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历代记下(2 Chronicles)第8章
又建造上伯.和仑、下伯.和仑,成为有墙、门、闩的堡垒城。 |
所罗门建造巴拉和一切的储货城、战车城、战马城,以及他所想要建造的,在耶路撒冷、黎巴嫩,和自己所治理全国中的一切建设。 |
至于所有剩下的百姓,不属以色列的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
那些以色列人在当地不能灭尽的人,所罗门征召他们剩下的后代服劳役,直到今日。 |
惟有以色列人,所罗门不使他们当奴仆做工,而是作他的战士、军官、战车长、骑兵长。 |
所罗门把法老的女儿迁出大卫城,上到他为她建造的宫里,因所罗门说:"耶和华约柜所到之处都是圣地,所以我的妻子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 |
那时,所罗门在走廊前他所筑的耶和华的坛上,向耶和华献燔祭, |
又遵照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初一,以及每年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三个节期,献每日所当献上的祭。 |
所罗门照着他父亲大卫所定的条例,分派祭司的班次,担任他们的职务,又分派利未人的任务,负责颂赞,并在祭司面前做每日当做的事,又派门口的守卫按着班次看守各门,因为神人大卫是这样吩咐的。 |
王对众祭司和利未人的吩咐,无论是管理库房或任何事务,他们都不违背。 |
所罗门所有的工作都准备就绪,从立耶和华殿的根基直到完工的日子。耶和华的殿就完成了。 |
希兰派他的臣仆,把船只和熟悉航海的仆人送到所罗门那里。他们同所罗门的仆人到了俄斐,从那里得了四百五十他连得金子,运到所罗门王那里。 |
历代志下第八章
第 8 章
代下 8:11> 明知道自己所作的不蒙神喜悦,却企图蒙混过去;我是否也……
8:11 所罗门娶埃及的公主,好与埃及结为军事同盟,不过,他不让这个妻子住在大卫的王宫里,因为神的约柜曾放在那地方,这暗示所罗门知道,他娶外邦女子为妻并不讨神喜悦。他还娶了许多外邦妻子,与神的律法背道而驰(参申 7:3-4 ),这些女子敬拜假神,终必污染国人的信仰与习俗。最后,所罗门的异教妃嫔果然为他带来败亡(参王上 11:1-11 )。
代下 8:15> 城墙可由细小的破口开始崩塌,若我轻看罪,则防护我生命的城墙也会有崩塌的一天……
8:15 所罗门建殿与献祭都小心翼翼地遵照神的旨意( 8:13 ),可是对于神禁止娶外邦女子的吩咐,他却不肯遵循,犯了娶外邦女子之罪( 8:11 ),从此偏离神。不管我们的生活是怎样属灵,只要有一小部分不肯顺服神,就会使我们迈向败坏之途。要警惕你生命的每一个方面,特别是与人的关系更须谨慎,不可让罪有机可乘。──《灵修版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第八章
大展鸿图(八 1 ~ 10 )
所罗门是一位伟大的建殿者,这是人所公认的。不过,他的建设计划并非只限于圣殿,他还作了其他大规范建设。
.修筑城邑( 1 ~ 2 )──所罗门曾以二十座城报答希兰过往在材料及经济上对他的支持,这里则强调希兰送给所罗门的城邑。有解经家认为很可能同是那二十座城,盖希兰对此等城邑不大喜欢,感到无多大价值,乃退回。于是所罗门决心将这些城重新修筑。
.其他建造计划( 3 ~ 6 )──所罗门是和平之子,他极少发动军事侵略,扩展国家版图。虽然他不停的建造,但主要都是作为保卫作用。哈马琐巴、达莫及哈马,均处于以色列北部及东北部,与美索不达米亚贸易路线有关。所罗门加强这些城邑的建设,自然在商业贸易上可取得更大成就。上下伯.和仑与西海岸公路有连系,居战略性地位,也易受侵略,故必须加强保障。巴拉约在耶路撒冷西北 三十五公里 。所罗门广泛地为这些建设计划努力。
.强迫劳工( 7 ~ 10 )──他们主要是居于迦南地的外邦人。有其他记载指出,以色列人也曾被征召作苦工(王上五 13 ),似与这里所说的有冲突。可能的解释是:以色列人被征召只是短期的、临时的,但外邦人则是长久作奴仆,所以两者仍有分别。
神与所罗门同在,故他所作的事,尽都亨通,神亦处处有供应。我们要对神的信实与承诺有信心,知道祂会保守与引导。这样,无论我们推行什么事工计划,或大或小、或近或远,只要以神的荣耀为中心,自己又怀谦卑的心来服侍主,相信就会经历到神的福分,叫神的名被高举,人也得各种益处。
祈祷 主啊,愿坚立我手所作的工。
神圣的事奉(八 11 ~ 18 )
这里所描述的,是所罗门事奉的心。
.圣殿并所及之处都为圣洁( 11 )──关于所罗门将外邦妻子迁移到自己的宫室一事,这里特给予理由解释:圣殿及周围地方不能受玷污。外邦女子是被视为不圣洁的,若她们太接近圣洁的殿,可能生命受到威胁,就是得罪圣洁的神而招致灭亡。
.经常献祭事奉( 12 ~ 13 )──不是所罗门扮演了祭司角色去亲自献祭,乃是在他引导下由祭司主理。这是在廊子前的事奉,是全以色列人均可出席之处。建殿最大目的是向神献祭敬拜,现今成就了。不是一时或只在特定时间才如此做,乃是经常献祭事奉。每年三大节日及其他一般节日都有这种献祭仪节。
.有条理及甘心的事奉( 14 ~ 15 )──事奉不能随便及毫无安排,故所罗门便按班次来进行各项事奉工作。参与事奉的祭司及利未人,他们甘心投入,不违背当行的决定。
所罗门既是如此尽心的事奉神,带领国民过正常的宗教生活,神自然继续祝福他,使一切财富与物料都丰富非常。希兰将船只送到所罗门那里,相信不是透过水路,乃是透过陆路,就是将船只零件从陆路运送到以色列后才组合起来。
基督徒有极大的福气,在今世有资格事奉那位永恒神圣的主。但我们必须小心谨慎,不要将事奉视作平常,久而久之就会敷衍了事。从所罗门的表现得知,在生命上我们不能以污秽本性呈献在主前,在行动上又不应一曝十寒或是毫无计划与安排。神会祝福真正事奉祂的人,却会拒绝“无心”的事奉者。
思想 信主多年的你仍有珍惜目前的事奉吗?──《新旧约辅读》
历代志下 历代志下 第八章 注释
1-16 有关建殿工程的补充
本段看来是一大堆互相没有关连的记录,不过 16节清楚表明在该节之
前的记载都是与建造圣殿有关的。
1-2 重修北方城邑
所罗门的建筑工程得以成功皆有赖推罗王希兰的帮助。他除了供应工
程需用的材料及工人外,更慷概地给予经济上的支时(参王上 9:14)
。所罗门曾以加利利地区的二十座城邑相赠,以偿还债项;不过,推
罗王拒绝接受这些较贫瘠地区的城邑。此事的影响有二:
1 种下以後北部支派撒弃大卫王族的远因;
2 所罗门开放南部港口让腓尼基商人使用 ( 17-18) ,
这大概是
还款计划的修订。
1
「二十年」:所罗门用了七年工夫来建造圣殿,建筑自己王宫
则共费时十三年(王上6:38-7:1)。
2
「送给他的」:其实是希兰王拒绝接收(见王上9:11-13)。
3-6 其他地方的建筑工程
这几节经文是为下段徵用苦工一事作引子。
3 「哈马琐巴」:以色列地以北的地方。
4
「旷野里的达莫」:根据王上9:18,「达莫」应为「他玛」,
大概位於死海西南三十二公里(二十英里)的地方。
在本节,「达莫」是指叙利亚沙漠中的「巴尔密拉」。
5-6 其他城邑,参王上9:17-19注。
7-10 徵用徭役
有关此事的讨论,参 2:17-18注。
8
「未曾灭绝的」:又可作「不能灭绝的」(参王上9:21)。
10
「二百五十督工的」:王上9:23则记录有五百五十名。
二者的差异可能是由於不同的记录法,或是文士抄录上的错误。
11
本节再次显出作者认为约柜乃神圣庄严之物,埃及公主为外邦人,都
不可接近它。
「所到之处」:原文并不一定限指地方,也可泛指约柜周围的
物件和圣殿的员工;这些都因与约柜的密切关系而成为圣洁。
12-16 圣殿内的活动
1 献祭( 12):由於献祭乃祭司的特权,故此所罗门的奉献事实
上是由祭司代献,或者他只是在殿外的坛上烧香而已
(王上9:25);
2 守节( 13):作者强调所罗门除建成圣殿外,又遵守了摩西的
律法;
3 日常职务( 14-15):有赞美、守门、管仓等等。
这一切都是按大卫遗训来执行。
8:17-9:31 所罗门更大尊荣
上文已经记述所罗门王的富强( 1:1-17),
以此作为他建造圣殿的基
础,这里再提他的富强,说明他因为对神忠心而得着更大的赏赐,作
为因果神学的例证。
17-18 与希兰王发展航运
所罗门与希兰已成了很好的贸易伙伴 (参 2:3) ,
现在进一步联手发
展海外市场。
17
「以旬迦别和以禄」:位於红海亚卡巴湾的末端,可以通往印
度洋及非洲东岸。
18
「船只和熟悉泛海的仆人」:腓尼基人素以航海见着於世,而
该地的特产香柏木又是造船的最佳材料。
「送到所罗门那里」:推罗位於地中海东岸,如要把船只送到
红海,可把船由陆路运去,或将船只驶至埃及的尼罗河,再由
凿通该河与红海的运河送去。另外,也可由腓尼基工匠在红海
建造船只(参9:21)。
「俄斐」:见代上29:4注。
历代志下第八至九章
祂要人继续如此行(八 1-16 )
本章十六节明显的是把论所罗门建殿和制定敬拜的长篇叙述作一结束。在这一章里面不容易看见它的连贯性,而只能当它是根据一系列与圣殿有关的细节收集起来。
二至十节:这几节在两个要点上与建殿的主题连结起来,第一,提到希兰的那些城邑,由此而引进关于所罗门修筑城邑一般活动的进一步的资料。其次,提到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区分,是按交给他们做的工作来区分的(请比较前面二 17-18 。)
在这几节里面,特别是三至六节,有许多要点与列王纪上九章十至十九节相应的经文有分岐。非同小可的差异是:历代志说那些城邑是希兰送给所罗门的;而列王纪的说法则相反( 11 节)!有一种可以使二者协调的方法是根据列王纪上九章十二、十三的注解,因希兰不喜欢那些城邑,所以,可能把那些城邑又送还给所罗门──或甚至保持 那些城邑作为一种抵押品(麦尔兹 Myers 的见解),以待对方给予更令人满意的补偿。在所到那些地方的次序和数目方面也有不同。这一切的差异,可能是由于经文的残缺所造成的。无论如何,所罗门得享繁荣的记载,正是上帝因他忠心事奉更进一步祝福他的明证。
十一至十六节:这段的其余各节表明所罗门在他初期的劳碌之后怎样持续下去。关于他埃及妻子的注解( 11 节),极可能是表示嫌恶(请比较王上十一 1-2 )。不过,历代志提到这件事,祗在阐明王关注对约柜的正确处理。列王纪上九章廿四节相应的章节,关于法老的女儿迁到‘为她建造的宫里’去,并没有提供这样的解释。历代志说得很明确,那是因为所罗门顾虑到不洁的不论是什么东西或是人,都不应当留在约柜的环境中。他的妻子由于是女人,显然是属于这一类,因为‘按仪式的意义而言,妇女更常是不洁的(利十五 19 及以下各节)’(麦尔兹的话)。
所罗门的宗教责任感,由他参加经常的崇拜更进一步的显明了。直到现在,关于所罗门的叙述都由那件特殊大事所支配。我们在第七章的有关注释中说过,伟大的时机可以帮助基督徒的灵性。在这里我们看见的另一面,没有 体能单单依赖伟大的时机而生存的。一个国家能为加冕,国婚,或百年庆典配搭起来。这些大事在国家生活中有极重大的意义。但这些大事不能维持国家日常的例行生活。同样地,圣殿并不是 为了 献祭的特殊时机而建造的。毋宁说,它是要作为以色列经常、例行的崇拜中心。我们现在得以瞥见所罗门按‘每日所当献的’( 13 节)献祭。一切都正确而且一丝不苟的重复地而行。他主持一年三次的大节(出廿三 14-17 ),以及其他经常的祭仪。(范围更广的目录见利未记廿三章。)祭司和利未人也做大 指定他们做的工作(代上廿三至廿七章),而且又是‘每日所当作的’( 14 节)。
如果那些伟大的时机在基督徒生活中是最重要的,他们就不能不维持之。诚然,似乎得有人为使崇拜壮观而发展一种需要,甚至热中于‘出名’的会议,大型的集会,奇怪花样之类的事。这可能沦为瘸腿鸭式的精神,这种精神没有人为的协助便不能存在。此情形往往发生在学院或大学的日子里,在那里极多的‘门面’祗能加以依赖──当那种关联撇下时,便带来虎头蛇尾和失望。
基督徒生活和属灵,若能在人生漫长、安静的发展中继续存在的话,那才是真实的。圣经深知‘这日的事为小’(亚四 10 )的伟大性。是那经常的,不为人所见的,或许是孤独的对上帝的寻求,才是证明属灵的实际的和建造基督徒的德性的。历代志作者只在他给我们看见所罗门已为圣殿预备好,并作了真实与持久的使用的示范时,才说,‘耶和华的殿全然完毕。’
示巴女王(Ⅰ)(八 17- 九 31 )
很可惜,示巴女王访问所罗门并不是圣经中伟大爱情故事之一──至少在经文中没有指明它是。这个故事,在某种意义上含有外国的特征,也许无可避免地是‘浪漫的’。所罗门本人是很倾向外国的。示巴女王甚至可能倾慕古以色列民。双方的巨大财富,其本身便足够使这次会晤成为我们今日闲谈的焦点。不过,圣经在这里,正如在别处一样,对有浪漫可能性的男女相遇,却不置一辞。(甚至路得和波阿斯,在那个故事中所讨论的关系, 重于以色列的社会架构,而不是与罗曼史有关。)事实是:示巴女王的故事,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表明历代志所关注的,祗在更多论到所罗门所做的一些事情。
第一件事必须注意的是女王的访问,使我们又思想到历代志下第一章所概述的所罗门的特质。那一章论到三个 W ──智慧( wisdom ),财富( weath ),和敬拜( worship )──这三样显示了他那个朝代的特征。是这些构成了示巴女王故事的内容。她访问的目的,是要亲自看看那已成了传奇之所罗门的智慧是不是真的。探询是免不了与财富有关,不但她觉得有此需要,根据当时的习惯,觐见一个外国朝廷的王是要备带贵重礼物的。但所罗门的财富,其本身似乎与他的智慧一样紧密相关。那智慧是女王‘见’得到的东西(九 3 );而且是她在‘他所建造的宫室,席上的珍馐美味’等等,以及在圣殿敬拜的形式中见到的。(这也是与财富的主题分不开的,这方面在所罗门所献大量祭物上已极清楚表明了。)这样看来,所罗门的智慧,女王是从他实际行事能力表明为一位伟大君王,以显着方式显示为王之属性上察觉的。这种了解告诉我们,女王所真正受到感动的事,是来到所罗门面前。这个故事夹在两段经文之间(八 17-18 ;九 13 及以下各节),那些章节叙述所罗门在国际贸易领域的成功,使人联想到女王的访问有一种贸易的任务。
示巴女王(Ⅱ)(八 17- 九 31 )(续)
示巴( Sheba ),或有时称为沙巴( Saba ),是旧约时代一个富庶而又强盛、从事贸易的着名国家。大多数提及它的话都指 它在商业上成功的意义,因此,它几乎成了谚语了(请比较赛六十 6 ;耶六 20 ;伯六 19 )。所引证的头两处章节特别把它与金子和乳香连结起来。所以,它的繁荣至少部分地是以贸易奢侈商品为主,那无疑是非常有利可图的。它在亚拉伯南部的地位,大概意味它是处于东西(非洲和印度)贸易的战略要塞,不过从以西结书廿七章廿二节那对推罗讲的话里面,就清楚知道它的利益还向北伸展,越过以色列领土以外。有迹象显示,主前十世纪,就是所罗门时代,乃示巴特别发达而又繁荣的时期。
大 和所罗门的联合王国崛起,以色列在这个时期在国际上的影响已达于顶点,所以作为机会和威胁,都使示巴人的成功,受到冲击:说到机会,因为所罗门富裕,必定已提供重要销路的可能性;说到威胁,因为他使用红海的以旬迦别以及可能还有其他地区的船只(因为俄斐不知在何处,见八 17-18 ),必定已夺去了由示巴控制的亚拉伯陆路的贸易。在这些情况下,女王跋涉漫长,而无疑又是辛苦的,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有时这事实被人用来驳斥这个故事的史实性──如果有可能的话,必须和以色列那个新近冒起且强而有力的新企业家达成一种暂时的协定。
这位从远道到所罗门那里来的女王,无论存心是什么,历代志作者用这件事去说明他在较早以前有关希兰的同一点记载。其他国家都不得不承认他的上帝的伟大,并且带了礼物来,这是所罗门的成功。女王像希兰一样(代下二 11-12 ),大受感动而称颂主,甚至看到祂所具公平公义的性格,爱以色列到如此程度,以致愿意永远坚立他们( 8 节)。假如她豫先认识其他伟大而又富裕的王、使她对一位伟大而又富裕的王存有成见的话,当她认识到所罗门的智慧在大规模的庆祝活动中显露时,她很快便会改变她的心意的。这个由众多且壮观随员陪同来谈生意的女人( 1 节),已被在这里的一种特殊的伟大慑服了(‘神不守舍’);她推测他的智慧,她发现的甚至还不到一半( 6 节),对这智慧她只能以归荣耀与上帝来回应。
历代志作者在描述这一切事上所要表明的信息,可以两个层面上看出来。在一个层面上,他教导人,所罗门一心一意献身完成上帝为他所定的目的,已从国际间对他的承认和大量增加的财富上得见其成果了。这一点在历代志下一章已经指明。他不想再次让所罗门没有被领会。饶有意味的是:诗篇七十二篇生动地描述这位为普世至尊的以色列王,也论及从示巴而来的进贡为对王的至尊至高的表明(诗七十二 10 , 15 )。
在另一层面上,我们可以思考对女王本人所造成的冲击。在旧约里面有别的和以色列人有接触的人,他们以决定性的方式遇见了以色列的上帝(例如乃缦,见王下五 15-19 ;路得,见得一 16-17 )。我们无法知道示巴女王承认所罗门之上帝的伟大,是怎样决定的,因为旧约在这极重要的一点上又再次沉默( 12 节)。当然,任何基于以色列的一般记载作为向外布道的力量,是必定引致暗淡的结论的。不过,以色列在这方面的失败,祗是她长期倾向背道的部分。所给示巴女王深刻的印象显示:那属于上帝儿女的能力会把上帝带给那些‘远处’的人。
13- 廿八节祗是进一步强调所罗门的财富和威望。不但希兰在向这位以色列王臣服的角色上向示巴女王看齐,而且‘亚拉伯诸王’( 14 节)都给他进贡金子,许多其他的国家实际上是他的属国( 26 节)。而且‘普天下的王’( 23 节)都求见他,要听他的智慧之言。由于他的财富,以致通常被视为平常的东西都变成珍贵了( 20 , 27 节)。但他的财富至终与他的智慧是解不开地连结在一起的。
(关于 16 节所说到利巴嫩林宫,请参照王上七 2-5 的注释──工匠户兰(七 13-51 )。)
示巴女王(Ⅰ)(八 17- 九 31 )
很可惜,示巴女王访问所罗门并不是圣经中伟大爱情故事之一──至少在经文中没有指明它是。这个故事,在某种意义上含有外国的特征,也许无可避免地是‘浪漫的’。所罗门本人是很倾向外国的。示巴女王甚至可能倾慕古以色列民。双方的巨大财富,其本身便足够使这次会晤成为我们今日闲谈的焦点。不过,圣经在这里,正如在别处一样,对有浪漫可能性的男女相遇,却不置一辞。(甚至路得和波阿斯,在那个故事中所讨论的关系, 重于以色列的社会架构,而不是与罗曼史有关。)事实是:示巴女王的故事,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表明历代志所关注的,祗在更多论到所 罗门所做的一些事情。
第一件事必须注意的是女王的访问,使我们又思想到历代志下第一章所概述的所罗门的特质。那一章论到三个 W ──智慧( wisdom ),财富( weath ),和敬拜( worship )──这三样显示了他那个朝代的特征。是这些构成了示巴女王故事的内容。她访问的目的,是要亲自看看那已成了传奇之所罗门的智慧是不是真的。探询是免不了与财富有关,不但她觉得有此需要,根据当时的习惯,觐见一个外国朝廷的王是要备带贵重礼物的。但所罗门的财富,其本身似乎与他的智慧一样紧密相关。那智慧是女王‘见’得到的东西(九 3 );而且是她在‘他所建造的宫室,席上的珍馐美味’等等,以及在圣殿敬拜的形式中见到的。(这也是与财富的主题分不开的,这方面在所罗门所献大量祭物上已极清楚表明了。)这样看来,所罗门的智慧,女王是从他实际行事能力表明为一位伟大君王,以显着方式显示为王之属性上察觉的。这种了解告诉我们,女王所真正受到感动的事,是来到所罗门面前。这个故事夹在两段经文之间(八 17-18 ;九 13 及以下各节),那些章节叙述所罗门在国际贸易领域的成功,使人联想到女王的访问有一种贸易的任务。
示巴女王(Ⅱ)(八 17- 九 31 )(续)
示巴( Sheba ),或有时称为沙巴( Saba ),是旧约时代一个富庶而又强盛、从事贸易的着名国家。大多数提及它的话都指 它在商业上成功的意义,因此,它几乎成了谚语了(请比较赛六十 6 ;耶六 20 ;伯六 19 )。所引证的头两处章节特别把它与金子和乳香连结起来。所以,它的繁荣至少部分地是以贸易奢侈商品为主,那无疑是非常有利可图的。它在亚拉伯南部的地位,大概意味它是处于东西(非洲和印度)贸易的战略要塞,不过从以西结书廿七章廿二节那对推罗讲的话里面,就清楚知道它的利益还向北伸展,越过以色列领土以外。有迹象显示,主前十世纪,就是所罗门时代,乃示巴特别发达而又繁荣的时期。
大 和所罗门的联合王国崛起,以色列在这个时期在国际上的影响已达于顶点,所以作为机会和威胁,都使示巴人的成功,受到冲击:说到机会,因为所罗门富裕,必定已提供重要销路的可能性;说到威胁,因为他使用红海的以旬迦别以及可能还有其他地区的船只(因为俄斐不知在何处,见八 17-18 ),必定已夺去了由示巴控制的亚拉伯陆路的贸易。在这些情况下,女王跋涉漫长,而无疑又是辛苦的,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有时这事实被人用来驳斥这个故事的史实性──如果有可能的话,必须和以色列那个新近冒起且强而有力的新企业家达成一种暂时的协定。
这位从远道到所罗门那里来的女王,无论存心是什么,历代志作者用这件事去说明他在较早以前有关希兰的同一点记载。其他国家都不得不承认他的上帝的伟大,并且带了礼物来,这是所罗门的成功。女王像希兰一样(代下二 11-12 ),大受感动而称颂主,甚至看到祂所具公平公义的性格,爱以色列到如此程度,以致愿意永远坚立他们( 8 节)。假如她豫先认识其他伟大而又富裕的王、使她对一位伟大而又富裕的王存有成见的话,当她认识到所罗门的智慧在大规模的庆祝活动中显露时,她很快便会改变她的心意的。这个由众多且壮观随员陪同来谈生意的女人( 1 节),已被在这里的一种特殊的伟大慑服了(‘神不守舍’);她推测他的智慧,她发现的甚至还不到一半( 6 节),对这智慧她只能以归荣耀与上帝来回应。
历代志作者在描述这一切事上所要表明的信息,可以两个层面上看出来。在一个层面上,他教导人,所罗门一心一意献身完成上帝为他所定的目的,已从国际间对他的承认和大量增加的财富上得见其成果了。这一点在历代志下一章已经指明。他不想再次让所罗门没有被领会。饶有意味的是:诗篇七十二篇生动地描述这位为普世至尊的以色列王,也论及从示巴而来的进贡为对王的至尊至高的表明(诗七十二 10 , 15 )。
在另一层面上,我们可以思考对女王本人所造成的冲击。在旧约里面有别的和以色列人有接触的人,他们以决定性的方式遇见了以色列的上帝(例如乃缦,见王下五 15-19 ;路得,见得一 16-17 )。我们无法知道示巴女王承认所罗门之上帝的伟大,是怎样决定的,因为旧约在这极重要的一点上又再次沉默( 12 节)。当然,任何基于以色列的一般记载作为向外布道的力量,是必定引致暗淡的结论的。不过,以色列在这方面的失败,祗是她长期倾向背道的部分。所给示巴女王深刻的印象显示:那属于上帝儿女的能力会把上帝带给那些‘远处’的人。
13- 廿八节祗是进一步强调所罗门的财富和威望。不但希兰在向这位以色列王臣服的角色上向示巴女王看齐,而且‘亚拉伯诸王’( 14 节)都给他进贡金子,许多其他的国家实际上是他的属国( 26 节)。而且‘普天下的王’( 23 节)都求见他,要听他的智慧之言。由于他的财富,以致通常被视为平常的东西都变成珍贵了( 20 , 27 节)。但他的财富至终与他的智慧是解不开地连结在一起的。
(关于 16 节所说到利巴嫩林宫,请参照王上七 2-5 的注释──工匠户兰(七 13-51 )。) ──《每日研经丛书》
历代志下注释
三.所罗门的全盛时期(八1~九28)
八1~6 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所罗门各方面的成就。首先,他进行庞大的城市发展计划,重建或攻取积货城、保障城和屯车辆马兵的城。
八7~10 所罗门强征迦南人作服苦的奴仆,但使以色列人作战士、统领和主要长官。
八11 他不让他的妻子——法老的女儿住在王宫,因为他说耶和华的约柜在那里,因此那地是圣地。这不是说约柜真的搬进了宫里,而是因为约柜所在的圣殿与王宫邻近。可惜的是,虽然所罗门限制他的妻子在特定的地方居住,但却没有限制她引诱他拜偶像(王上一一1~8)。所罗门另外还娶了许多外邦妻子,与神的律法背道而驰(参申七3~4)。最后,所罗门的异教妃嫔果然为他带来败亡(参王上一一1~11)。
八12~16 所罗门王细心按着宗教历,遵守当献的祭。所罗门又照着他父大卫所定的例,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们各供己事。
所罗门所有的工作由始至终都是井井有条的。
八17~18 最后,我们看到所罗门与他的伙伴希兰的海上旅程。船只往来于以旬迦别和以禄(都在红海东面亚喀巴湾北端),并俄斐中间。对于俄斐的位置有很多不同的猜测,包括阿拉伯南部、非洲东部和印度。
历代志下 8:11
法 老 的 女 儿: 所
罗 门 娶 法 老 的 女 儿 之 举 与 神 的 律 法 相 悖 ( 参 申 17:17 ;
出 34:16) 。 虽 然 曾 全 心 致 力 于 建 造 圣 殿 并 且 信 守 神 的 许 多 诫 命,
但 这 桩 婚 姻 却 显 示 出 他 并 未 把 生 命 的 所 有 方 面 都 置 于 神 的 管 理 之 下。 他 对 自 己 生 命 中 这 个 最 大
诱 惑 的 妥 协, 最 终 导 致 了 他 的 毁 灭; 因 为 此 举 向 撒 但 打 开 了 他 生 命 中 一 个 生 死 攸 关 的 领 域 ( 参 王 上 4:29~34 注; 11:1 注 ) 。
信 徒 的 生 命 中 只 要 还 有 一 处 没 有 下 定 决 心 交 托 给 神, 撒 但 就 可 以 用 之 来 做 为 立 足 之 地, 借 此 诱
历代志下
注释
八 1 至九 31 所罗门的威荣
本部分与列王纪上九章 10 节至十章 29 节的许多重点十分接近。但历代志作者忽略了列王纪上十一章,因为所罗门后期的愚昧和妄为,会破坏他作理想君王的图画。作者处理戴维的数据也一样(参代上二十九 21-30 之注释);他再一次暗示,这对父子可谓好坏参半,就像一个钱币的两面。我们要留意他们两人都不是一个个体,而是被看为与以色列民一致的,后者透过他们得着祝福(比较七 10 )。
八 1-10 所罗门的势力
假设列王纪上九章 10 至 14 节是人所熟悉的(那里称这些城是所罗门送给希兰的),而历代志作者并非在此要补充列王纪不完整的版本(如一些人所认为的)。
第 1-2 节最简单的解释是,所叙述的是希兰把这些城退回给所罗门。从列王纪中知道希兰并不乐意接受这些城,而本段所罗门也承认这些城需要修筑。
本段经文显出,所罗门是为了国民的利益而使用权力。
第 3-4 节这「和平之君」的唯一一次战役,显示边境是设于遥远的地方(在尽南面红海上建设的海港, 17-18 节,可能与此相呼应,而所罗门领土的范围,已在七章 8 节中有提示)。
第 4-6 节提到的地方,又显示了一个军备充足、具防御性和资源充足的国家。所罗门使用国中剩下的迦南人当苦工,强烈对照真正生为以色列人的自由和自主( 7-10 节)。在这样强大的国君之统治下,神的子民都得蒙祝福。
八 11-16 所罗门的敬拜
本段描述「所罗门建造耶和华的殿」的一切工程( 16 节),记载比列王纪上九章 25 节更详尽。那一节可能是二章 1 节的答案,因而成了结论,记述了建殿者所罗门之故事的主干(差不多有 7 章的篇幅)。此处提及他那埃及裔的王后,由于她太接近圣殿中的「圣地」,会引致危险,因为「凡与约柜有关的,都是圣洁的」(而不是「约柜所到之处」, 11 节);圣物可能引发的危险,在戴维时代,乌撒的故事中已有表明(代上十三)。历代志没有具体说明她的危险在于她身为一个外邦人,还是因她是一个妇人,或只是(像乌撒一样)一个未经授权的人;此处针对的并不是她,而是圣殿。然而,所罗门虽不是祭司,却有权在圣殿中行事( 12-15 节)。他顺从摩西的命令( 13 节)和戴维的律例( 14 节),但此处提及这些威严的名字,只表示他自己的吩咐( 15 节)是与前人的命令同具权威的。他所设立的一切,目的是为子民敬拜神的生活设立典范。
八 17 至九 12 所罗门的威名
历代志下
历代志下第八章
8:2 希兰王赠城邑的事,参《王上》9:10-14。这些城本是所罗门偿还债务而给希兰王,现在债务可能已清偿,所以送还他。
8:3
看《王上》9:15注。所罗门在四境平静中建设国家,此处记有一次《王上》未记的战役。哈马琐巴在北方幼发拉底河流域,大卫曾征服其地,使以色列的北疆达到神当年应许亚伯拉罕的伯拉大河(即幼发拉底河)。作者根据所获资料记此战役,或在说明以色列国此时国力之盛,同时为所罗门能安全在北方建造积货城作了解释。哈马在北方,达莫(4节)也在北方。参《王上》9:18注。
8:4-6 看《王上》9:15注。
8:7-10 参2:2注。
8:11 看《王上》7:8注。所罗门为法老之女特别建造宫殿,不让她再住大卫城;也见《王上》9:24,但未说明理由。
8:12 看《王上》9:25注。此处说明,除了三大节期,所罗门遵守律法规定,在安息日、月初献祭(利23章)。
8:17-18
看《王上》9:26,28注。1937-40年间,考古学家在以旬迦别考察,掘出主前十世纪所罗门王时代在此城经营建造的遗迹,当时冶矿用的鼓风炉和今天的构造原理相同,安设的位置可以利用从亚拉巴沙漠吹来的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