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四章
第 14 章
士 14:3> 参孙择偶的标准有什么问题?他父母为什么反对?
14:3 参孙的父母反对他娶非利士的女子,是因为:( 1 )违背神的律法(参出 34:15-17 ;申 7:1-4 );在 3 章 5 至 7 节之中可以清楚看到,以色列人与异教人通婚的后果。( 2 )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最大的仇敌,娶他们所仇恨的非利士人女子,对他的家庭是种耻辱。不过,他的父亲虽然有权拒绝,还是依从他的要求,答允了这宗婚事。
士 14:6> 参孙徒手撕裂狮子,这可能吗?莫非……
14:6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也可以直译为“耶和华的灵带着大能临到他”)指耶和华的灵赐给他不寻常的体力。他似乎只是因圣灵的临到而增加了体力,其他方面未受影响。
士 14:18> 参孙说这话的意思是──
14:18 “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是指“如果他们没有利用我的妻子”而言。假使他们没有恫吓他的妻子,就不能猜出谜语的答案。
士 14:19> 神给我的恩赐我是如何运用的?有没有用来谋私利?
14:19 参孙把神给他的特别恩赐,任性地作自私的用途。现在神也将能力与技巧分给全教会(参林前 12:1 及以下各节)。使徒保罗说,这些恩赐是用来“建立基督的身体”,也就是建立教会的(参弗 4:12 )。把这些能力用作自私的目的,就是削夺教会与同道信徒的力量。在你使用神所赐的这些能力时,一定要明确你是在帮助别人,而不单单是为着自己。──《灵修版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十四章
任性的参孙(十四 1 ~ 9 )
参孙的父母敬畏耶和华,神赐给他们一个儿子,又拣选他作以色列的拯救者。参孙虽然从出母胎一直到离世均是拿细耳人,可惜他的生活与身分十分不相称。保罗劝勉我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 1 )。
.参孙喜爱非利士女子( 1 ~ 4 )──父母虽然不悦,但参孙坚持地说“我喜悦她”!这句话多么熟悉啊!许多时候我们不遵从圣经教训,不依从圣灵的指引,唯一的理由就是“我喜欢这样”!多么自我中心,个人主义。我们是否在名义上说是神的儿女,但在生活行为、个人的抉择上,却不遵从父神的旨意呢?
“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参孙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神定意要他作拿细耳人。神让人有自由意志,即使人选择行恶,神也可以藉人所行的恶事,去成就祂自己既定的旨意!参孙被列在“英雄名单”之中(来十一 32 ),因为他成为神的器皿,完成拯救以色列民的任务,可是他自己放荡任性的生命,却要自食恶果。
.徒手打死狮子( 5 ~ 9 )──参孙遭遇的第一个敌人是一只少壮的狮子。按常理,参孙必成为狮子裹腹之物,但是耶和华的灵却大大感动他,所以他能够赤手空拳把狮子撕开。过了数日再经过那里,他发现狮子尸体内有蜂蜜,就取来吃。参孙因此犯了拿细耳人不可吃不洁之物(十三 7 )的诫条。我们在参孙故事开始之时,便看见他如何任性,生活随便。我们应当引以为鉴,治死肉体的败坏,顺服圣灵行事。
思想 你既是神的儿女,行事为人有没有接受圣灵的引导呢?
参孙的婚礼(十四 10 ~ 20 )
参孙违背拿细耳人的诫条,违背犹太人的律法,强要娶外邦女子为妻。他这种任性的结果,终以悲剧结束。
.有奖谜语( 10 ~ 14 )──参孙娶非利士女子为妻,并摆设婚筵,七日七夜饮酒作乐。参孙兴之所至作了一个谜语给三十个陪伴他的人猜。奖品是各得一件里衣,就是日常在家穿的便服;另有一套衣裳,就是参加宴会穿的礼服。
.探讨谜底( 15 ~ 18 )──三十个陪伴参孙的非利士人,必然朝思夜想的去讨论研究,集三十人的才智,想要破解这个谜语,但始终无法想出答案来。他们于是威吓那名女子,女子便在参孙面前哭哭啼啼,要探出谜底。参孙的答覆是很决断的:“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表示并非不爱她,只是恐怕泄露秘密而已。限期已到,女子仍啼哭探讨答案,参孙不堪其烦,于是在第七天就将秘密告诉了她。结果在最后限期时刻,非利士人及时说出了谜底,参孙心中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显然是指出那女子泄露了秘密。
.怒杀亚实基伦人( 19 ~ 20 )──亚实基伦是非利士人五大城市之一,距离亭拿 二十三英哩 。他找一个很远的地点下手,是不想亭拿的非利士人知道这些衣裳的来历。这次婚宴结果是不欢而散,参孙怒气冲冲的返回父家去。按照当日习俗,七日筵宴完毕,新郎便应当与新娘洞房,婚礼才算完成。参孙不告而别,令新娘及其家人感到羞辱,所以新娘的父亲便把女子改嫁给其中一个伴郎了。
思想 检讨你自己的思想:你怎样处理“个人自由”的问题?怎样才是基督徒的真自由呢?──《新旧约辅读》
士师记 第十四章 注释
1-20 参孙娶非利士女子为妻
虽然参孙为拿细耳人,但他一生却作了许多连一般以色列人都不当作
的事情,不过,神仍然用他的弱点去拯救以民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1
「亭拿」:在琐拉西南约六公里(四英里),原属但支派,後
属犹大,曾数度落入非利士人手中,当时似为非利士人所有。
以非二族虽经常於战争状态中,仍有和平接触,甚至通婚的例
子。
8
死狮的尸身显然已腐化,骨头也枯乾了,所以蜜蜂才会在尸身
内筑巢。
9
参孙触犯了拿细耳人不可触摸死尸的条例(参民6:6) ; 不过
这禁例可能限於触摸人类尸体的情况。
10
在新娘家举行婚筵是不同习俗的婚礼。新娘婚後仍住在娘家,
丈夫只经常来探望她(参士8:31)。
11
「众人看见参孙」:可意译为「当他出现的时候」。
婚礼中新郎通常有陪伴的人(参可2:19);不过,这三十个陪
伴的人似是来监视参孙的。
12
「里衣」:是大块长方形的亚麻布,供人日夜穿着;
至於「外衣」,则质地上乘,留待隆重的节日(如婚筵)才穿
上。
18 「母牛犊」:指自己的妻子。
19
「亚实基伦」:沿海城市,离亭拿卅七公里(廿三英里)。参
孙老远跑到这个非利士人的城市,击杀三十个人,夺取他们的
衣服,是要避免城中居民向他还击。
20
婚礼过後,参孙不顾而去,这对新娘是奇耻大辱。参孙岳父以
为他就此弃妻而去,立刻把女儿嫁给参孙的陪伴兼朋友,一洗
女儿的羞辱。
思想问题(第 14章)
1 耶和华神曾吩咐百姓不可与异族通婚,为什麽参孙却要求娶非利
士女子为妻呢?
4节是否表示神嘉许他的选择?
2 参孙要娶非利士女子为妻,所持的是什麽理由?参 3节。
你是随从眼目喜好作你选择事物的标准,抑或凭意志坚守原则为
标准呢?
3 参孙提亲的步骤是不是合乎以色列民的一般做法呢?
参创 24:4; 38:6。
你对参孙的性格有什麽进一步的了解呢?
4 参孙的婚姻和常人的有分别吗?参 15:1。
夫妻不同住是否合乎圣经原则?参创 2:24。
5 你对世俗潮流抱什麽态度呢?
入乡随俗?自成一格?
参孙接受非利士人的风俗是否导致他失败的原因之一呢?
6 参孙既然知道非利士人串通他的妻子,为什麽还要守约呢?
从他出谜语及守约看来,他的性格怎样的?
7 参孙为什麽不在亭拿附近击杀三十人,而要下到亚实基伦下手呢
?
8 你怎样评估参孙击杀三十人这件事呢?
19节的内容能否帮助你解释这事?
士师记第十四章
参孙的谜语(十四 1-20 )
(一)
在开始另一个场面之前,应谈一谈第十三章结尾几节的记载。标准修订本将少见而且有趣的希伯来句子译成:‘耶和华的灵开始激动他’。耶路撒冷版圣经用‘感动他’(中文和合本也译作‘感动他’──编注);新英文圣经译本用‘催促他’。士师记的古希腊译文用的动词含‘伴随’的意思。这个少见的希伯来动词只在其他三段经文中出现,都与‘灵’有关,但常是指我们自己的灵。其中两处(创四十一 8 及但二 1 , 3 )说及梦境是那么的咄咄迫人,令人焦虑不安,以致法老要召见约瑟,而尼布甲尼撒要召见但以理,为他们解释来自上帝的机密。诗篇七十七篇也反映了诗人在夜里为未来的类似的苦恼与忧伤──
你叫我不能闭眼,
我烦乱不安,甚至不能说话。
我追想古时之日,上古之年。
我想起我夜间的歌曲,扪心自问,
我心里也仔细省察。
‘难道主要永远丢弃我,
不再施恩么?’(诗七十七 4-7 )
这里也像诗歌中通常的情形一样,用一对词插进来以增强效果。
在其他这些经文的启发下,我对上面提及的翻译感到不满意。‘感动’,‘催促’和‘伴随’都显得过于随和而且平凡;用‘强迫’较为适合。但是‘苦恼’或‘忧虑’与其他少部分经文较为接近,且完全适合作为序言,将十四至十六章故事中所指的经历带进来。任何基督徒都不应该认为上帝的祝福( 24 节)是指生活的宁静与舒适的。
新约圣经从未清楚指出耶稣是拿细耳人,虽然有部分解经专家认为‘拿撒勒人’一词在某些经文中,例如马太二章廿三节中,含有拿撒勒与拿细耳双重意义。路加二章记载耶稣的父母‘就回加利利,到自己的城拿撒勒去了’,还有‘孩子逐渐长大,强健起来,充满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在他身上’(路二 40 ),多少也反映了士师记十三章的记载。
(二)
参孙的经历具有讨人喜爱的英雄式趣味及实际生活中难得一见的热诚,在这些开头场面已是表露无遗。他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子,便立刻想跟她结婚,不问这女子是异邦人( 3 节),有野蛮人的习俗,是跟以色列争取迦南地统治权的劲敌。(回想我们在书五 2-9 有关割礼的讨论。)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他用通常人打断小孩子颈骨的手法对付狮子,赤手空拳的把狮子杀了。并将这样的奇迹,毫不含糊的归功于耶和华的灵( 6 节),可能是记起了阿摩司智慧的话说:‘狮子吼叫,谁不惧怕呢?’(三 8 )当他与陪伴他的人打赌时,他下的是大赌注( 12-13 节),保全荣誉的代价,则是牺牲三十个非利士人的性命和一个被遗弃的妻子( 19-20 节)。这次无缘无故的在亚实基伦的大屠杀,就像杀死那吼叫的狮子一样,再一次归功神性的力量。不管怎么样,从第四节看来,参孙的上帝不仅给他超人力气去行动,也对他所选择的行动负责任。许多人对于参孙的身分有所非难,认为他只不过是个年轻有为的非利士人的死对头,具有一种可能令他倒台的好吃习惯,以及专爱挑拨社会团体间纷争的倾向。连他的父母都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不知道他是在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在犹太教及基督教圣经中出现这种典型人物,我们又能凭什么去诘难以色列人及巴勒斯坦人的恐怖谋杀呢?
(三)
我们当然很容易将令他陷于窘境的好吃习惯作道德性的解释。如果他不是吃了(不洁的)狮子尸体上的蜜,就永远不会想到那个令人致命的谜语;如果不是那非利士女子那样的令他神魂颠倒,他就不会在蜜月期间被枕边人骗去他的秘密了!
(四)
古代近东有好几个像这样难以解答的谜语。它令人喜爱的部分原因是在它的模棱两可,和可能有几个答案。他们想了三天还是答不出来,便决定在新娘子身上施压力。而这新娘子早在一个星期前便已想知道这件秘密( 17 节)。最明显的解释是在淫猥下流与性威力发挥有关方面──这是专为男人而设的宴会中常谈及的主题。除非参加宴会的人知道参孙在路上遇见狮子的事,否则他们无法得到正确的答案。(狮子的阿拉伯别名是‘吃者’。)他也对他的父母保守从那里得来的秘密( 9 , 16 节)。
参孙可能常被美丽的女子所吸引,然而都没有好结果( 18 节下半)。部分的原因是在处理的问题上。他回答他的新娘子说,他不应该从他那里打听未曾向父母泄漏的秘密,这样做法是既冷酷又愚蠢的。即使实情如此,也不应该说出来。
他回答欺骗他的人的侮辱言词也以诗歌体裁出现( 18 节下)。有人认为他用‘母牛犊’一词加在他年轻妻子身上是带侮辱的成分的。笔者倒认为他的愤怒令他更进一步的指责妻子与那些陪伴的人有染。我们中间许多人也一样,都是以自己的标准来判断别人。在床上取得的秘密也被以同样的方式传递出去。本段经文的结尾一句说:‘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不正是证实了这疑点吗?──《每日研经丛书》
士师记注释 2.参孙的筵席和迷语(一四)
一四1~4 参孙的任性,很快便显露在他决定娶非利士的女子的事上——非利士人是以色列的一个敌人。他父母尝试阻止,但他坚持。第十节的意思不是说耶和华准许参孙不服从,只是他容让这事发生;借着袈御这事,为叫以色列人得益,并且惩罚敌人。
一四5~7 参孙跟他父母往亭拿(非利士人的城)途中,赫然遇见一只少壮狮子。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使他能徒手杀死那只狮子。大概婚期就在这天安排了。
一四8~9 后来,当参孙返回亭拿娶妻的时候,他发现蜂蜜在他杀死的狮子体内。他取去些蜂蜜,与父母分尝。他没有告诉他们,那些蜂蜜已被死尸沾污了。(他已破坏了一个拿细耳人部分应守的约,出为他接触了动物的尸身。)
一四10~14 在亭拿,有一个盛大的婚筵,参孙出了个谜语,要二十个人陪伴他的去猜,猜中便给他们三十套衣服。否则,他们就要给他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那谜语是:“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这当然是指他杀死的狮子和从尸身上找到的蜂蜜。
一四15~18 当那些人猜不到答案时,他们游说参孙的妻子,叫她威胁参孙给她答案。参孙的妻就听了行,然后告诉这三十个少年人。他们带着答案来到参孙面前,并要求衣裳。参孙才发现他们与他的妻子同谋。
一四19~20 为了取得衣服来交予那些人,参孙怒杀了三十个亚实基伦人,就夺了他们的衣裳。第七天,当婚筵完结时,他返回他的家。他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士师记 14:3
何 至 你 去 在 未 受 割 礼
的: 尽 管
耶 和 华 赐 福 参 孙, 并 用 圣 灵 大 大 感 动 他 (13:24~25 ; 14:6,
19 ; 15:14) , 但 参 孙 却 犯 了 最 终 导 致 他 灵 性 败 落 和 肉 身
死 亡 的 致 命 错 误:
1. 他 没 有 以 神 的 话 语 作
为 生 活 准 则。 他 不 理 会 也 不 尊 重 神 的 诫 命, 尤 其 在 与 外 邦 人 通 婚 这 事 上 漠 视 神 的 律 法 ( 出 34:16 ; 申 7:3 ; 参 创 24:3~4 ; 26:34~35) 。
2. 他 不 顾 神 通 过 父 母 对
他 的 告 诫, 为 了 满 足 自 己 的 欲 望 而 失 去 了 神 的 赐 福 (13:5, 8, 14,
24~25) 。
3. 他 不 像 摩 西 那 样, 宁
可 和 神 的 百 姓 同 受 苦 害, 也 不 愿 暂 时 享 受 罪 中 之 乐 ( 来 11:25) ; 反 而, 参 孙 选 择 了 不 蒙 神 喜 悦 的 道 路, 放 纵 他 个 人 的 情 感 和 欲 望 (14:3 ; 16:1, 4 ;参 15:7 注 ) 。
4. 他 滥 用 神 给 他 的 恩 赐
和 能 力 追 求 个 人 的 利 益。
14:4
这 事 是 出 于 耶 和 华: 这
句 话 并 不 是 说 神 感 动 参 孙 与 外 邦 不 信 的 女 子 结 婚。 参 孙 是 在 自 己 的 欲 望 驱 动 下 寻 求 与 神 子 民 之
外 的 人 联 姻 ( 比 较 雅 1:13~14) 。 不
过 神 的 确 是 用 参 孙 犯 罪 的 机 会 达 到 他 攻 击 非 利 士 人 的 目 的 (4 节; 比 较 创 50:20) 。
14:6
耶 和 华 的 灵: 参
孙 的 巨 大 力 量 并 不 是 他 自 己 本 身 具 有 的, 而 是 圣 灵 降 在 他 身 上的 结 果 (19 节; 15:14 ; 16:28~30) 。 在
新 约 时 代, 圣 灵 同 样 会 降 在 信 徒 身 上, 然 而 这 并 不 是 为 了 使 我 们 身 体 强 壮, 而 是 使 我 们 得 着 圣 灵
士师记
注释
十四 1-20 参孙的婚礼
这章开始时记载参孙「下」到亭拿(十四 1 )。他在第 5 节再次「下」到那里,跟着,他的父亲在第 10 节也「下」到那里。他后来在第 19 节上「下」到亚实基伦,最后,他在第 19 节下「上」父家去了。所以,这章开始和结束都在同一地点,组成一个完整的行动。可是,这只是开始,在下一章里,我们会看见作者继续交代参孙跟亭拿女子的关系。
第十四章充满秘密,包括耶和华的秘密:祂有目的地去管理参孙的行动〔「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十四 4 )〕;参孙的秘密:他暗中杀狮(十四 6 ),没有把蜜的来源告诉父母(十四 9 );最后是谜语的秘密,这是因为前两个秘密而发展出来的。这众多令人莫名其妙的活动背后,是耶和华的灵引导事情发展,到达预定的目标(十三 25 ,十四 6 、 19 )。参孙似乎想放纵自己的情欲,完全放弃作拿细耳人的呼召。他玷污自己,因为他从死狮尸体取蜜(十四 8 ;参民六 6 ),在宴会中饮酒(十四 10 ;参民六 3 ),他跟非利士人亲近,而不是从他们手中拯救以色列人(十四 1-3 ;参十三 5 )。但是,参孙经常不知不觉地完成神的目的(十四 4 )。他是神拣选的器皿,用来拯救以色列人,这是参孙不能改变的。
透过参孙的故事来研究人的自由和神的主权,是很吸引人的。参孙的故事表明耶和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祂子民的益处,即使他们没有察觉。此外,即使祂所选的器皿刚愎自用,祂直到今天仍然满有恩典、至高无上。可是,从神完美的仆人耶稣身上,我们找不到参孙的任何缺点(罗五 6-8 ,八 28 )。
附注
第 1 节「亭拿」的准确位置不详,但它是在犹大和但的边界(书十五 10 、十九 43 )。当时它落在非利士人手中。第 3 节「未受割礼的」是一种鄙视的称呼(比较十五 18 )。按我们现在所知的,非利士人是以色列邻邦中唯一没行割礼的。第 11 节「三十个陪伴」可能是要他们作护卫,因为参孙来到有潜在敌意的地区。第 12 节「里衣」是一匹大而长的麻布,日间当衣穿,晚间当被用。因为它用麻制成,所以品质好,价钱高。第 15 节「父家」指整个家庭,包括仆人(参十五 6 )。第 19 节「亚实基伦」位于沿海地带,由南到西共 23 哩( 37 公里)(参一 18 的注释)。第 20 节「朋友」(意即「伴郎」)可能不同于第 11 节提及的那 30 位陪伴的人(参十五 2 ;约三 29 )。
士师记
士师记第十四章
14:1 亭拿在参孙的家乡琐拉西南约6公里,位于伯士麦西的梭烈谷中(16:4)。其地住有非利士人,可见非利士人已渗入以色列人的地方居住(4节)。以色列人不可以和外族通婚(创24:3;申7:1-4),参孙的父母听到他要娶外族女子为妻,当然十分不悦。
14:3 以色列人用“未受割礼的”名字来称呼非利士人(15:18;撒上14:6;31:4;撒下1:20;代上10:4),含有鄙视的意思,因为他们不是与神立约之民。参13:1注。
14:4 不是说神的旨意要参孙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他既作了这个选择,神就藉他的坏行为来成就神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神容许约瑟的哥哥卖他到埃及为奴,预备他后来拯救全家(创45:4-5);也可让犹太人把耶稣钉十字架来完成祂救赎的计划。依神的旨意决不会宽恕参孙犯罪的行为,去娶异族女人,亲近妓女,与大利拉同居。
14:5 古时迦南南部山区常有狮子出没(撒上17:34;王上13:24)。亭拿所在的梭烈谷,沿河一带盛产葡萄。
14:6 参孙力足撕裂狮子,道德的力量却不足自拔于女色,且完全不理拿细耳人的神圣盟誓。
14:8 巴勒斯坦夏天酷热,狮子的尸体很快晒干,又给苍蝇吃剩骨架,蜜蜂可在里头营巢造蜜。
14:9 起誓做了拿细耳人的不可接触死尸,免玷不洁。参孙不但从死狮身上取蜜,而且边吃边走,还给父母吃,完全不理洁与不洁的规例。他不敢道出真相,可见心中还存善念。他后来承认神才是他力量的来源(15:18)。
14:10 摆设筵席七日(12,17节),参孙一定随众饮酒,违背拿细耳人的规例。作拿细耳人的三条禁例:不沾死尸、不喝酒、不剃头发,参孙只遵守了最后一条。
14:11 婚筵在女子家中举行,妻子也留在父家,可能为当时流行的一种“夫访式”婚娶,不是以色列人的风俗。参9:1注。
14:12
古代中东一带,宴会中流行猜谜(王上10:1;诗49:4;78:2;箴1:6)。“里衣”是贴肉的衣服,用细软布料缝制。“衣裳”为穿在外面的礼服。当日普通人家只能制备一套这样的衣服。对参孙来说,三十套里外衣是一笔可观的奖金。
14:18
母牛犊是未生育过的小母牛,通常不用来耕田。以色列男子喜用母牛、母鹿等来称呼自己的爱人和妻子。参孙指责他们利用他的妻子套取谜底,有同用不应耕田的小母牛来耕田,非常不公平。
14:19 亚实基伦为地中海旁一个重要的非利士人城邑,距亭拿约40公里,来回须走两天。参孙故意选择一个较远的地方夺取衣服,也许是避免非利士人向他的家人报仇(比较15:6)。
14:20 “朋友”指婚礼的伴郎。按风俗,七天婚筵结束时,新郎才可完婚。参孙因忿怒弃妻而去,还未入洞房,女子的父亲以为这段婚姻已完结,把女儿给了其中一位伴郎,免得嫁出去的女儿没有丈夫,也无人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