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第二章
彼前 2:2-3> 婴孩渴望吃奶,渴望成长;对信仰,要如婴孩般的殷切?我……
2:2-3 每个孩子都有一种自然的特性,就是渴望快快长大,跟哥哥姐姐父母一样。当我们重生的时候,只是一个属灵的婴孩,也会渴望自己成长。婴孩喊着要吃奶,这是他的本能,也是渴望喂养、长大的讯号。同样,当我们看见自己属灵的需要,并开始在基督里寻找满足和喂养时,我们的属灵胃口就会不断增加,属灵生命也就会渐渐成长。你是否热切渴望神的话语呢?
彼前 2:4-8> 彼得多番引用当时人所熟悉的经文,是有意思的吧……
2:4-8 彼得多处引用犹太读者熟悉的经文,将教会比作神的殿(参诗 118:22 ;赛 8:14 ; 28:16 )。彼得的读者应当明白“活石”就是指以色列,但现在彼得将这个概念应用在基督身上,再次表明教会不会取缔犹太人的产业,反而要成全。
彼前 2:4-8> 彼得说,我们都是一块石;保罗说,我们是互为肢体,他们所重视的可与今日大有不同……
2:4-8 彼得将教会描绘成为一座有生命的灵宫:基督是教会的基石,每个信徒都是其中的一块石头。保罗则将教会描绘成一个身体:基督是头,每个信徒都是其中的一个肢体(参弗 4:15-16 )。这两个比喻都是强调“整体”。今天社会高举个人主义,我们很容易忘记自己和其他信徒是彼此倚赖的。神呼召我们完成祂的使命,同时,也呼召其他信徒与我们同工,将各人的努力连结起来,使力量加倍。我们应当寻找其他同工,彼此配搭,一同建立神荣美的圣殿。
彼前 2:6> 不至羞愧!你可有这样的把握?
2:6 基督徒在今生也会有羞愧和失望的时刻,但绝不是信错了神,神不会令我们失望。我们可以全然地信靠祂,因为祂所应许的永生,是确实可靠的!
彼前 2:6-8> 所弃的反成最重要的──谁,谁是眼下你信仰中最重要的?
2:6-8 相信彼得经常会想起自己认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 16:16 )时,耶稣对他说的话(参太 16:18 )。究竟谁才是教会真正最重要的石头呢?彼得的答案是基督,祂就是这块房角石:( 1 )祂值得我们全然信靠;( 2 )祂对于信徒是极宝贵的;( 3 )即使有人拒绝祂,祂仍然是教会中最重要的部分。
彼前 2:8> 如果耶稣是这石头,那又何会绊倒别人?
2:8 那些人被绊倒是因为他们拒绝主、不肯相信祂是惟一的救主。但是“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诗 118:22 ),这是教会里最重要的一部分。今天也一样,拒绝相信耶稣的人,犯了人生中最大的错误。他们被那位可以拯救他们、使他们生命变得有意义的主绊倒,而且,更要落在神的审判中!
彼前 2:9> 现在可没有献祭这回事了,为何这里还提到君尊的祭司?
2:9 旧约时代,百姓不能直接亲近神,祭司就作了神和罪人的中间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胜,改变了一切,现在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参来 4:16 ),也有责任带领别人到祂面前(参林后 5:18-21 )。我们与基督联合,成为祂的身体,就是参与了使人与神和好的祭司工作。
彼前 2:9-10> 人是很贵重的,从前、现在我都这样想;不过今天我更知道其中的原因……
2:9-10 人们往往将自我的形像建立在成就上,但是我们与基督的关系要比自己的事业、成就、财富或知识更重要。神拣选我们,使我们只属于祂,并使我们在别人面前作祂的代表。我们的价值并非来自自己的成就,乃是来自神儿女的名分;不是因为我们所作的,而是因为神所作的一切。
彼前 2:11> 在地上我有家啊,彼得说我们是客旅?这怎理解?
2:11 信徒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因我们真正的家乡是与神同在的地方。天国不是童话故事里的乌托邦,而是神的居所。这天国按着神的旨意成就,永不动摇,永恒存在。犹太人的会幕和圣殿是神的住所,是天国在地上的象征。耶稣是“神同在”的意思,在祂身上,天国更完全地彰显在地上。藉着圣灵在信徒心中居住,“天国”更渗进了整个世界。
有一天,神要审判世界,消灭一切罪恶,神的国度会掌管整个世界!约翰在异象中曾看见那日的情景(参启 21:3 )。我们真正要效忠的对象,并非地上会朽坏的东西,而是神的真理、生命之道。世人都轻忽神,我们在世上常常好像局外人。
彼前 2:12> 虽受诽谤不用怕──彼得对我们说的……
2:12 彼得的劝告好像主耶稣的话(参太 5:16 )。若我们的行为无可指责,就是诽谤我们的人最终也会归荣耀给神。彼得的读者分散在外邦,外邦人很容易相信诽谤基督徒的坏话,但是基督徒的吸引力、恩慈、正直的行为,不但可以攻破谣言和诬告,更能使不信的批判者归向神。我们不应因这些人误会我们的信仰,就弃绝他们,反而要藉着自己的生命表明基督,总有一天,他们能与我们一同赞美神。
彼前 2:13-17> 面对当时残暴的政府,彼得竟这样说,难道他埋没了良心?面对我的政府,我有话说……
2:13-17 彼得教导读者要服从政府,他是指着罗马皇帝尼禄说的,这尼禄是个恶贯满盈的暴君。彼得当然不是要信徒埋没良心。他曾在大祭司面前申辩:“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 5:29 ),但基督徒也应该按照当地的法律条文生活。今天,有的基督徒生活在自由社会里,有的则在政府严密控制之下,但无论如何为着主的缘故,我们都当最大限度地按着良心顺服当权者,这样福音和信徒才会受尊重。我们遭受逼迫,必须是为顺服主的缘故,而不是因违反道德或法律。(参罗 13:1-7 注释。)
彼前 2:16> 那我们可以从哪方面作神的仆人?
2:16 虽然我们已经不必靠守律法去赚取救恩,但基于我们白白领受神恩典的缘故,应存着感恩的心,遵守十诫,因为十诫是神对我们的旨意的具体表达。
顺服
彼前 2:18-21> 不公平就难叫人顺服嘛──什么?无论公平与否,都要顺从?
2:18-21 当时,许多基督徒都是家奴,他们很容易顺从温和良善的主人。但彼得鼓励信徒,即使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也要对主人忠心,忍耐下去。同样,不管我们的雇主是良善还是苛刻的,我们都要顺从他们。藉着我们的好榜样,我们才可以带领他们到主面前(参太 5:46 ;路 6:32-36 ;弗 6:5-9 ;西 3:22-25 )。
彼前 2:21-22> 受苦,在神就是可喜爱的?受苦背后……
2:21-22 我们遭受苦难有多种原因:有些痛苦是罪带来的直接后果,有些是因为我们的愚昧,也有些可能是出于这个堕落的世界。但彼得所提的苦难是由于行善而来。基督从没有犯罪,但为了使我们脱离罪的捆绑而受苦,我们跟随基督的脚踪,也可能要为了别人而受苦。我们的目的应是效法祂面对苦难──就是效法祂带着忍耐、平静和信心,知道神掌管未来。
彼前 2:21-25> 从基督身上,彼得所体会的,你知道是什么吗?
2:21-25 彼得已经从耶稣身上学习到忍受苦难,知道耶稣受苦是神计划的一部分(参太 16:21-23 ;路 24:25-27 , 44-47 ),目的是要拯救我们(参太 20:28 ; 26:28 );他也知道凡跟随耶稣的人都必须准备受苦(参可 8:34-35 )。
彼前 2:24> “代赎”,就是……
2:24 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不用承受自己应得的刑罚,这就是“代赎”。──
《灵修版圣经注释》
彼得前书第二章
长进与拣选(二 1 ~ 10 )
基督徒既因神的道而洁净了,且立志存敬畏的心度日,在生活上就当除去一切的污秽,又要谨慎所说的言语( 1 ),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的。原来在基督里的人,都有一个新的开始,好像婴儿获得新生命一样。身体增长需要吃奶,属灵生命的增长却需要吃灵奶──神生命之道。基督徒对生命之道必须有爱慕之心,这是真正渴想的一种表现,能使我们在所蒙的救赎恩典中长进( 2 )。
属灵生命的长进不是一种理论,也不是一些外在的现象,而是生命的经历和实在的体会。尝试过救恩的人均经历过主基督的真实,不论是在神话语上,还是在生活的经验上,都能证明主是美善的。所以诗人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诗三十四 8 )
神是个灵,敬拜祂的人要用心灵和按真理来拜祂。祂不单要人在有形的教堂内敬拜,更要人在灵宫里敬拜;那灵宫就是被祂拣选的人,亦是祂所拣撰的教会。神曾经拣还以色列人,但当他们不能作合乎祂心意的事时,神便差遣爱子,成为祂所拣选的房角石,就是那灵宫的头块石头( 7 )。因神儿子的救赎,使凡信靠祂的人,得以蒙拣选成为建造灵宫的材料。这教会乃是永生神的殿,是祂悦纳敬拜的所在。基督成了外邦人的拯救者,是灵宫的头块石头,却也因犹太人的顽梗不信而成为犹太人的绊脚石。可见神救恩临到外邦人的奇妙,而我们也因基督而被拣选,好像基督是神所拣选的一样。
我们被拣选,并不是徒受救恩,而是要肩负神昔日拣选以色列人的责任,作祭司代求的职事,在圣洁国度中扩张神的国,并将神普世救赎的作为,在各世代中向人宣告,使人归向基督、脱离黑暗、进入光明,成为神所建造的灵宫的一分子,成为神所怜恤的人。
祈祷 求主使我天天在救恩中成长。
客旅与权柄(二 11 ~ 17 )
我们虽是被拣选成为神的子民,但仍然住在这个将要过去的世界中,因此彼得提醒仍居留在地上的信徒:
我们不再是属于地上的人,而是在地为客旅;是“外国人”,不是“本地人”。但这并不意味我们不必负任何的责任,正如任何驻国外的使节,均须遵守当地的法例,尽义务,他们有责任为自己的国家争光,但当与本国的利益有冲突时,便要维护其本国的权益。基督徒在地上的生活要循规蹈矩、品行端正,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为的是要荣耀神,使那恶者无言可说。自始祖犯罪以来,人一直亏缺了神的荣耀,基督的救赎使人得新生命,人应当在地上重新活出神的形像和样式来。
得新生命成为神的儿子,除了与神有新的关系,也必须尽上人的责任,因为权柄是由神而来,我们顺服人是为主的缘故:我们是在主内得救赎、得新生命、得与神和好,并且得与人建立新的关系。
基督徒要顺从神的旨意行善,我们在地上不应放纵自己的私欲;反要因为我们已在基督里归向神,更加约束自己的心,杜绝从私欲而来的败坏,不但尊重神,也尊重神所赐的权柄。神的公义可以彰显在赏善罚恶的执政者身上,因此信徒有责任为执政掌权的人代求,求神使他们替天行道,而不徇私枉法。
基督徒在地上生活,不应因为是客旅寄居而忽略尊敬人、爱人、尊敬神及尊敬在位的人( 17 ),神的儿子也曾降世为人,三十多年在世的日子中,也曾尊敬人、爱人、敬神及尊重在位的人。但当要明辨是非之时,祂显示了最高的权柄和能力。我们活在世上,也应在与神、与人的关系上,仔细思想,以免我们徒具属灵的名分,而没有属灵的内涵;有属灵的知识,而没有属灵的行为。
祈祷 求主使我在旅程中走在正路上,不偏左右。
仆人的本分(二 18 ~ 25 )
在初期教会的时代,有不少的奴隶悔改信主。他们在神的国度里当然有了新的地位和身分,但是他们在世上的身分和工作,仍然没有改变。他们在基督里有了真自由,但按照社会制度的规定,他们仍然是属于主人的。对于神,他们由叛逆变成顺从,将自己的生命主权交给神;但他们如何面对现实生活上的主人呢?
彼得给当时的仆人和奴隶一些教导:
1. 要存尊敬的心顺服主人,这种顺服并非根据外在的情况,而是发自内心,因有了新生命而流露出来的表现( 18 )。由于有了内在的生命力,顺服不再是一项被动的回应,而是一项主动的态度。
2. 基督徒受苦,原因有很多。若因犯罪而受苦,那是无话可说的。大卫犯奸淫,受罚而被自己的儿子追杀,那是自讨苦吃;他虽是被迫害,但却比扫罗更算为义(参撒上二十四 17 )。在神看为可喜爱的,不是受苦本身,而是受苦的前因。
3. 彼得曾跟随主,他知道主的一生,也曾目睹基督的受苦,因此他以基督成为仆人的事迹及经历来提醒效法基督的人:
① 基督也曾受苦( 21 ),所以跟随祂的人必须有受苦的心志。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奉差遣的不能大于差他的人。
② 基督不是因罪受苦,因祂没有犯过罪( 22 ),祂受苦为了担当我们的不义( 24 )。
③ 基督受害时,并没有行神迹来救自己,也没有求神差遣十二营的天使来保护祂,祂只是把自己交给神,相信那位按公义审判人的主。
④ 因祂的信实,使凡投靠祂的人都能得医治、得痊愈。
4. 耶稣是人类灵魂的大牧者,凡归信祂的人,都是从迷路中回转,得到仆人的身分及安歇的地方。
人若愿意或为神的仆人,都应在地上见证及效法基督。
祈祷 我要作主的仆人,顺服的带领。 ──《新旧约辅读》
彼得前书第二章
1-10 长进和事奉的生活
1-3 一个重生的基督徒(见 1:23 )必须纠正其错误的人际关系,除掉不当的态度、行为,方能有清洁的胃口,享受属灵食物的滋养,使灵命健康、长大、成熟,经历完全的教恩。
“尝过 ...... 滋味”:见 1:9 注。
“恩”:原文也可作“美善”。
4-5 众信徒与主联合,被建造成为一所圣殿(参弗 2:20-22 ),又作殿中祭司献祭事奉神(见 9-10 注)。
“主乃活石”;表示主是赐予生命者(参约 3:15-16 )。
6-7 上引赛 28:16 ,表明耶稣是“被神所拣选、所宝贵的”活石(参 4 ),而信徒是被连于这“房角石”上(参 5; 路 20:17 注)。
7 下 -8 分别引诗 118:22; 赛 8:14 ,表明耶稣是“被人所弃”(参 4; 太 21:42 注),且使不信者绊跌的石头(参路 20:18 注)。
9-10 详述信徒的身分与责任
“有君尊的祭司”:旧约时代的祭司,乃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如今耶稣基督是信徒的大祭司(参来 4:14; 5:10 ),藉着基督,信徒可直接到神面前。新约更进而指出“信徒皆祭司”的真理,所有信徒都是事奉神的祭司,且不再是献动物祭牲,乃是以顺服的生活(参罗 12:1 )、 颂赞、 善行(来 13:15-16 )等为属灵的祭物献给神。信徒是“有君尊的祭司”,因为是服事万王之王的祭司(参启 1:5-6 ),又是与基督一同作王(参提后 2:12 ),在地上执掌王权的国民和祭司(启 5:10 )。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比喻从不信,败坏进到信主、圣洁的光景。
2:11-3:12 基督徒与人相处应有的表现
11-12 好行为的重要性
“肉体的私欲”:指肉身上不当的欲念。这是人性堕落的表现,是与信徒的“真我”(“灵魂”)互相争战的。
“鉴察的日子”:在圣经中指神亲临人间施行审判(赛 10:3; 耶 10:15; 11:23 等),或赐下恩惠(创 50:24; 伯 10:12; 路 19:44 等)的日子。
“便在 ...... 给神”:即受神恩待归信基督,终将荣耀归给神。
2:13-3:7 不同关系中应有的顺服
13-17 当作好公民,顺服君王、官长
13 “你们为主 ...... 制度”:很可能是 2:13-3:7 整段的序言。
“制度”:原文也可译作“受造物”,暗示信徒该顺服的对象是神所造的、制订的。
18-25 当作好仆人,顺服主人
彼得为鼓励作仆人的信徒忍受主人无理的虐待,特以基督的忍耐为榜样,提醒他们基督是以受苦仆人的身分出现于历史中。( 22-25; 参赛 53:5-12 )
18 “仆人”:原文指家仆,属奴隶身分。
“敬畏”:指对神的敬畏(参 1:17;
2:17, 19 )。
22-23 基督是无辜受若、仰望神伸冤的好榜样。
24 基督更是信徒的救赎主。
“既然 ...... 义上活”:见罗 6:2-3, 12-13 。
彼得前书第二章
脱去与渴慕(二 1-3 )
基督徒绝不能以维持原状、依然故我为荣;彼得力劝他的读者们要脱去罪恶的缠扰,而专注于那能充实生命的事物。
我们必须 脱去 某些缠扰我们的事物:脱去的希腊原文是 apothesthai 有宽衣的意思。有某些事物是基督徒必须除去的,正好像人脱去脏衣服一般。
他必须脱去 一切属于异教世界的恶毒 :恶毒一词的希腊文是 kakia ;通常是用以指一切坏事而言,这当然也包括了那没有基督的世界中的一切邪行。本段经文中其他的用字,都可以说是 kakia 的注脚与彰显;但有一点是必须指出的,这些字都是描述人格中的短处,而这些瑕疵专门破坏基督徒间的兄弟之爱。若这些恶毒存留一天,那么基督徒间的兄弟之爱就一天也不能实现。
诡诈 ( dolos ):这是指那些损人利己的欺诈手段,此等人的心思充满阴险。
假善 ( hupokrite{s 假冒为善)有一段很曲折的背境。这名词是由动词 hupokrinesthai 引申而来,有‘回答’之意,故此, hupokrite{s 起首有‘答案’的意思,后来又有‘演员’的意思,就是指在舞台上参与问和答的人。再后来更有‘假冒为善’的意思,就是指那些时刻不忘演出某一角色的人,只一味隐藏其真正的动机。所谓假冒为善的人,就是那些以基督徒身份来得名利的小人,并不以服务基督及其荣耀为重者。
嫉妒 ( phthonos ):这是最难驯服的罪,即使在使徒的行列中也免不了。其他十个使徒因为雅各和约翰欲取得在天国里比他更显着的身份,而满腔嫉妒(可十 41 )。甚至在最后晚餐的时候,门徒仍然为谁在天国里可坐高位问题,争持得面红耳赤(路廿二 24 )。只要有私心在里面,人便脱离不了嫉妒的性情。萧文称嫉妒是‘所有志愿团体的瘟疫,这并不是宗教团体的专利品。’格兰斐说:‘对教会工作稍有体会的人,不难发觉嫉妒是引起各样大小难题的主因。’
毁谤的话 ( katalalia )是一个具有特殊色彩的字,其意是恶毒的话;这是内心嫉妒所生的恶果,也有在某人背后说其坏话的意思。人都喜欢听与传一些无稽谗言,人皆晓得说谗言是错误的,但人仍是乐此不疲;这是基督徒间兄弟之爱及合一的致命伤。
这些都是重生了的基督徒必须脱去的,若仍被这些罪恶所缠扰的话,弟兄之间的合一必被破坏无遗。
专一渴慕(二 1-3 )(续)
有一些事物是基督徒要绝对专注的,就是渴慕那纯净的灵奶。这句子的意思有点解释上的困难。问题是出在希腊文 logikos 一字的翻译上。钦定本将之译为‘道’。修订本则译为‘属灵的’,而将另一可能的译文‘理智的’,放在书页的傍注内,摩法特与标准修订版皆将之译为‘属灵的’。
Logikos 是由名词 logos 引申而来的形容词,难就难在这字可以有三个可能的翻译。
(甲) Logos 是斯多亚派人士用来形容那在背后引导宇宙的理智而言而 logikos 一字则是斯多亚派人士所乐用以描述那统辖宇宙的神圣的理智。如果这个字有这样的关联,很明显的,‘属灵的’应该是最可取的意义。
(乙) Logos 是用以描述思想或理智最通常的字;因此, logikos 可以译为‘理智的’,或‘智力的’。这就是为什么钦定本中罗马书十二章一节将这字译为‘理所当然’的原因。
(丙) Logos 有‘道’的意思,很自然的, logikos 便有‘属于这道的’含意了。这是钦定本的译法,而我们也认为是很正确的译法。彼得在上文刚提到上帝的道是永远长存的(彼前一 23-25 )。在写这段经文时,‘上帝的道’?这概念仍然荡漾在他的脑海中。我们猜想彼得在这里所重的意思是:基督徒必须全心全意渴慕那由上帝的话而来的滋养,获得供给而渐长,得救。面对异教世界的诸般邪恶,基督徒必须以上帝的话语为粮,使心灵腱壮。
这灵奶是 纯净 的( adolos ),意思乃是说:它是毫无邪恶所掺杂的。 Adolos 是一专有名词,形容丝毫没有糠秕,尘埃或其他任何不洁及有害的物质所渗杂的谷类。在人类的智慧中,必存有一些不实用或有害的东西;只有上帝的话是纯真无瑕疵的。
基督徒要渴慕这纯净的灵奶; 渴慕 一词的希腊文是 epipothein 。这字曾用以描写那小鹿渴慕溪水的冲动(诗四十二 1 ),及诗人切慕上帝的救恩的热望(诗一一九 174 )。对一个热心追求的基督徒来说,研读上帝的话不应该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而是无比的享受,因为他的心得所渴慕的滋润。
在新约中,以婴孩代表基督徒,以奶代表上帝的话的象征是很普遍的。保罗以自己是帖撒罗尼迦教会中未成熟的基督徒们的奶娘(帖前二 7 )。他认为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仍未成熟,故只能喝奶而不能吃干粮(林前三 2 ):而希伯来书的作者责备其读者仍停留在喝奶的阶段,其实他们应该已经达到成熟阶段(来五 12 ;六 2 )。在早期教会中,为了象征洗礼所代表的再生,新受洗的基督徒皆穿白袍,有时更给以牛奶以代表他们是新生的婴儿。正是这种由奶所代表的上帝的道,能滋养人的心灵,使其成长,获得救恩。
彼得间接引用诗篇卅四篇八节的话来作这导论的结语。他写道:‘你若尝过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这话包涵了一项很重要的真理:千万别以为上帝是恩慈的便胡作非为,以为上帝对我们的过犯不闻不问;相反的,上帝的恩慈应使我们更努力博取祂的恩典和爱。上帝的恩典绝不是基督徒游手好闲的藉口,而是努力进取的动力。
教会的本质与功能(二 4-10 )
彼得在这段经文中,详细地解说教会的本质与功能,以下分四方面来看这一段内容极丰富的经文:
一、匠人所弃的石头
这段经文中数次提到‘石头’,这概念象征性地引用了三段旧约的经文,以下逐一讨论之:
(一)这事可说是源起于耶稣自己说的话,在耶稣说的众多比喻中,再也没有比凶恶的园户这比喻来得更具启发性。在三个比喻中,耶稣论及一些凶恶的园户,一而再,再而三地杀害了主人所差去的仆人,最后,甚至连主人的儿子也不放过,置诸死地。祂乃是藉此表明以色列人的反叛情况,三番四次地拒绝先知的叮咛,且逼害他们;而这逼害却以祂本身遭害而达到高潮。但祂却看见死亡背后的凯旋,且用诗篇中的诗句来表达那胜利的凯歌:‘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耶和华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太廿一 42 ;可十二 10 ;路二十 17 )
这是由诗篇一一八篇廿二节中所引用过来的经句;那经句原本是指以色列而言。祈伯诚( A. K. Kirkpatrick )对这段经文的评述是:‘以色列是“房角的头块石头”,世上的强权以之无用而弃置一旁,但上帝在世界上所建立的国度中,却将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这经句表明以色列深知她在上帝计划中的使命与目标。’耶稣将这经句用在祂自己身上,似乎表示祂被人弃绝;但在上帝的计划中,祂却成了上帝国度的房角石,尊贵无比。
(二)旧约中也有其他经文提及这具象征性的石头,而早期基督徒作家也用这概念以达其写作目标。比方以赛亚书廿八章十六节:‘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稳固的根基,宝贵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急。’这经文也是指以色列而言。这稳固及宝贵的石头,就是上帝与其百姓间不渝的关系,这关系至弥赛亚来临时,才达高。早期基督徒作家们,再次将这段经文引用到耶稣身上,以祂为上帝稳固宝贵的房角石。
(三)以赛亚书八章十三至十四节也以上述一般的手法而引用在耶稣的身上:‘但要尊 万 君之耶和华为圣,以祂为你们所当怕的,所当畏惧的。祂必作为圣所,却向以色列……作绊脚的石头,跌入的磐石;向耶路撒冷的居民作为圈套和网罗。’经文的意思乃是上帝将主权交给以色列人;凡接纳的,上帝使成为他的圣所与拯救;凡拒绝的,上帝使成为他的恐惧及使之灭亡。早期基督徒作家们又将这经文用在耶稣身上,凡接待耶稣的,耶稣是他的救主与良友;凡拒绝耶稣的,耶稣使成为他的审判与控诉。
(四)欲要明白这段经文,我们必须将一段新约的记载,加上前述旧约经文,两者配合一起了解。我们很难想像彼得在论述耶稣为房角石,基督徒被建造为灵宫,与耶稣联合等信息时,却忘记了耶稣对他所说的话。就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地方,他认耶稣为基督时,耶稣对他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十六 18 )教会是建立在忠心信徒们的信仰上。
以上便是这段经文的背景。
二、教会的本质
由这一段经文中,我们可以看见教会有三个特质:
(一)基督徒是用以建造灵官──教会──的活石(第 5 节)。这便清楚地表明 基督教是一个大家庭 ;每一个基督徒只在他被用以建造灵宫时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位置。基督教绝不是一个只求一己之利的宗教。格兰裴曾说:‘不愿受拘束的基督徒,当然可说是基督徒,但他所表现的那种不愿加入任何教会的骄横,却是其基督徒身份的莫大讥讽。’有一个斯巴达( Spartan )王,向一位来访的君主夸耀其国内的城墙。但这位外来的君主,游目四顾,却看不见什么墙。他便向斯巴达王说道:‘你所引以为荣而津津乐道的墙在什么地方呢?’斯巴达王便指向站立四周的斯巴达武土说道:‘他们就是斯巴达的墙,每一个勇士都是一块坚硬的砖。’
这故事的意义非常明显,一块独立自处的砖头是丝毫没有作用的;其功用只有在其成为建筑物的一部分时才显露出来。个别的基督徒也是如此,若孤立一旁的话,他永不会发现自己的功用;相反的,只有当基督徒在投身于建立教会的过程中,他才能发挥其最大的功用。
假如在战争连绵的时代,某人说:‘我愿投身报国,维护国土,不受敌人的蹂躏。’若他只凭一己之勇,则只有作无谓的牺牲,于事无补。只有当他与其他以身报国的勇士并肩作战的时候,他的报国行动才能收到最高的成果。教会也是如此,专顾个体的基督教,是一个无稽的讥讽,基督教是一个大家庭,是一个互相关怀、分享的团契。
(二)基督徒是圣洁的祭司(第 5 节):祭司有两个特色:
(甲)他能到上帝面前,故此也有责任领人到上帝面前。在古代的世界中,只有专业性祭司才能到上帝面前,独有大祭司才可以进入至圣所。但是藉耶稣所开又新又活的路,每一个基督徒皆可直接到上帝面前,并无贫富之分。祭司的拉丁文是 pontifex ,是 筑桥者 的意思。祭司是在上帝与人之间筑桥的人,让人可以到上帝那里去;基督徒有责任及权利领人到救主面前,因为他本身已经尝过了救恩之乐。
(乙)祭司也是负责献祭给上帝的人:基督徒也应不断地向上帝献上祭物。在旧约时代,祭物必须是动物;但基督徒所献的却是 灵祭 。他以其‘工作’为献给上帝的祭物。凡事皆为上帝而作;即或是最粗下的工作,也带有无上的光荣。基督徒以‘崇拜’为祭献给上帝;因此,在上帝家中的崇拜不再是一个沉童的澹子,而是无限的喜乐。基督徒以‘自己’为祭物献给上帝。保罗说:‘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 1 )上帝最渴慕的,乃是我们心底里对祂的爱,及我们生命中对祂的事奉。这是每一个基督徒向上帝所应该献上最完美的祭物。
(三)教会的功能是要 宣扬上帝的美德 :就是向人见证上帝伟大的作为。基督徒的生活言行,都必须见证上帝在基督里为世人所成就的救赎。
三、教会的荣耀
在第九节中,我们知道基督徒是某些事情的见证人。
(一)上帝已经 宣召基督徒出黑暗,入光明 。换言之,基督徒是被召出黑暗,入光明。当人认识耶稣之后,同时他也认识了上帝。他不再需要猜测,摸索,正如耶稣所说的:‘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 9 )在耶稣里面,我们可以获得对上帝的正确了解。当了解耶稣之后,他才领会什么是 善良 。基督是衡量一切行动与动机的标准。当人了解耶稣之后,他才知道人生正确的 道路 ,生命不再如浮萍,四处飘游;也不再似无星引路,迷失方向。在耶稣里面,道路方向皆明确异常。当人了解耶稣之后,地才领会什么是 能力 。若只认识上帝,但无能力事奉祂,这有什么益处呢?又若知道何谓良善,但不知道往何处追寻,这有什么益处呢?若知道人生正确方向,但却不能踏上去,这有什么益处呢?只有在耶稣基督里面,人才可以看见异象及体会其能力。
(二)上帝使那些算不得为子民的,作为上帝的子民。彼得在这里是引用何西阿书一章人节、九节、十节,二章一节及廿三节。意思是, 基督徒是从平凡中被召出来,要成为不平凡的 。这在现代的世界中不断发生,人的伟大并不在于其本身,乃是在于那加诸其身上的重任。基督徒伟大之处,乃在于上帝的恩召,因为上帝选上了基督徒在世界上为祂工作。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世上没有平凡的基督徒,因为他是被上帝选上而属于上帝的人。
(三) 基督徒是从不蒙怜恤的情况中被召出来,而蒙上帝怜恤 。非基督教的宗教特色,乃是对上帝充满恐惧之心。基督徒已经体会了上帝的爱,不再充满恐惧,因为其心灵安泰祥和。
四、教会的功能
在第九节中,彼得一连串地用了好几个短句来总括教会的功能。他称基督徒为‘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彼得可以说是深深地浸沐于旧约经文中,因为这些都是描述以色列人的字句。这些字句主要是引自两处旧约经文,即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廿一节中,以赛亚听见上帝如此说:‘这百姓是我为自己所造的。’不过,在出埃及记十九节章五,六节中,上帝更明显地宣示:‘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上帝应许赐给以色列人的福份,都应验在教会身上,这教会也就是新的以色列。每一个描述语句都充满了意义。
(一) 基督徒是被拣选的族类 :这个描述将我们领到立约的观念上。出埃及记十九章五至六节是出自上帝如何与以色列人立约的经文。在这个约之中,上帝与以色列人建立了一个特殊的关系,但这个关系完全要看以色列人是否能履行条约的规范,及遵行律法才能生效。‘若以色列人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出十九 5 )那么,上帝与他们的关系才能维持下去。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基督徒被拣选是为有下列三件事:
(甲) 享受特权 :透过耶稣基督,基督徒可以与上帝有崭新及亲密的契通,上帝成为他的良伴,他也成为上帝的密友。
(乙) 谦卑顺服 :有权利则有义务,基督徒被拣选,为的是要他们能作为上帝顺命的儿女。他被拣选,并不是要随一己之所好而行事,而是行上帝所喜爱的。
(丙) 专心事奉 :他以成为上帝的仆人为荣,他以成为上帝所凭藉而达成其目标的器皿为荣。这一切,都要看他是否肯毫无条件地被上帝所用而定。基督徒被拣选,为的是能享受特权,谦卑顺服,专心事奉──这都是相辅相成的重要事实。
(二)基督徒是有 君尊的祭司 :我们曾经讨论过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每一个基督徒都有特权直接到上帝面前;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向上帝献上他的事奉、敬拜及他的一切所有。
(三)基督徒是 圣洁的国度 :我们曾经讨论圣洁( hagios )的意思:即与众不同,有分别。基督徒被拣选,为的是要他与别人有分别,这分别完全基于下列的因素:即他以奉行上帝的旨意,全心事奉上帝为重。他人或以世界所厘定的标准行事为人,但他却以上帝的标准为依归。一个人除非龙体会到成为基督徒是必须与他人有别的,若不然,他根本不能踏上基督徒征途的第一步。
(四)基督徒是 属上帝的子民 :一件东西的价值,很多时候是基于谁曾拥有这东西而定。如果一件很平凡的东西,曾被名人所拥有,那么,这件平凡的东西便带有新的价值。在任何博物院中,我们都会发现一些很平凡,微不足道但价值不菲的东西──如衣服,手杖,笔,书,家具等──这都是因为这些东西曾为某些名人所拥有。基督徒也是如此,基督徒可能是一个很平凡的人物,但因为他属于上帝的缘故而使他有新的价值。
过圣洁生活的理由(二 11-12 )
这段经文最根本的要求是:基督徒应 禁戒一切肉体的私欲 。彼得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呢?这是我们应仔细考查的。‘肉体的罪’,‘肉体的私欲’等短句,在现代的用语中,意义较为狭窄。对我们来说,这是指性方面的罪;但新约的意义却较广泛。保罗在加拉太书五章十九至廿一节所开列的肉体的罪,包括:‘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其中包括了许多明显不是 肉体 所犯的罪。
在新约的意义来说,肉体不单指人的性情,更是指 远离上帝的人性 ;指未曾得救的人性;是指没有以基督为标准、帮助,没有基督的恩典及受祂影响的生活。故此,‘肉体的罪’,‘肉体的私欲’,不单包括各种污秽的罪,更进一步,是指人类坠落天性的特征,这都是基督徒必须禁戒的。彼得表示禁戒的理由有二。
(一)因为基督徒是 客旅 ( paroikos )是寄居的( parepidemos )。二者都是很普遍的希腊用字,专门是指一些家乡远在地方而客居某地的人士。旧约中的族长,到处飘流,故多被称为寄居的。特别是亚伯拉罕,远离家乡时还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他要寻求一座由上帝建立的城(来十一 9 , 13 )。这句子也用以形容以色列人在末进入迦南地以前,在埃及为奴,寄居的情况(徒七 6 )。
这便带出两项真理:
(甲)基督徒在世界中是一个异乡人;因此,他不能接纳世界的原则,风俗及标准。其他的人或许会接纳这些,但身为天国子民的基督徒,应以奉行天国法则为依归。他在地上的生活应奉公守法,但他却是天国的子民,应以天国的法则为标准。
(乙)基督徒只是世上的寄居者,正在迈向那永远的家乡。因此,他不应被任何事物所缠扰,努力前行,达到最终目的地。他不应耽迷于世乐而不能自拔;他更不应玷污自己而不能侍立于圣洁的上帝面前。
精博的答辩(二 11-12 )(续)
(二)彼得还提出另外一个理由,表明基督徒为何要禁戒肉体的私欲。早期教会四面皆敌,无数诬告针对基督徒;唯一有效的反驳,乃是有一个美善的生活,使诬告不攻自破。
对现代人来说,英王钦定译文似乎有点偏差,因其译文是:‘你们在外邦人中的言语,应诚实无讹。’(直译)这似乎是表示基督徒应讲真理,但被译为言语一词的希腊文是 anastrophe ,这字是表示一个人的 整个行为 ,不单单指其 言语 。不过,言语的意义,在十七世纪时,的确是包括整个人的言行举止。诚实的希腊文是 kalos 。在希腊文中,有两个字形容好的, 善良的 。其一是 agathos ,表示品质上的好;另一则是 kalos ,这字不单表示 好 ,更 表示优美 ──富吸引力,悦目,可爱。这是 诚实 在拉丁文中的意义。因此,彼得的用意乃是:基督徒的整个生活,应富吸引力,充满优美的气质,令那些攻击他们的外邦人的控诉,沦为不实的谣言。
这便带出一项永恒的真理,无论你喜欢与否,基督徒是基督教最佳的传媒;他的生活能使人接纳或拒绳基督教。基督徒的生活,是传福音绝佳的媒介。
在早期教会中,表彰基督的优美生活是绝对必须的,因为异教徒荒谬控诉无情地攻击教会。这些无理的控诉大体可分列如下。
(一)一开始的时候,基督教便与犹太人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以种族来说,耶稣是犹太人;保罗是犹太人,基督教也由犹太教中孕育而生。反犹主义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菲兰特( Friedlander )在其名着早期罗马帝国统辖下之生活习尚( Roman Life and Manners under the Early Empire )一书中,曾对那些攻击犹太人的谣言,作出如下的评论:‘根据塔西图的说法,他们(即犹太人)教导改信犹太教的信徒憎恶诸神,放弃祖国,六亲不认。根据犹文拿里( Juvenal )的说法,摩西教导犹太人不指点问路者,也不领干渴旅者往水泉,除非他是犹太人。亚匹温( Apion )宣称在尹皮法尼( Antiochus Epiphanes )年间,犹太人每年必沿例在某特定日子,在一树林中,严肃地将一被绑的希腊人献为祭品,并吃其内脏,且起誓永恨希腊入。’希腊人也相信犹太人的确如此凶残,很自然地,基督徒便一起遭殃,无辜受害。
(二)除了指向犹太人的诬告外,基督徒也直接被谣言所困。他们被称为吃人肉的。这无稽的控诉,皆起于对圣餐中某些语句的误解;即‘这是我的身体’,‘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基督徒被控在其筵席吃婴儿的肉。
他们更被控从事不道德的行径,且犯乱伦之罪。这是由于基督徒称他们的聚会为爱筵之故,异教徒使到处散播流言,谓基督徒的爱筵实乃声色犬马,荒淫无耻。
基督徒更被控有损商业收益,这是以弗所地方银匠们的指控(徒十九 21-41 )。
他们被控‘破坏家庭关系’,因为家庭中有信与不信的成员,磨擦在所不免,故招惹是项诬告。
他们被控促使奴隶反抗主人,这也是难免的,因为基督教的确给予每一信徒一崭新的价值与尊严。他们被控为‘憎恶世人’的,因为基督徒也的确如此明言,将世界与教会置于相敌对的地位。最严重的,他们被控不忠于该撒,因为没有一个基督徒会跪拜皇帝的像,在像前烧香,宣称该撒为主;因为对基督徒来说,只有耶稣基督才是独一的主。
这些是直接指向基督徒的控诉,对彼得来说,唯一反驳此等指控的方法,是以优美的基督徒生、活来攻破这些不实的谣言。当帕拉图为他人所诬告时,他说:‘我要以生活为证,使众人皆不相信他们的谣言。’彼得化解的方法与帕拉图的,可谓不谋而合。
耶稣本人曾如此说──毫无疑问的,这句话深深地刻在彼得的心中:‘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 16 )这思想是犹太人耳熟能详的,在两约之间的其中一本着作中,有如下的语句:‘我儿阿,若你善行昭着,凡人与天使必定赞赏你;上帝也必因你而在外邦人中得荣耀,魔鬼也必远离你。’(拿弗他利约书八 4 The
Testament of Naphtali )
基督徒优美的生活,的确使异教徒的谣言不攻自破,这是历史事实。第三世纪初叶,克理素( Celsus )曾对基督教作出一系列猛烈的抨击,控诉基督徒,且冠以无知、愚蠢、迷信,及其他罪名,但却没有控诉他们从事 不道德的行径 。在第四世纪初叶,着名的教会历史学者优西比乌曾有如下的言论:‘普世教会,也就是独一的真教会的显赫光辉历久不衰,且更有日益壮大之势,其虔敬、清贫、自由、谦逊、圣洁的生活及哲学,对希腊及异邦人士之影响颇大。同时,无数欲中伤教会的谣言诬告,逐渐不攻自破,只有我们的教义信仰,仍然屹立独存。不单如此,其高超端穆之气,超逸之神圣及哲学教义等,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故此,没有人欲再重蹈前人覆辙,无故地对我们的信仰进行诽谤。’(教会历史 4 , 7 , 15 )当然,这并非指逼害就此终结了,因为基督徒永不承认该撒是主;但有一事实是无可否认的,即基督徒优美的生活,使诽谤教会的,哑口无言。
这便是对我们的挑战与信息:即基督徒应以其优美的言行为见证,向未信者宣扬基督。
基督徒的天职(Ⅰ)(二 13-15 )
一、身为公民的职责
彼得以其生活的不同层面来看基督徒的职责;他以身为某地公民的身份来开始。新约从来没有丝毫鼓倡无政府般的混乱状态。耶稣曾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廿二 21 )保罗认为统辖国家事务的长官都是上帝所指派的,因此,诚实过活的市民,根本不用恐惧这些长官(罗十三 1-7 )。教牧书信劝勉基督徒应为在位的君王及掌权者祷告(提前二 2 )。新约一贯的教训是要基督徒无论身在何方,都以成为良好公民为己任。
有一谚语如此说:人因恐惧而建坚垒,故此,人便可缩躲墙后,以确保安全。人们聚居,且共同遵守某些法例,这样便可确保好人能安然度日,从事谋生活动;同时,也确保恶人被禁制,不得作奸犯科。根据新约的教训,上帝的旨意是要人类能有安定康泰的生活,而国家政权完全是为达致上述目的而有的。
新约的见证是完全符合逻辑及公正的,即人人皆有权利及义务,人绝不可能只一味享受特权,而不守义务。
我们应如何用现代语言表达这思想呢?格兰裴指出圣经与现行英国对国家的观点有一很基本的差异。即在新约时代,国家是在极权管理之下,国家元首是最高绝对的领袖;而公民的责任只是无条件的顺服,缴纳税款而已(罗十三 6-7 )。在这原则之下, 服从国家 所定的一切措施似乎是最基本的了。但我们现在却处在 民主 政治制度之下;因此,事事不得盲从的态度便产生了。政府不 单 属于人民,更是 为 了人民,也 由 人民所管理。新约的要求:要基督徒对国家克尽己职,在极权政治制度下,这要求即要基督徒作无条件的顺服;但在民主制度下,基督徒又应如何履行新约的原则呢?
在每一个国家中,‘服从’是不可少的因由。正如格兰裴所说:‘自愿服从他人,以他人的利益为重,乐善好施,服务他人是必须的。’但在民主制度下的国家,最重要的原则并不是‘服从’,而是‘合作’,因为市民的责任不单是顺服地被管治,而是有份于管治。因此,如果基督徒要尽对国家的责任的话,他必须参与政府。他也必须参与地方政府,工会,及其本行的工会。许多基督徒都没有尽其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这实在是非常遗憾的事。
有一点必须强调的事实,即基督徒有一比对国家责任更高的天职。他不单要将属该撒的物,归给该撒;更要将属上帝的物,归于上帝。在某种情况下,他必须表达服从上帝而不服从人的态度(徒四 19 ;五 29 )。或许有些时候,基督徒要藉拒绝服从国家,及强调服从上帝以作克尽自己对国家的天职。因为如此行,他不单可见证真理,或者更可以使国家接纳基督教的崇高的观念!
基督徒的天职(Ⅱ)( 16 )
二、对社会的责任
任何基督教崇高的教义都会破人滥用以行不善。恩典的教义会被人滥用作随私欲行事的藉口:上帝爱的教义则被滥用为破坏律法的藉口;有关来生的教义则被滥用为不须重今世生活的遁词。在基督教众多的教义中,有关自由的教义,是最被滥用的一项。
新约圣经本身已隐约地显示,这是经常发生的难题。保罗告诫加拉太人,谓他们已获自由,千万别藉之为放纵私欲的机会(加五 13 )。在彼得后书二章十九节:‘他们应许人得以自由,自己却作败坏的奴仆。’即或是异教的思想家也赞同:完全的自由,是由完全的顺服而生。辛尼加道:‘为肉体奴隶者,绝不得自由,自由的关键在于顺服上帝。’西塞罗说:‘我们作法律的奴仆,为的是要得自由。’蒲鲁他克强调每一个罪犯都是奴隶:伊比克德宣称坏人绝不能获得自由。
我们或可这样说,基督徒的自由,经常为基督徒的职责所克制;而基督徒的职责,则为基督徒的爱所克制;而基督徒的爱是上帝爱的反映。因此,基督徒的自由可用奥古斯丁一句名言作注:‘热爱上帝而作一切该作的事。’
基督徒是自由的,因为他是上帝的仆人。基督徒的自由并不是意味我们可以任意而行;乃是自由地去作我们应该作的事。
让我们再重温一下这崇高的真理: 基督教走一个大家庭 。基督徒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他乃是大家庭的一份子,在这个大家庭中,他应尽量发挥他所拥有自由的效用。基督徒的自由乃是自由地服役他人。人只有在基督里才能享受脱离自我及罪恶的辖制,自由地达到理想中的美善境界。只有当人接纳基督作其内心的王及生命的主宰时,他才真正尝到自由的滋味。
基督徒的天职总结(二 17 )
这节经文显示基督徒天职的四大重点:
(一) 尊敬众人 :这似乎是现代人尽皆知的事,不必重提;但在彼得所处的世界中,这却是崭新的概念。在罗马帝国境内,约有为数人千万的奴隶,从律法的立场来看,这些奴隶并不能算是有血有肉的人;只是一件物品而已,毫无权利可言。其实,彼得说这句话的意思乃是:‘紧记人类品格的权利,及人类的尊严。’将人当物件看待的例子仍层出不穷,比方雇主只当雇员为一生产工具。在一些福利制度非常健全的国家中,人民在物质上的需要得到满足,但另一危机却接踵而起,即人只成了一个数字,或文件夹中的一个咭片而已。
罗伦斯( John Lawrence )在其所着铁证,基督徒对世界的看法( Hard Facts,
A Christian Looks at the World )一书中说:当今福利国家最逼切的需要乃是‘要透过数字与咭片,看见另一端却是上帝的创造。’我们的失败乃是在于不将男女以有血有肉的人来看待。若换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的错误简直是明显确凿,无可推诿。比方,我们利用某人来获得自己的舒适享受,或达一己的目的,我们便是将那人沦为物件,而不是活生生的人。最可悲的,乃是我们将至亲至爱的人看为提供生活方便的因素──如此,我们已经将他们沦为物件了。
(二) 亲爱弟兄 :在基督教的大家庭中,尊敬众人有更深及更温馨的含义。教会应以爱心为标志。教会的一则最真实的定义乃是:‘教会是家庭的延续。’教会是上帝的大家庭,爱是不可或缺的标志,正如诗人所说: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
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诗一三三 1 )
(三) 敬畏上帝 :箴言的作者说:‘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或者经文不应译为‘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而应译为‘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要素、根基。’敬畏并不是指惧怕;乃是指出畏敬与尊崇。有一件很简单的事实,人若不敬畏上帝,他也不会敬畏人。若上帝占了中心的地位,那么,其他的关系都必定会调和,融洽。
(四) 敬畏君王 :四个要素之中,要算这一个最令人惊异不过了。因为,若彼得是本书的作者,那么,这君王并非他人,正是十恶难赦的尼禄。新约的教训认为君王是上帝所差派,维持社会秩序的,故此,基督徒必须加以尊敬,连无恶不作的尼禄也不能例外。
基督徒仆人的职责(二 18-25 )
这段经文可能触及本书绝大多数读者的心弦,因为在这段经文中,彼得谈论 仆人 与奴隶,他们的人数在早期教会是非常多的。彼得所用仆人一字的希腊文,不是通俗用来指 奴隶 的 douloi 而是指 家奴 的 oiketai 。
若要明白彼得的意思,我们必须对当时的奴隶制度有一点了解才行。在罗马帝国境内,单是奴隶人数便有六千万之众。奴隶是因罗马的征服而生,这些奴隶本来都是战俘。但是在很早的时期罗马的奴隶人数不多,到了新约时代,奴隶人数剧增。
奴隶们所担任的工作,并不如我们想像中的低贱;相反的,他们之中有些是医生,教师,音乐师,演员,秘书,及管家等。事实上,奴隶担任罗马境内各项工作。罗马人的态度乃是:他们既为世界霸主,就不必再操劳,便让奴隶们工作;市民则可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再者,奴隶的来源,源源不绝!
奴隶们不能结婚,但他们却能同居一起,所生的孩子不属他们,而属奴隶主,正如羊生羊羔,一切皆属牧者,而不属于羊本身。
我们不应该想像奴隶的命运都是悲惨,毫无乐趣,经常被虐待的。相反地,许多奴隶被人爱戴,成为奴主家庭的一份子;但有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实,笼罩整个情况;按罗马法例而言,奴隶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一件物件而已。因此,奴隶也没有法律上的权利。故此,对奴隶来说,他们并不能受到公平正直的待遇。亚里斯多德写道:‘人对死物并不能生友谊或公平;连牛马,奴隶也不例外。因为主人与奴隶之间,有天渊之别;奴隶只是一件活的工具,就好像工具是一个无生命的奴隶一般。’瓦若( Varro )将农业工具画分为三大类──即能言善道,不能言语,及毫无生气等三类。能言善道者为奴隶,不能言语者为耕牛,而其他铁木工具则属于无生机之类。奴隶、耕牛及牛车之唯一分别,乃是奴隶能说话而已。屈梭罗格( Peter
Chrysologus )对此言论的总结是:‘奴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过份的,在烈怒中,自愿的,或不自愿的;在健忘时,或仔细思考后;故意的,或不觉的──向奴隶来说,主人的心意,或无理智的行动,就是唯一的律法。’
奴隶生命的特色:无论他受到任何良好的待遇,他仍然是一件物件。他连为人最根本的权利也没有;公平正直的待遇,对他来说,只是空中楼阁而已。
新情况,新危机(二 18-25 )(续)
基督教就在这种情况下,传出其爆炸性的信息:在上帝眼中,人人皆为宝贵。很自然的,在教会中,社会地位的藩篱便被拆毁了。罗马早期主教之一的贾里斯笃( Callistus ),是奴隶出身:身为贵族的泊伯多雅( Perpetua )竟与女奴菲丽丝达( Felicitas )一同殉道而死。早期教会的会友,绝大多数都是中下阶层人士,其中许多是奴隶。因此,在最早期,奴隶是一处地方教会的主席,而他的主人或许是教会中的一份子,这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这是空前末有,具革命性的新现象。这情况所带来的后果,好坏参半。在这段经文里面,彼得劝勉奴隶们应尽力成为模范奴隶,忠心的仆人;因为他看见两个危机。
(一)假设主人与奴隶同时成为基督徒:这便产生一个危机,即奴隶会利用这新关系,作为疏于工作的藉口,因为主人与他都是基督徒,他便可胡作乱为。这情形比比皆是。还有一些奴隶,利用主人身为基督徒,应具爱心的弱点,便认为双方既为基督徒,原则与处罚便可以搁置一旁不顾。但彼得却明言,基督徒与基督徒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取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基督徒更应勤奋,成为模范工人。基督教不应成为他漠视原则的藉口;相反的,他更应自律,比他人更勤奋,更尽责。
(二)基督徒提倡人类尊严,这信息又引起另一重危机:某奴隶想他既成为基督徒,享有人类尊严的权利,这或许会使他怂恿奴隶叛乱,或力倡废止奴隶制度。有一些研经人士,为新约作者对废止奴隶制度,闭口不言;或对奴隶制度之不当,也语焉不详的情形感到惊讶。理由很简单,若鼓励奴隶反叛主人,后果会不堪设想。这一类奴隶叛乱的事,并非没有先例,但每一次都迅速地被镇压,其后果却是尸横遍野,惨不忍睹。无论如何,这一类的教训,只替基督教带来鼓动颠覆的宗教的恶名。欲速则不达,这是至理名言;某些事需要长期的薰陶,才可达预期的效果,若不然,只是揠苗助长,后果堪虞。基督教的影响力在多个世代以后,才渐渐强大,只有到那个时期,鼓吹废止奴隶制度才有成效。彼得在这一段经文中,主要是鼓励那些基督徒奴隶,向世界证明基督教并没有使他们成为叛乱者,相反地,基督教却使他们更勤奋、更忠心地工作,成一模范工人。有一些情况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那么,基督徒便应鼓起勇气,在那艰险的环境中,接纳那不能改变的,期待时机成熟,花开后结果。
对工作的新态度(二 18-25 )(续)
基督教并不是消极对待工作;相反地,基督教却积极地提倡工人对工作应有的三个新原则。
(一)基督教在主仆之间注入一重新关系。当保罗差逃奴阿尼西母回到腓利门那里去时,他丝毫没有要求腓利门应该释放阿尼西母;他也没有倡议腓利门应放弃主人身份,阿尼西母放弃奴隶身份。但保罗却要求腓利门不再以奴隶身份接纳阿尼西母,乃是以弟兄看待他(门 16 )。基督教并不废除社会地位的悬殊,乃是将弟兄之间的新关系,注入这情况中,而使悬殊的关系得以改变。只要有弟兄关系存在,主仆之间的关系必定融洽,两者必互相尊重。世界上各种难题的解答,在于人与人之间注入一重新关系。
(二)基督教倡议对工作的新态度:新约一贯的教训乃是所有的工作,皆是为主而作。保罗写道:‘无论作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西三 17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十 31 )在基督徒的理想中,工作并不是为属世主人,也不是为个人荣誉,也不是为赚大钱;工作乃是为上帝而作。当然,工作有酬劳,也要使雇主满意,除了这些以外,基督徒深信其工作必须出色,及能满足上帝的要求。
(三)当以上的理想被置于早期教会中──情况并没有完全改变──一个严重问题便产生了。假设某人以基督徒的态度待人接物,殷勤工作,而他人却以不公、侮辱及伤害对待他,那又怎办呢?彼得的答案乃是:这正是耶稣所遭受的,祂也是位受苦的仆人。本段经文的廿一至廿五节中,满了由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引用来的经句,其中描写上帝 受苦的仆人 ,这正是对耶稣活生生的描述。耶稣并没有犯罪,却被羞辱,苦待;但祂能以沉的爱心忍受了一切,且因此而为世人赎罪。
耶稣给我们留下极佳的榜样,让我们能跟从、效法。(第 21 节)彼得所用 榜样 一词非常精警生动,这字由希腊字 hupogrammos 而来,这字是描写在古代世界中,儿童们学写字的情形。这字可以有两妒意义──填 写字形,或按字照写 。耶稣已经留下榜样给我们效法,如我们遭受羞辱、不公及伤害,我们谨记耶稣已经忍受了这一切。这个真理可能在彼得脑海中荡漾,耶稣乃是为人的罪受苦;使人可以重投上帝的怀抱。当基督徒以坚毅不屈的精神及崇高的爱心忍受一切羞辱时,他正是向人见证耶稣的精神,使人可以受感于这种精神而归向上帝。
上帝两个宝贵的名字(Ⅰ)(二 18-25 )(续)
一、灵魂的牧人
在这章结束之际,彼得提出上帝两个极宝贵的名字──第一个:上帝是灵魂的牧人。
(一)上帝是 灵魂的牧人 :希腊字是 poime{n 很早的时期 牧羊人 已被用来形容上帝。诗人在一篇万人乐诵的诗中如此说:‘耶和华是我的牧者。’(诗廿三 1 )以赛亚写道:‘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慢慢引导那乳养小羊的。’(赛四十 11 )上帝将要差往以色列的王,是一位牧养其百姓的牧人;以西结听见上帝如此应许道:‘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们,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他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结卅四 23 ;卅七 24 )
这也是主耶稣所乐用的自称,祂称自己为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 1-18 )。对耶稣来说,凡不认识上帝的,及不等候祂丰厚恩典的人,都是无牧的羊(可六 34 )。上帝工人最大的特权,就是能牧养上帝的羊(约廿一 16 ;彼前五 2 )。
处身在工业社会的人士,或许很难理解这幅图画;但在东方,特别是在犹太地,山脊悬崖,地势险恶。羊都在山脊的草原上吃草,而草原不多,四周并无围墙保护,羊到处走动。在这种情形之下,牧人责任重大,小心翼翼,通宵达旦地看守羊,不然,羊会受损害。
史密斯爵士( Sir George Adam Smith )在其名着巴勒斯丁历史地理学(文艺出版社出版)( The
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Holy Land )一书中,对犹太地的牧羊人有如下的描述:‘我们(西方人士)通常将羊独自留在草原上,或羊栏中;但在东方,我从来没有看过没有牧人的羊。在犹太的地方,羊每日所需的水草,只是那么稀稀的一片,而且荒野处处,猛兽出没无常,在这种情形之下,牧羊人的个性是绝不可少的要素。在野狼出没的荒野,牧人儆醒不眠地眼望四方,不怕日晒雨淋,紧握手仗,牧放羊,每一只羊都是宝贝,这就是为什么牧羊人在犹太人的历史中那么被尊重的原因;犹太人称他们的王为牧人,使牧人成为丰富预备的表征;基督也以之为自我牺牲的标志。’
牧人 一词生动地表达上帝对羊无私牺牲的爱。‘我们是祂的民,也是祂草场的羊。’(诗一○○ 3 )
上帝两个宝贵的名字(Ⅱ)(二 18-25 )(续)
二、灵魂的监护者
(二)钦定本称上帝为我们灵魂的牧人与 监督 ,但 监督 一词是希腊字 episkopos ,是不详尽,及令人误解的翻译。
Episkopos 这字有很长远的历史,在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 Iliad )中,特洛依人( Trojan )的英雄赫脱( Hector )被称为 episkopos ,因他在生时,拼死维护特洛依城的安危,及保障城中老少妇孺。双方所定协约、条款的监督,被称为 episkopos ;家庭的保护者也被称为 episkopos 。比方, episkopos 也负有裁判官的责任,他要刑罚那些犯过的人,使他们受应得的处分。
在柏拉图所着法律( Laws )一书中,城镇的监管有如下的责任:监管游艺事务,提供儿童食物及教育,使‘儿童们手脚灵活,健康,并且尽可能地使他们的习惯薰陶渲染其脾性。’柏拉图称巡捕为 episkopos ,‘他们监督个人行为,若发现任何人有暴躁行为,必加以公平之处罚。’
在雅典人的律法及行政原则中, episkopos 是总督、行政官、监察。在罗德斯岛( Rhodes )的地方,当地主要行政长官为五名 episkopos ,其责任为监督政府日常事务,维持地方法律,及社会秩序。
由此可见, episkopos 一字不但意义广泛,而且甚为高雅。其含意有:公共安全的维护者,荣誉及诚实的监护者;适当教育,及公众道德的执行者;维护法律及秩序的长官。
因此,称上帝为我们灵魂的 episkopos ,就是称祂为我们的监护者、保护者、领导者、及监督者。
上帝是我们灵魂的牧人及监护者,在祂的爱中,祂关怀我们;在祂的能力中,祂保护我们;在祂的智慧中,祂引导我们走在正直的路上。──《每日研经丛书》
彼得前书第二章
五.爱慕纯净灵奶( 2:1-3 )
1.消极方面 ── 因已除去罪恶( 2:1 )
1 “所以你们既 …… ” 显示下句所提种种罪恶的行事,乃是未得救时的行为。而 1:23 “你们蒙了重生 …… ” 与本节 “既除去一切的恶毒 …… ” 实际上是同一件事,因为得蒙重生与除去罪恶,乃是同时发生的经历,而本节的 “一切的恶毒” 亦与 1:18 的虚妄行为同归一类。
A.“恶毒”
小字作 “阴毒” ,指一种险恶的心思或一种要加害于人的计谋(参弗 4:31; 西 3:8 )。
B.“诡诈”
即狡猾,包括行为上、言语上各种不诚实、不合理的欺骗,或用弯曲、取巧的手段占取别人的利益。如雅各欺骗以扫,如魔鬼用诡诈欺骗夏娃(创 3:1; 林后 11:3 )。
C.“假善”
在路 12:1 译为 “假冒为善” ,其原意指戏人在舞台上的扮演,即用各种仅属表面的善行掩饰其邪恶的动机与罪行。这是未得救的人最常见的一种行为,亦包括说谎 ── 言语上的假善。
D.“嫉妒”
不喜欢看见别人比自己强。圣经中亦常见有信心的人,受到没有信心之人的嫉妒,如该隐嫉妒亚伯(创 4:1-8; 约 1:3:12 ),雅各十个儿子嫉妒约瑟(参创 37 章),犹太人嫉妒主耶稣(参太 27:18 ),祭司长及公会等人嫉妒使徒们(徒 4 章)。嫉妒会使我们对别人生出一种很危险的意念,而引致我们陷入更大的罪恶。
E.“一切毁谤的话”
即恶意的论断,不论公开的,或背后的。注意本节 “既除去一切 …… ” ,不是一种假定语气,乃是肯定地以这些受书人乃是已经除去这种重罪恶的人。表示在使徒的心目中,一切已蒙重生的人,理当尽除这些罪恶。
“所以 …… 既 …… 就要 …… ” ,使上章全章之事与下文的本分相联起来。上文说到信徒既有不能衰残的基业,有主再来所带下的恩典、得重生的经历 …… ,这一切属灵的福气,就当爱慕追求纯净的灵奶,使我们可以得着力量活出基督爱的生命来。
本节显示信徒灵命的长进是按照一定的程序,不能取巧。我们必先丢弃罪恶而得重生,然后才能长进,而追求长进又要不断洁净自己,脱去各种缠累(来 12:1 ),并爱慕灵奶,领取属灵能力。罪不但拦阻人接受基督的生命,也拦阻信徒灵命长进,所以我们不但要摒除罪的阻挡以接受基督,也要除去罪的拦阻以求生命长进。
2.积极方面( 2:2-3 )
2 才生的婴孩,无须人的催促或劝导便会爱慕奶,一个重生的基督徒也自然地必会爱慕 “灵奶” ,这种爱慕是随着生命而有的。但如果是婴孩而不爱慕奶,不外因为:
A.患病,或胃口不清等类原因。
照样,基督徒灵性方面有病或沾染罪恶,也必是属灵的胃口不清,不爱慕灵奶。
B.所吃的奶不是 “纯净的灵奶” 。
正如信徒所听的道若非纯正的真道,或所读的书藉不是纯正的教训,其结果就必使灵命受损害而不能长进了。
圣经以纯净的灵奶表明:
1. 神的话对于一个已经有生命的信徒,关系十分重要。
2. 信徒对于神的话应有像婴孩的态度来领受。许多婴孩在要吃奶之前啼哭喊叫,或挥动手脚,表现十分急切需要的样子,信徒爱慕神的话,亦应有这种真切需求的心。
现今信徒的因难乃是:他们已经不是一个初生的婴孩,甚至应当说是一个大人了,但他们灵命的胃口,却只能吃奶。像这样的 “大婴孩” 当然很难叫他们爱慕灵奶,因他们不肯除去那些使自己属灵胃口阻滞的罪恶。
注意:使徒并非叫我们以吃奶为满足,乃是要信徒对主的话如婴孩爱慕吃奶那样地 “爱慕” 。换言之,即使已能吃干粮,仍当有那种婴孩爱吃奶的心来爱慕主的话。
奶对婴孩能使他们长大,对成年人则系一种补品,使人健康。照样神的话对于信徒亦有这两方面的功用:一方面使我们灵命长大;另一方面使我们的灵命强壮健康。林前 3:2; 来 5:12-14 均以灵奶比作初步的真道,显见信徒对主道的领悟是有初步与更进深一步之别。我们不应停留在初步的认识上,一直像一个婴孩只能吃奶而不能吃干粮。所有吃奶的婴孩,都要依赖母体的健康,和充足的乳汁,否则便会使婴孩的健康受损害。现今信徒灵性的贫穷和软弱,一方面固然是传道人缺乏属灵粮食,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信徒本身灵命不长进,一直像一个婴孩,不能自己领受粮食,而必须仰赖别人的喂养。但怎样才不是婴孩?就是自己能够从神的话中领受亮光,得着神自己的喂养,如一棵树栽在溪水旁(诗 1:3 ),无须别人浇灌,能自己吸取养料而按时结果子。这是信徒应当追求的长进。
“因此渐长” ,即因爱慕神的话,灵命日渐长大。神的话能不断地培养、改正、修理、洁净、更新心意 …… ,便使我们的灵命不断的长大强壮。
“以致得救” ,指将来完全的得救。按信徒脱离灭亡得着永生来说,我们是已经得救了的,但按救恩的全部内容而论,我们事实上仍未经历救恩的全部内容,因为救恩完满实现是要在世代之终结才能得着的。所以在此 “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 的意思,就是要我们为着救恩的最后完全实现而追求长进,向着那最终的得救目标前进。
3 “你们若尝过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本节经文引自诗 34:8 ,但本句中的 “主” 在诗 34:8 是 “耶和华” ,彼得在此未加解释地直接将旧约的 “耶和华” 改称为 “主” ,可见旧约中的 “耶和华” 实即新约的 “主” 。
“主恩的滋味” ,在这里 “主恩” 是特别指上节的 “灵奶” ── 主的话语。主的话也是主恩,因主的话常把各种主的恩带给我们,我们若尝过这 “恩” 的滋味,便必然更加爱慕而追求了。我们领略了主的话所带给我们的种种属灵祝福:不论得永生、得能力、得胜罪恶和肉体,以及将来永远荣耀的盼望 …… ,就必更加热烈追求认识主的话。
在此彼得用假设的语气,鼓励信徒去尝 “主恩的滋味” ,但这种语气也显示彼得自己对于这 “恩” 已经有过经历。彼得是以一个过来人的口气来劝勉信徒的。按彼得曾三次否认主,却因想起主的话而痛悔(路 22:61 );又曾带头再去打鱼,却因主所问的话 “你爱我比这些更深么” 而得复兴。
六.宣扬主的美德( 2:4-10 )
本段使徒藉灵宫的比喻,说明基督教会的关系,并说明灵宫的最大功用,在于宣扬那召信徒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之美德。在此分三题研究:
1.灵宫之建造及其功用( 2:4-5 )
上文论信徒个人生命的长进,本段则论信徒彼此间的关系,亦即教会的生命长进。个人的长进最重要的是爱慕纯净的灵奶,教会的长进则在于信徒 “同被建造” 起来,合为一体。
在此所论之灵宫与保罗书信中所论圣灵的殿同一意义(参林前 6:19 及弗 2:21-22 )。都是表明教会乃使人认识神、敬拜神、彰显神权能与荣耀的地方。
4 本节引自诗 118:22 。主在世时引用过这经文警告那些犹太人,指出他们拒绝祂的结果是不堪设想的(参太 21:42-44; 可 12:1; 路 20:17-18 )。在此彼得很清楚地解释了旧约中的 “石头” 就是指主耶稣。
“活石” 表明是有生命的。主耶稣不但自己有生命,也使人得着生命(约 5:24;3:15-16 ),祂是生命的粮,又是生命的水(约 4:14;6:51 ),所有来到祂跟前的人都可得活泼的盼望。
“固然是被人所弃的” ,这人指犹太人。这活石虽然是犹太人所不认识而丢弃,却是 “神所拣选所宝贵的” 。
“神所拣选 …… 的” 即神在万世之前所选定的, “神所 …… 宝贵的” 即神所尊重、视为珍贵的。
5 “也就像 …… ” ,说明主耶稣如何是 “活石” ,信徒也如何成为活石;主耶稣如何被犹太人所丢弃,为神所宝贵,信徒亦同样不为世人所认识而遭逼害苦待,但却是神所拣选所宝贵的。彼得将主耶稣在世时的遭遇,比并当时信徒的境况,这是信徒最大的安慰。在此彼得给我们一个十分新的观念,就是不但主耶稣是活石,信徒也是活石。并且这些被祂所救赎而成为活石的人,是与这一块作房角石的活石 ── 基督 ── 联结起来,被建造为灵宫,成为荣耀之神的居所。
“灵宫” 这名词有几点属灵的意义:
1.既称为 “灵” 宫,就是圣灵所居住,由圣灵所掌管的所在。教会应当是圣灵掌权的地方,应当服从圣灵的权柄,而不是服从人的权柄。
2.既称为灵 “宫” ,就是一座 “建筑物” ,不是一块一块的石头。单块的石头不能显出灵宫的作用,乃是所有单块石头被联络起来、建造起来,才成为灵宫。
3. “被建造” 表示这些单块的石头,都应当照主的安排站在自己的岗位上,不论是在上的、在下的,都应顺从神支配而安置在适当的地位上,这灵宫才能被建造起来。教会要显出的是 “灵宫” 的见证,个别的信徒都应当照着自己的 “功用” ,在自己的地位上忠心,与别的肢体互相配搭,而不是互相干扰。
总之, “灵宫” 是注重教会的见证,不是个人的见证,现今我们不但需要信徒在个人生活上有见证,更需要有 “教会的见证” 。若只有少数的单个信徒有好见证,并不能使福音很有能力地传出去;因为若只有少数信徒有好见证,多数信徒却没有好见证,其结果不过给人一种十分搀杂的印象,不觉得基督教与其他宗教有什么不同,因为其他宗教也同样 “有好有坏” 。但 “教会的见证” 则使福音的真道象一座 “灵宫” 摆在人的眼前,是十分清楚而具体,令人觉得可信的。
注意: “你们来到主面前 …… 成为灵宫” 这句话,表示这灵宫绝不是礼拜堂,乃是 “你们” 基督徒们主的血所买赎的人。
“作圣洁的祭司” ,本句表示信徒的另一种职责,和教会在地上另一方面的事奉。教会在地上既是 “灵宫” ,又是圣洁的祭司,正如主耶稣一方面是这灵宫的房角石,同时又是天上的大祭司(来 8:1 )。教会乃是一群祭司的集合,祭司是应当分别为圣的;旧约的祭司必然是被分别为圣的人,然后才能在会幕中事奉神,所以教会也应当从世界中分别出来。但在旧约时代,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作祭司,惟有亚伦的子孙才可以作祭司(出 29:1,9,29 );在新约时代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事奉神,惟有被主宝血所买赎的人 ── 教会 ── 才能事奉神。所以 “作圣洁的祭司” 不只是信徒的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权利。新约信徒既不像旧约的利未子孙那样,只不过凭着律法的手续分别为圣,乃是按着生命,因基督的救赎而成为圣洁。这样,信徒就应当过分别为圣的生活,才能与所蒙的恩相称。
有人根据本节及 9 节的经文,认为既然全教会信徒都是祭司,所以教会中不应当有牧师。这种见解对牧师似乎有特殊偏见,将牧师看作相等于旧约的祭司;但按弗 4:21 牧师与使徒、先知、传褔音的,和教师,同是神所给教会的五种恩赐和职份。新约教会理当全教会都是事奉神的 “祭司” ,这与新约教会中是否不可以有不同的恩赐和不同职份的人,实在完全是两件事,不应混为一谈。事实上现今教会中的牧师与旧约的祭司绝不相同,因他们并无办理属灵事务的专利,一如旧约的祭司那样;他们只不过是比较专心于传道方面的事而已。信徒也不应将他们看作是自己与神之间的 “居间阶级” 。反之,任何教会中的负责者,不论是否牧师,若使信徒过分崇敬他们,以致信徒只知道一味顺从他们的教训,甚至顺从他们自己的意见多过圣经的真理,他就是真正的 “居间阶级” ;并且他们纵然没有牧师的名称,却也实际上违反全教会都是祭司的意义了。所以一切在恩赐上比较长进、在教会中比较被信徒爱戴的 “褔音执事” (参弗 3:7 ),应当格外谨慎自己,不要让自己在信徒的心目中取代了主的地位。
“籍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 ,本句说明这 “灵宫” 的正常活动与祭司应有的工作。旧约祭司所奉献的都是牛羊等类的祭物,是属物质方面的祭。但是现今新约的祭司 ── 信徒 ── 乃是籍着耶稣基督献 “灵祭” 。例如:
A.以身体献上的活祭(罗 12:1 )。
B.以颂赞献上为祭(来 13:15 )。
C.以善事献上为祭(来 13:16 )。
D.以爱心的 “馈送” 为祭献上(腓 4:18 )。
E.以舍己献上为祭(弗 5:5 )。
F.以祷告献上为祭(启 8:3-4 )。
G.以得救的灵魂献上为祭(罗 15:16 )。
这一切的 \cs14 “祭” 能以蒙神悦纳的原因,全在乎 “藉着耶稣基督” 而奉献,是靠着祂的功劳和恩典而献上的。这是新约祭司们在这灵宫中应当有的经常活动。
2.活石对于两种人的关系( 2:6-8 )
6~8 节使徒彼得引用旧约的圣经来解释,以上所讲主耶稣是 “活石” 的真理,主要是说明:主耶稣是 “活石” ,对信靠祂的人看为宝贵,对于不信祂的人,这块 “活石” 就不再是 “活石” ,而成为 “绊脚石” 了;因为他们不肯顺从主的呼召,便在 “道理上绊跌” 。
A.对于信的人( 2:6 )
6 本节引用(赛 28:16 )的话。为要说明:
A.基督是 “石头” 的真理,乃旧约先知所已讲论的。
这样彼得在此讲及基督是活石,是有圣经根据的,他只不过把旧约先知讲得不明显的加以清楚阐明而已。
B.证明这房角石(基督)何以见得在信的人为宝贵。
因旧约先知早已明言: “看哪!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是试验过的石头,作为根基,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着急” 。先知以赛亚既已经这样宣告,使徒彼得又加以引证,显见这 “房角石” 对信的人确是宝贵而可靠了。
注意将 6-7 节首句与上文第 4 节比较,可知本节的话乃是为要证实使徒彼得在第 4 节所讲的,并进一步指明,这被丢弃的基督,不独是神所宝贵,亦是一切信的人所宝贵的。
B.对于不信的人( 2:7-8 )
但对于不信的人怎样呢? 7-8 节继续引证旧约圣经,证明这些人不信的结果如何。
7-8 在此第 7 节引自诗 118:22 ;第 8 节上半则引自(赛 8:14 )。引证这两处经文是要讲出这房角石对不信的人的两种后果:
A.不论他们信或不信,这石头已经 “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换言之,他们的不信,不足使这块石头失去其宝贵的价值,他依然是神所拣选、所宝贵的,且已成为房角的头块石头了。
房角石就是建筑房屋时两边墙壁连接的根基,是全屋最吃力的地方。 “匠人” 在此指不信的犹太人。他们的不信,对于耶稣方面并无亏损。
B.但他们不信的结果,使这块石头对他们而言,却成为绊脚石(彼前 2:8 上)。他们不但不能靠他得稳固,反而因他跌倒。
在此的 “绊跌” ,照主耶稣在福音书中引用时,其意义不仅是跌倒而已,乃是 “跌碎” 、 “砸得稀烂” (太 21:44 )。也就是说,这些人拒绝基督、不信基督的结果,不只是在道理上绊跌而已,更无法逃避那悲惨的灭亡。
所以这几节的主要意思就是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对于接受的人就是福音,是他们的拯救和倚靠的磐石;对拒绝的人就是 “祸音” ,成为他们被定罪的原因。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亦曾讲论犹太人因着不信基督,就使自己绊倒在这原应成为他们的拯救的石头上(参罗 9:32; 林前 1:23; 加 5:11 )。
“他们既然不顺从” ,这句解明那些不信的犹太人所以会绊跌的原因,是因他们 “不顺从” 福音的真道,将基督的救恩看为愚拙(林前 1:18 ),因自作聪明而绊跌。
在 “道理上绊跌” 即在神的话上站立不住,经不起神的审判。主在世时曾说: “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 (约 12:4 )。所以一切不信主道的人,必因主的道而被定罪。
“他们这样绊跌也是豫定的” ,这意思就是他们这样不信,也是在神豫知之中的,并不足以使神永远的计划受到任何的损害,都是在神永远的计划中,按他自己的旨意,照他既定的步骤和时候逐渐实现的。
3.灵宫的特殊地位与使命( 2:9-10 )
这两节圣经指出教会的特殊地位和使命。第 9 节开始的 “惟有” ,很清楚地将教会的地位与第 8 节的不信者分别出来,表示以下的尊荣地位, “惟有” 信主的人才可得着。虽然信徒在世上不为人所重视,但在神面前却有神所赐的尊荣。在此论及信徒的特殊地位有四:
A.是被拣选的族类( 2:9 )
9 “族类” 表示一大群人的集合,有他们特殊民族性与生活习惯。信徒乃是一种 “族类” ,称为 “被拣选的族类” ,是一切蒙拣选者的集合,是属神的族类,理当有我们特有的生活表现。注意: “被拣选” 表示拣选者对他们存有特殊的目的与用意。按约 15:16 告诉我们,神拣选我们是要分派我们去结果子。但神拣选与人的拣选不同,人只拣选好的,但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软弱的、卑贱的、被厌恶的 …… (林前 1:26-29 ),使人在神面前毫无可夸而完全归荣耀于神。
B.是有君尊的祭司( 2:9 )
(参出 19:5-6; 启 5:9 )
9 “君尊的祭司” 可有两种意义:
A.不独是祭 司也是 君王(参提后 2:12 )。
B.我们是服事君王的祭司 ── 有服事君王那种尊荣的祭司(参启 1:6 )。
我们一 方面有 君王的尊荣,另一方面又是服事万王之王的祭司。所以我们应当重视我们的地位,过于今世的虚荣。但注意:这 “君尊的祭司” 并非教会中某一阶层的人,乃是指全教会的每一个信徒。
C.是圣洁的国度( 2:9 )
9 按(弗 2:18-19 )可知,一切信主的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在同一国度中。在此则指明这国度乃是 “圣洁的” ,按今世而论,这国度就是指教会。
“国度” 是表示一种权力的范围。世上的国都是不服从神权柄的,教会在世上则应成为神施行其权柄的 “国度” ,让神的旨意通行无阻。
注意:上句 “君尊的祭司” ,与本句 “圣洁的国度” 互有关联,因既为祭司就必然是圣洁的。旧约祭司必先分别为圣归神才能事奉神,并且祭司是在圣所中事奉神的。这都表明现今信徒应有圣别的生活和工作。
D.是属神的子民( 2:9 )
9 神曾应许以色列人作他们的神,他们作神的子民(出 19:5-6 ),现今则所有基督徒都是属神的子民(林后 6:16-18; 罗 9:25-26 )。 “子民” 含有在神的政权之下,受神的保护,拥戴神作我们的王的意思;我们是敬奉遵行神的旨意,向他贡献、朝拜的百姓。这些就是基督徒所有的地位和特殊的责任。
这四种特殊恩典,都是为着一项崇高的目的,就是 “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神给我们什么责地位,就是要给我们什么责任;把我们放在什么环境,就是要我们为当前的环境负担属灵的责任。神给我们尊荣的职责,就是要我们完成他崇高的旨意,在我们身上显出光明的品德,使神的 “美德” 藉我们宣扬出来。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 ,圣经中用 “黑暗” 代表罪恶方面的行事(罗 13:12; 约 3:19 ),世人被圣经称为黑暗之子(帖前 5:4 ),而信徒则被称为光明之子(弗 5:8 )。神是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神,这样,我们这些被祂所召的人,当然应当彻底离开黑暗,进入光明之中。 “入奇妙光明” ,就是进入神的光明中。神是毫无黑暗、绝对光明的(约 1:1:5 ),且能使一切在他里面的人也成为光明之子。
E.是蒙怜恤的子民( 2:10 )
10 本节将信徒以前与现今的情形作一比较,使信徒看见自己是在怎样的情形下蒙恩,因而更当活出好的见证,宣扬神的美德。
“从前” 我们是怎样的人呢?
是根本 “算不得子民” 的罪奴。作神的子民,原非易事,正如在今世的国家,我们若要取得别国的国籍,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但现今我们却作了神的子民,并且似乎很容易就可以成为神国的一员。这是因为: “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 ;换言之,是神施恩的结果。神既然这样恩待并抬举了我们,我们岂能徒受他的恩典(林后 6:1 ),不在我们一切行事上荣耀他呢?
问题讨论
“约束你们的心” 是什么意思?
1:13 下之 “恩” 是什么恩? “带来” 有什么灵训?
“顺服” 真理是懦弱吗?今世无神主义的攻击对信徒发生什么坏影响?
圣经以什么理由要求信徒追求圣洁?圣经论信徒的圣洁有那两方面的意义?
“宝血” 全圣经用过几次,宝血洗罪的实际意义指什么?
为什么要彼此切实相爱?
“不能坏的种子” 与 “活泼常存的道” 有什么分别?
默念 1:18-19 并加分析。
2:2 “以致得救” 指什么?
按 2:5 信徒既然都是祭司,教会是否不该有牧师?
按 2:6-8 详述 “活石” 对于信与不信的人有什么不同的结果?
按书本的 2:9 提到信徒有什么特殊地位与使命?
第三段 信徒处世的本份( 2:11-3:12 )
上文所讲的是注重信徒在神面前的地位、尊荣,与信徒对神应有的责任和本分。这些都是关系信徒与神之间的事。本段则注重信徒对人方面的关系,包括国家、社会、家庭 …… 等。在此分为:
一.如何对待外邦人( 2:11-12 )
这两节圣经是指导信徒如何在外邦人中荣耀神。这 “外邦人” 就是教外人,不信主的人,这种称呼原本是犹太人用来称呼一切外族人的,但使徒显然借用以称呼一切不信者。在此使徒指出信徒对外人最重要的是要在他们之中荣耀神。
1.应禁戒肉体的私欲( 2:11 )
11 肉体未必是指身体,圣经中的 “肉体” ,有时是指肉身(如:林前 5:5; 腓 3:4-5 ),但多数都是指我们在亚当里的旧性情,并且圣经常将肉体与私欲连用(加 5:17-24 )。但所谓情欲或私欲亦不是只限于奸淫或污秽的罪恶,乃是包括(加 5:19-21 )的种种坏事。
彼得劝勉信徒要 “禁戒肉体的私欲” ;因为亚当犯罪以后,人类的欲望常常超过常轨,不能自约,而只能随从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 2:3 )。但信徒既有生命圣灵的律在他们心中(罗 8:2 ),且是 “有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 ,当然不应当再随从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了。
注意彼得在此用很诚恳的态度,劝告信徒。在本节首句 “亲爱的弟兄阿” ,已表示他对信徒亲切的态度。这种亲切而诚恳的存心,对于劝告属肉体的弟兄更是不可少的。因为体贴肉体的信徒很容易被触怒,而他被触怒的结果,可能不但不回头,且会给魔鬼留地步,使他更加与主内弟兄疏远。所以彼得的劝告是我们很好的榜样。当我们劝告人的时候,应当自己谦卑,存着爱心,却不可像一个律法帅或审判官的态度来劝告人,因为忠告而没有爱心,是很容易使人跌倒的。
彼得在劝告中提出有力的理由,说明何以信徒当禁戒私欲,就是因为我们 “是客旅、是寄居的” 。任何作客旅的人,都应当谨慎自己的起居饮食,恐怕在路途中引起疾病。阻碍行程。旅客的目的是要走向目的地,不是恋栈在旅途中。本书 1 章中已论及信徒是 “客旅” ,在此重覆讲论,似足以表示彼得自己的生活态度,是以自己为客旅和寄居者,等候那永久的家乡。
“禁戒” 表示私欲是不容放纵、需要约束的。它是 “与灵魂争战的” ,要使我们的灵魂随从它的意思而行,不随从圣灵而行(加 5:16-17 )。我们 “禁戒” 私欲的方法就是体贴圣灵,不体贴肉体(罗 8:5-6 );站在圣灵一边,不站在肉体一边。 “不要为肉体安排” (罗 13:14 ),是 “禁戒” 肉体私欲的另一种方法。许多人整天所思想的,不过是为肉体 “筹算” 、 “安排” ,使它可以放纵而已。但基督徒却应当筹算如何披戴基督,而不是给肉体安排机会。
2.应当品行端正( 2:12 )
12 消极方面应禁戒私欲,积极方面则应有端正的品行。
“端正” 原文 kalo{n ,有诚实而美好之意。在(提前 1:18;6:12 )中的 “美好” 原文 kale{n ,与这里的 “端正” 是同根字。
“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 。这意思并不是说在弟兄中就可以不端正,而是表示在外邦人之中要格外小心谨慎的意思。因信徒在外邦人中的一举一动都与神的荣耀有莫大关系。并且外邦人是十分留心我们行事的,他们既在罪中生活,便要在信徒身上寻找籍口。所以,若信徒的行事不 “端正” 。不但不能荣耀神(太 5:16 ),反而会给外邦人毁谤的把柄和藉口。本句亦反面暗示,信徒之间,若看见别的弟兄品行不好时,不应当像外邦人对待信徒那样,据为口实,毁谤兄弟;乃应本着主的爱亘相劝勉、亘相体谅。反之,若将弟兄的软弱在外人跟前谈论批评,以慱取外人对自已的好感,就更羞辱主了。
注意, “你们在外邦人中” ,这 “你们” 与 “外邦人” 显然将信徒与非信徒分为两种立场的人,所以信徒不但自己应当有好品行,亦应勉励别的弟兄行端正,更不可去破坏别人的好见证,因我们是站在同一个立场上为福音作见证的。
“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 …… ” ,这里告诉我们胜过别人毁谤的最好方法。不是用口来争辩,乃是用一种坚强的美好见证,使毁谤的人无话可说,甚至使他们所毁谤的话不能取信于人。
“好行为” 不是虚假的 “伪善” ,乃是真实的善行,才能让人 “看见” 而归荣耀与神。一切虚假的善行,都能暂时欺瞒人的眼睛,终久必露出真相。这些 “看见” 信徒有好行为的人,既是那些原要 “毁谤” 信徒的人,他们必然是已有成见或蓄意作对的。这样,信徒若不是有真实的善行,绝难以改变他们的成见,消解他们的误会,或感化他们种种含敌意的存心。
“便在鉴察的日子” , “鉴察” 中文圣经的小字作 “眷顾” ,指神的眷顾。这意思就是:当别人毁谤我们是作恶,而我们却显出好行为时,神便会按着他的时候眷顾我们,使人的毁谤被显明是不真确或错误的,我们的见证则被显明是 “端正” 、美好的,便使人归荣耀与神。
二.如何对待政府( 2:13-17 )
本段指导信徒应在国家中作一个奉公守法的人民。 “福音” 是引致至道德方面的革命,不是政治方面的革命,但人民道德革新的结果必影响于国家。上文使徒既讲论信徒是天上的国民,应表现天上国民的好品行,在此便指示信徒在地上的国家中,应当如何作一个好公民。
1.顺服政府( 2:13-14 )
13 “为主的缘故” ── 是顺服政府的最大原因。这句话的意思就是:
A.为着效法主的榜样的缘故,信徒应顺服政府;因主耶稣在世时是顺服政府的。他按照政府的要求而纳税(太 17:27 ),禁止彼得用刀(约 18:11 ),承认彼拉多的权力(参约 19:11 )。
B.为主的荣耀的缘故,或说为着不使主的名受亏损,外人有毁谤藉口的缘故,信徒更应当顺服政府。但这样的顺服无形中圈出了一个顺服的范围,就是在不背弃信仰的范围内顺服政府,否则就不能算是 “为主的缘故” 了。古圣徒对于政府的法令违背神的旨意时,并非一味顺服的。如收生婆反抗法老命令(出 1:15-17 ),但以理之三友反抗尼布甲尼撒王不拜金像(但 3:1-18 ),但以理反抗大利乌王的禁令照常祷告(但 \cs36:10 ),使徒彼得反抗当时政府的命令而传讲基督(徒 5:28-29 )
“人的一切制度” ,所谓制度,就是一种规律,用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利益与秩序,破坏这些规律,就是破坏公共的和睦与安宁。政府就是负责执行,并监督人民遵守各种规律的机构,所以信徒理当顺服政府(罗 13:1 )
13-14 “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 ,这是按使徒写信时的制度而说。当时的政府是君王专制的,与现今的民主制度不同。这不能表示圣经是赞成君主专制的制度。圣经根本不是要反对或赞同任何一种政治制度,因它根本不是讨论政治的书,它只不过在劝勉信徒应当顺服政府时,提及当时事实上存在的君王及其臣仆而已。
“ …… 罚恶赏善” ,表示彼得在此是以模范之公民对模范之政府来说。顺服政府是人民的责任, “罚恶赏善” 则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维护法纪,却不应该欺压百姓,执法而犯法。
2.行善( 2:15 )
15 本节中的 “行善” ,其狭义解释指上文的顺服政府,作良好的公民。因政府既是奖励行善的,则信徒顺服政府亦是 “行善” 的一种方式,且符合神的旨意。神愿意藉着一些看得见的地上政府的法例,使我们学习作一个守法的人,以堵住那些糊涂无知人的口 ── 即上文所说那些毁谤信徒之人的口。
彼得写这本书信离尼禄皇第一次对教会大逼迫时已很接近。当时情形,信徒处境已甚困难,常受人无故的毁谤与加罪。使徒在此一再提醒信徒,应先在行为上不给人任何把柄,在国家中作一个守法的人民。
3.不可滥用自由( 2:16 )
16 本节与加 5:13 的教训十分接近。意思是我们不可用自由作一种藉口,以遮掩自己的罪恶。当时的信徒对于基督里的自由,似乎有些误解,所以不论彼得或保罗,都在他们的书信中指导信徒,真自由不是在罪恶上自由,乃是在真理的范围中自由,是不损害别人而服从基督的自由。
“总要作神的仆人” ,本句与罗 6:18-22 的意思相近,就是我们应作神的奴仆,听凭神的旨意行事。信徒虽然因主的救赎脱离罪恶的缠累,不再作罪的奴仆;但另一方面却应当把肢体献给义,作义的奴仆。从前受罪恶的捆绑,现在受真理的约束。假自由是作罪的奴仆,真自由是作神的奴仆。所以 “总要作神的仆人” ,就是总要在真理中自由,顺从神而自由,让圣灵在我们心中有自由而自由,切勿放纵私欲而自由。
4.敬畏神( 2:17 )
17 本节可作为上文的一个小结论,分别总结信徒待人的四方面:
A.对众人应尊敬
此 “众人” 包括教外人, “尊敬众人” 表示承认一切人都有值得我们佩服的地方;用谦卑和礼貌对待人。
B.亲爱教中弟兄
指主内弟兄。对主内弟兄与外人不同之处,在于主内弟兄彼此有属灵的 “同胞” 关系,所以应当格外有亲切感。
C.对神存心敬畏
敬畏神是信徒在事奉神方面最基本的态度。敬畏神的结果便使我们对国家、对别人、对自己都不敢任意妄行。
D.尊敬君王
这 “君王” 可以代表政府。在此 “尊敬” 不只是礼貌的表示,也是承认政府的权威,尊重政府的法令的意思。
总之,本段圣经给我们一些遵守政府法令的原则:
A.要 “为主” 而遵行;
B.为神的旨意而遵守;
C.为堵住无知人的口而遵行。
这三样原则都关系主的荣耀与信徒的见证。信徒若必须背弃信仰来遵守政府法令,当然无法符合这三项原则了。
三.如何对待主人( 2:18-25 )
本段论仆人应该如何对待主人,虽然有当时的历史背景,但其中的真理原则,可用于任何时代。(参林前 7:20-24;12:13; 加 3:28; 弗 6:5-8; 西 3:11 。)
1.存敬畏神的心对待主人( 2:18-20 )
18 “仆人” 原文 oiketai 是家奴。当时的社会允许奴隶制度存在,所以有此家仆实际上也是买来的。彼得在这里不是要讨论当时的奴隶制度,乃是照当时社会上实际存在的制度,来教训作仆人的应怎样对待他们的主人。当时教会中有些主人和仆人都信了主,他们在教会中是弟兄,彼此没有分别。这样有些作仆人的信徒,就忘记了他们在家庭中的本分,没有给他的主人应有的尊敬,像提前 6:2 的情形一样。保罗书信中亦常论及主仆之相待,两方面的本分并重。基督徒主仆不可因信了主的缘故而彼此亏待,反之,信主的主人应当更有爱心对待仆人,信主的仆人亦应当更为忠为主人(弗 6:5-9 )。
现今教会中信主的仆人对待主人,亦有因自己的主人亦有因自己的主人是弟兄,而轻忽了作仆人的本分,只知要求主人对自己应有更大爱心,忘记自己对主人应有更大忠心。所以这里要求信徒 “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 ,意即存敬畏神的心来顺服肉身的主人。这 “敬畏” 不是敬畏主人,是敬畏神,虽然本节圣经不甚明显,但其上下文均曾提及信徒应存敬畏神的心而生活(彼前 1:17;3:3-4;3:15 )。下节: “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 …… ” ,亦助证本节的 “敬畏” 指敬畏神。这种敬畏神的存心,能使作仆人的信徒,不论遇到怎样的主人,都可以照自己应尽的本分尽忠。
“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这半节不是表示圣经容许乖僻的主人可以恶待仆人,乃是站在仆人的地位上,指出一个作仆人的,怎样才算是尽了他的本分。就是不管主人怎样对待自己,都要照样忠心服事,而不是等待对方尽了他的本分之后,自己才尽本分。反之,主人对仆人亦是一理,应只管自己尽了主人待仆人应尽之本分,而不管仆人是否尽忠。我们不能等着看别人是否好待自己,然后才估计应否用爱心对待别人。这也是信徒在教会一切圣工上应持守的原则。
“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这 “乖僻” 是指主人自己的性格或品行,不是指主人所吩咐仆人去作的事。换言之,不论主人自己的为人如何都应当顺服他;却不是说不论主人所吩咐的事,是否属于乖僻无理的恶行,都要顺服。上句 “存敬畏的心” 而顺服主人,已经暗示这 “顺服” 仍然是在敬畏神的范围内的。
19 本节解明上节的顺服是为求良心对神无愧而顺服,这说明了所顺服的事必然不是罪恶的事。凡因此而忍受冤屈的,都是可喜爱的。 “冤屈” 乃是一种出于人的误会而有的苦楚,使忍受者感到十分难受;但在灵性方面,却是很深的功课。信徒忍受冤屈的力量如何,可以代表他的灵性程度如何。正如主耶稣忍受人冤屈的情形,足以表明他的爱心、忍耐、宽容 …… 是何等的大。彼得在此要求那些作仆人的信徒,在受冤屈的事上体会主为我们所受的痛苦。
本节亦显示信徒若求凡事对得住神,是难免忍受人的冤屈的。我们不能希望世人凡事都给我们合理的待遇,因为基督在世上时也受了不合理的待遇。并且世上常有不合理的事情发生,而我们却需要对神常常保持无亏的良心,这样我们就得准备随时为主忍受人的冤屈了。
20 本节实际上是补充上节的意思,指出信徒受苦的价值在于不是为自己的罪受苦 ── 不是受罪的报应 ── 而是原本不该受苦,却因 “行善” 的缘故受了。
“行善” 的意义,按上文所给我们看见的就是:对国家作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对家庭作一个忠心尽本分的人,对神作一个敬畏遵行神旨意的人。所谓行善乃是行神所豫备要我们行的善(弗 2:10; 提后 3:17 )。因如此行善而受苦,乃是神所喜爱的。
“能忍耐” 本节共提二次,代表两种不同的忍耐;一种是为自己所犯的罪 “受责打” ── 受神的管教 ── 而能忍耐,这种忍耐,并无可夸;另一种忍耐是行善受苦而能忍耐,这是有价值的。注意,不是单单为行善受苦,就 “在神看是可喜爱的” ,乃是受苦且 “能忍耐” 才是 “在神看是可喜爱的” 。许多信徒虽因行善受苦,却不能忍耐,反在受苦之中发怨言,妄论神的行为,怀疑神的好意,结果是枉然受苦,完全未因受苦而荣耀神。
2.效法基督受苦之榜样( 2:21-25 )
使徒在劝勉作仆人的信徒应为主忍受苦难时,特别引用基督受苦的榜样,以为勉励。从这几节记载看来,似乎当时的受书人多半是奴仆阶级的人。他们之中有许多正处于这种地位中忍受冤屈之苦。使徒在此特以基督之受苦慰勉他们,使他们知道他们这样受苦,正是基督的脚踪。
A.主的脚踪( 2:21 )
21 为行善而忍受苦难,这正是我们蒙召的使命之一,是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之美德的方式之一。并且这样受苦不但不是被主丢弃、不蒙眷顾;反之,正是证明是走在主十架的路上, “跟随他的脚踪行” 。
B.主的无罪( 2:22 )
22 基督的受苦不是因自己有罪(参赛 53:9 ),他乃是圣洁而诚实的,不但行为上没有犯罪(约 8:46; 太 27:24; 路 23:41 ),言语上也没有过失。按雅 3:2 说: “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 ,所以本节是证明主在言行方面的完全。
C.主的忍罪( 2:23 )
(参赛 53:7; 来 12:3 )
23 这两句经文是形容主耶稣柔顺的性情。按主在十架上时,虽然那些人用尽各种讥笑的话漫骂凌辱他(太 27:40-41; 路 23:35-36 ),但他并不还口,一句也不回答;不论在受审时或钉上十字架时都是这样。
“受害不说威吓的话” ,当人们用诡诈的方法,十架的酷刑苦害他的时候,他没有凭自己是神的儿子而说出威吓人的话,或存含恨的心报复那些恶待他的人。相反的,他乃是为他们祷告(路 23:34 )。
“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 ,显见他在受苦之中完全信托神的公义,并不为自己求伸冤。既然主耶稣尚且如此忍受冤屈的苦楚,何况我们,岂不更当在受冤屈之中信赖神的公义么?我们在受委屈时不凭自己的手段伸冤,而等候神自己为我们伸冤,就是信赖神的公义了。主耶稣很柔和地忍受了罪人一切的顶撞(罗 12:19 ),在十架上将自己交托给神 ── 在生命受害时仍信赖神的公义 ── 这表明他在一切事上都能信赖神的公义,相信神对一切不合理的恶行,必然有公平的处理。
D.主的代罪( 2:24-25 )
上文注重讲论主的受苦,不是因为自己犯罪,在此彼得开始从正面讲论主耶稣的受死乃是为我们担当罪。 22-23 节所讲的是基督的榜样, 24-25 节所讲的是基督的救赎。主耶稣并非只留下榜样给我们,更是为我们豫备救赎;若主耶稣只留下榜样,而没有为我们成功救赎,那么他就只不过是许多圣人之一,许多好模范之一而已。所以我们若只叫人效法主的榜样,而不叫人接受基督的拯救,我们所传的,就完全是徒然的;因为我们将基督教最大的特点收藏起来,而只使人认识基督的外表。并且我们能效法主的榜样,跟随他的脚踪,全在乎我们对他的救恩有否经历,或更深经历。这两节论给主为我们担罪,可分为:
24 A.救赎之牺牲
“他被挂在木头上” ,这 “木头” 指十字架,十字架的刑罚是最大的痛苦和羞辱;按加 3:13 可知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主耶稣是怎样救我们呢?他为我们受了咒诅,使我们免受罪的咒诅。
B.救赎之大爱
“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 ,他不是委托别人来救我们,乃是亲身来救我们。这不但因为没有人可以有这资格代替他来救我们,也因他的大爱,使他喜欢 “亲身” 来救我们(来 7:27; 弗 5:2; 来 2:14 )
C.救赎之原则
“担当” ,他替我们担当了我们应受的罪刑(赛 53:6 ),这是我们得救的根据。 “担当了” 表示已经完成的救赎(约 19:30 ),正如他在十架上所宣布的 ── “成了” 。
D.救赎之范围
“我们的罪” ,基督的死是为普世人的罪,但只有接受他救赎的人,他们的罪才能被他 “担当了” (参来 9:28; 约 3:17 )
E.救赎之功效
“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 。意即向罪是死的,在罪方面来说是已经死了的,因已经受了死的刑罚。未信主前我们是 “死在罪恶过犯之中” ,是在罪中死,但现在则是向罪死。前者是陷于罪的缠累之中等候死亡;后者则是已经受了罪的刑罚,故神不能再罚我们。
所以, “既然在罪上死” 这句话,是消极方面指出我们已经与罪完全脱离了关系,不再因罪而在律法的追讨下,并且也永不再作罪的奴仆了(罗 6:2,11,18;7:4 )
但基督救赎的功效,在积极方面是 “得以在义上活” ,就是得以在义的地位上,为那使我们称义,为我们复活的主而活(参罗 4:25; 林后 5:14-15; 加 2:20 )
“因祂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 “鞭伤” 直接指基督为我们所受的鞭打(太 27:26 ),但其意义却不限于主为我们受鞭打的痛苦,亦代表主耶稣为我们钉十字架时,所受的一切附带痛苦。 “医治” 可以包括灵性及肉身两方面的医治,但按照上文这 “医治” 更注重灵性方面的意义。我们灵性得医治的结果-灵魂得救的结果-使我们的身体亦属于主,为主所贵重(林前 6:19-20 ),因而亦可蒙医治。所以今生身体的得医治,是附属于灵魂得救的恩典内的。但将来信徒 “身体得赎” 时(罗 8:23 ),将改变成荣耀的身体(腓 3:21 ),那是到主耶稣二次降临时才实现的救恩(林前 15:51-53; 彼前 1:5 )。
25 F.救赎之保守
“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 。本节提醒信徒从前是怎样的人,乃是 “好像迷路的羊” ,但如今却归在基督里,由祂作我们灵魂的牧人,归祂看管、保守、照顾了。从前我们随己意在罪中 “自由” ,但现今在祂的 “监督” 下享自由;我们既接受祂救赎的恩典,更当接受祂保守的恩典,在祂的旨意中行事。
本节亦显示罪人的三种痛苦情形:
1. 人都是有罪的,人的罪使人陷于灭亡的绝境。
2. 人都是有病的,人不但灵性有罪,身体也有病,病是从罪来的(参可 2:5 )。
3. 人都是失败的,好像迷路的羊,失丧在魔鬼的手中。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彼得前书第二章
二 1 基督徒既分享了神的生命,便应一次过除去以下种种无爱心的行为:
恶毒 ──对另一个人存恶念。 恶毒 孕育出对抗的心态,累积仇怨,并暗地里希望别人遭报、受害,或遇上不幸。美国植物学家喀威尔曾遭某所大学拒收入学,原因是他是黑人。多年之后,有人问拒收他的是哪一所大学,他回答说,“算了吧,这已是无关重要的了。”由此可见,他并没有积存恶毒。
诡诈 ──任何形式的不诚实及欺骗(所包括的形式可真多了!)。 诡诈 包括申报虚假的入息课税资料,在考试时作弊,虚报年龄,贿赂官员,用不正直的手段做生意等。
假善 ──虚情假意,矫饰做作,假冒为善。假善的人活像个演员,常扮演另一个角色。他的家虽然像个战场,毫不安宁,他却虚饰有美满的婚姻。在礼拜天他总摆出一副属灵的面孔,但平日却跟下流人一样耽于肉欲。他似乎很关心别人,动机却是自私的。
嫉妒 ──不加掩饰的妒忌。温尼所下的定义是:看见或听见他人得益或昌盛时那种不快的感觉。大祭司就是因为嫉妒,而将耶稣交给彼拉多处死(太二七 18 )。 嫉妒 今天仍具极大的伤害力。如人可以因别人有更美好的居所庭园,更漂亮吸引的衣饰,或出众的烹饪技巧,而满脸不悦。男人可以口中称赞友人的新车子或游艇,心中却想:“等瞧吧,我总会拥有更好的。”
毁谤的话 ──在人后说的闲话,用意歹毒的流言蜚语,反唇相讥的恶言。进行毁谤就是中伤污蔑他人,从而使自己看来较别人清高。毁谤人的方法可以是很隐晦的:“是啊,她确是个可人儿,但就是有这样一个缺点……”,利刀就这样灵巧地插在她背上了。有人甚至摆出一副属灵的姿态,说:“我让你知道的原因,只是希望你能代祷;你可知道他……”那人就这样给中伤了。
这一切的罪,都是违背了最基本的诫命,就是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因此,彼得叫我们要断然除去这些罪。
二 2 新生命的第二个应有表现,就是对 纯净的灵奶 有无穷的爱慕。上一节所提到的各种罪,会妨碍灵命的成长;神美善的真道却能培育灵命。
像初生的婴孩 这说法,并不一定意味收信人都是初信的;他们可能多年前已经得救。然而,不管他们信主多久,都应渴慕真道,就像婴孩喊要吃奶一样。我们从一个健康的婴孩急不及待地吮吸的模样,就可以略为体会彼得所说渴慕的意思了。
有 纯净的灵奶 ,信徒就能在灵命上成长起来。 12 今生追求灵命长进的最终目标,就是生命中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形象。
二 3 你们若尝过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这是何等大的推动力,吸引我们爱慕那纯净的灵奶!这 若 字完全没有半点不肯定的含意;我们确曾尝过也见过主的美善(诗三四 8 )。衪为我们舍了性命,表现出无比的恩慈和慈爱(多三 4 )。我们既体会过衪的恩慈,便应被激发要从衪那合得到更多喂养。与衪亲近的甘甜,应足以叫我们领会,离开衪是愚不可及的。
四.信徒在新的家里和作祭司的特权(二 4 ~ 10 )
二 4 彼得从劝勉转到讨论信徒在新的家(教会)里,和新的祭司职分上的特权。
在新的秩序下,基督是中心,因此我们是 来到主面前 ( 5 节)。由于彼得正想像一所建筑物及建筑材料,所以他用石来象征主是不足为怪的。首先,衪是活石。衪不是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或顽石,而是以无穷生命的大能活的那一位(来七 16 )。
可是,衪却是 被人所弃的 ,这看来难以置信。微不足道而眼光短浅的人类,活在笨拙、自私、肤浅的生命初阶中,竟容不下他们的创造者和救赎主。正如旅店没有房间留给主,他们在为自己作打算时,同样没有留下空间给主!
然而,人的观感算不得什么。在神的眼中,主耶稣是衪 所拣选、所宝贵的 。衪不但蒙拣选成为一块合适的石头,更是必不可少的那一块。对 神 而言,衪是贵重无价的,衪的 宝贵 程度是无法计算的。
我们若希望蒙主使用,参与衪的建造工程,就必须先归向基督。我们合适作建筑用的材料,只因为我们给看为与基督相同。我们唯一的重要性,就是能使衪得 荣耀 。
二 5 这 灵宫 是用所有在基督里信徒来建成的,因此教会也一样。教会与旧约圣殿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神在地上的居所(王上六 11 ~ 13 ;弗二 22 )。然而,教会又与圣殿不同。圣殿是物质的,有实体的建筑物,所用的材料虽然美丽,但是没有生命的,会毁坏的。教会的材料却是 活石 。
这里所用的象征比喻,从灵宫一转而改为 圣洁的祭司 ,将重点放在这灵宫的作用上。信徒不单是这灵宫的活的材料,也是圣洁的祭司。根据摩西律法的规定,只有利未支派亚伦一族的人可以做祭司。而且,纵使身为祭司,也不得接近至圣所。只有大祭司可以每年一次( Yom Kippur ,即赎罪日)进入至圣所,而且要依照耶和华详细说明的程序来行事。
在新的恩典时代,所有信徒都是祭司,不管日夜,随时都可以觐见这宇宙的君王。他们的职责就是 奉献……灵祭 (相对于摩西律法所规定以牲畜、雀鸟和五谷献上的各种祭)。新约祭司的灵祭包括:
1 .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这是在属灵上的事奉敬拜(罗一二 1 )。
2 .以颂赞为祭:“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来一三 15 )。
3 .以善行为祭:“不可忘记行善……”,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来一三 16 )。
4 .以财物金钱为祭:“不可忘记……捐输的事”,这样的祭,也是神所喜悦的(来一三 16 )。
5 .以事奉为祭:保罗将他对外邦人的工作形容为祭司所献的祭(罗一五 16 )。
这些祭是 藉 耶稣 基督 而为 神所悦纳的 。首先,我们 藉 耶稣基督 这位中保才可以来到神面前,也只有衪能够使我们所献的祭蒙神悦纳。我们所作的一切,包括敬拜与事奉,都是不完全、受罪玷污的。但这一切在到达天父面前之前,都先经过主耶稣。衪将一切的罪除掉,以致来到父神面前的时候,一切都是完全可悦纳的。
旧约大祭司的冠冕上系一块金牌,上面刻有 归耶和华为圣 的字样(出二八 36 )。戴上这金牌的作用,是因为百姓在献祭的过程中,可能会因干犯圣物而犯罪(出二八 38 )。所以,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戴上大祭司冠,担当我们任何干犯圣物的罪。
信徒皆祭司的真理,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明白、相信及乐意实践的。然而,这真理却不可以被滥用。虽然所有信徒都是祭司,但并不是每一位祭司都有权向会众宣讲和教导。有一些约束是必须遵守的。
1 .女人不可教导男人,也不可以辖管男人,只要安静(提前二 12 )。
2 .男人讲道,要按神的圣言讲(彼前四 11 )。换句话说,他们要十分肯定所说的话,正是神要他们在当时的情况下说的。
3 .所有信徒都有恩赐,正如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有本身的功用(罗一二 6 ;林前一二 7 )。然而,并非所有恩赐都与向公众宣讲有关,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传道者、牧师和教师所特有的服侍恩赐(弗四 11 )。
4 .青年人应将那在他里面的、神所赐的恩赐如火挑旺起来(提后一 6 )。若那恩赐是讲道、教导,或任何形式的公开宣讲,牧者就应给他机会在会众面前运用这恩赐。
5 .哥林多前书十四章 26 节说明了信徒的祭司职分应如何运作:“弟兄们,这却怎么样呢?你们聚会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都当造就人。”
那一章圣经也提到在会众中公开运用恩赐时有很多应遵守的规矩,以保持教会中的秩序,及确保信徒得造就。虽然基督徒都有祭司的身分,但我们却不可在地方教会中滥用这祭司身分。
二 6 彼得仍然想像一座建筑物,他回到以基督为石头的比喻,并以基督为 房角石 。他引用以赛亚书二十八章 16 节,证明基督为 房角石 的角色,在圣经中早已预言了。他指出,神早已命定基督拥有这独特的地位,就是要成为 所拣选 和 所宝贵的 石头,是绝对可以倚靠的。相信衪的人,总不会失望。
在这里译成 房角石 的字 13 ,最少可以有三种解释,而每一种解释运用在主耶稣身上,都是正确而适宜的。
1 .在现代建筑中, 房角石 是放置在基层上一个角落的石块,将两边的墙连系起来,象征整座建筑物的根基。基督是 房角石 ,是唯一真正的根基(林前三 10 , 11 );衪就是将犹太和外邦信徒(就像一座建筑物的两堵墙)连合起来成为一个新人的那一位(弗二 13 , 14 )。
2 .有学者认为这是指一堵拱门的 主石 。要放置好这块石,拱门才成形,而建筑物的其他部分也由这石块连系在一起。我们的主当然符合这样的描述。衪是拱门上的顶石,若不是衪,整座建筑物就毫不稳固,也无法连系。
3 .第三种解释认为这是指金字塔的压顶石,占整座建筑物的最高位置。在整座建筑物中,只有这块石有这样的形状。这块石的形状,决定整座金字塔的形状。这是最后一块要摆放的石头。同样,基督是教会的压顶石,那块真正独一无二的石。教会的特质从衪承袭而来。衪再来的时候,建筑工程便告完成。
衪是 所拣选所宝贵的 石头。衪是蒙 拣选 的,因为神拣选衪去得最尊荣的位置;衪是 宝贵的 ,因为再没有其他人可以跟衪相比。
信靠 衪 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这里引用的是以赛亚书,原来的经文是这样的:“信靠的人必不急。”若将两者合而为一,你会看见一个宝贵的应许,就是凡以基督为 房角石 的,必不会失望羞愧,也必不会纷乱急躁。
二 7 在上面几节经文中,主耶稣被形容为 活 石、 被弃 的石、 宝贵 的石,以及 房角 石。虽然彼得没有明说,但他似乎把耶稣比喻作试金石。只要在试金石上擦磨,就可以试出金属的真伪。举例说,试金石可以试验出一块矿石含的是真金还是黄铜。
任何人接触到救主,便会表露出真正的面目来。他们对衪的态度,反映出他们的真相。 他 在真正信徒的眼中 就为宝贵 ;不信的人却拒绝衪。信徒只要想像一下,如果生命中没有救主会是怎样的,就可以略略体会衪是何等 宝贵 的。世上所有的享乐,“都不足以跟满有基督的一刻相比”。衪是“超乎万人之上”的,并且“全然可爱”(歌五 10 , 16 )。
但在那些不顺从或“ 那不信的人 ” 14 来说又如何呢?诗篇一百十八篇的作者预言,匠人会摒弃这块宝贵的石头,但这块石头将来却要成为房角的头块石头。
有一个关于建造所罗门圣殿的传说,正好阐明这预言。建造圣殿的石头是预先在附近的石矿场准备好的,到需用时,工人便运往建筑工地。有一天,石矿场工人将一块形状尺寸十分独特的石头送往工地。匠人看来看去,仍认为不能用来作圣殿的任何一部分,因此便随意把它推到山边去;日子久了,这块石头便长满了青苔,又给杂草盖了。圣殿的建筑工程接近完成时,匠人要求准备一块若干尺寸的石头。石矿场的人回答说:“这石在很久之前已送去给你们了。”经过一番搜寻后,匠人终于找到这块被弃置的石头,并把它放在圣殿的适当位置。
这传说的喻意是明显的。主耶稣第一次降临时便向以色列民显现。然而,以色列民,特别是他们的领袖,却容不下衪。他们摒弃衪,并把衪送到十字架上钉死了。
然而,神使衪从死里复活,并叫祂坐在天上自己的右边。当这位被摒弃的主再来时,却要以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身分而来。到时,大家就得公认衪是 房角的头块石头 了。
二 8 基督比作试金石和房角头块石头的比喻,现在变为基督比作 绊脚的石头 。以赛亚预言,对那些不信的人来说,基督是一块绊脚的石头,一块使人跌倒的 磐石 (赛八 14 , 15 )。
这预言在以色列国的历史中具体地应验了。弥赛亚来到时,犹太人因衪的出身和简朴的生活方式而厌弃衪。他们想要的,是一个政治领袖和军事强人。纵使有最确实的证据,他们仍拒绝承认衪就是那位应许要来的弥赛亚。
但这预言不单应验在以色列人的身上。对任何不信耶稣的人来说,衪都是 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 ,他们都要被衪绊跌。人要末凭悔改与信心,在衪面前俯伏下拜,以致得拯救;要末被衪绊倒,下到地狱去。“本来要赐给他们的救恩,却成了他们受更重审判的原因。”两者之间并没有折衷;衪不是救主,就是审判者。
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 为什么会 绊跌 呢?并不是因为他们在理性上遇上不解的难题。并不是因为主耶稣有什么方面令他们觉得不可能相信衪。 他们……绊跌 ,是因为他们故意不顺从 道理 。问题在于人的意愿。人不得拯救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得拯救(约五 40 )。
本节的最后一句: 也是豫定的 ,似是说他们不顺从 道理 是预定的(编按:在圣经原文和英文译本里,“是预定的”紧随在“不顺从”之后)。这里的意思确是如此吗?不,这句话说明,那些故意不顺从 道理 的人,就注定会被 绊跌。也是预定的 这个从句,是从属于以上的整个从句 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 。神已经判定,拒绝敬拜主耶稣的,都要被 绊跌 。任何坚决要拒绝相信的,就豫定要被绊跌。“既不愿意顺从,绊跌便成了无可避免的结局。”(译自费廉思译本; JBP )。
二 9 彼得回头再论信徒的权利。 他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 。神曾应许要将这一切权利赐给以色列民,只要他们肯听从衪:
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一九 5 , 6 上)。
由于不信的缘故,神的应许不能够在以色列人的身上实现,这民族也就失去了作为神子民的身分。在这时代,以色列民因不顺从而失落的地位,给教会取代了。
在今天,信徒 是被拣选的族类 ,是神在创立世界之前已 拣选 归基督的(弗一 4 )。然而,基督徒并不是世上某个种族,源于同一个袓先,或有独特的容貌及身体特征;基督徒是同以神为天父,同有相类似的属灵特质,是属天的子民。
信徒也是 有君尊的祭司 。这是本章第二次提到祭司的经节。第 5 节形容信徒为圣洁的 祭司 ,负责献上灵祭。这里形容他们为 有君尊的 祭司,负责宣扬神的美德。作为圣洁的祭司,他们凭信心进到天上的圣所中敬拜。作为 有君尊的 祭司,他们在世人中作见证。保罗和西拉在腓立比遭监禁的事迹,说明了这两种祭司身分的不同性质。作为圣洁的祭司,他们在半夜时分向神歌颂;作为 有君尊的 祭司,他们向看守他们的禁卒传褔音(徒一六 25 , 31 )。
信徒是 圣洁的国度 。神的本意,是要以色列民成为一个以圣洁见称的民族。可是以色列人却堕落了,随从外邦邻国一起犯罪。因此,以色列被暂时搁在一旁;现在,教会就是神 圣洁的 国度。
最后,基督徒是属神的 子民 。他们单属于神,在神眼中有特别的价值。
本节的最后部分,将属神的新族类、祭司、国度和子民的责任缕述出来。我们应 宣扬那召 我们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 美德。过去我们在罪恶与羞耻的黑暗中摸索。但神施行奇妙的拯救,引我们进入衪爱子的国度里去。这黑暗令人难以忍受,但光明却是清净而辉煌的。面对为我们成就这一切的神,我们应献上何等的赞美!
二 10 彼得在结束这段时,引用了何西阿书。神以这位先知不幸的家庭生活为教材,向以色列民宣判。由于以色列人对神不忠,神说衪不再怜悯他们,他们亦不再作衪的子民(何一 6 , 9 )。然而,神并不是从此便把以色列丢弃,耶和华却应许以色列将来会被挽回:
……素不蒙怜悯的,我必怜悯,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他必说:“你是我的神。”(何二 23 )
彼得前书的收信人中,有一部分也曾经属于以色列,他们如今是教会的一分子。他们因信靠基督而成为神的子民,不信的犹太人则仍然被丢弃。
因此,彼得看当日犹太人信主的情况,已应验了何西阿书二章 23 节的应许一部分。他们在基督里成了属神的新子民;他们在基督里 蒙了怜恤 。在以色列全国得享神透过何西阿所应许的祝褔之先,这一小撮得救的犹太人早就先尝这些福分了。
我们不应从彼得这段话来下结论,认为如今教会既是神的子民,衪与以色列国已经断绝了关系。我们也不应假定如今的教会就是属神的以色列,不应以为神对以色列的应许现已适用于今日的教会。以色列和教会是两个分别而独特的个体;在解释预言之时,这观念是至为关键的。
由亚伯拉罕被呼召起至弥赛亚降临,以色列是神在地上拣选的子民。然而,这民竟将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其悖逆与不信达至空前的高峰。由于以色列犯了这弥天大罪,神暂时不再看以色列为衪的选民。今天,以色列民是古时在地上属神的子民,但却并非衪现今所拣选的子民。
在现今的世代里,神有新的子民,就是教会。在神治理以色列的过程中,这段教会时代是一段插曲。当这段插曲终结时,即是当教会被提到空中后,神会再次处理衪与以色列的关系。那时候,以色列民中那些信主的人,会再一次成为神的子民。
何西阿的预言要在将来才会完全应验,要直到基督第二次降临时才成就。那时候,这拒绝接受弥赛亚的国将“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亚一二 10 )。这样,悔改信主的以色列人便会蒙怜悯,并再次成为神的子民。
彼得在本节要说明的重点,是今天信主的犹太人,提前实现了何西阿的预言,而不信的犹太人,仍然与神分隔。当“救主从锡安出来”并“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时(罗一一 26 ),这预言就会全然地成就。
贰.信徒的各种人际关系(二 11 ~四 6 )
一.以客旅的身分面对世人(二 11 , 12 )
二 11 彼得前书余下的部分,大多是谈论基督徒在不同的人际关系上应有的行为表现。彼得提醒信徒,他们在世上 是客旅,是寄居的 ,这事实应对他们的一切行为产生影响。他们是 客旅 ,意指他们在异域居住,在那里他们并不享有公民权。他们是 寄居的 ,指他们在某地只是居住片时,该地方并非他们永远的归宿。
不少旧日的诗歌提醒我们,信徒只是在世上寄居的。例如:
既蒙天召,从神得生
(过去我等,属地子民)
在世寄居,心系天家,
韶光过后,欣得产业。
既为客旅,我心不慕,
地上一切,终归黄土;
主的十架,尽除捆绑,
宝贵救主,彼岸辉煌。
~戴雅各
然而,这些情怀在今天的诗歌中已不多见。当教会适应了这个世界,安顿下来时,高唱一些我们经验以外的情怀就显得有点虚伪了。读到彼得劝我们 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 ,我们马上会联想到性欲的罪。然而,这劝告的应用更广泛;这是指与神的旨意相违背的强烈意欲。包括好酒贪食,娇养己身以致睡眠过多,耽于聚敛货财,或贪图世上的享乐。这一切都不断向我们的灵命宣战,打扰我们与神相交,妨碍我们在灵命上的成长。
二 12 我们不单要在肉体的软弱上约束自己,还要保守自己在 外邦人中 (即不信的世人), 品行端正 15 。我们不应效法这世界的方式来度日。我们必须另有楷模,不与世同。
这样做难免会受到批评。欧德曼这样描述彼得所身处的时代:
……基督徒由于不信奉异教的诸神,因而被诋毁为反宗教者;由于不与世人一样贪行各种败德的行为,因此被讥为傻瓜或禁欲主义者;由于只效忠于天上的大君王,就被诬陷为对国家不忠 16 。
这类批评是无可避免的。然而,信徒却无论如何都不能给世人一个确凿的理由来加以指责。信徒应该用纯全良好的操守来驳斥一切诽谤。这样,那些诽谤我们的人,就不得不 在鉴察(眷顾)的日子,归荣耀给神 \cs8 。
鉴察(眷顾)的日子 是指主来临的任何日子,可以是来施恩,也可以是来审判。路加褔音十九章 41 至 44 节运用了这句式。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因为这城不知道自己正处在眷顾的日子;即是说,耶路撒冷城并不知道弥赛亚已在慈爱与怜悯中降临了。这里的意思可以指:( 1 )神的恩典临到批评衪的人,使他们得救的日子,或( 2 )没有重生的人都要站在神的审判台前的审判之日。
大数的扫罗可作第一个解释的例证,他有分诬陷司提反,但司提反的德行胜过一切的反对。大马色的路上,神在恩典中向扫罗显现后,这悔改的法利赛人便将荣耀归与神,并和司提反一样,藉那满有基督样式的生命散发出光辉,影响了其他人。朱伟慈说:
美好的生命,是要提升他人的思想,以致他们敬重那荣耀的神。他们看见从人的生命反映出来的神是何等美好的时候,也就会被吸引而与神相交。他们会被说服,但不是由于我们三寸不烂之舌,而是因为我们为人所发出的光芒。我们高尚生命所表现的美好素质,可以使“无知的愚顽人闭口”,而这种闭口不言,是人受感献上生命的第一步 17 。
至于第二个解释,意思是指没有重生的人,不得不在审判 的日子,归荣耀给神 。到时他们不再有藉口,因为他们不但听过褔音,更从信主的亲戚、朋友和邻居身上看见褔音的见证。由于神的儿女有无可指摘的行为,神的名字便被高举。
二.以公民的身分面对政府(二 13 ~ 17 )
二 13 接下去的五节经文谈论基督徒与政府的关系,这里的钥字是 顺服 。事实上,在整卷书信中,彼得共有四次嘱咐信徒要顺服。
公民要顺服政府(二 13 )。
仆人要 顺服 主人(二 18 )。
妻子要 顺服 丈夫(三 l )。
年幼的信徒要 顺服 年长的(五 5 )。
赖恩融这样说:
在面对逼迫、诋毁及批评时,基督徒最好的回应,就是无可指的生命、不能贬损的行为修养,以及良好的公民操守。其中尤以……顺服最能反映基督的美德 18 。
世上的政府是神所立的(罗一三 1 )。统治者是神的仆人(罗一三 4 )。即使统治者不是信徒,从他们官方身分的角度来说,他们始终是神的人。纵使他们是独裁者或 暴 君,有他们治理总比没有人治理好。一个国家完全没有统治者,就会是无政府状态,没有任何群体可以在无政府状态下生存。所以,不管是何种类型的政府,有政府总比完全没有政府好。有秩序总胜于混乱。信徒要 为主的缘故,顺服人的一切制度 。他们这样做便成就了神的旨意,并做了讨衪喜悦的事。不管统治者是皇帝,或是拥有最高权力的人,这些吩咐仍是合用的。甚至是在尼禄的统治之下,大原则是要顺服他。
二 14 顺服的嘱咐,适用于统治者之下的官员,例如 臣宰 。他们蒙神授权,惩罚违反法律的人,奖赏遵守法纪的人。事实上,政府官员鲜有时间或打算去奖励守法者;可是,这并不减低基督徒要顺服的责任!历史学家汤恩比曾说:“只要人性中仍存有原罪,凯撒就仍要忙得透不过气来。”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有时信徒并不需要顺服。若政府给信徒的命令是要他们违反神所启示的旨意,信徒就必须不顺服政府了。在这种情况下,信徒便有更高层次的责任;他应当顺从神,不顺从人(徒五 29 )。信徒若为此不顺从人而要面对惩罚,他就应当勇敢地接受。他不可造反,不可推翻政府。
技术上来说,偷运圣经进入封闭国家的人,是触犯法律的。然而,他们乃是遵行那比人的律法更高的律──将褔音带到万民去的命令。因此,从圣经的立场来说,人不能以此指控他们。
又例如政府命令一个基督徒参军。他是否有责任顺从接受武装?如果他认为这是直接违反神的教训,他就应该先尽力寻求各种可能的途径,保留不参战的身分,或作一个因宗教理由而拒绝服兵役者。如果这一切都行不通,他就得拒绝征召,并准备承担一切后果。
很多基督徒对参军服役,并没有良心上的不安或顾虑。有关这方面,各人应自行在心中确立定见,并容许别人有不同的意见。
至于基督徒应否投票或参与政治,则是另一类的问题。政府并没有要求所有人参政,所以问题不在于顺服与否。每一个人必须寻求圣经的亮光,按个人行为操守及公民责任的原则而行。在这一方面,我们同样要容许他人有不同的见解,而不应坚持他人也要与自己的意见一致。
二 15 神的 旨意 ,是要衪的子民过一个光明磊落和无可指摘的生活,好使未信主的人没有合理的根据指控他们。基督徒具典范的行为操守,能够也应该足以反映出那些 糊涂人 对基督信仰的反对是何等 无知 。
基督徒与基督信仰,不断受到 糊涂无知人 的攻击。可能是在大学的课室里,可能是在科学实验室中,甚至可能是在教会的讲坛上。彼得指出,回应这些攻击的一个最佳方法,就是过圣洁的生活。
二 16 我们过 自由 人的生活,不是受到政府的束缚或奴役。我们毋须奴颜婢膝,或是在恐惧中度日。毕竟,我们在主里是自由的人。然而,这并不表示我们可以自由地去犯罪。 自由 不等于放纵。自由并不包括无法无天的行为。所以,我们绝不可以用自由为作恶的借口。悖逆犯罪,永不能用虚假的属灵藉口来开释。披上宗教外衣的恶行,永不能叫基督的工作得益。
如果我们以 神的仆人 的身分生活,我们就会和政府保持妥当的关系。我们要在神的光中行事,凡事顺服衪,一切为荣耀衪而作。最优良的公民,莫过于信徒以神仆人的身分而生活。可惜,多半政府都不知道,相信并遵从圣经吩咐而活的基督徒对社会有多大的贡献。
请细味 神的仆人 (奴隶)的意思。迈耳说,“神往往用上我们最厌恶害怕的名称,使之闪耀悦目,直至原本看来使人生畏回避的称谓,成为我们最向往欣羡的目标。 19 ”
二 17 面对人生每一种人际关系是基督徒必然的责任。故此,彼得就在这里用了四个简明扼要的吩咐,将整个范围概括起来。
务要尊敬众人 。没有人的言行举止,能令我们对他常存 尊敬 之心;但我们可以谨记,每一个人的生命比整个世界都宝贵。我们应该认识,每一个人都是按神的形象样式造的。我们不可忘记,就是世上最不配的人,主耶稣也为他流血舍命了。
亲爱教中的弟兄 。我们要爱众人,但我们尤其有责任去爱属灵家庭里每一位成员。这种爱,就像神对我们的爱,是完全不计较对方是否应得的,是爱那完全不可爱的,不求报答,且比死更顽强。
敬畏神 。当我们尊神为至高的主宰时,就是 敬畏 衪。这样,荣耀神就成为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 畏 惧做任何令衪不悦的事,也畏惧在人面前丢衪的脸。
尊敬君王 。彼得再次谈到世上的统治者,作最后的提醒。我们应敬重统治者,因为他们是神所指派,以维持社会秩序的人。即是说,我们必须这样做:“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罗一三 7 )一般来说,基督徒可以在任何形式的政权下生活。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他不应该顺从,就是当统治者命令他作出妥协,要他违背对主耶稣基督的忠诚或顺从。
三.以奴仆的身分服侍主人(二 18 ~ 25 )
二 18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新约圣经对 仆人 的指示,比对王者的指示更多。很多初期教会的信徒都是仆人。圣经的记载中,多半基督徒都来自社会的中下阶层(太一一 5 ;可一二 37 ;林前一 26 ~ 29 )。
这段经文是写给在主人家中作 仆人 的,不过,所说的原则各行各业的雇员也可应用。基本的提醒是仆人要存完全尊敬的心顺服主人。在任何社会或团体中,都必然有掌握权力的一方和服从权力的另一方。仆人顺服主人,是对自己有利的,若不然,他就会失业。然而,顺服对基督徒来说,有更重要的意义。其中所牵涉的不单是薪金收入的问题;他的见证也关系重要。
仆人不应因雇主的脾性,来决定对他顺服多少。当然,任何人都能够顺服那 善良温和 的雇主。但圣经呼吁信徒不要这样,他们应该连那些 乖僻的 、专横的老板也要顺服。这样做便显出基督徒特有的态度。
二 19 我们因不公平的对待而受苦时,会得到神的欣赏。神若看见我们因与衪的关系,虽然忍受不应有的痛苦,也没有为自己申诉或反抗,衪便因此而感到喜悦。我们若谦和地承受不公平的对待,就是将基督表现出来;这种超自然的生命,会赢得神的赞赏。
二 20 如果我们因自己的错失而受苦,纵使能忍耐,也没有什么可称赞的。神肯定不能从中得荣耀。这种受苦不能显出我们作为基督徒有何独特之处,也不足以令别人受吸引而归信主成为基督徒。然而,因行善受苦而 能忍耐 ,却是有价值的。这是超乎常情的,是世上鲜有的,足以使世人感到惊讶,因而体会自己的罪,甚至愿意领受救恩。
二 21 信徒因行善而受苦的观念,很自然地引出以下一段关乎我们伟大的 榜样 ──主耶稣──的庄严而超卓的经文。世上没有人像衪一样,受到那么不公平的对待,也没有人像衪能这样忍耐。
神呼召我们,吩咐我们要仿效衪,忍受别人所加的苦害。这里 榜样 一词的含意就是如字帖一样有完美的笔法。学书法的人要尽可能完全依照字帖来摹写。若他能小心翼翼地临摹,他的字体会写得不错。但他把字帖放得愈远,他的临摹就会愈糟。只有紧紧倚靠这“榜样”,我们才可以确保有好的成绩。
二 22 我们的主并不是因自己的罪过而受苦,因为衪根本没有罪。衪是“那无罪的”(林后五 21 ),衪并没有犯罪(本节);“在他并没有罪”(约壹三 5 )
衪说的话没有丝毫 诡诈 。衪从不说谎,也不隐瞒事实。这是超凡出众的!祂竟是一个曾活在世上,却绝对诚实、绝无虚饰、绝无 诡诈 的人。
二 23 祂在挑衅之下仍保持忍耐。 祂被骂 ,却 不还口 。衪受谴责,也没有还口。衪被诬告,并没有自辩。衪竟完全没有自我辩护的冲动。
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曾这样写道:
当自己无故地受诋毁,而仍能处之泰然,就显出最深刻、最真实的谦卑。受人侮辱与不公平地对待而能保持安静,就是学会我们的主那尊贵的态度。回想衪虽是无辜的,却承受各种苦害。我们却往往有冲动要自辩及开释,这不是愚不可及吗?
衪 受害不说威吓的话 。“衪安静的舌头,从没有吐出一句粗暴或威吓的话。”或许那些攻击衪的人,会误将衪的沉默看为软弱。倘若他们也曾这样沉默,就会发觉这样并非软弱,而是超然的刚强!
衪能够忍受这些无故的凌辱和伤害,力量到底是从何而来呢?这是因为他相信 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 。圣经也劝勉我们要如此行。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一二 19 ~ 21 )。
二 24 救主的受苦不单是我们的榜样,并且是为了救赎我们的罪。在这一方面,我们并不能模仿祂,而彼得也没有叫我们这样做。本节所说明的论点,是救主受折磨,并不是因为衪自己的罪,因为衪根本没有罪。衪是因为 我们的罪 而被钉在十字架上。衪既已为 我们的罪 一次过代受痛苦,我们便不应再让自己落在因犯罪而受苦的光景下。衪为我们的罪死了,叫我们可以向自己的罪死。不但如此,我们不单只消极地避免犯罪、向罪死,更应当 在义上活 。
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鞭伤 一词在原文是单数的,含意可指衪全身已被摧残至体无完肤。救主既付了这样高昂的代价来使我们得医治,我们对罪应抱怎样的态度呢?狄奥多勒说:“这是一种崭新而奇特的医治方法。那医者忍受医治的痛苦,病者却得到医治。”
二 25 我们在信主之前,都 好像迷路的羊 ──迷失、破碎、受伤、淌血。彼得在这里提到迷路的羊,是在这段经文中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引用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
21 节:“基督……为你们受过苦。”(参看赛五三 3 , 4 )
22 节:“他并没有犯罪,囗里也没有诡诈。”(参看赛五三 9 )
23 节:“他被骂不还口。”(参看赛五三 7 )
24 节:“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参看赛五三 4 , 11 )
25 节:“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参看赛五三 5 )
26 节:“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参看赛五三 6 )
我们得救后,便回到我们的牧人那里去──就是那位为羊舍命的好牧人(约一○ 11 );那位“亲切而不懈地看管羊群,并为羊群流血舍命”的大牧人;那位不久要再来,引领羊群到天上的青草地去的牧长──我们从此便不会再走失。
归信主,就是 归到 我们 灵魂的 监护人 20 那里去。在创世之时,我们本是属衪的,后因犯罪而迷失了。现在,我们归在衪的看顾下,并且永远安全稳妥。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C 如何追求圣洁(二1-10) 1.藉着主道得滋养(二1-3)
1. 所以你们既除去一语接续一22的思路。这思路曾在一23-25被打断。“所以”(so),是因为一22的命令:“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本节因此更深入解释“彼此切实相爱”要付的代价。也就是说,信徒必须除去(放弃、丢掉)一切足以损害人的态度与习性。原文的动词(apotithēmi )本来是“脱掉衣服”之意(如:徒七58)96,但也可用来比喻基督徒当“除去”错误行为(罗十三12;弗四22、25;西三8;来十二1;雅一21)。原文动词属分词片语,可以作命令语用(照RSV、NIV译法),也可以作下一节动词“爱慕”之相关分词(照NASB译法)。两者都充分表达命令语气。
真实的爱与人生命中一切恶毒、诡诈、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是互不相容的。这些罪恶都是为伤害他人而生发的,但爱却是寻求他人的好处。恶毒原文为kakia,接近英文evil,即邪恶(wickedness)、阴险之意,但也包含更广的意义,不但指恶谋,也指害人的恶行。诡诈,指利用狡猾的欺骗手段害人的方式。假善,就是假冒为善,外表假装正直,内心却充满邪恶——注意马太福音二十三28,马可福音十二15和加拉太书二13都用这字。嫉妒,就是看到别人得到好处,不但不为他感谢神,反而充满苦毒。一切毁谤的话指所有伤人的话,或存心损毁别人地位或名誉的话——注意其相关动词出现于二12,三16;以及雅各书四11。
2. 原文接续二1的句子。NASB和中译或许最能表达彼得的连贯语气:“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二1),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二2)。”彼得的意思是,灵性长进的先决条件是“除去”一切不爱人的表现(二1)。这两节是一连串教训的第一部分。若有人不断行“诡诈”、“嫉妒”,或“毁谤”,他必不能真实爱慕那“纯净的灵奶”。
像才生的婴孩,这话并非把读者都当作年幼无知、不成熟的基督徒。在读信者中,有人已作了三十年的基督徒(参,导论)97。这话是说,他们应该热切渴慕灵奶,如同初生婴儿(热切而不断)渴求母奶一般——任何为人父母的都容易了解这比喻。小婴儿常因肚子饿要喝奶就哭闹,吵醒睡眠中的父母。奶在这儿并非指基本基督教教义,而是引人恋慕的属灵养料(在哥林多前书三2和希伯来书五12-13也提到奶的比喻,但这两处经文都把“奶”与“饭”或“干粮”对比,所以两处经文的“奶”指的是基本教训)。
读信者应当爱慕纯净的灵奶。这动词有个人强烈企求的意味。此字在旧约经文也出现过,例如诗篇四十二1讲到“切慕神”;诗篇八十四2讲到“羡慕渴想耶和华的院宇”。在新约经文中,此字出现于腓立比书一8,二26和提摩太后书一4。
纯净(adolos),若用来形容麦子或酒等物,就有“纯全、不掺杂质”之意(mm,p.10,列了几个希腊纸草文献例子)。所以,这儿讲灵奶也有不含杂质之意(若“纯净的奶”代表圣经中神的话语,这点在下文有详细讨论,则其中的形容词便隐含“圣经没有任何杂质或错误”之意,也说明圣经不会欺骗人或引人入迷途,因为其中没有虚假”。
灵(奶)原文是(logikos),它本来常有“合理、通情”之意。但它也含有“精神上的、观念上的(即抽象的)、非形式化的”之意〔参,T. Levi三6及Corpus Hermeticum一31,其中讲到“属灵的”(非形式的)牺牲或奉献〕。罗马书十二1也用到logikos,这是新约中惟一另一处用此字的地方。其意义为“你们属灵的敬拜”,而不是外表形式的敬拜。所以本节也指“爱慕纯净而又有属灵实质的奶(不要追求外表)”98。
然而到底什么是“纯净的灵奶”呢?照上下文看,灵奶就是圣经,就是神的道记在经上(也是能读出来供人听的,参,西四16;提前四13)。这么说有几点原因(1)神的道曾在一23-25被多次多方提过,所以本节不须再引入新主题;(2)一23讲到“神活泼常存的道”,不但能叫人重生(一23a),也能流出生命,继续滋养维持基督徒的灵命(二2),叫他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3)神的道本是叫人活的属灵养料,这点在旧约(申八3)和新约(太四4)都提过,彼得和读信者必然很熟悉;(4)神的道也是纯净的。这点也是旧约的观念(诗十二6,十八8,一一九96),彼得和读者必定知道。若说神的话语为“纯净的灵奶”是再恰当不过了;(5)旧约也训诫人要“爱慕”神的道,同一动词(epipotheō)重复出现两次〔诗一一九(= LXX一一八)20、131〕;(6)不论是宣读神道的人,或聆听神道的人,他们都同时得了效益,好比喝奶一般(即吸收属灵养料)。其他活动——诸如祷告或崇拜——都不适合用喝奶作比喻,因这些活动注重“表现”、“流露”,或“发声祈祷赞美”99,不是吸收。
读信者因为常饮纯净灵奶,就会渐长,以致得救,等于是说趋向成熟(此处所提“得救”,其意义相当于彼得前书一5的“得救”,请参考该节注释)。渐长在圣经中多半指身体(路一80,二40)与灵命(弗四15;西一10;彼后三18)增长。
3. 你们若100尝过主恩的滋味,是爱慕纯净灵奶的另一项理由。原文“主恩的滋味”其实是“主本为美善”,乃是从诗篇三十四篇8节(=LXX三十三篇9节)照抄下来的:“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彼得也用同一动词,只是时态不同。然而诗篇和本节都用这动词强力比喻“由经历而得知”神的恩典,参,太十六28;约八52;来二9,六4)101。诗篇三十四8叫人要在主里愉悦,因祂每日供应那些信祂的人。主是既“美”又“善”(chrestos,此字出现于路五39,六35;罗二4;弗四32),特别是祂常常把各样美福赐给祂的子民。
然而主的美善(二3)为何能叫人要爱慕经上的话呢(二2)?表面上两者似乎无关,其实这么说是很自然的。彼得把圣经的话当作主道,所以阅读和聆听经文的人都等于在听主说话,吃主所供应可口营养的灵粮,喝主赐的灵奶。主道使人一再尝到祂的美好。信徒藉着聆听主的道,便经历到个人与主祂自己灵交的喜乐。更有甚者,那些话也引人奔跑祂“安排”的美好道路(参,诗三十四12-16;彼前三10-12引这段经文),又应许人每当遭遇困难时,祂必要施行拯救,以成就祂的“美善”(参,诗三十四7-10以及彼后一4)。诗篇三十四8所提的“主”,乃特指信徒靠信心崇拜的那一位(二4),是“活石”(二4),就是主耶稣基督(二5);因此旧约中叫圣徒在灵里得喜乐的源头,就是新约里的主耶稣基督。我们的灵都在祂里面得喜乐。
2.住在基督里,与祂同作神的新圣殿(二4-6)
4. 这节经文是另一大段的问题(二4-10)。彼得用了许多旧约的预表来说明新约时代的信徒(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实际上就是“属神的新子民”,他们得着旧约时代以色列人所有的祝福,并且得的更丰盛。
本节一开始,在原文有你们来到主面前(中文圣经把这句放在二5开头)。“来到”原文动词是proserchomai,在七十士译本中常解成“靠近神”(draw near to God),为要听祂的教训(利九5;申四11,五27);也可解成“就近神的面前,在会幕中献上祭牲”(出十二48,十六9;利九7-8,十4-5;等等);它也被用在希伯来书中,作为一项“靠近神,崇拜祂”的专有名词(来四16,七25,十1、22,十一6,十二18、22)。彼得在此用字可能受诗篇三十四5的影响(LXX译成“凡靠近祂的”)。彼得用这字表达一项主题,它在本段后半部才显明:“所以有信徒都享有一项极大的特权,就是能“靠近神,崇拜祂”。这特权在旧约时代只有祭司能享受,但基督徒不需屡次到祭坛前或到耶路撒冷圣殿的至圣所去崇拜祂,他们只需来到基督面前,“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
RSV虽把这句译成“你们要来到主面前”(Come to him!),但实际上其动词是分词形式,它与二5之主动词(“被建造”)的关系必须由上下文来决定。二5之动词为说明式,所以二4和二5的关系在NASB译文中便显得很清楚:“你们恒切的到祂面前来……,你们……就被建造”(And coming to Him……you……are being built)。NIV的译文也有类似关系:“因为你们来到他面前……你们……就被建造(As you come to him……you……are being built)。两者都掌握到“来”与“被建造”属同时发生事件,但NIV却没把握住“来”的现在进行式时态。RSV则有下列意义:“你们既恒切来到基督面前(初信时如此行,以后也在崇拜与祷告时经常行),你们自己就被建造成‘灵宫’”。“被建造”的动词有“建立、增长”的意味,这词原来常指教会的建立:徒九31;林前八1,十二3,十四4、17;帖前五11。所以藉着神的道,把自己奉献给基督的人,也会使教会得到整体的增长。
基督乃是活石——这是一项大胆比喻(因为石头本身没有生命)。耶稣自己就曾引用诗篇一一八22作了类似比喻:“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太二十一42;可十二10;路二十17;并参彼得在使徒行传四11所作的宣布。)彼得接着要引三节有关“石头”的旧约预言,并把它们应用在基督身上(二6引自赛二十八16;二7引自诗一一八22;二8引自赛八14)。我们必须参考旧约经文背景,以求明了这些比喻102。基督既是“活”石,祂就超越用“死”石头建造的旧约圣殿。基督徒不要再求用老方法接近神,因为新方法更有效更实际。
基督固然是被人所弃的,祂却是被神所拣选所宝贵的。“被人所弃”、“被拣选”、“宝贵”都是七十士译本用的字眼(诗一一八22和赛二十八16)。这段话把世俗对基督的评价与神对基督的评价作对比,也告诫读者来到基督面前就是站在神的一边,却会被“人”排拒(彼得很恰切地讲,排斥耶稣的是“人”,指一般世人。这说法比较适合外邦人教会背景,而耶稣则特别指出排斥祂的是不信的犹太人。参,太二十一45)。拣选与彼得在一1提到“被拣选的基督徒”原文是同一字。宝贵则指“极受器重”,用在神对祂儿子的评价乃极恰当的,更指出信徒当如何敬重他们的主。
5. 也就像活石这话把“石头”的比喻奇妙地推展运用在读信者身上。“活石”不但指耶稣,也指基督徒(参,弗二19-22;林前三10-15;来三2-6;以及太十六18,这些经文用不同方式把教会比作被建造的工程)。原文在本节开头有下面的话:“你们自己也是一样](……像用活石建造的灵宫)。这话更进一步强调这些信徒也像基督一样成为神所宝贵看重的活石。这是令人惊异的事。
每块“活石”代表一个信徒。这些“像活石的人”一起被建造成为灵宫。“宫”(oikos)原文常代表神的家或耶路撒冷圣殿(王上五5;赛五十六7;太十二4,二十一13;可二26;路十一51;约二16)。由于本节还提到“祭司”、“灵祭”、“来到主面前”(即在主前崇拜赞美,参,二4注释),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彼得心中想到的是神的圣殿,是神住的地方,也就是神的家(参,提前三15)。NEB的翻译便很恰当:“被建造成属灵的圣殿”(built……into a spiritual temple)(参Pillips译法:“成为神的属灵之家”,into a spiritual House of God)。在二6后面的附篇对此有更深入的讨论。
彼得勉励基督徒要看自己为神新圣殿中的活石。然而我们可以用什么更明显的事物来适当配合这比喻呢?也许我们可以想象我们自己已有改变,我们好像是一块块会动的石头,匠人把我们个别嵌入一个极大的方形圣殿。但这种表象却不能解释基督徒既是圣殿的石头又是奉献……灵祭的祭司。更好的表象是一个无固定形状的“建筑物”,而不再是一个“方形的石头殿堂”,这形状会变的建筑物不断反映出神招聚的子民身上各种独特的美德。这个又新又活的“选民殿堂”不再是用贵重的金银宝石建造的,却是用不会朽坏的圣洁为装饰,用基督徒生活中表现的信心为骨架而建立的。这些材料充分反映出神的荣耀(参,彼前三4;林后三18)。
灵是指“属灵”(pneumatikos)。所谓“灵宫”与“灵祭”并非指“抽象的”或“精神的”宫殿或祭品(信徒本身是实存的人,不是“灵界的”幻象!)。“灵宫”应是圣灵掌管的殿;灵祭是圣灵教导我们献的祭。两者都受圣灵管制或指教,所以都有圣灵的特征(罗一11;林前二13、15,十二1;加六1;西三16)。基督徒就是靠着圣灵的指教与能力,才得成为神的新圣殿。
本句的主动词可以当作命令语气(RSV与NEB都译为“当被建造”,be built),也可以当作叙述语气(NIV、NASB 和AV都译为“你们……正被建造”,you……are being built)。因为两种语气的动词形式都相同,我们必须从上下文中决定本句的正确意义。在这儿,叙述语气较可取,有两项原因:(1)如果彼得叫人“当被建造成灵宫”,那人们应该做什么才能“被建造”呢?我们很难从上下文中得到前后连贯的答案103。然而本句若解为“你们正被建造”,则它代表一项事实,与前后文一致,必然会叫读信者得到鼓励,知道他们自己在灵里是“活石”。(2)NEB和RSV既然把本句译为“当被建造”,为要使前后文一致且连贯,两者都把二4译成命令语气:“(你们)当来到主面前”(Come to him)。但彼得若要在二4叫信徒来到主面前(然后才被建造),则彼得应当在原文中用命令式,而不是用分词,这样既直接又清楚。(注意在二1-2,彼得用命令语气:“就要爱慕”,这是主动词。“既除去”为分词形式,不是该节的主要意思。)
二4-5中包含强有力的鼓励。基本大意为:“你们只要(恒切地)来到基督面前(敬拜、祈求、赞美),就会(渐渐)被建造成为属灵圣殿,神的荣耀也会愈发充满其中。”
这些信徒也要作圣洁的祭司。这句话出自七十士译本的出埃及记十九6,其中有“祭司”,也有“圣洁的”等字。神对以色列民立下应许,如果他们听祂的话、守祂的约,他们就要归神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另参,出二十三22和赛六十一6)。
作为祭司的信徒并非献上旧约时代的燔祭,而是献上灵祭。罗马书十二1讲到这灵祭乃是我们献上自己身体为祂所用。腓立比书四18则说这祭乃是为福音事工而奉献的财物。希伯来书十三15-16则说它包括信徒的颂赞和行善捐输。这些例子虽各不相同,但它们都鼓励我们,叫我们把所有服事神的工作都当作神所悦纳的“灵祭”。这些祭就好像燔祭的馨香之气冉冉上升,直到神的宝座前,蒙祂喜悦。新约圣经重新对“献祭”定义。我们按照此定义再去读旧约有关献祭的经文,必会得到新亮光。
“灵祭”必须藉着耶稣基督奉献。基督徒只能藉着祂成为神的祭司——也藉着祂行神眼中看为可悦的事。
本节经文明确指出“信徒为祭司”104的教义。所有来到基督面前的人都是圣洁的祭司,都能藉着耶稣基督“进到”神的施恩座前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于是信徒中不当再有一群专司崇拜,特别得神恩宠,享有与神亲近特权的“祭司”。若有人想延续这种与一般信徒分别的“圣品级祭司”制度,就等于想重新恢复那基督已经废掉的旧约仪文。每位基督徒现在都能“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宝座前”(来四16),而基督徒集体的敬拜更是进到神面前献灵祭的极美方式。
6. 彼得接着引述几段旧约经文来支持二4-5的道理。他说:因为经上记着说,代表旧约经文所说每句话都是有凭有据的断语,值得人完全相信。“经上”原文为graphē。这是一个术语,是新约作者用来称呼现今通行旧约正典中的经文(新约里,“经上”共出现五十一次,都指旧约圣经)。它从未被用来代称次经,或其他经外文献;然而在提摩太前书五18和彼得后书三16提到“经上”,不但指旧约经文,也指新约经文105。
第一段经文出自以赛亚书二十八16。其中说到神应许必要除去住在耶路撒冷亵慢的领袖,并要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根基。这石头是经过试验的,是稳固根基,也是宝贵的房角石。这石头既是房角石,就是放在地基一角的头块石头(赛二十八16),则原先预言必然指神要重新开始一项新工程,因为祂已遗弃了那些先前背叛祂的领袖们(赛二十八14-15、17-22)。预言中又提到作为根基的石头要放在锡安。锡安原是耶路撒冷圣殿的地址,所以这项新工程实际上要取代耶路撒冷圣殿。彼得在二4和二5已指明此事。(有关拣选和宝贵之意义,请看二4的注释。)
彼得采七十士译本之译文,未用希伯来原文。大多数抄本在信靠后面都加了他(中文也译成“信靠他的人”)。这样译与上下文一致,因为“石头”指人不指岩石。罗马书九33和十11在信后面加了他,这他也指基督。
“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表示到世代的末了,信靠这房角石基督的人,必不致于(因为付出信心得不到预定果效而)失望或难堪。
附篇:神的居所(二5)
有关神在祂子民中间的住处问题,旧约里有冗长的叙述与讨论。这问题到了新约时代因耶稣的话(神住在蒙拣选者身上)而获得解答。神的荣耀是祂子民看得见的证据。这荣耀曾带领他们出埃及,日间为云柱,夜间变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出十三2122)。摩西把会幕立起来以后,“神的荣光就充满了帐幕”(出三十三8-13,四十34-38)。所罗门王把圣殿建立起来以后,神的荣光也充满了殿(王上八10-11)。到先知以西结的时代,神的荣耀离开圣殿,因百姓中间满了罪恶(结十4、18-19,十一23)。以色列人遭放逐,后复回圣地,重建圣殿。神虽曾应许“这殿后来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该二9),但经上从未说,神的荣耀又充满新圣殿,如同从前充满所罗门王圣殿一般。以色列百姓中有信心的,又等了四百多年才看到先知玛拉基的预言得应验:“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三1)。
义人西面和女先知亚拿就看到玛拉基预言应验。那时马利亚和约瑟带着孩童耶稣上耶路撒冷圣殿(路二22-38),这耶稣就是他们盼望的“救主”、“弥赛亚”、“主基督”(路二11,参NASB和NIV附注)。他出现于圣殿,为圣殿带来更大的荣耀(路十九47-48),但他也带来审判的信息,就是亵渎圣殿的人要受审,圣殿要被毁(约二13-17;路二十一5-6)。他更把他自己的身体化作圣殿。其实他自己的身体就是那更大更完全的神殿(约二19-21),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西一19)。所以约翰可以大胆说,耶稣就是“道成了肉身,住在(原文直译为“搭棚”或“搭帐幕”)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一14)。新约时代的耶稣,正是那又新又完美的神殿,也就是神在人中间的居所。
然而当第一个圣灵降临的五旬节过后,神不但住在耶稣里面,也住在祂子民里面。耶稣曾应许,他要亲自“在他们中间”(太十八20),也要“常与他们同在”(太二十八20),更要与父神和圣灵一同住在祂子民里面(约十四17、23)。所以今天这个教会时代,神子民的内心就是神的真圣殿,也是神的真正住处。
当基督再来时,宇宙将有新天新地,神的殿便包括全地。在新耶路撒冷圣城内,由神的宝座要放射出神的荣耀。这荣耀要遍布全地,列国要走在神的光中(启二十一11、23-25,二十二5;诗七十二19)。然后神要亲自作全地的王(亚十四9),全地的人要向神跪拜(赛六十六23)。我们现今仍在盼望等候这历史上末了最伟大一刻的来临。教会在这同时却要遵行神的命令,在万邦中间宣扬彰显神的荣耀。(彼前一9;参,诗九十六13,一○八5及太五14-16)。
a.不信者因拒绝相信耶稣而绊跌(二7-8)
7. 彼得把他的读者当作“信靠他(耶稣)的人”(二6),他的结语是:所以他们“必不至于羞愧”,却要一起与耶稣分享因作房角石而得的尊贵地位。这耶稣原是他们所信靠的,也是被神拣选被神宝贵的。换言之,在你们信的人一语不是羞辱的称呼,而是“尊敬”的说法。由于这种对比,二7若译成“在你们信的人就为尊荣”似乎更恰当。
RSV的译文与中文圣经意义相同(To you therefore who believe, he is precious)。这译法源自AV,也为NIV和NASB采用。但这些译文与原文意思大不相同,几乎每本主流解经书都批评译文有错误106。原文句中没有动词,直译应为:“所以尊荣归你们这些信他的人。”如果句中有动词,则它很自然应为“是”(这类句构在希腊文中很通行)。于是本句就成了“所以尊荣乃是归于你们这些信他的人。”RSV却把timē当作“敬重的念头”或“珍惜的想法”,使文意变成“所以你们这些信他的人就有了珍惜(基督)的念头”。然而timē一字虽在新约出现四十一次,其中没有一次可作这种解释〔如:约四44;罗二10,九21,十三7;林前十二23;提后二20;彼前三7;彼后一17;另外毕氏(Bigg, p.131),认为把timē解为“珍惜”太勉强了〕107。另一方面,本句若译成“在你们信的人是尊荣”,则正好与上节成对比。上节末了说到信徒“不至于羞愧”,接下来自然应该说“他们反而有尊荣”。RSV之所以译成“他(基督)……就为宝贵”可能是因译者认为把尊荣归给基督徒而不给基督极不恰当。但本章信徒得尊荣的观念并非自创,却是一再在圣经出现。神把尊贵的身分赐给信徒;而相对的,不信且抵挡主的反而蒙羞(如:本章8-9、15、20;另外参考彼前一7有关“称赞”的讨论,以及彼前三16,四5、13-16、18,五6、10)。
在那不信的人看来,基督反而成了匠人所弃的石头,如同诗篇一一八22和以赛亚书八14所预言的。在二8更说这石头“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马太福音二十一42和使徒行传四11都提到同样预言,且指明“匠人”就是弃绝基督的犹太人首领。然而彼得的意思却是泛指所有弃绝基督的人。
彼得接着提到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头块石头”,原文为kephalē,即“头”的意思,也可作“终端,最远一点”或“顶端”解释。此处,我们无须改变原文的比喻108。这句话与上下文乃是连贯一致的,因为它与前节都提到“地基”的房角石,但前节则是引用以赛亚书二十八16。NIV把kephalē译为“顶石”,为建筑物最后安置上去的石头。这译法改变原文比喻,乃是多余的。尤其是下一节提到“绊脚”和“跌人”的石头,显明这石头并非高高在上,而是地上的基石。
本节要点乃在于证明那些弃绝基督的人错了,因为神把基督放在像房角头块石头一样重要的地位。
8. 彼得于是引用以赛亚书八14,其中说到,向那些跟从祂的人,主不但要作他们的“圣所”,更要为祂自己作见证。向那些背叛的“以色列两家”,祂要作“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在以赛亚书第八章中,“主”自己既说是石头,这节经文就更显明初代基督徒如何把很多旧约中提到“主”的预言直接就用在基督身上。在旧约里,“主”原是指耶和华(Yahweh或Jehovah)。
彼得又补充说: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得为要安慰读信者才这么说。他已说明了(二7-8a),神在旧约里早已有预言,基督要被弃绝,而基督徒也要在各方面遭到不信者仇视。他更在二8b说,神不但预言,更策画了这事,所以这事是神至高至上,充满智慧的普世计划的一部分。基督徒不该因受不信者仇视而害怕。他们的父神早已对此事有计划,并要在祂认为最佳的时机结束此种对立状态。我们只感到难以相信,不信者的背叛和绊跌竟然也是神所预定的。
绊跌照字面意义可以代表被某物绊倒(约十一9-10)。在此,它有更深一层含义,就是“被激怒而产生排斥”(BAGD,p.716)。它也可以作“跌倒而偏离神的道路”解释(参考罗马书九32和十四21所用相同的字,还有罗马书十四13及哥林多前书八9所用相关名词)。
虽然不顺从(apeitheō)常照字面意义而用,但它有时带有积极或固执反对神道的意味(参,徒十四29,十九9;罗二8,十21,十一30-31,十五31;来三18;彼前三20,四17;另外侯特(Hort, p.122),则说“整体而言……最能表达圣经中用这字的意义是‘叛徒’或‘悖逆’”)。虽然有人主张这字只作“不信”或“不信者”解(特别是在约翰福音三36如此用),但这字意义并不只限于此109。因此他们既不顺从,不只代表他们拒绝福音,这只是其中部分意思,也代表他们过着不顺从神的生活,常违背神的旨意(“背道”是一种较广泛的含义,它也极适用所引旧约经文)。“绊跌”与“不顺服道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必须由本段的意义去推敲。这是因为不顺服为一现在分词,它可以与“绊跌”有不同的合理关系。例如我们若把两者当作同时发生的事件(译成“他们不顺服道理时就跌倒了”),这也没错,并且其中也有部分原文意义。其实现在分词也常被用来描述同时发生的动作。但彼得除了描述两样动作外,还要肯定其间的关系,所以RSV的译文因为他们不顺服道理就跌倒了(they stumble because they disobey the word),似乎是最佳译法(NIV和NASB也如此译)。它代表许多人弃绝耶稣是因他们在生活中不顺服神。
他们这样绊跌也是豫定的一句,照原文是“他们被豫定要有这样遭遇”。“遭遇”可以是绊跌,也可以是不顺服,也可以同指两者。由于两者互相关联,而且被豫定的是“人”,而不是“遭遇”,所以这“遭遇”到底是什么就无关紧要了。不论“遭遇”代表“绊跌”或“不顺服”,其语气都同样强而有力。然而原文中用来代表“遭遇”的代名词为中性单数。但在这代名词之前没有任何特定中性名词,所以这代名词不指任何动作,而很自然地是指整个事实——因为不顺服道理而绊跌(有些解经者假定“遭遇”必指主要动词“绊跌”,而非修饰分词“不顺服”。但希腊文法并无这种限制)。
豫定的原文是tithēmi,这词在其他出处则指神在很早以前就指定或预先注定某事或某种状况的发生(徒一7;罗四17;帖前五9;来一2;另外约十五16和徒十三47或有此意),也可能神在历史中某种情况下兴起某人,不一定是预定注定的(参,太二十二44,二十28;罗九33;林前十二18、28)。本节的动词为被动式(“被豫定”),却没特别提到神。可是从上下文我们很清楚看到它指神的作为(类似例子包括:提前二7;提后一11;来十13)。彼得在本节与在二6用辞方式不同。在二6,神把所拣选的房角石建立(RSV译为‘I am laying’)在锡安,但本节则说神已经注定(或作“豫定”)背叛的人,必然不顺服道理且要绊跌。
RSV(连同其他主流英译本)很正确地指出,不信者被豫定会“不顺服道理”乃是一项已经发生的过去事件(they there destined),这正是原文不定过去时态所要强调的。若说神所豫定,因不顺服而受罚的,不是人而是绊倒的事实,在解经原则上就讲不通(Bigg, p.133)。原文动词为复数式(they were appointed),所以主格必然指不信之众人(二7),他们因不顺服就跌倒(二8)。神何时豫定他们要跌倒,我们不清楚。但圣经其他地方提到神预定事情发生时,总是指在创世以前就决定之计划(“创立世界以前”一语,出现于弗一4;另参,彼后二3;犹4;徒十三48;罗八29-30,九14-24)。总而言之,本节精义在于说那些弃绝基督,不顺服神道之人,早已被神豫定会这么做。也许我们要接受这样的圣经教训很不容易,但下面的附篇或可加深我们对这问题之了解。
附篇:圣经有关拣选和定罪的教训(二8)
(1)这段经文(二8)讲到不信者有悔改并凭信接受基督救赎之机会,其中三个主动词都是现在式,并且照字面翻译应为“至于那些目前暂时不信之人……他们现在被绊跌,因为他们正处于不顺服道理的光景中,他们有这样遭遇也是神豫定的”。这么说并不表示他们将来就会凭信心接受救恩,但也没说神注定他们要永远受罚。这话只确定了他们现今的背叛和不顺服道理是神早已豫定的事,至于这种状态是否将持续一生则不清楚。其实彼得不可能说他们注定要永远背道,因为他很清楚地肯定这些人将来仍有得救希望(二12,三1、15和彼后三9)。
(2)虽然如此,本节经文也没让我们下结论说所有人最后都会得救110。彼得清楚知道所有持续不信的人会受到最后的定罪(四5、17;彼后二1、3、4、6、9、12、17、20-21,三7、16)。
(3)我们也不得不作以下的结论:本节经文确定不信者现今不顺服是神早已“豫定”的。但这也暗示,所有终其一生都凄惨地活在不顺服光景之下的人,也是神所“豫定”的。他们要带着这不顺服的心进入永恒之中(参,徒四27-28;犹4;创四十五5对照五十20;出十20对照八15;撒下十六11;徒二23;罗九17-23,十一7;帖后二11)。
(4)即使圣经原意十分明显,我们也必须承认,我们仍会对神的作法是否合情合理而有所疑问。圣经对这点所提唯一答案,不在于神最后“如何”或“为什么”要藉不信者的手作工。但圣经只指出,到末了,就是在不信者被定罪这事上,也要彰显神伟大的荣耀,并叫神得到颂赞,因祂向祂所怜悯的人行公义,显能力(罗九14-25)。所以神“豫定”了一些叫祂自己暂时不悦的事,乃是因祂知道,藉这些事,祂才能在最后成就更美善的工(基督的死是最极端的例子)。我们若不能完全明白这事如何发生,就最好在造我们的主面前静默,等将来进入永生就会更加明白(罗九19-20;伯三十八1-四十二6)。
(5)我们必须注意到,圣经虽然勉强肯定,错误也是神“豫定”计划的一部分(参看第(3)点所引经文),但这些恶行的发生总是归咎于有判断是非能力的人或天使,因为他们出于自愿选择了错误的路。圣经从不归咎于神(参,伯一22)。我们因此会问,神怎么可能“豫定”藉受造者的自由意志,叫一件事发生,祂又怎么可能毫无责任,脱卸了“主使人犯罪”的权责呢?祂等于是自己在做错事啊!所以我们会想到保罗在罗马书九19提出的问题:“这样,你必对我说,祂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祂的旨意呢?”然而圣经对此没有明确答案,只说:“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罗九20)111。
所以读圣经若竟叫我们开始把邪恶罪行不归罪自己,却归罪于神(圣经从未归罪于神),或沈迷在“虚浮的话”中(提前一6),对人毫无帮助,我们就当儆醒自省,因为我们对圣经的了解与解释已经与经文原意相离甚远了。
(6)圣经对神的拣选与定罪有不同看法。人被拣选得救是一件值得欢呼赞美的事。神配得我们赞美,也配得施行拯救的功劳(请注意彼前一1-3;弗一3-6)。圣经中总是讲神不断寻找拯救失丧的人,并且神甘心乐意这么做,并不勉强。圣经中也讲,神定人罪(就是不顾那些未蒙拣选的人,任凭他们背叛神),神自己也忧伤(请注意以西结书三十三11,并参保罗在罗马书九1-2为以色列人不信感到忧愁的话)。但人或天使的背叛,罪在自己,不在于神(约三18-19,五40)。
(7)彼得写这段经文,其目的在于安慰基督徒,叫他们不要怕周围不信者之仇视(参上文)。这教训也同样适用于今天(罗八28和彼前一7也如此安慰人)。任何基督徒面对非基督徒迫害时,就当想到神如此豫定。大卫王不就是这样回答示每的咒骂吗?(撒下十六10-12)。
b.你们却与基督联合,因蒙怜恤作了神的真子民(二9-10)
9. 彼得又回到读信者要受祝福的主题上: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基督徒的身分与不信者正好成一对比。他们被拣选代表他们与旧约时代“被拣选”的子民一同有分于神的祝福(“被拣选”在一1的注释已有详细讨论),也一同分享在基督里尊贵的身分。基督乃是神所“拣选”的磐石(彼前二4、6)。“被拣选的族类”一语,不由得使人想起以色列就是神挑出来归祂自己的民族(参,赛四十三20 ,其中也提到“被选的民族”。神却重新挑选了一族人,就是基督徒。他们不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却都是到基督面前(二5)来信祂的人(二6、7)。
基督徒也是有君尊的祭司112,又是圣洁的国度。这两段话是一字不漏的引自七十士译本,出埃及记十九6,其中讲到神应许那些守祂诫命的人,要赐他们崇高的地位(在二5的注释已讨论过信徒作祭司之地位)。信徒既是一个新的属灵民族,又是一群重新设立的祭司,他们就等于是一个新的属灵国度。这其中没有地上种族区别,也没有国籍划分。他们都一体效忠天上君王耶稣基督,就是那位真正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十九16)。
下面一段则讲到信徒也是属神的子民,原文意思是“归祂(神)所有的子民”。旧约中没有与此完全相同的字句,但类似经文则出现于出埃及记十九5;以赛亚书四十三21;以及玛拉基书三17。或许彼得印象最深刻的是以赛亚书的经文,因为下一句正好与以赛亚书四十三21相呼应: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对应于“好述说我的美德”(赛四十三21b)。以赛亚书的“美德”,原文是aretas(LXX),正是彼得所用的同一字。以赛亚书这段经文与前后文是连贯的。神应许以色列民要在被掳之地巴比伦得救赎(赛四十三14),又一再强调神为祂自己名的缘故必要救赎这些百姓,好叫祂的荣耀得彰显(赛四十二8、12,四十三7、25,四十四23)。同样,在新约时代,神要救赎基督徒出黑暗,(进)入奇妙光明。神不再叫基督徒离开地上的巴比伦城,回到耶路撒冷(参,林后四6;弗五8;西一12-13;帖前五4-5;约壹二8-11)。
aretas一词被译为“美德”(RSV译为wonderful deeds,即“奇妙作为”;NIV和AV译为praises,赞美;NASB译为excellencies,优秀)。在新约其他出处,其相关名词aretē常用作“优秀,配得奖励与称赞(的行为)”(如:腓四8讲到“若有什么德行”;彼后一3、5也讲到“美德”和“德行”)。这类意义与前后文是一致的。神自己的子民应该去宣扬祂的美德,就是祂至善至美的神性113。
其实神救赎我们,不只叫我们喜乐得满足,却也叫我们荣耀祂。彼得因此说:“要叫你们宣扬……”(参,赛四十三7、25,四十八9-11;启四11)。我们可以一味追求自己的福利这点固然没错,但我们这样做就是不能达到叫人真正满足的生命目标。寻求生命终极意义的惟一途径在于“宣扬”神的“美德”,因为只有祂才配得无穷尽的荣耀。救赎的终极不在叫人得荣耀,而是叫神得荣耀。
宣扬神的美德就是述说神的一切美善与神的大能。“宣扬”原文在新约中只出现这一次,但它却在诗篇的希腊文译文中出现数次,每次都作赞美神解释(诗九14,七十一15,七十三28,七十九13,一○七22,一一九13、26)。我们常会自我陶醉于得救的喜乐中,因而闭口不言,不传神的美德,使救赎的终极目的不得彰显,神的名不得荣耀。然而即使我们只稍稍提到一点神的美善,都会使听者灵性得更新。
10. 彼得最后用先知何西阿的话来结束这段讲论(参,何一6、9,二1、23)。神子民的福气更进一步被阐明。这些基督徒从前算不得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如同被神弃绝的以色列民一样,他们都一同在罪的咒诅之下。如今这些基督徒却蒙神赐下全宇宙至高的特权: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他们得此福气,不是靠自己的功德,他们原本要受审判的。所有属天福气都源自人所不配得的属神恩惠:现在却蒙了怜恤。
所以在二4-10,彼得说神已几乎把所有应许旧约时代以色列人要得的福气给了教会。神不再住在耶路撒冷圣殿,而住在基督徒心中,因为基督徒就是神的新“圣殿”(参,二5注释)。他们担任奉献神所悦纳祭品的祭司。神不再从亚伦后裔中挑选祭司。基督徒现在就是真正“君尊的祭司”,可以直接到神宝座前向祂求告(参,二4-5、9)。神的选民也不再限于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因为基督徒才是真正“被拣选的族类”(二9)。受神祝福的国度不再是以色列国,惟有基督徒才是真正属神“圣洁的国度”(二9)。以色列民不再是神的子民,因为基督徒不分犹太人外邦人都是“神的子民”(二10a),都“蒙了怜恤”(二l0b)。此外,彼得引这些旧约经文的出处都是旧约中先知一再警诫以色列百姓的地方。以色列民既不断背叛神,又弃绝神在锡安安放的宝贵“房角石”,神也因此弃绝他们。我们还能说什么呢?教会不是已成了神的真以色列民吗114?
Ⅲ 详论生活教训:在外邦人中间保持圣洁(二11-五11)
A 一般原则(二11-12)
1.禁戒肉体私欲(二11)
11. 从本节开始是书信的后半部。前半部主要是信仰概论,间或有些生活教训。后半部则着重一般生活原则,却也穿插一些信仰要义。前半部概括地劝信徒当追求圣洁(一15),彼此切实相爱(一22),并信靠神(盼望基督显现,一13;另参一5、7-9、21,二7)。后半部则明确指出信徒当如何过圣洁生活,并实际在信心与行为上信靠神。笼统说来,后半部(二11-五11)的内容是前半部(一1-二10)教训的具体表现。
彼得称呼读信者为亲爱的弟兄,表示他不但站在使徒的立场训诫他们,也从心中用对主内弟兄姊妹的爱心去关怀他们。NIV把“亲爱的弟兄”译成“亲爱的朋友”(dear friends),似乎不足以强调主内弟兄姊妹诚挚的爱。Phillips的译文大概最能表达彼得的原意:“我恳求你们,就好像我求那些我衷心爱护的人一样。”
“我劝你们”一语,NIV译成“我要求你们”(I urge you)。但原文(parakaleō)语意更强:“我切切地恳求你们,我深深地期望你们”。
彼得把读信者当作客旅,和寄居的(两者的原文同时出现于创世记二十三4及诗篇三十九12)。彼得强调基督徒的身分只是在世上暂居的过路客,因这世界不是他的家乡。他真正的家乡是在天上。“寄居的”一词也出现在一1。有关彼得用该词之动机,请参考该节注释。“客旅”一词(paroikos)与“寄居的”意义很相近,可解释为“住在异乡的人”(请参考使徒行传七6、29及以弗所书二19中此词用法,还有彼得前书一17用了其相关名词)。基督徒在世上既没有真正家乡,他们无论在何处都是“寄居的”。这就使离乡背井,在远方或终生为基督工作的人得到不少安慰。
基督徒既是“客旅”,又是“寄居的”,他们就当禁戒肉体的私欲。这些“私欲”就是对世俗的强烈欲望(原文为epithumia,参,一14),是罪性的表征,是天家所不容有的。这一类私欲的例子列于加拉太书五19-21和约翰壹书二16(加拉太书五13-25对情欲为罪性表征的讨论也适用于本节)。彼得的意思是任何违背神旨意的私欲都要禁戒。在前面(一14),彼得就已告诫读者不要过放纵私欲的生活。在本节他更强调要完全与私欲断绝关系。禁戒代表“远离、避免”(参,徒十五29;帖前四3;提前四3)。原文为动词现在进行式115,有“继续远离罪恶的欲望,无论何时都不可让欲望得逞”之意味。这样的命令表示内心私欲并非不能控制。私欲不但可以被纵容,也可以被管制。今天的社会反而以为感觉是环境强加给个人的,所以人不必为放纵欲望的行为负道德责任。今天的社会也歧视那些指责社会纵欲的人。彼得的教训正是对这种不正常社会的警惕。
这一类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争战”(strateuō)代表“当兵打仗”(参,林前九7;提后二4;以及雅四1的类似经文)。本节动词为现在式,所以有“不断与灵魂争战”的意味。灵魂(psychē)可以指“人”(三20),也可以指“人的无形体,属灵的部分”(参,一22的注释)。也许偶然放纵私欲,表面上看是“无伤大雅”,因为毕竟这只是内心思想,并未付诸行动。但事实上,私欲是灵魂的大敌,会对基督徒的“灵魂”造成极大伤害,使他在灵里既软弱又迟钝。人若无视于这种属灵伤害,就十足表明他缺乏属灵的敏锐与直觉。
2.在外邦人中间力求品行端正(二12)
12. 本节原文乃是接续前节,并非新句。它是二11的正面说法。读者一面要禁戒罪恶的私欲(二11),一面还要在外邦人中间保持品行端正。品行代表日常生活方式(参,一15注释)。彼得称呼不信者为外邦人,并非因他的读者都是犹太基督徒,而是因为认为基督徒为“真以色列人”,包括世上一切属基督的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于是所有非基督徒(世上一切不属基督的犹太人与非犹太人)才真是“外邦人”(参,四3)。
基督徒要在这些外邦人面前表现出“好品行”。这样就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所以基督徒在生活中的美好表现能叫那些原先不断毁谤控告他们的恶人最后得救。
在鉴察的日子(RSV 、NASB、 NIV、AV和NEB都译成在“那个”鉴察的日子,on the day of visitation),这话容易让人误解。在英文中加了定冠词,the,好像指神在世界末日要降临施行末日的审判。但原文中没有定冠词,所以也可译作在“某一”鉴察的日子,on a day of visitation(除非有足够证据支持“神的降临”是指末日审判,这种译法应为可取116)。解经者似乎受以赛亚书十3的背景经文过分影响。七十士译本把这节中“降罚的日子”译作“‘那’鉴察的日子”,其中包含两个定冠词,但彼得没有用这两个定冠词。此外,彼得用的句子较短,与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十3也不尽相同。所以我们不能断言本节系出自以赛亚书十3。鉴察(episkopē) 可以代表神降临审判世人(伯七18;赛十3,二十九6),也可以代表神降临带来祝福与拯救(创五十24-25;出十三19;赛二十三17;所罗门智慧书三7;特别是路加福音十九44提到“眷顾你的时候”)。因为彼得所用的语句(en hēmera episkopēs)从未出现在旧约或新约任何书卷中,所以假定它代表“审判的日子”就未免武断。比较恰当的译法是“神降临的日子”(on a day when God visits)。至于神降临是带来祝福或审判则要视上下文而定。
到了鉴察的日子,如今毁谤基督徒的那些人便都要归荣耀给神。这项荣耀神自动自发的赞美无疑的将出自悔改归信基督者。他们赞美是出自内心,而不是被迫勉强承认神的作为正确(Hort似乎暗示这些人都是被迫赞美神的,参137-138页)。“归荣耀”的动词为doxazō,它虽在新约中出现六十一次,却从不代表“勉强承认神的公义或认同祂子民之行为”。相反的,启示录十六9说这些人“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神”117。但他们若能悔改并归荣耀给神,必然是因为看到你们(基督徒)的好行为118。马太福音五16和彼得前书三15-16也是类似意义。彼得在三1-2举了一个实际例子。他说丈夫会因看到信主妻子有良好品行而被感化(“看”的原文epopteuō是一冷门字,只在本节及三2出现。本节的“品行”与三2的“品行”原文也属同一字)119。
于是二11-12就刚好成了书信后半段的短短引言,也是彼得在二13到五11中间详尽论述的摘要。基督徒既是生活在不信的社会中,就必须避免受罪恶与情欲的控制,反而要不断在人面前表现良好生活样式,使不信者因此或可得救而归荣耀给神。无疑地,这样以言行作见证的方式在今天仍适用。
B 作好公民:为主的缘故顺服人的一切制度(二13-17)
13. 要顺服代表接受权威,通常指服从掌权的人(“顺服”这字一再出现于新约中:路加福音二51,十17;罗马书十三1;哥林多前书十五28;以弗所书五24;提多书二9;雅各书四7;彼得前书二18,三1、5、22。除本节外,彼得前书三1的注释也有对这字的讨论)。然而圣经中,也曾记载神子民反叛属人的政府,却为神所接纳的例子(如:出一17;但三13-18,六10-24;徒四18-20,五27-29;来十一23等等)。由这些例子,我们可以推出一个原则:“基督徒除了被强迫犯罪以外,都要顺服政府”。这是基督徒对所有合理的政府权威应当负的责任,不管他们是否同意权威当局的政策。
人的一切制度这话包括政府,也包括其他权威。(不论这些制度是人自己设立的,如RSV所译,或“神为人设立的”,我们都要顺服)。彼得接下去就对此一般性的诫命进一步说明。不但我们要顺服政府(二13b-二14),就是作仆人的也要遵从主人的命令(二18),作妻子的更要顺从丈夫(彼前三1)。在每一种情况下,彼得都用同一动词(hypotassō),代表“顺从”。所以他看主仆关系与夫妻关系都是“人的制度”。而顺从这些制度中的权威是“为主的缘故”。一切代表所有的制度,所以凡是合情合理的制度都是我们顺服的对象,包括亲子关系,牧长与教会会友的关系,工作上主管与部属的关系,师生的关系,甚至义务工作中主持人与义工的关系等等。神建立了这类有权威的制度,为要使社会与每个人都能正常运作。所以我们若顺服这些制度必会讨神喜悦,且让神得荣耀。我们不要以为权威是针对人的罪而设立的,即使在无罪的天使中间也有权威存在(帖前四16;犹9)。将来在天上赎民中间也要有权威的区分(路十九17、19;并参,林前六3);更有甚者,在永恒的三位一体真神里,也存有子顺从父的关系(林前十一3,十五28)。
制度的原文是ktisis,通常指“受造物”。然而由上下文看来(二13b-14,二18-20;和三1-6),我们要顺服的不是世上每一个人(hypotassō这动词指顺服权威,不是顺服人),而是顺从每一个设立在世上的“制度”或“权威”。初代教会的读者不会对这字感到困惑,因为在许多经外文献中,这字常被用在政府的创立或城市的建造上。约瑟夫用ktisis称呼犹太人离开巴比伦后在各地建立的“集会”(Ant, 18.373)。蒲鲁他克(Plutarch,约在主后50到120年间)在Morabia, 435D,讲到特耳菲(阿波罗)神谕为希腊人在“战事与建造城池的事上”(ktisesi poleōn)带来许多益处。此外请参看BAGD, p.456,2;以及Hort, pp.139-140之详细讨论120。
为主的缘故一语说明为什么我们要顺服一切制度。我们顺服一切制度乃是效法神儿子的榜样,并因此叫祂得荣耀(彼得在二21-23进一步说明此点)。并且这些制度的架构原是神设立的(参,罗十三1-7),祂当然乐于看到我们顺服。
或是在上的君王代表顺服之对象包括君王。彼得写书时,罗马皇帝是尼禄(主后54-68年当政)。尼禄皇帝后来对基督徒大施迫害,彼得自己也在那场迫害中殉道(参,导论Ⅱ 着书地点,和Ⅲ 成书年代)。但神希望基督徒甚至要去顺服不信主不道德的权威。
“君王”原文是basileus。NIV和NASB译成King,代表地区性的王。但以理书二14提到“臣宰”,且本节的君王是“在上的”(至高的),所以译为“皇帝”(emperor)可能更恰当。在其他文献中也有把basileus用来代表罗马皇帝的例子(BAGD,p.136)。然而不论basileus是君王或皇帝,或当今的总统、元首,本段的意义旨在叫我们要顺服人间至上的权柄,和由上面派下来管辖百姓的人(如:警察)。
14. 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指管辖罗马行省的官员。“臣宰”原文为hēgemōn。彼拉多(太二十七2)和腓力斯(徒二十三24)的头衔也是hēgemōn(中文译作巡抚)。“君王所派”似乎指这些臣宰都是皇帝主动派下的。但这话若译为“藉着君王派下……”,则较近原文意义,因为这些臣宰实际上是“神藉着皇帝派下”的121,为要惩罚行恶的人,褒扬行善的人。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罚恶赏善”。“罚”的原文是ekdikēsis,有报应的意味(“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这字用在这儿,代表使行恶的人为他自己的邪恶受报应(帖后一8;来十30)。犯罪学理论认为惩罚的惟一合理目的,是改造罪犯以保护社会不受进一步的扰害,但彼得认为惩罚的目的是叫伤害他人的得到当得的报应。(请注意,罗十三4也有类似的话:“作官的……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然而彼得却不希望信徒自己报私仇,信徒不可擅自加害于人作为报仇手段(参,本章19-23节;罗十二19-21;太五38-48)。相对的,政府若不能惩罚恶人,也就违背了神设立政府的目的。
政府另一方面要赏善,就是褒扬有好品行的人,作为他人的榜样,鼓励他人效法。人不该藉财富或势力得奖赏。人得赏赐是因他有善行。基督徒因此当为照神旨意行事的政府祷告,并贡献力量,帮助政府继续走在神旨意中(提前二1-4;并参,诗八十二1-4,一二五3)。
15. 不信者毁谤基督徒作恶的话常属无理取闹(参,本章12节)。他们会这么说,常是因他们无知。他们自以为聪明,实际上却是糊涂人。但这等人的口需要堵住,因他们在人前亵渎神。神的旨意就是藉基督徒行善122的好榜样去阻止人的毁谤。
16. 读信者或许以为这么无条件的顺服掌权者乃是过分限制了个人自由。但彼得在本节解释说,真正的自由乃是顺服神的旨意。他肯定地说,这些读信者都是自由的123。他没有明白指出是哪一种自由。但我们可以肯定说,基督徒生活中之自由,绝非藉积功德式的顺服神而换取(参,太五1-14;徒十三39;罗六23)。这自由乃是不受犯罪感困扰之自由(太三13;启一5b),也是能脱离罪恶权势之自由(罗六6-7、14、17-18、20-23;约八31-36)。
虽然如此,基督徒却没有犯罪的权利!基督徒或许比不信基督的人有更大的自由,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基督徒仍是神的仆人,或说“神的奴仆”,因为神是他们的主人,他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说来也许令人难以相信,真正的自由和能照心愿选择行事方向的权利,都来自对神完全的顺服,愿意作祂顺命的仆人(参,雅一25;约壹五3)。所以,基督徒既是自由人,又是神的奴仆,他们绝不能利用这种自由来遮掩或隐藏罪恶。(RSV把这段译为给恶毒留藉口,as a pretext for evil,这么说与原文意义有差距,不如NIV所译遮盖恶毒,as a cover-up for evil,来得恰当。)自由应该令人有乐于行善的心,而非叫人更加行恶。
17. 我们既然愿作“神的仆人”(二16),就要向众人,向基督徒,向神,向君王尽不同的义务。首先,要尊敬众人。这可以是本节其他三个教训的总结(NIV译成“你们要适当地尊敬所有人,包括亲爱教中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Show proper respect to everyone:Love the brotherhood of believers, fear God, honour the king' , NEB译文也近似这种说法)。但也有译本把这教训与其他三者并列(RSV及NASB如此行)。
我们若仔细分析,就会发现NIV译法并不完全令人折服:(1)“教中的弟兄”、“神”,和“君王”并非“所有人”(pantas),因为这当中就不包括“不信者”。前面特别讲到基督徒当如何与不信者相处(二12和二15)。若“尊敬众人”为一总结,则以下的教训应包括如何应付不信者。本节其他三个教训却未提到当如何对待不信者。(2)另外,把“神”算在“所有人”中也极不合理。原文pantas(所有人)在新约中从未包括神在内(pantas在新约中共出现1244次)。(3)尊敬(timaō)的含义并非“同时又尊敬,又亲爱,又敬畏不同的人”。这么说含糊而不实际。一人可以“尊敬”无能或恶毒的国君,但这不表示他也从心里亲爱他或畏惧他。此外,如果本节开头的timaō为一总结,则句尾的timaō就只限于“尊敬”。同一字在总结与分项陈述中各有不同意义,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把四个教训平行并列乃是较恰当的。尊敬众人意指“尊敬一切人”。原文中其实没有“人”字,但pantas通常指所有人(参,太十22;路二3;约一7;罗三23;雅一5)。基督徒若要在不信者中间行事为人与所蒙的恩相称(二12-16),就必须尊重所有人,尽量做到彬彬有礼。如今在工业界与政治圈里,人们常互相竞争,任意排挤他人,这点正是本节教训要责备的(Stibb?Walls, p.112)。
亲爱教中的弟兄代表基督徒彼此相待更进一步的要求(请注意“弟兄”一词也出现在五9)。基督徒不但要彼此尊重,更要彼此深切相爱(请参考一22有关agapaō之注释)。
敬畏神代表另一项要求。基督徒不但要尊敬并爱神(一3、8,二5、9),他们还要惧怕祂。他们不必惧怕不信者(三14),也不必怕其他弟兄(参一17有关敬畏神的注释)。但他们要“敬畏神”。
彼得最后又讲到尊敬君王。他用的字与“尊敬”众人是同一字129。于是我们大约可以定出四个教训的先后次序:
敬畏神
亲爱教中众弟兄
尊敬众人 尊敬君王
尊敬君王是绝对必要的(合乎二13-15之原则)。但彼得也暗示君王绝不能与神平等,也不值得人奉为神明般去敬拜。这点与罗马人当时盛行拜君王如拜神的风俗相反。基督徒固然对国家有应尽义务,但爱神爱弟兄的义务更重要。
C 作好仆人:顺服主人(二18-25)
1.就是乖僻的主人也要顺服(二18-20)
18. 彼得用了一个较冷僻的字(oiketēs)代表仆人。这字与doulos属同义字。后者为新约中常用的字(TDNT2, p.261)。但oiketēs也可指料理家务之佣人〔希英字典(LSJ),p.1202〕。两者在圣经中都被译为“仆人”(参NIV)。由于十九世纪美洲贩卖黑奴之风极其猖獗,奴隶的社会地位被大幅贬抑,以致于人们一听到“奴隶”一词就产生恐怖感。其实彼得写书时,社会对待奴隶并不差125。虽然那时也有奴隶受虐待,然而我们必须记住,第一世纪的奴隶通常都受到良好待遇。他们不是毫无工作技能的苦力,而是管家、会计师,及有专长的职业人士(包括医生、护士、教师、乐师和巧匠)。罗马法律对保护奴隶有明文规定。他们也都领薪水,并能在服务一段时期后赎回自由身(OCD, p.995,p.793,参peculium的注释)。但他们的服务也不是出于自愿(罗马初兴时,奴隶多半是战俘或从外地劫持来的人质。到了第一世纪,奴隶多半是出生于奴隶家庭的人)。他们的法定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无疑地要比罗马社会中其他人为低下。所以他们的待遇比做苦工的“奴隶”要好些,但比普通仆人则差些。我们可以称他们为“没有法定地位和经济自由的雇员”。虽然他们的工作性质类似“仆人”,但我们实在找不出更适当的名词能代表这种身分。今天的社会也没有这种阶层的人存在。
因为这种主仆关系在古代极普遍,所以彼得特别教训仆人要顺服主人。今天虽然看不到这类仆人,可是一般机关公司的“雇员”工作性质则与古代仆人相似。今天的“雇员”在工作与经济上享有不同程度的自由,古代仆人也有。因此彼得对古代仆人的教训也同样适用于今天的“雇员”。(古代另外有一类雇工专门只在白昼为人工作,他们的工作性质近似今天的“临时工”。这些人就不受雇主驱使。)126实际上,由“雇员”一辞虽看不出当事人是否有自由,这名词却代表当事人的经济地位和技术能力,所以用“雇员”代表古代仆人可能比“仆人”或“奴隶”更恰当。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这话鼓励仆人要继续不断地顺服在法律上和经济上控制他们的主人,并听从主人的一切吩咐。“顺服”(hypotassō)一辞也曾在二13出现过,用在叫人顺服世上一切制度。这儿的“顺服”则用在叫人顺服在经济上控制人的权威(参考下面三1有关这个动词的讨论)。这儿的动词为分词形式,却当作命令语用(像在二1,三1、7一样)。
“敬畏”的原文为phobos,通常应用在新约代表“害怕”(如:一17,三14)。但若应用在属人的权威上,则它的意义比“害怕惩罚或伤害”为温和(彼得不需叫人去害怕惩罚)。它代表一种“企求避免痛苦的正常愿望”。(罗十三7;彼前三2、16的phobos,及弗五33的相关动词都是这意思。)
敬畏的英译为respect,即尊敬之意。但若把以弗所书六5的phobos译为“尊敬”,则嫌气弱。〔以弗所书六5的中译为: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phobos)战兢(tromos)……。所有用到phobos的经文都带有“敬畏神”之意味,但只有在以弗所书五33才叫妻子要“敬重”他的丈夫。〕“敬畏”或“敬重”都含有“害怕痛苦后果的正常心态”。彼得肯定这种心态为正常。相反地,蔑视权威,嘲弄掌权者则是不对的(参,提前六1-2)127。
顺服“善良”(agathos)和“温和”的主人是很容易的(却也不全是自愿),迁就那“乖僻”的主人则不容易〔“乖僻”原文为skolios,即弯曲之意。参考路加福音三5。它也可用来比喻不诚实、不道德的人,如:徒二40;腓二15;申三十二5(LXX);诗七十八8(=LXX七十七8);箴四24,八8,十六28,二十八18〕。RSV把乖僻译为overbearing,即苛刻之意;NIV译为harsh,即严厉之意。这些译文都旨在显明与“善良温和”完全相反的特性。但以上这类“引伸式”译法与原文意义有出入。原因有三(1)BAGD, p.756,2,并未讲到这辞有任何伸义;(2)英译根据这辞的引伸义,但“严厉”和“苛刻”到底指何种行动则不明显;(3)原文所要表达的,不是两个相反词,而是两种主人。一种是极善良的,另一种是极恶劣的。换言之,就是“又善良又温和的”与“又弯曲又怪异的”相对比。“弯曲的”主人不但存心虚假,还会减扣薪水,忽视恶劣工作环境,苛刻地要求仆人,甚至在肉体上虐待仆人。然而就是在这种景况下,仆人也要“为叫良心对得起神”而存心忍耐并顺服(二13就是这么说,另外请看创世记三十一6-9所记载雅各的榜样)。然而主人若强迫仆人犯罪(参,二13注释),仆人可不必听从。掌权者既生在堕落世界中,他本身也必定有罪。但神既已设定这种层层管理的制度,我们就当尊重这制度。
19. 从本节到25节接续二18的主题,进一步解释为何仆人必须完全顺服主人。简单说,神喜悦祂的子民完全信任祂,并效法基督在世为人的榜样,不因恶劣环境而退后(这也是在外邦人中表现好行为的另一机会,参,二12)。
“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可喜爱的”代表“讨神喜悦”,受祂恩宠(原文charis代表神的恩惠,参,路二52,六32-34)。蒙神喜爱者必须“忍受冤屈之苦楚”。“苦楚”(lupē) 最恰当的解释应为“忧愁”、“难过”。(请参看一6对“忧愁”的相关动词之注释,另外BAGD, p.482,则解释这词指精神上的痛苦,包括“忧伤、难过”。新约中,其相关名词出现十六次,相关动词出现二十六次,没有一次被用来代表肉体疼痛。)彼得强调,信徒需要忍受各种精神上之苦楚(原文为复数,表示各样苦楚)。这类痛苦多半来自不公平待遇。
然而光忍受不公平待遇及随之而来的忧愁,并不能取悦于神。人忍受苦楚,是因为他意识到神的同在(NIV译为because he is conscious of God)128。所以忍受苦楚并非一种自我激发式的苦修,亦非为训练自己去面对各种逆境而准备。忍受苦楚是对神的交托,因着承认神的同在,感受到祂不断爱顾,便掌握了为义受苦之秘诀。受苦者相信神至终必会使一切真相大白,故能暂时忍受主人施加的一切不公平待遇,毫不怨恨、反叛、自怜,或失望。
20. 彼得在此明白指出,神悦纳人能忍受苦楚并非无条件的。神喜爱的是人能为义受苦。(请注意同样教训出现于三14、17和四14-16。)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因犯罪受苦就没有尊荣或夸赞了)人能忍受因犯罪而当得的惩罚并非了不起的事,不值得推崇。许多行恶者都知道他们所受的是当得的报应,所以甘心受罚,毫无怨言。
然而当“我们行善受苦”时,情况就大大不同了。虽然彼得也许特指“因”行“善”而受苦,但原文没有“因”字。(这儿所说受苦到底是特指因人所行善事,或因其他缘故而受苦,我们不知道。)通常在此种场合,自然人的正义感和自卫本能会使人寻求报复,甚至对主人公然违抗或暗中怀恨。但基督徒的反应却令人惊讶。他们能忍耐(照原文字面说,即“不断忍受”之意。)但彼得特指一面信靠神一面忍耐,因为基督徒“想到神”或说“意识到神的同在”(二19)。这种忍耐只有当人“心中有神”时才可能做到,因为他一直相信神会纪念那些被人糟蹋的善事。但被人误会时,要信靠神极不容易,因为这种行为违反我们的天然倾向。这时的信心才是真的,并且就如一7所说,在神眼中看来比精金更宝贵(参,三4)。这样才能蒙神喜悦(就是在神眼前蒙恩,charis,参,二19)。
2.因基督为你们受过苦,好叫你们相信神(二21-25)
21. 你们蒙召原是为此,指出基督徒信主是受神的呼召。虽然彼得的重点在于“仆人”,但二19-25有关受苦的一般原则也能直接套用在所有受权威管制的人,包括商场雇工、婚姻配偶、家庭成员、学生和政府职员。尤其二21-25提示的原则更是适合一般基督徒。
前面彼得曾说过,基督徒蒙神呼召“脱离黑暗,进入祂奇妙光明”(二9)。后面彼得又说,基督徒蒙召为要“祝福辱骂他们的人”(三9),并要“享受神永远的荣耀”(五10)。彼得先前体贴人的意思,曾拉着耶稣,劝他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受难(太十六22)。但如今彼得的看法有了完全的改变。他反而鼓励基督徒忍受不公平待遇。他说,你们蒙召原是为此。“此”事必然指前面二19-20所提在行善受苦时信靠神。新约圣经其他书卷也强调基督徒必然会受到不公平待遇(彼前五9;约十五18-20,十六33;徒十四22;帖前三3;提后三12;另外旧约诗三十四19也说“义人多有苦难”)。我们为什么要蒙召受苦?因为基督自己过的是苦难生活。我们蒙召就是要过这种生活。所以经上说,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祂的脚踪行。
彼得特要指出基督受苦的生活,因此他不讲基督的“死”,只讲祂的“受苦”(paschō),其中也包括祂死前所受的苦。这便是基督徒应过的生活。在后面,彼得也提到基督因我们的罪而受刑罚(二4)。只是在本节彼得重点稍有不同。基督“为你们受过苦”。为什么呢?是要“给你们留下榜样”。彼得所强调的,并不在乎基督为我们的罪受多少刑罚(神学家称之为基督“消极”的顺服),而是他在最艰难的处境下,受到最强大的阻力时,仍然能完全顺服神(神学家称为基督“积极”的顺服)。另外在罗马书五18-19则说,基督完全的顺服为我们赢得神的悦纳,这事亚当做不到,我们凭己力也做不到。彼得乃强调基督忍受冤屈是要给我们留下一个可以效法的榜样,是神眼中看为美善的样式。当人受委屈时,要他不但信靠神还要顺服神必然极困难。可是人若能做到两者,他对神的信心就必加深,而神也因此益发得着完全的荣耀(参,一6-7及有关注释,四13、16、19;雅一2-4;路二十四26;腓三10;来二10,十二2-4)。
我们若预先知道蒙召是要过受冤屈的生活,也许会觉得不悦,但我们绝不能灰心丧志。当然我们不必去自找苦吃(太六13),但当苦难临头时,我们甚至要“喜乐”(彼前四13;雅一2),因为知道藉着受苦,神要吸引我们更亲近祂。我们也会感到基督的同在,因祂了解我们所受的苦,而“神荣耀的灵”(四14)更要常住在我们身上。
22. 彼得进一步说明基督生活的榜样。他说: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赛五十三9)。新约圣经有许多处肯定基督完全无罪(太二十七4;约八29、46,十八38;林后五21;来四15;约壹三5);本节特别提到祂没有诡诈,就是说祂不欺骗人(参看二1有关“诡诈”的注释)史笛伯和渥尔斯(Stibb?Walls, p.118)评论说,“本节是一个与耶稣最亲近的人为祂的完全无罪所作极有力的见证”。神对所有人的要求,就是在最沉重压力下,也不能犯罪。这项要求只有基督完全做到了。因此祂成了激励我们的榜样(参,来十二3-4)。
二22-25与以赛亚书五十三章相关联。二22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三9,二23则显然参照以赛亚书五十三7。二25则与以赛亚书五十三6相呼应(“我们都如羊走迷”)。至于二24虽没有任何对应经文,但其中却无疑包含了以赛亚书五十三12(“他却担当了多人的罪”,七十士译本把“罪”当作复数,并且以赛亚书五十三4和11也有类似意义),以及以赛亚书五十三5(“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等节的片段。
23. 基督在受屈时的反应是: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被骂包括受到羞辱,和粗鲁无礼的谩骂。(在民数记二十3-13,照七十士译本经文,以色列人“辱骂”摩西,以致摩西以严辞反责百姓,并在气头上以杖击磐石;另外约翰福音九28记着耶稣被犹太人“骂”;哥林多前书四12则说,“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耶稣受审被钉在十架上时,更受到了无情的“羞辱”(太二十六67-68,二十七12-14、28-31、39-44;路二十二63-65,二十三9-11)。一般人若受到这般欺侮,一定会据理力争,求个公平,甚至反唇相讥,以恶言回报。如果当时不得伸冤,也会口中威吓,心中怀恨,伺机报复。(中国人常说,君子报仇,三年不晚。)这样就叫对方时时不得安宁,心中常记挂着将来可能受到的报复。
然而这些都是靠自己的天然反应、血气之勇,因他们不相信神掌管全局。但那些切切依靠神的,虽受苦也相信神是万事的主宰。耶稣为这些信神者另外留下一个榜样: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耶稣在世时完全做到了这一点。交托(paradidomi)代表“交出去、传递、托付”。原文中并没讲耶稣把什么交给神。但如果祂以威吓和辱骂回报对方,祂不但会伤害对方,也会伤害自己。所以我们若说祂“只将自己交托神”,似乎不够完全。(NIV和NASB译文皆有此意)。祂不但把自己交托神,更把辱骂祂的人、祂的门徒,以及整个事件的发展都交托给那位“按公义审判人的主”。此处动词用未完成时态,代表过去不断重复的动作。所以NASB译得好:“keptentrusting”(不断交托)。我们再次看到为义受苦时不可缺的是信心的态度。耶稣受苦时,他不但没有靠他自己的能力去报复(祂的能力本来就远超过仇敌的能力),反而不断把整个事件交托给天父,因祂知道神的公平与正直,并相信神也必然按公义审判人。
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彼得并没说当人受屈时,要宣泄怒气,好得着心理治疗的果效,也没叫人忍气吞声(打落门牙和血吞),因为两者都是靠自己的行为。彼得却叫人要一直不断的把整个事件完全交在神手中。
彼得称呼神为按公义审判人的主,这表示耶稣心中明白,审判人的神不是报应恶人(四5),就是因耶稣祂自己已在十字架上担当罪人当受的刑罚而赦免恶人(二24)。基督徒能忍受一切冤屈,就是因他们早知道神最后必为他们伸冤。神在我们心中放下了一股正义感,所以我们若受了不平的待遇,而那些欺侮我们的人竟没受惩罚,我们就一辈子不会忘记这事。可是我们若能把这事完全交托神,并时刻提醒自己至终“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西三25;另外帖后一5-6;雅五7-8也有类似教训)则我们的正义感就得了满足,仇恨之心也因此平息。我们不但不想斤斤计较,反而会效法耶稣,祷告求神:“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我们所求的不是恶人平白无故得赦免(这在神公义国度里是不可能的),而是恶人因着基督重价的宝血得赦免(彼前一19)。
24. 本节是福音的总纲: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基督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这表示父神把我们的罪算在基督身上。我们不明白这事怎么会发生的,但神“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十三6)。照天父的想法,我们的罪都属基督;也就是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然后把那本来要发泄在罪身上的怒气加在基督身上。基督因此在最后与神隔绝,并尝了死味。这些本来是我们当受的惩罚。但基督这么行,就替祂的子民承担了刑罚,取代了罪人的地位。
木头也可译成“十架”,因为原文不是“树木”(dendron),而是xylon,指“木头,或用木头做的物件”,可以照上下文意思有不同译法(如:太二十六47、55译成“棒”;徒十六24中译成“木狗”;启二十二2中译成“树”)。彼得用xylon不用stauros(十字架),似乎特意要提醒读者申命记二十一23讲到因犯罪而被挂在木头上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加三13;徒五30,十39,十三29)。所以此处译成“木头”就更能提醒读者耶稣被钉与申命记二十一23的关联。
担当(anapherō)的意思就是“拿起来”。如果照此意义,则本节指基督亲自“拿起”我们的罪,把它放上(epi)十架(参NASB和RSV的旁注,以及NEB的译文)。但“担当”(anapherō)也可指“负担、携带、忍受”各样苦难、危险和艰辛。以赛亚书五十三11-12就是这意义(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三12的希伯来书九28也有此意)。所以本节还是译成“祂担当我们的罪”较恰当(参考后面的附录)。
彼得说基督担当我们罪的目的,是要叫我们可以在罪上死,在义上活。死原文的动词时态(在主动词“活”前面的不定式分词)常常指主要动作发生前的行为。所以这话的意思是“我们既然已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这段话非比寻常。类似教训也出现在罗马书六1-23节。基督徒悔改信主的一刹那,他向着罪(控制人的权势)死了(罗六2-11、14),同时也开始过成圣的生活。
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这话引自以赛亚书二十三5。彼得这话是指着人的灵性说的:靠着基督所受的伤,我们被罪所伤的灵魂反得医治。再一次基督作了取代的工作:我们原本该受刑罚的。但基督取代我们受罚,我们反而在灵魂上得了痊愈。
25. 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这话使人想起以赛亚书五十三6,“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迷失是过去的事,如今他们已经归(回)到基督这位牧者怀中了。所以他们应当追随基督过“公义”的生活(二24)。基督不但是牧者,更是监督。祂一直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保护他们不受伤害,更期望他们过“公义”的生活。
归到一辞并不代表他们从前曾一度与基督亲近,因为原文(epistrepō)常被用来代表“转离”罪或“归服主”(徒三19,九35,十一21,十四15;帖前一9)。彼得指明归回的对象是基督,表示真正的离罪悔改就是转向基督,并顺服这位“牧人兼监督”之领导。
附篇:基督是否真的在十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二24)
BAGD, p.63,3,居然否定anapherō可作“担当”解释。但主前第二世纪的波立比乌(Polybius)在他的着作中,1.36.3,用这字代表“暂时忍受毁谤与谎言”;又在4.45.9提到“担当忍受战争的重荷”。主前第五世纪的修西狄第(Thucydides)在他着作3.38.3讲到一城如何担当与忍受各样危险。另外LSJ, p.125, 3解释这字为“扛起、自告奋勇”之意(此解释乃参考以赛亚书五十三12,希伯来书九28和其他古典文学作品)129。该字字首ana-有“负起(重担)”的意味。这种解释与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五十三11和12意义一致:主的仆人担当了罪人的罪(参,赛五十三4,其中的pherō也是同样意义)。希伯来书九28则引用以赛亚书五十三12,把ana-解为“担当”:“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
戴斯敏(Deissmann, p.88-91)则以为anapherō后面跟epi加受格(如同彼前二24)就不能作“在木头上担当(罪)”解释。如果照此解释看,则动词后面要跟epi加与格。所以他以为这话指基督把我们的罪“放上十架”。于是他下结论说,“这段话很笼统。基督藉着祂的死拿去了我们的罪,但从话中我们看不出有替代或牺牲的含义”(p.90)。他并主张彼得前书二24把anapherō当作“携带然后放在别人(物)身上”解释。由此推之,基督未曾亲身“担当”世人的罪,祂只不过把我们的罪带到十架上,并“放在十架上”,等于说祂把罪从人身上转移到十架上(p.91),祂自己却没有“担当”罪。
戴氏主张并不正确。原因如下:
(1)他说,照文法讲,“在木头上”必须是epi加与格。但这不对。因为epi加受格绝对可以指“在……之上”(on),并不需要有“移动”到某个位置上来配合(参看彼得前书四14,“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还有三12;马可福音四28则讲到耶稣“枕着枕头睡觉”,原文有“在……之上”的意思;另外BAGD, p.288,Ⅲ.1.a有关zēta之注释,以及Beare,p.149-150之注脚皆讨论到此字意义)。用受格〔而不用七十士译本申二十一23的所有格〕可能只是体裁上的小改变,或记忆上的误差造成——彼得曾自由引用了七十士译本的几处经文,所以文中有小小误差不足为奇。(2)彼得前书二22-25明显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以anapherō一辞意义不可能与以赛亚书的经文意义有差别。(3)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明说耶稣“担当”了我们的罪。例如在五十三6讲到,“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另参,五十三4、5、8、10等节)。(4)歌罗西书二14的确说,“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已被钉在十架上,而且是天父亲自做了这事。天父并没有免去加在耶稣身上的惩罚。(保罗既然说“钉在十架上”,就叫人想起基督的被钉。由此可知,是基督担当了我们的刑罚,是祂亲自被钉在十架上。那时有碍我们的字据才被撒去。)(5)新约圣经的其余教训都与“基督把我们的罪带上十字架(然后放在十架上)”这观念有冲突。这观念代表耶稣没有亲自背负罪,就好像旧约时代的献祭礼仪只把罪放在“代罪羔羊”身上一样,毫无果效。惟有一个“凡事都与他弟兄相同之人”才能真正作为祭品。只有祂才能真正“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参,来二17,NASB和AV的边注,另参,来七27,九24、22、26、28,十4、10;罗四25;林后五21)。
所以应当摒弃“彼得前书二24代表基督把我们的罪放在十架上”这种观念。这节经文还是应该译成“他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并且是祂代替我们受罪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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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书
彼得前书第二章
2:1-3 紧接前章重生了的人应有新生活的教训,1节至3节说明罪能阻止人相爱,故须除去一切恶毒,灵命才能生长。
“灵奶”为喂养灵命的粮食,当指神的话语和认识神的知识(1:23-25),是一切粮食中最好的(赛55:1-2)。保罗和《希伯来书》作者曾用“奶”来比喻简易浅显的教训(林前3:1-2;来5:12-14),要信徒放下奶改吃饭(干粮),但彼得用此词的意义和他们不同。
“象才生的婴孩”无低贬之意。信徒应象婴孩依在母怀羡奶一样,爱慕那助长灵命的真道。信徒灵命要有如此健康的生长,才可以得到主再来时完全且丰盛的救恩,身体复活,进入神的国度(1:5,7;罗8:21-24)。凡是遵行主道,又与其他信徒有交通,能彼此相爱的人,也就是有份于基督,尝过祂美善的人(诗34:8),应该不断长大,使属灵生命日益丰盛。“主恩”不只是基督的慈爱,更指祂的美善。
2:4
本节至10节讲属神的人是神的殿(灵宫),基督是灵奶,供应信徒成长;祂又是活石,我们也从此活石得生命,成为建造主殿有生命的石头。彼得自己便是从主得生命的“石头”(太16:18)。
圣经作者喜欢用“磐石”(或石头)表征主基督,用以说明祂的身分和工作。祂是1,在旷野被击打的磐石,生命的水从祂流出来,要喝的人都可以来喝(出17:6;林前10:4;比较约4:13-14;7:37-39)。2,是房角石,教会建立的根基(弗2:20)。3,是犹太人“绊脚石”(看罗9:32-33;林前1:23)。4,是主再来时,以色列民“房角的头块石头”(亚4:7)。5,从建立神国度的计划来说,祂是粉碎一切属世权势,权力遍满天下的石头(但2:35,44-45)。6,对不信主的人来说,是审判世人的巨石,掉在谁身上,谁便给砸得稀烂(太21:44)。
2:5
旧约记载以色列民通过祭司来间接见神(参来2:17)。新约时代,每个信基督与祂联合的人,都是祭司(9节;启1:6)。基督徒因为有基督这位唯一的永远大祭司的救赎,不必藉其他媒介,可以直接到神面前(提前2:5)。新约没有把教会的圣职人员当作“祭司”阶层,他们和众信徒都是新约祭司总职事中的一分子。这是信主的人的大福气,是天生的权利,就象亚伦后裔世袭为祭司一样(来5:1)。
信徒怎样作祭司呢?1,作神圣洁的子民,有神和大祭司基督那样的圣洁(1:15;来7:26;10:10)。2,献上自己的“身体”,当作活祭(罗12:1;腓2:17;提后4:6;雅1:27;约壹3:16);献上赞美(来13:15)、财物(罗12:13;加6:6,10)、善行(来13:16)。3,为人代求(西4:12;提前2:1)。4,作家庭的祭司,把家人和邻舍带到神面前。旧约时代未设立祭司制度时,家长是每个家庭的祭司(创8:20;26:25;31:54)。
2:6 “房角石”相当于今天建筑工程的基石(弗2:20)。经文引用《以赛亚书》28:16。
2:7 经文引自《诗篇》118:22,主耶稣也曾引用(太21:42),作者用此经文说明拒绝基督的人绊跌在此磐石上,但对信祂的人却是异常宝贵。
2:8
“绊跌也是预定的”有几种解释:1,有此人预定要绊跌(堕落或丧失);2,神预见人会不信,这些不信的人预定要丧失;3,不信的人的命运是永远灭亡;4,神预备了一个得救的方法(徒4:12),人拒绝接受(不顺从),因此算为绊跌的人。人对基督只有当作宝贵或者当作绊脚石,没有中间的道路。作者引用《以赛亚书》8:14来解释此点。
2:9-10
作者引《出埃及记》19:5-6、《以赛亚书》43:20-21、《何西阿书》1:6,9;2:1,23等处经文,来说明信徒蒙神拣选的尊贵身分。以色列民在旧约时代为神的选民,信徒在新约时代也是神拣选的子民。“君尊的祭司”:看5节注。“圣洁的国度”:以色列民是分别为圣归给神的国民(参申7:6;14:2,21),新约信徒也是分别出来归给神的圣洁的子民。他们来自多国多族,现在都成为神国度中的人。外邦人原在神怜恤之外,现在接受主,进入了教会,也成了祂的子女。
2:11
信徒在神圣洁的国度中须作圣洁的子民,但信徒既生活在世上,周围都是不信的人,怎样才能出污泥而不染?本节至3:12提出一连串的生活守则,教导信徒不只消极不沾染世俗,而且须积极劝善,影响世人。
信徒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客旅”和“寄居”(1:1注;参创23:4;诗39:12),他们的真正家乡不在这里,不可落入世间风尚中。肉体是软弱的,心灵与身体都易为罪所染。信徒虽已重生(1:3,23),仍会遇到世上诸般引诱,必须努力克服(罗8:1-4;加5:16-25),从世人中分别出来。
2:12
信徒的生活须端正,并且在不信的人眼中应能看出他们的好行为来。当时的人不了解基督信仰和信徒生活方式,因而毁谤他们(参徒16:16;19:23)。遇到这种情况,不是退避,也不须用言语来辩护,而是用爱心做与对方有益的事,叫他们目睹一切,归荣耀与神(看太5:16)。
“监察的日子”可指看见信徒好行为的人也归信基督的时候,更可以指主再来时审判的日子。
2:13
本至17节为本书提出的信徒生活守则的第一部分,讲基督徒与掌权者间的关系。教会既是属神的子民结成的国度,应如何与地上的政权相处,是教会建立初期面临的一大问题。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3:1-7、《提前》2:1-3和《提多书》3:1-3,8都有教导。彼得写此信时,教会正在残暴的罗马尼禄皇帝手中受到逼迫,仍劝勉信徒尊敬顺服,因“在天上的”人的权柄来自神(罗13:1),这样做不只可以满足神在地上的旨意,也是为了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好处;何况万物的结局已近(4:7)。
信徒顺服,目的不是苟且偷生,而是“为主的缘故”。掌权的既为神所命,违背世间掌权的也就是违背神。不过顺服决不可以违背神的法则(参徒4:19)。“人的一切制度”指神为人所定的制度;“制度”的原文ktisis通指神的造物,例如人、宇宙、智慧等。神也创立管理人的制度,掌权者的权柄乃神所给。
2:14 政府有责任罚恶赏善,维持法律和秩序。
2:15 反对神的人故意装作糊涂无知,攻击信徒。做个好公民是用事实来反击,叫他们无话可说。
2:16 自由不是放纵。基督徒所宝爱的是脱离罪的奴役可以侍奉神的自由,而非不理法纪、打乱社会秩序的放纵。
2:17
本节以四事相勉,一是尊敬众人,尊敬掌权的之外,应进一步尊敬一切的人,因为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二是爱弟兄,没有一点虚假(1:22);三是敬拜畏神,是信徒对神应有的态度(1:17);四是尊敬君王,君王不是神,不必畏他,只能杀身体不杀灵魂的,不用怕他(太10:28)。统治者若违反神明显的旨意,信徒宁可受责罚也要顺从神。
2:18
本节至25节是关于仆人与主人间关系的教训。初期教会中奴隶归主的很多,他们的主人大都不信主;但这些奴隶在教会中已不再是人的财产或生产工具,而是一个人(加3:28;西3:10)。新约多处提多出人与人间基本平等的原则,成为后来废除奴隶制度的张本(参弗6:5-8;西3:22-25;提前6:1-2;多2:9-10)。彼得所看重的是仆人与神的关系:仆人因为敬畏神(19节),就能忍受苦楚;即令行善受苦,也能忍耐,基督已立有美好的榜样(21节)。这本是神的计划,教人能在苦难中得到锻炼,配得神赐的荣耀。
2:21 跟主的脚踪行,不只是学习祂的榜样,信徒没有了主根本无可循之路。祂受苦是为了救赎罪人。
2:23-25
作者用《以赛亚书》53章的话,说明基督的受苦与受死是应验旧约的话。他要读者明白,基督本无罪(1:19;约8:46;林后5:21;来7:26;约壹3:5)。他在受审与钉死的时候,都能不犯罪,且丝毫不报复(太5:38-44;参可14:65;15:16-20;29-32;路23:11等)。
“木头”指十字架。信徒因基督的死,得到新生命。
基督不只为罪人死,使信的人得到救赎,祂更保护、看顾、喂养、监督我们的生命和生活,祂是我们生活的榜样(21-22节)、生命的救赎主(24节)和灵性的最高监督人(25节)。祂不但是牧人(约10:11;来13:20;启7:17),且是牧人中的中牧人(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