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 使徒行传(Acts)第24章

越五日、大祭司亚拿尼亚、与长老数人、及辩士帖土罗、下至该撒利亚、讼保罗于方伯、
召保罗至、帖土罗讼之曰、
腓力斯大人、我侪由尔获享承平、藉尔先见、此邦之弊、得以转移、我侪随时随地、感谢靡既、
今不敢烦渎、惟求宽宥、听我片言、
盖我侪见此人如疠疫、于天下犹太人中滋乱、为拿撒勒党之首、
曾欲辱殿、
我侪执之、
尔审讯之、可知我侪所控之诸端矣、
犹太人同声曰、诚如是也、○
方伯颔之、保罗言曰、我知尔听讼此邦有年矣、故乐于自诉、
我上耶路撒冷崇拜、仅十有二日、尔可询而知也、
彼未尝见我在殿、或会堂、或邑中、与人辩论耸众、
今彼讼我之事、不能证于尔前、
惟此一事、我于尔承之、即彼所谓旁门之道、我依之、奉事我列祖之上帝、悉信合于律法、及先知书所载者、
且于上帝有望、无论义与不义、皆将复起、亦如彼之所冀也、
我于此自励、对上帝及世人、常存无亏之良、
今越多年、我携周济我邦之资、及所献之礼而归、
彼遇我在殿自洁、无众无哗、惟自亚西亚来之犹太数人、
若有可罪我者、则彼宜在尔前控之、
不然、则任斯人自言、见我立公会前、有何不义、
但为一言、即我立于众中呼曰、我今被鞫于尔前、乃因死者复起之理也、○
腓力斯详知斯道、遂迟延之曰、俟千夫长吕西亚至、我将判定尔事、
遂命百夫长守保罗而宽之、其友供之者、概勿禁、○
越数日、腓力斯与其妻、犹太女土西拉至、召保罗、听其言基督耶稣之道、
保罗论公义节制、及将来之鞫、腓力斯惧甚曰、今且退、暇时将召尔、
因冀保罗纳以金、遂屡召之共语焉、
越二年、波求非斯都、代腓力斯职、腓力斯欲取悦犹太人、仍留保罗在缧绁中、
使徒行传第廿四章   第 24 章 

  徒 24:1> 那些人仍不死心?又出动了,他们在这里做什么?说什么? 

  24:1 原告人──大祭司亚拿尼亚、律师帖土罗,以及几位长老来到了。他们走了九十六公里路来到凯撒利亚,对保罗作出虚假的指控。尽管他们杀害保罗的阴谋失败了( 23:12-15 ),但他们仍然坚持要将他置于死地。 

  徒 24:2-21> 帖土罗也真厉害,你知道他如何陈述案情吗? 

  24:2-21 帖土罗是一个擅长辩论的人,由宗教领袖特别请来在罗马巡抚面前陈述案件。他控告保罗三条罪状:( 1 )是一个捣乱者,煽动各处的犹太人引起暴乱;( 2 )是未被承认的宗教派别的首脑,这是违反罗马法律的;( 3 )亵渎圣殿。这些宗教领袖希望这些指控能够说服腓力斯处决保罗。 

  徒 24:10-21> 保罗答辩,更传福音,一丝机会也把握;我们嘛…… 

  24:10-21 帖土罗及宗教领袖攻击保罗的证据似乎颇有力,保罗却逐一驳倒了他们的指控。保罗在答辩时,也能够将福音带出来。控告保罗的人不能提出明确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例如,保罗被指在亚西亚的犹太人中间引起暴乱( 24:18-19 ),但却没有当地的犹太人出席证明这件事情。这是显明保罗把握任何机会来见证基督的另一个列证(参 24:14 , 24 )。 

  徒 24:22> 腓力斯在支吾以对,奇怪了…… 

  24:22 腓力斯做了六年巡抚,应该知道有关基督徒的事。基督徒平静的生活方式叫罗马人知道基督徒不会到处去引起骚乱。 

  徒 24:25> 人心深处,敏感非常,不可碰?不可触?你也如那长官一样,怕人说到自己内心吗? 

  24:25 保罗的讲论触及腓力斯的内心,令他觉得恐惧。腓力斯像希律安提帕一样(参可 6:17-18 ),娶了别人的妻子。保罗所讲的内容一直都很吸引他;不过,当保罗提到“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时,他便不再有兴趣了。只要你所讲的福音内容不会太刺激他人的内心,有许多人会很乐意和你谈论。可是,当你传讲的福音一接触到他们心灵深处时,有些人便会抗拒或走开。然而,这正是福音的内涵──神的能力会改变生命。假如福音没有从原则和教义转化成为改变生命的动力,那么福音便没有功效了。 

  徒 24:27> 腓力斯留保罗在监,原来是别有用心的…… 

  24:27 由于犹太人占大多数,罗马的政治领袖为了维持和平会顺从犹太人的意见。保罗似乎无论走到哪里,都在犹太人中间引起麻烦,腓力斯把保罗留在监里,便可以在离职前仍然与犹太人保持良好关系。──《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