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14章

「你们是上主—你们上帝的儿女。你们哀悼死人的时候,不可像异族人割伤自己的身体,剃光前额。
你们属於上主—你们的上帝;他从天下万民中选召你们作为他自己的子民。」
「上主宣布为不洁净的动物,你们不可吃。
你们可吃的动物是:牛、绵羊、山羊、
野鹿、野绵羊、野山羊、羚羊。
凡脚蹄分为两瓣且又反刍的动物都可以吃;
但那只有脚蹄分瓣,或只是反刍的动物,就不可吃。骆驼、兔子、嶭,是不洁净的动物,都不可吃;因为它们虽然反刍,脚蹄却没有分瓣。
猪是不洁净的动物,也不可吃;因为猪虽然脚蹄分瓣,却不反刍。你们不可吃这些不洁净动物的肉,也不可接触它们的尸体。
「有鳍有鳞的鱼类都可以吃;
但是没有鳍没有鳞的鱼类不可吃,因为它们是不洁净的。
「洁净的鸟类可以吃。
不可吃的鸟类是:各种鹰鸟,如猫头鹰、猎鹰、秃鹰、兀鹰;乌鸦、鸵鸟、海鸥、苍鹭、塘鹅、鸬鹚、戴胜、蝙蝠等。
不可吃的鸟类是:各种鹰鸟,如猫头鹰、猎鹰、秃鹰、兀鹰;乌鸦、鸵鸟、海鸥、苍鹭、塘鹅、鸬鹚、戴胜、蝙蝠等。
不可吃的鸟类是:各种鹰鸟,如猫头鹰、猎鹰、秃鹰、兀鹰;乌鸦、鸵鸟、海鸥、苍鹭、塘鹅、鸬鹚、戴胜、蝙蝠等。
不可吃的鸟类是:各种鹰鸟,如猫头鹰、猎鹰、秃鹰、兀鹰;乌鸦、鸵鸟、海鸥、苍鹭、塘鹅、鸬鹚、戴胜、蝙蝠等。
不可吃的鸟类是:各种鹰鸟,如猫头鹰、猎鹰、秃鹰、兀鹰;乌鸦、鸵鸟、海鸥、苍鹭、塘鹅、鸬鹚、戴胜、蝙蝠等。
不可吃的鸟类是:各种鹰鸟,如猫头鹰、猎鹰、秃鹰、兀鹰;乌鸦、鸵鸟、海鸥、苍鹭、塘鹅、鸬鹚、戴胜、蝙蝠等。
不可吃的鸟类是:各种鹰鸟,如猫头鹰、猎鹰、秃鹰、兀鹰;乌鸦、鸵鸟、海鸥、苍鹭、塘鹅、鸬鹚、戴胜、蝙蝠等。
「凡有翅膀的昆虫都是不洁净的,都不可吃。
凡洁净的昆虫都可以吃。
「凡自然死去的动物不可吃;但可以给你们中间的外侨,或卖给其他的外国人吃;因为你们属於上主—你们的上帝,是他神圣的子民。「你们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的肉来吃。」
「你们要从每年的收成中拿十分之一出来,
到上主—你们上帝所选定的住处,在他面前吃所献的那十分之一的五谷、酒、橄榄油,和头生的牛羊。你们要实行这条例,学习始终敬畏上主。
如果你们的家离开上主选定的住处很远,不能把上主使你们丰收的十分之一捐运到那里,
你们可以卖土产和牲畜,把钱带到上主所选定那敬拜的场所去。
你们可以随意在那里花钱,买牛肉、羊肉、酒、浓酒。你们全家要在上主—你们上帝面前吃喝快乐。
「你们不可忘记住在你们城里的利未人,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产业。
每叁年的最后一年,你们要把当年的十分之一运到城里储存。
这些存粮是要供应没有自己产业的利未人,以及你们中间的外侨、孤儿,和寡妇。他们可以按需要领取粮食。你们这样做,上主—你们的上帝就会在你们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们。」
申命记第十四章   第 14 章 

  申 14:1> 这里所讲难道是敬拜死人?我们的信仰可不会这样的── 

  14:1 这一节经文所讲的行为是指敬拜死人。许多宗教有敬拜或祭祀死人的习俗。基督教与犹太教和其他宗教有别,都注重人在今生活着事奉神。别因挂虑死者而分心,影响了今生的事奉。 

  申 14:3-21> 神为什么不许以色列人吃这些动物?对我们生活的启示是── 

  14:3-21 神不准以色列人吃某些食物有几个原因:( 1 )有些食肉的动物会吃别种动物的血,而食腐尸类的动物会吃死去的兽肉。由于以色列人不可以吃血,也不可吃自死的动物,所以他们也不该吃那些吃血和死尸的动物。( 2 )神禁止他们吃的某些动物,如蝙蝠、蛇、与蜘蛛,跟某些异教邪恶的风俗有关(参赛 66:17 )。对以色列人来说,不洁净的动物代表罪恶和恶习。( 3 )有些限制可能是神要叫他们不断牢记,他们与万民有别,是被分别出来专门归与神的。我们现在虽然毋须谨守这些饮食的条例(参徒 10:9-16 ),却能从中学到功课,使我们全面追求圣洁;圣洁不仅局限在灵性方面,也须融入生活,使我们活出圣洁的人生。 

  申 14:21> 不可用山羊的奶煮山羊羔,是出于什么原因? 

  14:21 神不准人用山羊的奶来煮山羊羔,这使人想起迦南人为了使人畜多产所行的种种不当的礼仪。神不准人使用本来是喂养生命的东西,反过来杀害生命。(也提到这条命令出 23:19 也提到这条命令) 

  申 14:22-23> 你作十一奉献没有?是有了收入后即刻奉献,还是拖到最后? 

  14:22-23 圣经将十一奉献的目的讲得很清楚──将神放在我们生活的首位。要将所获得的第一份收获,也是最好的归与神,这表明我们对祂的敬爱。即时献上最好的,你就能全心全意地信靠祂。我们要牢记,自己的一切全属于祂,养成十一奉献的习惯,就是把神放在首位,且让祂为你安排其他的一切。 

  申 14:28-29> 你和你的教会在帮助穷乏者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14:28-29 在社区中设立眷顾穷人的制度,圣经早有明文。神吩咐祂的子民,每三年要将当年收获的十分之一用来帮助无倚无靠、饥饿贫穷的人。这些条例可以防止全地陷入贫穷的深渊,也防止富人欺压穷人。眷顾比自己弱小的人,乃是每个人的责任;家族的成员应当同舟共济,义助族中的穷人,社区则要帮助住在区内的人。国家的法律固然要保护穷人的权益,而帮助穷人也是敬虔生活的积极部分。基督徒当负起供应穷人的责任,要使用神所赐的财物去帮助不幸之人。你要慷慨施舍,帮助贫困的人,如此可叫你尊重神是创造万民的主宰,使别人也同得祂的恩惠,吸引人归向祂。藉此,信心才能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