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十三章
第 13 章
书 13-19 章 > 终于可以分地了!他们要怎么样来分呢──
13-19 章 这卷书余下的十二章,讲述十二个支派拈阄分应许之地的情形。首先是利未支派不可有地业,因为他们要全力服事百姓,不得去经营自己的私业( 13:14 ; 21 )。其次是吕便,迦得,与玛拿西半支派,已经得到约旦河东之地了,那是摩西所答允他们的(参民 32 )。另外犹大与约瑟支派(以法莲与玛拿西半个支派),已经领受了他们祖宗雅各在四百五十年以前应许给他们的地(参创 48:22 ;书 15-17 章)。这样,其余的几个支派拈阄分所剩之地( 18 章)。
从雅各最初对他众子的祝福(参创 \cs15 49 ),以及摩西给十二支派的祝福看来,(参申 33 )各支派所要得的土地,已经大致明了。他们二人的祝福,皆有预言性质,尽管约书亚为余下的几个支派拈阄决定这地的分配,所拈出的结果却与雅各和摩西预言的相同。
书 13:1> 人老了,事奉神是有心无力了──真的吗?
13:1 约书亚年纪渐老──这时介乎八十五至一百岁之间。不过,神仍有工作给他做。我们的社会常常高举年轻力壮的人,将老人放在一边。其实,老人的经验满有智慧,如若给他们机会,鼓励他们去做的话,他们确实是有用之材。基督徒绝不可从事奉神的职务上退休。过了退休年龄的人,不要以为年老使自己不能事奉神,或为自己找藉口。
待征之地
书 13:7> 哪里是神给我们的“应许之地”?我们有没有去占领?
13:7 迦南地之中,还有许多以色列人未得之地,但是神的计划是要他们继续向前去得那地,将那地也归在各支派所占的地中;祂的心意是要他们征服全地。神知道未来,祂既然领导你,就知道摆在你前面的胜利。当年以色列人仍需出征作战,如今我们为自己的“未得之地”,也需面对试炼,力战而得。
什么是我们的“未得之地”?可能是海外宣教,将圣经译成新的语言文字,本地新的宣教工作,尚未得救的群体或机构,没有揭发的公众问题,或是道德上的争论,生活中没有承认的罪,或者是未充分开发的人力与物力。神要你去征服什么地方,那个地方就是神对你的“应许之地”。只要成全神吩咐我们去完成的任务,将来就会得新天新地为产业(参启 21:1 )。
13:13 以色列人在迦南定居以后,遭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把那地的所有居民全赶出去。剩下来信奉异教的百姓,好像瘟疫一样,令他们苦难不息,士师记记载了这些事件。以色列人没有将生活中的罪恶完全除尽,现代的基督徒,也常常未将自己生活中的罪完全除掉──二者都会有同样悲惨的后果。请再读出埃及第二十章中的十条诫命,然后扪心自问,我是否容忍犯罪的习惯与想法?我是否同意,认为做到一半就算够好?我是否严以责人,宽以恕己?
书 13:15-23> 在约旦河东居住的支派有──
13:15-23 每个支派所分得的土地,和那个支派始祖的性格常常有很微妙的关系。例如,约瑟的品格敬虔(参创 49:22-26 ),他的后裔以法莲与玛拿西这两个支派就得到迦南地之中最肥沃、出产最丰富的土地。犹大甘愿亲自代替弟弟便雅悯被留下,换取兄弟的安全(参创 44:18-34 ),他的后裔就得到迦南地中最大的一分,最后建立了南国犹大,成了大卫王朝的基地。吕便因为与父亲的妾侍同寝(参创 49:4 ),所以在这段经文中说,他的后裔只得到荒凉的地区。
书 13:29> 玛拿西支派为什么分为二?
13:29 玛拿西支派一分为二。他们有许多人选择在河东定居下来,因为那地特别适于牧放牛羊(参民 32:33 ),其余的人则喜欢在河西之地居住,所以这支派就分为两半。
书 13:33> 神不给利未支派地业,是因为──
13:33 利未支派被分别出来,专心事奉神,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与流动性,而其他有地的支派则做不到这点。如果给利未人土地的话,就意味着叫他们负起更多的责任与义务,反而阻碍他们事奉神。因此神安排其他支派奉献财物,以供给利未人的需要(参民 35:2-4 ,那里讲到利未人从其他支派地业中得到城邑的情形)。──《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第十三章
凭信心预先领受(十三 1 ~ 12 )
.“还有许多未得之地”( 1 )──约书亚已经征服了迦南本区一带地方,但是另外还有许多要得之地,也是神应许赐给以色列人的。今天,我们的灵性亦是如此。虽然我们已经得救,但是神还有许多恩典要赐给我们,是我们未曾经历的。我们应该继续奔跑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向标竿努力,“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三 14 )。保罗的“竭力追求”的态度就是我们的榜样。
.凭信分地──耶和华在这一段经文里面提到许多地方,都是约书亚还未曾得到的( 2 ~ 6 )。但是神吩咐他只管照祂所吩咐的,将这地用抽签方式分给以色列人为业( 6 )。神必将这些地方赐给他们,这是神应许的第二部分。神既然已将应许的第一部分赐给他们,必定将第二部分也赐给他们,这只是时间问题而已。神要约书亚凭信心接受祂完全的应许。这是“信心预领”的功课,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事实上,所有的信心都是预领的。当亚伯拉罕到达迦南时,他发现那地已被别人占领。但是他凭信心在示剑的摩利橡树那里筑了一座坛,向神献上感谢。虽然当时的情况与神的应许不同,但是他并不灰心,反而预先献上感谢。这就是信心的预领。
祈祷 愿我学习“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河东分地(十三 13 ~ 33 )
.吕便、迦得,及玛拿西半支派所分得之地( 15 ~ 32 )──摩西生前已将这三个支派应得之地分给他们。这里重述一次。在复述之中,除了地名之外,亦提及两件事:
1. 以色列人“没有赶逐基述人、玛迦人;这些人仍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 13 )这些人是以色列人偷偷留下的,他们没有遵行摩西的命令消灭他们。其后他们把迦南地的败坏宗教带给以色列人,成为咒诅的根源。今天也有不少基督徒偷偷留下罪恶在心中,或在生活里,结果渐渐产生腐化的作用。以色列人曾深受两种人的迫害:一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时,那些混杂在他们中间的“闲杂人”(出十二 38 )。这些闲杂人就是常起贪欲之心的埃及人,他们带坏了以色列人(民十一 4 )。二是未被消灭的迦南人。他们把迷信的腐化作用带入以色列人中间。神早已多次向以色列人发出警告,但是他们充耳不闻。
2. 巴兰被杀( 22 )。巴兰曾以假冒伪善的手法引诱以色列人犯奸淫和吃祭偶像之物的罪(民二十五 1 ~ 2 ;启二 14 )。
.利未人的分( 14 、 33 )──摩西没有把地分给利未人,因为他们是专责事奉耶和华的。神为他们另有预备:“他们的产业乃是献与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的火祭”( 14 ),“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 33 )。神自己就是最好的产业。
祈祷 感谢,因为赐我能力赚取所需;但更要感谢的是,是我的产业! ──《新旧约辅读》
约书亚记 第十三章 注释
13:1-33 拈阄分取河东领地
1-7 以色列人仍未占领地中海沿岸一带地方
2「基述」:与12:5及13:11,
13的基述不同,这地方属南部。
3「西曷河」:有时指尼罗河尽东的支流(赛23:3),有时指西乃沙漠东北角的埃及小河(书15:4),这里可能是後者。
「以革伦」:在分地时属犹大支派(15:11),後转属但支派。(19:43)
「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均在地中海岸南部。
「迦特」、「以革伦」:则靠近内陆山麓。非利士人是地中海中部过来的移民,所住这一带原属迦南人。
4「米亚拉」:地点不详。
5「迦巴勒」:在腓尼基沿岸西顿以北。
「哈马」:在利巴嫩山脉里的山谷奥良河处,是以色列地的最北界限。
8-33 分河东地给二支派半
8-13 二支派半得地的范围
9「米底巴的全平原」:实为一高原,在亚嫩河以北和希实本以南。其高度为海拔六百多公尺。
「底本」:在这高原之南部。
15-23 流便支派所得之地在约但河东之南部 这里所列的城市大概沿亚罗珥至希实本一带。
17「巴末巴力」:在米底巴附近。
「伯巴力勉」:又名巴力免(民32:38)或伯米恩(耶48:23)。比稳(民32:3)可能是同一地方,在米底巴以南六公里(四英里)。
18「基底莫」:在底本之东北十二公里(七英里半)。
「米法押」:确实地点不详。
19「基列亭」:在底本之西北十公里(六英里),後来落在摩押人手上(耶48:1)。
「细列哈沙辖」:可能在约但谷。
21「亚摩利王西宏的全国」:并非全属流便(参27),此说乃大概而已。
24-28 迦得支派所得之地在河东山谷
26「拉抹米斯巴」:在希实本以北十六公里(十英里)。
「比多宁」:在拉抹米斯巴北面。
「底璧」:与10:38之底璧不同。
27「伯亚兰」:在约但河口东北十三公里(八英里)。
「伯宁拉」:在耶利哥以东约廿四公里(十五英里)。
「疏割」:在雅博河以北三公里(二英里)。
「撒分」:在北部。
29-31 玛拿西半支派所得之地包括巴珊和基列北部一带
32-33 结语
思想问题(第 13章)
1 神指出以色列民未得之地目的何在?
给他们什麽应许?参 6节。
以色列人须怎样回应神的应许?参 7节。
2 本章章首便提出以色列人未得之地,可见他们不能满足於 12章所 记载的战绩。
在基督应许信徒的各种福气中,你是否仍有未得之部分,参提前 4:13-16; 彼後1:4-11。
有否祈求神帮助你得到?
3 13节的记录有何含意?参申3:14注。
你认为以色列民是否不能将基述人及玛迦人赶出呢?
为什麽?
4 神拣选利未人专职事奉 ,不给他们地业( 14),你想原因何在 ?参民 18:24。
今日信徒中有那些如昔日的利未人一样专职服事神?
其他信徒应如何支持他们?参民 18:24; 西4:3。
5 你可记得巴兰( 22)的事迹?
他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呢?参民 22-25;
31:7-16。
约书亚记第十三至十五章
扩展土地──首要原则(十三 1- 十四 5 )
(一)
将圣经时代以色列的产业的律法加以系统化并不容易。任何时候我们讨论旧约时代的民族,谈的当然是那个民族在一段长时期中的改变情况。中间的一段期间,我们说的是两个相邻而且多少属于独立王国的较为稳定状态。早期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分散的、较属于部落式民族的定居和合并的图画。较后的圣经时代,犹太人或者飘泊在中东,或者定居在围绕耶路撒冷的旧犹大地,这是一个非常扩张的帝国的细小的行政区域。人们对于所有权和产业的态度随时代而改变。
社会结构当然很不相同。然而,有两种思路经常重复出现。一是土地拥有权属于公有,而这个‘公社’( "Commune" )是包罗范围较广的家族。在最早的部落式的社会,这种情形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后期的习惯法律,当家庭成员面对丧失土地的危机时,广泛的家族成员便会出手相助(读路得记时便能看到这种实例)。
以下几章所显示的另一持续不变的思路朝向不同的方向。有时与笔者所说的发生冲突,有时却有增强的作用。这就是全部土地属上帝所有的观点,既非私人所有也非团体产业。他是所有权的最高持有人,有权分配给他的族人。
这是贯穿约书亚记后半部(十三至十九章)的主要思想,说明他不仅是至高之上帝,也是土地拥有,站在主动的地位提醒约书亚去做未完成的工作。或者,较清楚的说明是做为以色列的上帝,对以色列的土地负有责任。与迦南的宗教冲突的一个大因素是在名称上。巴力这个名称,正代表了拥有者、物主、丈夫或主人。
(二)
上帝提醒年纪老迈的约书亚说:‘你年纪老迈了,还有许多未得之地’( 1 节)。拥有权是真正的但不是绝对的;上帝给予,但不是放弃不理。正如圣餐之前感恩祷文所说:‘不因他施予而减少,也不因他不施予而见增’。对以色列人来说,‘拥有’比名义上的拥有权有更积极的含意。十三章七节说把土地分给他们作为他们的产业,这土地是需要耕种和发展的。
笔者特意将一节和七节串连起来是有原因的。圣经学者都承认接下去的几章约书亚记,内容发展错综复杂,以致资料,难于一致。初稿似乎是经过增订,而且常有打岔的情形出现。打岔的段落中又常有加插的部分。在加插过程中,一些主要的观点有了修改。我们只须读第十三章几节经文,便能找到第一个例子。
初稿( 7 节的大部分,然后 7 节)是接在一至十二章之后,那里谈及约书亚还有广大的地方没有征服,还指出要把所得之地分给各支派为业。经过重写的二至 - 六节一段,揭示了一个副题:约书亚事实上没有完全征服迦南地。当然,这一段显得含糊不清。在希伯来文和英文都可作不同的阐释。‘完全征服’可以指‘完全占有’或者‘彻底拥有’。这样,地理上的计算就需要解释了。分给的方法不是按十二支派的数目划分,而是按九个半支派计算。因此另一段的插入是提醒读者另外两个半支派已在约但河东边定居。它们的疆土在八至十二节中有简单的描述(接下去一节指出在东边还有未被围困的领土)。但在计算上仍然不够清楚。圣经用两个主要方法计算以色列共有十二支派。一个方法是将利未及约瑟支派算在里面;另一个算法是排除利未人而把约瑟算为二支派:以法莲及玛拿西。约书亚记用的是第二个方法。利未人不需要拥有土地,他们的责任与祭坛及圣火有关。只是经文上对这件工作的描述可能值得另作考虑。第卅三节重复了十四节的话。类似的重复在圣经中是常有的,为的是让读者在加插部分之后仍能找到线索──十五至卅二节阻滞我们,以便把八至十二节的内容加长。经文的初稿提及过约但河,只要说明外约但已在掌握之中。如果约书亚记是一部以色列在约但河西边产业的完整记录,最好是把约但河东的产业记录也包括在内,因此有十五至卅二节的记载。但是当利未支派又把我们带到产业的问题上时,值得注意的是经文指出上帝本身是他们的产业。利未支派与上帝的国得失攸关。
第十四章的开始又把我们带回主要问题上。它让我们面对十三章开始所指示的方向──约但河西迦南地的分配,这里还特别指出约书亚是由代表团协助。产业的分配是由拈阄的方式进行,并且现在解释了利未支派不算在内,二个半加九个半仍然成为十二支派。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神圣职务在我们看来好像过于超现实,但我们再次得到保证他们在俗世弟兄的土地之内有他们的城邑和公用草原。
犹大领先迦勒随后(十四 6- 十五 63 )
这儿第一次而且很详细的提及犹大在迦南地南面的土地。创世记中有关雅各(即以色列)的家庭资料,把流便、西缅和利未的名字排在犹大之前。犹大的名气不仅于此可见,而且在许多其他圣经传统中也都反映出来:在以色列北国沦陷时,她还生存;当以色列国崩溃及被掳期间,她继承和执行了所有以色列和圣经的传统。旧约圣经实际上是一本犹太人的经典。犹大与长兄流便最早串演了把做梦的约瑟卖去埃及使他生存下来(创卅七章)──后来在接下去的一章,他与他玛有了可耻的事情。但在有关早期传统中很少提及犹大将来的角色。
约书亚记的后半部不仅给予犹大首要的地位,而且对他有详尽的描述。最先是在十五章一至十二节中对于疆界的详细描述。犹大的南邻是以东。我们常以为以东属于南外约但。但在初期的王国和很晚的罗马统治时期均称以土买是从死海与撇特拉( Petra ──编者注:撇特拉是死海的首府,参见本社出版圣经地理 229-300 页)之间的山寨向西伸展。犹大东岸以死海为边界。它的北面边界与便雅悯族为邻(参见十八 15-19 )。读者若熟悉通往现代耶路撒冷城外的路线,会发觉北边疆界的东面一半靠近耶路撒冷通向耶利哥的道路,而西部是铁路路线,由耶路撒冷直达海岸平原。将地中海划为犹大西部的边界,是对拥有权作最大要求,因这样做是漠视非利士城镇在海岸平原的联盟。对土地权作要求的最方便方法,是假定别人不存在。
二十至六十二节记述犹大国土的纲要,及各地点的名单。对现代的历史地理学家来说,这些地区不是金矿便是其他矿的矿区,看他们需要什么。许多犹大城镇以后不再在圣经中出现,但是别是巴(十五 8 )仍是别得温( Bedouin )部落的主要市场,也是以色列南面的主要城镇。洗革拉( 31 节)是赠给大个人的礼物,答谢他对非利士人的服务(撒上廿七 6 )。亚杜兰附近的山洞( 35 节)为大提供了避难所(撒上廿二 1 )。拉吉( 39 节)和希伯仑( 54 节)已在第十章出现。约柜从非利士人那里送回,在大未曾将它送上耶路撒冷之前,基列耶琳人把它接回去(撒上七 1 )。基列耶琳的另一个名字基列巴力或称巴拉( 9 节),使我们明白有些人对于含有敌意的地方名字态度审慎,有些人就不那么在意了。最后第六十二节提及死海之畔,马赛大以北的隐基底美丽绿洲。盐城可能是一九四七年发现了死海古卷之地库姆暖( Qumran )的古老的小镇。
本章里有两个值得注意的例外,一个很清楚明确,一个较为隐藏不露。最后的一节承认耶路撒冷无法征服,而它的原有居民耶布斯人与四周围的犹大人同住(这一点又令我们想起我们在第十章的讨论)。审慎的读者会留意到四十五至四十七节列了城镇的名称,却没有写下总数。以革伦、亚实突和迦萨及一切有关联的土地不算在内,但都有提及。这张城镇名单较那表扬大堆沿海地方的描述更为可靠,但没有涉及非利士一词。
现在就留下迦勒了。迦勒在犹大的山区与希伯仑的联系似乎是一件值得争论的事。有关的圣经传统难以彼此一致。根据约书亚记十五章十四节的记载,是 迦勒 将巨人亚衲的后代赶出希伯仑,又从那里攻打底璧的居民。根据士师记一章十至十一节的记载, 犹大 人在这些行动上有功劳。但是在约书亚记十章卅六至卅七节中,我们读到 约书亚 彻底毁灭了希伯仑及其居民。十一章卅一节又说约书亚毁灭了‘住在山区、希伯仑、底璧、亚拿伯、犹大山地……所有的亚衲族。’却没有列明作什么贡献。难怪那些推动迦勒要求的人两次而且很详尽加以报导(十四 6-15 ),第一段且引用摩西自己说的话(令读者想起民十四 24 及申一 36 的记载)。迦勒及约书亚──有的人说迦勒是精神上的领导人物──他们在以色列人过约但时,使以色列人排除惧怕迦南人的心理。迦勒终于得到希伯仑为业。后来希伯仑成为大的第一个首都。──《每日研经丛书》
约书亚书注释 贰·在应许之地定居(一三~二一)
一.尚未占领之地(一三1~7)
一三1~6 约书亚这时已经是一个老人了,而以色列人的应许之地仍未全数占领。第2至6节形容在西南和东北的部分,仍是由外邦人居住。我们也知道幼发拉底河东面的土地是应许给犹太人的,但他们从未取得这地。
一三7 主指示约书亚占领得来的地土,通过拈阄分给九个支派和玛拿西半个支派。
二.分配地土(一三8~一九51)
1.分地给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
一三8~33 两个支派半获分配在约但河东的地土如下:整个地区被两个支派半占据了(8~13节);流便(15~23节);迦得(24~28节);以及玛拿西半支派(29~31节)。那是摩西所答允他们的(参民32章)。
利未支派没有分配产业(14节),由于这是祭司的支派,耶和华因而特别成为他们产业(33节)。他们要全力服事神和百姓,不得去经营自己的私业。减去利未支派,剩下的只有十一个支派。但是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包括在约瑟位分之内;所以把支派数目增至十二个。约瑟的两个儿子包括在内,因为雅各在临死前认领他们为他的儿子(创四八5)。
在横过约但河时击杀的人中,特别提到巴兰被杀的事迹(22节)。主没有忘记这位邪恶的先知曾使他的百姓陷入严重灾难中(参看民二三~二五)。“要知道你们的罪必追上你们。”(民三二23)
第25节出现一个有趣的问题。迦得支派得以占据亚扪人一些的土地,但申命记二章19节却禁止。然而,这亚扪人的地早被亚摩利人的王西宏夺去,成为他国的一部分。所以以色列人当时是从西宏手中夺取士地,这地已不再属于亚扪人了。
第26节提到的底壁并非前一章的同一个城。这城是在约但河东,而约书亚占领的是在河的西边。
约 书 亚 记 13:1
约 书 亚 年 纪 老 迈: 从
这 章 起 进 入 了 约 书 亚 记 的 第 二 部 分。 这 时 绝 大 部 分 土 地 已 被 占 领, 凡 有 组 织 的 抵 抗 都 被 击 溃。 尽
管 有 些 土 地 还 未 得 到 (2~6 节 ) , 这
地 上 却 已 “ 太 平, 没 有 争 战 了 ” (11:23) 。
13:6
我 必 …… 赶
出 他 们 去: 神
应 许 将 迦 南 人 从 以 色 列 民 面 前 赶 出 去, 不 过 这 应 许 的 条 件 是 以 色 列 民 要 顺 服 神。 以 色 列 人 疏 忽 大 意, 没 有 将 所 有 的 迦 南 人 赶 出 去, 所 以 神 准 许 一 些 迦 南 人 住 在 他 的 子 民
中 间。 这 给 以色 列 民 带 来 了 许 多 问 题, 尤 为 严 重 的 是 他 们 因 此 陷 入 拜 偶 像 的 罪 恶 之 中。 如 果 我 们
不 诚 心 遵 守 神 应 许 的 条 件, 神 并 不 一 定 会 成 就 他 的 应 许。
13:7
把 这 地 分 给 …… 为
业: 13~22 章 所 记 的 12 个 支 派 的 土 地 划 分 是 以 色 列 人 一 次 深 刻 的 属 灵 经 历。 它 应 验 了 神 关 于 这 地 的 应 许,
并 且 也 使 以 色 列 民 盼 望 那 比 他 们 现 在 所 享 的 更 大 更 美 的 安 息 ( 比
约书亚书 注释
十三 1 至二十一 45 分配应许地
有些支派在占领应许地之前已获得分配(十三 1-7 )。这些未得之地是仍未安居的支派的信心挑战。
虽然所有以色列人都协力争战,要在应许之地建立国土,但不同的支派却以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时间占领他们的领土,而他们成功的程度也各有不同。河东的两个半支派是主动提出要求,并获摩西分配约但河东之地(十三 8-33 ;参十二 1-6 )。在约但河西,犹大、以法莲和玛拿西为自己开拓领土,其后获约书亚分配(十五 1 至十七 18 )。然而,其余的 7 个支派,并没有这样的成功。约书亚要测量余下的地,分为 7 个地区,再抽签分配给他们(十八 1 至十九 51 )。各支派便自由地按其所获分配的地去攻取和占领。
十三 1-7 未攻取之地
约书亚记对以色列人占领迦南地的性质和范围,陈示了两种观点:以闪电式和壮观的战役,征服了整个应许地(十一 16-23 ,二十一 43-45 ;参出二十三 23 );在一段长时间内有一连串的许多战役(十一 18 ),因在征服应许地后,仍要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一点一点地逐渐取得占领权(十三 1-7 ,十八 3 ;参出二十三 27-30 ;士一)。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留意两个因素。
首先,圣经历史家是从神学角度去铺排他们的材料。有时候,好像在列王纪、历代志和新约的福音书一样,不同的作者会从不同的角度去叙述一段相同的历史。为了强调一些要点,他们会小心地选择材料,按着主题来加以组织,而不一定按事件的时序,然后在有需要时加以编辑。他们写历史是为了诱发回忆和默示异象,而不单是按时序去记载事件。我们的作者欢呼庆贺的是,约书亚叫人叹为观止的战役结束时,迦南的抵御力量也消灭了。他用「地」一字去表达整个地区和其上的居民。现在地上的民都被击败了,可以说在地理上而言,整片土地已被攻取。那回忆目的是激励以色列人去攻取仍未能占领之地。
其次,以色列人占领应许地和其后的安息是一些可以扩展的主题,因为以色列人是「渐渐」(出二十三 30 ),而不是全然(来四 1-14 )取得那地。未来各世代必须付出他们的一分力(士三 1-4 )。历代志的作者使用士师记三章 1 至 4 节来指出戴维比约书亚伟大,因为他的统治范围是从「埃及前的西曷河至罗博(哈马口)」;作者叙述时所使用的,是这两段经文独有的词汇。以赛亚看见这些理想的国界在弥赛亚时代已成功到达(赛十一 12-16 )。在占领应许地过程的任何一个时刻,我们都可以说,是神成就了祂的应许。此外,我们可以看见,每一个成就,都是最终成就的一部分。对于神的国度,新约也表达出相同的张力:天国已经临到,但在最圆满的意义上,却仍未临到。
未得之地是:
第 2-3 节那将要成为非利士的地区,从西曷河(尼罗河)至基色。虽然这地后来由非利士人统治(参十一 22 ;创十 14 ),它却是神应许赐给以色列人的应许地的一部分。亚卫人住在迦萨的旁边。
第 4 节迦南人的地区,从属西顿人的米亚拉(地点不详),远至比布罗斯( Byblos )东南面的亚弗和亚摩利人的境界,这大概是在利巴嫩境内的阿慕努王国( Amurtuo )。
第 5 节迦巴勒人的地区,即比布罗斯一带和黑门山下巴力迦得以东至哈马口的利巴嫩全境。
其它未得之地是:耶斯列谷的战略性城市──米吉多、他纳、以伯莲、隐多珥和伯善(十七 11-12 ;参士一 27 )。
沿岸平原有亚弗、基色和多珥(十三 4 ,十六 10 ,十七 11 ;比较士一 27 、 29 )。
耶路撒冷城(十五 63 ;比较士一 21 )和基述、玛迦人的地区(十三 13 )。
这些说明表示以色列人在巴勒斯坦的山区划出了他们的地界,而本地居民仍住在平原,因为他们用铁车威吓着以色列人(参十七 16 ;士一 19 )。
第 6 节的「分」意指「使掉下来」(即所抽的签由神来控制;参民三十三 54 ;赛三十四 17 ;弥二 4-5 )。
十三 8-33 约但河东之分地
本章目的是给读者一个有关约但河东之地的整合概念,那是由摩西所分配的。
十三 8-13 探察约但河东支派所得之地
这分地与十二章 1 至 5 节连系起来。作者先提及玛拿西那半支派,并非因为那是最重要的,而只是为了连接着第 7 节。
十三 14 利未支派
第 14 和 33 节用以标示河东支派分地之详尽记述( 15-31 节)的开首和结尾。这样,既强调了利未人的产业──耶和华和祂的祭物,也把它们区分出来。最上好的产业是与耶和华相交,这产业是凡渴望得到的人都可得着(比较诗十六 5 ,一一九 57 ,一四二 5 ),表示产业并非必定与土地有关。
十三 15-23 流便支派
这部分先列出 12 个被征服的城镇( 17-20 节),然后再叙述占领约但河东之地的历史( 21-22 节;参民二十一 21-32 )。「西宏的全国」( 21 节上)要加以界定,因为在第 27 节中,这国的一部分归给了迦得。看来这里所指的是伸展至高原的那部分。
第 21 下 -22 节提到亚摩利王西宏被击败时,又讲述米甸首领、术士巴兰(二十四 9-10 ;申二十三 4-5 )被击杀,强调了那位赐律法者摩西给应许地带来政治和属灵管理方面的改变(参十二 1-5 的注释)。 第 23 节是一个概述或总结。
十三 24-28 迦得支派
第 25 节是一个概述,并限定东面的界限,而第 26 节则限定南面和北面的界限。第 27 节列出在约但河谷西面所拓展之地。那介绍的公式句( 24 节;参 15 、 29 节)意思是说,并非别人,就是摩西给予他们这世袭的产业(参一 6 的注释)。「基列的各城」在基列南部的雅谢附近(参 31 节)。「亚扪人的一半地」指西部,即亚嫩和雅博之间,而不是东部(参十二 1-5 ;申二 19 )。不要把这亚罗珥跟亚嫩谷边的亚罗珥混淆了(参十二 2 ,十三 16 )。
参流便﹑迦得和河东之玛拿西支派
十三 29-31 玛拿西的半支派
玛拿西的儿子玛吉的一半子孙所得之地,南面边界是在玛哈念,但圣经没有再确实说明其余的疆界。这大致跟申命记三章 4 节和 13 至 15 节的描述相配合。玛拿西作为雅各布家中的长孙,特别得着两份产业,尽管雅各布在创世记四十八章中对长孙另有选择。
十三 32-33 总结
约书亚记第十三章
Ⅱ 以色列各支派分配地业(十三 1 ~二十一 45 )
A 剩余的未得之地(十三 1 ~ 7 )
1. 约书亚已到了晚年;在五经中,他第一次出现是在往西乃山之时,这里的记录与其相符(出十八 7 ~ 13 ;书二十三 1 )。当时他已经是一名战士,是百姓的领袖之一。在旷野经过四十年,而在他率领之下又经过多年的争战(书十一 19 ),有一处提及,约书亚参与征服之役,直到 110 岁的高龄,接近死期(书二十四 29 )。这句话引介了本书新的段落。
2. 剩余的城市与地区,是在迦南地的边界之内(民三十四 1 ~ 12 ),而以色列人尚未去占有的地方。第 2 ~ 7 节所记的地区,成为下文的前言(参:士一章),就约书亚记十二~二十一章而言,这乃是分配地业的前言。在约书亚记一 2 ~ 4 ,讲到以色列人要进入迦南地,征服该地的事时,也同样是以介绍约书亚为前言,接下去则是神对他所说的话。第一章的信息,是勉励他们要去征服;第十三章的重点,则是强调尚未征服的地。
有关非利士人和基述人的地,参:约书亚记十一 22 ,十二 5 的注释。前者居住在沿海一带,后者则在加利利海以东出没。
3. 非利士人之地,是以城市清单来描述,表五所列出的是五个传统大城。
表五:非利士人之地(十三 3 )
经节
城名
阿拉伯名
以色列名
地图号码
3
迦萨(十一 22 )
亚实突(十一 22 )
亚实基伦
迦特(十一 22 )
伊革伦
T H]arube
Esdu^d
`Asqala^n
T es]-S]a^fi
K el-Muqanna`
T Ashdod
T Ashqelon
T Zafit
T Miqne
099101
117129
107118
136123
136131
正如第十二章,这里也以各城的首领来标识该城。不过,此处的“首领”一字,并不是平常译为“王”的字(希伯来: melek[ ),而是一个特别的字, 非利士人的首领 (希伯来: seren ),在旧约中这里是第一次出现。虽然对这个字的意思看法不同,不过它可能与早期希腊文的“领袖”一字, tyrannos ,有关。 466 若是如此,这就又是一个证据,显示非利士人源于爱琴海。 467 亚卫人 是族名,亦即,不是地名,而是族群之名。非利士各城的名字亦是如此,它们都是族名。有人指认亚卫(申二 23 )是在非利士以南一带。 468
4. 迦南的边界,是根据旧约其他地方,和埃及新国度的资料来界定(参:书一 4 )。整个巴力迦得以北(书十一 17 )并未征服,沿海一带也未夺下。这里按照其居民分为四个地区:西顿人、亚摩利人、迦巴勒人。 西顿人 包括整个沿岸地带,就是非利士的边界,南边到亚弗,向北则到迦巴勒人的边界。米亚拉则无从辨识。 469
亚摩利人的境界 ,是圣经中对“亚摩利人”一词很特别的用法。在其他地方,它代表迦南人,或许特指在山地的人。这里它则是亚木鲁王国( Ammurru ),这些人只存在于晚铜时期(主前 1550 ~ 1200 年),当时这个国以南是埃及控制的地方,以北则是赫人之地。这一带是在卡伯河( Nahr el-Kalb )以北。 470
5. 迦巴勒是比伯洛( Byblos )的城邦,他所控制的地区是沿海一带,是迦南人北界以北的西顿沿岸。
6a . 利巴嫩包括现代利巴嫩国中央从南到北的山脉。至于巴力迦得,参:约书亚记十一 17 的注释 。
神应许要赶出西顿所控制之地区的居民( 6 节),向东包括利巴嫩和米斯利弗玛音一带,直到联合王国时期,这个应许才实现。大卫当时控制了这一带,但是所罗门又失去了(王上十一 23 ~ 25 )。雷尼( Rainey )认为,以赛亚书九 1 的“沿海的路”是指加利利以北的平原,倘若他的看法正确,那么这一带后来又出现在先知的预言中, 471 而成为应许之地的一部分。
表六:利巴嫩地区各城(十三 4 ~ 6 )
经节
城名
阿拉伯名
地图号码
4
西顿(十一 7 )
亚弗 472
S]aida{
Afqa
184329
231382
5
迦巴勒(比伯洛)
哈马口
Jebeil
Lebweh
210391
277397
6
米斯利弗玛音(十一 7 )
Serifah ? 473
187298
6b ~ 7. 在分配地业的时候,土地的区分是理想式的。迦南人的领域,就是应许之地,是在约但河以西。约但河以东已经分配给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不过,那块地方并不属于应许之地,即,迦南地。下面所讲的未征服之地,只在迦南境内,不含约但河以东之地。约但河以东的支派已经从摩西得到了他们的地业(民三十二章)。现在,在新的分配要进行之前,先将这件事再重述一番。
波尔金注意到,第 1 节提到,这是神向约书亚所说的话, 474 他将这一点与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其他的发言记录作比较。其他的例子也可说明约书亚记十三 1 真是如此。因为,对未征服之地的描述,是以约书亚和约瑟支派的对话,以及约书亚和其余七个支派的对话之形式来记录的(书十七 14 ~ 18 ,十八 3 ~ 8 )。迦勒向约书亚所说的话,描述了他将去征服的地区(书十四 12 )。同样,神的话中也讲到逃城(参:书二十 1 ~ 6 的注释 )。波尔金将神所说尚未征服之地的经文列了出来:约书亚记十五 63 (耶路撒冷),十六 10 (基色),十七 11 ~ 13 (玛拿西地内六座迦南城),十八 2 (给七个支派的地业)和十九 47 (但所失去的地带)。波尔金注意到,约书亚记内的外人,不是被毁灭,就是被纳入圣约的团体中, 475 喇合与基遍人便是如此。后来,基尼洗人迦勒、西罗非哈的女儿押撒,和境内所留下的少部分迦南人也是如此。既然这些人都活下来,分享了地业,以色列人应当明白,自己并没有完全实现神的命令。在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内所观察到的这些事,与这几章中讲到全地的分配成为对比。直到最后,这种对比才显出其严重性(参:书二十一 43 ~ 45 的注释 )。
对基督徒而言,以色列人未能完全征服迦南地,预表我们在今生无法尽享神的祝福(林前十 1 ~ 13 )。虽然神呼召基督徒要完全圣洁,但我们都不完全。我们生活在张力之中,一方面我们在今生应当可以完全顺服圣灵而活,从而得着奖赏,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会失败,以致无法得着神的赏赐。这种矛盾在今生无法彻底解决,不过神仍然应许会与信徒同在,加添他们的力量,以得着神的赦免,并过顺服的生活(约壹一 5 ~ 10 )。
466 参 L. Koehler W. Baumgartner 和 J. J.
Stamm, Hebra/isches und Arama/ isches Lexikon zum Alten Testament , 3rd edition, 5 vols. ( Leiden : Brill, 1967 ~ 1995), 727 页。希伯来文和希腊文最前面的字母(希伯来文 samekh ,希腊文 tau )有可能是相符的。
467 G . W. Ahlstro/m , The History of Ancient Palestine from the Palaeolithic Period to Alexander's Conquest , ed. D. Edelman, JSOT Supplement 146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3), 306 ~ 333 页。
468 S. E. McGarry, 'Avvim' in ABD , I,
531 ~ 532 页。
469 这种解释( me{` a{ra^ )最能说明为何后来它在 MT 变成“洞穴”( m#`a{ra^ ),在七十士译本则成为“从迦萨”( me{` azza^ )。参 Barthe*lemy , 27 ~ 28 页; Na'aman, Borders , 52 页,注 23 。
470 M . Liverani, 'The Amorites' in POTT ,
100 ~ 133 (123 ~ 124) 页; Aharoni, Land , 237 ~ 239 页。
471 A . F. Rainey, 'Toponymic Problems
(cont.)', Tel Aviv , 8, 1981, 146 ~ 151 页。
472 不是沙仑平原的亚弗,而是在西顿与比伯洛之间边界上的亚弗。它靠近比伯洛东南方的 Nahr Ibrahim 河。参 Aharoni, Land , 238 页。
473 Na'aman 审慎地提出这种可能性,参 Borders , 49 页,在推罗以东十二哩,里他尼河以南约一哩处。
474 Polzin, 127 ~ 131 页。
475 Plozin, 130 ~ 134 页。
B 约但河东的地业分配(十三 8 ~ 33 )
第 3 ~ 18 节是按照地形的特色,来描述整个地区,最后的结语,为第二十一章利未人之城的伏笔。这块地方从南边的亚嫩河谷直到北边的巴珊和黑门山。它从约但河向东伸展,直到沙漠,雅博河上游及其他河流所能及之处,这与十二 1 所描述西宏和噩加起来的国土相当。本段详述从南到北的各城,如何分配给流便( 15 ~ 23 节)、迦得( 24 ~ 28 节),和玛拿西半支派( 29 ~ 31 节)。
表七:分配给流便与迦得之地(十三 9 )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地图号码
9
亚罗珥(十二 2 )
亚嫩谷(十二 2 )
谷中的城
米底巴
底本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无
有
`Ara`ir
el-Mujib 河谷
Kh el-Medein-eh )? 476
Ma^deba{
T
Dhiba^n ? 477
228097
240092
225124
至于西宏和噩的国,和第 10 ~ 13 节内所有的地名,参十二 2 ~ 5 的注释 。
15 ~ 23.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城之外,分配给流便的地业还包括表八所列的地方。
表八:分配给流便之地(十三 17 ~ 20 )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地图号码
17
巴末巴力
有
有
kh el-Quweiqiyeh?
220126
或 Kh Libb? 478
222113
伯巴力勉
有
有
Ma{`i^n
219120
18
雅杂
有
有
Kh el-Medeineh 479
236111
基底莫
有
有
`Aleiya^n 或 Saliyah
233104
米法押
有
有
Umm er-Ras]as] 480
237101
19
基列亭
有
有
Qaryat el-Mek-hai-yet]
220128
或 Kh el-Qereiy-a^t ?
216124
西比玛
有
有
Kh el-Qibsh? 481
细列哈沙辖
有
有
ez-Za{ra^t
203111
谷中的山
有
有
Mt. `At]t]arus
20
伯毗珥
有
有
毗斯迦山坡(十二 3 )
有
有
摩押高原西北边
伯耶西末(十二 3 )
有
有
T el-`Az]eimeh
2008132
有关巴兰的死,参:民数记三十一 8 。
24 ~ 28. 除了以上已经提到的各城,迦得所得的地都列在表九。 482
表九:分配给迦得之地(十三 25 ~ 28 )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地图号码
25
雅谢
有
有
kh Jazzir 483
219156
巴拉
有
有
`Amma^n
238151
26
拉抹米斯巴
有
有
Kh Jel`ad
223169
比多宁
有
有
Kh Bat]neh
217154
玛哈念
有
有
Kh ed-Dhahab el-Garbi 484
214177
底璧
有
有
T Dober 485
209232
27
伯亚兰
有
有
T Iktanu
214136
伯宁拉
有
有
T el-Bleibil
210146
疏割
有
有
T Deir `Alla{
208178
撒分
有
有
T el-Qo^s 486
208182
29 ~ 31. 玛拿西半支派所得的地,其中有一些已经讨论过,只有 睚珥的一切城邑 487 没有提到。睚珥是玛拿西的一个儿子,他的地业在加利利海(=基尼烈湖)以东,包括六十个有人口聚居的地方。 488 如果他就是同名的士师,那么,他的三十个儿子就统治了其中三十个中心。 489 到了历代志上写作的时期,当地的城或乡的数目,乃是二十三。 490 “城邑”一字的翻译不太有把握,不过这可能是个例子,显示当时有用家族之名来命名地区或市镇的风气。 491 玛吉子孙所得之地,也有这种倾向。 492
32 ~ 33. 第 33 节提到利未人的产业,说法与第 14 节很相似。这里总结了约但河以东的地业分配,亦即,在 8 ~ 13 节讲约但河以东之地的概况,而 14 ~ 33 节讲各支派所得之地。这段成了十四 3 ~ 4 约但河以西地业分配的前言,那里又将这事复述了一遍。利未人被耶和华拣选,专门来事奉祂(出三十二 26 ~ 29 )。他们代替了以色列各家的长子,神曾说凡头生的都属于祂(民八 15 ~ 22 ;申十 8 ~ 9 )。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在约但河东分配地业时提到利未人,提醒众人,两者所承受的产业,都是在摩西的领导之下分得的,而不是由约书亚主导的。
第二,约但河两边的地业分配都提到利未人,表示他们代表所有支派各家的长子。因此,这个支派将所有的产业都连结在一起。
第三,他们对耶和华的事奉,为约但河两岸所承受之地提供了神学要素。所有支派都是在利未人的帮助下来敬拜神,因为献祭与祝福都是由他们协助处理的。这一点成为二十一章利未人所得之城的伏笔,而十四 4 已经提及。利未人分散在全国各地,也代表了敬拜以色列之神的这个民族是合一的民族。
476 这可能是一个很小的前哨基地,消失之后未留痕迹。参 D. N. Pienaar , 'Die stad aan die rivier (Jos 13:16)', Nederduits
Gereformerde Teologiese Tydskrif , 30, 1989, 376 ~ 382 页。其他的建议,包括 Khirbet
el-Medeineh ,是在 Sa{li{yeh 溪和 Sa`i{deh 溪的交口处。参 J. M. Miller, 'Six Khirbet el-Medeinehs in the Region East of the Dead Sea ', BASOR , 276, 1989, 25 ~ 28 页。
477 这个地点是否为底本,尚有疑议,不过埃及新国度中,有它的证据,参增注:“希实本的位置” ,和“进入迦南的日期” 。亦参 R. S.
Hess, 'Fallacies in the Study of Early Israel ', TynB , 45, 1994, 342 ~ 344 页。
478 Quweiqiyeh 是传统辨识的位置。参 G. L.
Mattingly, 'Bamoth-Baal' in ABD, I, 574 ~ 575 页。若巴末巴力可以和 Beth Bamoth 扯上关系, Dearman 便提议 Libb 。参 J. A.
Dearman, 'Historical Reconstruction and the Mesha Inscription'in Moab , 185 ~ 186 页。 J. M.
Miller, 'The Israelite Journey through (around) Moab and Moabite Toponymy', JBL ,
108, 1989, 577 ~ 595 [589 ~ 590] 页不认为是 Libb ,不过他的论点是否定民二十一章和士十一章的宣告,就是以色列行进时绕过摩押。 Miller 认为雅杂才是 Libb 。
479 J. M. Miller, 'Six Khirbet el-Medeinehs
in the Region East of the Dead Sea', 25 页; J. A. Dearman, 'The Levitical Cities of
Reuben and Moabite Toponymy, BASOR , 276, 1989, 55 ~ 66 (61 ~ 63) 页;同作者, 'The
Location of Jahaz', ZDPV , 100, 1984, 122 ~ 126 页。
480 A . Niccacci, 'Scoperto I'antico nome di Um
Er-Rasas: Mefaa', Rivista Bib , 35, 1987, 83 ~ 84 页; Y.
Eltizur, 'The Identification of Mefa'at in View of the Discoveries from Kh. Umm
er-Ras]a{s] , IEJ , 39, 1989, 267 ~ 277; R. W.
Younker and P. M. Daviau, 'Is Mefa'at to be Found at Tell Jawa (South)?', IEJ ,
43, 1993, 23 ~ 28 页; A. Kallai, 'A Note on "Is Mefa'at to be Found at Tell Jawa
(South)?"', IEJ , 43, 1993, 249 ~ 251 页。 Kallai 仍然较喜欢视米法押为 Tell Jawa 。虽然这也可能,不过,在 Kh. Umm er-Ras]a{s] 出土的拜占庭马赛克,似乎使得这晚近所辨识的地点更具说服力。
481 这个辨识有疑问,因为那里没有铁器时期的遗迹。参 Kallai,
441 页。 Wu/st 建议一个靠近伯巴力勉的地点。参 M. Wu/st , Untersuchungen zu den siedlungsgeographischen Texten des Alten
Testaments. I O/stjordanland (Weisbaden:
Harrassowitz, 1975), 160 页; P. N. Franklyn, 'Sibmah' in ABD , VI, 1 ~ 2 页。
482 有关基列,参十三 11 ;有关亚扪人,参十三 10 ;有关亚罗珥,参十二 2 和十三 9 ;有关希实本,参十二 2 和十三 10 。
483 J. L. Peterson, 'Jazer' in ABD ,
III, 650 ~ 651 页。
484 D. V. Edelman, 'Mahaniam' in ABD ,
IV, 472 ~ 473 页,描述该地点:“……位于 Zerqa 的北边,在一片宽阔的地中,从河流突然转为 S 形的弯处,在西岸可以看到南端。它旁边有一个小城, Teld ed-Dhahab es-Sharqia ,在河的南岸, S 形弯的东边。后者很可能便是毗努伊勒。”
485 D. V. Edelman, 'Lo-debar' in ABD ,
IV, 345 ~ 346 页,他描述它“很具策略地位,在哥兰西南顶端之下,在 Yarmuk 的北边,面对约但河平原,在加利利海的南边与东南边。”
486 P. N. Franklyn, 'Zaphon' in ADB ,
VI, 1040 页。有人曾认为 Tell es-Sa'idiyeh 是撒分,但这地可能是撒拉但,参三 16 的注释 。
487 其他的地方,参十三 11 ~ 12 和 30 。
488 民三十二 41 ;申三 13 ~ 14 ;王上四 13 。
489 士十 4 。这个睚珥被称为基列人。
490 代上二 22 ~ 23 。
491 Na'aman, Borders , 190 页。
492 参:书十七 1 ~ 6 的注释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书亚书
约书亚记第十三章
13:1 《约书亚记》分上下两部分1-12章记述以色列人怎样征战取得迦南;13-24章记载怎样分地及与神立约,及以后住在迦南以之为业的事。
本章到19章记下分给十二支派土地的地理概况。这些记载对确定圣经中早被遗忘的古代地名甚有用处。今天考古学进步,许多难稽考的地方已被重新发现。
约书亚此时年近百岁,故说“年纪老迈”。参书前〈参考资料〉“本书作者”条。迦勒此时已85岁(14:10)。二人同时代,年龄应相近。
13:2-6 这些是以色列人未能完全占领的地方,称之为“未得之地”。虽然未得,仍旧分配。
13:3 西曷河为以色列国与埃及边界的埃及小河(民34:5)。
13:29 玛拿西有半支派在约旦河东已分得土地,另半支派在河西得地(1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