分子,刻意要激起群众来敌对他们。后来祂的门徒也遭受相同罪名的指控(徒十七 6 与二十四 5 ),其理由与正确性根本站不住脚。在罗马,这些外邦的基督徒在主后六十四年的大火后成了代罪羔羊,而遭受尼禄皇帝逼迫时,是否看见自己的处境与此有任何相似之处呢?
150 正如安德生所认为的, 篱笆 可能是道不松散的石墙。但 楼 可能不是他所提议的“守望台”,而是一座“别墅”(此希腊字的后期意义),是由不在当地的园主所建的。关于这一类人的不受欢迎(尤其是在肥沃的加利利,因为他们拥有很多地产),见 Schweizer 。
151 既然这是逾越节定规用的诗篇,节期间当然回荡在人心中;但是,当耶稣凯旋进城时,群众惊叹的另一个有趣而可能的理由,见 Cranfield 。关于这个字的语言学,见 BAGD 与该处所引述的专文。
iv. 论纳税给该撒(十二 13 ~ 17 )
现在开始进行可怕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了,这是法利赛人无休无止的计谋,务必将耶稣置于死地而后已。头一个问题是关于耶稣权柄的来源,令他们束手无策(十一 33 ),但他们或许能以同样的方法找到耶稣的把柄,并控以政治罪名。耶稣曾经把他们逼到进退维谷的死胡同,无论他们如何回答,由于群众的缘故都是不安全的;他们如今也想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希律党人 似乎不是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党派,像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一样,他们可能是政治上的压力团体,越过了其他的派别;这些人支持无耻、但外表看来却属正统之希律,以他为以色列的希望,也就是说接受罗马政权为最高主宰。然而,由于在新约圣经以外,没有提及希律党人,我们也不能确定他们详细的情形。对于马可与提供他资料来源的人而言,希律党显然是个可以辨认的团体,而他们反对耶稣的态度也很明显,除此之外,我们就无法肯定地说什么了。
14. 再没有比巧言令色的态度更为可怕的了,他们仿佛以为自己可以奉承耶稣,使祂放弃所有的戒心而妥协。重点在于:任何一位宗教教师若是看 人的外貌 ──就是看人外在的表现而非内在的实际──当然会害怕说或做任何一件可以被构陷成为辱及该撒之罪名的事。他们想要把祂引入这个政治陷阱;但祂若避开这个陷阱,以祂的权柄来支持纳税给可恨的罗马人,那么由火爆之加利利人所组成的奋锐党当然会与祂不和;而且,耶稣岂不是将至少一位这样的人纳入祂的门徒中吗(见三 18 )?再者,从犹太地以外而来的这一大群朝圣客,曾经如此慷慨激昂地伴随着他们那位来自拿撒勒的先知,一起进入耶路撒冷(太二十一 11 ),可能就是加利利人,他们常被怀疑在节期时(路十三 1 )会有暴动。如果他们的支持被除掉,耶稣就会被孤立,得不到外来的帮助。
15. 这样的 假意 或演戏,并没有使祂上当,而且祂也没有向他们隐瞒实情。神的儿子必然会极其不屑这类装模作样的人;祂对这些教法师与法利赛人所提出之最强烈的指控,就是他们全然是不真实的(七 6 )。所以,耶稣从一开头就知道他们的骗术。
16. 以钱币的铸造作为例证,是典型的拉比教学法;但在此使用钱币的方法却是全新的。耶稣穷到一个地步,竟然自己没有任何钱币,还必须向别人要一个,意味深长。罗马帝国的钱币上面就铸有统治皇帝的头像与名号;犹太人接受这个钱币,就已经表明他们接受了帝国的统治,虽然是不情愿的。他们自己的答覆在原文只有一个字: 是该撒的 ;在这简略的回答中却藏着怨恨,甚至连法利赛人或希律党人都不愿选择这个地位。
17. 因此,耶稣以不容辩驳的逻辑回答道:钱币既然是属于该撒的,那么就还给他吧!若以神学上的说法来讲,就变成:基督徒接受国家,因为它乃是神所设立的一个机构,保罗(罗十三 1 ~ 2 )与彼得(彼前二 13 ~ 14 )后来也就这一点作了强而有力的发挥。如果我们享受了国家的好处──法律与次序,而国家发行的钱币与其他东西代表这些好处──那么我们就没有权利想要逃避国家加诸的义务。但是耶稣把这功课留待祂的听众自己去推敲。如果祂在这里如此公然地说这些话,法利赛人一定会利用,作为反对祂的把柄,以挑拨奋锐党人。奋锐党人此时可能还不是个巩固的团体(各方的证据并不一致),但是奋锐党份子至少可以肯定是从主前第六年就已存在。耶稣一向拒绝匕首党( sicarii )或奋锐党人所选用的暴力手腕,虽然祂可能也是为着相同的目标而奋斗,却是采用和平的方法(贝罗采此看法)。
对于在场聆听的任何一个奋锐党人而言,头一个子句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乃是耶稣的回答中最刺痛他们的 152 。但真正刺痛法利赛人的,还在后面: 神的物当归给神 ,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把神所当得的完全归给祂了。甚至连那些老练的律法师,也都被这样的回答给难倒了,他们得不着任何把柄可以反对耶稣,所以 他们就很希奇祂 。然而,我们在此或许可以看见,加利利的朝圣群众后来为什么没有想办法援救他们这位先知;他们是否怀疑祂终究是支持罗马的?但即使如此,在节期当中公开逮捕耶稣,祭司长仍然害怕会引发暴动(十四 2 ),可见祂还没有完全失去群众的同情。
这里很可能也有一点责备的味道,是针对那些热中政治的希律党人,或是其他任何一个汲汲营营于当地之小“该撒”──世俗的权势──以致全然忘记神和祂的优先权的群体而说的。在这种情形下,正如新约圣经中常见的,这里的 kai ( 而 ,文中圣经未译)与其说是一个连接语助词,不如说是一个副词用法的语助词,意思是“但是:因着你们做了头一件事,还得照样做第二件事”。
152 现代有许多释经学者想要抹消这句话显而易见的含义;但它与新约圣经中整个的神学模式有太密切的关系了,不容我们随意拒绝,见彼前二 13 ~ 17 。我们不能只是因为一个圣经教义不受欢迎就拒绝接受。见安德生的讨论,他认为使用这句话替政治颠覆找理由是荒唐的作法;事实上,我们甚至可以加上一句:把任何特殊的政治哲学套在耶稣身上根本亦是如此的。无论如何,第二句话优先于第一句却是无可置疑的( Schweizer )。
v. 撒都该人的问题(十二 18 ~ 27 )
所以,企图诱祂入彀的政治陷阱已经失败;但或许可以继续试试一个神学问题。因着不同的理由,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 153 同样认为耶稣是个危险的敌人;虽然因着他们剧烈的对立(参:徒二十三 6 ),他们在此似乎不可能是有意串通的行动。在这个地方,撒都该人是企图要以最死板的字面意思来解释属灵的真理,使之看起来荒谬可笑。他们希望能藉着这么做,而使人对复活的整个概念嗤之以鼻。他们所提出的案例却更荒谬,因为他们自己根本就不相信这种事。对某个观点嘻笑怒骂一番后,再推翻它,是个老把戏;然而,他们却像其他任何以色列人一样强烈地固守摩西的律法,所以他们以摩西律法中娶亡故之兄弟的妻子来开始他们的议论 154 。就某种含义而言,撒都该人是以色列最“保守”的群体,只接受律法,却拒绝先知书与圣卷──希伯来文圣经后面两个部分。他们已经拒绝了神在旧约圣经中更进一步的启示;而今,他们更要拒绝接受神在耶稣身上最终的启示。
撒都该人以慎重其事的态度提出的案例显然只是一个假设的例子。象征性的数目字 七 ( 20 节)本身就暗示了这一点,虽然“七个儿子”在新约圣经时代比现代的小家庭似乎更为普遍(如:徒十九 14 )。我们要告诉那些有兴趣的读者:法利赛人早已决定这样的妻子在复活时是属于她头一个丈夫( Schweizer )。
24 ~ 25. 耶稣的答覆所显露的耐心与宽容实在惊人,然而祂也为两件事责备撒都该人:首先是他们引述摩西,声称是凭着神的启示说话,其实他们并不明白;其次是他们不明白神的大能,藉着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罗一 4 ),以及最终众人的复活(林前十五 20 ~ 26 )巍然显明给圣经作者。耶稣将要从他们所根据之摩西律法来证明这一点。
接着,耶稣首先指出这个假设的案例显而易见的荒谬性,指出这些撒都该人以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婚姻在天上将不再具有任何性方面的意味 155 。耶稣指出,复活的观念与整体的“信仰宇宙”是不可分的,而撒都该人拒不相信这宇宙,因为包含了“天使”在其中的属灵世界,遑论相信复活,实在是个讽刺。换句话说,只有撒都该人才会问这种问题。对于法利赛人而言却不是问题,而且这是因为他们已经事先拒绝了唯一可以解决问题的根据。所以,耶稣说那些复活的人 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 25 节),这措词是极为巧妙的,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几乎不可能会对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不起作用的,虽然理由有所不同。第 28 节似乎显示出:至少有一个法利赛人的文士听见这话而表示赞同的。
26 ~ 27. 既然已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对付了撒都该人的问题,耶稣又一如往例,开始为复活提出一个远为深邃的证明,而且是不可能被人拙劣模仿的。祂已经解释了祂所说“你们……不明白神的大能”之意,现在祂要解释“你们……不明白圣经”的意思,而且祂所根据的正是他们援引的摩西,但他们认为复活是后来加添的教义,而耶稣却否定了这种看法。当神在焚烧的荆棘丛中向摩西显现时(出三 6 ),形容自己乃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此时若说祂自己乃是这些人在过去所经历的神(现代西方哲学家可能会如此形容祂),对于希伯来人的思想而言乃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离了人又谈何经历呢?这个经历肯定不是在神自己里面的;不然的话,神必然一如在他处只形容自己为“我是”(中文圣经作“自有永有的”;出三 14 )。但是将祂自己形容为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与雅各的神,显然是要加上更进一步的启示。所以,在这三个人离世几个世纪之后,神既然仍可向摩西如此形容自己,就表示他们的属灵经历必定仍然存在。若是如此,这三位族长必定还存在;而且,他们“永生”的保证不是在于他们对神的经历是何性质,而是在于他们所经历的这位神的本性 156 。祂乃是 活人的神 ,因为祂自己就是永活的神(太十六 16 )。照样的,即使是在肉身的领域中,叫死人可以得着新生命的,也是在于与耶稣有接触(参五 41 );而认识神,并祂所差来的基督,就是永生的定义(约十七 3 )。这是福音与保罗神学之间一道重要的桥梁(参:罗六 1 ~ 5 ),虽然未必如一些释经学者所认为的,是保罗直接影响马可的一个迹象。
153 江森提出,撒都该人在马可福音中只有此处提及,在其他福音书也非常少见。在新约圣经之外,他们也不大为人所知,因为他们在主后 70 年耶路撒冷陷落后已经绝迹了,所以任何拉比文献都是出自他们的对手法利赛人。圣殿一旦被毁,祭司贵族就再也没有容身之地了。
154 娶亡故而无儿女之兄弟的妻子,当然是摩西所定下的条例(申二十五 5 ~ 10 );所以,撒都该人绝对无意攻击这个习俗。但是他们援引了一个极端的例子,以破坏复活的教义。
155 正如米尼尔恰当指出的:复活乃是改变生命,不只是重获生命。保罗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林前十五 35 ~ 50 )。
156 倪恩瀚在此引用罗西( Loisy )的话,说:在二十世纪,复活最有力的论据之一,就是与神相交的经历。
vi. 最大的诫命(十二 28 ~ 34 )
诫命中何为最大的问题,或许是发自真心。头一个问耶稣的人似乎是个法利赛人或希律党人( 13 节及下),第二个人则是撒都该人( 18 节及下)。马可只告诉我们第三个问耶稣的人是个文士;但从他赞同耶稣方才的答覆看来,这大概是一个法利赛人的举动。当然,在这三个质问者当中,这个文士是最诚实的,也只有他得到耶稣的称赞。从第 28 节看来,他似乎已经察觉耶稣给撒都该人的答覆所具有的神学力量;而且从他在第 \cs16 32 节所说的话看来,耶稣在此给他的回答甚至对他造成更深的冲击。后来在基督教会里面,并不是没有“基督徒──法利赛人”(徒十五 5 ),但早期教会“犹太化者”显示出这种暧昧的立场潜存的危险。
27 ~ 31. 耶稣对于以色列人之责任的撮要,结合了有名之申命记“示马”( Shema ;译注:原意为“听”,系犹太人的认信祷告,多于早晚诵读)──申命记所记载之以色列人“与神有关”的诫命(申六 4 ~ 5 )──与利未记所记载之“与人有关”的诫命(十九 18 ) 157 。常有人说,耶稣最生动有力的言论(如洁净圣殿时所说的),有许多都是极富新意地结合了旧约圣经中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经文,这里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在这撮要中,真宗教的核心并不在于消极的诫命,而是在于积极爱神、爱人的态度。这就是保罗在新约圣经中所说的“自由”(或“释放”,加五 1 ) 158 。这也就是圣奥古斯丁说“爱,并且照你喜欢的去作”的意思,因为这样爱神,并爱别人,即会保守我们免于放肆。我们若爱别人,就不会做任何伤害他们的事;而我们若爱神,我们的喜好、抉择就必定遵行神的旨意,讨祂喜悦(诗四十 8 )。这也就是保罗何以说“爱就完全了律法”(罗十 13 )。
32 ~ 33. 律法、圣殿,与以色列蒙恩宠的地位,乃是犹太教的三大“纲要”,从他们对早期基督徒的讲道中,对此所作的任何挑战所表现出来的剧烈反应就可见一斑(徒二十一 28 )。从耶稣抵达耶路撒冷开始,第二点与第三点都已经受到祂的挑战,这个文士想要在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律法──上试验祂的正统性。毫无疑问的,这也就是耶稣从早期的争论以来最受法利赛人怀疑的一点。读者几乎可以在这两节经文里面听见这位老练的律法师以几近于卖弄学问的覆诵,逐字逐句地衡量主的答案。他同意这是“一个好答案──一个真实的答案──一个合乎圣经的答案”,或许不无对这神学门外汉表赞许的意味。他终于作出了他的裁决;在圣经中,顺服的确是比献祭更美(撒上十五 22 ),所以爱神与爱人也就比遵行律法所有的规定更为重要。这当然不是一个全新的观点,它乃是先知给以色列之信心的核心。
34. 这位律法师斟酌并评估了耶稣所作的回答;但叫他希奇,也令旁观之人张皇失措的是:他竟然发现,正当他在回答的时候,耶稣也正在评估他。当人类胆敢坐在审判席上判断基督的宣称,他们反倒发现耶稣也正坐在审判席上判断他们;他们站着接受定罪或被称义,皆凭他们对祂的态度而定。在这件事之后,再没有人敢问耶稣任何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圣经中从未告诉我们,这位离国度如此近的文士是否进到国度里面;但我们知道,甚至连耶路撒冷的公会成员都有些人信了耶稣(十五 43 ),后来在教会里面也有些祭司和法利赛人。然而,在马可福音中,这似乎是唯一受到称许的“教法师”( Schweizer )。
157 当今一个盛行的作法是将“大诫命”与“大使命”(太二十八 19 )并列,说明教会的社会责任( 要爱人如己 )与福音责任是并行的。没有人会否认福音的社会含义;但就恰当之圣经解经而言,应该记得这里所记载之“第一要紧的诫命”乃是全然爱神,爱人如己这个“第二大诫命”则是由此而出,必须置于此一神学脉络里面。我们若是失去了这个平衡,所剩下的就只有肤浅的人道主义,而没有任何深邃的神学根源,正如安德生清楚看见的。
158 安德生引述祁克果的佳言:“我们若爱邻舍如同自己,那么这条诫命就仿佛带着一把万能钥匙,打开我们自爱的锁,将我们救出。”
vii. 大的子孙?(十二 35 ~ 37 )
接着是一连串“难题”中的最后一个。这一系列问题以耶稣就约翰权柄来源向祭司长问了一个不解的问题(十一 30 ),现在也同样就大的子孙发出一个不解的问题作结束 159 。在马可福音的上下文中,这个问题是直接针对“教法师”的,把他们当作是提出最后一个难题的人,“文士”当然不是指一个独立的“群体”,像法利赛人一样,而是一种职业;但是这些“书写者”当中至少有些人肯定是法利赛人。可能是耶稣凯旋进城时朝圣者的喊叫声(十一 10 ),与“我祖大之国”这片语,把这个特殊的弥赛亚头衔凸显出来。众人普遍同意,那位命定要重新引入大国度的弥赛亚君王乃是“大的儿子”,但是按照他们的理解,仅是指大肉身的后裔,足以担任属地的拯救者,是所有犹太人都期盼的,而且至少有些急进主义者为此积极活动。
36 ~ 37. 然而,一个属地的弥赛亚君王不可能是这个名衔之完满的神学意义,正如耶稣以一个他们无法有效反驳的问题所证明的。照惯例,祂首先向他们指出:即使是根据他们自己的前提,他们也是自相矛盾的。每一个正统的文士都接受诗篇一一○篇为大的诗篇与弥赛亚诗篇。但若在这篇诗篇里面说话的是大,而且是论到将来的那位弥赛亚,那他怎么可能称祂为 我主 呢?使用这么一个头衔,怎么能与大自己的辈份──肉身的祖先相较于与肉身的后裔──一致呢?马可只记载说耶稣提出这个问题,但上下文却清楚显出这些学者找不到答案,而且这也就标明他们企图逮住耶稣话柄的结束,至少到祂受审问之前是如此(十五 1 ~ 5 )。根据新约圣经他处,我们今日可以清楚看见:基督何以又是从大肉身血脉生的,却又仍然是大的主,因为祂就是神自己;但是耶稣并没有作此解释,甚至对祂的门徒也是一样。祂受人欢呼为“神的儿子”(五 7 ,十五 39 ),或“子”(十三 32 ),这就够了。这篇诗篇究竟能否有另一个历史解释,那不是重点;前面的解释是每一个正统的犹太人所接受的,所以就文士们所知,耶稣所问的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 160 。大批在旁聆听的群众似乎乐见文士的窘状( 37 节);其实更窘的场合还在后头!
159 由此看来,我们似乎没有必要假设这是最终之冲突故事的结束〔柯兰斐根据奎格( Cragg )的观点,持这种看法〕,而不是耶稣自己刻意引入的一个新鲜主题。
160 蓝恩说:“在耶稣的言论中,只有这里追溯一处旧约经文的灵感”;但这里的重点肯定只是要更明确地使耶稣的问题更不可能回答(就文士们所知道的)。所有正经的犹太人都毫无疑问地接受旧约圣经乃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是有权威的,这不只是耶稣自己的看法。
viii. 要防备文士(十二 38 ~ 40 )
你们要防备文士 161 : 文士 或“书写者”如今已经哑口无言了,正如那些关心政治的撒都该人先前也无言以对一样(十二 27 )。如此直言不讳的谈论,无疑会加增宗教圈对耶稣的敌意,但耶稣似乎还没有失去群众的欢迎(参 37 节末了的 喜欢 )。马可在对西方的外邦听众传道时,在此略去了马太所记载的许多细节。整体而言,大概只有保留那些明显具有实用之教训价值的细节,而这就只包括主要的原则在内。
这些文士──教法师无疑对圣经知识极为娴熟,这也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名声与外在的尊荣,他们都非常喜欢。在那个时代,他们乃是专业的圣经诠释者与释经学者,像他们那样献身于圣经经文的人并不多见;在研究圣经的方法上,他们保守而敬虔。但福音书却经常警告人要提防他们,就像这里一样。倘若他们拒绝了圣经的权威,他们的行为就很容易解释;事实上,他们是无可原谅的。对于那些接受圣经为信仰与行为之规范的人而言,不顺服是不可原谅的。
40. 这些教法师不单喜爱外在的表演与遵守宗教规条的虚浮荣耀(这乃是骄傲的罪) 162 ,他们也贪爱钱财(这乃是贪婪的罪)。然而,他们每一次这么做的时候,都是以冗长的祷告来掩饰,使得他们其他的罪也充斥着前所未有、假冒为善的可怕气息。寡妇与孤儿理当成为他们同情与代祷的主要对象,因为这些人乃是神特别关心的对象(出二十二 22 ;诗一四六 9 ),但他们反倒抢夺这些人。很显然的,因着他们祷告的缘故,他们被定的罪就更为可怖,远甚于公然抢夺,却没有以祷告或宗教来掩饰的歹徒。耶稣向罪人传讲爱,向宗教人士却传讲审判,何其讽刺。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的虔诚,而是因为他们表里不一,假冒为善。更大的知识与更大的机会,只带来更重的责任;若是拒绝履行这责任,则可能带来更大的罪责。
161 或许“职业抄写者”更能表达其意义,虽然 NIV 使用 teachers of the law (教法师)作为一个“动力对等词”( dynamic
equivalent )。原来,这些文士乃是“律法的抄写者”,因而得着与律法有关的许多知识。他们引以为傲地追溯到以斯拉,以之为他们属灵的始祖(拉七 12 ),为他们这个体系的头一人,正如撒都该人溯源至撒督一样(王上二 35 )。
162 在 38 节无论读作 stoais (长廊)或 stolais (长衣),都无关紧要,虽然第二种读法在含义上较为可取。无论如何,重点是在于文士的卖弄。
ix. 寡妇的奉献(十二 41 ~ 44 )
紧接在这个警告之后,非常适时出现的,乃是寡妇奉献的故事。贪婪与表面的信仰,连同其虚饰与卖弄,刚刚才受到申斥。在此与之相对的是:在遭受文士掠夺的那一群人当中,有一个寡妇,虽然一贫如洗,却出于对神真诚的委身,默默地投下她的奉献,没有受到注意,除了耶稣以外。这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形成一幅相称的图画,凸显出非常强烈的对比。耶稣当然没有否认那些财主投了“很多”(和合本作 若干 )的钱;祂只是说那寡妇所投的比他们更多,因为他们所投的只是一份奉献,虽然可能为数极多;但她所投的,却是完全的牺牲。我们务须切记:神衡量我们的奉献,不是看我们给了多少,而是看我们为自己保留了多少。这个寡妇什么也没留下,却把她所有的一切──两个小钱全舍了( 42 、 44 节)。安德生说得好:她大可以为自己留下一个小钱也不为过,但她并没有这么做。──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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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
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12:1
以色列国是神栽种的葡萄园(赛5:1-2);园主是神自己;仆人指旧约先知和施洗约翰(12:2-5);被杀的园主儿子是耶稣(12:6-8)。以色列的宗教领袖知道这比喻是指他们说的。
园户被灭,葡萄园转给别人,表示神对以色列的特别看顾已经过去,福音将要临到神的新子民。参《马太》21:33及21:41注。
12:13 希律党是当时的保皇党,由犹太社会上层阶级的人士组成。参看附录〈新约时代的犹太教派〉。
12:14 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今通称凯撒。
12:18 撒都该人为犹太人社会中祭司所属的教派。参看附录〈新约时代的犹太教派〉。
12:19 这是旧约时代犹太人的一种婚姻制度,目的在让死者有后,保证家族产业不外流(申25:5-6)。
12:26
语出《出埃及记》3:6。神既是活人的神,将自己和以色列的列祖同提,说是他们的神,证明这些已死的人仍旧活着,人死了可以复活。参看《马太》22:32注。
12:28 犹太文士把旧约的律法按大小轻重分成613条。文士问耶稣其中哪一条最要紧。
12:36 所引经文见《诗篇》110:1。本节提到的第一位“主”是耶和华,第二位“主”是基督。
12:37 要是《诗篇》的作者大卫都叫基督为“主”,那么基督一定不只是大卫的子孙,祂是神又是人,高过大卫的子孙。文士对这毫无认识。
12:38 “长衣”是文士执行宗教职务时才穿的衣服,长及脚背。耶稣责备他们不应平时也穿来显耀身份。
12:39 “高位”指会堂前排的座位,通常留给最有地位的人。
12:40 文士用外面的虔诚来掩饰内里的贪得无餍。
12:41 银库是圣殿中让人投入钱币的奉献箱。
12:42 小钱是当时铜币中面额最小的,不值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