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24章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灯台上的灯。
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
要把饼摆列两行(“行”或作“摞”。下同),每行六个,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这为以色列人作永远的约。
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他们要在圣处吃,为永远的定例,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
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
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 神的,必担当他的罪。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利未记第廿四章   第 24 章 

  利 24:13> 人若连神也不惧怕,这是最可怕的…… 

  24:13 以现代人的标准来看,对于亵渎圣名(就是咒诅神)者的刑罚,似乎是过于严厉了。不过这件事显明,神对于祂所期望的──我们与祂的关系,看得多么认真!我们常常以祂的名字起誓,或者行事为人如同没有神一般。当小心自己的言行,要敬畏神,凡事由祂作最后的决定。 

  利 24:17-22> 心中有冤屈……你会让神替你伸冤吗? 

  24:17-22 这是给审判官的法规,而不是赞同人亲身报复。实际上,它是说刑罚必须与罪行相符,不可超越限度。──《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