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七章
第 7 章
路 7:2> 人的尽处,神的开始,因我们总想靠自己;你看,有人未到尽头已懂得找耶稣……
7:2 这个军官是一名百夫长,在罗马军队中带领一百名士兵。他托人求耶稣,是因为他相信耶稣是从神那里来的,而不是他已走投无路,或是因为觉得耶稣很神奇。本来他已很尊重犹太人,认为他们有从神而来的信息,书中记载他很爱这一个民族,为他们建会堂;当他有需要的时候,自然来找耶稣去帮助他。
为什么这位军官不亲自去求耶稣,而要请犹太的长老去呢?一是他知道犹太人恨恶罗马军兵,怕打扰了他们的聚集。另外他日常的工作就是分配士兵去执行任务,他也就采用了这种方法把他的要求传给耶稣。
路 7:3> 是百夫长去见耶稣,还是他打发长老去呢?福音书作者的记载不吻合吗?
7:3 马太福音说那位百夫长亲自去见耶稣(参太 8:5 ),而路加福音这里却说他托犹太人的长老去求耶稣。耶稣与那些犹太长老交往,就是与这位军官交往。马太向他的犹太读者强调这个人的信心,而路加则是向他的外邦读者突出犹太长老和这位罗马军官的良好关系。
路 7:9> 连耶稣也希奇他的信心;我对神的信心就……
7:9 百夫长没有到耶稣那里去,他也没有要求耶稣到他那里去。就如他不在场,士兵也能执行他的命令一样,他相信耶稣治病也不需要在场。百夫长是外邦人,并非自小就认识神,所以他的信心叫人特别惊讶。
耶稣使拿因城寡妇之子复活
路 7:11-15> 她,剩下的,只有悲哀;谁可以帮她──啊,是……
7:11-15 这寡妇的情况非常悲惨,她已失去了丈夫,现在独子又死了,她赖以维生的最后一线希望也失去了。那群送殡的人回家去以后,她会变得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除非有亲友来帮助她,否则她的前景非常暗淡。但是,正如路加不断强调的,她正是耶稣乐于帮助的那种人,祂也的确帮助了她。耶稣能够为任何悲惨的境况带来希望。
路 7:11-17> 儿子死了,妇人就惨了,好在有耶稣,真好……
7:11-17 这件事说明了救恩的真理。整个世界都死在罪中(参弗 2:1 ),好像这寡妇的儿子死了一样。死了的人再也不能做什么。但神怜悯我们,差派耶稣来使我们复活,与祂的生命连在一起(参弗 2:4-7 )。死人不会在生命中再有任何机会,我们也不能在基督里赚取新生命。但我们可以接受神所赐的生命,为此而赞美祂,并为主而活。
路 7:12> 人死了,哭丧竟达──三十天?
7:12 在犹太传统中为死人送殡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死者的尸体用麻布包裹好,放在担架上,送殡的队伍会抬着他走遍整个城市,亲属尾随,路旁的旁观者也可以加入送殡的行列中。丧家会雇用一些哭丧者大声哀号,来引人注意。一般来说,家人会哭丧三十日。
路 7:16> 耶稣是人子?不错;耶稣是先知?也不错;耶稣还是……
7:16 人们以为耶稣是先知,因为他和旧约时代的先知一样宣告神的信息,又能叫死人复活。以利亚和以利沙都曾经使孩童复活(参王上 17:17-24 ;王下 4:18-37 )。人们认为耶稣是先知的想法是对的,不过他不止是先知,他还是神。
路 7:18-23> 心里有很多问题,又不敢问,怕见笑了,你想耶稣会笑你吗?
7:18-23 施洗约翰对耶稣的认识是不完全的,耶稣的信息对他也是意料之外的,所以他感到困惑。他的怀疑是自然又合理的,耶稣没有因此而责备他。相反,祂以约翰能够明白的方法来回答他,向他解释祂实际上是完成弥赛亚的工作。神能够处理我们的疑惑,祂欢迎我们提出问题。
路 7:20-22> 瞎子能看,瘸子能行,聋子能听,这是谁做的?
7:20-22 这里所列出证明耶稣是弥赛亚的证据非常重要。这些证据都是一些可以看得到的行动,而不是理论,是耶稣同时代的人看到了,又记录下来的,让我们在今天能够阅读到。先知曾预言弥赛亚要做这些事情(参赛 35:5-6 ; 61:1 )。这些具体的证据能够帮助约翰,也能帮助我们认识耶稣是谁。
路 7:28> 我们不会比约翰还大吧,耶稣这样说定别有他意……
7:28 没有一个人比约翰更能完成神的旨意。然而,在神的国度里,那些在约翰以后来的有更大的属灵遗产,因为他们较约翰更清楚耶稣受死和复活的意义。约翰像是一位旧约先知般预备人迎接弥赛亚时代的降临。耶稣不是将约翰跟个别基督徒作比较,祂是把在基督以前的生命,与在祂国度里的丰盛生命作对比。
路 7:29-30> 人都悔改了,他们还选择走自己的路;其实我也想试试行自己所计划的,可以不可以?
7:29-30 百姓和税吏在听到约翰的信息后,都悔改了。相反,那些宗教领袖却拒绝他的话,他们要按自己的意思来生活,所以拒绝听其他人的意见。你不要把自己的计划强加给神,你要尝试发掘神对你的计划。
路 7:31-35> 诸多挑剔,所为何事?难道他们真关心人的饮食习惯?
7:31-35 宗教领袖讨厌任何人讲真理和暴露他们的伪善行为。他们去挑剔别人,但从不费心思考所挑剔的事是否一致。他们抨击施洗约翰禁食和不饮酒;又指摘耶稣与税吏和罪人一起吃喝。当然他们真正要反对的与饮食习惯无关,他们不能容忍的是自己的伪善被暴露出来。
路 7:33-34> 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这就是现代人使自己的行为合理化的智慧?
7:33-34 法利赛人不会因为对施洗约翰和耶稣的矛盾态度而烦恼,因为他们满有“智慧”去为自己辩护。我们也会为自私的行为和信念作解释。然而,我们若不在神的真理中检讨自己的心思,就会跟法利赛人一样损人利己了。
路 7:35> 智慧之子──要做到什么,或拥有什么才配得称为是?
7:35 智慧之子就是跟从耶稣和约翰的人。他们的生命改变了,他们正直的生活显示了耶稣和约翰所教导的智慧。
路 7:36> 7:36 在耶稣的工作后期,也有一次类似的事(参太 26:6-13 ;可 14:3-9 ;约 12:1-11 )。
路 7:38> 妇人不用近前也可以膏耶稣的脚,这其中有一个很有趣的原因,你知道是什么吗?
7:38 这妇人不是被邀请的客人之一,但她仍然进了这房子,站在耶稣背后,挨着祂的脚。在耶稣时代,犹太人吃饭时一般都是侧卧着,头靠近桌子,用一只手支撑着身子、脚拳曲到后边。因此,这妇人不必到桌子那里,也能膏耶稣的脚。
路 7:44> 你爱耶稣,祂知道,可你看到那个女人吗?你可如她一样?
7:44 西门没有为耶稣洗脚(这是当时待客的礼节,因为人们穿着草鞋,双脚易沾满泥土),没有用油膏耶稣的头,又没有亲吻欢迎耶稣,显出对主的不尊重。也许他觉得自己太高贵,不值得这样对待耶稣?相反,这个有罪的女人用眼泪洗耶稣的脚,用珍贵的香膏抹耶稣的脚,又不住地用嘴亲祂的脚。在这个故事里,罪得到赦免的是这位慷慨的妓女,而不是那吝啬的宗教领袖。神的国度会接纳那些寻求赦免的罪人,却拒绝那些自以为义,认为自己不会犯罪的人。
路 7:47> 多少次我们犯罪;多少次我们离弃神,祂的手却总在那里……你也经历吧……
7:47 深挚的爱是对赦免的自然反应,也是信心的应有结果。然而,惟有那些认识到自己是罪孽深重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神完全赦罪的宏恩。不论跟随耶稣的人曾经是多么的奸恶,或是多么的善良,耶稣都把他们从永远的灭亡中拯救出来。你知道祂的恩慈多么广大?你是否感激祂的赦免?
路 7:50> 7:50 法利赛人相信惟有神才能赦罪,因此他们不明白为何耶稣说这个妇人的罪得赦了。他们领会不到耶稣就是神。──《灵修版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第七章
生命的主(七 1 ~ 17 )
.百夫长的信心( 1 ~ 10 )
1. 百夫长的为人,从他对仆人和犹太人的爱心,可知他是一个关怀别人的人,所以他仆人的病于危在旦夕时还能得救。百夫长对耶稣和祂所行的事也极关心,所以他对耶稣有充足的信心,深信主耶稣能医治他仆人的病,因而他请求犹太人的长老协助,求助于耶稣。
2. 百夫长因认识主的权能,所以就更谦卑自己,犹太人的长老说“是他是配得的”,百夫长自己却说“不敢当”,自以为不配去见主,但他深信只要主说一句话,他的仆人必得医治。
3. 耶稣对百夫长的信心大大称赞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更证明了外邦人可以因信而得到耶稣基督的救恩。
.寡妇之子复活( 11 ~ 17 )
1. 当耶稣从迦百农来到拿因城时,有极多的人与祂同行,在近城门时和另一队送殡的行列相遇,寡妇丧子是人生极悲惨和绝望的不幸遭遇。
2. 主耶稣满有怜悯,不但向那伤心痛苦的寡妇说安慰的话,并且,祂也向死了的少年人说话:“我吩咐你,起来!”那少年人便从死里复活,可见耶稣确是使死人复活的救主。
3. 主是生命的主,祂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祂所行的事使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神。
祈祷 主啊,我感谢,因是我生命的主。
施洗约翰的困惑(七 18 ~ 50 )
思想 施洗约翰因不知耶稣是否那将要来的弥赛亚而困惑,是什么原因呢?
.约翰的困惑( 18 ~ 23 )
施洗约翰从监里打发两个门徒来问耶稣:祂是否就是那将要来的弥赛亚?约翰的困惑是:为什么耶稣还未将群众组合起来推翻罗马政权,建立神的国度呢?耶稣以祂医病,赶鬼……使死人复活的行动作为答覆( 22 ~ 23 )。这正是那应许要来的弥赛亚的工作,而更重要的是穷人(虚心的人)有福音传给他们,主乃是要藉他的福音使人与神和好以建立神的国。
.耶稣论约翰( 24 ~ 29 )
耶稣称赞约翰为弥赛亚的开路先锋,他放弃安逸,过旷野艰苦的生活。他将生命奉献给神,为天国而努力,因此赢得主的称赞。
.荒谬的世代( 30 ~ 35 )
耶稣指摘这世代的荒谬:对福音的反应迟钝;将约翰为主传道而受苦反说成被鬼附的人;对主耶稣平易近人,作罪人的朋友也有批评。主明白告知世人,这正是神的智慧。
.以香膏抹主的女人( 36 ~ 50 )
她被城里的人公认是犯罪的女人( 37 ),她伏在耶稣的脚上哭,并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脚上的眼泪,又用嘴亲,以及用香膏抹主的脚。这一切的行动是由于她的罪已被赦免,因得救的喜乐和感恩,而发自内心对主敬爱的表现。这种对恩典的回应,也是每一个信徒当学效的,特别是信主的时间越久,便越会容易冲淡我们对恩典的敏感度,因而也只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而已,这正是我们当醒悟的时刻,努力成为一个知恩感恩的人。
祈祷 主啊,求赦免我许多的罪。──《新旧约辅读》
路加福音 第七章 注释
7:1-10 治好百夫长的仆人
2「百夫长」:原指统管百名兵士的罗马将领,於此大概指分封王希律安提帕军队里的一个外藉长官。
3 「犹太 ......
长老」:於此指乡绅、民间领袖。
6
「不敢当」:犹太人因宗教礼仪缘故,通常不轻易进入外邦人家中。
另外这百夫长明显对耶稣备极尊崇,深信 有属灵权柄,只说一声便能治好病人。
7:11-17 使拿因城寡妇之子复活
11
「拿因」:位於拿撒勒东南,相距约十公里(六英里)。
16「有大先知 ......
来了」:耶稣叫死人复活的神迹,使人联想到旧约时代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的事迹。
(王上17:17-24;
王下4:18-37)
17 「犹太」:在此大概泛指整个巴勒斯坦。
7:18-35 施洗约翰的问题与职事
18 当时约翰已下在监里,见太11:2。
他发这问题的原因,参太11:3注。
22 「瞎子 ......
传给他们」:取材自赛35:5; 61:1,暗示耶稣恩慈的
言行正应验了先知对弥赛亚的预言(参4:18-21注)。
24-25
暗示约翰既不是无主见之人(风中芦苇),也不是贪安逸之士
(王宫中人)。
26-28 耶稣对约翰的评价,见太11:9-14注。
29-30
可能仍是耶稣的话(见小字)。
29
「以神为义」:即自认有罪,并承认神要求人悔改与受洗是合
理的事。
30 「律法师」:即文士。
「为自己 ......
旨意」:就是拒绝了神为人所预备的救赎方法。
31-34 见太11:16-19注。
35 「智慧 ......
为是」:约翰和耶稣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但属神
的人(「智慧之子」)总能辨认出二者属天的来源。
7:36-50 有罪女人得蒙赦免
37
「罪人」:可能是妓女。(参考:有罪女人以香膏抹主)
38 犹太人坐席的姿势,见约13:23注。
39 西门心中的责难,见路5:30注,
41 「五十两银子」:原文作「五百得拿利」;
「五两」,原作五十得拿利。
当日工人一天的薪酬约为一得拿利,见太20:2及注。
44-46
给客人洗脚、与他亲嘴、用油抹头,是主人对客人的起码礼貌
。西门对耶稣的怠慢与该女人对 的热爱流露,成为强烈对比。
47
这女人的热爱表明她已蒙赦免并心怀感激;这爱却不是赚得赦
罪的原因(见42-43)。
48,50 这女人内心的罪虽已获赦免,但仍须外在的保证。
思想问题(第 7章)
1 为什麽这位百夫长去找耶稣而不找祭司呢?
这反映他心目中的耶稣是怎样的呢?
今日,当你寻求帮助时,方向是否准确?
2 试根据以下的重点比较主耶稣在本章 1-17节所行的两个神迹:
a 受苦的人,受苦的程度;
b 当事人的信心;
c 耶稣的权能;
d 神迹对百姓的影响。
3 几位长老说这位百夫长是「配得」帮助的( 4)。但百夫长本人
却说自己「不配」去见耶稣。
由此你学到什麽功课?
4 中世纪神学家马丁路德说过:「整全的基督徒须有信心和爱 ......
信把人带到神面前;爱把神带到人面前。」
今日,你的信心和爱心比起百夫长如何?
5 主耶稣对施洗约翰作了什麽评价?
28节似乎有前後矛盾之处,你认为应如可解释呢?
6 耶稣如何引导约翰离开疑惑,进入真理?
参 21-23节及赛8:14-15; 35:4-5; 61:1。
7 主耶稣怎样描述那世代的人呢?
你认为当时的人滥用了什麽呢?
今日世代的人和昔日世代的人有那些分别呢?
你认为今人对福音冷漠是基於什麽原因?
8 法利赛人西门所关注的( 39)与耶稣的重点(48,
49)有何不同?
这反映怎样不同的价值观?
9 有罪女人和法利赛人西门对主的信心和爱心有何不同?
路加福音第七章
兵士的信心路加音(七 1-10 )
主角是一位罗马的百夫长,为人卓越不凡。
(一) 他是一位百夫长 ,就意味他不是寻常人。百夫长相当于军团中的准尉,是罗马军队中骨干所在。新约经文,每逢论及百夫长,都是对他们赞誉备至(参照路廿三 47 ;徒十 22 ;廿二 26 ;廿三 17 , 23 , 24 ;廿四 23 ;廿七 43 )。坡律庇乌( Polybius ),着名的历史家,对他们的品格有如下的描述:‘运筹帷幄,不避危险,举止稳重,至堪信赖;临敌而不躁,遇险则坚守阵地以致身殉。’作为一个百夫长,必定是人上之人,否则无力出任此职位。
(二) 他对奴仆的态度回异常人 。他爱护这个奴仆,为了挽救他的性命,可以不辞艰苦。在罗马的律法底下,奴仆只不过是一个有生命的工具而已。他被剥夺了所有权利;作为主人的,只要是意之所好,大可以虐待甚至是杀掉他。有一位罗马作家,在论述房产管理的时候,建议农夫每年要检视他们的农具,把陈旧窳坏的丢掉;在处理奴仆时,亦应采用此法。一般来说,失去工作能力的奴仆,都会给丢在外面,只有等死的份儿。相形之下,这个百夫长对待他的奴仆,真可谓不可同日而语。
(三)他 显然是个具有极深宗教情操的人 。一个人能够出力建造会堂,那么他对宗教的兴趣,自非是泛泛可比。罗马鼓吹宗教不错是基于犬儒式的动机,为了易于管治百姓。他们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而奥古士督( Augustus )正为了这个理由而倡议建造犹太人的会堂。季本( Gibbon )有一句名句:‘罗马世界中盛行的各种形态的宗教,在老百姓眼中都是同样可信;而哲学家却认为全属错误; 执政者则认为全是可资利用 。’但是,这位百夫长并不是个犬儒的行政官;他是个极富深情的宗教之士。
(四) 他对犹太人的态度十分特别 。如果说犹太人鄙视外邦人,而外邦人也是痛恨犹太人的。反犹太主义,已非新鲜的情。罗马人称犹太人为肮脏的民族;他们认为犹太教是野蛮迷信;他们讲论犹太人对人类的憎恨;他们谴责犹太人敬拜驴头,每一年却以外邦的陌生人作为牺牲,献给他们的上帝。没错,有许多外邦人,在厌倦了多神的崇拜和异教的粗疏道德之余,退而接受犹太教条中独一的上帝,与及那严谨的犹太伦理标准。而这个故事的整个气氛,暗示 这位百夫长和犹太人之间的紧密友谊。
(五) 他是个谦逊的人 。他非常清楚犹太人按照律法是不许可进入外邦人的家宅(徒十 28 );这正如他被禁止容许外邦人进入他的家,或是与他进行任何交往。因此,他干脆不亲自去见耶稣。他只是委托他的犹太朋友代他前去。这个惯于使权出令的罗马人,在真正的伟人面前,竟表现得惊人的谦虚。
(六) 他是满有信心的人 。他的信心是建基于至强有力的论据。他曾就古往今来,上下求索。他尝以自己的经验而推论到上帝的大能。如果以他的权力可以如此的颐指气使,那么以耶稣来说,不是应该比他大许多的么?他以全备的信来到耶稣面前,仰望祂说:‘主啊,我 知道 能你这样作。’只要我们有这般的信心,神迹便会发生,而生命亦得以更生。
基督的怜悯(七 11-17 )
正如前文所及,这里路加再次以医生的姿态出现。在第十节我们翻译成 已经好了 的文字,是一个医学的专门术语,意思是 健康极佳 。十五节 坐起 一辞,也是医学上用来表示病人 从床上坐起 。
拿因城距离迦百农大约有一天的路程,坐落于隐多珥和书念之间;也就是以利沙救活了另外一个寡妇的儿子之所在地(王下四 18-37 )。直到今天,从拿因城向 隐多珥走十分钟的路程,便可以看见一片躺死人的石 墓。
从多方面来看,这是福音书中最令人喜爱的故事。
(一) 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悲痛和辛酸 。送殡的行列通常都是以一支职业的哀乐队为前导;他们吹起管笛、敲响铙钹,从喉头中发出一种近乎狂乱的刺耳哀鸣。整个世界的永恒哀愁,都蕴藏在这个简洁朴素的句子里,‘他是他母亲的独生子,而他母亲又是个寡妇。’
雪莱在主神( Adonais )中悼念济慈,他写道:
‘不要从清晨虚度到傍晚
但是脆弱的心灵总会有破碎。
只要天色常蓝,原野吐绿,
黄昏会带来黑,黑夜过后便是黎明,
月复一月是苦恼,年复一年是哀愁。’
罗马人维吉尔( Virgil ),在不朽的名句谈及‘万物的眼泪’── s unt lacrimae rerum 。按事物的本质来说,我们乃是生活在一个破碎心灵的世界之中。
(二)在人生的哀痛之中,路加添上了 基督的怜悯 。耶稣的内心深处,备受感动。再没有任的希腊文字,像福音书中描述耶稣的深情,更能表达出这种感受(太十四 14 ;十五 32 ;二十 34 ;可一 41 ;八 2 )。
在古代社会,耶稣的表现一定是骇人听闻。古代最尊贵的信心是斯多亚派哲学的信心。斯多亚派相信上帝基本的品性是 无情的 \cs8 ( apathy ), 在感情上是无所感受的 。他们的论据认为,假如有某人可以感染别人的喜怒哀乐,这即是说,至少以这一刻而言,他可以影响别人。假若他可以影响别人,这意谓至少这一刻,他是凌驾于别人之上。而现在没有人可以超越上帝;因此,没有人是可以影响上帝;依此推论,按本质说,上帝必不为外物动情。
这里世人给开拓了新异的观念,见到上帝的儿子为世人的苦难大受感动。
‘在摧肝裂的胆剧痛里,
哀伤之子必在其中。’
对于我们来说,上帝和我们主耶稣基督之父最宝贵的地方,就是祂对我们的怜悯。
(三)在论及耶稣的怜悯,路加再添上 耶稣的能力 。耶稣上前,按 杠。这并不是棺木,在犹太人是不使用棺椁的。通常 遗体都是用手编的篮子运送到坟地去。这真是富有戏剧性的一刻。有一位出色的释经家说:‘死亡把人如同猎物般的掳去,但耶稣却声言生命是属于祂的。’
有这样的一个可能,我们在这里所见到的,乃是诊断上的一个神迹。耶稣以祂敏锐的眼光,发觉这少年人乃是进入了身体僵直的昏迷状态,因而出手拯救,免他被活埋;这种情形,在巴勒斯坦倒非罕见。这个解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耶稣把一个被判断为死亡的少年人,挽回了生命。耶稣不单是生命的主;祂也是死亡的主,因祂自己已战胜了死亡。祂亦应许我们,因祂活 ,我们也要活(约十四 19 )。
最后的证据(七 18-29 )
约翰遣派使者来见耶稣,问祂是否那真正要来的弥赛亚,还是要等候别人。
(一)许多人惊异于约翰心里疑惑,因而不安起来。各种各样的解释,因此而起。
(甲)有人认为,约翰这次行动,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 为了门徒的好处 。他本人深信不疑,但门徒却有疑惧,因此他决定叫他们一见耶稣,以取得无可置疑的证据。
(乙)有人认为约翰是在催逼耶稣,因为约翰相信这已是耶稣采耶决定性行动的时刻了。
(丙)最简单的解释,却是最佳的解释。试想一想约翰遭遇的事情。约翰,本来生活在荒原旷野,如今却被拘禁于马克路斯( Machaerus )堡中的地牢里。有一次,一位麦当劳人( Macdonalds ),高地人的领袖,被拘禁于加力素堡( Carlise Castle )中浅窄的牢房。在那牢房里,只有一个细小的窗户。直至今日,在牢房的砂砖上,仍可见到这位高地人手足的印迹。使我们见到昔日的他,是如何的日复一日,攀援在窗缘上,以无限向之情,凝视 窗外的小丘翠谷。而这片地方,终此一生,亦恐怕难以踏足其上。桎梏于牢狱之中,面对萧条四壁,约翰提出他的问题,正因为他受牢狱之苦,使他心灵上遭受到无可比拟的冲击。
(二)注意耶稣所提出的证据。祂简单的指陈事实。患病的、受苦的和贫穷的,他们都经验到上帝的大能,和听闻福音。这里有一点,是很少人察觉到的── 这并不是约翰所期望的答覆 。如果耶稣是上帝拣选的那位,约翰会期待祂如此说:‘我的军队已结集成军。罗马政府的中心该撒利亚,已面临覆没。罪人要被除去,审判正要开始。’他预期耶稣会说:‘上帝的烈怒将会降临。’但耶稣却说:‘上帝的怜悯临到这里。’让我们惦记 ,那里的痛苦得到安慰,愁烦转为喜乐,苦难和死亡遭遇到挫败,那里便是上帝的国。耶稣的答案是:‘回去告诉约翰,上帝的爱就在这里。’
(三)约翰使者离去后,耶稣开始称赞约翰。百姓挤拥到旷野去,为的是要见约翰一面,聆听他的教训;他们不是要看风中摆动的芦苇。当中的寓意,可能是以下两者其中之一。
(甲)没有东西比约但河边被风吹动的芦苇更为普通。事实上,这是表达常见景象的成语。因此,这句话的意思是指 众要看的,并非平的事物。
(乙)这句话可能代表浮躁易变。人们要看的,并不是像芦苇般摆动不定,性格浮躁易变的人。反之,却是要看像大树般稳固的人。
百姓走出来,并不是要看像在王宫里穿细软衣服的,轻柔脆弱之士。
那么,他们要看什么呢?
(甲)第一,耶稣给予约翰极高的赞誉。在上帝所拣选的君王来临之前,所有人都在期待以利亚会回来为祂豫备道路,并且作祂的先锋(玛四 5 )。约翰便是至高者的先锋。
(乙)第二,耶稣很清楚的说明约翰的制所在。上帝国里最小的,都比他大。为什么呢?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在约翰的信心里,曾一度有片刻的犹疑。事实并不如此。这是因为约翰在历中划下了分界线。自约翰的宣告开始,耶稣来到世间;永恒进入了时间;天堂来到地上;上帝藉耶稣而降临;生命已焕然一新。我们以主前主后作为时序── B.C. 和 A.D. 。耶稣成为历史的分界线。因此,所有跟从祂和接受祂的,都要比前人接受更大的祝福。耶稣进入世界,把时间分为两部分;把生命分为两部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五 17 )
正如殉道者标尼( Bilney )说:‘当我念到耶稣基督来到世界拯救罪人,我感觉到好像在黑夜中突然间闯入了曙光。’
人的乖张(七 30-35 )
经文中提出两个严重警告。
(一)经文讲述有关自由意志的危险。文士和法利法赛人成功地为自己废弃了上帝的旨意。基督教一个极重要的真理,就是上帝的权势并不是诉诸武力,而是出之于爱。在爱的真理里头,我们可以窥见上帝的忧伤。爱的最大悲剧在于看 心爱的人走错了路,并且看这些事情本可避免,或是可以弥补,又或是弥补后之不同结 局。生命中使人黯然神伤,莫过于此。
威廉华生爵士( Sir William Watson )写了首诗,叫做‘失去的亮光’( Lux
Perdita )。
‘一双瘦弱的手
捧起坚强的灵魂,屈服
固执的本性于你柔和的心意
无可抗拒的束缚以带子
叫妒忌的空中膀臂不能夺去。
一对安详的眼睛
环绕我的小船平静了海 \cs15
引你底归航,吩咐你
藉他们的纯洁而纯洁,因他们的智慧而智慧,
融入他们的光中,在你里面消逝。
但你──你掠过,
以祭礼的白袍,
冷然,似星;而我在疏离之路上
你遗下,随命运之饵,照耀
一线流荡的光芒在招手在浮现。’
的而且确的
‘笔杆口舌所有的愁语
莫悲于,“本可以如此。”’
上帝的悲剧亦然,就是生命中之‘本能如此’。正如哲斯脱敦所谓:‘上帝所写的与其说是诗,倒不如说是一出戏。这个戏祂计划得极为完美,但一交到人 的演员和舞台监督的手上,就弄成一团糟。’求上帝拯救我们,叫我们不在生命中触礁,教我们不要滥用自由意志,阻挠祂的旨意。
(二)经文讲述人类的乖张。约翰来,生活严谨得像个隐士,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却说他是疯癫的,附在他身上的鬼夺去他的智慧。耶稣来,也吃也喝,投身于人类一切的活动,但他们却批评他说他耽于逸乐乐。我们也明白到某些时日,小孩子会对任何事物感到厌烦不安,而我们也有提不起劲的日子。人心可以失落在乖张里头,这时候,一切自上帝而来的恳请,都会遭遇到任性和幼稚不满的抗拒。
(三)然而有少数人会作出回应;而上帝的智慧最终藉 祂的儿女而得以证明。人类可以滥用自由意志而阻挠上帝的旨意;人类在乖张之中,可以对上帝的恳请充耳不闻。假如上帝运用祂的权力,以铁一般的意志加诸我们的身上,那么这个世界便是机械人的世界,亦从此没有了烦恼。然而上帝却拣选了爱的险径,因为爱最终必定得胜。
罪人之爱(七 36-50 )
故事写得这般的栩栩如生,倒使人相信路加必也是个艺术家。
(一)场景是法利赛人西门家中的院落。有钱人的家居都有一个偌大的天井,天井有时会有一个喷水池。天气暖和之际,更可在此进膳。当时的习惯,当拉比在屋子里进食,任何人等都可以自由进入,以听取他满有智慧的金玉良言,这样解释了这个妇人为什么会在此出现。
在客人进入屋子里头,作主人的有三件事要做。主人会搭手在客人肩上,给他平安的一吻。这一吻是表示尊敬的记号;作为一个杰出的拉比,这是永远不会省略的。路上布满泥尘,脚上的鞋履亦只不过是用带子把鞋底绑在足上。因此作主人会把冷水倾泼在客人的双足,使之洁净凉快。最后,主人会点起一撮味道香甜的香料,或是在客人头上抹上数滴玫瑰香油。这三件事是款客之道,因而今作主人的一件也没有办到。
在中东客人并不坐 进膳,而是斜躺的。客人在矮小的卧榻上,身体靠在左肘,腾空右手,双脚向后伸展;进膳的时候,则把鞋子脱掉。这样解释了这女人是如何的站在耶稣后头挨祂的脚。
(二)西门是法利赛人,与人分别的;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会邀请耶稣到他的家里来?这里有三个可能。
(甲)他可能对耶稣相当仰慕和同情,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法利赛人都是耶稣的敌人(参路十三 31 )。但从整个不大礼貌的气氛来看,这个可能性极低。
(乙)西门之所以邀请耶稣,可能是蓄意诱发耶稣在言行上犯上一些错误,好作为指控祂的根据。西门所扮演的,可能是 秘密警察 的角色。不过这个想法亦不太像,因为在四十节中,西门尊称耶稣为夫子。
(丙)最有可能的,西门是一个沽名钓誉的人;为此他以半傲慢轻蔑姿态,邀请这位使人吃惊的年青加利利人和他共进一餐。这最能解释西门为什么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尊敬,而又忽略了日常的礼仪。西门对待耶稣态度傲慢,以示自己的高高在上。
(三)这妇人是个坏女人,一个声名狼藉的坏女人,一个娼妓。毋容置疑的,她曾经站在人丛的外边听取耶稣的教训,亦曾经窥见到耶稣大能的手,知道这双手可以把她从生活的污沼中救拔出来。就像其他的犹太妇女一样,她颈上挂 一小瓶的香膏;香膏的名字叫‘雪花香膏’( alabasters );是非常昂贵。她想把这些香膏,就是她全所有的,倾注在耶稣脚上。但当她见到耶稣的时候,却忍不住眼泪,并且泪水滴在祂的脚上。作为犹太妇女,披散头发是极度失仪的举止。结婚的日子,女孩子会束上发,自此以后,她再不会以散发示人。现在这妇人在众人面前弄散长发,正好示示她心中除了耶稣以外,再没有别人。
这故事展示出在思想和感情方面,两种不同态度的强烈对比。
(一)西门自觉一无所缺,故此心中了无爱心,亦因此得不 赦免。西门对自己的印象,认为自己在上帝和人的眼前是一位好人。
(二)那女人除了感到极度缺乏之外,明白到自己一无有;她对耶稣满有爱心,知道耶稣能够供应她的需要,因此她得蒙赦免。
有一件事,可以把人与上帝隔绝,那就是 自满 。而奇怪的是,人愈感到罪多,他会是愈良善。保罗提到罪人的时候,便谓‘在罪人中我是罪魁。’(提前一 15 )圣法兰西斯( Francis of Assisi )亦云:‘世上没有比我更卑劣、更悲惨的罪人。’我们可以说,最大的罪便是自觉无罪;然而一丝的自觉不足,便可以打开了上帝恕宥之门,因为上帝就是爱,而爱的最大荣耀乃在于可以施予给有需要的人。──《每日研经丛书》
第七章
陆·人子扩展祂的事工(七1~九50)
一·医治百夫长的仆人(七1~10)
七1~3 耶稣结束了祂的讲话后,就离开众人,进了迦百农。祂在那里被犹太人的几个长老围着,他们为一个外邦百夫长的仆人来求帮助。这个百夫长似乎对犹太人特别仁慈,甚至为他们建造会堂。正如新约中所描述的其它百夫长,他认识神(路二三47;徒一○1~48)。
一个主人要像这个百夫长那样仁慈地对待一个奴隶是颇不寻常的。当这个仆人害病将死时,百夫长请犹太人的几个长老去求耶稣医治他。照我们所知,这个罗马官是唯一一个人为仆人向耶稣求祝福的。
七4~7 民间的长老处境独特,他们不相信耶稣,但为了与百夫长的交情,只好在需要的时候去求耶稣。他们说到百夫长是配得的,但百夫长与耶稣相遇的时候,他却说:“我不敢当。我也自以为不配……”意即“我太微不足道了”。
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百夫长亲自去见耶稣;路加则描述他托长老去。两者都是正确的,首先他托长老去,然后他自己出去见耶稣。
百夫长的谦卑和信心很显着。他认为耶稣到他家里是他不配的,他也认为自己不配亲自去见耶稣;但他有信心耶稣不必亲身去到也能够医治,只要祂说一句话就能赶出病魔。
七8 百夫长继续解释他知道一些有关权柄和责任的事情。他在这方面有相当的经验。他自己在罗马政府的权下,有责任去执行命令;另一方面,他有兵在他以下,他们要直接听命于他。他认识到正如罗马政府对他有权、他对下属有权一样,耶稣对疾病同样有权。
七9,10 难怪耶稣对百夫长的信心感到希奇,以色列中没有一个人曾如此大胆承认耶稣的绝对权柄。这么大的信心不能不得赏赐。他们回到百夫长家的时候,看见仆人已经完全好了。
福音书中有两次记载耶稣希奇的。一次在这里,祂希奇这个外邦百夫长的信心。另一次祂希奇以色列人的不信(可六6)(译者按:可六6用了“诧异”,但两处原文用相同的字)。
二·叫寡妇之子复活(七11~17)
七11~15 拿因是迦百农西南面的一个小镇。耶稣走近城的时候,祂看见一个送殡的行列正在出城。死者是一个寡妇的独生的儿子。主怜悯那个痛失儿子的母亲,祂按着杠──似乎要停止他们前进──吩咐那个少年人……起来。死人立刻恢复了生命,少年人坐起来了。胜过疾病也胜过死亡的主将男孩交给他母亲。
七16,17 众人都惊奇。他们看见了伟大的神迹,死了的人再次活过来。他们相信主耶稣是神派来的大先知,然而当他们说:“神眷顾了他的百姓”时,他们很可能并不意会到耶稣自己就是神;相反,他们认为神迹证明神以非人的方法在他们中间作工。这件神迹的风声传遍了周围地方。
在路加医生的记载中,耶稣叫三个“独生的孩子”复活和痊愈,这寡妇的儿子;睚鲁的女儿(八42);害癫痫病的孩子(九38)。
三·人子安慰祂的先锋(七18~23)
七18~20 耶稣施行神迹的消息,渐渐传到施洗约翰的耳中,当时他正在死海东岸马加洛斯堡的监牢中。如果耶稣真是弥赛亚,为甚么祂不运用祂的能力拯救约翰脱离希律的手?所以约翰派了两个门徒去问耶稣,祂是否真是弥赛亚,或是基督还未来到。约翰竟然质疑耶稣弥赛亚的身分。我们可能对此感到惊奇,但请不要忘记,最强的人也有信心软弱的一刻,而且身体的痛苦也能导致严重的心理沮丧。
七21~23 耶稣回答约翰,提醒他,祂所行的神迹正如先知预言弥赛亚会行的一样(赛三五5,6;六一1)。然后耶稣补充一句:“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这句话可以理解为责备;约翰因耶稣未能取得政权,也没有百姓期望的作为而跌倒。但这句话也可以解释为耶稣劝勉约翰不要失掉信心。
摩尔说:
那些最叫信心受试炼的时刻,就是当耶稣可以用各种证据证实祂的权能而没有用到的时候……当传话的人回来说:“祂拥有一切的能力,而且正如你所想的一样;但祂却只字没有提到要救你出监牢……”这话需要何等大的恩典去接受。没有解释;信心得建立;牢房大门仍然紧锁;信息是“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就是这样子18!
四·人子称赞祂的先锋(七24~29)
七24 不管耶稣在私底下对约翰说甚么,祂在人前就只有称赞他的话。人们蜂拥至约但河附近的旷野,他们期望看到甚么呢?一个善变、没骨气、摇摆不定的机会主义者?没有一个人能指摘约翰是风吹动的芦苇。
七25 那么,他们期望看到一个衣着趋时、在奢华和安逸中打滚的好莱坞式花花公子吗?不,这类人只会无所事事的逗留在王宫之中,寻求享受宫廷中的一切宴乐,为自己的利益和欲望不断张罗。
七26 他们出去是要看先知──他是良心的体现;他不惜付上任何的代价,宣讲永生神的话。事实上,他比先知大多了。
七27 他自己就是预言的主角,他有独一的特权引介王的出现。耶稣引述玛拉基书三章1节,显明约翰是旧约所应许的那位;但引述的时候,祂却很有趣的将代名词改变了。玛拉基书三章1节是这样的:“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而耶稣的引述则是:“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代名词“我”变成“你”。
高德对这个改变有以下的解释:
在先知的眼中,那差遣使者的和道路要在祂前面预备的,是同一位,即耶和华。因此,玛拉基书记载“在我前面”。但耶稣说到自己的时候,绝对不会将自己与天父混淆,必作出区分。不是耶和华讲及自己的事,而是耶和华向耶稣说话,因此说“在你前面”。由此可见,在耶稣的眼中,甚至在先知的概念里,这个引述岂不得到一个总结:弥赛亚的出现就是耶和华的出现19?
七28 耶稣继续称赞约翰,宣称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约翰的超越并不是指他的个性,而是指他作为弥赛亚的先锋的地位。有其它人在热心、尊荣和奉献上与他一样大,但没有一个有特权宣告王的来临。在这方面,约翰是独一无二的。然而主补充说,神国里最小的比约翰还大,享受神国的祝福比作王的先锋更大。
七29 本节大概仍然记载耶稣在说话。祂重提约翰讲道得到受落,一般百姓和公开承认己罪的人如税吏,他们悔改并在约但河受洗。他们相信约翰的话,作出相应的行动,因此他们以神为义,他们认为神要求以色列人先悔改,然后基督才管治他们是合宜的。“以神为义”这句话很明显不可能是“使成为义”的意思,没有人能使神成为义;意思是在神的命令和要求上神是义的。
五·人子评论祂的世代(七30~35)
七30~34 法利赛人和律法师不愿接受约翰的洗礼,废弃了神为他们的好处而定的计划。事实上,要取悦以他们为首的世代是不可能的。耶稣以孩童坐在街市上玩耍来比喻他们。他们既不想玩婚礼的游戏,也不想玩送葬的游戏。他们刚愎自用,反复无常,执拗顽梗。不管神在他们中间作甚么工,他们总是视而不见。施洗约翰给他们刻苦、禁欲和舍己的榜样,他们不喜欢,批评他是被鬼附的。人子与税吏和罪人同吃同喝,祂认同那些祂来要祝福的人。但法利赛人仍然不高兴,称祂为贪食好酒的人。禁食或喜宴,丧礼或婚礼,约翰或耶稣──没有一样是他们喜欢的!
莱尔警告说:
我们必须放弃要取悦每一个人的想法,这是不可能的,这种尝试只是浪费时间而已。我们必须满足于跟从基督的脚踪行,任凭世界怎样说,只管做我们要做的事。我们永不可能满足世界,也不可制止世人发恶毒的话。他们首先是在施洗约翰身上找错处,然后是他可称颂的主人。只要世上还有一个主的门徒,世人也会继续吹毛求疵,挑剔他们20。
七35 “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智慧在这里代表救主自己。门徒这群小众就是智慧之子,他们尊崇祂。纵使大多数的人拒绝祂,那些真正跟从祂的人,也会以慈爱、圣洁、和奉献的生命,证明祂的宣称是确实的。
六·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七36~39)
七36 以下的事件,说明一个智慧之子以智慧为是;这智慧之子就是那个有罪的女人。伍德荣博士直截了当的说:“当神不能叫宗教领袖赏识基督,祂会叫妓女来作这事。”也许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出于敌意,法利赛人西门请耶稣和他吃饭。
七37,38 一个有罪的女人同时在屋内出现,我们不知道她是谁,传统说她为抹大拉的马利亚,但并没有圣经支持。这个女人带着一个盛香膏的白玉瓶。当耶稣斜倚在长凳上吃饭,头挨近桌子那边时,她站在耶稣背后,用眼泪洗耶稣的脚,并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然后把昂贵的香膏抹上。如此的敬拜和奉献,显示她深信没有东西是好得连耶稣也受不起的。
七39 西门的态度完全不同,他认为先知当像法利赛人一样,要远离罪人。他的结论是:若耶稣真是先知的话,就不会让一个罪人向祂表达这样的爱心。
七·两个欠债者的比喻(七40~50)
七40~43 耶稣看出他的心意,祂很有礼貌地请西门让祂说话。主以熟练的技巧讲述一个债主和两个欠债者的故事,一个欠五十两银,一个欠五两银。因他们两个人都无力偿还,债主便免了他们两个人。耶稣问西门,那一个欠债者会爱那借钱给他的人更多。这个法利赛人正确地答道:“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进一步向他表示,他这个回答是定了自己的罪。
七44~47 从主进了这家开始,那个女人就将爱倾倒在主身上。相反,那法利赛人对主非常冷淡,甚至最普通的礼貌,如洗客人的脚,与祂亲嘴和用油抹祂的头等,都没有做。为甚么会这样的呢?原因是那个女人感觉到自己蒙了很大的赦免,但西门甚至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犯大罪的人。“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耶稣并没表示这个法利赛人不是一个犯大罪的人,相反地,祂强调是西门从未真正承认自己的大罪和所蒙的赦免。如果他有,他也会像那妓女一样爱主那么深。我们全都是罪魁,我们都能认识极大的赦免,我们都能大大的爱主。
七48 然后耶稣公开地向这个女人宣告,她的罪已蒙赦免。她蒙赦免不是因为她对基督的爱,相反,她的爱是来自她所蒙的赦免。她的爱多因为她蒙的赦免大。耶稣趁这机会公开宣布她的罪已蒙赦免。
七49~50 其它客人在心里质疑耶稣赦罪的权柄。与生俱来的心憎恨恩典,但耶稣再次向这个女人保证,她的信已救了她,她可以平平安安回去了。这是精神病医生所无能为力的。他们也许可以找借口解释犯罪的情结,但却绝不可能像耶稣一样给人喜乐和平安。
有些基督徒误用主与法利赛人吃饭的事,辩解与未信者保持亲密接触,与他们一起纵情享乐的做法。
莱尔提醒说:
那些持这个论点的人谨记主在该场合的言行就好了。祂带着“天父的事”去法利赛人家里吃饭。祂验证法利赛人一再犯罪。祂向那个法利赛人解释罪得赦免是白白的恩典,和真正爱祂的秘诀。祂宣告信心能叫人得救。如果那些赞同与未信者保持亲密接触的基督徒,带着主的精神与未信者交往,言主所言,行主所行,当然可以继续这种做法;但他们与未信者交往时的所言所行,真的如耶稣在西门家里的言行一样吗?如他们回答这个问题就好了21。──《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 丰盛生命研读本
路 加福音
7:9
这 么 大 的 信 心: 参
太 8:10 注。
7:13
就 怜 悯 她: 耶
稣 对 这 位 寡 妇 的 怜 悯 之 心 表 明, 神 特 别 爱 世 上 那 些 孤 寡 贫 穷、举 目 无 亲 的 人。 圣 经 在 这 方 面 有 以
下 一 些 教 导:
1. 神 是 孤 儿 的 父, 寡 妇 的 伸 冤 者 ( 参 诗 68:5 注 ) 。 神 特 别 关
爱 和 保 护 这 样 的 人 ( 出 22:22~23 ;申 10:18 ;诗 146:9 ;箴 15:25).
2. 神 借 着 什 一 奉 献 和 神 子 民 的 丰 富,供 应 孤 儿
寡 妇 的 需 要 ( 申 14:28~29 ; 24:19~21 ; 26:12~
13).
3. 神 赐 福 给 那 些 帮 助 和 尊 重 孤 儿 寡 妇 的 人 ( 赛 1:17, 19 ; 耶 7:6~7 ; 22:3~4).
4. 神 抵 挡 那 些 欺 负 和 伤 害 寡 妇 或 孩 童 的 人 ( 出 22:22~ 24 ;申 24:17 ; 27:19 ;伯 24:3 ;诗 94:6, 16 ;亚 7:10).
5. 他 们 会 得 到 神 的 慈 爱 和 怜 悯 ( 可 12:42~ 43 ; 路 7:11~ 17 ; 18:2~ 8 ; 21:2~4).
6. 早 期 教 会 把 照 顾 孤 儿 寡 妇 当 做 极 其 重 要 的
事 工 ( 徒 6:1~ 6).
7. 真 实 信 心 的 一 个 具 体 表 现 就 是 看 顾 在 患 难
中 的 孤 儿 寡 妇 ( 雅 1:27 ;参 提 前 5:3~ 8) 。
7:24
风 吹 动 的 芦 苇: 参
太 11:7 注。
7:28
约 翰: 参
太 11:11 注。
7:33
酒: 有
关 “ 酒 ” 一 词 在 圣 经 中 的 不 同 用 语
以 及 它 们 在 新 约 时 代 的 用 法,参 1:15 注; 参 “ 新 约 时 代 的 酒 ” 一 文。
专题论文 43 :新约时代的酒
路 7:33~34 “ 施
洗 的 约 翰 来, 不 吃 饼, 不 喝 酒, 你 们 说 他 是 被 鬼 附 着 的。 人 子 来, 也 吃 也 喝, 你 们 说 他 是 贪 食 好 酒
的 人, 是 税 吏 和 罪 人 的 朋 友。 ”
酒: 这 里 所 说 的 酒 到 底 是 发
酵 的, 还 是 未 经 发 酵 的? 下 面 我 们 将 仔 细 研 究 圣 经 中 一 些 有 关 “ 酒 ” 的 常 用 字 的 准 确 内 涵。 路 加 福 音 7:33 中 的 “ 酒 ” 在 希 腊 文 中 为 Oinos 。 该 词 (Oinos) 可 指 两 种 截 然 不 同 的 葡 萄 汁: 未 经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液; 发 酵 过 或 可 能 致 醉 的 酒。 从 以 下 一 些 资 料 可 以 看 到 这 一 点:
1. 远 在 教 会 时 代 之 前 以 及 初 期 教 会 时, 不 管 是
世 俗 作 家 还 是 宗 教 作 家 都 用 oinos 一 词 指 代 新 鲜 葡 萄 汁 ( 参 亚 里 斯 多 德 所 着 的 Metereologica 一 书, 387. b. 9~ 13) 。
(1) 亚 奈 科 雷 昂 (Anacreon , 大 约 主 前 500 年 ) 曾 写 道: “ 榨 压 葡
萄, 流 出 酒 来 (Oinos) ” (Ode 5) 。
(2) 尼 坎 达 ( 主
前 2 世 纪 ) 也 曾 把 挤 压 葡 萄 而 得 的
汁 液 称 为 oinos (Georgica, fragment 86) 。
(3) 早 期 教 父 帕 皮 亚 (Papias ,
主 后 60~ 130 年 ) 曾 提 到 挤 压 葡 萄
以 后, 就 能 得 到 “ 一 罐 罐的 酒 (oinos) ”( 爱
任 纽 写 Against Heresies (5. 33. 3~ 4) 时, 曾 经 引 用 过 这
句 话 ) 。
(4) 亚 芬 拿 斯 (Athenaeus ,
主 后 200 年 ) 也 讲 到 “ 有 一 种 甜 酒 (oinos) 不 会 使 人 头 昏 脑 胀 ” (Banquet , 1. 54) ; 在 另 一 处, 他 又 提 到 一 位 收 集 葡
萄 的 人 “ 四 处 走 动, 从 田 里 取 酒 (oinos)
” (1. 54) 。 有 关 古 代 作 家 对 oinos 一 词 的 使 用, 详 见 Robert P. Teachout 所 着 的 《 旧 约 中 “ 酒 ” 的 用 法 》 (The Use of ‘Wine’ in the Old Testament ; 神 学 博 士 论 文, 达 拉 斯 神 学 院, 1979) 。
2. 圣 经 学 者 们 根 据 许 多 世 俗 和 宗 教 性 的 希 腊
文 文 献 详 细 查 考 了 一 些 新 约 经 文, 结 果 表 明 oinos 可 指 发 酵 或 者
未 经 发 酵 的 酒。 以 弗 所 书 5:18 “ 不 要 醉 酒 (oinos) ” 的 命 令 中 所 说 的 “ 酒 ” 指 酒 精 类 饮 品; 另 一 方 面, 启 示 录 19:15 讲 到 基 督 要 踹 全
能 神 烈 怒 的 酒 榨。 此 节 经 文 在 希 腊 文 直 译 为: “ 他 踹 出 酒 (oinos) 的 酒 榨 ” ; 从 酒 榨 中 流 出 的 oinos 应 为 葡 萄 汁 ( 参 赛 16:10 注;耶 48:32~ 33 注 ) 。 启 示
录 6:6 中 所 说 的 “ 酒 ” (oinos) 是 指 树 枝 上 的 葡 萄, 是 不 可 糟 蹋 的 果 实。 所 以, 对 于 新 约 时 代 的 信 徒 而 言, “ 酒 ” (oinos) 应 当 是 一 种 泛 指 上 的 酒 —— 既 可 指 发 酵 的 酒, 又 可 指 未 经 发 酵 的 酒 ( 葡 萄 汁 ) 。
耶 稣 以 水 变 的 酒
约 翰 福 音 第 2 章 讲 到 主 耶 稣 在 迦 拿 的 娶 亲 筵 席 上 以 水 变 “ 酒 ” 的 神 迹 ( 约 2 章 ) 。
耶 稣 所 变 的 酒 (oinos) 是 未 经 发 酵 的 纯 葡 萄 汁。 以 下 一 些 事 实 使
我 们 无 法 接 受 耶 稣 所 变 之 酒 是 致 醉 性 酒 的 说 法:
1. 这 个 神 迹 的 根 本 目 的 是 要 彰 显 他 的 荣 耀 ( 约 2:11) , 使 门 徒 能 相 信 他 是 神 圣 洁 公 义 的 儿 子, 来 拯
救 他 的 百 姓 脱 离 罪 (2:11 ;比 较 太 1:21) 。
很 难 想 象 基 督 会 借 着 为 一 个 狂 饮 烂 醉 的 筵 席 变 出 几 十 斤 致 醉 性 酒 ( 注
意 约 2:10 ,暗 示 客 人 已 自 由 饮 酒 多时 ) 来 显 明 他 作 为 父 神 独 生 子 的 神 性 ( 约 1:14) , 况 且 这 头 一 件 神 迹 对 于 他 的 弥 赛 亚 使 命 至 关 重 要。 因 此, 我 们 坚 信, 基 督 以 超 然
方 式 变 出 的, 是 与 神 每 年 借 着 他 所 创 造 的 自 然 生 长 规 律 供 应 给 以 色 列 人 一 样 的 葡 萄 汁, 如 此 更
能 见 证 父 神 和 神 子 基 督 的 尊 贵 和 荣 耀 ( 参 约 2:3 注 ) 。 这 个 神 迹 表 明 基 督 拥 有 超 自 然 的 主 权, 是 他 有
能 力 在 灵 性 上 把 罪 人 改 变 成 为 神 儿 女 的 一 个 表 记 ( 约 3:1~ 15) 。 正 是 通 过 这 个 神 迹, 我 们 看 见 了 “ 他 的 荣 光,
正 是 父 独 生 子 的 荣 光 ” 。 知 道 他 “ 充 充 满 满 的 有 恩 典, 有 真 理 ” ( 约 1:14 ;比
较 2:11) 。
2. 我 们 还 应 当 重 视 以 下 一 些 现 代 医 学 的 佐 证:
(1) 医 学 界 的 着 名 专 家 们 以 准 确 无 误 的 证 据 表
明, 育 龄 期 妇 女 即 使 适 量 饮 用 酒 精 饮 料 也 会 损 害 她 们 的 生 殖 系 统, 导 致 流 产 或 胎 儿 身 体 与 智 力
发 育 缺 陷 的 不 良 后 果。 早 期 胚 胎 学 方 面 的 世 界 级 权 威 人 士 坚 称, 妇 女 在 受 孕 期 间 ( 大 概 历 时 48 小 时 ) 适 量
饮 酒 也 会 破 坏 准 备 离 开 卵 巢 的 卵 子 的 染 色 体, 最 终 导 致 婴 儿 身 体 和 智 力 的 发 育 严 重 受 损。
(2) 那 种 认 为 主 耶 稣 会 在 娶 亲 的 筵 席 上 鼓 励 人
们 饮 酒 的 想 法 十 分 荒 谬 可 笑, 因 为 当 时 在 场 的 人 中 有 许 多 妇 女, 况 且 年 轻 的 新 娘 有 可 能 很 快 就
要 怀 孕。 如 果 有 人 仍 要 诡 辩 说 主 耶 稣 不 知 道 致 醉 性 酒 可 能 严 重 影 响 胎 儿 健 康, 那 么 他 就 是 在 怀
疑 主 耶 稣 的 神 性、 智 慧 和 分 辨 善 恶 的 能 力。 同 样, 如 果 有 人 虽 然 承 认 主 耶 稣 知 道 酒 会 损 害 人 体 健
康, 但 是 却 认 定 他 仍 会 鼓 励 人 喝 酒, 那 他 就 是 在 明 明 怀 疑 主 耶 稣 良 善、 怜 悯 和 仁 爱 的 属 性。
综 上 所 述, 我 们 得 到 惟 一 合 理 的 结 论 就 是,
主 耶 稣 在 娶 亲 的 筵 席 上 为 了 彰 显 他 的 荣 耀 而 变 成 的 酒 是 纯 粹 的 未 经 发 酵 的 甘 甜 葡 萄 汁。
圣 餐 聚 会 所 用 的 酒
当 主 耶 稣 设 立 圣 餐 时, 他 用 的 究 竟 是 发 酵 还
是 未 经 发 酵 的 葡 萄 饮 料 ( 太 26:26~ 29 ;可 14:22~ 25 ;路 22:17~ 20 ;林 前 11:23~ 26) ? 以 下 一 些 资 料 证 实 主 耶 稣 和 门 徒 所 喝 的 是 未 经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1. 无 论 是 路 加 还 是 其 他 的 圣 经 作 者 在 论 及 主
的 晚 餐 时 都 没 有 用 到 “ 酒 ” ( 希 腊
文 oinos) 一 词。 新 约 圣 经 前 3 本
福 音 书 的 作 者 用 的 都 是 “ 葡 萄 汁 ” ( 太 26:29 ;可 14:25 ;路 22:18) 。
惟 有 未 经 发 酵 的 酒 才 是 真 正 天 然 的 “ 葡 萄 汁 ” 。
2. 主 耶 稣 是 在 与 门 徒 同 吃 逾 越 节 的 筵 席 时 设
立 圣 餐 的。 出 埃 及 记 12:14~ 20 的 逾 越 节 条 例 明 确 规 定 以 色 列 人
在 逾 越 节 的 7 日 内 不 可 有 酵。 神 颁 布 这 些 律 例 的 原 因 在 于 酵 象 征
败 坏 和 罪 恶 ( 比 较 太 16:6, 12 ;林
前 5:7~ 8) 。 既 然 神 的 儿 子 耶 稣 基 督 来 到 地 上 乃 是 要 成 全 律 法 ( 太 5:17) , 因 此 他 就 必 定 会 遵 守 神 为 逾 越 节 所 定 的 律
例, 不 会 使 用 发 酵 的 酒。
3. 在 旧 约 时 代, 人 们 绝 对 不 能 把 发 酵 的 饮 料 用
于 圣 殿 的 事 奉 中, 祭 司 也 不 能 在 喝 过 致 醉 的 酒 精 饮 品 之 后 敬 拜 和 亲 近 神 ( 参 利 10:9 注 ) 。 耶 稣 基 督
是 神 所 设 立 的 新 约 的 大 祭 司, 要 为 着 神 子 民 的 缘 故 来 到 父 神 面 前 ( 来 3:1 ; 5:1~ 10) 。
4. 象 征 性 表 记 的 价 值 取 决 于 它 们 能 否 使 属 灵
的 实 体 概 念 化、 明 确 化。 正 如 饼 象 征 基 督 圣 洁 的 身 体, 必 须 是 无 酵 ( 即
未 经 发 酵 变 质 ) 的 一 样, 葡 萄 汁 象 征 基 督 永 不 朽 坏 的 宝 血, 所 以 最
好 也 用 未 经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 比 较 彼 前 1:18~ 19) 。 由 于 圣 经 已 经 明 确 指 出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都 是 不 会 朽 坏 的 ( 诗 16:10 ;徒 2:27 ; 13:37) ,
因 此 我 们 应 当 使 用 未 经 变 质 和 发 酵 的 物 品 象 征 主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7:34
贪 食 好 酒: 酒 ( 希 腊 文 oinos) , 在 新 约 中 泛 指 各 类 酒: 包 括 发 酵 和 未 经
发 酵 的 ( 参 “ 新 约 时 代 的 酒 ” 一 文 ) 。 耶 稣 的 话 语 暗 示 他 曾 喝 过 某 类 酒, 而 约 翰 却 从 来
没 有。 只 是 这 段 经 文 并 不 足 以 说 明 他 喝 的 是 哪 一 类 酒,因 为 法 利 赛 人 对 耶 稣 品 格 的 片 面 断 言 的 确
有 失 偏 颇。 他 们 指 责 耶 稣 贪 食 好 酒, 这 些 纯 属 造 谣 中 伤, 企 图 以 此 破 坏 耶 稣 做 为 一 位 公 义 教 师 的
影 响 力 ( 参 太 12:24 ; 约 7:20 ; 8:48) 。 耶 稣 自 己 曾 说 过 “ 和
醉 酒 的 人 一 同 吃 喝 ” , 并 且 玩 忽 职 守, 没 有 积 极 妥 善 预 备 主 人 归 来
的 人 是 恶 仆 ( 太 24:48~ 49) , 因 此
这 段 经 文 本 身 无 法 证 明 耶 稣 饮 用 烈 酒。 有 关 耶 稣 所 饮 用 之 酒 类 的 讨 论, 可 参 “ 新 约 时 代 的 酒 ” 一 文,比 较 箴 23:31 。
7:38
哭: 这
位 妇 人 因 为 深 爱 耶 稣, 眼 泪 竟 然 湿 了 耶 稣 的 脚。 哭 可 以 表 达 哀 伤 和 忧 愁,也 可 以 表 达 对 基 督 充 满
感 激 之 爱。
1. 信 徒 可 以 借 着 哭 泣 祷 告, 真 诚 地 向 神 表 达 自
己 的 内 心 感 受。 这 样 的 眼 泪 在 神 看 为 宝 贵, 是 对 神 的 奉 献 和 事 奉 (37~ 50 节; 诗 126:5~6 ;耶 9:1 ; 14:17 ; 31:15~16 ; 徒 20:19, 31 ;林
后 2:4 ;参 尼 8:9 注 ) 。
信 徒 也 可 通 过 这 样 的 方 式 与 基 督 一 同 受 苦 ( 林 后 1:5 ;腓 3:10 ; 彼 前 4:13) 。
2. 基 督 自 己 也 曾 大 声 哀 哭, 流 泪 祷 告, 并 蒙 神
垂 听 ( 来 5:7) ; 同 样, 使 徒 保 罗 也
常 常 流 泪 事 主 ( 徒 20:19 ;林 后 2:4) 。 即 便 是 在 今 天, 那 些 为 着 基 督 的 缘 故 而 哀 哭 流 泪 的 人 仍 是 有 福 的 (6:21) 。 将 来 在 基 督 的 国 度 里, 神 要 擦 去 他 子 民 一 切 的 眼 泪 ( 启 7:17 ; 21:4 ; 有 关 流 泪 祷 告 , 请 参 王 下 20:5 ; 诗 39:12 ;
参 56:8 注 ) 。
7:47
她 的 爱 多: 人
只 有 深 刻 意 识 到 自 己 从 前 罪 恶 的 光 景, 深 切 体 会 到 主 耶 稣 在 十 字 架 上 舍 身 流 血 的 大 爱, 并 且 深
信 现 今 自 己 已 经 得 蒙 赦 罪 以 及 神 顾 念 我 们,才 能 真 正 从 内 心 爱 戴 和 委 身 于 基 督。 凡 不 建 立 在 这 种
路加福音第七章
陆.人子扩展祂的事工(七 1 ~九 50 )
一.医治百夫长的仆人(七 1 ~ 10 )
七 1 ~ 3 耶稣结束了祂的讲话后,就离开众人, 进了迦百农 。祂在那里被 犹太人的几个长老 围,他们为一个外邦 百夫长的仆人 来求帮助。这个百夫长似乎对犹太人特别仁慈,甚至为他们建造会堂。正如新约中所描述的其他百夫长,他认识神(路二三 47 ;徒一○ 1 ~ 48 )。
一个主人要像这个百夫长那样仁慈地对待一个奴隶是颇不寻常的。当这个 仆人害病 将死时,百夫长请 犹太人的几个长老 去求耶稣医治他。照我们所知,这个罗马官是唯一一个人为 仆人 向耶稣求祝福的。
七 4 ~ 7 民间的长老处境独特,他们不相信耶稣,但为了与百夫长的交情,只好在需要的时候去求耶稣。他们说到百夫长是配得的,但百夫长与耶稣相遇的时候,他却说:“ 我不敢当。我也自以为不配…… ”意即“我太微不足道了”。
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百夫长亲自去见耶稣;路加则描述他托长老去。两者都是正确的,首先他托长老去,然后他自己出去见耶稣。
百夫长的谦卑和信心很显着。他认为耶稣 到 他家里是他 不配 的,他也认为自己 不配 亲自 去见 耶稣;但他有信心耶稣不必亲身去到也能够医治,只要祂说 一句话 就能赶出病魔。
七 8 百夫长继续解释他知道一些有关 权柄 和责任的事情。他在这方面有相当的经验。他自己在罗马政府的权下,有责任去执行命令;另一方面,他有 兵 在他 以下 ,他们要直接听命于他。他认识到正如罗马政府对他有权、他对下属有权一样,耶稣对疾病同样有权。
七 9 , 10 难怪 耶稣 对百夫长的信心感到 希奇 , 以色列中 没有一个人曾如此大胆承认耶稣的绝对权柄。 这么大的信心 不能不得赏赐。他们回到百夫长 家 的时候,看见 仆人 已经完全 好 了。
福音书中有两次记载耶稣 希奇 的。一次在这里,祂希奇这个外邦百夫长的信心。另一次祂希奇以色列人的不信(可六 6 )(译者按:可六 6 用了“诧异”,但两处原文用相同的字)。
二.叫寡妇之子复活(七 11 ~ 17 )
七 11 ~ 15 拿因 是迦百农西南面的一个小镇。耶稣走近城的时候,祂看见一个送殡的行列正在出 城 。死者是一个 寡妇 的 独生的儿子 。主怜悯那个痛失儿子的母亲,祂按杠──似乎要停止他们前进──吩咐那个 少年人……起来 。死人立刻恢复了生命,少年人 坐起 来了。胜过疾病也胜过死亡的主将男孩 交给他母亲 。
七 16 , 17 众人都 惊奇 。他们看见了伟大的神迹,死了的人再次活过来。他们相信主耶稣是神派来的 大先知 ,然而当他们说:“ 神眷顾了他的百姓 ”时,他们很可能并不意会到耶稣自己就是神;相反,他们认为神迹证明神以非人的方法在他们中间作工。这件神迹的 风声 传遍了 周围地方 。
在路加医生的记载中,耶稣叫三个“独生的孩子”复活和痊愈,这寡妇的儿子;睚鲁的女儿(八 42 );害癫痫病的孩子(九 38 )。
三.人子安慰祂的先锋(七 18 ~ 23 )
七 18 ~ 20 耶稣施行神迹的消息,渐渐传到施洗 约翰 的耳中,当时他正在死海东岸马加洛斯堡的监牢中。如果耶稣真是弥赛亚,为什么祂不运用祂的能力拯救约翰脱离希律的手?所以约翰派了 两个门徒 去问耶稣,祂是否真是弥赛亚,或是基督还未来到。约翰竟然质疑耶稣弥赛亚的身分。我们可能对此感到惊奇,但请不要忘记,最强的人也有信心软弱的一刻,而且身体的痛苦也能导致严重的心理沮丧。
七 21 ~ 23 耶稣回答约翰,提醒他,祂所行的神迹正如先知预言弥赛亚会行的一样(赛三五 5 , 6 ;六一 1 )。然后耶稣补充一句:“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责备;约翰因耶稣未能取得政权,也没有百姓期望的作为而跌倒。但这句话也可以解释为耶稣劝勉约翰不要失掉信心。
摩尔说:
那些最叫信心受试炼的时刻,就是当耶稣可以用各种证据证实祂的权能而没有用到的时候……当传话的人回来说:“祂拥有一切的能力,而且正如你所想的一样;但祂却只字没有提到要救你出监牢……”这话需要何等大的恩典去接受。没有解释;信心得建立;牢房大门仍然紧锁;信息是“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就是这样子 18 !
四.人子称赞祂的先锋(七 24 ~ 29 )
七 24 不管耶稣在私底下对约翰说什么,祂在人前就只有称赞他的话。人们蜂拥至约但河附近的旷野,他们期望看到什么呢?一个善变、没骨气、摇摆不定的机会主义者?没有一个人能指摘约翰是 风吹动的芦苇。
七 25 那么,他们期望看到一个衣趋时、在奢华和安逸中打滚的好莱坞式花花公子吗?不,这类人只会无所事事的逗留在 王宫 之中,寻求享受宫廷中的一切宴乐,为自己的利益和欲望不断张罗。
七 26 他们 出去 是要看 先知 ──他是良心的体现;他不惜付上任何的代价,宣讲永生神的话。事实上, 他比先知大多了 。
七 27 他自己就是预言的主角,他有独一的特权引介王的出现。耶稣引述玛拉基书三章 1 节,显明约翰是旧约所应许的那位;但引述的时候,祂却很有趣的将代名词改变了。玛拉基书三章 1 节是这样的:“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豫备道路。”而耶稣的引述则是:“ 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豫备道路。 ”代名词“我”变成“你”。
高德对这个改变有以下的解释:
在先知的眼中,那差遣使者的和道路要在祂前面预备的,是同一位,即耶和华。因此,玛拉基书记载“在我前面”。但耶稣说到自己的时候,绝对不会将自己与天父混淆,必作出区分。不是耶和华讲及自己的事,而是耶和华向耶稣说话,因此说“在你前面”。由此可见,在耶稣的眼中,甚至在先知的概念里,这个引述岂不得到一个总结:弥赛亚的出现就是耶和华的出现 19 ?
七 28 耶稣继续称赞约翰,宣称 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 。约翰的超越并不是指他的个性,而是指他作为弥赛亚的先锋的地位。有其他人在热心、尊荣和奉献上与他一样大,但没有一个有特权宣告王的来临。在这方面,约翰是独一无二的。然而主补充说, 神国里最小的比 约翰 还大 ,享受神国的祝福比作王的先锋更大。
七 29 本节大概仍然记载耶稣在说话。祂重提约翰讲道得到受落,一般百姓和公开承认己罪的人如税吏,他们悔改并在约但河 受洗 。他们相信约翰的话,作出相应的行动,因此他们以神为义,他们认为神要求以色列人先悔改,然后基督才管治他们是合宜的。“以神为义”这句话很明显不可能是“使成为义”的意思,没有人能使神成为义;意思是在神的命令和要求上神是义的。
五.人子评论祂的世代(七 30 ~ 35 )
七 30 ~ 34 法利赛人 和律法师不愿接受约翰的洗礼, 废弃 了神为他们的好处而定的计划。事实上,要取悦以他们为首的 世代 是不可能的。耶稣以 孩童 坐 在街市上 玩耍来比喻他们。他们既不想玩婚礼的游戏,也不想玩送葬的游戏。他们刚愎自用,反覆无常,执拗顽梗。不管神在他们中间作什么工,他们总是视而不见。 施洗约翰 给他们刻苦、禁欲和舍己的榜样,他们不喜欢,批评他是被鬼附的。 人子与税吏和罪人 同吃同喝,祂认同那些祂来要祝福的人。但法利赛人仍然不高兴,称祂为 贪食好酒的人 。禁食或喜宴,丧礼或婚礼,约翰或耶稣──没有一样是他们喜欢的!
赖尔警告说:
我们必须放弃要取悦每一个人的想法,这是不可能的,这种尝试只是浪费时间而已。我们必须满足于跟从基督的脚踪行,任凭世界怎样说,只管做我们要做的事。我们永不可能满足世界,也不可制止世人发恶毒的话。他们首先是在施洗约翰身上找错处,然后是他可称颂的主人。只要世上还有一个主的门徒,世人也会继续吹毛求疵,挑剔他们 20 。
七 35 “ 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 ”智慧在这里代表救主自己。门徒这群小众就是智慧之子,他们尊崇祂。纵使大多数的人拒绝祂,那些真正跟从祂的人,也会以慈爱、圣洁、和奉献的生命,证明祂的宣称是确实的。
六.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七 36 ~ 39 )
七 36 以下的事件,说明一个智慧之子以智慧为是;这智慧之子就是那个有罪的女人。 伍德荣 博士直截了当的说:“当神不能叫宗教领袖赏识基督,祂会叫妓女来作这事。”也许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出于敌意,法利赛人西门 请 耶稣 和他吃饭 \cs8 。
七 37 , 38 一个有罪的 女人 同时在屋内出现,我们不知道她是谁,传统说她为抹大拉的马利亚,但并没有圣经支持。这个女人 带 一个盛香膏的白 玉瓶 。当耶稣斜倚在长凳上吃饭,头挨近桌子那边时,她 站在耶稣背后 ,用 眼泪 洗 耶稣的脚 ,并用自己的 头发擦干 ,又用嘴 连连亲他的脚 ,然后把昂贵的 香膏抹上 。如此的敬拜和奉献,显示她深信没有东西是好得连耶稣也受不起的。
七 39 西门的态度完全不同,他认为先知当像法利赛人一样,要远离罪人。他的结论是: 若 耶稣真 是先知 的话,就不会让一个 罪人 向祂表达这样的爱心。
七.两个欠债者的比喻(七 40 ~ 50 )
七 40 ~ 43 耶稣看出他的心意,祂很有礼貌地请 西门 让祂 说 话。主以熟练的技巧讲述 一个债主 和 两个欠债 者的故事, 一个欠 五十两 银,一个欠 五两 银。因他们两个人都无力 偿还 ,债主便免了他们两个人。耶稣问西门, 那一个 欠债者会 爱 那借钱给他的人更多。这个法利赛人正确地答道:“ 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 ”耶稣进一步向他表示,他这个回答是定了自己的罪。
七 44 ~ 47 从主 进了 这 家 开始,那个女人就将爱倾倒在主身上。相反,那法利赛人对主非常冷淡,甚至最普通的礼貌,如洗客人的脚,与祂亲嘴和用油抹祂的头等,都没有做。为什么会这样的呢?原因是那个女人感觉到自己蒙了很大的赦免,但西门甚至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犯大罪的人。“ 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
耶稣并没表示这个法利赛人不是一个犯大罪的人,相反地,祂强调是西门从未真正承认自己的大罪和所蒙的赦免。如果他有,他也会像那妓女一样爱主那么深。我们全都是罪魁,我们都能认识极大的赦免,我们都能大大的爱主。
七 48 然后耶稣公开地向这个女人宣告,她的 罪 已蒙 赦免 。她蒙赦免不是因为她对基督的爱,相反,她的爱是来自她所蒙的赦免。她的爱多因为她蒙的赦免大。耶稣趁这机会公开宣布她的罪已蒙赦免。
七 49 ~ 50 其他客人在心里质疑耶稣赦罪的权柄。与生俱来的心憎恨恩典,但耶稣再次向这个 女人 保证,她的 信 已 救了 她,她可以 平平安安回去 了。这是精神病医生所无能为力的。他们也许可以找藉口解释犯罪的情结,但却绝不可能像耶稣一样给人喜乐和平安。
有些基督徒误用主与法利赛人吃饭的事,辩解与未信者保持亲密接触,与他们一起纵情享乐的做法。
赖尔提醒说:
那些持这个论点的人谨记主在该场合的言行就好了。祂带“天父的事”去法利赛人家里吃饭。祂验证法利赛人一再犯罪。祂向那个法利赛人解释罪得赦免是白白的恩典,和真正爱祂的秘诀。祂宣告信心能叫人得救。如果那些赞同与未信者保持亲密接触的基督徒,带主的精神与未信者交往,言主所言,行主所行,当然可以继续这种做法;但他们与未信者交往时的所言所行,真的如耶稣在西门家里的言行一样吗?如他们回答这个问题就好了 21 。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J 医治百夫长的仆人(七1-10) 对于一个关怀外邦人的作者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故事。路加没有说这外邦人的官来见耶稣,而是透过中间人来找祂,因着他的信心而受到称赞。这一点显然可以鼓励不曾看见耶稣,却透过犹太人使者而接受福音之外邦教会的肢体。马太也说了这个故事,但是有些不同。有些人主张医治大臣的儿子(约四46及下)是同一个故事的变体,但却几乎没有支持这看法的证据158。
1-2. 耶稣结束了祂的讲道,就回到迦百农。路加接着说到有一个百夫长,他的一个仆人病了。百夫长原来是统管一百个士兵的官员,但这数目却随着时间而有所改变。约瑟夫说到官员的阶级,在百夫长之下是十夫长(就像尉官底下的士官),上面则是千夫长和巡抚(就像校官和将军)(Bellum V.503)。摩法特将它译作“军官”(army-captain),这可能是最接近的同义字,巴克莱引用了历史学家波立比乌(Polybius)对百夫长的品格的要求:“运筹帷幄,不避危险,举止稳重,至堪信赖;临敌而不躁,遇险则坚守阵地以致身殉。”所要求的显然是刚毅而诚实的人。这跟新约圣经中所提及的每一个百夫长品格是一致的(参二十三47;徒十22,二十二26,二十三17、23,二十四23,二十七1、43)。这百夫长是个外邦人(3、9节),可能是奉派前来襄助希律安提帕之兵力的罗马人,这一点不是很肯定,因为有些百夫长是其他种族的人;再者,在迦百农可能有一小支罗马人的分遣队。这个故事证实这个人是人道的、富有的,且敬虔的。马太告诉我们说他的仆人害了瘫痪病;路加没有说是什么病,但却清楚说明病得很厉害。这仆人快要死了;百夫长很关心,因为这仆人是他所宝贵的(entimos意思是“尊敬的”、“器重的”)。
3-5. 百夫长风闻耶稣的事。虽然没有告诉我们他所风闻的内容,却一定包括耶稣所施行的医治在内。所以百夫长打发一些犹太人的长老去,要求耶稣来医治他的仆人。一个百夫长竟然可以用这种方式命令犹太人的长老,这一点乍看之下令人惊奇;但在他们对耶稣谈话的时候,理由就很清楚了。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百夫长。长老们表示他配得耶稣来帮助他。他们详细叙述了两件事情:百夫长对所征服的百姓极具善意,他爱我们的百姓,他也帮助当地的敬拜,给我们建造会堂,藉以表达他的善意。这并不是说他就是一个敬拜真神的人,他不过是一个很少见的、承担起与建造一座会堂有关之所有事情的人,但却对会堂里所敬拜的神不感兴趣。的确,有些罗马人帮助宗教是出于嘲弄的意味,为国家求得最佳的利益;但这个百夫长是个有信心的人(9节),而不是一个好讥讽的人。有些人猜想他是一个“敬畏神的人”——一个敬拜神,却拒绝皈依犹太教的人,这并不是不可能的。
6-8. 耶稣回应了这个要求,就和他们同去。但在祂抵达那家之前,百夫长却打发朋友来阻止祂。这可有点令人好奇了,因为先前的请求是要耶稣“来”(3节)。在马太的叙述中,这人直接对耶稣说话,没有提及长老或朋友们。有不同的方式可以处理这个难题。有人认为这两个叙述的差异是不能调和的;而有些人则认为先差使者去,然后亲自去,藉此而调和这些差异。但更好的方式是认为马太把故事给浓缩了,而把一些对于他的意图来说较次要的细节给删减了。一个人透过代理人所做的事,也可以说是他自己做的。所以马太所给我们的,只是百夫长与耶稣交谈的梗概,而路加则用大量的细节将事件真正的情节告诉我们。或许从这两位福音书作者论述使者的方式,我们可以分辨出他们的不同意图。马太所关心的,主要是百夫长的信心和国籍;对他来说,使者是不相干的,甚至是令人分心的。但路加所关注的,是这人的品格,尤其是他的谦卑,对他来说,使者是故事中一个生动的部分。
百夫长的信息开头是:主啊(可能是“先生”,现中)!不要劳动;因祢到我舍下,我不敢当。百夫长显然是个谦卑的人。他没有见过耶稣,却对祂有足够的认识,给予祂极高的地位。他可能也知道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可能会对进到外邦人家中有所顾忌。他继续说:我也“不敢”(RSV)去见祢,“敢”这个动词的意思是“以为(自己)配”〔和合本即如此翻译,第6节译作“敢当”(吕译“配……起”)的不是同一个字〕。长老已经保证说他是配得的(4节),但他却自谦不配。
他接着清楚说明:他不认为耶稣必须亲自在场才能施行医治。所需要的,不过是祂说一句话(他认为话是耶稣藉以达到目的的工具)。能力就在耶稣所说的话里面,此外不再需要别的。这人从他自己的经历中举例证来说明,他若要完成他的命令,不必亲自在场。他可以说去!或来!或你作这事!知道他每一句话都会被顺服。他并不是像我们可能会预期的说:“我是有权柄的人。”而是说我在人的权下。这人提及他在阶级制度中的地位,显出他的谦卑来;他大可只说他对那些在他以下之人的优越地位。他的话可能暗示耶稣跟他一样,是从一更高源头得着祂的权柄。他提到士兵是奉他的命令去和来的人,而你作这事是对他的仆人说的,这可能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重点是,有不只一种的方式(士兵或仆人),百夫长的命令可以被遵从。
9. 耶稣就希奇他。根据记录,耶稣只有两次对人感到希奇,这里是因信心而希奇,在拿撒勒则是因不信而希奇(可六6)。耶稣与群众分享祂的惊奇。祂转身,可能是要确定他们可以听见这信息;祂在祂的讲论前加上我告诉你们,似乎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这是一个最不平常的处境,耶稣不愿这群以色列人忽略祂称赞这个军人的完满冲击力。祂继续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这不是在批评以色列人,因为它暗示耶稣确实在那里遇见过信心,虽然不像百失长的信心那么大。令人惊奇的事是:这个外邦人竟然有这么大的信心,甚至是超越了以色列人——神的百姓——的信心。一个有趣的问题是这个人所拥有之信心的性质。他显然对他的仆人会得医治深具信心,但那就是一切了吗?就着基督徒而言,论及信心时不加任何修饰语,其意义通常都超过这个。它意味着信靠耶稣,接受祂为主(参6节)。这个人风闻关于耶稣的事,谨记于心,不仅肯定祂能医治他的仆人,可能更使得他具有这种信心。一定也有另一种可能,即百夫长所有的,不过是相信耶稣能够医治;若再多说,就把在基督徒当中流行的信心的进一步意义引进来了。但依然有一种可能:路加所强调的信心,有更深的意义。
10. 路加并没有说耶稣讲了任何一句医病的话(马太告诉我们,耶稣说:“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太八13;但甚至连这句话都几乎不是“医病的话”)。他只是说,当百夫长所差来的人回到百夫长家里,看见仆人已经好了。马太说当百夫长还跟耶稣在一起时,这医治就发生了;但路加则把这一点留给我们去推论,并不强调它。他所强调的是百夫长的信心。他也留给我们这个问题:耶稣是否连这么大的信心都超越了!甚至不用一句话就施行了医治呢?
K 拿因寡妇的儿子(七11-17)
这个死人复活的故事是路加特有的,虽然在别处也有其他复活的人,如:睚鲁的女儿和拉撒路。路加不只强调耶稣的能力,也强调祂的怜悯。他把这个故事放在这里,可能是要为答复约翰的使者预作准备。
11. 过了不多时,松散地将这个故事与前文连接起来。拿因在圣经中只有这里提及。一般都认为它的位置在今日的奈因(Nein),约在拿撒勒东南方6哩,在小黑门(Little Hermon)山坡上,离迦百农有一天的路程。关于城,请见一26的注释。有极多的人与耶稣同行,证明祂在事奉的这个时期是多么受人欢迎。当祂从这城到那城,人们都喜欢祂,与祂同行。
12. 耶稣抵达拿因城,碰巧与一队出殡、送葬的人相遇。路加说这次相遇是在靠近城门的地方,这地方通常都有定额的人民在那里,因为它是平常的集合场所。死者是他母亲独生的儿子,而他母亲又是寡妇,这就形成一种非常沉痛的处境。这妇人现在在世界上真是全然孤单了。没有男人的保护和供养,她的生活一定很艰难。在第一世纪,妇女很少有机会可以赚钱维生。在艰难、孤单、忧愁上雪上加霜的,是得知这个家庭的血脉就此断绝了。同着她一起送殡的,有城里的许多人,证明她的苦况受到广泛的了解,并且众人也都对她有极深的同情。路加没有提到职业举哀者,但他们一定也在场:“在以色列人中,即使是最穷的人,至少也要雇请两个吹笛者和一个哀悼的妇女。”(Ketuboth 4:4)
13-15. 路加第一次在故事中称耶稣为主(他经常在非马可背景的经文中使用的头衔;马太和马可则不以这个方式来使用它;约翰偶然用它)。毫无疑问的,它适合于这种情景,耶稣在此将要证明祂自己是超越死亡的主。没有人要求耶稣做任何事;乃是耶稣被自己的怜悯心所感,因而自动自发地采取行动。祂首先向那哀哭的妇人说话,吩咐她把眼泪擦干。她一定是走在灵柩的前面159,所以耶稣一定是最先遇到她。然后祂进前按着杠(吕译:抬床;思高:棺材;现中:抬架),男孩就包在裹尸布里,躺在杠上。soros这个字的意义经常是“棺材”,但是MM则证实它也用来指“棺架”。虽然犹太人有时也用棺材(Shabbath 23:4;Moed Katan 1:6),但他们的习惯是用开放式的棺架(如:约瑟夫,《犹太古史》xvii. 197;Vita 323)。这显然是这里的前提。根据礼仪律法,耶稣摸这杠意味着不洁净,但只要是有人的需要的地方,祂从不担心礼仪上的琐事。当祂摸了杠,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稣没有对他们说话,但他们清楚地看见有件不寻常的事正在发生。耶稣接着就对尸首说了这些话:少年人!我吩咐你起来!因着这大能的话语,那死人就坐起。就是这么直截了当。耶稣只不过是说话,神迹就出现了。路加接着说那死人就“开始”说话(现中),清楚证明他已重获生命了。他所说的话并没有记载下来,另外两个复活的例子中也是如此。耶稣把那少年人交给他母亲(跟以利亚在类似处境中所做的一样,王上十七23),这个细节显出耶稣对那寡妇的关怀。
16-17. 那些看见这事的人,就跟看见神的反应一样。“害怕”(思高;必须理解为“敬畏”,见吕译)的心“抓住了众人”(吕译)。有意思的是,他们都归荣耀与神,而不是归给耶稣。他们在所发生的事中看出神的手,也把赞美归给当赞美的对象。但他们却也向耶稣致意,称祂为大先知。这是对耶稣一种不正确的观点,但也可能是代表这些乡下人所给予任何人的最崇高的头衔。这可能是因为耶稣刚刚做了古代两位伟大的先知所做的事(王上十七17及下;王下四18及下)而引发的。众人进一步地宣称:神眷顾了祂的百姓!这个说法在旧约圣经中并非不常见,它经常用来指祝福,像这里一样(如:得一6;撒上二21);虽然有时候也用来指审判。这一切事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消息越传越远,耶稣的名声更为增加了。犹太在这里可能用来泛指巴勒斯坦;而提起了周围地方,证实耶稣的名声的确是大大地广传了。
L 施洗约翰的疑问(七18-35)
1.问题与答复(七18-23)
施洗约翰被关在监牢里,他显然正期望耶稣能做某件惊人的事。但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于是他就打发人去见耶稣,盼望能了解原因,并且也可能想激起某种行动。
18-20. 耶稣所做的事在乡间广为人知,并且也有人把这些事告诉监牢里的约翰(三20)。所以他就叫了两个门徒来,打发他们去问耶稣:那将要来的是祢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那将要来的(参三16,十三35,十九38;来十37)并不是公认的弥赛亚名称,但约翰显然是用来指这个含义的(参Marshall,“一个含糊不清的弥赛亚盼望”)。但是,他既然曾经长期见证耶稣就是那位将要来的大能者(三16),就不清楚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了(虽然我们必须记得:在这卷福音书中,约翰并未指名说耶稣就是那一位)。可能性极小的一个解释是:有疑虑的不是约翰自己,而是他的门徒;所以他差门徒带话给耶稣,因为知道耶稣会给他们满意的答复。这个解释太牵强,令人难以置信。同样地,似乎也很少证据可以支持下面这个观点:这些疑问表示约翰里面的信心正在萌芽。这观点提议说:直到目前为止,约翰都在继续进行他反对耶稣的行动,但现在他开始诧异:耶稣究竟是不是他所知道将要来的那位更伟大者?到底他应不应该因此而放弃他自己的行动?这个观点不符事实,因为约翰正在监牢里,他这时当然不会鼓励任何敌对的群体。还有一个事实是:我们的资料证实约翰的确曾向众人指出耶稣来(太三13-14;约一29及下、35-36,十41;徒十八25,十九4)。有些人认为约翰对耶稣的信心已经稍微衰退了。监禁在希律的监牢里,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而且还无法确定自己到底会不会被释放,甚至连这个心里刚强的人也可能已经泄气了。针对这个论点而提出的异议是约翰这个人的性格。这个说法仍有可能,但它与我们所认识的约翰是极不搭调的。第四个解释就是:衰退的不是约翰的信心,而是他的耐心。他的疑问可能是:“祢是我们所盼望的那一位,不是吗?那么祢何不做点什么事情呢?”这仍然是有可能的;但或许较有可能的是,约翰只是单纯感到困惑而已。他曾经预言那位将要来的会施行某些惊人的审判工作(三16-17);但这种工作耶稣却连一件也没有做,祂热中于怜悯的工作。那么,是否有别人要做那些审判的工作呢?约翰极欲知道这一点。
21-23. 耶稣的答复,把注意力引到正在发生的事上。瞎子(赛三十五5)、瘸子(赛三十五6)、长大麻疯的、聋子(赛三十五5)、死人,与穷人(赛六十一1)都得了帮助。旧约圣经中类似的经文可以证明:医病的神迹和传福音给贫穷人,具有弥赛亚的意义。它们是神对耶稣职事的认可。弥赛亚要完成祂的工作,乃是藉着诸如此类怜悯的工作,而不是藉着反抗罗马军队的惊人胜利(“就算耶稣不是他们所想要的那种神,但在这里,祂究竟是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神呢?”Richardson,p.20)。耶稣在拿撒勒的会堂里已经讲过这一点了(四18及下),但并非每个人都理解了这个真理。所以耶稣宣称说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译成跌倒的这个动词是很逼真的,是从鸟儿落入陷阱衍生而来的,用来指压到安置好的诱饵、触动陷阱机关的动作。它是用一种生动的方式来描绘出困扰的诱因。
2.约翰的伟大(七24-30)
那些听见了耶稣回答约翰所差来之人的,可能会认为祂是在责备,甚至是在否定约翰。祂要除去任何这类的念头,所以清楚说明约翰是最伟大的人。
24. 约翰所差来的人离开了以后,耶稣对旁观的众人提出一些问题,使他们面对:约翰究竟是谁?代表什么意义?祂的第一个问题是:你们从前出去到旷野,是要看什么呢?群众们曾经蜂拥而至,要听约翰讲道,为什么呢?耶稣提议了一个答案:要看风吹动的芦苇吗?这可能是一句用来指随处可见的寻常事物的谚语。更有可能的是:耶稣的意思是说约翰不是见风转舵、轻易摇动的芦苇;用这样的比喻来描写旷野中那位坚毅不拔的人,显然是不调和的。
25. 耶稣的第二个问题是:要看穿细软衣服的人吗?也有两种方式来解释它:难道他们希望在旷野中找到一个朝臣吗?或者耶稣是在问:“约翰是个朝臣吗?”细软(malakos)这个字的意思是“摸起来柔软的”;但它也有第二个意义“柔弱的”、“无男子气概的”。这显然不适合约翰。耶稣接着说那些穿华丽衣服、宴乐度日的人,要到王宫里去找,而不是到约翰的旷野去。约翰的确是在不毛之地、吃喝最简单的饮食、度着艰苦的生活,这个事实把这类的提议全给排除了。
26-27. 第三个问题是:要看先知么?这次的答案是对的,因为约翰的确是个先知,而且不只是个先和。这里又加上从玛拉基书三1引来的话,证实神把弥赛亚先锋的殊荣赐给了约翰。曼松提醒我们,这不仅是指出约翰的伟大,更是“预设了耶稣的部分……确定地意识到祂本身对以色列所负的使命。”
28. 耶稣接着就将可能是最崇高的地位加诸约翰身上: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耶稣不是在降低约翰的地位,祂乃是尽祂所能地把约翰置于最崇高的地位上。约翰的职务把他跟其他所有人分别开来。
但耶稣并不是停在那里。神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耶稣的来临标示出一个分水岭来。祂来了,为要开创国度;而这国度中最小的,都要比最伟大的人还大。这是历史事实的陈述。约翰属于应许的时代,在神国里最小的,之所以是更大的,并不是因为他自己可能拥有的任何品格,而是因为他是属于应许实现的时代。耶稣并不是在轻视约翰的重要性,祂是以正确的角度来看国度的成员。“有比跟随约翰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进入神的国度”(Marshall)。
29. 经常有人主张第29至30节是路加插入的句子。但这种插入耶稣讲论中的情形,少有前例可循。之所以有这种不肯定,乃是因为在希腊文中,译作听的这个动词并没有受词。RSV与和合本加上这话,这就必须以这个小段落为插句。但我们也可以加上“他”(Goodspeed,参,现中“耶稣”)或“约翰”(Phillips;参,和合本小字“约翰的话”);若是如此,耶稣在提及约翰的伟大之后,加上了别人对他讲道的反应,这似乎是较适合的(参JB;Hendriksen)。众百姓似乎足以涵盖税吏在内;但是税吏如此受人恨恶、排斥,以致他们单独形成一种族群(见五27注释),所以特别强调他们(参Goodspeed,“甚至连税吏也”;另参,现中“包括收税的人”)。但这些普通人都以神为义,即“承认上帝为义”(吕译),他们接受了神的方式,不把神束缚在他们自己所塑造的模子中。这显明在他们受过约翰的洗上,这是悔改的洗礼,并且是把众人指向耶稣所要完成的工作上。
30. 耶稣用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来与这些悔改的小民相对。律法师是献身于研究神的律法的人,他们非常擅长于了解律法上枝微末节的事,却从来不曾掌握其重要信息。他们关切的是神的律法,却不关心神的旨意。所以他们和法利赛人竟为自己废弃了神的旨意。纯朴之人听见神悔改的呼召,会有所回应;但这些人,在自己的自鸣得意和自命不凡的自负中,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需要悔改的,他们废弃了神的方式,拒绝约翰的洗礼,使自己置身于蒙福的道路之外,并且在耶稣来的时候不敞开心胸来听祂。封闭的心思导致一错再错。
3.听众的反应(七31-35)
耶稣继续指出祂当时代的人不可理喻之处,指出他们拒绝了施洗约翰和祂自己,只是为反对而反对而已。无论提出什么理由,都不能令他们满意。
31-32. 耶稣用了一个反问句来问,这世代的人究竟像什么,并且用孩童玩游戏时的对话来回答。祂引用了小段对句,显然是孩子们在别的孩子不加入他们的游戏时所用的。当他们兴高采烈地吹笛时,他们的玩伴不肯跳舞;可是,当他们举哀时,他们的同伴竟然也不合作。他们既不愿兴高采烈,也不愿怏怏不乐。这世代的人究竟是比拟成那些吹笛和举哀的孩子,或是那些拒绝跳舞和哀哭的孩子,并不十分清楚。若是指前者,即表示他们抱怨施洗约翰不愿尽情作乐,但当耶稣来的时候,他们又责怪耶稣不够忧郁;若是指后者,则表示他们无论是对耶稣的兴高采烈或约翰的严肃都毫无反应,或者后者较有可能。但无论如何,论点是完全一样的,他们既不接纳耶稣,也不接纳约翰。
33. 耶稣提及约翰来指出这一点。他是一个苦修主义者,既不吃饼(他的食物是“蝗虫、野蜜”,可一6),也不喝酒(他大概喝水)。他这种刻苦的生活方式是许多宗教里圣人的特质,但是,却不能使约翰受他的伙伴们钟爱。他的教训太令人不舒服了,所以他们轻率地判定:他是被鬼附着的。
34. 耶稣并未跟从约翰的苦修生活,祂像普通人一样也吃也喝。这下,那些因着约翰远离常规而拒绝他的人,应该可以接受耶稣了吧!事实不然。他们称祂为贪食好酒的人,还对祂吃饭的伙伴埋怨有加,说祂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宗教人士厌烦这么低俗的伙伴。但耶稣却不对任何人绝望,祂自由地与他们交往,好赢得罪人归向神,然而,人们却埋怨祂。以他们对待约翰的态度来看,他们拒绝耶稣,更是显出他们的刚硬固执,毫不讲理。
35. 但智慧人却不会遭人舍弃。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吕译“智慧总是从她所有的儿女得证为对的”)。以……为是这个动词的意义是“宣称是对的”或“证实是对的”或“接纳为对的”。那些真正的智慧人(智慧之子)都必宣称对的方式为对的,无论它是苦修式的或社交式的。无论在约翰或耶稣身上,他们都必看见神的智慧。他们必不照着那些永不能被取悦之人吹毛求疵的方式而行事为人。
M 有罪女人膏耶稣(七36-50)
每一卷福音书,都有一位妇人膏抹耶稣的故事(太二十六6-13;可十四3-9;约十二1-8)。我们可以确信,其他三卷福音书是在叙述同一件事,而路加福音所记载的,则是另一件事。他们所提及的,是耶稣生平最后一周中的事;路加所提及的这件事则是早得很多。路加叙述中的“罪人”用眼泪弄湿耶稣的脚,用头发擦干,用膏抹,用嘴亲,这跟我们在其他的记载中所读到的不一样,就如在故事后的讨论中所看见的。在路加福音中,所关注的是爱与赦免;在其他福音书中则是香膏与周济穷人。我们毫无理由认为,其他福音书中的那个女人是个“罪人”(约翰说她是伯大尼的马利亚)。有些人主张路加福音中的“罪人”是抹大拉的马利亚,但这全然是揣测而已。
36. 一个名叫西门(40节)的法利赛人,邀请耶稣一起吃饭。在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中,主人的名字都是西门(“长大麻疯的西门”);但是这个名字非常普遍,并不能证明他的身分。耶稣早先曾与税吏一起吃饭(五29),现在则是和法利赛人,可见耶稣极富同情心。
37-38. 那城里有一个女人,这里形容她是个罪人(这可能是指妓女)。当她知道了宴客这件事,就进到房子里。像耶稣所参加的这类宴席,并不是私下举行的,众人都可以来,看看席间所发生的事。在这种时候,一个妓女一定不会在西门家中受到欢迎的,所以她这么做可是鼓足了勇气。这女人带着一个盛香膏的雪花石玉瓶,这是指球形的香料容器,没有把手,只有一个长颈,需要用到内容物时,必须把长颈打破(BAGD,LSJ)。虽然玉瓶的名称含有雪花石这个字,但不是所有的玉瓶都是由这个材料制成。然而蒲林尼(Pliny)说,这种材料做的玉瓶是最好的(Natural History xiii. 19,xxxvi. 60)。我们大可推论说这香膏是价值极贵重的。犹太妇女通常都会佩戴一个香水瓶子,用绳子悬吊在脖子上,这个瓶子对她们非常重要,所以,即使是在安息日,她们也可以佩戴着它(Shabbath 6:3)。我们从下面这个事实可以看出这香水的广泛用途:哲人分配给某个妇人有400金币的香水津贴(Ketuboth 66b;即使如此,她仍觉得不满意!)。香膏不是个好的译法,因为这个字的意思是有香味的油,不是固体状的。这种油是节庆场合中常见的随身物。
人们在吃筵席时是斜倚在矮小的卧榻上,头靠在左臂上、朝向桌子,身体则往后伸展。在躺下以前,鞋子就已脱掉了。所以这女人可以毫无困难地接近耶稣的脚。她可能是要膏抹耶稣的脚(或头),但她的情绪太过激动,眼泪竟把耶稣的脚给弄湿了。她迅速用头发把它们擦干,这是个意味深长的动作,因为犹太妇女在公众场合是不会披散着头发的。她显然完全无视于众人看见她激动的情绪后的意见。这也可以解释她亲吻耶稣的脚的举动。亲吻特别受到尊敬之拉比的脚的例子不是没有(如:Sanhedrin27b),但毕竟太过罕见。最后,她把香膏抹在耶稣的脚上。在正常的情形下,香膏一定是倒在头上的;把它用在脚上,可能是谦卑的记号。服侍脚是个下贱的工作,是指定由奴隶去做的。这是个合理的猜想:耶稣曾经使她脱离了犯罪的生活,这一切全都是表示她的爱与感激。我们并不清楚她到底有没有遇见过耶稣。她可能只是置身在听耶稣教训的群众中,并且受到极深的感动,以致改变了她的生命。或者她可能的确接触过耶稣,只是圣经上没有记载。我们并不知道。
39. 宴请耶稣的主人看见这一切的经过,并且不以为然地在心头嘀咕着。他所用之条件句的形式,在希腊文中是暗示着:(a)耶稣不是个先知,以及(b)祂不知道摸祂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
40. 耶稣开始纠正上述两项错误。这位法利赛人虽未明说出来,但耶稣却回答了他心中所想的。祂从表明祂知道西门是谁、是个怎样的人开始。首先,祂说有句话要……说,这使得西门的注意力不致分散。法利赛人的回答是请说(NEB),而非“什么话?”(RSV)他的话是客气的,却不具有鼓励味道。
41-43. 耶稣讲了一则小故事,是与两个欠债的人有关的。他们的债务都被免除了,一个是五十两银子(吕译注:“五百第那流”),另一个则是五两艰子(吕译注:“五十第那流”,一第那流是一个工人一天的工资,马太福音二十2;故吕译即作“五百日工钱”及“五十日”)。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知道哪个人会爱恩人多;但西门的回答却有点不大情愿,在那多得恩免的人之前还加上我想。耶稣对此不予置评,但同意西门的答案是对的。
44-46. 祂接着就来到应用的部分了。祂转过来向着那女人,问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他看见了吗?这是很有趣的一点。“西门不能看见当时的她,因为是照着她过去的情形来看她”(Morgan)。耶稣开始将她的态度和主人的态度作了对比。现在可以看见:西门虽然邀请耶稣来到他家中,却没有按照尊贵客人当得的礼节对待祂。预期之中,主人必须预备水供他的客人洗脚(参,创十八4;士十九21);耶稣没有得到这个礼遇,但这个女人却用她的眼泪给祂洗脚。同样地,以亲嘴来迎接客人也是主人应该做的(参,创二十九13,四十五15);耶稣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反而是这个女人用嘴亲祂的脚。最后,西门把用油抹耶稣的头也省掉了(参,诗二十三5,一四一5),这女人却用香膏抹了祂的脚(油是橄榄油,产量大而便宜;恰成对比的是香膏,是很稀少、很贵重的香料)。
47. 耶稣接着告诉西门:这女人的罪获得赦免了。祂并没有袒护那些罪:它们是许多的。但新约圣经一贯的教训是:无论多么多、多么大的罪,神的恩典都能赦免它们。我们必须谨慎地了解因为她的爱多这句话。耶稣不是在说那女人的行动赚得了赦免,甚至也不是说她的爱值得赦免。根据祂前面的那小段比喻和后面的话(50节),祂是在说她的爱证明她已经得了赦免,这是她对神恩典的回应。耶路撒冷圣经(JB)表达了这个意思:“她的罪——她许多的罪——必定已经蒙赦免了,不然她就不会显出这么大的爱来。”相反地,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很自然就会想到西门。他表达的爱的确只有一点点,这就意味着他不曾得到很多的赦免。
48-50. 现在,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参,五21-24)。路加告诉我们,这句话在同席的人当中激起了一阵议论。赦罪是神的专利。所以,他们问:这是什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但耶稣根本不在意他们,祂所关心的是那女人,祂说:你的信救了你。这句话很重要,证明早先所说的爱,是她得救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就像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一样,信心乃是接受神美善恩赐的方法。耶稣打发她走,说: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参,八48)!希腊文字面的意义是“进到平安里去吧!”值得注意的是,拉比主张“平平安安的去吧”适用于向死者告别,但对活人就应该说“进到平安里去吧”(Moed Katan 29a)。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第七章
7:2 这位百夫长是个外邦人,统率驻军防守边城迦百农,负责警备。他敬畏神(5节),但可能没有进犹太教。参4:31注。
7:3
“长老”是指民间的领袖。在这些犹太人眼中,百夫长是“配得的”(4节),但百夫长十分尊敬耶稣,却“自以为不配”,并且深信耶稣话语的力量(7节)。他的谦卑和信心得到了耶稣的称赞(9节),他的仆人也因此得到医治(10节)。
7:12 寡妇丧独子为世间最悲惨事,耶稣来到,哀伤化为喜乐(15节)。
拿因城寡妇之子复活,不是由于寡妇的信心,而是完全基于耶稣的慈爱、怜恤和神子的大能。拿因城在耶稣家乡拿撒勒南方不远。
四本福音书共记有耶稣三次叫死人复活,这是其一,也是唯一记有这个故事的福音书。其他两次是睚鲁的女儿(可5:41)和拉撒路(约11:44)。
7:18-23
施洗约翰曾经公开承认过耶稣就是以色列人所盼望的弥赛亚,他以为耶稣要立刻施行拯救和审判(3:16),可是耶稣既没有用圣灵与火施洗,也没有施行审判,只在不断教训和行神迹。他因此开始怀疑,也许耶稣只是另一位先知。
耶稣告诉约翰差来的门徒:祂奉差来到世间是传扬福音,是来服侍(4:18),审判是将来的事。
“瞎子看见…死人复活”等事都是旧约所预言在弥赛亚国度降临时会有的事(见《以赛亚书》35:5-6;61:1。)耶稣引用,间接提醒约翰祂就是基督,藉以坚固他软弱的信心。23节应为针对约翰而说,因约翰的信心此刻正受到考验。
7:24
耶稣称赞约翰为新时代的前驱,是神所应许的以利亚。不过约翰只属基督来前时代的人物,在新的神国里的人连最小的地位都大过他(28节)。从约翰当日见证基督和犹太人对他的回应,已可见到犹太人拒绝基督的预兆(32节)。参《马太》11:11注。
7:35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智慧的神的儿女,也就是听了福音以神为义的人(29节),见证并且喜悦神藉耶稣所做的工,和祂说的话。
7:36
爱是罪获赦免重生了的人所结的果子,也是信心的结果(约壹4:7)。这个女人作的事是她发自信心的感恩,也是35节的好说明。耶稣要法利赛人西门反省,因他对耶稣的接待远不及这女人。这个女人因罪得到赦免,已不再是原来的她了。47节可译为:“她的爱多证明她许多的罪早都赦免了。”西门的动机很可能想抓把柄陷害耶稣,并非真想听教训。参附录〈新约时代的犹太教派〉中法利赛人一节。
7:37 “罪人”一词参5:30注。
7:41 这比喻的意思是:得到赦宥越大,感恩也越深。耶稣没有正面答复西门,祂用这个比喻让西门自己说出了答案。
7:50
从果子可以认出树,从外在的行为可以认识人的内心(6:43)。耶稣称赞那女人的行为,希望让西门看见她的信心。参看《雅各书》2:14-16。耶稣打发女人回家时只说救了她的是她的信心,要我们明白得救乃是靠相信基督。有了信心又能活出来,是神所喜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