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 使徒行传(Acts)第25章

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凯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非斯都却回答说:“保罗押在凯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
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
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凯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
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保罗说:“我站在凯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凯撒,可以往凯撒那里去。”
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氏来到凯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在那里住了多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
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
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
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
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 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这些事当怎样究问,我心里作难,所以问他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听审吗?’
但保罗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审断,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凯撒那里去。”
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妮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
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啊,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
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使徒行传第廿五章   第 25 章 

  徒 25:1-9> 他们纵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但事总不能成,原因嘛…… 

  25:1-9 虽然过了两年,但那些犹太领袖仍然想设法杀害保罗。他们向新任的非斯都提出保罗的案件,请求他把案件提到耶路撒冷,这样他们就可以伏击保罗,但神和保罗再次阻挠了他们的计谋。 

  徒 25:10-11> 我说保罗要上诉定不是为了自己的安危,其原因是…… 

  25:10-11 每一位罗马公民都有权向凯撒上诉,这不是说凯撒会亲自聆讯,而是案件会在全国的最高法院中审理。非斯都认为保罗的上诉是一个送他离开这里的方法,可使犹太人平静下来。保罗希望到罗马去传扬福音(参罗 1:10 ),他知道向凯撒上诉可使他有机会到罗马去。即使以囚犯的身分去罗马,总比没有机会去好。 

  徒 25:11> 保罗可以坦然说我没有行过不义的事,你可以吗? 

  25:11 保罗知道自己是无罪的,他可以向凯撒上诉。他知道身为罗马公民,以及身为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可以享有什么权利。保罗履行了罗马公民的责任,所以他可以寻求罗马的保护。我们因着与神同行,有良好的声誉和清洁的良心,可以使我们在人在神面前问心无愧。 

  希律亚基帕二世 

  徒 25:19> 25:19 即使非斯都对基督教的内容不太清楚,但他也明白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 

  徒 25:23-27> 身虽在牢不见愁,困境可以成机会──保罗如此看,你不会只顾埋怨吧…… 

  25:23-27 保罗虽然在监里,但这没有阻止他尽量利用身处的境况。军官和城中主要的领袖都与亚基帕一同在公厅里聆讯这宗案件,保罗认为这是向这批新的听众宣讲福音的另一个机会。与其埋怨目前的处境,不如寻找每一个机会去事奉神,与别人分享福音。困难可能就是化了装的机会。──《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