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廿六章
第 26 章
徒 26:3-27> 保罗如何使这班“尊贵”的听众也听得入迷?我也想学……
26:3-27 这篇讲章是保罗有力演说的好例子。他用一些恭维亚基帕的话来开始,然后讲到自己的经历和基督的复活,使这班尊贵的听众听得入了迷。
徒 26:17-18> 我就是不明白,保罗为何再三为外邦人打算呢?他自己可是犹太人啊,还讲什么产业……
26:17-18 保罗争取每一个机会提醒他的听众:外邦人也同样能够分享到神的产业,就是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应许和祝福(参弗 2:19 ;彼前 1:3-4 )。保罗的使命就是向外邦人传讲福音。
徒 26:24> 为了基督的缘故,甘冒危险不在乎,保罗真是“癫狂”了吗?还是……
26:24 保罗冒着生命危险,为了一个犹太人觉得讨厌、外邦人觉得难以接受的问题而辩论。耶稣传扬祂的信息时,得到的也是同样的反应(参可 3:21 ;约 10:20 )。从一个属世、物质的角度来看,冒这么大的险,为了得到这么小的回报,似乎是癫狂的。不过,当你跟随基督的时候,你就会发觉短暂的财富与那将来的永恒奖赏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徒 26:26> 保罗传讲的是事实?圣经所记的是历史?历史也可以见证主?我实在犹豫……
26:26 保罗正传讲事实:那些听过耶稣讲道、看过祂行神迹的人仍然活着;空坟墓仍然可见;基督的信息正搅动这个世界( 17:6 )。耶稣和初期教会的历史都是事实,仍然可以让我们仔细查考。今日,我们在圣经中仍然可以找到目击证人对耶稣一生的叙述,也可以研读历史和考古学上对于初期教会的记载。这些事件和事实都曾经由许多见证人加以证实,我们也要仔细查考,这些真确的记述能帮助我们的信心更加坚定。
徒 26:28-29> 有时候被讽刺难免不好受,保罗却没有回嘴;难道他不在乎?
26:28-29 亚基帕讽刺保罗的讲论,但保罗没有理睬他,只是作出一个呼吁,希望所有听众都作出反应。保罗的态度是我们的好榜样,真挚的呼吁或见证会显出我们是真正关怀人的需要,并且能软化刚硬的心灵。
徒 26:28-29> 只是不要有这些锁链──你可有为这句话而感动?你知道其意吗?
26:28-29 这些话显明保罗的心志:他关心这些陌生人的得救,胜过自己的捆锁。求神赐你一颗火热的心,克服一切困难,把陌生人带到基督面前。──《灵修版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廿六章
从天上来的异象(二十六 1 ~ 23 )
1. 尊重:保罗承认亚基帕王的身分及经验,作了礼貌式的开始( 2 ~ 3 )。
2. 背景:保罗带出自己的背景,主要是取得亚基帕王的认同及接纳,同时驳斥他违反律法的指控( 4 ~ 5 )。
3. 重点:保罗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控辩的重点──接纳从死里复活的耶稣为神所应许的救赎者。犹太人不相信,并且指为异端;但保罗却相信,并且见证传扬( 6 ~ 8 )。
4. 历史:保罗接分享他的见证:他以前亦是同样的不相信,并且逼迫相信的人,较其他人更为热心( 9 ~ 11 )。
5. 悔改:他随即复述在大马士革路上的经历,以致他完全改变了对耶稣和教会的看法( 12 ~ 15 )。
6. 差遣:又得到神的差遣,要将神昔日的应许,及今日成就的救恩向世人传开,叫众人一同领受神的恩典( 16 ~ 18 )。
7. 传道:他见证自己如何顺服神,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将福音传给周围的人听。正因如此,才导至犹太人的迫害及控诉;但他不会因为受迫害而放弃,仍然对神忠心,并热心传开福音( 19 ~ 23 )。
这便是保罗的见证。我们的见证又如何?我们从神领受了什么的恩典及使命?我们会否因挫折及逼迫而灰心,不再热心传福音?我们会否受不住苦难而放弃?我们有否经历神的保守及帮助,以致可以继续忠心见证神?
祈祷 神啊,赦免我的小信、不愿受苦、安于逸乐和不肯委身给的罪。
癫狂的见证(二十六 24 ~ 32 )
.被骂为癫狂者( 24 ~ 26 ):
非斯都忍耐不住,打断了保罗的说话。以一个局外人来看,保罗不怕迫害,冒死来传扬一个信仰,简直是癫狂的事。因此他认为保罗学问太大,令他癫狂;然而保罗没有因此发怒,反而以一个尊敬及平静的心境来回答。有关犹太人的信仰,全是历史事实及真实的,亚基帕王可以作见证。信徒若真以他的信仰为真实,必然会全心投入,回应神的呼召,努力见证主,而从我们的投入程度可以反映出我们相信的程度。
.劝亚基帕信主( 27 ~ 29 ):
保罗分辨至此,已从分辩演变成为传道,因此他亦进一步向亚基帕王传福音。他知道亚基帕王明白他的见证,亦明白主耶稣的真实,故开始向亚基帕王劝说。亚基帕王亦十分“醒目”,知道保罗想劝他信耶稣,故他的答覆暗示了保罗是很难劝他信耶稣的。保罗亦不隐藏他的意图,说明他不单要劝亚基帕王信耶稣,亦要劝在座的所有人都信耶稣。他的分辩具体地在他的行动上显明出来,就是要传讲基督的福音。
.保罗辩明清白( 30 ~ 32 ):
是次审判结果有了定论:连亚基帕王亦同意裁定保罗是清白无罪的,可以得到释放。这次审判亦使非斯都有了肯定的行动:不能将保罗提至耶路撒冷,要将他送往罗马,使他可以向凯撒申诉,如此他便可以解决一个大难题。保罗亦因此可以在捆锁下前往罗马,继续他的使命。
祈祷 神啊,帮助我能像保罗般委身,为主而活。──《新旧约辅读》
使徒行传 第廿六章 注释
26:1-23 在亚基帕王前申辩
保罗述说他如何从犹太教归信基督教,并领受耶稣给他的使命,向同
胞及外邦人宣传主道。
2-3
对亚基帕王的恭维。保罗所言是确实的,因为从拉比着作看来
,亚基帕对摩西律法十分熟悉;他虽然忠罗马政府,但仍很关
注犹太人的利益。
4-5
保罗自幼受犹太教薰陶,成为热心的教徒。
4
「本国的民」:大概指保罗原居地(基利家大数)的犹太人。
「并在耶路撒冷」:见22:3注。
6-8
保罗与其他犹太人一样,指望神所应许的弥赛亚来临,但他因为相信
这盼望已成就在复活的耶稣身上,以致受同胞的控告。
7 「十二个支派」:指所有犹太人。
「昼夜 ......
得着」:女先知亚拿是个好例子(路2:37)。
8
犹太人不肯相信神叫耶稣复活并证明 是弥赛亚,这不信的态
度是难以理喻的。
9-11
保罗忆述以往如何逼害基督徒,并自以为义。
(参考:保罗信主的经历)
10
「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例如保罗赞同司提反被杀害。
(7:60)
11 「用刑强逼 ......
的话」:会堂有权惩治会友,保罗曾在会堂用
刑强逼犹太基督徒放弃其信仰。
原文显示他只尝试这样做,效果如何未有提及。
12-15
在大马色路上耶稣向他显现。
14 「我们都 ......
在地」:9:7只提保罗个人的反应。
「你用脚 ......
难的」:是当时希腊谚语,意思是──公牛尝试
以脚踢开主人用来赶它的剌棒,结果徒劳无功,照样与神敌对
是不可能的和徒然的。
16-18
保罗为求简洁,可能浓缩了他当时的经历、亚拿尼亚对他说的话,以
及主在圣殿向他的启示(见 9:6-17; 12:9-21)。
保罗受差遗到同胞及外邦人中见证复活的主,叫他们因信获得新生命
,罪过得赦。
19-23
保罗忠於耶稣的托付,却被同胞追杀。
23 「并且因从死里 ......
外邦人」:应译作「并且从死人中首先复
活,把光明的 ......
外邦人」(参新译本),表明基督的复活应
验了先知书的预言 ──
受苦的义仆得廷长年日(赛53:10),
且成为万民的光(赛42:6; 49:6;
60:3)。
26:24-29 保罗恳请亚基帕信主
24
非斯都从保罗的言语看出他是个有学问的人,但无法领会他所
说的充满宗教色彩的辩词。
26 「因都不 ......
作的」:保罗所说的是众所周知的事。
27
「信先知」:信先知对弥赛亚的预言。保罗的问题是要亚基帕
承认先知预言的可信,然後进一步向他发出挑战接受耶稣为预
言中的弥赛亚。
29 「像我有 ......
锁链」:指保罗为信仰而被囚禁一事。
26:30-32 主持审讯者认为保罗清白无辜
思想问题(第廿六章)
1 保罗的申辩虽表明自己有理,但对亚基帕王和犹太领袖仍温文有
礼。
你今日有没有「人」、「事」分明的处世态度呢?
2 试从本书中分析非斯都、亚基帕和腓力斯的性格。
就保罗的属灵及道德情况来说,他才配判断事情,但他仍耐心坐
牢及在他们面前争辩,这是基於什麽原因?
3 试比较司提反殉道前的申诉和保罗在此的申辩,两者在内容、表
达方式和结构上有何分别呢?
他们所强调的是什麽事呢?
你认为那一种申诉方式较好呢?
4 你认为保罗在这场分诉中成功吗?保罗得着了什麽?
罗马官长损失了什麽?
5 在 29节保罗表明他冀盼犹太人及外邦人得救的热忱。
你是否一个胸怀世界的基督徒呢?
就布道的热诚而言,你对待亲友,和你对待陌生人是否一视同
仁呢?
6 既然亚基帕说可以释放他,保罗为何还要上诉该撒呢?
使徒行传第廿六章
改变了的人的分诉(廿六 1-11 )
在新约大人物的故事中,一件特别的事便是他们绝不害怕承认他们曾经一度是什么样的人。保罗如今在王面前,坦白承认,他过去曾经企图灭绝基督徒。
以前有个名布道家,名字叫诺德( Brownlow North )。他早年是个无所不为的人。有一次,当他在亚伯丁( Aberdeen ),正要走上教会的讲坛时,收到一封信。这封信告诉他,那写信的人持有他在未作基督徒之前的一些坏事的证据;接 说,如果他讲道的话,那写信的人打算阻止聚会,并且把他的罪行告诉会众。诺德把信带到讲坛上,向会众读出,然后告诉他们,基督把他改变过来了,同样,基督也可以改变他们。他把他的羞辱的证据改变成基督的荣耀。
邓尼惯说,最后分折起来,基督教的大作用乃是使坏人变好。伟大的基督徒绝不怕把自己当作基督能力的活例。诚然,人绝不能改变自己;但是既高兴而又真确的,则是人所不能作到的,则是人所不能作到的,耶稣基督给他作了。
保罗在这段落里坚决地说,他整个信息的中心乃是复活。他的见证并不是一个活过而又死了的人,却是那荣耀地临在,而且永远活 的一位。在保罗看来,天天都是复活节。
为服役而降服(廿六 12-18 )
这一段落饶有趣味。
(一)希腊文 使徒 一词,直译是 被差遣者 的意思。例如‘大使’是 apostolos 。有趣的是公会的一个使者,技术上便称为公会的 apostolos 。那就是说,保罗开始这次旅程时相当于公会的使者,结果却作了基督的使者。
(二)保罗在 晌午 赶路。旅客如果不太奔忙,在中午的热浪里是要休息的。由此我们可知道保罗是如何的,为执行迫害的任务而尽力。无可置疑的,他在试图以暴烈的行动去止息他心中的疑惑。
(三)复活的基督告诉保罗,他用脚踢刺是难的。年齿轻的牛第一次上轭踢时,它便想把轭踢开。如果牛是联在一个单柄的犁上,农人手上便持有一枝长棒,棒上有尖锐的顶端,他把这一段靠近牛脚跟,于是它每踢一次便被这尖顶刺割一下。如果它是联在一辆车子上,车子的前部有一根棒,棒上镶上一些木造的刺,牛每踢一次,它便刺牛一下,年轻的牛要从艰苦中学顺服,保罗也是一样。
第十七、十八节简述了基督为人所作的事。(甲) 祂开他们的眼 。基督进入人的生命,人便能看见他从未看到的事物。(乙) 祂叫他们从黑暗转向光明 。人未遇上基督之前,他好比面向错误的路;他遇上基督之后,便朝光明走去,而他面前的路途则是清楚的。(丙) 祂把他从撒但的权力底下转到上帝的权力之下 。恶曾经一度使他为奴,可是现在上帝的得胜大能使他过得胜的善良生活。(丁) 祂赐他罪得赦免,并得与成圣的同享 。对过去,罪的惩罚是败坏了;对未来,生命是再造了,也净化了。
接受差使(廿六 19-23 )
这是保罗所传信息的内容之生动的撮述。
(一)他叫人 悔改 。希腊文 悔改 一词,直译乃是 改心 。悔改的意思是认识我们所过的这种生活是错误的,我们必须采取一套全新的价值观念。为求达到这个目的,它包括两事。它包括我们为过去 懊悔 ,它又包括我们决心要藉 上帝的恩典而改变过来。
(二)他叫人 归向上帝 。我们常常背向上帝。这可能是无意的忽视,可能因为我们故意地‘心不在焉’。但是不论是那一样,保罗叫我们让那我们以前看来满不在乎的上帝,现今成为我们的至宝。
(三)他叫人 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证明人真心悔改归向上帝的乃是某种的生活。但是这种行为不只是个人生活受了新的一套 律法 管束的反应,而是新的 爱心 的结果。已经在耶稣基督里认识上帝的爱的人,知道如今如果他犯罪,他便不只破坏上帝的律法,他是伤了上帝的心了。
王受感动(廿六 24-32 )
读者所意会到的,这段落的气氛,比之这段落所实际说出的更为有趣。保罗是一个囚犯。正如他自己所清楚说的,在那时他带 枷锁。他却仍然是那场面的主要角色,这是它给人的正确印像。非斯都对他说话,并非把他当作罪犯。他一定知道保罗是个有教养的拉比;他一定见过保罗的房间放满早期基督教书籍的卷轴和羊皮纸。亚基帕在听保罗讲话而不是审问保罗。这事情的结局便是这一班颇感为难的人,总不明白为什么保罗要在罗马或其他地方受审。保罗有一种能力使他高出任何一班人以上。 上帝的能力 这字,在希腊文是 dumamis ,就是炸药( dynamite )的字源。有复活的基督同在的人,什么都不必怕。──《每日研经丛书》
使徒行传 注释 26:18
保 罗 的 神 圣 使 命: 这 是 一 节 经 典 的 圣 经 金 句, 精 炼 地 反 映 了 主 耶 稣 对 传 福 音 事 工 的 殷 切 期 望。
1. “ 叫
他 们 的 眼 睛 得 开 ” : 失 丧 的 人 受 到 了 撒 但 的 蒙 蔽, 他 们 既 无 法 看 清
自 己 灵 魂 失 丧 即 将 灭 亡 的 现 实, 也 不 能 明 白 福 音 真 理 ( 林 后 4:4) 。 信 徒 必 须 依 靠 圣 灵 的 大 能 传 讲 耶 稣 基 督 的 福 音, 才 能 使 这 些 人 的 心 眼 得 以 打 开 ( 比 较 林 后 4:5 ; 弗 1:18) 。
2. “ 从
撒 但 权 下 归 向 神 ” : 撒 但 是 世 界 的 王, 一 切 不 属 基 督 的 人 都 在 撒 但
的 辖 管 当 中, 受 到 它 的 奴 役。 撒 但 的 灵 在 一 切 罪 人 即 “ 悖 逆 之 子 ”
( 弗 2:2) 身 上 运 行。 信 徒 可 以 借 着 圣 灵 的 大 能 大 力 传 讲
福 音, 使 人 脱 离 撒 但 的 权 势, 归 入 基 督 的 国 度 ( 参 西 1:13 ; 彼 前 2:9) 。
3. “ 得
蒙 赦 罪 ” : 人 只 能 通 过 信 靠 基 督 和 相 信 他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代 赎 之 死
得 蒙 赦 罪。
4. “ 一
切 成 圣 的 人 ” : 罪 得 赦 免, 脱 离 罪 和 撒 但 的 权 势, 得 着 圣 灵 内 住 和
圣 灵 浸 的 人 已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为 神 而 活, 能 够 与 那 些 因 信 基 督 得 蒙 救 赎 的 人 彼 此 相 交。
26:19
我 故 此 没 有 违 背: 保 罗 是 在 去 大 马 色 的 途 中 蒙 恩 归 主 的, 从 那 时 起 他 就 坚 定 地 认 定 主 耶 稣 是 救 主, 也 是 他 生 命 的
主 宰, 愿 意 终 生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 比 较 罗 1:5) 。
26:20
行 事 与 悔 改 的 心 相
称: 保 罗
所 传 讲 的 福 音 不 像 某 些 人 单 单 要 求 人 相 信 “ 基 督 和 他 的 代 赎 之 死 ” 。
新 约 使 徒 一 致 声 称 只 有 那 些 “ 悔 改、 归 向 神, 行 事 与 悔 改 的 心 相 称 ” 的 人 才 能 真 正 得 救 ( 参 “ 信
使徒行传
注释
二十六 1-3
正如在腓力斯面前的双方演辞一样(二十四 2-4 ),此讲稿的开首亦是一番对审判官赞扬的话。
第 4-8 节接下来的讲辞与二十二章的辩辞类同。保罗坚持他「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他所指的是「神叫死人复活」的指望和信心。这立场与他在公会面前的辩护一样。
第 9-14 节第一段叙述保罗在大马色的经历。与第九章和第二十二章的记载一致(特别参九 1-9 ),只是在这一次的忆述里提及主曾对保罗说:「你用脚踢刺是难的」。此语是常见的箴言,在一般的写作,甚至犹太教的着作中都常被引用;描写一头牛或牲畜倔强地不跟从那引领牠的杖。这幅图画正代表了保罗的经历,他在往大马色路上以前的行径,确是叛逆耶稣,把祂看成眼中钉,直到后来神向他指出这眼中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第 15-18 节故事其余的部分被保罗或路加简化了,此记述所强调的是主的话和保罗服从的心意。
第 19-21 节保罗就是为了顺服在异象中看见的耶稣,也就是神使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一位,故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第 22-23 节福音与「先知和摩西」之间的关系亦必然在此被大大简化(参二 14 之注释),若保罗的原稿曾引述旧约圣经(例如十三 16-41 之讲辞,特别是 33-41 节,十七 3 等经文),并且使用了保罗所熟悉的拉比释经法(例如加四 21-31 ),那么非斯都的话和保罗的回答就更易了解了。非斯都说:「你的学问反叫你癫狂了!」( 24 节),保罗回答王说:「王也晓得这些事」,并反问他:「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25-27 节)。
第 28-29 节亚基帕的话是想避过保罗的问题,他圆滑地一方面避免否认他对先知的信仰,另一方面又避免承认保罗对先知的诠释。保罗回答说:「无论是少劝或多劝」,他确是希望人人都像他自己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炼」。在场的人必然为保罗对主勇敢、有智慧的对答留下深刻印象!
使徒行传第廿六章
廿六 1. 保罗已经在非斯都面前自辩过了(廿五 8 ~ 11 ),因此路加自然把目前这一番话,当作主要向 亚基帕 说的了。这样他辩词的高潮,则指向犹太人,而不是罗马人;这个也配合已确立了的实证,就是保罗没有触犯罗马律法。亚基帕被放在整个场面的中心(廿五 23 、 24 、 26 ),他主持整个程序,非斯都把大会的操掌权交了给他。保罗虽然被锁着(廿六 29 ),但可能用右 手 作势,正如古代演说者典型的姿势。先前他似乎是双手被缚的(廿一 33 ),但这一回似乎他有足够自由挥动手臂。
辩辞 是自传形式的。先述保罗早年,强调他是个犹太教的忠贞份子,由此可引伸到基督教是犹太教延续的道理。接着描述他起初怎样仇视教会,目的在表示他不是盲目地信仰基督教,而必定是一个坚强有力的信念,才引至他改变态度的。这里第三次提到保罗悔改的经历,重点则落在他蒙召向外邦人作证,传扬救恩。他向犹太人及外邦人传道,正是顺服这个呼召;也正因此他被犹太人捉拿了。可是,保罗传讲的一切,实在不该引起他们这样的反对:摩西和先知们早已预言弥赛亚的受苦复活,并宣告兴旺的道给犹太人和外邦人。因此,焦点就在乎犹太人的盼望怎样解说了。
2 ~ 3. 讲词开始,总是想先赚得听众的欢心(廿三 2f , 10 )。保罗自称为 犹太人告他 的事作分诉,因此,能在亚基帕面前陈述,实在万幸,因亚基帕熟悉犹太人的 规矩 ,和他们的辩论。他请求他耐心听,因为陈词势必很长。
4 ~ \cs17 5. 保罗提到自己早年的生平,似乎是人所共知的。他在社会所占的地位,声名足叫犹太领袖们知晓。 本国的民 可指在大多数犹太人的社会,但既然保罗多半在耶路撒冷成长(见廿三 3 注 ),就可能是指犹太地的犹太民族了。 在耶路撒冷 就加上要接近的定义。他的同乡族人都必能作证,他一直以来都是法利赛人的成员。 法利赛 (五 34 注 ,廿三 6 注 ),是个统称的名字,是指聚结成小组的严守律法者,特别着重持守礼仪上的洁净,就是旧约对祭司要求的各种仪节,还有一切农作物的纳十分之一。
6. 保罗宣称他当日受审,原是因为指望神向犹太人祖宗所应许的。 盼望 是保罗辩词中的关键字(廿三 6 ,廿四 15 ,廿六 4 f . ,廿八 20 )。这是指神在旧约的应许和预言,存信心等待应验;对保罗来说,就明白相信这等应许已应验在耶稣身上,并将要继续应验。于是问题的核心,就在乎犹太人到底是否相信神的应许要应验了。
7. 说准确一点,保罗心目中的盼望,是死人得以复活,叫神的子民蒙救赎。犹太人本一心盼望有这经历,称之为未来的世代,是藉着不断的敬拜,表明对神的忠诚而获得的。这民称为 十二个支派 ,因此说新约犹太人只有被掳归回的犹太便雅悯支派(南国的人),是个难以纠正的错误观念。(但见路二 36 )。敬拜神,是在殿中 昼夜 进行的;寡妇亚拿“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事奉神”(路二 37 ),正代表这理想。路加的着述中,一再强调耶稣的跟随者中,不单是罪人,也包括了忠心恒守犹太律例的虔诚人(见路一 6 ,二 25 ,七 4f ,廿三 50 ;徒十 2 )。因此,保罗可以理直气壮地反问,他忠于犹太人的宗教和盼望,何以因而被控。
8. 答案很明显,全集中在保罗相信复活一点上。他采取攻击,质问何以 神叫死人复活 ,被看为不可信呢?这是个一般性的开始,法利赛人对这方面决无困难,因为他们大都相信有复活,撒都该人不相信,但也很容易被人反问,为什么他们认为神作不到呢?当然,保罗虽然一般性地问,但却针对耶稣的复活,证明祂是弥赛亚:为什么会被看作不可信呢 ?
9. 保罗也承认曾一度这样疑惑过,他一听见有人宣称耶稣复活,又称祂为弥赛亚,立即的反应就是要与这样的人对抗。“ 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一句,意思是反对跟随耶稣的人论及他的言论。保罗作为法利赛人,若他接受第八节自己所说的观点,则他该有不同的想法才是。但事实上,他同样盲了心眼,这正是不信的最终原因(廿六 18 ,廿八 26f )。
10. 保罗对信徒传道的反应,有十足的强烈行动。他着手攻击耶路撒冷的基督徒,那里是这运动的核心地点;他的行动在耶路撒冷仍历历在目。他四出捉拿信徒,监禁起来(廿二 4 ),有 祭司长 的 授权 支持他的行动。信徒被杀,他也 出名定案 。这句话引起好些解经的困难。第一、依字而解,则保罗是公会的成员。各地都有许多公会,每一个社区的会堂,就附有一个公会,这里可能指这些公会的成员。可是保罗既在讲论耶路撒冷的行动,就必然指最高的公会成员了。第二、这句话表示已有好些信徒被杀,虽然记载中只记司提反一人的实况。当时可能有其他例子,只是奇怪没有记录他。保罗也可能用一般性的复数式,以求强调的果效。第三、若依这话字面解说,则表示犹太人有处死的权柄,与约十八 31 相违。司提反的例子,可能是个例外(见七 57 f ),但若有好几个死亡,却没有罗马政府的干预,则不大可能了。因此,总括观之,最好还是视保罗这话为语气的强调好了。
11. 不过,他在会堂里罚他们说 亵渎 的话,就是咒诅基督,抛弃信仰(参林前十二 3 ),则大不出奇了。会堂有权柄处罚成员,而保罗自己也多次在他们手下受罪:他曾五次在会堂受鞭刑(林后十一 24 )。保罗这些行动是否有效,这里没有提及,他只能说他 逼 他们离弃信仰。不但如此,他的手段不只在耶路撒冷,更追逐到别的地方去。这话也同样是一般性的意见,我们只知道他去过大马色,不过他在其他地方活动,也并非是不可能。
保罗这种行动,在稍后的历史中有相似的记述,庇推尼的罗马总督 Pliny ,说他将被嫌疑为基督徒的,带上他的法庭上:“凡是肯否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依我的话向诸神祈祷,又用酒和香向王像(这像是我特为此带来的),和向诸神像祈祷,最后更咒诅基督的──据说没有一个真基督徒,能被逼这样做──这些人可以无罪释放。”( Epistles 十 96 )这段记载自然是外邦的法庭实况,但在犹太场合也同样会出现。
12. 至此保罗已说完了他对犹太宗教的热诚,而这热诚引致他逼害任何可能叛道的人,于是,他一生的转捩点来了。这是他第三次讲述自己的经历,在细节上与前面的稍有不同(九 1 ~ 19 注 ,廿二 6 ~ 21 )。故事的主题还是一样,但讲述时的变化,带出了重点的不同角度。在此我们看见路加的手笔,把一些情节加以变化,使读者每再读都觉新鲜。每一次都从保罗往 大马色 开始,带着权柄去捉拿信徒。前面说带着书信去,这次说带着 权柄和命令 ,是那书信所授予他的。(九 2 )说的权柄,是从大祭司授予的,这里却用复数的祭司长,即是领导的祭司权威人士(九 14 、 21 )。
13 ~ 14. 当时是正午,太阳正最猛烈的时刻(廿二 6 ),保罗觉得被天上大光包围,比太阳光更辉耀,这表示他的同伴也看见这光(廿二 9 )。在这景况下,所有人都仆倒 在地 ,对照九 4 和廿二 7 ,只说保罗一人仆倒在地。这里没提及保罗的眼珠被大光弄瞎了,而同行的人并没有被大光影响及。这次记载重点,全集中在主对保罗说的话上,因此他瞎眼和同伴的反应,全部按下不提。这里其实并没有说完他信主的故事(对照九 7 ~ 9 ,廿二 11 ),他直接就说到他对主命令的回应(廿二 19 )。
因此,强调的是天上的 声音 。即声音用 希伯来话 向保罗说话,一般来说是指亚兰语(廿一 40 ),这是由称呼保罗为 扫罗 ( Saoul )看出来的,扫罗是保罗的希伯来名字。不过路加在别处也有用他的希腊名字 Saulos 。三次记载都有同样的问话:“ 为什么逼迫我? ”这里却多了一句:“ 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这话反映出一种箴言式的讲法,是好几位古希腊作者所用的,尤其是在 Euripides, Bacchae 794f ,向反对 Dionysus 教派的 Pentheus ,有这样的警告:“你是个人,他是神,我若是你,就必好好控制自己的怒气,向他献祭,不徒用脚踢刺了 306 。”不过这箴言也用于犹太教(见 所罗门诗篇 十六 4 ),此外斐罗也提过良心怎样刺人( Decal 87 )。布鲁斯认为保罗这时在良心上有大挣扎,但 Hanson ( p.238 )却指出,在希腊文学上,这箴言是指人与命运搏斗,这似乎是更合适的解法。至于这些是否天上声音一字一句的记录?还是当保罗逐渐知道自己在错的一方打仗时,生动地描写了自己在心思里的良心挣扎?以上问题,各家看法不同。而解经者也多提及,目睹司提反之死,必然对保罗有刻骨铭心的印象。
15. 保罗的回答,主耶稣的反应,与前述大略相同。不过这一次保罗称对他说话者为“ 主 ”;他内心已经认定耶稣就是神,理由是若耶稣从天上以这样的方式向他说话,证明祂已被高举与神同等权柄的地位了(参廿二 10 )。
16. 主继续不断地说话(对照廿二 10 ),中间没有打断的,然后吩咐他起来。但以前的记载却叫保罗进城去,接受进一步的指示,这里却把故事拉近了,把前面记载神对亚拿尼亚转述的话,变成在路上对他说的。这种记叙的浓缩法,在别处经文也有采用(例如比较一下太九 18 与可五 22f 、 35 )。这里的功效,就可以集中注意在天上的命令,要保罗行这样的路,也正因如此他如今受审。在这场合里,不需要论及亚拿尼亚的角色,无论事情怎样发生,和帮助保罗的这人怎样敬虔,都不必费唇舌(比较廿二 12 )。主吩咐保罗不必俯伏战兢,要起来,为主作工。主所以要向他显现,是要 委派 他作仆人,作见证,将所见的和将要指示他的,证明出来。这是指他异象所见复活的主,和他将来要接受的异象(十八 9f ,廿二 17 ~ 21 ,廿三 11 ;林后十二 1 ~ 4 、 7 )。称保罗为“仆人与见证人”(中文译作执事作见证),正呼应路一 2 所说,福音是由亲眼见的人,和传道的人(仆人)所传下来的,表示这些人中间包括有保罗这样的人,是未尝跟随耶稣在地上作工的。
17. 保罗的呼召,与以色列先知的呼召相似(参结二 1 ),而神应许保护他,也呼应旧约(耶一 8 ,历上十六 35 )。神救他脱离百姓,即犹太人,以及外邦人的手;这也许是对路加的读者一个暗示,说保罗目前的试炼也必平安无事,不过,必须记得,神的仆人既是必死的人,神的应许只限于他能完全地完成任务,并不一定从此无恙。神的仆人也会有保罗后期的经历:“我为这福音受苦难,甚至被捆绑像犯人一样;然而神的道,却不被捆绑。”(提后二 9 )。保罗的工作是使徒的工作:奉派往百姓和 外邦人 那里去(耶一 7 ;结二 3 ),但主要是外邦人。
18. 他的使命是根据以赛亚四十二 6 ,作仆人的使命,在此用相似的语句更详细地开列出来。他要叫在罪中蒙闭的眼开起来,叫人从 黑暗 的领域出来,转向 光明 ,就是脱离撒但的权势,进入神统治的范畴(参赛四十二 16 ,尤以西一 13f ,与这里的字眼十分相近)。凡听从呼召的,必得 赦罪 ,与一切在耶稣里藉 信心成全 的人,应得 基业 (参二十 32 )。这里的神学智慧,对亚基帕可能太深一点,难以领会,这番话反映出使徒对悔改本质的传统观念,这里可能是给读者的一个摘要,保罗对亚基帕该说得较浅白的。
19 ~ 20. 保罗因 见 了复活主的异象,揭开了人生的新页。他说他没有违背这吩咐,这句不过是强调他极热心地遵从。于是他立刻传悔改之道,并要人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这辞句叫人想起二十 21 和三 19 ,彼得同样向犹太人说话;此外,强调悔改与行为的明证,也与施浸约翰相呼应(路三 8 )。保罗从 大马色 \cs8 开始传道(九 19 ~ 22 、 27 ),后在 耶路撒冷 (九 28f )。下面一句 犹太全地 ,则大有困难了。文法上,它在句法上不合(其他词是间接受词,而这词则是用直接受词),意思上也不配合使徒行传前面记叙保罗的活动(徒九 26 ~ 30 ,参加一 22 保罗强调的话),很可能这句是误句,整句辞语可能是抄写者附注(赫肯 pp. 686f ),又或许该修正说“在犹太及外邦人全地”(布鲁斯, Book p.492 注 24 ,根据 Blass )。无论如何,经文把犹太人和外邦人,视作保罗传道的对象,救恩在同样的条件下赐给犹太人和外邦人。
21 ~ 22. 正因这缘故,犹太人在圣殿捉拿他,想就地置之死地。但他们徒劳事不成,幸有罗马人干预,保罗免遭毒手。但在罗马背后,是神的手在保护他,又因祂的 帮助 ,直到他作见证之时仍站得住,对尊贵卑贱者们作见证。最后总结中,他复述讯息的内容,并宣称这一切完全与摩西及旧约先知预言的吻合,因此也该为犹太人所接纳(罗一 2 ,十六 26 )。
23. 讯息以两句总括了,第一,弥赛亚必须 \cs9 受害 ,即受死(一 3 ),但这事在摩西及先知如何印证?保罗作为基督徒,似乎会推测弥赛亚的身份就是受苦的仆人,但犹太人是否承认这一点,则未能肯定了,他们很可能有所争论。第二,弥赛亚必 先从死里复活 ,把 光明的道 ,传给 百姓和外邦人 。这话反映基督徒视基督为复活的初熟果子的看法(林前十五 20 ),同样,也表示弥赛亚就是那“必延长年日”的仆人(赛五十三 10 ),又要作万民的光(赛四十二 6 ,四十九 6 ,六十 3 )。于是问题的焦点,就在弥赛亚等于受苦的仆人,而耶稣就是应验这角色的那一位,信徒的论点可能是根据耶稣已经成就了这一步,作为历史的基础;至于经文的根据,也许是把赛六十一 1f 当作该书前面几章插述的仆人(参赛四十二 1 ~ 7 同样的思想),同时也可以指摩西这预言末世的先知,他带有弥赛亚性质的功能 307 。藉这“桥道式的经文”,要把受苦仆人和弥赛亚连在一起,就有了途径。
24. 非斯都的话,好像打岔了保罗滔滔不绝的话,但其实他已到了总结。这罗马人看来仍未领会犹太神学的微妙,只能大声插嘴,也许表示有点不客气的态度,说保罗疯狂了。他说保罗太有本领才学,有时太有 学问 是无益的。这也许表示现实头脑的罗马军人,根本没时间作宗教暇思呢。不过,也不能说路加无非想刻画一种传统的罗马人心态,因为前面十三 7 、 12 ,他写过一个对福音有很好印象的罗马巡抚。
25 ~ 26. 保罗唯有否认癫狂,他说他的话都是 真实 的明白话,并不是疯话或传闻。为了印证他的话,他向亚基帕呼吁。他说王本晓得这些事,所以敢 放胆直言 。他又说亚基帕不可能毫不知情,因为都是公开人所共知的。他用了一个常见的成语,强调说这事并非发生 在一个角落里 。无可否认地,使徒行传前半部,提到人信主的统计报导,若当真看它,就必然体会基督教运动已在巴勒斯坦喧赫一时了,同时使徒宣称耶稣从死复活,也必然是人所共知的事。亚基帕也必有所听闻。 Sta/hlin ( p.312 )认为他过份夸张了亚基帕的见闻,因为他若相信先知,这见闻就必然引导他成为基督徒了。这个批评是假设亚基帕只要知道基督徒对耶稣的看法,就会心悦诚服。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参路十六 31 )。
27. 无论如何,保罗尝试叫亚基帕不只看见事实,更要留意先知的讯息,就是基督徒认为是指向耶稣的讯息。若亚基帕是个敬拜神的犹太人,就必然相信 先知 的话──也必然要接受信徒的看法,认为先知预言的应验,基督是唯一可能的实证。保罗何以会说:“ 我知道你是信的 ”,很难解释;他决不会是说亚基帕已接受耶稣就是应许的弥赛亚,他充其量可能认为亚基帕相信先知说弥赛亚要来,然而基督徒对预言应验的看法,与犹太人并非必然相同。
28. 可是亚基帕机灵地知道,若他对保罗的问题答“是”的话,将引致的后果。因为他若承认自己相信先知,那末很自然的下一个问题便是:“那你理当接受耶稣是弥赛亚了?”可是另一方面,作为敬虔的犹太人说自己不信先知,也是不堪设想的。因此他说:“ 你想稍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 ”这答话是顺口而出的,但也并没有反讽的味儿。那是亚基帕处于逻辑上进退维谷的陷井,而企图摆脱的途径 308 。
29. 保罗回答说,他希望所有听他的人都作基督徒,但不要像他那样带着锁炼。这话是保罗最终的宣告:只因为人作了基督徒就把他监禁刑罚,是十分无知之举。 无论是少劝,是多劝 ,是针对亚基帕的回答的,意思是“不管花多少时间来劝你信主 309 。”
30. 开庭告终,台上主持的人退席。路加仍把亚基帕放在整个集会的主位。 同坐的人 可能是指法官的谘询议员(廿五 12 ),不过这里也许并没有官方职位的意思。
31. 路加决不可能亲自知道巡抚及随员幕后讲的话,但他的推断也不会错,依刚才的查问结果,根本不可能定保罗有罪。这资料可能是遣送保罗上罗马时随行附上的。
32. 可是,若保罗根本在罗马人手下,没有任何死罪或值得监禁的罪名,那又何必不即时释放呢,这仍是个大疑问。前面已说过,相继几任罗马官员都不放保罗,为的是讨好犹太人。但如今多了一个因素,是路加藉亚基帕口说出来的,不过这也可能只是把当时场面戏剧化的手法而已。一般想法会认为,这样的一个案件,犯人根本显然无罪,皇上也乐于免了上诉的烦累。根据 Sherwin-White ( p.65 ),严正地依法而论,在这阶段的案情,实在是可以释放的了,可是“若不理他的上诉而宣判无罪,又会触犯皇上与及省政府。”
因此,保罗引颈以待上罗马的心愿,又接近一步了。当然,他可以用其他途径赴罗马的,但得在皇上面前站立,他甚望能确定对基督徒宽待的决定,而这将对审判案产生效力。
306 P. Vellacott, Euripides: The
Bacchae and other Plays (Harmondsworth, 1954), p.205.
307 Marshall, Luke ,
pp.118-128.
308 这一词的译法有不少争论: (1) RSV 的译法有 P. Harle* 的支持,见 'Un "Private-joke" de Paul dans le livre des Actes (XXVi 28-29)', NTS 24, 1977 ~ 78, pp.527-533 ,他认为“便叫我作基督徒”相等于“使人做归化者”(太廿三 15 ),他译为“依你的想法,这短短时间内,就可以叫我作基督徒了。” (2) Bruce ( Book , p.494 n.30) 译作:“总言之你想劝服我充当个基督徒 (In brief
you are persuading me to act the Christian) ”,他引用王上廿一 7 (七十士译本)的成语。 Harle* 却反对,认为这成语要用现在不定词 present infinitive 而不是简单过去式 aorist 。 (3) 这一句的困难引起版本上的混乱与简化,因而产生 AV 着名的译法:“ Almost thou persuaded me to be a Christian 你几乎劝服我做基督徒了。”传道者们很遗憾这一句有用的经文消失了,因有不少激烈的讲章是用这句“几乎做基督徒”做讯息的,不过他们大可以引用可十二 34 代之。
309 The phrase, however, might be a play on
words, referring back to verse 22, and meaning 'whether in the case of small or
great people' ( P. Harle* ), but this seems rather forced.
──《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
使徒行传第二十六章
26:1 这里记载保罗第三篇申辩词。参22:1注。
26:2-3
申辩之前,例须说几句客套话,取得审理人的好感。保罗在此所说的倒是真心话,因为亚基帕对犹太人的信仰比罗马总督知道的多,也是犹太人利益的公认保护人。他应该更了解保罗的立场。
26:14
“用脚踢刺是难的”为希腊俗谚。牛用脚踢赶牛的刺棒,只有伤脚;意为螳臂不可当车,人难抗拒神的旨意。这是第九章和第廿二章中有关保罗归信的记述中所没有的。
26:23
这句话是福音的基本内容。保罗所传,和信徒时时宣讲的就是这个信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15:3-4)保罗阐明这个真理,但也把福音的核心直接宣讲出来。
26:24-27
非斯都是讲求现实的罗马官员,不了解保罗的见证,认为他凭学问解释先知预言和复活的事,玄虚若癫狂。但保罗说福音所依据的是事实,有历史的时、地、人为证。他然后转向亚基帕王,因为亚基帕王是犹太人,应该明白保罗所讲的一切。
保罗向亚基帕指出,凡是相信先知话语的必会支持基督徒所持的立场,因为基督信仰是建基在圣经的应许上。亚基帕当然可以接受先知所说弥赛亚要来的预告,但不会相信这预言已应验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
26:28
亚基帕对保罗26:27的问题的回答,不会是说他几乎要成为基督徒;而是说,保罗正藉着他对先知的话的信心(26:22-23,27),来引导他同意保罗所讲的基督的道理。亚基帕的话可意译为:“凭这几句话,就可以劝我做基督徒了吗?”保罗趁机用他的话答复他:“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26:29)。
26:29 保罗的话悲愤有力。他希望人人象他成为基督徒,但不要象他如现在这样带着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