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提前 5:2> 5:2 男人在事奉上对待妇女要像家人一样,要有正确的态度,保护她们,并协助她们在灵里成长。
提前 5:3-5> 帮助困苦者,圣经教导多,人的实践嘛……
5:3-5 当时的社会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制度,当然也没有退休金或保险。妇女没有好的工作,寡妇往往不能独力维持自己的生活。她们的家人有最大的责任照顾她们,因为他们的关系最密切。保罗强调家庭照顾有需要的寡妇的重要性,他们不应该把责任推到教会身上,好让教会可以照顾那些无依无靠、无亲无故、可能沦为乞丐的寡妇;教会从一开始已经这样做了,寡妇得到照顾,她们转过来也给教会做了宝贵的事奉工作。
教会应当帮助无依无靠的老人、儿童、残障人士、患病者或贫困的人,给他们精神、灵性和生活上的帮助。对于很多家庭而言,照顾无助的家人往往是一个沉重的担子。他们可能需要我们付上额外的金钱,付出耐心去听他们诉苦,或者需要帮助和鼓励。要知道接受了别人帮助的人往往会转过来去帮助别人,使教会变得更有爱心,因此不要等人来请你帮忙,你要主动去寻找服事别人的机会!
提前 5:3-16> 爱己爱人,助己助人,奇怪的是人多以为爱人助人较伟大,其实,保罗教导我们的……
5:3-16 保罗希望每个基督徒家庭都尽可能照顾好自己。他要求子女或孙辈必须照顾守寡的母亲或祖母( 5:4 ),并建议年轻的寡妇再嫁,建立新家庭( 5:14 ),又命令教会不要供养那些懒惰、不肯工作的人(参帖后 3:10 )。但是,在有需要时,信徒必须彼此分享资源、互相接济(参徒 2:44-47 ),捐款帮助遭遇天灾的教会(参林前 16:1-4 ),照顾众多的寡妇(参徒 6:1-6 )。教会的资源常常有限,因此,要在资源运用和慷慨施予中间取得平衡。信徒必须努力工作,尽量做到经济独立,以至既能照顾自己,又能帮助别人。只有人人都既负责任、又慷慨施与,教会才能供应各人的需要。
提前 5:8> 我对我家总是感到亏欠的时候多,希望你不是这样……
5:8 差不多每一个人都有亲戚和家庭。家庭关系在神眼中很重要,你有没有尽本分照顾你的家人呢?
提前 5:9-16> 保罗顾及年轻、年老的寡妇;今天我们如何看顾教会中的寡妇?
5:9-16 有些年老寡妇的名字“记在册上”,意思是指她们宣誓献身服事教会,以换取教会的供养。保罗为此列出一些条件:她们必须年过六十岁,只结过一次婚,并且有行善的名声。年轻的寡妇不应包括在内,因为她们可能会再结婚,这样就破坏了自己的誓言( 5:11-12 )。
今天,社会上有不少寡妇,教会内许多年长的妇女都已丧偶,你的教会有没有为她们提供服务呢?你有没有帮助她们运用自己的恩赐和能力去服事教会呢?她们的成熟和智慧往往能大大地帮助教会。
提前 5:10> 要能洗圣徒的脚,是……
5:10 “洗圣徒的脚”的意思是效法主耶稣在最后晚餐上为门徒洗脚的榜样(参约 13:1-17 ),谦卑地服事和帮助其他信徒。
提前 5:15> 有些寡妇是这样的……
5:15 “转去随从撒但”,指这些妇女跟随外邦的邻舍去过不道德的生活。
提前 5:17-18> 教会传道工作是理所当然的──是的,我们都这样想,但他们所需的,我们可有想到?
5:17-18 传道跟教导有密切的关系。传道是宣讲神的道,并以圣经真理来面对听众。教导则是解释圣经真理,帮助学习者明白有疑难的篇章并应用在日常生活上。保罗说这些长老配受加倍的敬奉。可惜,我们往往忽略他们,没有供应他们生活所需,甚至严厉地批评他们。想想你可以如何去敬重你的传道人和导师?
提前 5:19-21> 那传道的怎么讲道讲得这样子?那教导的又……人都喜欢批评多过欣赏,其实……
5:19-21 教会领袖也不能避免不犯罪、不犯错。但是,他们往往在生活小节上未符合某些人的期望、与人性格不合等等方面被无理地批评。所以保罗指出,除非有两三个见证人作证,否则就不要接受对他们的投诉。教会领袖有时候也需要别人提点,甚或责备。但所有批评的目的都必须是为了重建犯错的人,也必须是公平和有爱心的。
提前 5:21> 人心都是偏的,偏左嘛,人谁能不偏?
5:21 我们要常常提醒自己不要只乐于接待自己喜欢的人而忽略其他人。我们的社会常盲目偏爱那些有钱有势、有才干、相貌美的人。我们尊敬人是因为他们是神的儿女,而不是因为他们的财富地位。
提前 5:22> 找传道人当然要尽心,不可急促;我教会的情况……
5:22 保罗说教会选立领袖不可草率,尤其是选传道人,因为我们可能会忽略了重要的问题或是罪行。选立教会领袖是一件严肃的事,他们必须有坚固的信心、圣洁正直的生活( 3:1-13 ;参多 1:5-9 )。不是任何想要当教会领袖的人,都是合适的人选。我们必须慎重考虑候选人的资格,才可以请他们担任领袖。
提前 5:23> 不要喝水倒喝酒?这……
5:23 我们不知道保罗为什么会给提摩太这个建议,可能是受污染的水引致提摩太肠胃有毛病,因此建议他减少饮水。但无论如何,这里绝非叫人纵情饮酒。
提前 5:24-25> 小心选择,是怕什么?
5:24-25 保罗教导提摩太拣选教会领袖要小心慬慎,因为有时他们的罪不明显,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显露出来。教会领袖应该活出无可指责的生活来。 ──《灵修版圣经注释》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对人之道(五 1 ~ 16 )
牧养工作的对象是人,而并非事工。我们可以按时做完一些工作,但人事问题却非时间所能解决。怎样应付各类不同的信徒?对于年老的、年少的、男的、女的、寡妇、教会的同工,应采取什么态度呢?
.规劝的原则( 1 ~ 2 )
1. 对老年人:倘若年老的人真的犯了过失,应当以他为长辈尊重他,看他如同父母,用体恤、爱护的态度劝谏他。这样才不会使老人家的自尊心受到伤害。
2. 对少年人:要劝他好像自己的弟兄,用亲切的态度,看他是自己家里的人。为他的利益设想时,必须有发自爱心的表现。
.照顾寡妇( 3 ~ 16 ):
1. 如果寡妇家中有亲人,应鼓励其亲人尽力照顾;作儿孙的应在家中学习行孝,以减轻教会的负担( 3 ~ 4 )。
2. 教会应分辨那些是无倚无靠的寡妇,那些是好宴乐的寡妇,要用真理的原则来分辨,免致错用爱心。至于不守本分的寡妇,要严厉劝戒。这里的“无可指摘”是指她们在应有的贞洁品行上,教人看出她们的端庄敬虔( 5 ~ 7 )。
3. 在册子上登记应该救济的寡妇,她们的年纪必须已到六十岁,是守节的,并有行善的好名声( 9 ~ 10 )。
4. 对年轻的寡妇也有处理的方法,不要让她们倚赖惯了,以致令人有批评的话柄;反之,她们若年轻,就应鼓励再嫁。
保罗对提摩太的教导直截了当,不徇情面,持守原则,令教会走上轨道,使后来信主的人也因此得到正确的教育。
祈祷 求主不要叫人少看我年轻,使我在行事为人上,建立值得信赖的美名。
敬重牧者(五 17 ~ 25 )
今天教会的长老和圣经中的长老,在工作与处境上都不一样。一般来说,今日的牧师是做当日长老的牧养工作,而今天的长老却执掌经济及行政大权,反而支配传道人的工作。
.工人应得敬奉( 17 ~ 18 ):“善于管理”包括了个人的才智与责任上的忠心。初期教会牧养的责任,是在长老身上而不是在传道人身上。传道人常外出布道。“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参利十九 13 ;申二十四 14 ~ 15 )可能是当时的成语,传道人既然劳苦传道,便应该得到信徒的敬奉。
.诉讼的原则( 19 ~ 20 ):长老虽然是教会的领袖,但人毕竟是人,也会被过犯所胜。由于长老是由传道人(使徒)所设立的(徒十四 23 ),控告长老的呈子便应该寄到传道人手中,由传道人定夺是非(这反映当时属灵权柄是受重视的)。
.传道人应清洁自守( 21 ~ 22 ):
1. 谨遵命令:这里可能指传道人有天使随时侍候他们。这些天使都是听从神的命令,为蒙救恩的人效力(参来一 14 ),他们与传道人同工。
2. 大公无私:切勿因偏见或私心妨碍公正,应廉洁自守。
3. 廉洁自守:主要的原则是“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传道人若不谨慎自守,就容易陷入罪的网罗。
祈祷 感谢主将宝贵的真理教导我,使我更明白事奉的原则。 ──《新旧约辅读》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5:1-6:2 上 对教会内各类人士应有的做法
1-2 对待老幼、男女的原则
2 “总要清清洁洁的”:对年轻女子须心地纯洁。
3-16 处理寡妇的方法
早期教会有不少寡妇需要救济,保罗在此提出救济的原则( 3-8 ),为登记接受救济的寡妇定下条件,并劝导年轻的寡妇再婚( 9-16 )。
3 “尊敬”:包括态度上的敬重和经济上的援助。
“真为寡妇”:指无倚靠并敬虔度日的寡妇(参 5 )。
6 “好宴乐”:可能包括出卖肉体以维持奢华生活。
“死的”:指没有属灵生命。
8 “背了真道”:知行不一等于否定信仰的内涵。
9 由列出的条件看来,这些妇女似乎不仅获登记接受救济,且须负责教会的一些事工。
10 “养育儿女”:儿女大概指教会的孤儿,因为寡妇若有儿女,便毋须受教会救济(见 4 )。
“洗圣徒的脚”:有关洗脚的风俗,参约 13:14 注。
11 “辞她”:不应把她登记。年轻寡妇会受情欲支配,废弃先前许下的不再结婚的愿〔“违背基督”、“废弃当初所许的愿”( 12 )〕,且有不合圣徒体统的言行( 13 )。
14 “敌人”:指敌对教会的非信徒或撒但。
15 “已经有转 ...... 撒但的”:有年轻的寡妇被立作圣工后放弃了所许的愿,甚或作出不道德的事来。
17-25 对待长老的原则
教会长老劳苦作工,应予以尊重及报酬(“加倍的敬奉”)( 17-18 )。惩治犯罪的长老,须有足够证人证实他有罪,并应当众责备他,以警惕其他作长老的(“其余的人”)( 19-20 )。按立长老要公正,不可操之过急,免得选立了恶人( 21-25 )。
17 “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指专心传道及教导的长老。
18 “牛 ...... 的嘴”:引用申 25:4 , 表明长老应得物质上的报酬(见林前 9:9 注)。
“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为耶稣在世时的话(见路 10:7 )。
19 “控告长老的呈子”:指控告长老的状词。
21 “蒙拣选的天使”:指被神拣选有分参予审判的天使。参路 9:26 。
22 “不要在别人 ...... 有分”:即不要按立罪人作长老,否则间接与这人的罪有染。
23 酒可以消解不洁食水对身体的损害。
24 “先到审判案前”:即不用等到神审判便已显露。
“随后跟了去的”:即后来才显明出来。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责备人的责任(五 1 , 2 )
带 和善去责备人常常是一件困难的事;对提摩太来说,这个职责必然倍感困难 ── 因为他所责备的人的年纪辈份有的比他高。屈梭多模( Chrysostom )说:‘谴责本身是一件讨厌的事,特别当人要向一个老年人说出来,便会更加难为情;倘若谴责必须由一个年轻人去做的时候,他可以采取三种方法进行。他可以藉 自己的态度和温和的语气而减轻严苛的言词。只要他能注意这一点,便可以使责备的话不觉得讨厌;责备时必须极其审慎,这件事仍可以办得到的。’
谴责人常常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我们可能因为不喜欢执行这个任务,便索性全不警告别人。如果有人事先及时向别人提出警告,许多人便不致陷入痛苦的困境而沉沦。倘若你听闻别人说出以下的一句话,你便会意味到这是一个多么深切的悲剧:‘你若及时对我警告的话,我绝不会陷入这样的境地!’我们应该说的话,如果因为怕麻烦而不说,这永远是一个错误!
我们责备人的时候,只可能表露出自己的忿怒声音和自己心中和思想中的难过,而没有其它。其实单从忿怒说出来的责备只会令人产生畏惧,也会引起痛苦,甚至能引起怨恨,它至终的效果可能证实做错事的人在他的方法上错误而已。所以带 忿怒的谴责和鄙视而不满的责备很少生效;而且害处多过好处。
据说奥桑( Florence Allshorn )是一位伟大传教士教师,当她担任一间女子学院院长的时候,每逢遇到必要的时候,她常常责备学生,但她的手臂喜欢搂 她们!只有清清楚楚地从爱心发出的责备才会生效。我们如果必须谴责人,我们应该弄清楚自己的立场,这样的做法不是出于自己的残忍喜好,自己也不愿如此做;这纯粹因为爱心的驱使,我们的目的是要帮助,而不是伤害。
生活的各种关系(五 1 , 2 )(续)
这两节经文立下不同年龄的人际关系所应表现的精神。
(一)对老年人我们必须 敬爱和尊重 ,待男的像父亲,女的像母亲。在古代,人们很知道按年龄之尊长而顺从和尊敬。西塞罗说:‘年轻人的职责必须尊敬长辈;亲就他们,尽量取得他们的悦纳,只有这样才可以获得长辈们的辅导和影响力。无经验的青年实在需要长辈的实用智慧来强化和引导。年轻人在少年时代最应注重保护自己,抵挡情欲发动。他的身体和心志皆要受操练,使之能耐劳苦,这样,将来在军队或民事服务担任正规责任的时候可以坚强。虽然他们有时盼望松弛自己的心志好尽情享乐,但他们必须当心不要过度,要记住中庸之道。倘若青年人能让长辈参与他们的活动,甚至享乐的事,对他们一定更加顺利的。’(西塞罗 Cicero
De Officiis 一 34 )亚里斯多德( Aristotle )也说:‘对老年人,应接 他们的年龄辈份给予他们应得的敬重和荣誉,站起来接待地他,替他们找座位等事上表明出来。’(亚里斯多德: Nicomachean
Ethics 九 2 )。年青人常易于觉得老年人讨厌,这就是人生的一个悲剧!有一句着名的法文成语带 感叹的口吻说:‘但愿青年人有知识;但愿老年人有大能!’但是在彼此敬爱的时候,老年人的智慧和经验,就可以和青年人的气力和热诚合作,使大家得益极大。
(二)我们对同辈的人必须表示 弟兄之爱 ,劝少年人如同弟兄。亚里斯多德曾说:‘对同志和弟兄必须容许有说话的自由,并且凡物公用。’(亚里斯多德, Nicomachean
Ethics 九 2 )。我们对同辈的人,必须容忍并且分享。
(三)我们对异性的关系必须时时以 纯洁 为标志。阿拉伯人有一句话形容扶弱锄强的侠义男子的话:‘他们是女子的一位弟兄’。关于‘柏拉图式的纯洁友爱’( Platonic
friendship )也有一句非常着名的隽语,爱必须留给一个人;肉体的事控制了两性的关系,一个男子看见一个女子的时候,不能不思念她的身体,是一件可怕的事。
教会和家庭责任(五 3-8 )
基督的教会继承帮助贫穷者的慈善工作之优良传统。没有别的民族比犹太人更关心一切生活困苦的和老人。教牧书信中有照顾寡妇的劝告。当时很可能有两类不同的寡妇,一种是因丈夫去世,自然变成真正的寡妇。但在异教徒社会中,某些地方男子多妻的习惯,很是普遍。当他变成基督徒的时候,他必须放弃从前的生活方式,因此他只能选择与一位妻子同居;其他的妻妾必然会遭被遗弃的不幸。她们也称为寡妇,而教会对她们亦必须体恤扶助。
根据犹太人的律法传统,当一个男子结婚的时候,他必须供养妻子,并为她储备财物,以防妻子变成寡妇生活无依。基督教最初设立的执事就有照顾寡妇的责任,叫她们获得公平的照顾(徒六 1 )。教父伊格那丢( Ignatius )曾定下一条守则:‘不要疏忽对寡妇的照顾,你们当照 主的指示作她们的监护人。’使徒约章( The Apostolic Constitutions )也同样嘱咐教会的会督:‘会督阿!要关心有需要的人,你们作上帝的管家,要向他们张开救援的手,并且供给他们的需用物,按时将所收的奉献分配给每一个需要的人,给寡妇、孤儿,没有朋友的,以及在苦难中受试炼的人。’这本书还有一句有趣而仁慈的教训:‘任何人若受托,要把东西带给寡妇或穷人 …… 他必须即日办妥。’有一句格言说:‘赶快赈脐的人,上帝必会双倍报答他。’教会关怀穷困之人,不要让一位工人耽延,而使她们捱饥和苦候。
我们也要注意教会不必承担照顾仍然有儿女活 的老年人。古代的世界确立儿女供养年老双亲的孝道;森信( E. K.
Simpson )说得好:‘一个宗教专业团体,比不上外界所认许的责任标准的时候,就变成一个可怜的骗子。’教会切不可让子女们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教会承担慈善工作,作他们获得逃避供养父母责任的藉口。
根据希腊人的法律,从苏伦( Solon )时代开始,为人子女的不单在道德上,而且在法律上也必须供养他们的双亲。凡不尽这个本分的人,便丧失他的公民权利。阿斯坚尼斯( Aeschines )是一位雅典演说家;他在一篇演辞中说:‘替我们立法的人(指苏伦)责备什么人不可以在人民大会中发言呢?他在什么地方把这件事情说得清清楚楚呢?他说:“你们要仔细查看获准公开发言的人之中;有没有曾经殴打自己父母,或疏忽供养他们没有给他们家庭居住的人。”’狄摩西尼( Demosthenes )说:‘那些不照顾自己父母的人,我会视他为不信诸神,且憎恨诸神的人;这种人对待人也是一样。’斐罗( Philo )对孝敬父母这条诫命加以论述;他说:‘当鹳鸟老了而不能飞翔的时候,它们只有住在巢中,由子女喂养;而幼鸟亦明白孝心,无论怎样辛苦,都四出觅食并先求父母获得饱足。’对斐罗来说,这是一个明显的比喻,动物尚且承认有孝敬父母的义务,人更应当远胜过他们。亚里斯多德在他的着述( Nicomachean
Ethics )中曾立下这个道理:‘论及食物的事,我们必先帮助自己的父母,然后及于别人;因为我们蒙他们养大,在这方面帮助生我们的父母,然后才轮到自己是更可敬的事。’亚里斯多德看出这情形,他说,人宁愿自己捱饥,也不愿看见父母饥饿。柏拉图在法律( The Laws )一书中,同样指出人欠了父母养育的深思,他说:‘其次,我要说的就是孝敬我们慈爱的双亲了,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们首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最大和最年长日久的债务偿还,思想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父母的,我们欠下他们生产和养育之恩,因此我们应尽我们所能,报答并服侍他们;首先,用我们的财物;其次,用我们的身体;第三,用我们的心灵。人从婴孩开始,便欠下母亲分娩时劬劳之苦和父母抚养的深思。现在他们老了,而且生活在极度需要帮助的时候,为人子女既有能力供养,就必须力图报答以尽反哺之孝。’
在希腊诗人的着作之中,我们也看见对父母恩情的歌颂。在欧里披蒂( Euripides )的一篇着作( Iphigenia
at Aulis )中,描写一位女儿( Iphigenia )对她的父亲( Aganemnon )吐露她的心声;她说(英文译者是 A. S.
Way ):
‘回忆儿时首次呼叫爸爸,待我如娇子;
我首次跳在你的双膝上,你拥抱我的身躯;
我给你一个甜蜜的亲吻,你对我抚摸爱护;
你对我说;“呀!我的丫头,
但愿我有福看见你出嫁,住在夫家华厦广庭里;
愿你有美满的人生,千万要保存我的家誉。”
那时我用指头轻捻你的胡子;
至今我惦念 你;我向你回答说:
“你怎么呀?当你发鬓灰白的时候,
亲爱的爸爸,我会迎接你到我的家中,
报答你的一切教养辛劳!”’
这个女孩子的喜乐就是仰望将来能够回报父亲的养育深思。欧里披蒂叙述当奥雷斯提斯( Orestes )发现一种不祥的命运竟然令他在无意中杀了自己的父亲之后,他从内心说出来:
‘当我从婴孩开始的时候,他抚育我成人;
他的亲吻,他的溺爱 ……
我的心灵多么可怜悲痛!
为何恩将仇报!我应拿什么帕子
遮盖我的面孔?展露在我面前:
就是一朵愁云,怎可以躲避老父的搜索目光?’
对欧里披蒂( Euripides )来说,人生在世上最痛心的罪,就是对自己的双亲未能克尽孝道。
当新约作者谈及伦理问题的时候,他们肯定了基督徒的责任应该包括供养自己的父母在内。这是每一位信徒都必须谨记的。我们生活在现代,有时连那最神圣的责任都推给国家或社会去承担;在许多例子中,我们期望公共慈善机构做个人应做的孝行。教牧书信告诉我们,帮助父母表明两件事。第一,它是受恩者的尊敬表示。为人子女只有藉这种方法才能表达心中对父母的钦敬。第二,它是付出爱心的要求。爱心的行动只有藉 爱心才可以回敬,儿女幼小的时候接受了父母的爱;长大以后,也应用爱心报答从前所接受的爱,前后所施的爱都是在‘需要’的时候而互相表达出来的。
还有一件事我们必须说出来,否则便会不公平了。这段经文接 立下接受教会帮助之人应具的资格。教会认为真确的事,对家庭也是真确的。倘若一个人接受援助,这个人本身必须具有受助的条件。倘若父母被接在儿女的家中,他们的行为完全没有替别人设想,而结果只带来烦恼,就产生另一种情形。我们在这里见到一个双重的责任,儿女有责任供养父母;但父母亦应有责任在整个家庭的结构中,令儿女可以供应才是。
可敬而有用的老人(五 9 , 10 )
我们从这段经文中很显明的看见教会设置一个登记寡妇的正式名册;而寡妇这个名称似乎有双重的意义。年老的妇人,而且丈夫去世,她们的生活敬虔而有用,必须由教会负责照顾。但是可能在这样初期的时候,教会已经定下一种寡妇的正式制度 ── 在早期教会的后期的确有这个制度,这些年纪较长的妇人被教会分别出来,而担当一些特别的责任,这事也是真的。
根据使徒约章的规条,教会在第三世纪的生活与组织情况,那里订出一条;‘教会必须指派三位寡妇,其中两个要恒切的替受试探的人,和在需要的时候,替教会接受上帝的启示而代祷;一个则负责协助妇女探访病人;她必须时刻准备好事奉,要庄重;把需要告诉长老;她要不贪婪,不爱饮酒,以保持清醒的心志,并且能值夜班,以及当其他敬虔的职责。’
这些寡妇不像长老和会督一般被接立;她们是用祷告被分别出来,担当指派的工作。她们必须到六十岁以上才可以分别出来。在古代世界中,这个年纪被视为最适宜专心于属灵的生活。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的构思中,认为充任男祭司和女祭司的最适当年岁应该是六十。
教牧书信所提的常常是非常实际的;我们在这段经文中,可以看见教会的寡妇本身必须具有七项资格:
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 。在对婚约并不重视,而且几乎普世人都不会尊重婚约的世代,她们应当成为贞洁和忠诚的好榜样。
必须有行善的名声 。教会工作者,无论男女,必须谨慎从事,不单要保持自己的名誉,也要维护教会的美名。不称职的工作者对教会声誉最有损害;相反的,他们若能把基督教的信仰带进每天的生活之中,就是最好的宣传。
必须养育儿女 。这里很可能指不止一件事。它可能指寡妇必须用基督徒的方法培育自己的家庭,以证明她们的基督徒敬虔。但它还可以告诉我们更多的事。当时的社会既然对婚姻的关系不重视,男女之间胡乱的,很快地更换配偶;被认为是儿女的不幸。这是遗弃子女的时代。当婴儿出世的时候,他便被带来放在父亲脚前,若他弯腰抱起,他就表示承认他,并愿承担抚养他的责任。如果父亲掉头转身离开,这个婴儿便真个受人抛弃,如同无人认领的废物。通常会有些不法之徒把他们收去,如果是女婴,养大后卖往妓院;男的则训练充作奴隶或担当供人娱乐的搏击斗土。所以基督徒有责任把他们从死亡中挽救出来,(其实他们的处境比死亡更可怕!)让他们在基督徒家庭中培养起来。所以这句话可能指教会的寡妇要准备好自己给那些弃婴有一个家庭。
必须接待远人 。古代的客店是以肮脏,昂贵和不道德而臭名昭着。那些愿意敞开自己的家接待旅客,或身在异乡为异客之人,和因求学或工作必须离乡背井的青年,实在对社会做一件最有价值的工作。基督徒家庭的好客常常是一件宝贵的事。
必须洗圣徒的脚 。这句话不须要照字义解释,但是它也包括字义的范围。替人洗脚是指极卑微的一件工作,由奴隶去做。这是指基督徒寡妇必须甘愿做事奉基督与祂的子民之最谦卑的工作。教会需要领袖生活在显赫的地位;但也需要准备好担当不显着工作之人,那工作是得到很少的感谢的。
必须救济遭难的人 。当教会处于受迫害的时期,救济因信仰而受苦的基督徒并不是一件小事,这表示救济的人本身与受苦者认同,甘愿接受被株连惩罚的危险。基督徒必须支持为道受苦的人,甚至因这样做而自己受患难也在所不辞。
必须竭力行各样的善事 。每一个人在一生中应该专注的一些事情上,基督徒应该全神贯注服从基督,和帮助别人。
当我们查考可以记在册子上的寡妇资格的时候,我们看见那也是每一个真基督徒的资格。
事奉的权利和危险(五 9 , 10 )(续)
我们已经说过,寡妇成为基督教会之中认可的一类人,如果不是在早期,就是教牧书信的时代,便是在后期产生出来。她的地位和工作,在使徒约章第三册首八章里已经论到;这几章说明这个制度的功用和几乎必然产生的危险。
(一)它规定事奉教会的妇女必须谨慎;特别是在言语上要谨慎:‘每一位寡妇必须谦和,沉静,温柔,忠诚,不发怒,不叨叨不休,不喧哗,不言语急躁,不好管闲事,不吹毛求疵,不一口两舌,不忙乱;倘若她所见或所闻的事情认为不对的时候,她就要犹如未见或未闻一般。’担当教会工作的人若与外界的人谈论信仰的时候,必须非常慎重:‘因为未信主的人听闻基督的教义的时候,若不是依循正确的方法阐释,而是听了他们的曲解,特别是关于基督道成肉身和受难的教义,必会讥讽而拒绝接受,并且讥笑这是假的信仰,而不会因为听道而赞美上帝。’
有些事情应该保密,却由一个教会工作者传开,这是最危险的事;教会的工作者,必须有传讲福音的装备,好叫人更多而不是更少思想基督教的真理的方法。
(二)它规定事奉教会的妇女不准作游荡者:‘寡妇在教会担当事奉工作的,必须自视为“上帝的祭坛”,因此她要坐在自己的家里,而不要藉口取东西,而进入不信(不忠诚)之人的家中;因为上帝的祭坛绝不乱跑的,而是安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所以,那些闺中少女,和寡妇必须切记自勉,不要到处乱逛,或进入不认识基督教信仰之人家中溜门子。这一类乃是闲荡而厚颜之人。’那些爱讲闲话的人不配事奉教会。
(三)它规定接受教会慈善救济的寡妇不应贪心。‘有一些寡妇凡事都要贪取,会开口索取而不觉得羞耻;她们贪得无厌而令别人不愿施舍,并且常常抱怨别人 …… 这种妇人心中只存 在什么地方可以领取救济;或以为某人是自己的朋友,竟忘记她们,所以她们现在可以向她们诉苦 …… 她们向那些分派救济品的女执事发怨言:“你没有看见我更为可怜,需要救济吗?你为什么多给她而少给我呢?”’人若只晓得从教会手中领取救济过活,而不关心教会,实在是一件憾事。
(四)它规定这些妇人必须尽其所能以自助:‘让她手拿毛线,用劳力工作,好帮助人,而不是单靠别人供养自己。’教会有慈善工作并不是要使人躲懒和倚赖。
(五)这些妇人不应羡慕和妒忌别人:‘我们听闻一些寡妇因羡慕和妒忌而诽谤人。她们嫉妒别人的娴静 …… 当她们看见其中的一个寡妇得了别人衣服,或接受金钱、肉食、饮料、鞋子或蒙姊妹款待,乃应当感谢上帝。’
我们在同一幅图画之中,看见教会一方面充满许多错误,但也有许多应当作为基督徒生活上美德的标志。
懒惰的危险(五 11-16 )
像这样的一段经文足以反映初期教会建立时的社会环境。
这不是谴责那些年轻寡妇再嫁。责备的要点乃是这样:当一个妇人的年轻丈夫去世后,她那时首先以极度悲痛和难过的心情终生守寡,并且奉献一生事奉教会;但稍后她改变初衷而再嫁。她被认为已经许愿以基督作新郎,因此再婚便形同破坏对基督所作的誓愿。她最好当初不向基督许愿。
整件事情随 当时的社会背景而更加复杂。一个独身女子或寡妇以诚实的方法维持生计,可以算是绝无仅有的事;因为当时实际上没有任何一种职业适合她们。必然的结果就是卖淫为生。因此,一个基督徒妇女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结婚;二是奉献自己的生命,完全事奉教会。没有折衷的余地。
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懒惰对任何年纪的人都是危险的。有 坐立不安 的危险;因为没有足够工作做的妇人,很容易作无谓的挨家闲游,社交探访。这种妇人必然 好说闲话 ;因为她们没有重要的事情互相谈论,所以见面时便会搬弄是非和诽谤;复述别人的故事的时候会加油添醋,并多加一点恶毒。这种妇人必然会 好管闲事 ;因为没有吸引她注意的事情,所以对别人的事反而会过度发生兴趣,和过度干预。
所以‘撒但晓得假借懒惰人的手去做坏事’,昔日如是,至今也如是!一个过忙碌生活的人生时刻都是安全的;但是一个虚空的人生时刻都会有危险的事情发生。
所以这里向年青的妇人提出一个劝告。她们必须结婚,并且担当最伟大的责任,建立家庭。我们在这里见到教牧书信中伟大思想的另一个例子,即时刻关心基督徒对这个世界应有的表现。他是否给别人有藉口批评教会;抑或给别人一个理由赞赏教会呢?有一个永远真确的事实,就是:‘教会最大的短处就是自认为基督徒的人过不满足的生活。’而同样真实的事实,一种真实基督徒的生活能够给基督教最有力的辩证。
实用行政规则( Ⅰ )(五 17-22 )
这里列出教会行政与生活的最实际的一连串规则。
(一)长老必须受到合适的尊敬和当得的酬报。在东方的农庄里,打谷以后,把谷粒铺在地面上,农人驱策一对对的牛在谷粒场上来回踹踏;或者,将牛系在打谷场中央的木柱,叫它绕 圈子兜来兜去;或者他们用一个打谷(石辊)器套在牛后面,牛牵引那辊子在谷上拖来拖去。当牛踹谷的时候,它们的嘴是不准笼住的;它可以随意吃地上的谷粒,作为自己辛苦工作的酬报。规定牛在场上踹谷时不准笼住它的嘴的律法是记载在申命记廿五章四节里面。
工人得工价是应该的,是耶稣所说的一句话(路十 7 );耶稣很可能引述当时一句流行的格言。凡工作的人配得生活上的供养;他越辛劳工作,所得的报酬应越多。基督教从来没有感情用事的伦理,他们高呼大家都应该获得均等的报酬。其实报酬必须与个人所付出的劳力比例相等。
我们要注意的是哪一种长老受特别尊敬和获得酬报的。他们就是为 讲道 和 教导 而劳苦的人。单用话语和别人讨论和辩论的长老则不包括在内。教会真正尊敬的就是以传讲真理,教育青年人,和用基督徒的方法指导初信的人,来启迪并建立他们之人。
(二)这是犹太的律法,单独一个见证人的指控不能作定罪的判案。‘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申十九 15 )。犹太人的拉比法典米示拿( Mishnah )对定案的过程描述说:‘也要召第二个证人出庭,和受查问。若前后两人的证供相同,然后开庭叫被告人答辩。’倘若指控只有一个见证人的时候,这案件则根本不能受理。
到了后期,教会的规条定出两个见证人必须都是基督徒,因为一个恶意中伤人的异教徒容易虚构诬告事实,指控基督徒长老,企图损毁他的声誉,藉 他贬降教会的地位。初期的时候,教会掌权的人对执行纪律不会犹疑;早期的教父木士庇底亚的狄奥多尼( Theodore
of Mopseuestia )亦指出这条例是必需的,因为长老经常容易会惹别人憎厌和恶意中伤。‘这是由于长老对他们有过错必加以责备;而受责的人便会存心报复。’曾受教会纪律惩罚的人,为了想出气而捏造事实指控长老不守规则或犯了一些罪。
人如果认识到:不明白真相便把它张扬是严重的罪,这样,我们的世界和教会就皆更为幸福,这是永存不变的事实。不负责任,诽谤和恶意中伤的话才会造成无限的损伤,和无限的痛心。但上帝必会惩罚那些造谣的人。
实用行政规则( Ⅱ )(五 17-22 )(续)
(三)那些不断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公开责备有双重的意义:它叫犯罪的人清醒,思量自己的行为;它也叫别人有所警惕,不要介入,以免本身招致同样的羞辱。公开斥责,只要能帮助人改过,从新纳入正轨,甚至让他心中畏惧都不是坏事的。聪明的领袖知道在什么时候保持缄默,并且在什么时候公开责备。但是无论怎样,教会必须不要给人一个错觉,以为教会宥恕罪恶。
(四)保罗劝提摩太,办事的时候不可存成见,也不可有偏心。伊斯敦( B. S.
Easton )说:‘每一个团体的福祉完全倚赖公平的纪律。’认为有些人似乎不能做错,另外有些人似乎不能做得对,这样待人会产生最大的恶果。公平是一种普性性的美德,教会对‘公正’的标准切不可低于世俗人的要求。
(五)保罗警告提摩太,不可急促‘给人行按手的礼’。这句话的解释可能属下列两项之一。
(甲)它可能指不要太急促替任何人行按手的礼,使他接受教会的职责。一个人在商业、教学、陆军、海军,或空军的职位上获得晋升之前,必须表现出他具有升级的凭证。从来没有人在出身的时候便坐在最高的位置上。教会对这件事必须加倍注意,因为一个坐在高位的领袖,失职的时候,不单自己蒙羞,连教会的名誉也遭受损毁。教会存在一个爱批评的世界里,关于选任领袖这件重要事不可不慎。
(乙)在初期教会中,他们习惯对一个忏悔的罪人,若他表现出悔改的足够证据并回到教会的羊圈,便替他行按手的礼。在条文上是这样写的:‘当每一个罪人悔改,而且展示出悔改的果子,众人要为他祈祷,同时把手按在他的头上。’教会历史家优西比乌( Eusebius )告诉我们,用按手的礼和祈祷,接纳一个肯悔罪的人返回教会,是古时的习惯。如果我们同意这个解释的话,那便是警告提摩太不要太急促接待一个曾使教会蒙羞的人返回教会;必须等待他表现出悔罪的真诚,和真正的决志,用行为证实与承认改过相称。这个意思并不是叫我们对一个罪人暂时保持一段距离,或对他存 猜疑;他在这段悔改的观察时期中,必需受完全的体恤,尽可能的帮助和带领。但这乃是说,教友的资格是非常严谨的,切勿轻易处理。当一个人被接纳为教会的教友,加入 会籍 之前,不要接纳入教会的 团契 ,他必须表现出他愿意痛改前非,并对将来决心归正。教会的 团契 乃是帮助蒙救赎的人;教会的教友 \cs9 会籍 是为那些诚心承诺毕生跟从基督的人。
给提摩太的建议(五 23 )
这句话充份显明这些书信的亲切感。保罗在谈论教会的事务,和行政的问题当中,竟然能找到时间加插一句对提摩太的爱心的劝告,关怀他的健康。
在犹太人的宗教之中经常有一种禁欲主义的倾向。当一个犹太人许下拿细耳人的愿(民六 1 至 21 )的时候,他必须承诺永远不喝从葡萄树出产的饮料。‘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喝什么清酒浓酒作的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民六 3-4 )。利甲族人也发誓不饮酒。在耶利米书中,我们看见耶利米如何把酒和杯摆设在利甲族人的面前:‘他们却说:“我们不喝酒,因为我们先祖利甲的儿子约拿达曾吩咐我们说:你们与你们的子孙,永不可喝酒;也不可盖房、撒种、栽种葡萄园。”’(耶卅五 5-7 )。现在的提摩太从血统上来说,一边是犹太人,他的母亲是个犹太妇人(徒十六 1 ),故此他从母亲可能承受了一种禁欲的生活方式。提摩太的父亲是希腊人。我们已经清楚看出,在教牧书信的背后受到很深的灵智主义异端思想的影响。这种学说相信所有物质都是邪恶的,因而产生出禁欲主义。提摩太可能不自觉地已习染上希腊人的这种禁欲生活的思想。
我们在这里看见一个伟大的真理:我们不能疏忽自己的身体,因为许多时候,灵性上的呆滞和枯燥乏味是因身体疲累和疏忽照顾而引起的。基督徒若忘记这个事实便会自取其祸。一副机器若没有好的照顾必然容易失灵;人的身体也是一样,除非我们有健康的身体,否则我们不能胜任基督交下来的工作。人若疏忽或鄙视自己的身体,根本就不是一种美德 ── 相反的道理才是对的。所以古罗马人有一个理想: 健康的身体,才有健康的心灵 ( Mens
sans in corpore sano );这句话也应该是基督徒所持的理想。
这节经文一直困扰 主张绝对禁酒的人。我们必须谨记,经文的内容并不是容许我们放纵去饮过量的酒;它只简单的许可人使用 ── 酒若对人身体有医药上帮助,是无妨的。正如勃朗( E. F.
Brown )说得好,倘若我们真个定下一个原则:‘绝对戒饮可以推荐为一个很聪明的劝告;但它绝不能作为一种强迫性的宗教义务。’保罗简单的给我们指出禁欲主义如果对身体构成害处多过好处的时候,就不是一种美德。
罪终必显露(五 24 , 25 )
这句话令我们把一切事物留给上帝,自己便会心安理得。有些是明目张胆的罪人,他们的罪行明显地使他们陷入悲惨的遭遇和惩罚之中;但有些是隐藏 的罪人,外面看来他们无可指责,有坦率的行为,过 一种在实质上的邪恶和丑陋的生活。人所看不见的,上帝却看见。‘人看外表行为;上帝看内心动机。’没有人能逃避最后面对上帝;上帝看见也知道我们的一切。
有些人的善行是明显的,他们已经赢得别人的赞扬、道谢和祝贺。有些人的善行永远不会被人察觉、被人感激、道谢、或赞扬,也永远不会被人照 他们应得的价值而尊重。但是他们既毋须感到失望也不要难过。上帝清楚看见人的善行、祂必报答,因为祂从不会亏待人。
这里告诉我们不必因为别人似乎逃避了惩罚而忿怒;也不要因为别人没有向自己道谢而觉得难过。我们必须把一切事情放在上帝手中,且心满意足,因为祂是一位施行最后审判的上帝。 ── 《每日研经丛书》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第十段 怎样牧养群羊( 5:1-6:2 )
保罗在本段中指导提摩太怎样作牧养的工作。怎样应付各等不同的信徒,对于年老的、年少的、男的、女的、寡妇、教会的同工,各应采取什么态度。上一章保罗教导提摩太如何在神面前忠心,过敬虔的生活,本章则教训他如何在人面前为神尽忠,来应付教会中各种不同的人。
一.对各等样的人( 5:1-2 )
1.怎样劝老年人( 5:1-2 上)
1-2 上 劝勉的工作并不容易做,因为这是很容易引起别人反感的。年轻的人劝勉年老的则更加困难,而提摩太既然是年轻人,在教会中当有一些年老的弟兄或姊妹有过失时,身为教会的牧者他应该加以劝戒。保罗 要提摩太不可严责老年人,也不要用严厉刻薄的话对待他们。劝老年人的时候要如同劝自己的父亲一样,当我们看到自己父亲有错而想劝他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战兢、小心、恭敬,总会想出一些比较柔和的话,而不敢冒犯他,因为想到他听了我们的劝戒后,不知心里会怎样的难过,所以在劝戒时会有体恤的心,惟恐他承担不起。一个真正会劝戒人的,一定会有爱那被劝戒的人的心。我们对老年人应有这样的态度,把自己的地位降低,好像站在后辈的地位一般。千万别存骄傲的心,以为自己很属灵,因为这种态度是绝不能劝戒老年人的。
2.怎样劝少年人( 5:2 下)
2 下 “劝少年人如同弟兄” ,对少年人也是一样,要劝他好像自己的弟兄,当我们劝戒我们的弟兄之时,总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把他看作是自己家里的人,是想到他的利益,为要照顾他,而绝不是站在与他敌对的地位。
对于年老的和年轻的妇女也是同一原则,应把她看作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姐妹。我们劝人的目的并非要显出自己比别人强,指出别人的错乃是为要改正他们的错;由于在基督里,体会基督的心来爱他,所以才要劝戒他,使他晓得如何走在正道上。我们既然以此为劝戒的目的,就应该达到这目的才算成功,否则我们的劝戒就是失败。通常能在讲道上成功的很多,能在教导上成功的也不少,可是能劝戒人成功的却实在不多,因为劝戒人的不但要有真理知识,而且要有爱心的生命,谦卑温柔,准备接受人的误会,所以这实在需要很高超的属灵生命。
“总要清清洁洁的” ,为何要加上这一句呢?虽然我们看主内弟兄姊妹像自己的家人一样,可是这种亲切的情感里面应是清洁的,不该有什么不对的目的,不纯正的动机,完全是在基督里的关系。 “总要清清洁洁的” 这句话接在 “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 之后,劝少年妇女既然如同姐妹,如果不是清清洁洁的,就难免引起种种的误会,而落在魔鬼的试探里。这样,那劝勉的亲切就变成一种虚假的手段。所以我们无论对男女老幼,都要有光明正大的动机,然后才能作劝戒的工作。总而这之,保罗要提摩太用对待家人的态度来对待教会中各种不同的人,本着这原则就可应付各种各样的信徒了。虽然人有多种,脾气有多种,但如果把这些男女老幼看作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来对待,抓紧这原则,就不会违反爱心的原则了。
问题讨论
怎样劝戒教会中各等样人?
青年工人对异性要存什么态度?
二.对寡妇( 5:3-16 )
保罗在这里用相当长的一段话,说到怎样对待教会中的寡妇,可能这个问题在当时比较普遍,所以保罗需要详细的向提摩太讲述。
1.如何教导寡妇的儿孙──有儿孙的寡妇( 5:3-4,8 )
这几节论到那些有儿孙的寡妇,应该如何教导她们的儿孙照顾她们。寡妇孤儿是没有倚靠的人,但是圣经中最注意要救济帮助的,正是这些人。诗篇 68:5 说: “神在祂的圣所,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 所以当时教会常注意帮助寡妇和孤儿。虽然世人欺压寡妇,但教会的牧者却要留意尊敬她们。
4 “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 。这里先提到有儿女的寡妇,应该叫儿女自己照顾他们的母亲。教会对不同的寡妇应用不同的方法,如果自己有亲人可照顾,应鼓励她们的亲人尽力照顾,不可让那些有力量、有亲人照顾的寡妇,藉着寡妇的身分去得教会的照顾,以加重教会的负担。所以作教会的牧者先要晓得分辨怎样的寡妇是无倚无靠,实在需要教会帮助的。
况且勉励寡妇的儿孙在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不但可减轻教会的负担,也是神所悦纳的,对于这些儿孙的灵性也是有益处的。
8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本节可说是前面几节的小结论。无论如何,人是应该看顾自己的亲属的。基督徒除了在基督里是弟兄姊妹之外,还有肉身亲属的关系,我们不但要尽属灵关系的义务,也要尽肉身关系的义务。我们不能随便放弃肉身中应尽的责任。作儿女的应该孝顺父母,作弟兄或姐妹的也应该看顾亲人。如果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如。所以不能单单在教会里热心而不在家中尽上本分,这样的基督徒乃是逃避责任。有人引用耶稣所说: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其实耶稣说这话并不是说我们要丢弃父母,不爱父母,才可作主的门徒,乃是说在爱主与爱父母之间必须作选择的时候,我们必须爱主过于爱父母。一般来说,信徒应该看顾自己的亲人,自己的父母更是应该看顾。
2.如何教导寡妇仰赖神──独居之寡妇( 5:5-7 )
5 “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 ,就是实在没有儿女子孙,无倚靠的寡妇。教会所要救济帮助的,不单是没有倚靠的寡妇,且是在灵性上专心仰赖神、昼夜不住祈求祷告、虔诚爱主的寡妇。教会对她们应特别关心(见下文)。
6 另有一种寡妇是好宴乐的。保罗在此虽然没有明说教会不应该救济这种寡妇,可是他却责备她们说: “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 。好像是说,这种寡妇既然是好宴乐的,她一定是富有的,又是放纵私欲的,故不会真正守着寡妇的本分。教会的力量有限,实在不必花费精神和经济的力量在这种寡妇身上,不妨用更多力量去救济那些真正的寡妇。
7 “这些事你要嘱咐她们,叫她们无可指责” ,保罗要提摩太用他的权柄来吩咐这种不大守规矩的寡妇。有些人只要稍微劝戒就自觉惭愧,会自己谨慎,但有些人却需要比较严厉的警告,要用命令来禁止,才晓得小心自己。提摩太虽是年轻人,但在灵性上却不应看自己是年轻的,应该凭着主给他的恩典,作教会众弟兄姊妹的领导者。
“叫她们无可指责” ,这样的嘱咐有什么目的呢?不是因传道人喜欢用权柄,也不是为了怕失去教会的体面,而完全是为着这些人灵性的好处,叫她们成为无可指责的人。这里的 “无可指责” 是指这些寡妇在应有的贞洁品行上,叫人看出她们是端庄、敬虔的,而不是说她们在每一件事上都没有错误。
3.应救济的寡妇( 5:9-10 )
9-10 这里的 “册子” 是指登记受救济人的册子,还是指被选为教会圣工人员的册子呢?有解经家认为是指着教会中可以合格被选为圣工人员的登记册,他们的理由是:若只为救济的话,似乎这里所提的条件过于苛刻,而且第 10 节说这些寡妇是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人的。既然她们能救济遭难的人,当然不需要别人的救济了。但是本讲义以为这里的 “册子” 应该是登记救济的册子,理由是:
A.若这册子是指教会中候选圣职人员之册子,则与上下文完全不相合,因上下文都是论救济寡妇,而不是论选立圣职人员。
B.如果这是圣职人员的一种登记,那么其中 “必须年纪到六十岁” 的条件很奇特,因为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到六十岁才作圣职人员,因为六十岁已经老了,不能作圣职人员。而寡妇应到六十岁,教会才救济,因她已年老,不能再作工了,教会救济她们,是非常自然的。但是如果说到六十岁才能作圣职人员,这就不成理由了。
C.第 10 节说她们 “又有行善的名声,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 ,原文是过去式,意思是说她们没有作寡妇以前,或者尚未年老以前,是热心爱主的,并曾接待过主的仆人、救济过那些困难的人,而现在既然年老了,教会自然应该救济她们。第 10 节说: “又有行善的名声,就如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 。这些话似乎也暗示,这种寡妇大概在年轻的时候就是教会里的圣职人员,可能她的丈夫还是教会的执事,因为第 3 章所记载的长老或执事的资格,也提到这里所说的一两点好处。
总之,这里所说寡妇登记册子,应受救济的资格有下列几点。
A.必须年纪到六十岁,换句话说,教会所救济的应该是实际需要救济的人,不要把教会的经济力量随便用作私人情面的应酬。若不是实际需要救济的就不应该救济,同时如果自己有作工能力的也该让她自己作工,别让她生出一种倚赖别人来生活的心意,这是教会领导信徒的一种原则。
B.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意思是她没有再嫁,是守节的。注意这里所说的 “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 ,而且还有 “从来” 两字,这和第 3 章说到监督的资格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有一点不同。教会要救济的寡妇是死了丈夫以后没有再嫁的。
C.有行善的名声,上文已提过 “有行善的名声” 是指她在年轻时或丈夫还在,有经济力量的时候喜欢行善,或者虽然她不一定曾经很富有,可是却很乐意行善。有的人不是很有钱,但却很乐意行善,而有行善的名声。但 “行善” 的意义按这里说,则是指下文的各种品德:在家中怎样作好的祖母,作贤妻,作慈母等。第 10 节下半: “就如养育儿女……” 是解释上文的 “有行善的名声” ,所谓行善的名声就是养育儿女,对儿女尽了她们当尽的本分。
“接待远人” 是教会善工之一,不一定是她们自己很有钱而接待远人,主要是指她们有服事人的心愿,而乐意照顾远人。
“洗圣徒的脚” ,为远客洗脚,这是犹太人的习惯,与 “服事” 的意思一样。耶稣在受死前曾为门徒洗脚,并劝勉他们要彼此洗脚,互相服事(参约 13:1-15 )。
“救济遭难的人” ,意思是同情受苦的人。有些人虽然自己受过苦,但他却不同情跟他一样受苦的人,反而轻看那些人,因为他觉得自己受苦时能得胜,就以为自己非常刚强,不像别人那样软弱。这里所说的 “救济遭难的人” ,却表示她们有同情受苦者的心。我们切勿以为贫穷的人就没有力量救济遭难的人。因为一个人虽然贫穷,但若有爱心,就能够舍弃。她们的力量虽然不大,但同样也可以做救济的工作,叫别人得益处。既然她们曾有这种爱心,教会对她们实在应该救济。
“竭力行各样的善事” ,就旧库本的翻译是 “曾经竭力追求作各样的善工” 。这 “善事” 按原文是指 “善工” 。 “就如养育儿女” ,以下每句的开头都有 “若是” 二字: “若是养育儿女”,“若是接待远人” ……每一个 “若是” 都讲出她们应有的资格,有了这些条件,才是被教会救济的寡妇。
4.年轻的寡妇( 5:11-15 )
大概当时有一些年轻的寡妇在教会登记,得到教会的救济,所以保罗在这里指导提摩太对待年轻寡妇的方法。
11 “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他” ,保罗非常直截了当地教导提摩太不要徇情面,要拒绝为年轻的寡妇登记,这话好像是暗示,一旦登记了,教会就要正式负担这类寡妇的费用,就算不是全部负担,也必是按着定期供应一部分的。保罗在此提出要拒绝救济那些无善行之寡妇的理由是:当她们情欲发动的时候,就想要嫁人。注意: “情欲发动” 在此有 “淫乱” 的意思,因下句 “违背基督的时候” ,不是指着普通的改嫁,而是指她们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如果教会赒济这些年轻的寡妇,可能使那些奉献钱财作救济工作的人,会觉得教会的行动不够谨慎。
12 “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 ,将上节和本节连读,就知道保罗是指一些年轻寡妇可能起初许了愿不再嫁人,愿意终身为丈夫守节,可是许了愿之后却又不能遵守。大概当时是有这种实在的例子,所以保罗就提到这一类话语。
13 “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 。当时教会中有这样的寡妇,品行不好,习惯懒惰。她们要求救济的原因并不是她不能工作,乃是不想工作,要靠救济。她们既没有什么工作,就说长道短,好管闲事,以致引起教会的混乱,教会如果救济这样的妇女,就徒然吸引更多 “吃饼” 的信徒,如此对于全教会的灵性是没有什么帮助的。所以教会虽然应当多行善事,但也应该用主所赐的智慧来运用信徒所奉献的钱财。所以姊妹们在空闲的时候就应该小心,因为空闲就是喜欢说话的时候,而闲话常常给魔鬼有机会败坏主的工作。按一般情形来说,如果寡妇不作工,她的精神就更加苦闷,很自然会落在这种挨家闲游,说长道短的情形中,以发泄她的苦闷,结果就给魔鬼机会来败坏教会的工作了。所以教会对于这种妇女不应救济,让她们自己努力去找工作。
14 “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 本节中所提到的可补充以上所说的。可见保罗并不反对寡妇再嫁。在哥林多书信中,保罗提到寡妇如果不再嫁当然最好,但他并没有反对寡妇再嫁,这件事全在乎神给各人的恩赐如何。在此保罗很坦白地表示,他愿意年轻的寡妇再嫁,生儿养女,治理家务,如此不但生活安定,也有她自己当尽的本分,就不会给仇敌有毁谤的机会了。请注意,当时的妇女,并不像现今那么容易找到合宜的职业。
15 “因为已经有转去随从撒但的” ,这句话更清楚说明,保罗所说的是当时已有的事实。寡妇虽然起初也想要守节,但结果却堕落犯罪了。圣经并没有勉强任何人过禁欲的生活,除非主给他这种恩赐。圣经不反对我们顺着自然的规律,及身体各种欲望的正当要求来生活,反之,如果我们只是为着虚荣,以为寡妇如果再嫁就不名誉,因而勉强自己不再嫁,说愿意守节,但结果又站立不住,使得主的名反倒更加受到羞辱,这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弟兄方面。所以保罗说他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因为神如果没有给我们过独身生活的恩赐,我们任何人都不可凭自己的意思,或一时情感的冲动,立誓过独身的生活,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并不能荣耀神。
5.小结( 5:16 )
16 本节提醒信徒,如果家中有寡妇应该自己救济,就不应把责任推给教会。信徒不应对教会用作救济的钱财存着贪念,除非实在无倚无靠,就不应该要求教会救济。
问题讨论
保罗认为人应当看顾亲属,这与主教训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有无冲突?
按本段经文保罗将寡妇分为几类?教会应救济那类寡妇。
为什么保罗在此指导提摩太拒绝登记救济年轻寡妇?
在此保罗主张年轻寡妇再嫁,与林前 7 章之见解有无冲突?
三.对长老( 5:17-20 )
1.长老应得的供奉( 5:17-18 )
长老应作什么工作?怎么样的长老才应该受教会的供奉呢?这里说 “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 ,可见长老是管理教会的。圣经中绝没有一种专门管理传道人的长老。传道人是属全教会的工人。保罗有一班同工,彼得也有一班同工,他们在工作上有 “打发” 人的,有 “受” 打发的,有劝戒,有勉励,也有责备和顺服,但他们绝不因为接受了某教会的供给,就必须在圣工上听命于该教会的长执会,因为他们不是属于某一地方教会的,乃是超地方性的,是属全教会的。所以长老应该管理整个教会,所谓 “管理” 是包括行政和灵性两方面的带领。因此长老不但要比较年长,在世上的经验比较丰富,同时在灵性上也能凡事作信徒的榜样,在真理知识上能教导别人。
今天教会的长老和圣经中长老的情形与工作不大一样。今天大多数教会的长老,似乎是一群因为掌握教会经济实权而管理教会的雇主团。长执们是出钱的人,而传道人就是代替这一班出钱较多一点的人出力者。所以,一般说来,今天的牧师是做着当日长老所应做的工作,而今天的长老却做了掌握经济与行政方面权力的人,处处支配传道人的工作。当然有少数教会并非如此,因为有些长老作传道的功夫比传道人还多。 “管理” 也说明教会不是没有长幼,没有权柄的。林前 12 章提到属灵恩赐时,也曾讲到 “治理事” 的恩赐。教会是需要有人掌权治理的。保罗对帖撒罗尼迦的信徒也同样劝勉要 “敬重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 ,就是在主里面 “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 (帖前 5:12 )。罗马书 12:8 也提到 “治理” 的恩赐。今天世人的 “民主” 常常落到一种没有次序,无政府的状态,而信徒受到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以为在教会既然大家都是弟兄姊妹,而且教会的建立是众弟兄姊妹出钱的,所以谁也不能管谁。来 13:17 教训信徒说: “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儆醒,好像那将来交账的人;你们要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至忧愁;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 。因此保罗在林前 14 章末段说: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 。
17 “善于管理” 的意思,包括责任上的忠心和技术上的才智,不但忠心管理教会,且很有这种属灵的才智,能把教会管理得好。 “管理” 的本身已包含一个意思,就是教会可能发生各种混乱,各样不合真理的事,或是各种人与人之间的困难,弟兄姊妹之间的关系,都可能会陷于不和谐的状态中,而需要管理,以使一些不调和的关系得到调和,一些混乱的情形变成有次序。管理教会需要真理的教导,诸般的忍耐,和圣灵所赐的智慧来运用真理的原则,才能使教会走在正路上。
“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 ,所有管理教会的长老都应该受到敬奉,但那些 “善于” 管理的应看作是配受加倍的敬奉,不要认为长老不配受 “敬奉” ,以为他是没有作什么事情而徒然接受信徒的奉献,信徒对他是一种施舍。保罗要改正信徒的观念,让他们知道:对为主工作的人及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在经济上供给的态度应该认为他们配受,且是加倍 “配受” 的。 “敬奉” 在此处虽不是很清楚指钱财方面,但按下文第 18 节可知是指着物质的供应,这供应不像上司发薪金给下属那样,而是看作他是值得我们尊敬的,存一个奉献的心、敬畏神的心把钱财交到神仆人手中。
“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从这句话可见,长老不但管理教会,同时也是劳苦的传道,作教导人的。这话也包括一般的传道人,或长老中有作治理工作的,有讲道恩赐而传道、教导人的。所以初期牧养教会的主要工作责任,是在长老身上而不是在传道人身上。传道人常到各处去布道,但到使徒时代较后时期,传道人也常常作了教会的长老,牧养教会。这样,传道人是否出外布道或固定在一处作牧养工作,完全在乎主对各人的引导。那些固定在一处作牧养工作的传道人,也就作了长老的工作,并且当然的成为长老中的领袖,如提摩太(见下文 19 节注解 )。
18 在此,保罗也说到为什么这些长老是配受敬奉的: “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申 25:4; 林前 9:9 )。 “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 ,就是在工作的时候, “不要笼住它的嘴” ,就是让它吃饱的意思。作工的人得到工价是应当的。在此我们应注意, “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这句话应该按全句领会。这可能是当时的成语(参利 19:13; 申 24:14-15 )。主耶稣在世上叫门徒出去传道时,也曾提到这句话(太 10:10; 路 10:7 )。它的意思是作工的人应该得到合理的酬报。传道人既然劳苦传道,就应该得到信徒的敬奉,包括他养生的需要。可是保罗在此并非以传道人为受雇的工人,教会为付工价的雇主。他引用这句话乃要说明,传道人既劳苦工作,得到供奉是很应当的。我们若把 17 与 18 两 节经文连起来看,就可看到保罗论传道人得供奉,是绝对没有雇主雇请工人的意味在其中的,而是指出为主作工的仆人当受尊敬,教会应当顾念到他生活的需要,并以这样的态度来供应他的需要。所以对传道人的供应,主要的问题并不是有没有固定的薪金(所谓薪金制度,或是 “凭信心” 方式)。今天所谓 “凭信心” ,是指接受信徒的自由奉献,如果有固定的供给就认为是一种薪金。其实,无论是接受信徒的自由奉献或是固定的供应,传道人都是凭信靠神而活的。
2.受理控告长老的原则( 5:19 )
19 既然保罗这样告诉提摩太,可见控告长老的呈子是交到提摩太手里,这叫我们看到一个传道人和地方教会的关系。虽然他是超地方性、不专属于某一个地方教会、乃是属于全教会的(所有传道人都是属于全教会的,是神的仆人),但是他既然固定在那个地方教会工作,就自然成为那地方教会长老们的领袖,而在属灵方面站在领导的地位上。因为长老是由传道人所设立的(徒 14:23 ),所以控告长老的呈子应该寄到传道人手中。注意:提摩太并非使徒,而是一个年轻而被神使用的传道人,但他既在以弗所教会工作,就自然成为以弗所教会中长老们的领袖。他成领袖,不是因他和长老之间有什么经济关系,乃是因他有属灵地位。
长老既然是教会的领袖,就应该忠于他们的职分。既然忠于职分,就很容易招惹人的忌恨。因此控告长老的事就很容易发生。不忠心的长老固然会受人的控告,但就是忠心的长老也可能受人控告,所以接受控告长老的呈文就得小心。 “有两三个见证” 表明有几方面的人作见证,然后才可以接受这种控告的呈子,才可以去考查,去研究。按旧约的律法,如果要定一个人的罪,也要有两三个人的见证(申 17:6 )。主耶稣教训门徒,与弟兄不和睦的时候,如要指出一方的错来,也要凭两个人的见证,要由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且句句都要定准──所讲的都是非常实在,十分肯定,无法可驳的(太 18:16 ),才可以作实。
3.对犯罪者的责备( 5:20 )
20 本节并没有说明 “犯罪的人” 所犯的是什么罪,也没有提到开除,但却说当 “当众责备” 。可见这种罪应该是严重的罪,也可能像林前 5:11-13 所说的那些罪。但既然未提及开除,可见他不是屡次犯,而是偶然的行为不检,所以只是当众责备而不是开除。长老既然是教会的领袖,因此犯罪时就要当众受责备,使其他人惧怕。因为甚至像长老──教会的主要领袖,犯罪尚且要受责备,那么其余的信徒就当引以为戒。作榜样的人既然受众人尊敬,作绊脚石的也应该让众人以为鉴戒。
一些解经家认为, “众人” 并不是指信徒会众,而是指教会的职员会,但圣经本身并没有这样限定,因为作这样解释的人认为,如果当众责备长老,会叫信徒看轻长老,以后就难带领了。但这里的意思却是 “叫其余的人可以惧怕” ,目的是藉此叫信徒受警戒。
“众人” 按新约字解原文是 panto{n ,(字根是 pas )是 pas 的多数式,“ pas ”用作单数是 “凡” 或 “各” ,但用作多数式则译作 “所有” 。这字在太 3:10 作 “凡” ;徒 22:15 作 “万人” ;在西 1:28 作 “各人” ;弗 1:8 作 “诸般” ;提后 3:16 作 “都” ;来 11:13 ;雅 5:12 也作 “都” ,所以它的意思是指所有的人。
问题讨论
长老应作的工作是什么?
信徒应如何敬奉长老?
什么人有资格受理控告长老?要依据什么原则受理控告?
5:20 “犯罪的” 指什么人?应如何处罚?
四.对自己( 5:21-25 )
上文保罗教导提摩太如何应付教会各种人,接着保罗就提醒提摩太要格外小心自己,因为一个有权责备别人的人,本身就应该更加谨慎。
1.应谨遵命令( 5:21 上)
21 上 “这些话” 当然是指上文保罗的教训,可是保罗在此特别提到 “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 来嘱咐他,这 “蒙拣选的天使” 是指什么天使很难断定。但为什么保罗除了提到在神和基督耶稣面前之外,还提到在天使面前嘱咐他?路 9:26 耶稣曾说: “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 。似乎有一些天使是特别陪伴着主耶稣基督的,在祂的荣耀里将和祂一起降临。在启示录中,也有一些较高级的天使,围绕在神宝座的周围,所以在此保罗提到神和主耶稣基督时,也提到随侍着他们的天使。他们都是等候着听从神的命令,为蒙救恩的人效力的(来 1:14 )。提摩太既然是单独一人留在以弗所担当艰钜的使命,应付那些传异端的人,在执行真理的教训时,难免会感到孤单犹豫。所以保罗在劝勉的时候还特别使他看见天上荣耀的神和祂所选用的天使,只要忠心遵行神的命令,祂必 “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 (诗 91:11 )。
2.应公正无私( 5:21 下)
21 下 所谓 “成见” 也就是过去所留下的印象。我们对有些人以往的印象很好,但对另一些人,则有不好的印象。可能是因为有些人曾对我们特别好,而有些人则跟我们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因而我们的印象便有不同。但是我们对事情的判断却不可存成见,不可因过去关系的好坏来断定是非。我们的判断应该根据当时的事实,而不是根据以往的情感。因为成见很容易使我们不公正地判断那些曾恶待我们的人,又袒护那些好待过我们的人,所以 “不可存成见” 与下句的 “行事不可偏心” 是有连带关系的。行事不可徇私,否则就不能叫人心服。在出埃及记的许多律例里面,有两节特别值得我们注意。出 23:2-3 :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 。可见我们很容易在审断事情的时候 “随众” ,不敢违反多数人的意见,即使众人的意见是错误的,因着不敢开罪众人,我们也就不照真理,不按公正行事了。有些人是因为特别讨好富有的信徒,因而有 “偏心” ,但有些人却相反,对富人有成见而袒护穷人,但圣经说: “也不可……偏护穷人” 。所以一个在教会中作领袖的人总应站在一个完全公正的地位上,不受任何情感的影响。
有一个比喻很适合解释 “公正没有偏私” :有一座雕像,它的眼睛被手帕蒙住、手里拿着天平,而天平的两边是完全平衡的,这正是 “公平无私” 的意思。教会的牧者应以公平对待信徒,就好像眼睛被蒙上,什么都没看见,而让天平完全平衡,天平完全不受他眼睛的影响。
3.应不在别人的罪上有分( 5:22 )
22 按手礼在新约主要的意思是表示作见证,承认,与之表同情。保罗曾在众长老面前为提摩太按手,而自己也曾受安提阿的几位教师和先知按手。他们的按手表示承认保罗所受的感动是出于圣灵,他们也跟他同感一灵,所以愿意为他按手,表示在属灵上支持,他跟他同心。保罗在众长老面前为提摩太按手,也是承认提摩太是主所拣选的仆人,并藉此机会运用使徒的权柄,而将恩赐给提摩太。在此保罗吩咐提摩太 “给人行按手礼,不可急促” ,上文提到设立长老的问题,则这里所说 “行按手礼” 应该是与按立长执有关,换句话说,提摩太不可随便按立长执。今天教会里的牧师传道有时随便替人按立,这是不合圣经教训的,因为我们所按手的人应该是我们所能够见证的,在主面前或是在属灵上,都能与他站在同一个地位。可能当时有一些假师傅也想取得教会的圣职,所以保罗特别提醒提摩太,给人按手不可急促。
“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 ,这话的意思,按上文应该是指着给人按手的事,或是指接受控告长老的呈子。有人攻击长老或者枉屈正直,传道人若没有谨慎小心,就随便站在错误的一边,枉屈了忠心正直的,就是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了。又如落在别人的圈套阴谋之中,或是按立了神所没有按立的人在教会中当职,甚至把那些假师傅、传异教的按立成为教会的长老,作教会的事工,这样的做法就是等于支持犯罪的人去犯罪,就是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这句话似乎也可应用在与人同谋,或是跟犯罪的人合作。或者在犯罪的事上虽然不是自己主动,但若随伙妥协,也就是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了。所以要保守自己清洁,不三与别人的罪。
4.应照料身体健康( 5:23 )
23 由本节可看见几点重要的真理:
A.关于身体的健康
基督徒应该保持身体的健康,通常热心而爱主的传道人,往往忽略保重自己的身体,当时的提摩太大概同样犯了这种毛病,所以,保罗提醒他应当照顾自己的健康。保罗在林前 6:13 告诉我们: “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在 6:19 又说: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我们的身子乃是圣灵的殿,是主重价买来的,所以我们应该在身子上荣耀神。我们的身子是为着主,主也为我们的身子;主救我们的灵魂,也救我们的身体。今天我们还没有到身体得赎的时候,但我们的身子也要被主使用,在这世上为主而活。主怎样在这世上用肉身把神的爱显出来,祂也需要我们这些带着肉身在世上的人来为祂活,将主的爱表明给那些还没有认识祂的人。如果我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这也是神所赐的福,因为若有健康的身体就可以有更好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来为主作见证,这也就等于爱惜光阴了。所以基督徒应该好好照顾自己的身子。身子是物质的,是会朽坏的,所以也需要有节制。许多基督徒的健康毁坏了,是因为自己没有照顾,并非神没有赐福。保罗要提摩太照顾身体,这就给我们看到,一个人的健康不能只说 “凭信心,神会照顾” ,而自己不管。如果随便对待自己的身体,吃喝睡眠不按规律,不看顾身体,圣经并没有给我们健康的应许。就是主耶稣在世上时,祂的肉身也不是不会朽坏的,祂的肉身还是会衰老,会饥饿,需要照顾。主耶稣有时也和门徒退到旷野去歇一歇,有时利用渡海的时间睡在船上;祂虽然只有三十岁,人家却看祂是五十岁的人;因为祂为福音的工作多多的劳苦。所以身体是我们必须好好照顾的。
B.关于医病恩赐的运用
保罗曾经为许多人医病,也的确有医病行神迹的权能,如他曾被毒蛇咬而却全不受害,他曾医治岛长部百流的父亲及岛上居民的疾病。但是他没有为提摩太医病,可见并不是每一次生病都要藉着神迹来医治。神有时是藉着奇妙的能力,有时是藉着物质来医治我们;所以保罗劝提摩太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在此酒是被当作药物来使用的,最少,我们可以看见保罗要藉着些微的酒叫提摩太的胃得帮助。
C.关于喝酒的问题
有人以为本节圣经可证明基督徒是可以喝酒的。保罗许可提摩太用一点酒,而且是劝他用酒。这样解释未免有一点儿偏见,圣经并没有绝对禁止不可喝酒,乃是说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喝酒。保罗既然劝提摩太可以稍微用点酒,就证明提摩太是素常不喝酒的,甚至需要保罗来劝他喝。同时也表示保罗是把酒当作治疗的用法,因为所有神所造之物都有它的用处,按正当用途用它就是对的,如果不按正当用途来用,任何的东西都可以成为错的。圣经虽然没有严严的禁止喝酒,可是圣经却常常以喝酒为不好的。按旧约的预表来说,拿细耳人清酒浓酒都不喝,旧约的祭司在圣殿里事奉的时候,更是不可以喝酒的。今天我们新约的信徒都是祭司,我们的心灵就是神的殿,是圣灵居住的所在,所以在一般情形下是不应该喝酒的,因为圣经从来没有主张可以用酒作消遣,或宴乐的使用,对于这方面却常有不好的例子。所以,酒可以当作一种用料,却不能当作放纵情欲的享受(详参拙着 《基督徒生活讲座》 )。
5.小结──明显与隐藏的罪( 5:24-25 )
24-25 保罗劝勉提摩太要谨慎他自己的身体以后,就再回到前面所讲论的问题,作结论说,罪有两种,有的罪是显露的,有的罪是隐藏的,所谓 “显露的” 不过是先到审判案前;所谓 “隐藏的” 也不过是后来才被显明。其实在神的面前并没有一样是隐藏的,因为万物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这两节的意思似乎是连接上文第 22 节的 “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 ,意思是要提摩太谨慎地判断是非,考虑人的各种建议,不要凭着成见很快就决定事情,或赞助别人所作的事,因为我们唯有在深切地了解对方人之后,才可以在属灵的事上支持他。
有些罪是暴露出来的,人一看见很自然地就会定罪,教会的长老或传道人也自然会对付这样的人。
但 “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 ,这 “随后跟了去” 是什么意思呢?从 25 节可知是随后被显明的意思。 25 节说到善行有明显的,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暗示 24 节所说犯罪的事也是这样。既然有一些罪是显露出来的,则表示有一些罪是在人面前隐藏得很周到,暂时没有显露,但以后仍会跟到审判台前,被显明出来。就算在今世没有被人知道,但在天上也要被神所知道。保罗说这话的意思好像提醒提摩太,不要单单注意那些显露的罪,以为那些显露出来的罪人才是罪人,事实上有的人只是比较技巧,晓得如何来遮掩罪,甚至利用行善的名义来作坏事。传道人常常不容易看出这种人的诡计,以致落在他们的圈套中。 “这样,善行也有明显的,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 。照同样原理,有人行善是明显的,是人人都知道的,可是那些没有被显明出来的善行却同样是神所看重的,神也会将它显扬出来。主耶稣教训门徒说: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人若专心行善,他的善行必被显明,绝不会隐藏的,正如人行恶,他的恶行也不能隐藏一样。虽然也许在今世不被人知道,但在来世主也要显明出来,所以一切为主的缘故而行善的,无论作了什么,虽然人不了解,不明白,但主是不会忘记的,正如主不会忘记罪人所犯的罪一样,主一定要审判犯罪的人,也一定要赏赐那些忠心爱祂的人所行的一切善行。
问题讨论
“蒙拣选之天使” 怎样解释?为什么保罗要提到这句话?
传道人行事要怎样才不 “偏心” ?
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应如何解释?
信徒对于健康、医治和饮酒之事应有什么态度?──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伍.对不同阶层的信徒提出特别的指引(五 1 ~六 2 )
一.不同年龄的人(五 1 , 2 )
五 1 本节引介一段记载,是指导提摩太的行为的,要求他应怎样对待与他同工的基督徒大家庭的成员。提摩太是一较年轻,或者比较有斗志的人。他可能被引诱变得不耐烦和对一些 老年人 怀恨在心;因此,这劝勉是叫他 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 。作为一个年轻人,他不适宜以强烈的说话攻击这样年纪的人。
至于对 少年人 态度专横,这是年轻的基督仆人的危险。所以保罗告诉他,要对待少年人 如同弟兄 ;要像他们当中的一人,不以专制的态度对待他们。
五 2 老年妇女 要当为 母亲 ,以尊重、爱护和敬重对待她们,因为这是她们应得的。
清洁 用来显示与 少年妇女 相处的特征。他不但要逃避确实是罪恶的事,也应避开不谨慎的行动或任何看来有邪恶形象的行为。
二.寡妇(五 3 ~ 16 )
五 3 从本节至 16 节,保罗开始论述当地教会的 寡妇 ,并提出应怎样对待她们。
首先,教会应 尊敬 那些 真为寡妇的。尊敬 这里不仅有敬重的意思,也包括金钱上帮忙的观念。真寡妇是一个没有其他人支持,但完全地依赖主供应的女人。她没有在生的亲人能照顾她。
五 4 , 5 第二类的 寡妇 在本节有描述,她们是那些有 儿女,或有孙子孙女 的人。在这情况下, 儿女 应学习报答他们的母亲(或祖母 ) 为他们所作的,显示他们在家中的实际敬虔行动。本节清楚教导 行孝 先在 家中 开始。对基督真道一个很差的见证是:一个人大喊他的宗教,却不照顾自己的亲人!
从 神 的角度看,基督徒去爱和照顾那些没有其他人帮助的人 是可悦纳的 。 17 在以弗所书六章 2 节,使徒保罗清楚教导:“要孝敬父母……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像前文所述,真 寡妇 是独居无靠的,她们必须不断地仰赖 神 给她们每日的供应。
五 6 , 7 对比第 5 节的敬虔寡妇,这里提到纵情 宴乐 的寡妇。有意见不赞同这样的妇人是个真正的信徒,她只是个自称的信徒而已。我们却相信她是个真基督徒──只是背道而已。她在与神的交通和对神的用处来说是 死的 。提摩太要警告这些寡妇不要过宴乐的生活,并且也教导基督徒要照顾那些与他们有亲属关系,又活在穷困中的人。
五 8 这里强调缺乏 看顾 亲属,特别是自己 家里 的人的严重性。这包括对 真道 的否定。基督的真道一向认为真信徒应该彼此照顾。如果一个基督徒不肯这样做的话,他就是以行动否认基督信仰的真理教导,这样的人 比不信的人还不好 。理由很简单,很多不信的人都喜爱照顾他们的亲属,何况基督徒作非信徒不耻为之事,就令主的名大受亏损了。
五 9 从本节经文看来,在每个当地教会都当保存一个名单,表示那些寡妇是受教会照顾的。保罗在此表明,年纪 到了六十岁的寡妇 ,才记在册上。
一个丈夫的妻子 这个说法,与监督和执事的类似说法产生相同的问题。这说法的类似解释已经说过了。毋庸置疑,这是指她的婚姻生活必须无可指责,没有道德上任何令人怀疑的地方。
五 10 为了能记在册上,寡妇必须有 行善 的好名声,以显示她是个属灵的信徒。
就如养育儿女 一句无疑是指她必须将儿女养大,使他们能反映她自己和她的基督徒家庭的好气质;只是养大儿女并不是什么美德,但教养他们成才却是美德。
另一个敬虔寡妇的标志是,她对 远人 曾显示殷勤的接待,这接待的恩慈,一次又一次地在新约被提到和被赞扬。
洗访客的脚是奴仆的工作,所以这里的意思无疑是说,那寡妇要为她的基督徒友辈作佣人般的工作。但这也可以指属灵的方式 洗圣徒的脚 ,就是以主的话作水清洗。这不是指在众人的事务上这样作,而是简单地在家访中,用这方式以神的话语清洁信徒,以免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上沾染污秽。
救济 遭难的人 是指向那些病困、哀伤或其他活在痛苦中的人行怜悯。
简言之,为了在当地教会的名册上有分,这寡妇必须 竭力行各样善事 。
五 11 本节是难题经文。意思似乎是这样,普遍来说,全由本地教会照顾 年轻的寡妇 是错误的。因为年轻的缘故,她们很可能 想要嫁人 。这事本身没有什么错,但当这渴望有时非常强烈的时候,年轻寡妇甚至可能想嫁给非信徒。使徒保罗甚至形容她们情欲发动时,便 违背基督 。当可以选择嫁给一个异教徒,或不嫁人继续爱基督、遵从衪的话时,那年轻寡妇会倾向于 嫁人 。这当然会为支持她的当地教会带来羞辱。
五 12 被定罪 (英王钦定本作“咒诅”)不是指永死,只是说她有此宣判或被定罪,因为她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曾有一段时候,她自称对主耶稣基督满有忠心和热心,但现在嫁给不爱基督的人之机会来到,她便忘记了当初对基督所起的誓和约,跟随不信者离去,不再忠于天上的新郎了。
保罗不是批评年轻寡妇的婚嫁。事实上,他希望她们嫁人( 14 节),他所谴责的是她们的灵性低落,和为了得一个男人,就扬弃属神的原则。
五 13 当地教会若承担年轻寡妇的全部财政责任,可能会鼓励她们习惯懒惰,沾上邪恶。她们不尽上自己的责任,可能变得 说长道短,好管闲事 \cs8 ,满脑子想与她们无关的题目。当地教会不应鼓励这种行为,因为如前文说过,这对基督徒见证只带来负面的影响。
五 14 保罗 所以 声明,以一般的原则,他宁愿 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 ,守一个无可指责的基督徒家庭。当然,保罗明白不可能每个年轻的寡妇都再嫁,因男性通常是采取主动的一方。但他只是写下一个一般的原则,叫有需要的人可以跟从。
敌人 ,或撒但,经常寻找过错藉以猛攻基督徒的见证。保罗试图防,使人们没有合理的原因 辱骂 。
五 15 保罗所说关于年轻寡妇的事不是凭空想象或臆测的。这是 已经 发生了,有些人 已经……转去随从撒但 ,因为她们已听从 撒但 的声音,并且选择了不信的伴侣,不听从主的话。
五 16 现在题目一转,来看亲属照顾她们的义务。 信主 的男人 18 或 妇女 ,若家中 有 寡妇需要人帮助,那么他们就应当承担这责任,好让 教会 能更自由地救济那些真正贫穷,又无近亲的寡妇。
第 3 至本节整篇经文告诉我们,什么是教会在特定情况下必须做的事,而不是告诉我们,在可找到藉口的情况下和在能力范围内可以做的事。篇幅的长度显示这是圣灵心目中的一个重要题目,但竟然是今日大多数教会圈子里最被忽视的题目。
三.长老(五 17 ~ 25 )
五 17 本章其余部分论到作长老的事。首先,保罗定了规则,叫 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 ,应以为 配受加倍的敬奉 。“管理”较好的翻译为“作带领的”(达秘译);不是为了控制,而是为了作个榜样。这样的长老是 配受加倍的敬奉 的。 敬奉 可以指尊敬,但也包括金钱上报偿的观念(太一五 6 ), 加倍的敬奉 包括以上两者。首先,因为他的工作,他是 配受 神百姓尊敬的;但是如果他的时间都完全地奉献给这些工作,他也 配受 金钱上的帮助。 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 ,很可能是那些用长时间传道和教训人,以至他们不能作正常工作的人。
五 18 有两节经文要在这里介绍,用来证明长老是配得报偿的。第一节经文是申命记二十五章 4 节,第二节是路加福音十章 7 节。本节特别有趣,因为与圣经的默示有关。保罗从旧约取了一节经文,又在新约取了另一节,将它们平放在一起,引用为圣经。这明显可看出,保罗认为新约的作品与旧约有相同的权威。
这些经文教导,用来收割的牛,不应被剥夺分享 谷 物的机会。同样地, 工人 有权得他劳力得来的成果,因此长老也当如此;尽管他们的工作不是物质的,但他们是值得神百姓的支持。
五 19 因为长老在教会占领导位置,他们便成为撒但攻击的特别对象。因这缘故,神的灵实行保他们免受诬告之害。除非控告能得到 两三个见证 证实,否则不准进行纪律性的行动 控告长老 。事实上,这同样的原则也用在其他教会肢体的纪律上,但强调这点是因为长老比较有机会被人诬告。
五 20 若是长老被发现 犯罪 ,令到教会的见证有损,这人就当在众人面前受责备。这行动提醒所有信徒在基督徒事奉上犯罪之严重性,也可以成为其他人生活上一个强而有力的阻吓。
有些评注家相信本节不是特别应用在长老身上,而是在所有基督徒身上。肯定地,这原则所有基督徒都合用,但本节的背景看来直接与长老有关。
五 21 处理当地教会纪律的事情,有两种危险要防避。第一是 存成见 ,另一是有 偏心 。对某人存不良的成见,也很容易对他所作的事存成见。同样地,由于某人的财富、社会地位或个人性格,这也是很容易对他有 偏心 的。所以保罗严肃地在 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 面前吩咐提摩太,他应遵守这些原则,在未知道事实之前,不要判断事情,又或者因为他是朋友或是知名的人,便偏袒他。每件事情必须在 神和基督耶稣 ,并 天使 面前作判断。天使是我们居住的世界的观察者,他们应看见教会纪律之事的公义。 蒙拣选的天使 是那些从没有犯罪或背叛神、保存他们原本状况的天使。
五 22 当显赫的人来到当地教会一起聚会,很多时就有倾向很快将他们提升至领导的地位。这里提摩太得警告不要急速认同新加入者,他也不应支持那些他不了解他们性格的人,恐怕这样做,他在他们的 罪 上有 分 。他不单要 保守 自己在道德上洁净,也要成为 清洁 ,除去与其他人犯罪的关连。
五 23 我们不大清楚本节怎样连贯上文。或许使徒保罗聪明地预料到,提摩太投入在会众的问题和困难中,会令他的胃口有不良的影响。若是这样,提摩太不会是最早或最后一位有这痛苦的人吧!更可能的是,提摩太经常是个水土不服的人,保罗的忠告是:“ 再不要照常喝水。 ”这是指提摩太不应只喝水而完全不 稍微用点酒 。保罗建议 稍微用点酒 是为了 胃口 和 屡次患病 的缘故。本节只处理酒的医疗用途,不应推论出一些藉口叫人过量用酒。
毋庸置疑,这是指真 酒 ,而不是单指葡萄汁。我们不清楚葡萄汁在那时是否存在,因为葡萄汁要经过一个消毒程序,而这程序在当时还未有。 稍微用点酒 这话其实暗示真酒。如果这不是真酒,这里又何须规定只用稍微的酒呢。
本节也打开神能医治的题目。虽然作为使徒的保罗毫无疑问地有医治所有疾病的能力,但是他不经常行使这能力。这里他证明在胃口毛病的事上采用药物。
五 24 在本节,使徒保罗似乎回到第 22 节的讨论去。那里他提醒提摩太不要不适当地、又急速地给其他人行按手之礼,本节和 25 节进一步解释这点。
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 \cs8 ,是非常显然的,他们可比作喇叭手,响声在那人前头,宣称他是个罪人,一直来到 审判案前 。但这不是所有人的例子。 有些 罪 人 不被发现,直至 随后 的时间。
第一类人,我们可想到是整个社区都知名的酒鬼。在另一方面,我们可想到一个与另一女人有染的丈夫,社区的人可能在这时不知道这事,但很多时整件丑闻会在 随后 的日子显露出来。
五 25 在于行善的人,情况也相似。有些人看上去是行善的人,其他人则比较隐藏和谦逊,他们真正的善须时间才为人所知。就算我们不能看见善行,一些善的表现必在稍后时间显露出来。这教训得出的结论是,我们不应在第一次相识时便判定那人,却应让时间来将真正的性格显露出来。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Ⅲ 管教与责任(五1-六2) 书信余下的篇幅,几乎全是特别的教导,要帮助提摩太面对教会中各式各样的人。令人惊讶的是保罗花很多工夫在寡妇的问题上,但不要怀疑,就像使徒行传第六章所提的一样,这是早期教会一直担心的问题。因有人接受教会的施舍,所以规划仔细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正确的选择施舍的对象。我们必须了解,当时寡妇很少有挣钱供养自己的机会。
A 不同的年龄阶层(五1-2)
1-2. 这里称呼的老年人和稍后称呼教会里的“长老”,用的是同一个字。但保罗这里的建议是关于教会中上了年纪的人。动词严责(epiplēssō)含义强烈,如同“严厉的批判”一样,上了年纪的人不应当遭受如此对待。如果必须要指正,提摩太应当学习用勉励而不是严责。对老年的妇女也当如此,因为她们所扮演的角色如同母亲一般。对年轻人要有手足之情,但总要清清洁洁的,是希望提摩太谨守与年轻姊妹的关系。
B 寡妇(五3-16)
i 寡妇的需要(五3-8)
3. 希腊文timaō是给予合宜的尊重,所传达的含义更甚于一般观念上的尊敬,因为在这里包含了对他们物质上的供给,以下讲得很清楚(参:太十五5)。值得注意的是,物质上的贫穷不能影响一个人的尊贵,基督徒去除贫穷所带来的羞辱。这里提到的寡妇,她们是有真需要(和合:真为),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其他的依靠。从这里可以看出照顾真正穷困匮乏的人,乃是基督徒的责任。
4. 保罗在这里很清楚的指出,那些有近亲的寡妇,不可仰仗教会的供给,亲属必须负起供养的责任。这里的建议与现今的现象仍有持续性的关联,尽管处在有社会福利供应的国家当中。普世性家庭破裂的影响力,并没有跳过教会,但扶持老年人仍应当是亲属的责任。报答是指有价值的回报(M&M)。儿女无疑的对父母与祖父母有义务,来报答他们在养育时所作的牺牲奉献。如此根本的道理却有属灵的含义,因为这样做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保罗很清楚的指出,对父母的责任需要代代相传,是神所赞同的。这些要学习(和合:学着行孝)可以指寡妇,但是从上下文来看,还是指子女较妥。
5-8. 保罗特别关心下面这样的寡妇。一、她们是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希腊文memonōmenē是指完全孤独的)。二、她们也是仰赖神的,这一点使她们与非基督徒的寡妇不同。她们更是祷告的人,是昼夜在神面前祈求的人。动词不住的(prosmenō)是现在式,强调持续不断的意思。保罗对那些教会所照顾的人有属灵上的期待。
当时的寡妇中,有许多人妄想以不道德的方式来维持她们的生活。当保罗使用好宴乐(spatalaō),他心里所想的可能就是这些人,摩法特形容她们是“栽入花天酒地”。“活着如同死了一般”这样正反对比的句法,是保罗喜欢使用的(参:罗七10、24)。保罗提醒提摩太,那些用不正当的方法维生的寡妇,是在维持一个已经死了的躯体(依照辛普森的说法是:一个宗教的尸体)。这样的人很明显的无从要求教会任何的照顾。保罗要提摩太教导儿女们负起行孝的责任(如4节),教导寡妇们认真仰赖神(如5节)。这里的动词是强烈的“命令”口吻,为的是希望他们无可指责(anepilēmptos,参三2)。
供养自己的亲属,特别是自己家里的人(参:现中)是基督徒的责任,未能做到这一点等于是违背了信仰(faith;和合:“真道”)。当时的异教文化都能接受奉养父母是儿女的责任,更何况基督徒岂不是该有比异教文化更高的标准。
ii 同工中的寡妇(五9-10)
当时是否有一些寡妇具有特别地位,像长老一样,在妇女成员中间工作,是个争议很大的问题(参三11的注释)。虽然下面的经文清楚的指出,上了年纪的寡妇有登记上册的事情,却没有足够的资料可以归纳出教会中有特殊的“寡妇团体”。
9-10. 附带条件的年纪(六十岁)如此高,令人难以想象这里提到的寡妇与3-8节中的寡妇(真穷困匮乏的基督徒寡妇)是否相同,或者寡妇属于一种特别的团体。按前者的说法,很难令人想象教会在分配帮助穷困的寡妇事上,会设下一个强制性的年龄。按后者的说法,也很难让人相信进入一个特别的教会职分,需要六十岁这么高的年龄,尤其在当时的情况下,六十岁比起现在,算相当老。比较可取的解释是:那些接受帮助的年长寡妇,有一些特定的职责,在这里作正式的认可。虽然动词katalegō翻译做记在册上,在希腊文中是注册为士兵的意思,但它也有“估计”的含义来支持以上的解释。
在年龄的限制之外,还加上两个要求:一、寡妇必须忠于她的丈夫(字面意思为“一个丈夫的妻子”,和合),意思是在她丈夫死后仍然独身;有可能是因为再婚的妇女,应有更多亲人的支持,所以不在教会帮助的名单内。二、她必须在家乡或任何地方有好的名声。这些好行为的顺序是有意义的:首先是养儿育女,再来是接待远人,接着是谦卑的服事信徒,最后是指一般同情怜悯的心。这些善行不仅是最基本的操练,它们之间也有共同的特性。一个基督徒妇女若有这些善行必能在照顾孤儿、接待信徒及许多琐碎小事,卑微如洗脚(令人想起主为门徒洗脚,约十三1-7)、探访有需要者……这些事上熟练。而且被选上的寡妇,必须是竭力追求,努力成就各样善事的人。
iii 年轻的寡妇(五11-16)
11. 年轻的寡妇若是实在艰困,当然也可以接受教会帮助,但是不可以担起任何正职,因为她们很可能再婚。希腊文的动词katastrēniazō翻译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好像年轻的公牛企图挣脱所负的轭。年轻的妇女不愿意被教会的工作捆绑住,因为她们还有结婚的机会。此处将性的欲望与忠于基督的心相对,因此很明显是论及教会的正式工作。依此说来,如果她们想再婚,就是她们对正进行的事工无法专心。保罗希望能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12. 她们被定罪是因她们的情欲发动。AV译作“遭天谴”似乎过分严重。无论如何她们废弃了最初所许的愿,这不是一件无关痛痒的事。任何人有这样的行为,都需要被定罪,保罗不愿这样的事被轻易的掩饰过去。
13. 因希腊文的结构使得第一部分的经文不太容易确定。她们又习惯懒惰,这句话可能指她们背弃誓言后,更加懒惰。另一种可能是她们“在闲散中学习”,但这种解释难以与前后文对照。这里的动词manthanō意思是“学习”,完全没有无意间懒散的意思。懒散结出两个不受神悦纳的果实:挨家闲游这意味着年轻的寡妇误用了她们探访的机会,如何误用呢?她们说长道短渲染她们在别人家听到的话。说些不当说的话指出她们公开别人的隐私,违背了沟通的诚信。乍看之余,并不十分明显,何以年轻寡妇比年长的更有这方面的危险,不过使徒保罗清楚认为,成熟的妇女较少到处说闲话。
14. 为了避免上述的问题,保罗鼓励年轻的寡妇嫁人,理由与上一句很有关联,而且这建议是给年轻寡妇,不是一般基督徒女性。这里的建议与哥林多前书七25-26并没有矛盾,哥林多前书是针对独身,这里是指“无力自制”的寡妇。
为了避免成为“搬弄是非的人”,不如将心思专注在养儿育女及家庭上。保罗认为母亲的工作就像在治理家庭。这样处理年轻寡妇的建议,应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但后来教会竟然走向独身主义的方向,实在令人惊讶。保罗再一次担心任何不必要的,来自非基督徒的攻击。机会(新译;aphormē;和合:“把柄”)是军事术语,意指“行动的基础”,是保罗喜欢使用的比喻(参:罗七8、11;林后五12,十一12及加五13)。
15. 保罗的命令与严格的规定,是基于一些已经“转离真理去随从撒但”的例子。后半句话可能是指,她们任凭自己在不道德的事情上。这样的结果,不是一个基督徒应当有的。
16. 希腊文原文在这一节里造成一些困难。最有根据的译法是信主的妇女,家中若有寡妇,但比不上“信主的,无论男女,家中若有寡妇”清楚,因为很难相信教会帮助寡居的人,仅限定于“妇女”。这一节应当与第4节和第8节一起看待,但保罗这里特别关心那些不能登记上册的。
C 长老(五17-20)
17. 这几节经文着重在教会的同工阶层,特别是针对他们所当得的报酬。从18节来看,无疑的,尊敬是从薪酬的意思来理解。形容词加倍有着慷慨大方供给的意思,不过副词善于也意味着要有效率。加倍也可能指在年龄及服事上,或特别因她是寡妇的关系,但前者较为合理。管理(prohistēmi)原文指的是监督,是分配给每一个长老的责任。但保罗也特别关心到肩负传道教导责任的,这可能是在长老中很特别的职分。
18. 因为经上说,不折不扣是保罗的用语(参:罗四3,十一2;加四30)。他引用了两段经文支持他的论点。第一段引用的经文是来自申命记二十五4,第二段是路加福音十7耶稣说的话。同样在哥林多前书九9,保罗也引用申命记的话,而且特别提到“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保罗以此与主的教训(林前九14)接连在一起,但没有像这里一样引用主的话。这两处经文与保罗心中所想的互证,但也没必要说他引用的就是福音的正典,虽然不能完全排除这个可能性。因他或许是引用耶稣语录其中的一句。若此属实,这样的一份语录就与旧约的经文并列,至少具有同样的权威。对于保罗来说,基督言语的重要性,与基督本身的重要性是成正比的。我们不能说,耶稣和保罗都引用当时的谚语,因为耶稣并没说从何处引用,而保罗却指明是说圣经,而保罗是不会混淆圣经与一般谚语的。坚持教牧书信非保罗所作的学者,认为他们的立场比较少解释上的困难,因为如果路加福音出现的年代(公元80-85年)是正确的,后期的作者写作时,可以引用路加福音的话。但是如果路加福音出现的年代是公元六十年左右,就没有理由认为保罗不能引用路加福音的话。这一节的解释就没有困难。
不论保罗在这里所引用的经文出自何处,他的目的是要提摩太知道,服事教会的人应当获得供给的原则,是有神的话做为后盾的。因为我们往往对忠心服事主与忠心服事别人的人,给与吝啬的对待。
保罗已经表达他对争竞贪财者的痛心惋惜(三3),但同样的,他对未受合理报偿的同工一样怜惜。如果辛苦耕耘的牛,都能得到神丰富的供应;那么那些为神为人付出时间与精力的工人,更应得到当得的奖赏。
19-20. 最重要的莫过于保护无辜的人免于遭受错误的指控,而且按犹太人的律法,一个人被公开指控前,至少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参:申十九15),在教会当中指控长老,更应如此(参:太十八16;林后十三1)。长老必须被保护,避免恶意的中伤;但如果所控诉的是实情,就需要在全教会面前责备他(NIV:“公开责备他”)。众人(pantōn)或许是指所有长老,但NIV意指全教会,应更正确。一个如此公开的行动,应给教会带来正面的益处(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使人更专注于追求基督徒的圣洁。滥用纪律,会造成严苛、不容异己的心态,但忽略纪律,会造成极大的危险。当面对犯罪的长老,软弱的处理态度是令人可悲的。
D 提摩太自己的举止行为(五21-25)
21. 临到提摩太突然又严肃的命令,让我们对提摩太的性格有不少了解。他需要坚强起来,所以保罗必须使用强烈的字眼——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类似的话也出现在提摩太后书四1,但没有提到天使。这里提到“蒙拣选的天使”令人惊讶,或许因为天使的任务是看顾人的。也有可能是末世的原因,使我们想起主在路加福音九26所说的话。同样的句子出现在次经以诺书(Enoch)三十九1。
这些话提摩太要小心的遵守。RSV翻译作“遵守这些规定”。而且必须不可偏袒(和合:“不可心存成见”),没有先入为主的判断或歧视;也不可有偏爱(和合:“偏心”,不可以轻这事而重那事)。要保持客观不容易,但对基督徒领袖,却是不可少的。
22. 对于这里是否提及任命的仪式,或是纪律惩治后复职,有不同的意见。一般认为提摩太不可能独自承担委任长老的责任(参四14),然而这里对提摩太的指示,也有可能是对长老。如果这是他负责的事,约束这些长老将会是他的责任。如果这一段是从19节开始提到长老的问题,这样的解释,当然较合于本文,但也有很多相反的意见。按手是需要谨慎小心的,保罗相当反对行得太急促(tacheōs)。
下半段的经文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似乎认为按手在不该的人身上,必承担那人的罪。很难相信这话可以普遍的应用在忏悔的人身上,虽然是与忏悔的长老有关。似乎更应该将按手视为将人分别出来,做某种服事的意思,像教牧书信其他地方提到的一样(提后一6)。过于草率的任命,往往使得不配得职分的人,带来很大的破坏。
突然插入要保守自己清洁的命令,应该被理解为是广泛的在诚实与正直的举止上。就好像保罗提醒他:要委任“清洁的人”也要保守自己成为“清洁的人”。
23. 有些人想要仔细钻研这一节与上一节的紧密关联,会发现自己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但解决的关键可能在22节的“清洁”这个字。有可能保罗怕他的命令——“保守自己清洁”——导致提摩太走向过分的禁欲主义。他希望说明清楚“清洁”的含义,不是等同于禁欲。或许提摩太的天性倾向于禁欲主义。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这一节或许与上一节没有直接的关联,保罗在这一节的建议可能只是突然想到,因为他回想起提摩太身体不太好,想要提醒他喝一点酒可能有好处。
再不要照常喝水,不是要提摩太停止进水,而是不要只单单喝水。有可能是污染的水源造成提摩太的消化不良,所以保罗建议一个治疗的方法。这一节表现出提摩太孱弱的身体,不经意的一笔让我们对他产生更多同情。当保罗写信给自己亲密的助手时,细腻的感情自然流露;如果说提摩太前后书非出自保罗手笔,这里的表达就显得奇怪荒谬了。
24-25. 最好将23节视为插入的一句话,这样就很容易把24-25节连上22节的思路。这里清楚的区别有些人的罪为明显的(prod-ēlos),有些人的罪则未立时显明,但终究会被追溯(apakoloutheō,随后跟了去)。审判可能是指提摩太与同工的判决,但更可能是指神的审判。25节就更清楚了,不管显而易见或是隐藏的善行都将被清楚陈列,至终都将显明出来。以对比的观察来看人同时在消极和积极方面的潜能,带出了选择神的工人时,复杂的关系。所仓促依赖的第一印象,往往是不正确的。不配的人可能得着职分,他们的德行应受谴责之处,藏在比表面更深的地方;配得的人所行的善不在镁光灯下,极容易被众人所忽视。因此要格外谨慎处理。
提摩太前书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5:1
本章讲的都是教会内部的事,对怎样待人、接物、处事,一一加以指导。从这些教训可以看出,属灵的训诫不是空洞抽象的话语,而是可以贯彻在日常生活里、实践在人伦关系上的原则。劝老年人如同父母是敬老精神的实践;待少年人如同弟兄姐妹,是信徒间互相亲爱精神的体现。
5:3
古时的寡妇孤苦无依,又无公家的救济或养老制度,兼且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低微,因此特别需要教会本乎爱的照顾。9-16节讲救济寡妇的方法,特别是对已信主的寡妇。
5:4
圣经重视孝道。行孝须发乎真心;主耶稣也教导,不呆藉口履行宗教上的义务而推卸行孝的责任(太15:4-6)。这里是说儿女有责任奉孝敬守寡的母亲,连孙辈都应报答亲恩。
5:9
本章提到当时教会中有四类寡妇:1,真正无依无靠的,称为“那真为寡妇的”(3节),因为无人照料很难存活,所以教会有照顾的义务;2,在家有人照顾的(5:4,160;3,教会叫来服务的,包括1,2两类在内。他们须符合一些严格的条件,例如有良好名声、专心靠主、清心祷告(5:5,9-11);4,好享乐、好滋事的,保罗劝她们再嫁(5:6,13-15)。
以弗所教会可能有一本名册,记录接受教会照料的寡妇资料。受照顾的寡妇除了年龄(60岁以上)、经济条件的限制,还需要有行善的好名声,包括洗圣毪的脚在内(10节)。当地道路尘砂满布,双脚易脏,行路人入屋后必须洗脚。代人洗脚乃低下工作,看《约翰福音》13:14-15,主为门徒洗脚立下谦卑侍奉好榜样。寡妇甘心为圣徒洗脚,因此属善行。
5:11-12
寡妇再嫁不算犯罪(林前7:39)。这些寡妇起心再嫁称“违背基督”可能因为曾向基督许愿终身不婚服侍神,但受不住情欲的试探,作不符神旨意的结合,例如嫁给信仰不同的人;或者废弃誓愿,再度嫁人。
有资格上寡妇册子的须满60岁,教会一定试过收年轻的寡妇,后来发现了本节所说的问题,所以才订出年龄的限制,不收年纪轻的女人。
5:17 “长老”是管理教会的人,兼负责教导和传道的工作(3:2,4——5)。忠于职守、劳苦工作的长老应该受到尊重,尊敬的方法包括经济上的支持(18节)。
5:18
这里引用的两节经文,前者引自《申命记》25:4,后者引自《路加福音》10:7。保罗将耶稣所说的话和摩西五经上的话一同引用,都说是“经上”的话,可见新约正典虽未完成,流行的新约书卷,已在初期教会中使用。
(《路加福音》写于主后59-63年,本书约写于主后63-65年间)。
5:19-20
旧约规定审断案件须有两个以上的证人,以确保罗公正。长老是教会的领袖,控告长老的案件自应十分谨慎处理。“犯罪的人”(20节)指犯罪的长老。圣经教导一般信徒,若有弟兄犯罪,不可宣扬他的过错(太18:15-17);但长老是教会的领导人,应以身作则,为信徒的榜样,故受责罚也较严(“在众人面前责备他”)。
5:21 “蒙拣选的天使”是相对于犯罪的天使而说的(路9:26),保罗嘱咐提摩太,审理教会事情必须公正,不情成见,没有偏心。
5;22
在新约中,“按手”表示承认和接纳,也是授予圣职或举行差遣仪式中的一种礼仪,在初期教会中普遍使用。保罗嘱咐不可急促为长老行按立之礼,一事实上要等到事实证明当事人符合做长老的资格。
5:23 作者在讲述教会应如何拣选领袖的中途,插入了一句关怀提摩太健康的话,并提到酒若当药用,为了他的胃病,可以稍微用一点,不要有照常喝水。
原来当日饮用水均为天然水,不象今天的自来水经过人工过滤与消毒,所以单单喝水很不安全,特别是有病的人。那时把水变为安全可饮的方法是煮沸。这方法在燃料短缺的社会里既麻烦也不经济。最便于工作捷的方法是把水渗酒,酒可杀菌,饮用便安全得多。渗水的酒叫做“清酒”所含酒精量极少。十大杯清酒所含酒精少过今天一小杯鸡尾酒。“浓酒”才是不渗水的酒,犹太人要喝时,仍须渗水,大约一分酒渗一到五分水;只有拜偶像的外邦人才有喝不渗水的浓酒的习惯。
旧约圣经记有神告诉大祭司亚伦的话:“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利10:8及注)。
新约记有施洗约翰不喝酒的话(路7:33)。保罗在本书规定监督的资格时,其中一条是“不因酒滋事”(3:3)。从许可患胃病的提摩太可以喝一点酒,可知提摩太是不喝酒的,也可知保罗对酒的态度:酒要按它正当的用途来使用,例如当药用。
基督信徒是“圣洁的祭司”(彼前2:5),我们的身体是神的殿,淡酒浓酒都不可喝,更不可饮酒来满足情欲。
5:24-25
这两节放在一道看,24节指的是做坏事的人,25节指的是做好事的人。做坏做好都有其隐藏的一部分,不让人知道,因此只凭眼见来判定一个人的好坏是很难的。拣选人担任公职,或为教会的事判断是非,应留意这些看不见的情况。也许现在作的决定,因为人的隐藏,一时看不周全以致犯错误;但主知道人心,到审判的日子,好和坏的隐藏的事都会显露出来,主赏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