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第 14 章
可 14:1> 你知道逾越节的故事吗?
14:1 逾越节是以色列人记念神让祖先得自由的日子。那天晚上,神的使者越过有羊羔的血为记号的房子,把其他房子中的长子杀掉(参出 12 章)。逾越节后,是连续七日的无酵节。无酵节是以色列人记念祖先急忙逃离埃及时没时间用酵来发面的节期。过节期间,犹太人聚集一起吃一顿特别的筵席,有羊羔、酒、苦菜和无酵饼,后来整个星期都称为逾越节。
可 14:3> 14:3 伯大尼位于橄榄山东面的斜坡上,耶路撒冷则在西面。耶稣的朋友拉撒路、马利亚和马大三姐弟都住在这个城里。他们当时也在一起吃晚餐(参约 11:2 )。用香膏抹耶稣脚的女人就是马利亚(参约 12:1-3 )。
可 14:3-9> 奇怪了,这件事在不同的福音书中,记载的次序有所不同……
14:3-9 马太和马可记载这件事是紧接着最后晚餐前发生的,但约翰却把这件事放在最后晚餐前一星期,刚好在耶稣光荣地进入耶路撒冷之前。我们要知道福音书的作者介绍耶稣的生平,不是完全按照事件发生的准确日期、时序编排的。他们写作的目的是要准确地传达耶稣的信息。马利亚完全的奉献和犹大的叛变实在是一个强烈的对比。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为了突出这点,就在其后记载了犹大卖主。
可 14:4-5> 他们的不悦,是因为……我会吗?
14:4-5 马可写“有些人”不高兴,约翰则特别指明这人是犹大(参约 12:4 )。犹大不是关心穷人,只是贪心。他替耶稣管钱,常中饱私囊(参约 12:6 )。他当然想卖掉这瓶名贵的香膏,所得的钱也就归他保管了。
可 14:6-7> 马利亚的行为是浪费吗?
14:6-7 耶稣不是说我们应该忽视穷人,更不是说对他们漠不关心是对的(参太 6:2-4 ;路 6:20-21 ; 14:13 , 21 ; 18:22 )。祂是在称赞马利亚对祂无私的敬拜。敬拜基督的精义,是以最大的爱来爱祂、尊敬祂、向祂献身,并愿意为祂奉上最宝贵的东西。
加略人犹大
可 14:10> 犹大为权?犹大为钱?……
14:10 犹大为什么出卖耶稣?犹大也像其他门徒一样,期望耶稣能发动一次政治叛乱,推翻罗马政权。作为管钱的,犹大也像其他门徒一样,深信自己在耶稣的新政府中能占重要的位置( 10:35-37 )。不过,马利亚把一瓶价值相当于一年薪水的香膏浇在耶稣头上时,竟得到耶稣的称赞;而当他出言表示不满时,却受到耶稣的质问。犹大终于认识到耶稣并没有政治野心。如果他继续跟随耶稣,就得不到金钱和地位。于是他把心一横,去见祭司长,密谋出卖耶稣,以换取宗教领袖的金钱和欢心。
受难周内发生的主要事件
最后晚餐和客西马尼园
可 14:13-15> 耶稣和门徒也预备过节……
14:13-15 耶稣打发的那两个门徒是彼得和约翰(参路 22:8 )。当时很多房子都有很大的阁楼,有时屋内和屋外也有楼梯。逾越节筵席的预备工作包括摆设桌子、预备羊羔、无酵饼、酱料及其他过节食品和饮料。
可 14:19> “是我吗?”我有在生活中否定耶稣吗?
14:19 要出卖耶稣的犹大也与其他人同席,他决意要出卖耶稣,却虚伪地与其他人共进晚餐。我们很容易会因犹大的所作所为而愤怒或感到震惊。不过,一方面说要向基督献身,另一方面却在生活上否认祂,这也等于出卖基督。不顺服祂,就是否定祂的爱;不信任祂,就是否定祂的真理;拒绝祂的权威,就是否定祂的神性。你是否言行一致?若你言行不一,就要改变自己的心思,以免犯下严重的错误。
可 14:20> 蘸手在盘子里是什么习惯?
14:20 吃饭时,犹太人习惯把共用的盘子放在桌子中央,盘子里面盛上果酱,他们就拿饼或肉蘸着吃。
可 14:22-25> 今天我们仍守圣餐,因为……
14:22-25 马可记录了圣餐的起源。今天我们在主日敬拜中仍然守这个礼仪。耶稣与门徒一同分享筵席、唱诗歌、读圣经、祈祷,接着,就是逾越节筵席中两个传统的部分:擘饼和喝酒。耶稣给饼和酒赋予新的意义,就是祂的身体和血,以解释祂将要在十字架上成就的事的意义(参林前 11:23-29 )。
可 14:24> 耶稣立约的血是为我流出,那有何作用?
14:24 耶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使神与人所立的新约正式生效。活在旧约下的人藉动物祭牲的血使罪得赦(参出 24:6-8 );但是,耶稣是神无瑕疵的羔羊,只一次献在坛上,人的罪就此藉祂永远得赦。祂是所有罪愆的最后祭品,祂的血为神和人之间立下新约。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藉着耶稣到神那里去,并且有十足的把握,知道祂会垂听我们,拯救我们脱离罪恶。
可 14:26> 他们唱了什么诗?
14:26 他们唱的是犹太人传统在逾越节筵席上唱的诗歌(参诗 115-118 )。
可 14:27> 耶稣也受死亡的威胁吗?祂死了,撒但岂不威风?
14:27 在耶稣被钉死这件事上,撒但似乎占了上风,不过我们迟一点就会发现,其实神一直在掌权,甚至祂儿子的死也是在祂的控制之下,撒但并没有得到任何胜利。
可 14:27-31> 若我是门徒,我的反应可能更激烈……
14:27-31 这是耶稣在同一晚第二次预言门徒会不认祂和背弃祂(参路 22:31-34 ;约 13:36-38 ),这可能是门徒强烈反应的原因( 14:31 )。
可 14:35-36> 耶稣为什么这样祷告呢?难道祂想逃避?
14:35-36 耶稣是不是想逃避自己的使命呢?耶稣说出内心的感受,却没有抗拒神的旨意,祂重申要遵行神的旨意。祂的祷告突出祂将要忍受的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痛苦,因为祂要承担全人类的罪恶。这“杯”指在十字架上与父神分开的悲痛(参来 5:7-9 )。无罪的神子承担了我们的罪孽,与神隔绝片刻,使我们得救!
可 14:36> 不从自己的意思,难;只从神的意思,更难?
14:36 耶稣祷告时,知道遵行父神旨意要付出代价,也明白将要受什么苦。祂不想忍受这种可怕的经历,然而,祂祷告说:“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要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也要付出代价。你献身与神付出了什么代价呢?甘心付出这代价,到最后就能得到有永恒价值的东西。
可 14:38> 试探来到,如何抵抗?
14:38 面对重大压力时,我们会变得脆弱,即使心灵愿意顺服,也很容易被试探所胜。耶稣给我们作了榜样,教导我们如何抵抗试探:( 1 )向神祈祷( 14:35 );( 2 )找爱我们的人和朋友支持( 14:33 , 37 , 40-41 );( 3 )专注在神给我们的旨意上( 14:36 )。
可 14:43-45> 犹大行动了──
14:43-45 宗教领袖给犹大一小队士兵和差役(参约 18:3 ),叫他逮捕耶稣,把耶稣带到他们那里受审。宗教领袖发出逮捕耶稣的手令,犹大则是正式的控告人。
可 14:47> 这个拔刀的人好狠啊……
14:47 这个拔刀的人是彼得(参约 18:10 )。耶稣立刻治好了大祭司仆人的耳朵,阻止流血事件进一步发生(参路 22:51 )。
可 14:51-52> 看这狼狈逃走的年轻人……
14:51-52 教会传统上认为这个少年人是这卷福音书的作者马可约翰。其他福音书没有提到这件事。
耶稣受审
可 14:53-65> 看这假公济私的宗教领袖的嘴脸──
14:53-65 犹太公会的审讯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带耶稣到大祭司那里接受一小组人审问(参约 18:12-24 );接着,公会的所有成员在天亮时齐集审问耶稣(参路 22:66-71 )。他们控告耶稣犯了宗教罪行──自称是神的儿子──根据律法,这等于亵渎神。宗教领袖决定要杀死耶稣(参路 22:2 ),所以审讯的结果也是早已确定的。
可 14:55> 祭司长与公会是同党?
14:55 罗马虽然管治以色列,仍让犹太人处理宗教事务和一般民事纠纷。这个管理机关称为公会,由七十一位以色列宗教领袖组成。公会本应公平正直,然而在处理耶稣的审讯中,他们极不公正,甚至要捏造谎话来诬告耶稣( 14:57 )。
可 14:58> 宗教领袖如愿了……
14:58 宗教领袖最后找到作假见证控告耶稣的人,其供词歪曲了耶稣的话。耶稣不是说要拆毁人手所造的圣殿,祂是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参约 2:19 )耶稣所指的是自己的身体,而不是希律重修的圣殿。
可 14:60-64> 为什么耶稣不两条都回答?
14:60-64 耶稣不回答第一个问题,是由于证据错误且混乱,面对捏造的指控,缄默比澄清更聪明。但若拒绝回答第二个问题,就是否认自己的使命,所以祂回答了这个问题,祂的答案也预告了角色将要大转换:耶稣将坐在神的右边,审判现在控告祂的人。那时,他们就要回答祂的问题了(参诗 110:1 ;启 20:11-13 )
可 14:63-64> 大祭司为了名利竟出卖自己的使命,我也曾步他的后尘吗?
14:63-64 众人之中,大祭司和公会的成员本是最熟悉圣经、最能认出弥赛亚来的,他们的工作也该是向人指明神,可是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名誉和权威。他们看重的只是肉身的保障,而非永恒的保障。
耶稣为什么要为我们死?
可 14:66-67> 彼得也能出入大祭司的地方?
14:66-67 大祭司该亚法的府第在有数个院子的宏大宫殿里,耶稣在这里受审( 14:53 )。带彼得进院子的是约翰(参约 18:15-16 ),看来约翰认识大祭司。
可 14:71> 门徒彼得也发咒?
14:71 彼得发咒所起的誓不是普通的誓言,而是毒誓,他其实是说:“如果我说谎,就让神击打我,把我治死!”
可 14:71> 不认耶稣?不太可能吧……
14:71 犹太公会和罗马政府不公义的审讯,判定耶稣有罪,实在令人愤愤不平,但是彼得和其余的门徒离弃耶稣,更加深了耶稣的痛苦( 14:50 )。我们多数或许不像犹太人和罗马领袖,却像门徒那样,在我们生活的重要方面犯了否认基督是主的罪。我们可能因为自己没有犯大罪而自豪,其实,我们都犯了罪。不要以别人的罪更严重为藉口,容许自己继续犯罪。──《灵修版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为主而作(十四 1 ~ 9 )
主耶稣在这段记载中所说的话十分宝贵,祂教导我们分辨那些工作是值得记念的( 9 )。这个女人作在主身上的美事是值得宣扬的,她所作的有几点甚值得我们思想:
1. “至贵的”( 3 ):作在主身上或为主而作的,都必须是最好的。既然主不吝啬把最好的给我们,那么,我们以什么回报主呢?当你奉献的时候,是把你所不要的献上,还是把最心爱的献上呢?
2. 被人难为( 4 ~ 6 ):她全心全意献上最贵重的,却遭人冷言冷语,令她甚为难堪;但主知道她的心意和动机,主为她解围。你是否有同样的际遇?记:主必为你伸诉。
3. 主看为美的事:每位信徒都想做些被主看为美的事,这些事的观点与角度若要被看为美,只有一个方向,便是按主的看法来做每一件事( 4 、 6 )。
4. 尽上所能( 8 ):主知道我们所作的是付出了多少能力。祂要求的不是人献上多少,而是我们是否尽上全力。
祈祷 求主赐我智慧,万事能按的心意为而作。
卖主的逆贼(十四 10 ~ 16 )
逾越节筵席之前,在主耶稣的门徒中,竟然有一位背叛师门,出卖恩师。从这件事中,我们不能不小心警惕。
1. 犹大身为耶稣的弟子,却勾结祭司长,这正是他自取败坏的一环。犹大敌友不分,可谓糊涂极了。基督徒虽然要入世,但在真理上必须敌我分明,否则易蹈犹大的覆辙。
2. 犹大身为耶稣的弟子,然而也是金钱的奴隶,他一身事奉两个主,脚踏两船使他到头来两大皆空,落得悲惨的收场(参太二十七 3 ~ 5 )。在神的诫命中,从来不容许我们拜别的神,不得有偶像,这是独一的神所不能容许的。
3. 犹大身为耶稣的弟子,并未报答恩师,反而费尽思量,如何出卖主( 11 ),可见我们的思想在我们一生中占何等重要的一环,不是为善的,便是作恶的。我们若不思念主恩,便容易埋怨神,若你要二择其一,你将如何选择?
无名氏为主预备筵席,总比挂名的基督徒出卖主好得多。
祈祷 主啊,使我作的真门徒,专心一致地爱和跟从。
最后的晚餐(十四 17 ~ 25 )
在最后坐席的时候,犹大也参与在其中( 18 )。他真可谓是财迷心窍,不但出卖耶稣,而且居然胆敢与主一同吃晚餐( 20 )。人的愚昧和诡诈显而易见,在全能者之前,犹大居然还在伪装及撒谎( 19 ),他实在不认识我们的主。虽然跟随主已有三年之久,却不知道主是无所不知、全能的神,在最后的时刻仍要欺骗恩师。在今日的教会中,不知有多少信徒也正在重蹈犹大的覆辙,成为挂名的基督徒,以为连耶稣也可以瞒骗。奉主的名工作,却不是主的门徒,请记主说,那人“有祸了”( 21 )。
.主的饼喻身体,葡萄汁喻血,以此来设立圣餐( 22 ~ 25 ),为的是要我们常常如此行来记念祂。耶稣不会讲一些没有意思的话,祂也不会无故自大,祂乃是要藉一个实际的行动来使人记念祂,因为祂的舍己是神救恩大工的一部分。在最后的时刻,祂要使门徒知道,祂的死乃是新立的约,成全了神与人的关系,也表明祂在地上的工作已完毕了( 25 )。
祈祷 求主让我能真心爱,常常思念为我死,使我能为而活。
警醒的祷告(十四 26 ~ 42 )
单凭人的肉体和情感并不足以使我们爱主,我们必须有属灵的能力,使我们内在的人刚强起来。门徒的表现可窥一斑:
1. 彼得和众门徒誓死效忠( 31 ):虽然彼得曾极力陈言,但在行为、理性和感情上的允诺并不代表他全人的表现,因为到头来他还是三次不认主。主预知没有圣灵能力的人的软弱。
2. 门徒在客西马尼园睡了( 37 、 40 ~ 41 ):门徒心有余而力不足( 38 ),他们虽然知道、愿意为主警醒,但力不从心,因为欠缺属灵的能力行事。不论外在的环境或内在的忧愁,都使他们困倦,虽然他们不想如此,但却不知道该如何做( 40 )。主给他们一个提醒,也是给我们设立榜样,就是伏地祷告( 35 、 39 ),这是得力的途径,后来当主升天后,门徒在一起同心合意地祷告,以等待圣灵的降临,门徒在祷告中得从上面来的能力,建立了初期教会(参徒一)。
3. 当主需要人与祂同心警醒的时候,人却使祂失望,今日主吩咐我们警醒。会使主再次失望吗?
祈祷 主啊,助我成为警醒守望的人。
三种行动(十四 43 ~ 52 )
在主被卖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见一些人的行为及其意义:
1. 笑里藏刀( 44 ~ 45 ):犹大以亲嘴作卖主行动的记号。本来是善意的行为,却被恶人所用,成为丑陋的举动。人间的虚伪及私心把美好的事物也变为恶毒的事物,这是人的本相。
2. 意气用事( 47 ~ 48 ):跟随主的人中,有一人拔刀削掉大祭司仆人的耳朵。凭血气之勇,只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彼得有心要维护耶稣(参约十八 10 ),但他忽略了耶稣有更大的事要成就,祂甘心受死是要使更多人因祂得生。
3. 不知羞耻( 51 ~ 52 ):跟从主的人中,有不少人是经不起考验的,当遇见危难时,便原形毕露,不顾一切,可见跟随主并不容易。当你遇见考验的时候,亦正是表现出基督在你身上的恩典和能力的时候。所以,作为主的儿女,我们总要让基督在我们身上显大。
祈祷 主啊,教导我在地上生活,能凭意而行。
坚定不移(十四 53 ~ 65 )
主耶稣被带到大祭司那里,面对这些人,我们的主是何等坚定。主虽然受审,但因祂的坚定,显出祭司和公会的矛盾。
1. 他们急于要治死耶稣,宁愿触犯律法──作假见证陷害耶稣(参 55 ~ 56 ),可惜他们的见证是各不相合。假的怎能在真的面前站立?
2. 他们引用主耶稣曾说过的话来控告祂( 58 ),但也是互不吻合( 59 )。
3. 大祭司出言质询,主也不回答,因为他们没有一句话是具真实性的( 60 ~ 61 ),他们想得到主的回话,不外是为了要捕捉祂的把柄而已。
4. 当大祭司重申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一问题时,耶稣便直言回答及毫不避讳地见证自己( 61 ~ 62 ),一反祂缄默的常态。因为祂说:“我是。”这是神自我的称谓。
5. 他们当众侮辱耶稣,并非真正维护律法,而是发泄心中的不满,然而屹立不动的主,明证祂的实在。
祈祷 主啊,面对敌人及困难时的坚定,成为我的榜样,求主使我更像恩主,靠勇敢地面对各样艰难。
信心动摇(十四 66 ~ 72 )
彼得能坚定地说与主同死(十四 31 ),他也一直跟主(十四 54 ),甚至拔刀与官兵对峙(十四 47 ),可见彼得是勇敢的,但他在这最后的关头中却动摇起来,我们应藉他有所学习:
1. 主耶稣曾预言彼得否认祂(十四 30 ):祂是神,祂知道人的软弱,即使最强壮的也会跌倒。因此,凡自以为能站立得稳的,更需要小心。若不是神的保守,我们怎能站立得住?
2. 彼得不但过于自信,他更是轻忽了撒但厉害的工作。撒但不是利用大祭司来对付彼得,而是用一个微不足道的使女和一些闲人。许多时候我们也忽略了魔鬼,我们要紧记“人”并非我们的敌人,而是在人背后的撒但。我们必须小心,免得陷入了它的网罗中而不自知。
3. 为了应付一时的问题,彼得居然发咒起誓( 71 )。他随便地发誓因而罪上加罪。
4. 幸而彼得想起耶稣的话而去痛哭( 72 ),可见他天良未泯。
祈祷 求主助我小心撒但的诡计,使我不再自信,而深信的保守。──《新旧约辅读》
马可福音 第14章 注释
14:1-2 杀害耶稣的阴谋
「除酵节」:见太26:17注。
「当节 ......生乱」:逾越节之前一两周,外处来的朝圣者纷纷
涌至耶路撒冷(见申16:16),群情兴奋,易受煽动。
(参约12:12-13, 18)
14:3-9 耶稣在伯大尼受膏
(参考:有罪女人以香膏抹主)
3 筵席日期、妇人身分,见太26:6-13注。
「哪哒香膏」:是从印度名叫哪哒的植物提炼出来的名贵香油。
古时最上乘的香油是用玉瓶盛载。
4 「有几个人」:尤其是加略人犹大(见约12:4)。
5 「三十多两银子」:原文为三百得拿利,约等於工人一年的薪
酬。
6-8 参太26:12注; 约12:7注。
14:10-11 犹大出卖耶稣
这事与上段的关系,见约12:4-6。
14:12-16 预备逾越节的晚餐
13 「两个门徒」:即彼得和约翰(见路22:8)。
「人」:见路22:10注。
14:17-26 逾越节的晚餐
17-21 耶稣预言犹大出卖
17 「晚上」:逾越节的晚餐是从晚上开始至深夜(平常犹太人吃
晚餐的时间是在黄昏),晚餐中各项目的意义和次序,见附加
资料及补论:「犹太人逾越节晚餐的程序」。
20 详情见约13:23-27及注。
「蘸手在盘子里」:见附加资料及补论:「犹太人逾越节晚餐
的程序」。
22-26 设立主餐(圣餐)
为饼和杯祝谢:见太26:26-30注; 路22:19-20注。
24 「立约的血」:见路22:19-20注。
25 「直到 ...... 日子」、
26 「唱了诗」:见太26:29, 30注。
14:27-31 预言彼得不认主
27 「我要 ...... 分散了」:引自亚13:7。预言的应验,见下文50。
30 「鸡叫」:见路22:34注。
思想问题(第14章上)
1 耶稣为什麽觉得那女人所作的是一件「美事」?
我们的事奉要怎样才能蒙神悦纳呢?
2 其他人对那女人的批评有没有根据呢?(参4-5)
耶稣是反对他们行善吗?
从这件事思想「爱神」及「爱人」这两大诫命二者之关系。
3 比较犹大的决定和那女人所作的事,这两件事的背後,表明他们
二人的价值观念有什麽不同之处?(参约12:4-6)
基督徒对事物的价值观,如何影响他们人生的抉择?
试检讨你的价值观念。
4 本章21节对神的预定和人的责任有何提示?
14:32-42 在客西马尼祷告
32 「客西马尼」:见太26:36注。
33-34 「惊恐 ...... 要死」:见约12:27-28注。
35 「那时候」:见约2:4注。
36 「阿爸」:是犹太小孩对父亲的亲昵称呼。
在祷告中对神采用这称谓,是耶稣首创的(参串29)。
「这杯」:见可10:38注。
「然而 ...... 你的意思」:见太26:39注。
38 「你们心灵」:原文单作「灵」、可能指神的灵。
(参诗51:12)
14:43-52 耶稣被捕
43 「许多人」:包括一队士兵和法利赛人的差役。
(见约18:3及注)
44 「亲嘴」:见太26:48注。
47 「有一个」:即西门彼得。
「大祭司的仆人」:名叫马勒古(见约18:10)。
这事的结果,见路22:51。
耶稣对彼得此举的评语,见太26:52-54。
51 教会传统上认为这人就是本福音书的作者约翰马可。
麻布外衣是富人的衣着。
思想问题(第14章中)
1 主耶稣设立圣餐的意义是什麽?参林前11:23-26。
我们守圣餐时须怎样行才不会忘记这圣礼的意义呢?
参林11:27-29。
2 监於彼得的经历,我们对可能面对的试探应采取什麽态度呢?
你相信彼得所许下的诺言(31)是出自真心吗?
他为作麽不成功呢?
3 留意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的原因及态度。参32-36节。
主的榜样有否加增你对祷告的认识?参来5:7-9。
14:53-65 耶稣在公会受审
53 综合四卷福音的记载,耶稣受犹太当局盘问的过程可能分为几
部分:
1 被亚那问及门徒和教训内容(约18:12-14, 19-23);
2 在大祭司及公会面前被人作假见证诬告,询及弥赛亚身
分(太26:57-66; 可14:53-64);
3 天亮後被公会正式裁定死罪,解往巡抚彼拉多的官府。
(太27:1-2; 可15:1)
54 详情见约18:15-16。
58 「我要 ...... 所造的」:见约2:19-21注。
61 「当称颂者」:指神。
62 耶稣的回答,见太26:64注。
63 「撕开衣服」、
64 「僭妄」、「该死」:见太26:65注。
65 「吐唾沫」、动手打:表示厌恶、弃绝(申25:9; 赛50:6)。
「说预言」:即在蒙上眼睛时说出是被谁打(见路22:64)。
思想问题(第14章下)
1 门徒为什麽不能与主一同警醒呢?
试列出你祷告生活的障碍,并思想改善之法。
2 犹大以「亲嘴为记」,出卖耶稣;我们与人交往,曾否做出表里
不一致的行动,出卖别人呢?
3 祭司长和全公会要「找见证控告 ...... 却寻不着」。
从这方面入手,思想主耶稣的为人。参来4:15。
4 从主的被出卖,客西马尼的经历及门徒的背弃,思想与基督一同
受苦的意义。参腓3:10及西1:24。
5 从彼得与其他人的对话中找出他三次不认主的原因。
你有同样的遭遇吗?
我们怎能胜过软弱呢?
6 彼得与犹大同样对主不忠,试比较二人不忠的异同。
为什麽彼得日後还能被主使用而犹大的下场如此悲惨呢?
14:66-72 彼得三次不认主
66 「在下边院子里」从上文54节看来,彼得不认主的事与公会
对耶稣的审讯同时发生。
「大祭司的一个使女」:按约18:17的记载,这使女是看门的。
68 按拉比的律法,彼得的话相等於正式的否认。
「到了前院」:为要避免再遭人盘问。
69 这次,除了那使女之外,还有其他人认出彼得的身份。
(见太26:71; 路22:58)。
70 「你是加利利人」:加利利的犹太人操独特的口音。
(见太26:73)
72 「鸡叫了第二遍」:两次相距约一小时(参路22:59)。
「彼得想起」:路22:61更说当时耶稣转过身来看彼得。
「鸡叫两遍」:只有马可记载耶稣预言这细节。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最后一幕开始了(十四 1 , 2 )
耶稣一生中最繁杂的一幕,现在即告开始了。逾越节( Feast of the Pasover )和除酵节( 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 )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节日。前者在犹太阴历“尼散”( Nisan )月十四日,即 四月十四日 举行;后者则包括七天的节日,是继逾越节后起计算的。逾越节是犹太人的大节期,庆祝的仪式像安息日。但除酵节则属一个小节期;在这七天中人们不许策划一件新工作,但‘对公众有益或不妨碍自己利益的工作’则可以做。所以大的庆典还是那个逾越节。
逾越节是犹太人三个必须遵守的大节期之一,其它两个是‘五旬节’和‘住棚节’,故此每逢遇到这三个节期的大日子,住近耶路撒冷四周十五哩内的犹太男子必须前往祝节的。
逾越节有双重的意义。
(甲)它 富有历史 意义(出十二),为纪念以色列民从埃及作奴隶受捆缚中被释放出来而设的。上帝降下天灾在埃及全地,促使法老王允诺他们离境;但当每次天灾过后,法老王即硬心食言,不履行自己的允诺;而最后最猛烈的一次打击,便是在一个恐怖的晚上,上帝差‘死亡天使’执行屠杀埃及人全地每家人的长子的任务;而以色列人则宰杀一只羊羔,用一捆牛膝草蘸了羊血,涂在门楣上,当‘死亡天使’巡过,则 逾越 这个以色列家,人丁便可保安全。当他们未离境之前,在急忙之际,把烧熟的羊和除酵饼吃饱。这就是逾越节的扼要意思了。主要是纪念他们获得自由和当天所吃的逾越节餐而设的。
(乙)它还有一个农作的意义。在这个节期中,农人大麦收成的日子到了,于是他们在这天捆 一束大麦在上帝面前摇动(利廿三 10-11 ),按照他们的习俗规定,必须度过这天,并须照 规矩,感谢上帝,然后可以出售新收成的大麦,或用大麦做新面粉的。
犹太人为这个节期而作出各种准备,刻意务求尽善尽美,差不多在一个月前,会堂的教训和学堂的学生课程,都集中在解释逾越节的背景和要义,使守节期的人明白他们所做的是什么。他修桥补路,并把四周地方整饰一番。还有一件十分特别的事情,便是粉饰坟墓了。原来犹太人习惯在路边筑坟埋葬死者,而朝圣者路经这些地方时,若偶一不慎,误触死人,即成为不洁的人,而按照律法,则不准上耶路撒冷守节,因此他们把路边的坟墓全部粉以白色,避免外人误触死者。诗篇一百廿至一百卅四篇称为“上行(或作登阶)之诗”( Psalms of Degree ),是朝圣者沿途上耶路撒冷时,随行随颂唱的,音乐歌声的和谐气氛,当然可以减轻旅途的辛苦感受。据说诗篇一百廿二篇是他们沿 山坡走上圣殿时,也就是旅途中最后的一段,一齐唱出来的一首诗。
我们曾经说过,在耶路撒冷周围十五哩的犹太男子,必须前往守节,但真实的朝圣者却不止这些人。原来犹太人都有一个雄心,希望在末离世前,至少有一次机会上耶路撒冷,吃逾越节餐。所以每逢逾越节期间,外地人 蜂拥前来,许多是从各国各地前来的犹太人。而在这节期间,耶路撒冷的住宿是免费的。当圣城的地方客满时,他们便住在附近的伯大尼和伯法其两个小村子了。
犹太人历史家约瑟夫写过一段文字,讲及前来祝节的朝圣者人数。在公元后六十五年,当西斯提亚斯( Cestius )任巴勒斯坦巡抚时,他想设法,向当时的尼罗王解释犹太人的宗教观念和重要性;为了对尼罗王刻划出一个深刻的印象,于是他命令大祭司统计一下在一年当中,守逾越节时,所宰杀的羊只到底有多少,所得的数字一共有廿五万六千五百只。照 犹太的规矩,十个人的团体便须屠宰一只羊羔,所以当时前往耶路撒冷守节的人数,在三百万左右了。
而这里也可以看见犹太掌权者的烦恼。每当犹太人前来守逾越节之际,民族意识特别浓厚;当他们纪念以往上帝如何拯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奴役捆缚,现在也当然渴望上帝可以帮助他们,推翻罗马政府了。当时罗马犹大境的首府并非设在耶路撒冷,而是驻军在该撒利亚。所以每逢逾越节期间,罗马官长便调动特别部队前往耶路撒冷的‘安东尼亚塔’( Tower of Antonia )驻守,从那里可以监视圣殿。罗马人当然知道在这节期间,人民的感情和民族意识达到顶点,所以也不敢粗心大意而不防范。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亦清楚知道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若他们捉拿耶稣的话,必定会触发一次暴动,所以他们必须用秘密的方法行事,设法不让民众知道他们捉拿耶稣的阴谋。
耶稣生命最后的一幕是在耶路撒冷进行的,当时整个圣城已挤满了从各方各地前来守节的同胞。他们前来祝节是记念上帝在他们以往的历史中施行拯救,把他们从奴役的厄运中释放出来,但现在上帝所差遣的人类拯救者已来临,但人们却刻意要把祂钉在十架上。
爱的浪费(十四 3-9 )
这个故事较深刻的一点就是耶稣在祂生命中施行最后的一件爱心事迹。
当时耶稣在伯大尼,一个称呼西门的麻疯者家里坐席。人们不是坐在地上而是以身挨靠矮长沙发卧榻,左臂支撑 卧榻,右手则拿取食物。当有人走进来,所站立的位置便高过坐席的人。现在进来的是一个妇人,手持一个装满香膏的雪花石瓶子。通常按照习俗,当客人进屋或坐 席吃饭时,主人须把香水洒三数滴在客人的身上,以表示敬意的。这个瓶子所装的香膏,是来自印度远方的一种植物提炼出来的膏油,是十分罕贵的。她不是洒几滴在耶稣的头上,而是把瓶子打破把整瓶香膏抹耶稣。
她可能有几个缘故要这样做的。她的原意或者是希望把整瓶香膏用尽。照 东方民族的习惯,有时一只让一个贵胄显赫的人用过的杯,必须把它打碎,而不让别的身份较低的人去使用。她当时可能还有别的用意存在;但有一点,她自己可能也没有注意到的,但耶稣却看出来,就是照当时东方习俗,死人的身体需先沐浴,然后用油膏抹;当身体受膏抹之后,瓶子 随即打破;破片与死人一同埋葬在坟墓里。这个妇人可能不是存心这样做,但耶稣体验出她的举动,犹如为祂在埋葬前,替祂膏抹所做的程序一样。
她的行动立刻引起旁观者的不满批评,因为这瓶香膏价值决不少过三百个银子( denarii )。个银子就是一天的工酬。她把一个人用一年的时光赚来的钱,就此糟蹋了,为什么不用这些钱去赒济穷人,做一件有益的事呢?耶稣知道他们的怨言,于是祂引述圣经来教训他们:‘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申十五 11 ),‘你们可以随时随地有机会去赒济他们,但我与你们同在的时间不多;她正好替我在埋葬前作了膏抹的准备。’
这件事展示出爱心的行动。
(一)耶稣说她所做的是一件美事。希腊文 美 是有两个字去表达出来的。第一个是‘道德上的美’( agathos );第二个是‘不单美善,并且美妙’( kalos )。前者( agathos )的美是指一件事虽然做得妥当,但整件事的过程可能十分艰苦,使人望而生畏和不吸引人的。但后者的‘美妙’,使人觉得有一种欣悦愉快之感,事后为人津津乐道,而永远存 一个好印象。有人说过,若基督徒能时刻存心做出‘美妙’的事情,则对教会宣教有莫大的裨益了。这就是 kalos 所指的‘美’的意思了;也正是现在这个妇人所做的事。爱的驱使,会使人做出各样的‘美事’来。
(二)倘若爱是出于真诚,则爱中常是一件奢侈品啊!它决不会斤斤计较付出多或少一点;多少并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爱决不会小心翼翼数算付出的代价,或斟酌它的后果的。
(三)爱就是要把握在千载一时的机会去干的事。生活中的一种悲剧,往往是自己受了感召,想去做一件事时,但又拿不定主意去做;我们当然有些时候自觉畏羞,或者实践时感觉为难;或者当再三思量之后,便想到稳当的方针去做。我们时常在即时的感动之下会想 写一封致谢的信,讲一句多谢的话,送一件感谢的礼物给别人。但不幸的,这些只是一 种浮现片刻的念头,于是胎死腹中,便没有下文了。倘若世界的人都能效法这个妇人,照 从爱产生出来的念头,不计较后果便立即去做,则整个世界都会变成美丽和友善,充满关怀和善意了。虽然这奢侈而冲动的爱,但所表现出的关怀,却深深打动了耶稣的心。
(四)我们再一次看见耶稣常存 那种永远得胜的信心,十架的阴影已渐临近和扩大了,但是耶稣知道这并不是一个终结。祂知道祂的好信息必须传遍整个世界;而随这个好信息的传扬,人们也应传扬这个妇人所做的一件美事,正因为她所做的出乎自己过于奢侈的爱;是一时冲动的表现;这就是从真心诚意所产 生出来的行动,是永远常存并且为人所乐道的。
出卖主的人(十四 10 , 11 )
马可用了极高明的手法,把在伯大尼膏抹耶稣的故事与犹大出卖主的记述编排在一起──一个是表现出慷慨的爱心;另一个是可怕的背叛行为。
每逢我们想起犹大时,心里必然战栗不已。但丁把犹大放进地狱最低的一层,是一个冰冷的地库,也是专为那些用冷血无情和深思熟虑的手段去对抗上帝的人而设的一个恐怖地狱。
马可在整段的描写中,用字十分简洁,故此不容我们在这件事上作任何的推想。但在犹大的背后我们可以看见若干显着的事情。
(一)这件事是有 贪婪 成份在内的。马太福音廿六章十五节告诉我们,犹大走到宗教领袖的面前,为这事索取一个价钱作报酬。结果议定 三十两 银子。约翰福音十一章五十五节则给予我们一个提示而已。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当时的宗教领袖,希望知道耶稣当晚的所在地,而让他们去捉拿祂,可能当时的耶稣已被列为不法之徒,官府已叫价,看谁人可以取得祂的生命了。犹大知道这事后,心中正图谋如何可以取得这个酬报。约翰的描写,直接指出了他的贪心,这是毫无疑问的。约翰福音告诉我们,犹大是管钱袋的,并且常以自己的地位,偷取门徒公用钱囊中的金钱(约十二 6 )。
这个可能性是有的;贪钱,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使人遮盖了眼睛,看不见体面,诚实和荣誉是什么。驱使人不择手段去榨取财富,拼命的去攫取。当犹大后来发觉因这样做时,他所损失的是极大的,但后悔已经太迟了。
(二)犹大的 妒忌 。德国诗人克洛普斯托克( Klopstock )推测当犹大加入十二位门徒行列的时候,本来是一个有德行和天份极高的门徒,可以独当一面而居首位的,只不过后来耶稣特别钟爱的门徒,约翰,慢慢超越他之后,于是妒忌之心,油然而生,而致最后干出如此卑鄙的行为。我们很容易看见十二门徒之间的紧张争执局面,但其余的门徒很快便把自己的情绪,克服过来。当犹大心里的妒忌恶念萌生之后,便不能自我控制和克服,于是便导致卖主的行动。可以败坏我们和别人的生命的因素当然有很多,但很少能够与嫉妒相比拟的。
(三)犹大的 野心 。我们曾多次看见十二门徒,一心以为天国是建立在地上,于是为地上的官职而嘈吵过。犹大当然也没有例外。别的门徒可能对这个梦想仍依依不舍;但犹大则知道这个梦境已成泡影,实现的机会已经消失;在此极度失望之余,他把以前对耶稣的忠诚化作仇恨。莎士比亚在“亨利八世”一剧中,引述吴尔斯( Wolsey )对多马.克伦威尔( Thomas Cromwell )宣讲一段话:
‘克伦威尔,我劝告你,除去你的野心吧!
野心曾使天使沦亡,你毕竟是个人,
照 上帝的形像创造,希望赢它吗?
到了最后,才思量爱惜自己吧!’
野心使人想尽千方百计践踏荣誉,蹂躏爱心,和压伤一切可爱的事物,人又何必如此做呢?
(四)有些人曾经幻想过犹大这样绞尽脑汁,苦思计策,无非想耶稣至终能免一死。犹大无可疑问是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一心以为可以藉耶稣建他梦想的民族力量和光案,现在一旦看见十架的阴影显露出来,自己的目的既不能达到,于是唯此一计,希望强迫耶稣就范;藉 把耶稣交给掌权者手中,耶稣会起来反抗,于是他的革命运 动,可以实现出来。这个理论有一个支持的理由,因为当他事败后,即把 三十两 银子掷回给那些犹太掌权者的脚前,随即自寻短见(太廿七 3-5 )。倘若这个解释属实的话,犹大卖主便是历史上最大的一个悲剧了。
(五)路加和约翰只提出一个简单的解释,当时魔鬼进入犹大的心(路廿二 3 ;约十三 27 ),这样的解释也可能是当时实在的情形。犹大希望耶稣会照 他的理想去做;而自己没有照耶稣的理想去行。他跟从耶稣的目的是想利用祂实践自己的野心和梦想;而没有把自己降服在耶稣的旨意之下;一旦知道耶稣拣选了十架的方法之后,立即反目而出卖祂。罪在内 心的要素便是骄傲;罪的核心是叫人脱离束缚而得自立;罪的心思驱使人随从己意行事而不是跟从上帝的旨意。这就是魔鬼的作为;魔鬼所做的一切都是与上帝对敌,不肯向上帝下拜。现在进入犹大心中的灵,便是一个抗叛上帝的魔鬼。
我们唾弃犹大的作为──但让我们想深一层──贪婪,妒忌,野心和妄随己意行事。我们是否完全戒绝这些事情?这些因素曾使犹大出卖主耶稣,而到今日这些因素依然会令人出卖祂的。
预备筵席(十四 12-16 )
我们若说耶稣办事‘能干’,似乎对祂的形容并不自然,但事实上在祂生命最后的一个星期中,耶稣的确每件事都预先作好准备,而不是临急才去料理的。不久之前祂已准备骑 驴驹子进城;而现在祂亦预先准备好一切怎样去守逾越节的晚餐。
当时耶稣的门徒想知道他们共聚晚餐的地点。耶稣便告诉他们,当他们进城时,看见一个携带水瓶的男子,一问便知道详细的办法了。这当然是一个预先订下来的安排,因为男子携带一个水瓶在肩背上,实在是一件罕见的事,犹如一个男子在雨天,携带一把女装雨伞出街一样。耶稣办事,决不会延至最后一刻钟才做的。祂老早已预定了一个地方,和门徒共聚最后的晚餐,和怎样让门徒找到线索作各种的准备。
犹太人较大的一种屋多添设一个‘阁楼’的,看来犹如一个大箱子,上面放一个小箱子。这个小箱子便是‘阁楼’,由屋外有梯级直通,而不需通过屋内的主人地方。‘阁楼’有多种用途,可以当作储物室,可以辟作静室灵修,也可以留待作客人的房间。最特别的便是犹太人的拉比喜欢在阁楼教训亲密门生的。现在耶稣所做的只是跟随任何一个拉比会做出来的事而已。
我们必须记得,犹太人每天的开始是在黄昏六时起计算的;那天在午后六时之前是‘尼散月’十三号;称为逾越节预备日;到了下午六时过后是‘尼散月’十四号,即逾越节正日了。换句话说,十四号星期五的开始是在十三号星期四下午六时起计算的。
犹太人到了逾越节会准备些什么呢?
首先是一个‘象征仪式搜索酵团’。在逾越节之前,屋中的一切酵团都必须清除净尽,因为首次逾越节在埃及地举行时,他们是吃除酵饼的(除酵饼一点也不像普通的面饱,样子如同饼干湿了水一般的。)他们昔日为了赶时间,匆促离开埃及地,所以做除酵饼,省了许多烧饼的时间。还有一点,酵团代表败坏的影响力,象征腐化作用,所以家中的主人在逾越节之前拿起一枝蜡烛,在屋中作象征搜索仪式;在未举行之前,他先献上祷文:
‘愿你常赐福,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全宇宙的王,你的诫命已经圣洁了我们,而又命令我们把一切酵团除去。’
在搜索完毕后,主人再说:
‘一切的酵团已在我的手中,一切我亲眼见或看不见的酵团,全都化为乌有,变作地上的麈土。’
其次便是在逾越节黄昏的下牛,‘献上逾越节的羊羔祭’。所有的人都 集在圣殿,崇拜者随即献上自己的羊羔,是必须自己宰杀的。在犹太人的眼中来看,血是代表生命而且是圣洁的,因为当人或动物受创伤时,血便从身体中流出来,所以他们这种信仰,亦属十分自然的。在圣殿中,崇拜者自己亲手把羊宰杀,在他们与祭坛之间,两排祭司分别站立,各人手持一个银的或金的盘子,当血从羊颈涌流出来时,祭司便立即用盆盛住,一直 传递到祭坛前的一个,然后献上作祭,羊的身体随 分割,就是取出它的内脏和肥膏,这也是献祭的一部份仪式,而整个羊的躯壳则交还给那位献祭者。倘若约瑟夫所记述的数目是正确的话,差不多有二十五万只羊在这天被宰割,圣殿的挤迫情况,和洒血在祭坛上的紧凑气氛真是难以想像出来。羊是由献祭者自己携回家里烧烤,而不准煮熟吃的;也不准直接触摸任何东西,锅旁也不许碰撞。他们用一个石榴木架成的火坑作烧烤炉,烧烤叉由羊口直通尾部,整只羊包括头,四肢和尾,一起在火上烧烤。
餐 是四方,而一边是打开的。是十分矮的,让那些挨靠在卧榻,左手支 撑在榻上,右手拿食物吃的人,可以方便进餐。
有几件东西必须准备好的,而门徒当然在那天要替耶稣奔走办妥。
(一) 羊 ──提醒他们上帝差遣‘死亡天使’巡游埃及地时,见以色列人屋子门楣涂上羊血而得免厄难,这是上帝保护他们的一个徽号。
(二) 除酵饼 ──提醒他们从奴役束缚释放出来时,急忙进餐,只吃了除酵饼便立刻逃命的经过。
(三) 一盆盐水 ──记念他们在埃及流下的眼泪,和经过红海时,海水排成两道墙,让他们安然走过的事迹。
(四)数种 苦菜 ──( Horse radish ,一译作蔊菜),菊苣( chicory ),苦苣( endive ),生菜( lettuce )和苦汁薄荷( horehound )──记念他们曾在埃及受奴役之苦。
(五)一些 果酱 ( charosheth )以苹果、枣子、石溜和果仁杂拌而成,这是记念他们曾在埃及辛苦以泥砌砖的劳役。并加上数条肉桂枝( cinnamon )记念他们是用禾草结成砖的用料。
(六) 四只酒杯 ──杯子盛 半品脱酒,以三份酒和两份水混合。在逾越节餐中,在不同的程序进行时,分别举杯而饮,用来记念出埃及记六章六至七节中所记载的四个应许。
“我要搭救你们,
我要从埃及的奴役下解放你们,
我要伸出大能的手拯救你们,
我要以你们为我的子民,我是你们的上帝。”(译文主要取自现代本)
这就是预备逾越节吃餐的大概情形。并且在这个晚餐中,家里的主人必须详细把昔日伟大的事迹,上帝如何搭救他们在埃及脱离劳役的生活,告诉全家人知道。当晚与门徒坐席的一位就是上帝所差遣来到人类当中,救赎他们脱离罪恶的主耶稣基督。
爱的最后呼吁(十四 17-21 )
新的一天是从午后六时开始的,当逾越节晚餐来临,耶稣便与十二门徒一同坐席。他们当日的仪式只有一点与昔日在埃及时的情形稍为相异的。首次在埃及吃餐时,他们是站 的(出十二 11 ),这是象征他们急忙逃脱劳役的情况;到了耶稣的时候,他们则挨靠 卧榻而守餐的,表示他们是一个自由的人,已经有自己的家园了。
这是一段十分深刻动人的描写,在整段时间中,耶稣心里都思念 一节经文:‘甚至我最推心置腹的知己朋友,吃过我的饭的人,也举脚踢我。’(诗四十一 9 ,现代本)。我们从这话中亦可以看见若干重要的事情。
(一)耶稣知道将来要发生的事故。但祂却有无比的勇气,特别在人生最后的几天中,面对一切困难。祂若想退避实在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但祂没有气馁,仍勇往直前。诗人荷马( Homer )描述勇士亚溪理( Achilles )在最后的一个战役中,有人对他提出劝告,若他出战的话,必定战死沙场的。当时他回答道:‘我不畏难,我必须出战。’耶稣深知前面艰险的路程,但仍继续前进。
(二)耶稣看透了犹大的心。而最奇怪的就是其他门徒则毫未觉察。倘若他们知道犹大的阴谋,他们必会加以阻止,甚或用强力,亦在所不计。我们在这里应该记取一个教训,许多时候,我们做的事,可以在人的面前隐瞒,但决不可以逃避耶稣的目光,祂举目观察我们,能看透我们的心,知道我们一切的思念。
‘我的心思在你的眼前敞露;
你的目光使我的意念赤露;
你的光照透我秘密的罪,
你的面对 我,使我无所遁形 。’
清心的人能够坦然无惧见主的人,便有福了。
(三)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见耶稣向犹大提出两件事。
(甲)祂向他作出爱的最后呼吁,好像说,‘我知道你的阴谋诡计,但你可否及时停手呢?’
(乙)祂向犹大提出了最后的警告。耶稣想预先把后果讲给犹大听,但有一点我们必须紧记的,上帝对付人决不会用‘强硬手段’,强迫人照 祂的旨意去做事的,耶稣若想制止这件事的发生,易如反掌,只要祂告诉别的十一位门徒,犹大当场连自己的生命也恐怕不能保存。
这里显现出人类的整个处境,上帝把自由的意志给予我们;祂用爱向我们呼吁;祂用真理向我们提出警告;但决不会强迫我们做任何事。我们的责任就是时刻听取上帝的警告和对上帝爱的呼吁作出反应,若掩耳不闻时,则咎由自取,责无旁贷,到了最后,人必须向自己所犯的罪过负责。
古希腊有一个神话,描写两个着名的旅行人士航行经过海上暗礁的方法;据说‘海妖们’坐在( Sirens )礁石上唱出悦耳的歌声,引诱船员,朝 礁石驶去而自取灭亡。第一个是悠力息斯( Ulysses ),当他驶近这些暗礁时,用绳索把船员紧缚在船的桅杆旁边,无论他们如何挣扎,心里虽然禁不住那些海妖诱人的甜美之声,也不能作出反应,他用强迫手法制止船员而渡过危险。另外一个是俄斐乌( Orpheus ),他本身也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的方法,就是每逢航行驶近暗礁时,便奏出比海妖更美妙的音乐,唱出更悦耳的歌声,使船员全神贯注,而不受海妖的音乐所诱惑。他用更大的呼吁力量去阻挡外来的引诱力,结果亦生效。
上帝就是采用后者的方法,不论我们喜欢与否,上帝决不会强硬阻止我们犯罪。祂用温柔和悦耳的声音向我们呼吁和请求,只要我们肯去听时,便不会受周围的引诱声音所迷惑,我们便会爱主更深,决心舍弃邪恶的行为了。
救赎的象征(十四 22-26 )
我们必须先明白逾越节晚餐的程序,然后看耶稣当晚和门徒守餐的情况,才有清楚的认识。整个程序包括:
(一) 分别为圣的杯 ( Kiddush )。分别为圣的意思是指这个晚餐与别的普通晚餐不同。家主举杯祝祷,然后每人都用这只杯饮。
(二) 首次洗手 。主礼人分别三次,照 在第七章里面所描写的仪式,洗洁自己的手。
(三)用一块香菜或莴苣叶蘸在一盆盐水里然后拿来吃。这是餐前的调味小食,而香菜( parsley )是代表昔日用牛膝草揩了羊血涂在门楣上;盐水则象征在埃及流下的眼泪,和渡过海的海水,记念上帝带领他们安然脱难。
(四) 擘饼 ,他们有两个祝福文可以采用的。‘愿你得福,主啊!我们的上帝,宇宙万有的王,你将一切赐与大地。’或者:‘愿你得福,我们在天上的父,每天所需的粮,求主赐我。’在 上放围成三个圆圈的除酵饼。先取中间的把它擘碎;只吃些许,是记念昔日在埃及地苦难日子,当时劳役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完整的面包吃,他们所吃的是零碎而已。当饼擘碎时,主人便说:‘这些饼是我们祖宗以前在埃及地受困苦时所吃的,现在有谁人觉得饥饿,先请他前来吃,凡有需要的人,也让他前来与我们守这个逾越节。’(现代的犹太人在异地守这晚餐时,则加多一句祷文:‘我们今年在此守这晚餐,明年便重返以色列地守餐了。今年我们如 同奴役的人,明年我们便得自由了。’
(五) 叙述 拯救的故事。先由最年幼的一位开口问,为什么要守这个节日?这日子与别的有些什么不同?为什么要循 这些程序而做?于是主人便和盘托出以色列人的救赎历史,引述记念这个重要的逾越节的因由。在犹太人来说,逾越节永远不会沦为一个刻板式的仪式,因它所纪念的是上帝的力量和恩慈。
(六)唱诗篇一百一十三和一百一十四篇。诗篇一一三至一一八篇称为 赞美上主之诗 ( Hallel ),犹太儿童从小就学习背诵这些诗篇。
(七)饮第二只杯──称为 宣告式解释的杯 ( Haggadah )。
(八)所有守餐的人在这时都行洁手礼并准备进餐。
(九)祝祷文:‘你蒙福,主啊,我的上帝,你使地上的果子长出来。愿你蒙福,主啊!你用诫命把我们圣洁,求你现在与我们一同参加吃这个除酵饼。’随 便把除酵饼擘成碎块,分递各人吃。
(十)他们把一些 苦菜 夹在两块除酵饼的中间,再蘸些 果酱 ( charosheth ),然后一齐吃,它们称为 湿饼 ( sop ),记念他们的祖宗在埃及地,强迫造砖时的经历。
(十一)正餐是把整只羊吃清光的,余剩的便把它们毁掉,不准留待别餐佐膳用的。
(十二)随即再洗手。
(十三)吃余下的除酵饼。
(十四)献上感谢祷文。祈求以利亚来临,宣告弥赛亚的日子来到。于是饮第三只杯,称为 感恩的 ,祝佑祷文是:‘愿你蒙福,主啊,我的上帝,宇宙的王,祚使葡萄结出果子来。’
(十五)唱第二段 赞美上主之诗 ,即诗篇一一五至一一八篇。
(十六)‘饮第四只杯’,然后再唱诗篇一三六篇,这是‘伟大的颂主诗篇’,( The great Hallel )。
(十七)诵读两段短祷文。
‘都要称颂你的一切作为。主啊!我们的上帝。一切的圣者、义人,秉行你眼中认为美事的人,和你的一切子民,以色列全家,都欢欣歌唱。愿他们赞美、祝佑、彰显、荣耀、高举、尊崇和使你的名圣。上帝啊!我们的王。称赞 是一件美好的事,愿人歌颂称赞的名,因为是上帝,从亘古直到永远。’
‘凡有气息的人都要称颂 的名,主啊!我们的上帝,地上凡有肉体的灵,都要不断荣耀和高举的名,上帝啊!我们的王。从亘古直到永远,是上帝,除之外,我们没有别的王,也没有别的救赎主和救主了。’
这样便结束了逾越节的晚餐程序。倘若耶稣当晚所守的是逾越节的话,第十三项和十四项的内容,祂可以随 自己的意思去解释;而第十六项所唱的诗就是他们前往橄榄山前所唱的颂主诗篇了。
现在我们观察耶稣所做的有什么意义?祂用什么方法来教训门徒,使他们得 深刻的印象?我们曾多次述说昔日的先知们,当言词不能表达自己的信息时,就用象征和戏剧化的动作,传达他们的心思意念。先知亚希雅昔日身穿一件新衣,他把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以十二片交给耶罗波安,表示上帝将十个支派赐给他,叫他作王(王上十一 29-32 )。先知耶利米以绳索与轭加在自己颈项上来见西底家王,比喻列国必事奉巴比伦王,而沦为奴仆(耶廿七章)。后来先知哈拿尼雅折耶利米颈项的轭,以示列国得释,也是一样的道理(耶二十八 10-11 )。到了被掳后,以色列民渴望重返家园,先知 ` 以西结多次用这种方法向他们传达上帝的信息(结四 1-8 ;五 1-4 )。人说的话容易忘记,但用行动表现则使人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耶稣现在便是用这个方法教训门徒,藉 一个重要节期的晚餐作背景,加以戏剧化的动作,把永恒的信息刻在门徒的心里。祂说:‘看哪!我把这饼擘开,我的身体也如此为你们擘碎!我倒这杯红酒给你,同样我的血也为你们流出来。’
祂以‘杯’喻作‘新约’,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约 在犹太人的宗教中是常用的字。宗教的实底是上帝与以色列民进入一个约的关系。于是“约”便像一种安排,一种议价,一种关系了。旧的约是在出埃及记廿四章三至八节建立的;而在这段经文中,约的关键完全建立在以色列民遵守上帝所赐的律法。倘若以色列民不遵守律法时,则约便破坏了,而上帝与他们的关系随即中断。 整个关系都是基于律法与人的遵守律法 。上帝就是一个审判者。又因为从来没有人能够完全遵守所定的律法,于是以色列民便处于一个不能履行责任的困境中。现在耶稣说:‘我把新的,和改善的 新约 赐给你们,这约使人与上帝进入一个新的关系;它不再倚靠律法作基础,而是完全靠 我所流出的血而做成的。’换言之,这是一个建立在 爱 上的约,这新约不须倚靠律法,而是藉 爱 表达出来。这就是人与上帝之间,用爱建立成一个新的关系了。耶稣要讲的话便是:“我现在所做的事,无非要展示给你看见,上帝爱护你们如此深切”。人不再受上帝律法所辖管。由于耶稣讲出这个道理来,人永远可以站在上帝爱的范围之内。这便是整个圣礼的中心要义了。
我们还可以看见另一件事。最后的一句话告诉我们耶稣经常表现出来的两件事。祂自己肯定知道必须要死,而祂的国度亦会降临在地上。同时祂也肯定知道,十字架必临到祂的身上,但同时荣耀也属于祂的,用同一个道理来说,祂深知道上帝的爱,但亦体会到人的罪恶;但是到了最后,爱必定能够把罪恶克制的。
朋友使祂失望(十四 27-31 )
耶稣对一切事情早有准备,而且能够处之泰然,这真是一件很独特的事啊!对反对祂的人,误会祂的人,宗教领袖的敌视,门徒中的一个要出卖祂,十字架的苦楚──这一切祂都早有准备,如何去应付了。但自己朋友的失败,对祂的打击实在十分沉重。人在危险关头,自然会向朋友求助,倘若朋友们使自己失望时,真是痛心欲绝的,现在耶稣的朋友便是这样了,他们逐一离开,使祂孤单一人面对一切,此举当然使祂十分失望。耶稣所受身体的痛苦,心理的折磨,都能一一的克胜了。
华尔坡尔爵士( Sir Hugh Walpole )写过一本着名的小说坚忍( Fortitude )书中的主角,名叫彼得的信条是:“生命的本身不重要;主要的是人把多少勇气放进生命当中。”这样的生命便会多姿多采,而到了最后,他的人生到了登 造极时,他听闻一个声音:‘身体上的痛苦和刑罚是一种福气;失去朋友和失望,与及爱的牺牲,也是一种福气;地上的希望消失是一种福气;人生的痛苦、忧愁、辛劳和忍耐都能使人长出勇气,也当然是一种福气。这一切事物都是人类的福气,因为它们可以帮助人性的成长。’彼得此时跪下祷告:‘求你使我成为一个真正成长的人……不畏万难,预备面对一切事物。倘若友爱、仁慈和成功肯来就我,我就承接过来,但若果 它们没有来临,我也不怨恨;只要我能刚强壮胆,成为一个有勇气的人。’
耶稣可以说是一个坚忍和卓绝的人,历史上从来没有人能出其右者;祂一生不畏任何事物的打击,以静待变,以无比的信心,站立不动;背后虽然众叛亲离,使祂伤心;前面是十字架刑具的威胁;当我们看见这些事情,心仍有余悸,但祂却临危不乱,视死如归,实在使我们景仰万分。
当耶稣预告他们将会失去对主的忠诚时,彼得当然不信会有这样的事,昔日的忠贞的大将常有此抱负:‘头可断,但坚贞报国,效忠皇上的心,必永远保持。’当晚的彼得就当众讲出这句话来。
耶稣所讲的‘跌倒’,是有一个教训在里面的,这个希腊文动词( Skandalizein )是从‘啖阱中的饵’( Skandalon 或 Skandale{thron )变出来的。所以‘跌倒’可以视作‘跌进陷阱里面’,或‘被别人的诡计所滑倒。’当时彼得十分自信,忘记了世界上最刚强的人,偶一不慎,也会滑倒在地上;彼得忘记了人性的软弱和引诱者的威猛力量。虽然如此,我们不要疏忽一点,彼得的‘心是放在一个正确的地方的’。人宁愿有一个彼得火热的爱心,虽然一时不慎而招致耻辱;总比一个犹大冷酷仇恨的心为好。那么,让一个自称永不毁约的人,来责彼得吧!让一个自称思想永远没有错误的人,行为绝对纯洁的人,前来唾 彼得吧!彼得爱主之深实在不容我们否认;虽然这次他的爱心失败了,但他很快便站立起来。
愿你的旨意成就(十四 32-42 )
我们读这段经文时似乎有点不自然的感觉,因为我们似乎闯进耶稣私下痛苦的感受当中。
假如当时他们仍然留在‘阁楼’,便会十分危险了,因为犹太人领袖已经密切注意 他们,由于犹大已泄漏了消息,他们随时都有机会突击进来。耶稣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去的,而犹大也知道耶稣会到客西马尼园,这点可以证明耶稣常到这里的。耶路撒冷城有许多花园的,而有钱的人家可以在橄榄山 上自置花园作为憩息之所。耶稣当然有些朋友是十分富有的,而在这个晚上祂利用这个园子作为晚祷的地方。
耶稣举步走往客西马尼园时,心里渴望 两件事── 人的团契和上帝的团契 ,正如创世记二章十八节所写,上帝起初曾说:‘那人独居不好。’当我们有烦恼时,我们希望有人伴在身旁,即使不需他为自己做什么事,甚至乎不会和他谈些什么,只要有人在身旁便可以告慰了。耶稣当时的处境也是这样。最奇怪的是,不久之前那些发誓跟随祂走,至死也不变节的门徒,现在连一刻钟的警醒,也不能够做到。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怪责他们,事实上他们的身心已筋疲力竭,而在此极度的精神打击和紧张状态当中,他们真是有心无力了。
从这段经文记载中,我们看见耶稣所表现的几件事情。
(一)耶稣并非一定存心想死。当时祂只不过三十三岁,当此英年,正是精力充沛,而祂一生所做的事并不多,世界上还有许多拯救的工夫等 祂去做的。祂当然知道十字架的刑具并不是好受的,人人都会不想接受这样的死刑的。然而祂强迫自己,朝前面的路走去;我们许多时候也会这样做的。
(二)祂不知道整件事的发生缘故,但祂却知道这是上帝的旨意,而自己必须照 这个旨意去做。这是信心的飞跃,而祂顺服信靠──正如我们在生活中,也必须 如此──我们虽然不会完全晓得一切,但却接受,凭 信心前进。
(三)祂把一切的事交托在上帝手中,遵照上帝的旨意去做。 阿爸 是亚兰语,意即 我的父亲 。这句恳切的话,把疑惑都挪去了。有些人把上帝看作一个旁观者,人生犹如上帝所创造的游戏,上帝与人全无感情可言。但耶稣把自己所交托的,并不是一位冷面无情,高高在上的上帝。
‘祂把人视作一场游戏,人是永远求助无门的。
祂日以继夜,把人放在一个棋盘上。
祂把棋子,左转右动,胜了一局又来一局──
祂重复又把棋子放在棋盘上。’
上帝并不是这样的。虽然祂在这个恐怖的时刻中,作出如此骇人的苛求,但祂仍然是一位父亲啊!在英国的一次政冶 争中,李察.金马伦( Richard
Cameron 1648-1680 ,苏格兰的宗教改革者,他的追随者以后建立改革宗教会,再后成为改革宗长老会。编者注。)被人杀害,他的首级和双手被割下,并由敌人带回苏格兰的爱丁堡,给他的父亲,此举当然是想加深刺激老父的悲伤。这位老人家拿起儿子的首级和双手,深深一吻而说:‘我认得这些──我知道是我的儿子──我亲爱的儿子。这是上主所赐的。祂的旨意是美善的,祂对我和我的儿子决不会做错任何事的。但愿美善和恩慈永远随 我们的日子。’倘 若我们诚心‘称上帝为我们的 父亲 时’,则一切事情都可以忍受得住。有时我们对许多事情虽然不能立即明白,但我们可以肯定相信一点的,就是‘父亲的手永远不会使儿子无缘无故流出眼泪的。’而这一点,耶稣也是清楚知道的,所以祂勇往直前而不畏缩,我们也须学效耶稣的精神,在什么时候,都以‘阿爸父’称呼我们的上帝。
我们必须注意在这段经文结束前,那个卖主的人和那班人前来捉拿耶稣,耶稣当时有什么反应呢?祂没有逃跑;本来在夜间,祂若有心逃脱的话,亦不是一件难事。祂的反应就是‘面对一切的来临’。直到最后,耶稣始终没有闪避或退后。
捉拿耶稣(十四 43-50 )
整件事都是以戏剧化的描写表达出来,虽然马可的描写用字不多,但每个人的性格都流露了出来。
(一)卖主的犹大。平时当人们看见耶稣时,必会认出祂的样貌,但在夜间,花园的光线十分微弱,虽然他们带 火炬,但犹大认为必须由他指出耶稣之后,才可动手捉拿。犹大竟然用了一个十分可怕的记号──亲吻。本来吻拉比是犹太人见面时的一种礼貌习惯,表示尊敬和敬爱一位老师的。但在此时,实在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啊!当犹大说:‘我跟谁亲吻,谁就是你们所要的人。’(现代本),这个‘吻’,希腊字本来是普通的爱的表示── philein 。但当他趋前‘拥吻’,这个字立即改变成为── kataphilein ;多了一个字首( kata ),意思是指爱人的拥吻了。出卖的记号,已不是一个见面打招呼的礼仪,而是爱人的亲切表示。在福音书中,这一幕是最黯淡和最恐怖的一个故事啊!
(二)捉拿耶稣的暴民。他们来自祭司,文士和长老组织成的公会。当时虽然受罗马统治,但是公会仍拥有沿袭下来的权力,可以聘用他们指挥的警 队,他们自然有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去维持秩序的。而当他们前往捉拿耶稣时,在路上有些暴民自然加入了他们的行列。马可刻意描写出他们的紧张情节,他们的装备 气氛都显露出一件煞有介事,意味到一件流血的事件,一触即发,而整个恐怖气氛是他们制造出来,而不是来自耶稣。
(三)当中有一个拿起剑来,给敌人迎头一击,‘十分失望的人’。约翰告诉我们这人就是彼得(约十八 10 )。在众人中,此举以彼得的身份最为贴切,但马可却没有把彼得的名写出来,恐妨当时会对彼得不利。在这次混乱的伏击中,可能没有人看清楚谁动手给敌人还击;所以把他隐姓埋名倒好,但当约翰写福音时,已经是四十年后的事了,他把彼得的姓名直道出来,也不会碍事。本来拿剑去砍人当然不是一件值得赞扬的事,但在此冲动的一刻,有人肯替耶稣出一出气,给敌人迎头痛击,我们心里也暗自高兴。
(四)还有众门徒。他们在战栗惊惶当中而不敢面对危险。他们害怕自己会遭遇与耶稣同一的命运;于是他们逃跑了。
(五)耶稣自己。他在整个混乱惊惶的气氛中安然站立,犹如沙漠中的绿洲。当我们读这段经文时,得到一个印象,就是耶稣,控制了整件捉拿事件,而不是公会的警 。在耶稣来说,客西马利尼园的事已告一段落,而现在平安与宁静已回复到祂的心里,如今祂唯有平心静气遵从上帝的旨意而行。
有一个少年人(十四 51 , 52 )
这是两节十分奇突和使人费解的经文。骤然看来,它们完全与整段内容无关宏旨的;这两节经文,对整个故事的描述,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贡献;既然作者把它们写了出来,它一定有内在的原因。
我们曾经讲过马太和路加借用了马可的内容作写书的基础,而对马可的资料,他们也差不多全部搬了过去。但这两节经文,他们却没有放进他们的福音书内,所以我们可以推测,这两节经文对马可有特别的兴趣,但对别的人看来,删去也无伤大雅。于是我们要查问,为什么这两节经文对马可有特别的兴趣,非放进福音书内不可呢?我们有一个可能的答案,这个少年人就是作者马可自己。他这样的写法,好像对读者说:‘我当晚也在场啊!’他当然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
当我们读使徒行传时,便看见初期教会的聚集地方是借用马利亚的屋子的,而她就是马可的母亲了(徒十二 12 )。倘若这是事实的话,当晚耶稣守逾越节晚餐的地点便是在马利亚家里的阁楼,而这个地方后来做了教会发展的总部,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假若这个推想合乎逻辑的话,我们便看见下列几个可能性的地方。
(一)马可在逾越节的晚餐中,也和他们同在。当时他很年轻,外貌看来也只像一个大孩子,于是没有人对他特别留意。但是他对耶稣的事却特别向往,而当晚深夜时分,本来是睡觉的时候了。但为了好奇心所驱使,他只拿了一块麻布作披衣,偷偷跟随耶稣,来到客西马尼园,看个究竟,而在整段时间,他在暗处留心察听,故此在客西马尼园的对话情节,他是在场目击的,而当门徒熟睡之际,他在旁边体察到耶稣的举动和心灵挣扎的表现。这个少年以景仰的态度,在旁全神贯注,而把这个史无前例的大英雄祈祷的经过全部记在心里。
(二)第二个可能就是照 约翰的描述,犹大在晚餐还未结束之前,便偷偷离开现场(约十三 20 ),他可能赶往向犹太人的掌权者告密,把他们聚集在‘阁楼’消息报告给他们,好让他们派出警 队前来捉拿耶稣。但当犹大带领他们来到‘阁楼’时,却发现他们早已离去 ,当时自然引起一场骚动和嘈吵,于是把在梦中的马可也嘈醒了。马可见此情景,在急忙之际,从床上只拿起一块白麻布,把赤裸的身体披盖,赶快跑到客西马尼园报讯,但抵达时,已迟来一步,而在骚动中,他也几乎被人捉拿。
无论当晚发生的过程到底是怎样,这两节经文肯定是与马可本身有关的。他对当晚的经历,深深记在心中。马可以一个谦虚作者的身份,自然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名字,放进这段内容里面,但写了这两节经文出来,犹如作者自己把私章盖了上去:‘我当时还是一个孩子,但我亦在场目睹一切。’
审讯(十四 53 , 55-65 )
当时发展的情形十分急迫,一切都好像朝 一个预期的结局推进的。
当时的犹太人公会权力有限,因为直接管辖耶路撒冷的还是罗马政府。公会对宗教的事情有权过问;而且自设有警 队,以维持秩序。但他们却没有权柄定死罪,倘若马可所描写的是公会的审讯,那么他们要办的事便略似一个大陪审团;它的功能并非定罪,而是替罗马长官作出起诉的预先查讯,搜集资料以备起诉。
但毫无疑问的,公会在审讯时,已不照 他们的传统法规去做,他们审讯的法规是清楚记载在犹太人的一本经典密示拿中,这些法则虽然只是把大原则刻划出来,但整个公会对耶稣的审讯,都表现出他们的不公平。
公会是犹太人最高的法庭,由七十一位会员组成,包括撒都该人──祭司的身份全部都是属于撒都该人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他们对律法是十分熟识的,还有受人尊崇的长老。公会的会员若有空缺时,则由他们提名递补。大祭司便是公会的主席,主持会议,他们以半圆形的圈子围坐,彼此可以望见对方半圆对面的地方由拉比的门生围坐,这些门生可以替受审人代辩,但不准指控。他们的正式聚会地点应该在圣殿里面,称为‘掘石’( Hall of Hewn Stone )的一个大堂;一切有效的决定都必须在这里进行,否则是无效的。本来他们也不准在夜间或在任何大节期中进行审讯。当证供提出后,证人必须分别受盘问,只有大家同意的证供才算有效,然后公会的每一成员都须分别作出自己的结论,从最年幼到年长,依次说话。倘若是定死罪时,则必须把判词顺延等待一晚,才宣告,好使公会,各员有机会改变原判,藉此而对犯人开恩。
由此我们可以指出当时犹太人的公会根本没有依照法规行事。他们不在圣殿施行审讯,而且是在夜间进行。审讯时,没有让个别会员发表意见;又没有隔一晚才把死罪宣判。总言之,犹太人为铲除耶稣,和尽快行事,决意破坏他们自己的法规。
首先开庭时,提出的假见证也不相吻合,证人指控耶稣曾宣告祂会毁灭圣殿。可能有人当日听了耶稣在十三章二节的话,把它的意思扭转,而提出证供也未可料。有一传说,当大祭司问及有无任何证供时,有许多人都前来作出主审人不需要用的证据,诸如有人说:‘我曾经是一个麻疯者,但祂给我洁净了;我是一个瞎眼的人,但祂使我复明;我是一个聋人,但祂使我能听见;我是一个跛子,但祂使我能够行走;我是一个瘫痪的人,但祂给我力量恢复健康。’
最后,大祭司一手包办整个审讯的总结,他向耶稣发出一个本来法规所不容许的问题,因为他的问题直接使犯人自供嫌疑的罪名:‘你是弥赛亚吗?’。虽然如此,耶稣觉得到了这个时候,祂应该把整件丑恶的事结束了。于是祂毫不犹疑回答说:‘我就是弥赛亚’。这是一个亵渎的罪名,直接向上帝侮辱啊!公会的目的既已达到,而这个罪名可以构成死罪,他们的野蛮人性于是获得满足了。
从这件事中,我们亦可以体察出耶稣两点伟大的特征。
(一)耶稣的 勇气 。祂虽然知道祂的回答会构成死罪,但毫不犹疑,一口便说了出来,真是快人快语。其实祂若否认的话,公会的人便会无权定祂为有罪。
(二)耶稣的 信心 。虽然十架的刑具已成了定局,但祂仍充满 信心,确信至终的胜利是属于祂的。
我们就此来看,当然要为耶稣洒下同情眼泪,这实在是人类一个最恐怖的悲剧啊!祂为人类付出爱心,但竟得到如此残酷的收场,一切人类的公义和正直,都没有替祂作出半点辩护,反而受到公会侍 们的戏弄,嘲笑,和一切耻辱的对待。
勇敢和懦弱(十四 54 , 66-72 )
有些时候,当我们讲这个故事时,似乎会对彼得作出不大公平的判断。其实当晚彼得所表现的一切,可说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表现。他首先在客西马尼抽剑出来和捉拿的人打 ,以只手的力量对付一斑凶恶的侍队,并且击伤了大祭司仆人当中的一个。普通人在此时已消声匿迹,但彼得却鼓勇气偷偷地跟他们到了大祭司的院庭,这样的行 动,只有一个愚勇之夫才会干出来的。别人已经逃跑,但彼得仍坚持自己的诺言,步步跟随自己的主。
这里我们见人类奇异的天性混杂。当晚彼得坐在火旁,寒意迫人,而彼得以披衣盖身瑟缩在人丛中。可能有人把一块木头抛在火中,熠熠的火光随即冒起来,登时有人认出彼得,而他却否认和耶稣有关。但有一细节我们常常忘记的,一个审慎的人在此时,便会立刻逃跑了,但彼得仍旧留在那里;过后,有人再发问,但彼得同样也否定了。此时彼得仍然留在那里。当第三次同样的问题出现时,彼得亦再三否认,但他没有起誓咒诅耶稣,只是起誓说自己不认识祂而已。彼得始终没有逃离这个地方。此时却有另一件事发生了。
原来罗马人夜后的时间是从黄昏六时至翌日晨早六时分作四更计算的。到了第三更,即早上三时,在守 军队更调前,即吹起号角,称为 gallicinium ,这个拉丁字,意即 鸡啼 。当彼得第三次否认耶稣时,刚好从远处传来号角之声,十分刺耳,他顿然回忆耶稣曾说的话,于是痛心非常。
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一点,彼得是在充满 无此的勇气中而跌在试探的陷阱里。若以一个谨慎自守,为安逸而保身的人来说,这件事永远不会临到他的身上。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抵受不住外来试探的忍受程度。在别的人来说,未到彼得所 能忍受跌倒之前,早已作了试探的俘虏了,但彼得竟然忍受到此刻,诚属难能可贵了。
而且还有一点十分可贵的──这件事的资料来源是出自彼得的口,以前我们已经在绪论中提过,马可是从彼得的讲道内容中取材而写成这本福音书的。由此可见,彼得对自己否认主的事直认不讳,而且重复申说:‘这是我当时所做的事,但那奇妙的耶稣,仍然不住的爱我。’
从前有一个十分受人景仰的布道家,名叫北宾劳( Brownlow North ),他虽然是上帝所器重的人,但少年时代的生活却是放荡不羁。有一主日,他在苏格兰亚伯丁讲道之前,有一个人把一封信递给他,内容讲及他以前的可耻行为,并且提出警告,倘若他胆敢站在讲台的话,便把这件事当众揭发出来,北宾劳不慌不忙拿 这封信,一同行到讲道台去,向会众读出这封信,并且对这件所谓耻辱的事,直认不讳,然后他述说基督如何饶恕和改变了他的生活,基督如何使他变成一个新造的人,他用自己的可耻,但已经悔改的行为变一块磁石,吸引人归信基督。彼得所做的就是这样了。他大胆的告诉别人:“我伤害了祂;我使祂失望;但祂仍爱我,而且饶恕了我──祂当然也可以同样的对你啊!”
倘我们用悟性来读这段经文时,彼得的懦弱故事便会变成一首英雄史诗;一个耻辱的故事也可以化作一件荣耀光辉的事迹了。──《每日研经丛书》
第十四章
柒·仆人的受难和死亡(一四~一五)
一·杀耶稣的计谋(一四1,2)
现在是重大一周的星期三。过两天是逾越节,随后是第七天的无酵节。宗教领袖决心要除灭耶稣,却不想在节期内动手,因为仍有许多人视耶稣为先知。
虽然祭司长和文士决定不在当节的日子杀祂,但神的安排却支配着他们,神的逾越节羊羔就在那时候被杀(参看太二六2)。
二·耶稣在伯大尼受膏(一四3~9)
就如珠宝商把钻石衬托在黑色天鹅绒布上一样,圣灵和其代笔者马可,同样乖巧地把一位妇人爱主的光芒,显露在宗教阶级和犹大的黑暗阴谋上。
一四3 大概长大麻疯的西门感激病得医治,于是尊崇救主,设宴款待。一位没有提到名字的女人(可能是伯大尼的马利亚,约一二3),毫不吝啬地用一瓶极贵的香膏,膏耶稣的头。她对主的爱极大。
一四4,5 有几个宾客,以此为大大的枉费,又指她卤莽、挥霍。她为何不卖了香膏,赒济穷人(三十多两银子,相等于一年的工资)?把人生中的一年献给主,人们已觉得枉费。若把一生献给主,他们岂不更觉枉费?
一四6~8 耶稣责备他们低声埋怨。其实女人是找着了黄金机会,向救主献上贡物。他们若要关怀穷人,常常都可予以援手,因为常有穷人和他们同在;但主将要受死,被埋葬。这女人想在她还有能力时,显出她的心意。因为她不一定能在祂死后,作这事在祂身上,于是便趁祂活着时,向祂显出她的爱。
一四9 香膏的馨香传至我们的世代。耶稣说,她要在全世界蒙记念。她确实藉着福音书的记载,蒙了记念。
三·犹大卖主(一四10,11)
那女人以救主为无价之宝,犹大却轻看祂。虽然犹大与主耶稣同生活最少一年,从祂得着的,没有不是恩慈。他现在却偷偷地找祭司长,承诺把神的儿子交在他们手里。他们欣然答应,又给他出卖主的报酬。他要做的,是履行承诺。
四·预备过逾越节(一四12~16)
虽然确实时间次序不详,但有可能是逾越节那周的星期四。门徒那时不晓得,这次是古往今来的逾越节的成全和高峰。他们请主指示守逾越节的地方。耶稣就打发他们进耶路撒冷,找一个男人拿着一瓶水──这是罕见的,因为拿水瓶的通常是女人。这人必带他们到一个家庭,他们要叫家主指示他们客房的所在,夫子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
主这样拣选和吩咐,实在奇妙。祂的作为显出祂是人和财产的权能统治者。一个有响应的心把他们和他们的所有,任由主使用,也是奇妙的。祂能随时、随意在我们生命中找着房间,对我们来说是件美事!
五·耶稣预言被卖(一四17~21)
那个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都来了,到那摆设整齐的大楼。他们安坐下,正吃的时候,耶稣指出门徒中间有一个人要卖祂。他们都知道,自己本性有邪恶的倾向,诚实不信任自己,一个一个地问,那人是否自己。耶稣就透露,出卖祂的,是那个同祂将饼蘸在肉汁里的人,也就是主蘸了一点饼给他的那一个。耶稣说人子要照着预言进到死地,但那卖祂的人结局更惨。事实上,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六·第一次主餐(一四22~26)
一四22~25 犹大吃过了饼,就在夜间出去(约一三30)。然后耶稣设立我们所知的主的晚餐。筵席的意义可用以下三个词,美丽地概述出来:(1)祂拿起──自己的人性;(2)祂擘开──祂将在十字架上被擘开;(3)祂递给──祂把自己赐给我们。
饼代表祂所献上的身体,杯代表祂所流的血。祂用血立了新约。祂再不享受节期的欢乐,直到祂回到地上,设立祂的国。
一四26 那时候,他们唱诗──大概是那伟大的赞美诗──诗篇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唱罢,就出耶路撒冷,过了汲伦溪,往橄榄山去。
七·彼得的自信(一四27~31)
一四27,28 在途中,救主警诫门徒,在前面的时刻,他们都要因作祂的跟随者而羞耻、惊慌,就如撒迦利亚预言的,牧人被击打,羊就分散了(亚一三7)。祂却满有恩典地坚固他们,应许不会不认他们。在祂从死里复活后,祂要在加利利等候他们。
一四29,30 彼得对不认主的想法感到愤概。别人可以,他呢?总不会!耶稣把他的“总不会”改为“将会”。鸡叫两遍以先,彼得将三次不认救主。
一四31 彼得喊说:“没这样的事!我宁死也不会不认你!”彼得不是唯一夸口得如此狂妄的人,众门徒都卤莽、自信地同作声明。千万不要忘记,我们跟门徒没有分别。我们必须认识自己心里的怯懦和软弱。
八·客西马尼园的痛苦(一四32~42)
一四32 黑暗已临到大地。这是星期四晚上,星期五早晨将至。他们来到一个自成一角的地方,名叫客西马尼,主耶稣在进口处撇下门徒中的八位。
一四33~34 祂带着彼得、雅各、约翰同去,进到园中。在那里,祂圣洁的心灵受到重压,因祂预知自己要成为我们的赎罪祭。我们无法理解这时刻对祂的意义,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祂指示三位门徒在那里等候,等候儆醒。祂就离开他们,稍往前走,独自到了园中。祂也要独自上十字架,为我们的罪背负神可怕的审判。
一四35 我们既希奇且惊讶,主耶稣竟俯伏在地,向神祷告。祂是否祈求免却十字架?不是,这是祂降世的目的。首先,祂祷告说,倘若可行,便叫那时候过去。若在受死、埋葬、复活以外,还有方法使罪人得救,求神显明出来。诸天寂静无声,我们的救赎别无他法。
一四36 祂又祷告:“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注意,祂称神为祂所爱的父,在父凡事都能。问题不是物质上的可能性,而是道义上的。全能的父有否别的公义根据,拯救不敬虔的罪人?诸天寂静,说明别无他法。神的圣子必须流血,罪人才可从罪中得释放!
一四37~40 祂回到三位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这是给人堕落天性的可悲评语。耶稣警惕彼得,不要在这重要时刻睡觉。彼得刚刚夸口自己至死不渝,现在竟不能儆醒片时。人若不能祷告片时,就不大可能在庞大压力时,抵受试探。不论他如何热心,也必须承认肉体的脆弱。
一四41,42 主耶稣三次回来,都见门徒睡着了,祂就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罢。彀了,时候到了。看哪,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说罢,他们起来似要往前走,但不用走多远了。
九·耶稣被卖和捉拿(一四43~52)
一四43 犹大已带一队人进到园中。他的同僚带着刀棒,像要捉拿重犯似的。
一四44,45 卖耶稣的人预先定了暗号,犹大与谁亲嘴,那就是他们要拿住的人。他阔步走到耶稣跟前,称呼拉比,热情地与他亲嘴。(原文是强调形式,表示重复或示范性的亲嘴。)犹大为甚么卖主?是否因为耶稣没有把握政权的命脉,而感到失望?他的期望,是不是要在国中当高位?他是否为贪婪所胜?这一切都会构成他的无耻行为。
一四46~50 随众跟着卖耶稣的人走上前,拿住耶稣。彼得机敏地拔出刀来,削掉大祭司仆人一个耳朵。这是自然反应,却非属灵反应;彼得用世上的兵器,来应付属灵的争战。主责备彼得,路加福音二十二章51节和约翰福音十八章11节记载,祂用神迹治好那人的耳朵。耶稣就提醒捉拿祂的人,用武力捉拿祂,何等不恰当!祂曾天天在殿里教训人,为何不在那时候捉拿祂?祂知道原因。这事成就,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预言祂要被卖(诗四一9)、被捉拿(赛五三7)、被苦待(诗二二12)、遭弃绝(亚一三7)。
一四51,52 马可是唯一记录这件事的传道者。一般相信,马可就是那个少年人。他拚命要逃,衣服都被拿武器的人抓去了。麻布并不是常服,只是一块布,他临时拿作蔽体之用。
欧德曼论说:“附加这段小插曲,大概是要说明耶稣在危难和痛苦的时刻,如何全然遭弃绝。祂诚然参透独自受苦的滋味。”
十·耶稣在大祭司面前(一四53,54)
宗教审讯的记载,从第53节起到十五章1节,可分为三部分:;(1)在大祭司面前受审(53,54节);(2)全公会深夜聚集(55~65节);(3)全公会早上聚集(一五1)。
一四53 普遍认为,马可这里记载的,是在该亚法前受审;在亚那方面受审,记载在约翰福音十八章13节、19至24节。
一四54 彼得保持一段他以为安全的距离,跟着耶稣,来到大祭司的院里。有人把他的跌倒,划分为以下几点:
1·起初的打架──热心方向错了。
2·其后的逃走──怯懦地退缩。
3·最后远远跟随──在黑夜里作不全心全意的门徒。
他和差役坐在火光里,与主的仇敌一同烤火取暖。
十一·耶稣在全公会前(一四55~65)
一四55~59 虽然没有明确记载,但第55节似乎记录全公会在午夜展开会议。全公会有七十一位宗教领袖,会议由大祭司主持。这个特别的晚上,组成公会的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文士和长老,完全不顾他们一贯的规矩,他们是不可在晚上,或任何犹太节期里聚集的;也不可贿买人作假见证。死刑的判决要经过一个晚上才可执行;他们若不是在圣殿的范围内聚集,他们的裁决就没有约束力。
宗教权威人士切望除掉主耶稣,就是委屈地违反自己的律例,也在所不惜。他们决心努力寻找一群假见证人,却无法制造一致的见证。有人错误引用主的话,指祂威胁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殿。耶稣真正说的,记载在约翰福音二章19节。他们有意把耶路撒冷的殿,与祂身体的殿混为一谈。
一四60~62 大祭司先发问,耶稣没有回答;但当他起誓(太二六63)问祂是不是弥赛亚,那当称颂者的儿子时,救主说祂是。这是遵守利未记五章1节的话。主耶稣似乎更要除去人对祂自称身分的怀疑,于是告诉大祭司,他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地上。意思是说,大祭司还要看见祂公开显明祂是神。在祂第一次降临时,祂神性的荣耀被肉身遮蔽;但祂要在权能和大荣耀中再临;幔子要除去,人知道祂到底是谁。
一四63,64 大祭司明白耶稣的意思,就撕开衣服,表明对此看来妄的话,生公义的愤慨。作为以色列人中理应作好准备承认和接受弥赛亚的人,大祭司竟然高声控告主。不仅是他,全公会23都同声指耶稣亵渎,都要定他该死的罪。
一四65 接着的情景,更极为丑恶。公会中有人吐唾沫在神子脸上,又蒙着他的脸,要祂说出打祂的是谁。难以置信,宝贵的救主竟要忍受罪人这样顶撞。差役(殿役)也加入丑行的行列,用手掌打他。
十二·彼得不认主而痛哭(一四66~72)
一四66~68 彼得在下边,殿的院子里等候。大祭司的一个使女经过,定睛着他,指出他是拿撒勒人耶稣的跟随者。这个可怜的门徒假装对她的指控毫不知情,他退到前院,那时鸡就叫了。这可怕的时刻,罪的钟声一下一下地敲响起来。
一四69,70 那使女看见他,又指出他是耶稣的门徒。彼得再次无情地否认,他会疑惑为何旁人不肯放过他。众人又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因为你是加利利人。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一四71,72 彼得口出恶言,气冲冲地说不认得这个人。话刚出口,立时鸡叫了。自然界像要反对他懦弱的谎言。此刻,彼得知道主的预言已应验,不能自己就哭了。四卷福音书都记载彼得不认主,实在意味深长。我们必须学一个功课,自信生羞辱;要学习不信自己,全然倚靠神的大能。──《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简介 14:9
福 音: 福
音 ( 希 腊 文 euangelion) 意 为 好 消
息, 指 神 借 着 耶 稣 基 督 道 成 肉 身、受 死 和 复 活 向 即 将 灭 亡 的 人 类 施 行 拯 救 的 好 消 息 ( 路 4:18~21 ; 7 :22 ;约 3:16) 。 我 们 无 论 在 何 时 何 地 依 靠 圣 灵 的 能 力 传 讲 福 音 ( 林
前 2:4 ;加 1:11) ,它 都:
1. 带
着 主 所 赐 的 权 柄 ( 太 28:18~20) 。
2. 彰
显 神 的 公 义 ( 罗 1:16~17) 。
3. 要
求 人 悔 改 (1:15 ;太 3:2 ; 4:17) 。
4. 为
罪、义 和 审 判 的 缘 故 使 人 知 罪 ( 约 16:8 ;比
较 徒 24:25) 。
5. 使
人 生 发 信 心 ( 罗 10:17 ;腓 1:27) 。
6. 会
给 人 带 来 救 恩、 生 命 和 圣 灵 的 恩 赐 ( 徒 2:33,
38~39 ;罗 1:16 ;林 前 15:22 ;彼
前 1:23) 。
7. 能
使 人 脱 离 罪 和 撒 但 的 权 势 ( 太 12:28 ;徒 26:18 ;罗 6 章 ) 。
8. 能
给 人 带 来 盼 望 ( 西 1:5, 23) 、 平 安 ( 弗 2:17 ; 6:15) 及 不 能 朽
坏 的 生 命 ( 提 后 1:10) 。
9. 在
预 告 神 的 审 判 ( 罗 2:16) 。
10. 会
使 拒 绝 之 人 遭 到 定 罪 和 永 远 的 死 亡 ( 约 3:18) 。
14:9 以 为
记 念: 参
太 26:13 注。
14:14
逾 越 节: 参
太 26:2 注。
14:21
不 生 在 世 上: 耶
稣 总 是 以 属 灵 和 永 世 的 眼 光 来 判 断 和 衡 量 生 命 的 价 值。 他 断 言 说, 如 果 一 个 人 来 到 这 世 上, 却 没
有 接 受 耶 稣 做 他 个 人 的 主 和 救 主, 就 会 最 终 在 地 狱 遭 受 永 远 的 灭 亡, 还 不 如 不 生 在 这 世 上 更 好 ( 参 约 6:64 注 ) 。
14:22
饼 …… 身
体: 参
路 22:20 注;林 前 11:24~25, 27 注。
14:24
立 约 的 血: 基
督 为 我 们 流 血 的 目 的 是 要 我 们 得 到 罪 的 赦 免 和 救 恩。 他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受 死, 使 神 与 所 有 接 受 基
督 做 主 和 救 主 的 人 之 间 得 以 建 立 全 新 的 立 约 关 系 ( 参 耶 31:31~34 注 ) 。 因 着 对 基 督 的 信 靠 而 悔 改 并 归 向 神 的 人
都 能 得 到 神 的 赦 罪 之 恩,脱 离 撒 但 的 权 势, 接 受 新 的 属 灵 生 命, 成 为 神 的 儿 女, 受 圣 灵 浸 并 且 可 以
随 时 来 到 神 面 前 得 到 他 的 怜 悯、恩 惠、力 量 和 帮 助 ( 参 太 26:28 注;来 4:16 ; 7:25) 。
14:32
客 西 马 尼 …… 祷
告: 耶
稣 在 客 西 马 尼 园 的 所 作 所 为 是 信 徒 在 患 难 或 痛 苦 忧 伤 之 时 的 行 为 表 率。信 徒 应 该 效 法 耶 稣:
1. 借
着 祷 告 归 向 神 (32, 35~36, 39 节 ) 。
2. 寻
求 朋 友 的 支 持 (33~34, 42 节 ) 。
3. 从
心 里 确 信 神 这 样 一 位 天 上 的 父 亲 时 刻 都 在 眷 顾 着 我 们 (36 节 ) 。
4. 信
靠 神 并 且 将 自 己 交 托 在 神 至 善 的 旨 意 中 (36 节 ) 。参
太 26:37 及 其 后 经 文,有 关 基 督 受 苦 的 十 个 阶 段 的 注 释。
14:35
便 叫 那 时 候 过 去: 参
太 26:39 注。
14:37
警 醒 片 时: 在
这 个 最 关 键 的 时 刻,彼 得 和 门 徒 们 都 忽 略 了 警 醒 和 祷 告,这 本 是 信 徒 在 试 探 当 中 可 以 依 靠 而 不 至
失 脚 的 惟 一 办 法 (50 节 ) 。 没 有 祷
告 的 属 灵 生 活 注 定 要 失 败 ( 参 徒 10:9 有
关 忠 心 祷 告 片 时 的 注 释 ) 。
14:46
拿 住 他: 参
太 26:57 注, 从 基 督 被 捕 到 钉 死 之 间 依 次 发 生 的 事 件。
14:50
门 徒 都 离 开 他: 我
们 决 不 能 把 耶 稣 被 捕 时 彼 得 和 其 他 门 徒 的 失 败 与 基 督 受 死 复 活 以 后 教 会 牧 师 或 长 老 在 属 灵 和
道 德 方 面 的 错 失 相 提 并 论。 其 原 因 如 下:
1. 彼
得 和 门 徒 们 的 软 弱 失 败 并 非 发 生 在 新 约 关 系 之 下。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流 血 之 后,新 约 才 真 正 开 始 生
效 ( 来 9 :15~20) 。
2. 此
时 的 彼 得 和 门 徒 们 尚 未 完 全 经 历 到 新 约 意 义 上 的 新 生 命 或 圣 灵 的 重 生。 直 到 基 督 复 活 以 后, “ 向 他 们 吹 一 口 气, 说 ‘ 你 们 受 圣 灵 ’” 时 ( 约 20:22) , 具 有 洁 净
之 能 的 圣 灵 才 开 始 内 住 在 信 徒 里 面。 因 此, 门 徒 的 失 败 是 软 弱 导 致 的, 而 非 罪 恶 所 致。
3. 当
彼 得 和 门 徒 们 离 弃 基 督 时, 他 们 还 不 能 像 我 们 那 样 对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赎 罪 之 死 有 道 义 上 的 感
知 ( 参 罗 6 章 ) ,
也 没 有 因 基 督 从 死 里 复 活 而 生 发 的 更 牢 固 的 信 心。
现
今 的 许 多 教 会 领 袖 会 因 着 自 己 的 罪 和 松 懈 的 道 德 责 任 感 而 在 个 人 和 灵 性 生 活 中 不 顾 牧 者 当 有
的 属 灵 资 格。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我 们 不 能 把 这 段 经 文 当 做 纵 容 他 们 重 返 事 奉 岗 位 的 托 词 ( 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 。
14:65
打 他: 参
太 26:67 注。
14:71
发 咒 起 誓: 彼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柒.仆人的受难和死亡(一四~一五)
一.杀耶稣的计谋(一四 1 , 2 )
现在是重大一周的星期三。过 两天 是 逾越节 ,随后是第七天的 无酵节 。宗教领袖决心要除灭耶稣,却不想在节期内动手,因为仍有许多人视耶稣为先知。
虽然 祭司长和文士 决定 不在当节的日子 杀祂,但神的安排却支配他们,神的逾越节羊羔就在那时候被杀(参看太二六 2 )。
二.耶稣在伯大尼受膏(一四 3 ~ 9 )
就如珠宝商把钻石衬托在黑色天鹅绒布上一样,圣灵和其代笔者马可,同样乖巧地把一位妇人爱主的光芒,显露在宗教阶级和犹大的黑暗阴谋上。
一四 3 大概 长大麻疯的西门 感激病得医治,于是尊崇救主,设宴款待。一位没有提到名字的女人(可能是伯大尼的马利亚,约一二 3 ),毫不吝啬地用一瓶 极贵 的香膏,膏耶稣的头。她对主的爱极大。
一四 4 , 5 有几个 宾客,以此为大大的枉费,又指她卤莽、挥霍。她为何不卖了香膏,赒济穷人(三十多两银子,相等于一年的工资)?把人生中的一年献给主,人们已觉得枉费。若把一生献给主,他们岂不更觉枉费?
一四 6 ~ 8 耶稣 责备他们低声埋怨。其实女人是找了黄金机会,向救主献上贡物。他们若要关怀穷人,常常都可予以援手,因为 常有穷人 和他们同在;但主将要受死,被埋葬。这女人想在她还有能力时,显出她的心意。因为她不一定能在祂死后,作这事在祂 身上 ,于是便趁祂活时,向祂显出她的爱。
一四 9 香膏的馨香传至我们的世代。耶稣说,她要在全世界蒙记念。她确实藉福音书的记载,蒙了记念。
三.犹大卖主(一四 10 , 11 )
那女人以救主为无价之宝, 犹大 却轻看祂。虽然犹大与主耶稣同生活最少一年,从祂得的,没有不是恩慈。他现在却偷偷地找祭司长,承诺把神的儿子交在他们手里。他们欣然答应,又给他 出卖 主的报酬。他要做的,是履行承诺。
四.预备过逾越节(一四 12 ~ 16 )
虽然确实时间次序不详,但有可能是逾越节那周的星期四。门徒那时不晓得,这次是古往今来的逾越节的成全和高峰。他们请主指示守 逾越节 的地方。 耶稣就打发 他们进耶路撒冷,找一个男 人拿 一瓶水 ──这是罕见的,因为拿水瓶的通常是女人。这人必带他们到一个家庭,他们要叫家主指示他们客房的所在, 夫子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
主这样拣选和吩咐,实在奇妙。祂的作为显出祂是人和财产的权能统治者。一个有回应的心把他们和他们的所有,任由主使用,也是奇妙的。祂能随时、随意在我们生命中找房间,对我们来说是件美事!
五.耶稣预言被卖(一四 17 ~ 21 )
那个 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都来了 ,到那摆设整齐的大楼。他们安坐下, 正吃 的时候, 耶稣 指出门徒 中间有一个人 要 卖 祂。他们都知道,自己本性有邪恶的倾向,诚实不信任自己,一个一个地问,那人是否自己。耶稣就透露,出卖祂的,是那个同祂将饼蘸在肉汁里的人,也就是主蘸了一点饼给他的那一个。耶稣说 人子 要照预言进到死地,但那卖祂的人结局更惨。事实上, 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六.第一次主餐(一四 22 ~ 26 )
一四 22 ~ 25 犹大吃过了 饼 ,就在夜间出去(约一三 30 )。然后耶稣设立我们所知的主的晚餐。筵席的意义可用以下三个词,美丽地概述出来:( 1 )祂 拿起 ──自己的人性;( 2 )祂 擘开 ──祂将在十字架上被擘开;( 3 )祂 递给 ──祂把自己赐给我们。
饼 代表祂所献上的 身体 , 杯 代表祂所流的 血 。祂用血立了 新约 。祂再不享受节期的欢乐,直到祂回到地上,设立祂 的国 。
一四 26 那时候,他们唱 诗 ──大概是那伟大的赞美诗──诗篇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唱罢,就出耶路撒冷,过了汲伦溪,往 橄榄山 去。
七.彼得的自信(一四 27 ~ 31 )
一四 27 , 28 在途中,救主警诫门徒,在前面的时刻,他们 都 要因作祂的跟随者而羞耻、惊慌,就如撒迦利亚预言的, 牧人 被击打, 羊就分散了 (亚一三 7 )。祂却满有恩典地坚固他们,应许不会不认他们。在祂从死里复活后,祂要在加利利等候他们。
一四 29 , 30 彼得 对不认主的想法感到愤概。别人可以,他呢?总不会!耶稣把他的“总不会”改为“将会”。 鸡叫两遍以先 ,彼得将 三次 不认救主。
一四 31 彼得喊说:“没这样的事!我宁死也不会 不认你 !”彼得不是唯一夸口得如此狂妄的人, 众门徒都 卤莽、自信地同作声明。千万不要忘记,我们跟门徒没有分别。我们必须认识自己心里的怯懦和软弱。
八.客西马尼园的痛苦(一四 32 ~ 42 )
一四 32 黑暗已临到大地。这是星期四晚上,星期五早晨将至。 他们来到 一个自成一角的地方, 名叫客西马尼 ,主耶稣在进口处撇下门徒中的八位。
一四 33 ~ 34 祂 带 彼得、雅各、约翰同去 ,进到园中。在那里,祂圣洁的心灵受到重压,因祂预知自己要成为我们的赎罪祭。我们无法理解这时刻对祂的意义,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祂指示三位门徒在那里 等候 ,等候儆醒。祂就离开他们, 稍往前走 ,独自到了园中。祂也要独自上十字架,为我们的罪背负神可怕的审判。
一四 35 我们既希奇且惊讶,主耶稣竟俯伏在地,向神祷告。祂是否祈求免却十字架?不是,这是祂降世的目的。首先,祂 祷告说,倘若可行,便叫那时候过去。 若在受死、埋葬、复活以外,还有方法使罪人得救,求神显明出来。诸天寂静无声,我们的救赎别无他法。
一四 36 祂又祷告:“ 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 ”注意,祂称神为祂所爱的父,在父 凡事都能 。问题不是物质上的可能性,而是道义上的。全能的父有否别的公义根据,拯救不敬虔的罪人?诸天寂静,说明别无他法。神的圣子必须流血,罪人才可从罪中得释放!
一四 37 ~ 40 祂回到三位门徒那里, 见他们睡 了 ──这是给人堕落天性的可悲评语。耶稣警惕彼得,不要在这重要 时刻睡觉 。彼得刚刚夸口自己至死不渝,现在竟不能儆醒 片时 。人若不能祷告片时,就不大可能在庞大压力时,抵受试探。不论他如何热心,也必须承认肉体的脆弱。
一四 41 , 42 主耶稣三次回来,都见门徒睡了,祂就说,“ 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罢。彀了,时候到了。看哪,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说罢,他们起来似要往前走,但不用走多远了。
九.耶稣被卖和捉拿(一四 43 ~ 52 )
一四 43 犹大 已带一队人进到园中。他的同僚带 刀棒 ,像要捉拿重犯似的。
一四 44 , 45 卖耶稣的人 预先定了暗号,犹大与谁 亲嘴 ,那就是他们要 拿住的人 。他阔步走到耶稣跟前,称呼 拉比 ,热情地 与他亲嘴 。(原文是强调形式,表示重复或示范性的亲嘴。)犹大为什么卖主?是否因为耶稣没有把握政权的命脉,而感到失望?他的期望,是不是要在国中当高位?他是否为贪婪所胜?这一切都会构成他的无耻行为。
一四 46 ~ 50 随众跟卖耶稣的人走上前,拿住耶稣。彼得机敏地 拔出刀来,削掉大祭司仆人 一个 耳朵 。这是自然反应,却非属灵反应;彼得用世上的兵器,来应付属灵的争战。主责备彼得,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51 节和约翰福音十八章 11 节记载,祂用神迹治好那人的耳朵。耶稣就提醒捉拿祂的人,用武力捉拿祂,何等不恰当!祂曾 天天在殿里教训人 ,为何不在那时候捉拿祂?祂知道原因。这事成就,为要 应验经上的话 ,预言祂要被卖(诗四一 9 )、被捉拿(赛五三 7 )、被苦待(诗二二 12 )、遭弃绝(亚一三 7 )。
一四 51 , 52 马可是唯一记录这件事的传道者。一般相信,马可就是那个 少年人 。他拚命要逃,衣服都被拿武器的人抓去了。 麻布 并不是常服,只是一块 布 ,他临时拿作蔽体之用。
欧德曼论说:“附加这段小插曲,大概是要说明耶稣在危难和痛苦的时刻,如何全然遭弃绝。祂诚然参透独自受苦的滋味。”
十.耶稣在大祭司面前(一四 53 , 54 )
宗教审讯的记载,从第 53 节起到十五章 1 节,可分为三部分:;( 1 )在大祭司面前受审( 53 , 54 节);( 2 )全公会深夜聚集( 55 ~ 65 节);( 3 )全公会早上聚集(一五 \cs16 1 )。
一四 53 普遍认为,马可这里记载的,是在该亚法前受审;在亚那方面受审,记载在约翰福音十八章 13 节、 19 至 24 节。
一四 54 彼得 保持一段他以为安全的距离,跟耶稣,来到 大祭司的院里 。有人把他的跌倒,划分为以下几点:
1 .起初的打架──热心方向错了。
2 .其后的逃走──怯懦地退缩。
3 .最后远远跟随──在黑夜里作不全心全意的门徒。
他 和差役 坐 在 火光 里,与主的仇敌一同烤火取暖。
十一.耶稣在全公会前(一四 55 ~ 65 )
一四 55 ~ 59 虽然没有明确记载,但第 55 节似乎记录全公会在午夜展开会议。全公会有七十一位宗教领袖,会议由大祭司主持。这个特别的晚上,组成公会的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文士和长老,完全不顾他们一贯的规矩,他们是不可在晚上,或任何犹太节期里聚集的;也不可贿买人作假见证。死刑的判决要经过一个晚上才可执行;他们若不是在圣殿的范围内聚集,他们的裁决就没有约束力。
宗教权威人士切望除掉主耶稣,就是委屈地违反自己的律例,也在所不惜。他们决心努力寻找一群 假 见证人,却无法制造一致的见证。有人错误引用主的话,指祂威胁要 拆毁这人手所造的 殿, 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殿 。耶稣真正说的,记载在约翰福音二章 19 节。他们有意把耶路撒冷的殿,与祂身体的殿混为一谈。
一四 60 ~ 62 大祭司 先发问,耶稣没有回答;但当他起誓(太二六 63 )问祂是不是弥赛亚, 那当称颂者的儿子 时,救主说祂是。这是遵守利未记五章 1 节的话。主耶稣似乎更要除去人对祂自称身分的怀疑,于是告诉大祭司,他必 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 天上的云降临 地上。意思是说,大祭司还要看见祂公开显明祂是神。在祂第一次降临时,祂神性的荣耀被肉身遮蔽;但祂要在权能和大荣耀中再临;幔子要除去,人知道祂到底是谁。
一四 63 , 64 大祭司 明白耶稣的意思,就 撕开衣服 ,表明对此看来 妄 的话,生公义的愤慨。作为以色列人中理应作好准备承认和接受弥赛亚的人,大祭司竟然高声控告主。不仅是他,全公会 23 都同声指耶稣亵渎,都要定他该死的罪。
一四 65 接的情景,更极为丑恶。公会中有人 吐唾沫在 神子脸上,又 蒙 他的脸 ,要祂说出打祂的是谁。难以置信,宝贵的救主竟要忍受罪人这样顶撞。 差役 (殿役)也加入丑行的行列, 用手掌打他 。
十二.彼得不认主而痛哭(一四 66 ~ 72 )
一四 66 ~ 68 彼得在下边 ,殿的 \cs9 院子里 等候。 大祭司的一个使女 经过,定睛他,指出他是拿撒勒人 耶稣 的跟随者。这个可怜的门徒假装对她的指控毫不知情,他退到前院,那时 鸡就叫了 。这可怕的时刻,罪的钟声一下一下地敲响起来。
一四 69 , 70 那使女看见他,又 指出他是耶稣的门徒。彼得再次无情地否认,他会疑惑为何旁人不肯放过他。众人又对彼得说:“ 你真是他们一党的,因为你是加利利人。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
一四 71 , 72 彼得口出恶言,气冲冲地说 不认得这个人 。话刚出口,立时 鸡叫了 。自然界像要反对他懦弱的谎言。此刻,彼得知道主的预言已应验,不能自己就 哭了 。四卷福音书都记载彼得不认主,实在意味深长。我们必须学一个功课,自信生羞辱;要学习不信自己,全然倚靠神的大能。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Ⅵ 受难故事(十四 1 ~十五 47 ) 172
A 最后晚餐(十四 1 ~ 25 )
i. 决定要杀死耶稣(十四 1 ~ 2 )
在第十四与十五章,我们直接就读到马可福音中的受难故事;然而马太与路加两卷福音书却先记载了另一些比喻。这可以用来说明:耶稣在最后那几天在圣殿里面与周围的教训,比我们单单从马可福音收集而得的更为详细,范围也更为广泛。依惯例,马可使用“速记法”,省略了那些对于他写作宗旨无关宏旨的素材。马可也像在其他例子中一样(如:咒诅无花果树),把耶稣在伯大尼受膏的故事,“夹”在首次提及设计捉拿耶稣与诡计的施行之间( Anderson )。这不只是为了悬疑紧张的戏剧性笔法,虽然在伯大尼显露出来的爱,更凸显出在耶路撒冷所显露的恨;在伯大尼的膏抹可以说是耶稣之死的一个解释。
第 1 节引出了宗教领袖到目前为止最明确的决定。耶稣一定得死,而且越快越好;祭司长现今所缺少的就是机会而已。甚至连他们反对在逾越节期间进行这项司法谋杀,都不是因为这项行动与宗教礼仪的本质相抵触,而在道德上犹豫不决,纯粹是基于精明慎重的考虑,免得引发情绪高昂的逾越节群众起暴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正确时间,长久以来都迭有争议,近年来亦有重新热烈讨论的迹象。但我们至少清楚知道:钉十字架大致是发生在逾越节期间,无论它是否与实际宰杀逾越节羊羔的时间完全吻合 173 。
172 正如导论中所提及的,虽然大部分学者(至少直到近来以前)都认为“一组”受难故事素材传到马可手中,而且被编入他的福音书中,但是“马可福音的所有重要主题其实都聚合在第十四至十六章中”( Kelber ,引用于 Telford, IOM ),这肯定是正确的。但这未必代表是马可建构了受难的故事;可能只是显示出,他沿着在受难故事中已经呈现出来的主题来建构他的整本福音书。
173 从约翰仔细记载的日期看来,他无疑是有此意。无论是否有些犹太教的教派(诸如在昆兰的爱色尼派),根据不同的历法,而在不同的日期守逾越节,耶稣与祂的门徒似乎绝不可能会这么做。由于逾越节的日期是根据月亮而定的,似乎不大可能有太大的差距,虽然前后可能有个 一两 天之差是不难理解的。
ii. 在伯大尼受膏(十四 3 ~ 9 )
我们在十一 11 就已看见:耶稣每个晚上都是与 伯大尼 一群不知名的朋友度过的。约翰福音十二 1 ~ 8 的记载,可能指出这是以利亚撒(“拉撒路”是这个名字的亚兰文缩写)、米利暗(“马利亚”)与马大的家。那么谁又是 长大麻疯的西门 呢?根据马太与马可的记载,那是此人的家。有人认为他只是这个房子从前的主人,后来房子虽然过户给别人,还是与他的名字连用;我们可以不理会这种解释。另有人说耶稣那天晚上在另一个人家里“用餐”,这似乎也不大可能。可能是这一家人的父亲虽然还活着,却长了大麻疯,所以为了一切现实的考量,把管理家庭的责任交付给他的儿女。乌西雅也曾如此独居在他豪华的王宫地下室,代替他治理国事的乃是他的儿子约坦(代下二十六 21 ) 174 。
若是认为伯大尼的这次受膏,就是路加福音七 36 ~ 50 记载受膏,所引起的问题并不少于它所解决的问题:首先,从这个举动引出的教训全然不同,更遑论时间上的差别。我们最好是像处理耶稣的几个神迹,假定我们在此所见到的个别记载乃是不同事件(虽然有诸多相似之处)。施维策指出这女人的举动有多么不寻常;但是,倘若她乃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就能说得通了。约翰非常明确地指出那女人就是马利亚,虽然马可很可能忽略了这一点。不过马可一向很少记载人名。
4 ~ 5. 有几个人 :其他福音书的作者(太二十六 8 ;约十二 4 )的记载比马可这句话更为明确,指出抗议那妇人奉献之举为浪费的乃是门徒们,而约翰更特别提起门徒当中的犹大。马可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这从他直接从这件事转到犹大将他的主出卖给圣殿当权者一事( 10 ~ 11 节)可以看得出来。犹大显然认为耶稣对金钱的态度相当矛盾而不切实际:首先是称赞寡妇的奉献(十二 43 ),现在又接受这一玉瓶之香膏的奉献,这么做毫无道理可言。
然而,耶稣对此重价之礼物,与寡妇菲薄之奉献的态度基本上是一样的。祂认为这两个人的奉献都是无价的,但却接受这样的奉献(无论是直接向神献上,或间接经由祂而献给神的),以之为合宜而理所当然的。这正好与属地的价值观相反,是人所看为奇怪的;而马可虽然对于犹大是使徒当中的司库,并且是个不诚实的人(约十二 6 )都没有记载;但我们却藉此可以理解,犹大何以对她们的奉献颇不以为然。世人瞧不起寡妇微薄的奉献,认为太少了,却又批评伯大尼膏主之举是浪费、好出风头而不切实际的行为。关于香膏的价值与穷人的需要,门徒们所说的并没有错;但耶稣所寻求的是对祂不计代价的奉献,而不是精明干练与精打细算的施舍。正如保罗说的:主所爱的是捐得乐意的人,而不是精打细算的人(林后九 7 )。然而,香膏的价值约为一年的工资( Anderson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以致可以略而不提。或许门徒的贫困更加增他们的愤怒,此举对他们而言乃是毫无心机地浪费了宝贵的金钱。
6. 他们尖锐的批评一定像条条鞭笞,刺痛了这个女人。马可在第 5 节用的动词是 enebrimo{nto (他们就“责备她”,和合本作“向那女人生气”),这个字在语言学上的意思是“嗤之以鼻”,但是在内在情绪上,则比较接近我们所说的“怒目而视”。耶稣看出她是何等的困扰,她一定会想自己到底是否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那些因着要服事基督而将自己献上,却遭受批评的人,有许多都经历过类似的责难,但也像这妇人一样,得到主安慰的话。耶稣至终所看的,并不是我们的行动有多少属人的智慧,而是激励我们如此作的爱。注意祂并未因实际的智慧称赞她,而是迅速为她反驳了世上智慧人的辱骂。
7. 这是基督徒的优先次序表,就是有能力在许多急迫的需要中,选出神要我们在某一特定时刻去填补哪个需要。我们本身不可能迎合所有世人的需要,事实上,神的旨意也没有要我们这么做。耶稣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祂许许多多的活动中仍能显出平静安稳的特色来。神经紧张毕竟只是对神缺乏信心的一个症状,因为造成这种情形的信念乃是:除非我们自己做点什么,神根本就什么也不做。但圣经上所描绘的情景却截然不同:一个人栽种,另一个人浇灌,但使它生长的乃是神(林前三 6 )。耶稣在第 7 节提到他们常有穷人和他们同在,引自申命记十五 11 。这当然不是说贫穷既无从避免,只好接受,丝毫不努力去消除贫穷,因为整个律法的目标就是在此。这只是承认实际情形:无论我们做什么,在这堕落的世界中总是有些人会有需要,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帮助这些人,亦正如申命记中指出的。
8 ~ 9. 这两节经文未必代表她已经充分了解耶稣即将受死的整个秘密,虽然她可能已经听闻一些消息,以致令她如此郑重其事。耶稣这段话的意思可能是:在祂埋葬时,爱祂之人的手将会像马利亚一样,毫不吝惜地用贵重的香料来膏祂,而那时所做的若不是浪费,这次也不能说是浪费。在耶稣生平的开头与末了,都有人毫不吝惜地将贵重的珍藏奉献给祂(太二 11 ),有些人无疑会认为这两次所献上的礼物都是浪费的。
174 耶稣在这礼仪上不洁的人家里,而不是洁净的人家里过夜,米尼尔认为有重要的属灵意义。但是,耶稣虽然肯定是愿意接触长大麻疯的人,因而使他们的污秽得以洁净(一 41 ),但这种说法在此似乎是解释得太过度。无论长大麻疯的西门是谁,他一定是初代门徒所熟识的,不然一定会更清楚地指出他的身分来( Anderson )。或者,他会不会曾经长大麻疯,而后来蒙耶稣医治?若是如此,此事在福音书的记载中并未提及,但这一点并不能否定确有此事。
iii. 被犹大出卖(十四 10 ~ 11 )
犹大 ( Judas ),或作 'Judah' (我们经常忘了这个名字在旧约圣经的尊贵含义)就抱着这种态度去见祭司长,决定要出卖耶稣。今天在某些地区盛行着一种看法,认为犹大只是要迫使耶稣动手,使用祂那神圣的大能,因为若是没有受到刺激,祂是不愿这么做的;但圣经丝毫没有这样的暗示。在第 11 节提及所承诺之银子的数量,清楚说明犹大的动机乃是出于贪爱钱财。他显然已经看清,倘若耶稣继续鼓励人像马利亚一样“浪费”,他若再跟随耶稣,就没有钱可捞了。从那时候开始,犹大也像那些宗教领袖一样,一心一意想要找机会出卖耶稣(参 1 节)。在世事上聪明的祭司长一定会点头,证实他们的信念:即使是在这位属于另一个世界之加利利人的门徒当中,金钱的力量仍然难以抗拒。“加略人”一名如果真是从亚兰文 sheqarya (欺骗者)而来的(见 Anderson ),再想到他这种变节的行动时,就特别切合。令人讶异的是:税吏利未悔改归主之后并未在金钱上受到试探,而犹大却受到了这样的试探;或许利未在撇下钱财来跟随耶稣之时,早已体会了财富的虚空。
iv. 楼房的主人(十四 12 ~ 16 )
寻找这栋楼房的故事,与寻找耶稣凯旋进城用的驴驹之间,有许多雷同之处。耶稣一定有很多不为人所知的门徒或朋友,祂可以在这样的时刻信赖他们会毫不迟疑的服务。这一点对于那些只有微小的或平凡的恩赐之人而言就是一个鼓励:主也需要他们(十一 3 )。在这个福音故事中,我们只看见各记载一次耶稣使用驴子或房间,但那一次的使用都是极为重要的,在那个时刻对神的整个计划而言是绝对必要的。
12. 若纯是读经文,似乎也就在那天晚上宰杀并吃逾越节羊羔;但这个问题仍然很难解决,特别是从约翰的记载来看 175 。在这两卷书的记载中,最后的晚餐与钉十字架的一般背景都是逾越节,那就是神学上唯一的重点,无论最后的晚餐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
13. 耶稣在此的表现,结合了超然的知识与实际的预备,正如为凯旋进城所发生的事一样。第 15 节说这间楼已经为他们摆设整齐了,由此看来,耶稣可能早已在事先作了安排,要在耶路撒冷的这个居民家中守逾越节。这显然是从乡下来的朝圣者普遍的习俗。但是,要告诉祂的门徒引他们到正确之房子去的记号,却是需要超然的预知,正如撒母耳和其他先知所表现的一样(撒上十 2 ~ 6 )。或许甚至在马可写作此书时,将房主的名字公诸于世仍然是不安全或不明智的;如果作者真的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凭他在耶路撒冷的关系,一定会知道此人的名字。第 13 节说有一个男人拿着一瓶水,这通常是女人的工作,有人认为这是门徒的记号;或是将这是瓦器作的水“瓶”,而不是“皮袋”,看作另一个“记号”( Anderson ),这都是过度的解释。瓶子只不过是比袋子更大的家用容器罢了。无论如何,这人只是一个仆人,是往正确的房子去的记号与指引。门徒要交涉的是 那家的主人 ;而且不管那个仆人是不是耶稣的门徒,这个主人却一定是。
14 ~ 15. 主吩咐门徒对那主人说的话极其简单, 夫子说 (希腊文 didaskalos ,“老师”,即“拉比”),显出这人对耶稣非常熟悉,所以无需进一步表明祂的身分,而且他可能也认得祂的门徒。同样有可能的是:这其实就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在耶路撒冷的家,因为后来基督教传统声称最后晚餐是在那里举行的。这样,从古代作者通常匿名的惯例看来,这也可说明马可福音的记载中没有说明家主名字的原因。后来门徒也用这间房子作为聚会的场所,见使徒行传十二 12 ;但是,由于那里说是马利亚的房子,我们必须假设马可的父亲(大概就是 那家的主人 )在使徒行传的时代已经过世了。逾越节原来是个家庭的节庆(出十二 1 ~ 12 ),但至少从约西亚作王的时代开始(王下二十三 23 ),就必须在耶路撒冷城守这节,为要在圣殿区内宰杀逾越节的羊羔。约在新约时代,更是在严格界定的耶路撒冷城范围内举行,举例来说,不能在伯大尼举行,不然的话,伯大尼与那里友善的主人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16. 正如系着的驴子那一次,读者几乎可以听见门徒的惊讶声,因为这节经文说: 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 。但是神的属天供应并未豁免他们实际该尽的责任,诸如预备羊羔、苦菜与酒,如果那是逾越节筵席的话,这些都是不可少的。所以这一节经文的前后之间并无矛盾,耶稣按着祂至高的旨意,同时用“自然的”与“超然的”方式来作工。
175 近来对此记载的最佳撮要可见于柯兰斐的着作,但仍不能说问题已经解决了。约翰福音的写作日期较晚,在此似乎像他常作的一样,刻意要矫正早期文献的一个不经意的误解。在马可福音中,这是唯一一处与逾越节有关之晚餐的经文,但我们不能想当然耳地将之画上等号。
v. 被卖的预言(十四 17 ~ 21 )
所有福音书都指出耶稣知道十二个门徒中有一个要出卖祂;第 18 节所引用的诗篇四十一 9 ,清楚显示出这件事在祂内心中造成何等的伤痛。倘若我们留意耶稣所引用或改写的旧约经文,就可以看见祂藉着什么样的圣经预表与类比来理解祂自己的经历,因此,我们也可以更深入地领会。
18 ~ 20. 你们中间有一个 。马可已经让我们有了心理准备,知道犹大将要卖主( 10 节),但在此只是一般性地提到出卖主的人,并未特别指明( 18 节)。虽然耶稣知道谁要卖祂,祂的门徒却都不晓得。奇怪的是:他们似乎都没有料到那会是犹大,不然他们就不会问第 19 节的问题了。在马可的记载中,耶稣并未进一步指出出卖祂的人,祂只是重复提出警告,强调此人与祂有亲密的交通( 20 节),更显露出这事极其可怕。如果这真的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 同我蘸手在盘子里 甚至可能是指将饼或肉 [ 拉葛蓝基( Lagrange )就如此认为 ] 蘸在“苦酱”中,那是逾越节筵席的一个特色。这是否指约翰福音十三 20 的那“一点”饼说的呢?
21. 人子必要去世 。这又是一个吊诡。人子必要去世,被一个密友出卖,应验了圣经的预言;然而祂的假门徒却也必须为此举受到充分的责备,必须为他所做的事负责,一点也不能逃避他个人的责任。这样如谜的难题不能从人的角度来解决,但那并不代表就不能从更高的层面来解决。但是,门徒们未必被要求来解决这个神学难题,不过他们却要作第 19 节严肃的鉴察内心之举,“是我么?”( NIV 作“当然不会是我吧?”)。这“教诲式”或“教牧式”的问法,是马可福音极典型的笔法,以致我们很难相信马可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见谭内希(在 IOM )就文学批评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米尼尔正确地指出:这整件事就是罗马书五 8 的一个例证,“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因为耶稣是为这些既软弱又有罪的门徒设立了最后的晚餐( 18 ~ 21 节)。
vi. 主的晚餐(十四 22 ~ 25 )
主的晚餐实际上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我们无法确知;那取决于钉十字架的精确时间。纵使真正的逾越节是在耶稣挂在十字架上时举行的,那么主的晚餐只是一个 qiddu{sh ,就是宗教团体寻常会餐之前延伸的“恩典”;但在门徒的心目中,逾越节的思想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 176 。然而,第 12 ~ 14 节似乎清楚说明:在马可的心目中,这的确是逾越节的筵席。
22. 这是我的身体 。见安德生的提醒:亚兰文并没有 是 这个字,所以并没有在实质上将 身体 与 饼 等同的思想 177 。那么,制定圣餐的用词对于门徒是何意义呢?纵使他们在当时无法明白,他们后来当然会回想起来,而且将之记载下来。他们若深思,肯定会认为这是指着吃“逾越节”说的,特别是当时若正好是真的逾越节筵席。颇为有趣的是:注意耶稣实际上并未用羔羊或羊羔的肉来象征祂的身体,却只是用擘开的饼。如果那不是逾越节的筵席,当然就不会有羊羔,从头到尾就只有饼和酒,也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只有约翰福音形容耶稣为“神的羔羊”(约一 29 ),虽然,“我们的逾越节基督”(林前五 7 ;和合本与 RSV 作“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这种译法是正确的)绝对是保罗用语,并且是后来的教会所熟悉的。
在某个含义上,拿起饼、祝福、擘开,是刻意叫人回想起耶稣在喂饱群众之神迹中常见的动作(六 41 ,八 6 ),但它也描绘出耶稣取了普通人的肉身,祝福了,并且为了人类,让人将它“擘开”。对于贝罗而言,它主要是描绘基督(所以当然也包括基督徒在内)对世人之饥饿的关切;但这一点虽然是正确的,却绝对没有道尽它所有的意义,其实反倒失落了更深的意义。
23. 如果这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擘开无酵饼(出十二 8 的 matzo{th ),乃是逾越节仪式中不可或缺的,虽然没有解释擘饼的表征,但至少在现代的仪式中是如此。喝酒同样也是不可少的,虽然这两个动作并无直接的关联,像它们在这里的关联一样。如今,在举行仪式时,一杯酒要喝四次,饼要擘三次,所以要将耶稣的举动与这几次当中任何一次相连是毫无根据的。有鉴于紧接着就唱“赞美”( Halle{l )诗( 26 节),这似乎是筵席即将结束的时刻,但我们对于第一世纪之犹太人礼仪所知有限,因此解释不能太武断。无论如何,耶稣之动作的意义,并不受到它在仪式中的地位所影响。
24. 我……的血 。酒代表耶稣流的 血 ,在此形容为“立约的血”,也就是在神与人之间郑重协议的血,像在西乃山上所行的(出二十四 8 )。到底这里的读法是否有 新 字,作为修饰“约”的一个形容词,乃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因为这个约虽然与摩西所设立的约相似,却显然不是同一个约。所以,无论“新”字在经文上到底是不是属于这里,在神学上而言当然属于这里。这个“新约”乃是旧约时代一个熟悉的预言观念(耶三十一 31 ;结三十七 26 的“新心”与“灵”)。“立约的血”在概念上已经与“逾越节的血”略有不同,所以在此又是具有创造性之观念的融合。
根据以赛亚书五十三 12 , 为多人 这三个字是直接与弥赛亚之工作和职分的解释有直接关联,尽管倪恩瀚认为这只是闪语的一个日常用语。但倪恩瀚强调“多人”在希伯来文乃是“包容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所以其实与中英文的“所有人”相等,这一点却是正确的。
在此乃是从逾越节的角度来看基督的死,将之视为新约的创立,而且也视为是个祭物,大概是赎罪祭(赛五十三 10 )。这三者迥然有别,但全都是藉流血得印证;然而,在学术上虽然可以为了研究上的目的而分隔这些观念,但若要对基督的工作有一幅清晰的图画,我们却必须把这三个观念结合为一。
25. 这是主的晚餐中具有末世性的、前瞻性的着重点。在天上不再有主的晚餐,因为它已经在羔羊的婚筵中“应验”了(启十九 9 ),用犹太人的说法,是弥赛亚的筵席,这也是我们从比喻中所熟知的(太二十二 2 )。在现代犹太教中,甚至连逾越节本身都已被放在末世论的背景中,虽然它大半已经成了世俗性的与物质性的末世论。然而,我们很难看出以色列国的实际历史与此有任何关联;神国的实现在于永恒,而不在于时间中。
176 柯兰斐否认在这种环境下举行 qiddu{sh 的可能性,但这一点似乎犹有可议之处。
177 亦见 Anderson 与 Cranfield 。他们都认为耶稣在原来之亚兰文所用的字眼可能不是 bisri (肉),而是 gu{phi (身体),其含义为“自己”:耶稣是为世人的生命舍己。这个看法颇为有趣,而且可能是正确的,但我们还是必须根据目前所有的希腊文来探讨,虽然所有的经文都读作 so{ma (身体),而不是 sarx (肉;与约六 51 相反),然而 so{ma 在希腊文并无这种衍生的含义。
B 在客西马尼的伤痛(十四 26 ~ 42 )
i. 往客西马尼的路(十四 26 ~ 31 )
用餐后,他们照着习俗唱了 诗 ,就是 赞美诗 ( Halle{l ),或诗篇结束的部分,这一群人就出去,但这次不是往伯大尼。大概是因为时候已晚,而且他们想要留在耶路撒冷附近,来度过正式的逾越节期。所以他们就在橄榄山的树丛间露宿过夜,其他的朝圣者无疑也是这样。此时,耶稣预言了彼得将会否认主、门徒们都要逃走,正如先前预言犹大卖主一样,这段对话很可能是从耶路撒冷城往客西马尼途中进行的。施维策说这显示出,即使是在这次的背叛中,神仍然掌管一切,一切都在祂的预知中,一切都应验了圣经的话。
27 ~ 28. 耶稣在此引用撒迦利亚书的另一句话,来说明门徒们将要因着祂的受死而四散(亚十三 7 )以及他们立刻就要在园中弃祂而去。祂认为这种分散不是逼迫的结果,而是因着他们自己的“跌倒”。尽管祂已在事先提出警告,他们的信心仍将因着发生在祂身上的所有事而动摇。但撒迦利亚书的同一章经文,却是以应许向经过试验的余民施怜悯作结束;这里也是如此,在第 28 节,耶稣也以祂复活的另一次预言,以及应许在熟悉的加利利与他们重聚作结束。在十六 7 ,耶稣复活之后,天使对妇女们所说的话也将提及这个应许 178 。
29. 我总不能 。所有福音书都描绘了鲁莽的彼得,误以为自己刚强而骄逞,并且嘲笑其他人的软弱。他相信耶稣的话对于其他门徒而言是真实的,他在这一点上毫无困难。但是我们务须切记:其他所有的门徒也都提出异议,力言自己的刚强( 31 节),他们也都是骄傲自恃的。彼得大可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但他并没能如愿使得自己有别于他人。
30. 彼得怎样夸口自己与众不同,也照样因自己的失败而与众不同;他与别的门徒都要学习不可倚靠天然的力量。一如往昔,耶稣加上了一个预言的“兆头”,因为鸡叫虽是时间的记号,却不仅于此。耶稣赐下这个兆头,无疑是要叫彼得可以在事情发生时想到耶稣事前的警告(见 72 节)。只有马可记载了第二次的鸡叫( Schweizer )。“鸡叫第二遍”(和合本作“鸡叫两遍)”是清早的一个时间定点,与午夜时分头一次昏沈的鸡叫迥然有别。但耶稣到底是意指第二次,或是连续两次鸡叫,是无益的揣测。根据施维策的说法:在耶路撒冷不可以养鸡;若是如此,这个规定显然有名无实了。
31. 彼得所犯的错在此并未被低估,但马可清楚说明这是整个使徒团队所共犯的错误: 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一如我们常见的,彼得在此只是门徒的代表,整群的发言人,可能因为他非常性急而直言无讳。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也曾如此(八 29 ),那一天那令人眩目的发现使他成为“基督徒之始”,而且在某种含义上,成为整体的“代表”(太十六 17 ~ 18 )。这一节经文是个提醒:彼得不仅代表了门徒的属灵力量,也代表他们的软弱。今天每个星期四夜晚在耶路撒冷都有一个队伍蜿蜒而下,穿过城内黑暗的街道,凡是参加这个行列的人都知道:从旧城走到客西马尼园大约费时二十分钟。我们猜想上述的对话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进行的。
178 在其他福音书的记载中,很少提及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显现(然而见太二十八 16 ),所以这必定是出自可靠的传统。没有一个人会在事后杜撰此事,因为绝大多数有记载之复活后的显现都是发生在耶路撒冷或该城附近。但若将这里的“加利利”灵意化,或认为这应许是指基督在祂门徒心中属灵的显现,或甚至指预料中祂将在加利利“再来”( parousia ),如某些编纂学者所做的一般,却是错误之举。在马可福音中,加利利并不等于是“外邦基督教”,虽然后来很可能有许多外邦基督徒居住在那里。
ii. 园中的伤痛(十四 32 ~ 42 )
他们现在进入客西马尼园里面;耶稣在这园中,其实有两队支持者环绕着祂,与祂共度此一艰难时刻。在外面,靠近园子的入口处,是那八个门徒,因为犹大不再与他们同在一处;往里面走,则是另外那三个蒙拣选,与祂最亲近的门徒。耶稣向这三个人略为显露出祂内心的挣扎( 33 节)。在祂生命中的这种时刻,我们可以看见祂在旷野中所受的试探是何等真实(一 12 ~ 13 ),而当彼得建议避开十字架时,耶稣为何会如此严峻地责备他(八 33 )。在下一节经文中( 34 节),耶稣显出祂此时身心的痛苦是何等深切而真实:圣经并未将祂描绘成一个不能受苦的斯多亚派人士( Schweizer )。异教哲学家可能会嘲笑这一点;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却是十字架的荣耀。基督的苦难不是“幻影式的”与伪装的,它乃是真实且付上重价的。
34. 出自诗篇四十二 5 或 11 的引句格外贴切。这篇诗篇不仅表达了心灵深处对神的渴慕,同时也表达出这两节经文中,每一节的最后一个子句都包含的信心宣告,以及神拯救的应许。所以耶稣即使是在似乎最为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刻,仍然因着相信神最终的辩白而满有把握。
儆醒 。这里所用的动词 gre{goreite 可能会叫门徒回想起祂不久前讲的看门的比喻(十三 14 ~ 37 ),因为看门的工作就是要儆醒,而耶稣在结束那个比喻时也以这一点作为一般性的命令来吩咐祂所有的门徒。米尼尔提醒我们:逾越节应该是“儆醒之夜”(出十二 42 ;和合本作“这夜……当……谨守”),而此时正值这犹太节期,门徒一定会想到这一点。
35. 在古时候,祷告常见的姿态乃是站立,将双手朝天举起(十一 25 );在祷告时俯伏在地,乃表示灵里极度的伤痛(如:民十六 22 )。 倘若可行 :在此又是一个神圣的吊诡,可从下一节重复使用的形容词 dynaton ( 能 )看得出来。就定义而言,一切的事对于神的全能来说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耶稣来说,要成为基督,却又要避免喝这杯,是不可能的。言辞上说是可能的,但其实却是不能,因为那乃是矛盾的。同样的,祭司们在十五 32 向耶稣挑战:祂若是基督,就从十字架上下来。但是,祂若真的从十字架上下来,祂就不可能是基督,因为基督的真义在于祂一定得受苦。
36. 只有马可福音在此保留了原来的亚兰文祷词的亲密用语 阿爸!父啊 179 !罗马书八 15 与加拉太书四 6 显示出,这个半礼仪用词一直留存到早期教会。正如雅各和约翰的话中所用的(十 38 ), 杯 在此乃是苦难的象征,而不是喜乐的象征,虽然这两种意义在设立最后晚餐之用语中是交织在一起的。但是这里的思想很可能更为深邃,不只是苦难的一般性象征,也是指旧约圣经中神的忿怒之杯的观念,是为了神的仇敌命定的(诗七十五 8 ),耶稣在加略山要喝的正是此杯。最后一个子句, 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 的意思 ,是基督在地上顺服的一生之撮要;这样的顺服只有在“以至于死”时才得完全(腓二 8 )。这并非一个无助、遭受命运玩弄的牺牲品,而是竭力向着神的旨意直奔的那一位( Anderson )。
但到底是什么因素令祂如此伤痛呢?若说这只是凡人对于被出卖、受嘲弄、受鞭打与受死的畏缩,同时因着完全的预知这一切而益发沉重,这样的答案太过肤浅了,虽然这一些无疑也是其中的因素。耶稣不仅预见了这一切,而且也预先告诉了祂的门徒(如:十 32 ~ 34 )。在祂在地上的一生期间,祂都感受到益见加增的压力,直到祂在十字架上发出得胜的呼喊,才终于得着释放(十五 37 ~ 39 ),耶稣已经用过类似之受洗与饮杯,来描写这种内在的压迫感(路十二 50 ),正如祂与雅各和约翰的对话中所说的(十 38 )。我们必须从十五 34 ,与神分离的感受,来寻找祂伤痛的理由。这就是那“杯”,这就是那“洗”,若是可能,祂宁可避而不受。
37 ~ 39. 耶稣在此所说的责备话,虽然适用于全部的人,却是直接对彼得说的,而且耶稣用的是他“天然的”旧名 西门 (一 16 ),而不是他“在恩典中”的新名“矶法”(彼得,三 16 )。但这段话不只是责备,也是为祂要在审判厅中接受的试验作好准备。但彼得与他的同伴却是徒受这个警告,因为他们无法采取那能拯救他们免于试探的唯一步骤:恳切祷告并时刻儆醒( 38 节)。这也不是我们可以任意而为的,这样的祷告乃是承认我们 肉体 的软弱( 38 节),而同时又表现出我们 心灵 的愿意( 38 节),并且伴随着对于我们向祂祷告的这位神之大能的体认。所以祷告乃是基督徒信心的一种表示方式,而顺服也同样是另一种方式。彼得从耶稣所受的责备是:即使是一个小时(和合本“片时”),彼得也没有力量可以“儆醒”。希腊文动词 ouk ischusas ( 不能 )与九 18 所用的是同一个动词,那里是形容门徒们在变像山脚下无力医治那个男孩,而且正如耶稣所说的,也是因着没有祷告所造成的(九 29 )。
40. 这里的语句再次令人回想起在变像山上用来形容那三个人的语句(九 6 ),甚至话最多的彼得在那里也终于不知该说什么话了。在园子这里,满面羞惭的门徒们极其局促不安,找不到什么话可说了。
41 ~ 42. 这里提到耶稣第三次回到门徒那里,带出了终极与完结的意思;祂对门徒们所说的话: 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么? (和合本小字) 180 ,也照样有着适切的终结意味。他们的失败已经完结,危机已过,卖主者近了。耶稣在此所说的话语,并无苦毒的暗示,却有悲伤的意味。耶稣说: 时候到了 ;祂的意思不只神的时候到了,而且祂所祷告的事情也已经确定了( Lane ),神至高无上的权已经启示出来。
179 然而,有些人认为这个众所公认之口语词汇乃是一个“婴儿用语”,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除此之外,耶稣还能用哪个亚兰字来指“父”呢?大约在这个时期,“强调”字形如 Abba{ 者在亚兰文中用得非常自由,其意义与“独立”字形如 Ab 者的差别微乎其微。亦见五 41 的注释 。然而,第一世纪的正统犹太人似乎真的避免在祷告中使用熟悉的语汇( Anderson ),正如许多保守的基督徒今日在祷告中仍然避免称神为“你”( You )一样(译按:有许多英语世界的信徒仍以尊称的 'Thou' 代替 'You' )。
180 除非我们将之译作一个命令: 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罢 !如和合本与 AV 的译法。下一个字 apechei 是个难题;和合本与 RSV 译作 彀了 !这颇切合上下文;至于其他较难令人信服,但也有可能的译法,见施维策。
C 耶稣被捉拿(十四 43 ~ 52 )
43. 犹大来了 。自从第 10 节开始,一直都没有特别提及犹大,但第 20 节显示出晚餐时他仍在场。我们的猜测是:他那天晚上一知道他们当晚要在耶路撒冷露宿,立即从餐桌溜出去了。然后,他就一直等到这群门徒大概已经安然入睡了;而上一节经文证明犹大的这个判断有多正确。他并不缺少属世的智慧;事实上,除了贪婪( 11 节)之外,犹大就是因着属世的智慧而失败的。所以,他也照样带着一群全副武装的圣殿差役和年轻祭司,分别带着 刀棒 (而不是如安德生所说的:城里“无法无天”的暴民),准备在逮捕行动遭遇抵抗时可以派上用场。犹大太了解他这群性急的同伴了;而彼得的暴力举动也证明犹大这么做是多么聪明( 47 节),虽然马可在实际上并未指名彼得就是那个攻击者。
44 ~ 45. 由于园中橄榄树丛的关系,光线并不明亮,无法确定人的身分;但犹大甚至已经与圣殿的差役约定好了确认耶稣的记号。他将要以一般用来表示平安的 亲嘴 与问候的话 拉比 \cs8 (夫子),向官方指出耶稣来,这两者都是门徒与老师之间常见的记号。在此证明了犹大在道德上已经彻底瞎眼了,他并未看出他使用这么具有情感的记号作为卖主的媒介,将会为他招致永远的刑罚;他唯一关切的是:逮捕行动必须顺利进行,而他的智慧与工作能力再次成为他的网罗。令人称奇的是:犹大与耶稣如此密切地生活在一起三年之久,竟然还能如此铁石心肠地对待祂。
46. 拿住祂 。一如往常,马可只报导了大略的事实,其他福音书则较详实地记载了园中所发生的事。柯兰斐说得对:卖主之人的亲吻在门徒们的记忆中留下如此不可磨灭的印象,甚至马可在重述此事时也极为详尽,与他对其他事情“零碎片断”的记载方式相反。但是在叙述中只呈现出“骨架”却是马可的典型作法,他正尽快地将焦点移向十字架。
47. 拔出刀来 。此外没有提出这个门徒的名字来。但路加福音二十二 38 提及带着“两把刀”的是哪个门徒呢?彼得、那两个“雷子”,与奋锐党的西门似乎都是可能的人选,所以这个门徒一定是他们当中的一个,只有约翰福音十八 10 提及彼得的名字 181 ,该书可能是在彼得死后所写的,所以不会危及彼得的安全(约二十一 19 );他也是福音书作者中唯一提及耳朵被砍掉之仆人的名字(约十八 10 )。在较早期的福音书(如马可福音)中,这类详细的记载可能有危险。马可没有提及耶稣医治那人的耳朵与责备彼得,然而却记载祂责备那些人全副武装来捉拿祂( 48 节)。以暴易暴不是耶稣的原则,即使这对祭司长与彼得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手段 182 。
48 ~ 49. 这个应得的责备必定踩到祭司的痛脚。他们没有在白天时于圣殿里逮捕祂,并不是因为害怕门徒,而是害怕群众,这些群众并未因神学训练所造成的成见而弄瞎了心眼,一定会反对这样的暴行(十二 12 )。
以这样的暴力方式逮捕弥赛亚,应验了 经上 的许可预言( 49 节)。在此特指的经文可能就是路加福音二十二 37 所引述的:“祂被列在罪犯之中”,尤其是因为那也是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三 12 。凡是曾经在世上任何角落看过秘密警察之所作所为的人,必然能深入明白这段经文。逮捕行动通常在夜间进行,理由有二:受害人易于慌乱而较少抵抗,邻人也较不会聚集来抗议。数千年来,世界并未有多少改变。
50. 逃走了 。同样应验了耶稣论及他们“跌倒”的预言(十四 27 )。他们若接受神的道路而不跌倒,或许会忧伤,但是当他们的主被人捉拿时,他们一定会忠心地站在祂身旁,但这么做却不是“理所当然的”,那也正是基督的道路总是叫天然的人跌倒的原因(林前二 14 )。彼得可能是所有门徒的代表,而且绊倒他的妨碍也比较大,因为他总是鼓吹基督应走天然的路(八 32 )。用圣经的话来说:“在基督里绊倒”、“因祂跌倒”,意思是因祂的道路而彻底动摇,缺少属灵的钥匙,只有那钥匙才能开启我们的悟性,这只有神的灵才做得到(林前二 10 ~ 16 )。
51 ~ 52. 希腊字 neaniskos ( 少年人 )可以指正值青春期晚期的人,即年仅十余岁的青少年。这个人通常被认为就是耶路撒冷称呼马可的约翰,最后晚餐可能就是在他家中举行的(正如后来的传统所主张的),而后来基督徒的确是在那里聚集祷告、敬拜(徒十二 12 )。这一点本身使我们想起,福音书的世界与使徒行传第一至十二章的世界之间,有密切的实质关联,这是我们今日时常忘却的一个要素。这个关联一直要到后来教会在外邦世界大有扩展之后才中断,而直到耶路撒冷于主后七十年被毁,真的告一段落。无论这个人是谁,他是一个少年人,从睡梦中仓皇起身,披着一块布;大概是受惊的门徒中有一个人冲回举行最后晚餐的屋子去报信。这个细节当然可能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生动回忆,留在脑海里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其本身并不重要,要紧的是环绕在它前后的事件。如果这个少年人的确是称为马可的约翰,他在此处匿名就绝对可以解释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任何一个年轻人,而不是马可;但若是如此,就很难明白提及此事的理由,而这个人又是谁。无论如何,这一定是个年轻的门徒,与耶稣有密切的关系,而且可能也与最后晚餐的屋子有密切关联。把这样的一件事灵意化似乎没有必要,而且不恰当;它只是叙述一个明显的事实,而且我们也应该如此接受,不管我们可以从中吸取什么属灵的教训 183 。诺斯底派的某些分支为了他们自己异端的目的而大肆利用这件事,但我们可以大胆地拒绝他们的解释,因为这些解释与福音本身完全矛盾。对此事有兴趣之人可以参考 IDBS 。任何同性恋的暗示都是不可能的(罗一 27 )。
181 拉葛蓝基(为柯兰斐所引述)主张马可所用的 heis tis 内中有一个人 ,“某个人”,暗示了这一点;虽然马可很清楚是哪个人动手,然而却为了他自己的理由而没有指出名字来;这种看法似乎是正确的。
182 虽然马可在这里并未提及记载于太二十六 52 的那句话:“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但他同样清楚知道耶稣拒绝以暴力作为建立祂国度的途径。耶稣不是暴力的“奋锐党”,即使左派释经学者如贝罗亦公然承认这一点。如果祂连天使都拒绝,不要他们来救祂脱离敌手(太二十六 53 ),祂为何还要用地上的武力来达到这个目的呢?
183 举例来说:谭内希( IOM )就要我们将这少年人特别可耻的逃逸看作象征所有门徒可耻的逃跑,并将他的“细麻布”看为象征他预备殉道。这种解释太过牵强附会了,赤身逃跑若是在圣经中有任何象征性,也不是象征羞耻,而是惧怕(摩二 16 ),正如经常为人所指出的。认为这个故事具有礼仪上的(特别是洗礼的)含义,同样也是离题太远,因为这是将现代人对于礼仪论的兴趣强加于早期教会。至于这个人与空坟旁那个少年人是否有关联(十六 5 ),也是令人不解的附会,见 Anderson 。
D 彼得跌倒(十四 53 ~ 72 )
53. 在彼得否认主的这个记载中,我们无法确定审讯的精确时间;甚至无法确定到底记载了多少次听讯。然而,由于这并不影响整件事的重点,我们将留待篇幅较长之注释书来处理。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载,耶稣最少在大祭司面前出庭一次,在彼拉多面前又出庭一次。
表面看来,时间似乎仍值深夜,第 54 节提到的火更加深了这个印象。即使是在今日,在任何纯朴的社会中,火除了取暖之外也供照明。但耶路撒冷位在海拔近一千公尺处,春天的早晨仍然可能很冷,所以火本身并不能作为决定时间的最终证据。彼得的确是在火旁取暖( 54 节),但他似乎也是因着火光而被人认出( 67 节),所以两种解释都是可能的。要紧的是(像安德生一样)注意到:马可又把彼得失败的故事“夹”在耶稣受审讯的故事之间,因此,生动地比照了耶稣的忠心至死与彼得的不忠。
54. 远远的跟着耶稣 。为什么呢?是否仅仅出于好奇(太二十六 58 ),或者是彼得有以武力援救耶稣的卤莽念头?他在院子里对使女说的谎言,未必是全然出于胆怯,也可能是出于他荒唐的计策;不过圣经显然无此暗示。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的念头自然是属人的(像在八 32 一样),所以仍然受到耶稣的谴责(八 33 )。然而,这样的解释方式似乎太过不可思议,就如有人解释犹大卖主的动机,虽然是不正当的,却是往好处着想,同样的匪夷所思。彼得可能根本就没有任何计划,而只是惊惶不知所措。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动机而 跟着 ,他在圣经中仍然受到罪责,因为他在夸口之后仍然否认了耶稣。但他却也是蒙神大爱拣选,得以听闻复活的好消息(十六 7 )。甚至连彼得都还有回头的路,这一点也给后来在遭受逼迫时否认主的基督徒带来盼望。
55. 寻找见证 。这似乎是公会初步寻找事实的职权 184 。虽然他们很久以前就已决定要将耶稣置于死地(三 6 ),他们仍然必须正式提出一个法律上的罪名,足以证明应以死刑来处置耶稣。他们不愿把祂暗杀,以免激起流血动乱并因而引起罗马人的镇压行动。这也证明了他们在道德上是瞎眼的,因为他们竟然无法看出:“匕首党徒”的利剑(这些人在节期时间到处都是,见徒二十一 38 ),与他们图谋进行的司法谋杀,在神眼中根本没有两样。但是,纵使祭司长可以找出耶稣显然干犯了律法,在犹太人眼中足以判处死刑,他们的工作仍然只完成了一半。他们还必须制造出政治罪名,好在罗马人眼中证明执行死刑乃是正当的。彼拉多(可十五 14 )与迦流(徒十八 14 ~ 16 )俩人都证明:罗马人不愿仅仅为了宗教理由而定人民的罪,特别是当他们认为那宗教乃是由不受欢迎之民众所奉行的讨厌的东方宗教。米示拏经常充满苦毒地提及:罗马人把犹太法庭判处死刑的可贵权利给剥夺了,甚至在他们审判自己的同胞时也是一样(参:约十八 31 ,那里清楚说明了这一点) 185 。特别是在耶路撒冷,在逾越节期间容易暴动,充斥着无法计数之犹太爱国主义者,气氛极其紧张,罗马人更是留心戒备。犹太领袖很清楚,这样司法性的谋杀,特别可能会激起暴动(十四 27 ),容或对整个犹大国没有影响,但是对他们自己,后果则不堪设想。
56. 关于这整个段落针对耶稣提出之指控,请见拙着《新殿》,那里对此问题有相当深入的讨论。这一次的困扰不是缺乏证据,而是证据太多了;用来收买犹大的金钱,无疑也收买了这些甘心助纣为虐的人。正如今天在许多城巿的法庭处仍旧发生的。然而,也正如我们常见的,要使谎言能够前后一致,可比单纯地说实话困难多了。早期针对耶稣干犯安息日所提出的指控显然站不住脚,否则他们立刻就会提出来了。按照犹太人的规矩,不允许因着在安息日治病而将某人治死,正如不会因着一个人在安息日给动物喝水而将他治死一样;而法利赛人尽管发发牢骚,却太了解这一点而不会以此来作为控诉的手段。
57 ~ 59. 在所有对观福音中,马可对这个罪名之内容的记述最完整 186 。这个指控至少在实质内容上乃是一句真话(即使是误解的),马可没有详细记载,却保留在约翰福音二 19 。事实上,若是没有约翰的记载,我们一定会误解这个罪名,认为它是纯属造的。然而,马可确实保存了耶稣论及圣殿之毁灭的一般性预言(十三 2 ),虽然没有记载祂要“重建”圣殿。
从约翰福音中,我们可以看见这句话只有在耶稣复活后门徒们才了解,乃是指着主身体的死,以及三天之后的复活;而整个“新殿”的概念皆是源出于此。这个隐喻在早期教会中显然随意用在基督徒教义问答中,由于篇幅所限,不容我们在这里详加讨论(如:弗二 21 )。
但我们若照着字面意义来解释他们针对耶稣提出的这个指控(那是不可能的),就只能解释为祂拥有超然的,甚至魔法式的能力,但却不能单凭这个罪名便将耶稣定为有罪,因为祂能力的来源仍然可能是善的或恶的。他勒目里面满了行神迹之拉比的故事。恶毒的法利赛人可以说耶稣是靠着别西卜赶鬼(三 22 ),但普通百姓不大可能会相信,更遑论控告祂要靠着魔鬼的能力来拆毁并重建圣殿了。但这样荒诞的罪名不能用来作法律上判处死刑的根据,更何况耶稣这句话里面含有重建的预言 187 。我们也难以明白怎么会有人照着字面意义来理解这句话。希律已经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来进行这个庞大的工程,将所罗巴伯的圣殿夷为平地,然后历经艰辛地用希律之砖石工业的大石块来重建他们现在所看见的这座圣殿;任何一个法利赛人怎么可能当真相信耶稣想要在三天之内重现这个过程呢 188 ?
60. 甚至连这些控诉,他们的意见都无法一致( 59 节),也无法证明;但或许耶稣会受刺激而说出可以陷祂于罪的事。但祂却保持沉默,祂根本不需要否认这类不堪一击的控诉。这些指控除了加些莫须有的罪名,对祭司法庭也毫无价值。基督的沉默本身就是预言中的一个兆头(罗五十三 7 ),正如彼得后来所明白的(彼前二 23 )。
61. 大祭司必然已经知道:纵使耶稣因着“弥赛亚玄机”,避免在祂敌人面前公然作这样的宣称,直到神的时候来到,祂至少已经从祂四周的人接受了 基督 (弥赛亚)这个名号(八 29 )。马太福音二十六 63 清楚说明:大祭司问这个问题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起誓”,也就是奉神的名问的问题。
但耶稣是否要灵巧地脱出这个陷害祂的问题,正如祂曾脱出他们精心设计有关纳税给该撒那个陷阱一样呢(十二 14 )?耶稣若自称为弥赛亚、受膏者、神的先知,对于一个现代的回教徒而言并不算是亵渎神,虽然它可能会遭受剧烈的反驳,而且要求祂行个神迹。但若自称为 那当称颂者的儿子 ,那对他们而言可就是个无可宽赦的亵渎;而且,为了这样的亵渎罪名,祂可能会被公会定罪而处死,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尽管安德生怀疑这个罪名到底有没有足够的份量( 64 节)。他们在十字架旁恶毒地讥诮(十五 32 ),再次证明弥赛亚的身分乃是耶稣为众所周知的一个宣称,无论祂曾否以一模一样的字眼来宣布。在十字架旁,他们所提及的乃是祂弥赛亚的身分与以色列的王,而不是神的儿子,最后这个名称得等到百夫长来宣称(十五 39 ),虽然马太福音二十七 40 有这个名称。
62. 耶稣以神自己的名字── 我是 (出三 14 )──来答覆,可能是意味极其深长的,祂这么做,就是以自己与神同等,我们知道这已经是他们长久以来一直抱怨的(二 7 )。在路加福音中,祂的答覆较为隐晦不明,虽然耶稣接受了“神的儿子”这个名称(路二十二 70 )。但记载这个片语的却只有马可;即使是多注重犹太事物的马太也没有记载 189 。所以,这句话的形式可能是无意间记载的,在神学上并无深意,虽然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似乎在另一个场合发挥了同一点(约十八 6 )。
耶稣虽然接受了大祭司所提出的这个名号,更进一步以祂自己选择的名号── 神的儿子 ──来界定,由诗篇一一○ 1 与但以理书七 13 所作的另一个“富新意的融合”来解释。但是,大祭司若是有耳可听,所选用的这个名号乃是严重的警告,因为这乃是经过证实而登上宝座,并且在审判时再来的人子,正如司提反在被石头打死之前所看见的(徒七 56 )。祭司体系在那日也要接受审判(虽然尚未实际执行),就是在主后七十年那可怕的日子,那时祭司一直坚持他们献祭直到最后,要在祭坛旁被罗马士兵砍倒。
63. 撕开衣服 ,这其实乃是以色列宗教领袖对他们自己所定的罪;大祭司所要的不是资讯,只是要陷害耶稣,因为在他问这问题之前早已知道耶稣的这个宣称。当然了,这样的宣称倘若不是真的,那么祂不是疯了(三 21 )就是亵渎神。但大祭司的罪不单在于他不相信这个宣告,而是在于他甚至不曾自问这宣称到底是真是假。他的盲目乃是故意而可恶的,因为他在得见真理之前即已紧闭双眼。
按当时的传统,撕裂衣裳如今是听见亵渎神的话语时的象征行动,原来是悲哀的记号,这从旧约圣经中是显而易见的(如:利十 6 )。在这里,却扭曲为顺利达成邪恶目的时的快乐象征。欣喜之余,大祭司把那些没有用的见证人打发走,迅速地宣布说: be^th
di^n (法庭)就是见证人了,而且还正式询问他们的意见( 64 节)。他们也同样正式地回答说:拿撒勒人耶稣是应该为了亵渎而被处以死刑。令人伤痛的是:倘若祂的宣称是假的,那祂的确是大大地亵渎神,应该判处死刑,但若祂所说的是真的呢?
65. 随着罪名的判决,所有的顾忌都消失了;审判官甚至连形式上的司法公正都不再费心保持。至少,彼得永难忘怀耶稣置身于辱骂与殴打时所表现的坚毅忍耐(彼前二 21 ~ 23 ),正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 6 。“你说预言罢!”这个嘲讽的要求是对祂自称弥赛亚所作的更进一步的嘲弄,因为那样的宣称至少包括先知的职分在内,而且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也包括自称为神的儿子在内。但无论如何,“先知”总是广为大众使用来形容耶稣的一个名号(六 15 ),甚至不承认祂是弥赛亚时亦然。
66 ~ 71. 彼得失脚的整个记载,随着故事一步一步的进展,徒令读者爱莫能助,直到彼得走上不归路。他卤莽的自恃与对别人的嘲笑( 29 节),他在客西马尼园中无法自制( 37 节),他的惊慌逃脱( 50 节),他的远远跟随( 54 节),他与耶稣的仇敌如此接近( 54 节),这一切都使得他实际的否认主成为必然的,而且是无可避免的结果。毫无疑问,彼得最初的心愿与抗议的确是由衷而发的( 31 节),早在大祭司宅院里面对试探交战,彼得就已败阵了;基督徒与试探争战,是要在遭逢试探前即当开始( 38 节)。
这个使女( 66 ~ 67 节)可能从前见过彼得与耶稣在一起,所以认得他是耶稣的门徒;旁边站着的耶路撒冷人( 70 节)断定他必然是他们一伙的,因为他有加利利口音。逾越节期间,在京城有许多加利利人,但大祭司的仆人当中可没有这样的人。悲剧在于下沉的一步也可能是上升的一步,而每一次,彼得都被迫必须公然表白自己。这是头一次,正如安德生所说的,他大可对那使女说“是”而不需冒太大的危险。但彼得三次都刻意地选择说“不”,所以这些恩典的绽发都成了定罪的时机,这是拒绝恩典的必然结果。
今天的潮流是为彼得找些藉口,正如某些人为犹大找藉口,这么做若是为了在他身上看见我们自己的软弱,就无可厚非;但除非我们看见他的罪的严重性,就不能明白他为何如此痛苦地自责( 72 节),也不能明白他悔改的深度,以及他回转的恩典。我们的工作不是分析彼得是如何轻易地失脚,而是领会其失败可怖的性质。
72.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过(见 30 节注释 ):“第二次鸡叫”乃是一个明确的时间定点,而不只是一个预言的记号。它是指黎明真的来了,与第一次鸡叫时的午夜成对比;十五 1 的“一到早晨”支持这种说法。但即使真是如此,“第二次鸡叫”仍是一个应验的记号,使彼得回想起耶稣所说的话来;于是他懊悔的苦杯满了。 思想起来 的希腊文 epibalo{n (见 BAGD ),也可以译作“再思”、“认真想”,或只是“他开始想” 190 。然而,“开始哭了”当然是整个片语最佳之“动力对等词”。“拉起外套遮住他的头”也是可能的译法,但可能性大概较低。
184 持这种观点的一个理由是:如果这是“审讯”,就在许多方面都破坏了“公会”所定的条例(如审讯不可在夜间进行,也不可在大祭司家里进行等)。但是,有些学者出于好意,想要洗脱犹太教当权人士于耶稣的死有份的罪名,完全怪罪于罗马人,反而把问题搞得更糟。过去几个世纪中基督教会的反犹太主义是不可宽赦的(见导论 ),将这种心态建基于基督的死更是对福音的曲解;但四卷福音书的作者全都清楚说明:将耶稣交给罗马人的,乃是祂自己同胞的领袖(参:徒二 23 )。否认耶稣出现在公会之前的历史性,也就否认了圣经显而易见的证据。
185 这一点略有争议,其详细的讨论见 Johnson 与 Anderson 。新约圣经所记载之实际或企图实施的私刑,都没有证明上述论点为误。
186 见 Cole, The New Temple , IVP, 1951 ,那里有详尽的讨论与解释。
187 所以黎弗是相当正确的,他说:对耶稣提出控诉,不是因祂应允要毁坏圣殿,而是应许要改变它,即使我们是根据字面意义而误解了这个“重建”。
188 见 Cranfield ,但他放弃了发现这句话之原貌的所有希望,这可又失之太过了。
189 见 Stauffer ,在 ego{ 项下( TDNT )。魏顿( IOM )说得好:“我是”不仅是神的一个名号,在基督徒群体中,更是基督的一个特殊身分;后面这一点在约翰福音中耶稣所作的七次“我是”宣告当然说得更为清楚。
190 J. H. Moulton,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 Vol. 1 ( Edinburgh: T. & T. Clark, 1906 ) , p.131, 即引用托勒密时期的一份蒲纸文献,支持这种译法,这份文献在 BAGD 中亦有提及。──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
马可福音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14:1
以色列人一年有三个大节: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十二岁以上男丁在这三个节期都要上耶路撒冷守节(利23章;申16章)。逾越节纪念以色列人蒙神拯救出埃及,在一年之始的尼散月(正月)十四日举行,即阳历三至四月间。接着便是七天的除酵节。各地来的敬虔犹太人这时群集耶城。
14:3 哪哒香膏是从一种东印度稀有植物的根茎提炼出来的芬芳油膏,甚为昂贵。瓶子是原封的,打破瓶颈之后便不能回复原状,也不能再作同样用途。
14:5 三十两银子为当时的三百个银圆,等于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
14:10
犹大出卖耶稣出诸对金钱的贪心(14:11;太26:15),也可能是对权力的贪求。耶稣不要属世的权柄,没有成为犹太民族政治上的革命领袖,可能叫他十分失望。耶稣被捕后,犹大后悔所作,自缢而死,死前且承认耶稣无辜(太27:3-5);但他始终没有公开承认耶稣是神。
14:13 按习俗只有妇人才拿水瓶,此男人拿着水瓶,甚易辨认。
14:17
主耶稣在逾越节晚上的工作与遭遇:1,和门徒吃逾越节的筵席;2,为门徒洗脚(约13:1-20);3,指出犹大出卖祂(14:18-21);4,犹大退席(约13:30-38);5,设立圣餐(14:22-25);6,在楼房向门徒讲话(约14章);7,往客西马尼园途中讲话(约15-16章);8,为门徒代祷(约17章);9,在客西马尼园祷告(14:26,32-42);10,被捕(14:43-50)。
14:20
逾越节筵席上有一个共用的盘子,里面盛有酸醋,供蘸苦菜吃。耶稣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并不是说耶稣与卖祂的人当时一同蘸手在盘子里,而是说,卖祂的人是一个与大家的关系很亲密的人,吃饭时共蘸一盘。祂没有当场指出卖祂的犹的名字,只加强祂在18节所说的话。
14:22
耶稣为教会设立圣餐(14:22-25)。圣餐和逾越节筵席(14:12-21)不同。圣餐为基督所设立,是逾越节所预表的救主赎罪一事的应验(参林前5:7-8)。关于逾越节,请参14:1注。
14:33
请参《约翰》10:17-18。耶稣并不惧怕死亡。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是预尝十字架被父撇弃的经历(15:34;赛53:10)。祂清楚知道要付的代价,从容就义。
14:36
“阿爸”即“父亲”,为亚兰土语。犹太人避讳,不用“阿爸”称呼神,因为太亲昵,有失敬意。但耶稣常用,因祂是神子。“杯”指即将临到耶稣的苦难(10:38;约18:11)。
14:41 “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吧”也可以译为“你们还在睡觉安歇吗?”,是一句微带责备的问话。
14:45 亲嘴是当时学生向教师表示尊敬和亲切的问安礼,所以犹大亲嘴之前还称呼耶稣为“拉比”(老师)。犹大的虚伪可见一斑。
14:47 拔刀的那人是门徒彼得(约18:10)。
14:51 “少年人”很可能就是本书作者马可。
14:53
自本节至15:15记述耶稣受审情形。祂先受犹太人,后受罗马人的审讯。根据本书、《路加》及《约翰》的记载,犹太人的审讯包括:前大祭司亚那面前的初审(约18:13,19);现任大祭司该亚法(亚那的女婿)和公会的审讯(14:53),以及犹太公会的彻夜会审(15:1)。罗马人的审讯则有:彼拉多的审问(15:2-5);希律安提帕前的审问(路23:6-12);彼拉多的判决(15:10-15)。本书15章所记为彼拉多的审讯及决定,中间未记入彼拉多送耶稣去希律王一段。
耶稣被捕后与钉十字架之前所发生的事,请参本书前〈参考资料〉。
14:55
犹太公会是当时民间的最高法院,是宗教、政治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权力很大,只受制于罗马政府,但不能宣判死刑(参约18:31)。公会成员共七十人。审问耶稣时公会的主席可能是该亚法。
“见证”指犹太人的律法所规定的控方证人,人数必须不少于二人,证据才可以成立(申19:15)。
14:63
依摩西律法,大祭司不可撕裂衣服(利10:6;21:10),否则可招致死亡,因为所穿的是圣衣。但大祭司该亚法听了耶稣的话,并不认识祂乃是神降世人间,反诬告祂,认为所说的乃亵渎神的话,所以有撕裂衣服之举,以及全体“都定祂该死的罪”的行动,说明人对神反叛之深。既然全体都定祂的罪,全体也应对耶稣的死负责任。
14:64 按摩西律法,亵渎神须判死刑(利24:16)。在公会眼中,耶稣只是一个人,怎么可以自称为神,这当然是对神的亵渎,因此应判死刑。
14:68
今天读到彼得三次不认主仍获宽恕的记载,叫我们的内心充满希望。彼得不认主已经不应该,他还发誓说不认得耶稣,更是大错。明知是假却见证是真,犯了伪证罪。可是神的恩典浩大,彼得获得宽恕,后来成了火热的福音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