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约书亚记(Joshua)第20章

上帝对约书亚说:
“你吩咐以色列人,依照我以前藉摩西所吩咐你们的,指定一些城镇作为逃城。
这样,那些无心而误杀了人的便可以逃到那里去,不致被仇人追杀。
逃进城的人先要站在城门口,向逃城的长老陈明事情的经过,长老就把他们收容到城里去,给他们地方住。
如果他们的仇人追到,长老们绝对不可以把他们交出来,因为他们杀人原是出於无心,事先也没有跟被杀者结怨。
这些杀人者要住在城内,直到接受过公开审讯,或者到在任的大祭司死后,才可离城回乡。”
於是民众便指定拿弗他利山区加利利境内的基低斯、以法莲山区的示剑和犹大山区的基列亚巴(即希伯仑)作为逃城。
他们又在约旦河耶利哥东面的荒野高原上,指定吕便人境内的比悉,迦得人境内基列的拉末和在玛拿西人的巴珊境内的哥兰,作为逃城。
这是以色列人为自己的族人和那些从外地来寄居、误杀了人的,叫他们可以逃到所指定的城镇,在没有接受公开审判以前不致死在报仇的人手里。
约书亚记第二十章   第 20 章 

  书 20:1-6> 神很重视设立“逃城”之事,为什么? 

  20:1-6 这个新民族在新土地上扎根,从此需要一个新的政府。神在多年前就告诉摩西,新政府将来要怎样治理百姓。进入迦南地以后,神所命定的工作之中,有一项是要选定几座“逃城”。这些城邑散布在应许之地全境,目的是防止有不公平的事,尤其是报仇的事随便发生。譬如有人误杀了人,他就可以逃到逃城,得享安全,等候公平的裁决。利未人负责管理逃城,以确保神公平与公义的原则得以实现(逃城的详情,请参民 35:6 ; 35:11-28 的注释)。 

  逃城──《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