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第四章
彼前 4:1-2> 受苦时,不张扬,还要百般忍耐,我可以吗?我问我自己。
4:1-2 有些人会千方百计逃避痛苦,但作为基督的跟随者,我们要随时准备遵行神的旨意和甘愿忍受苦难。当我们专注基督和祂要我们所做的事时,罪就不能在我们受苦时击败我们。当身体在痛苦之中,或是生命遭遇危难时,生命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就显得清晰了,罪中之乐又有什么益处呢?人若为行善而受苦,仍忠心顺服,这人一定与罪割裂了。
彼前 4:3-4> 悔改信主、生命改变,若旧朋友与我为敌……
4:3-4 人悔改信主,生命经历重大转变后,可能会遭旧朋友的轻视。这不单是因为他拒绝参与某些活动,也因为他现在的生活重心改变了,面向相反的方向。这特别的生命,间接地指控了其他人的罪行。成熟的信徒应当帮助初信的信徒面对此种压力,鼓励他们坚守对基督的信心。
彼前 4:5> 我们已得救了,那将来为何要受审判?
4:5 得救的基础在于我们相信耶稣(参徒 16:31 ),但审判的基础却在于我们怎样生活。那些逼迫人的,必要站在主面前接受刑罚;但信徒不需要惧怕,因为基督将会审判一切(参约 5:22 ;提后 4:1 )。
彼前 4:5-6> 死人也要交账?福音与死了的人有关系?那旧约时代的人呢?
4:5-6 初期教会的信徒对于死后的情况非常关切。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就担心,那些在主再来之前已死去的亲人永远不能见主的面(参帖前 4:13-18 )。因此彼得再次提醒读者,死人将要受审判,无论是信主的,还是敌对主的。这是完全公正的审判,因为即使死了的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 3:18-19 )。耶稣在地上传道时,第一次把福音传开了,其实在创世以前福音已经生效了(参弗 1:4 )。这福音影响全人类,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
彼前 4:7-9> 结局近了,我就什么都不做吧,或什么都可以做?
4:7-9 我们生活充满盼望是因为基督要来。为了预备迎见祂,我们须在爱神和爱人这两方面不断增长(参太 22:37-40 )。重要的是警醒恒切祷告,还要切实地帮助有需要的人。你的财产、名誉和权威,在神的国度里都会归于无有,但你却要与其他人共度永恒。将你的时间和才干投资在有永恒价值的事工上吧!
彼前 4:9> 4:9 有关“款待”的教导,请参考罗马书 12 章 13 节的注释。
彼前 4:10-11> 这样一个我,有用?无用?其实有用无用都……
4:10-11 有些人很容易看到自己的才干,并认为有权按自己的心意发挥;有些人却认为自己一无所长。彼得针对这两类人,在这段经文中指出,每个人都拥有才干。我们要找出自己的恩赐,好好运用,所有的恩赐都要用来服事别人,绝不是专为己用的。彼得在这里提到的是讲道和服事人的恩赐(参罗 12:6-8 ;林前 12:8-11 ;弗 4:11 )。
彼前 4:11> 运用恩赐荣耀神?我可以吗?
4:11 我们怎样运用自己的恩赐荣耀神呢?我们照着神的引领运用恩赐去帮助别人,他们就会因我们而看见基督,并且因着他们所得的帮助而赞美神。(参太 5:16 )
彼前 4:14-16> 受苦有福!那我就专找苦来受,岂不很有福?
4:14-16 彼得又想起耶稣的话:“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太 5:11 )基督差遣圣灵来坚固为信仰而受逼迫的人,但这并不表示所有的苦难都因信基督而来,有时是因我们自己不智的行为。所以我们要小心衡量和反省,弄清楚受苦的真正原因。如果我们真是为主的缘故而受苦,那我们大可以放心,因为祂必会一直与我们同在。
彼前 4:16> 有人逃避苦难,有人寻求苦难,我……
4:16 为主的缘故而受苦不用羞愧。彼得和约翰传扬福音时曾受到逼迫,但他们却喜乐,因为逼迫是神认可他们的工作的记号(参徒 5:41 )。我们不必自己去寻求苦难,也不用逃避它,只要继续去做应当做的事,无须挂虑是否会带来苦难。
彼前 4:17-18> 神的审判,定是在末后的日子才有……
4:17-18 这里所指的并非末后的审判,而是神的磨炼和管教(参来 12:7 )。神通常允许信徒犯罪,好让我们体验犯罪的恶果,其目的是:( 1 )显出我们有犯罪的倾向;( 2 )激发我们从罪中回转,并且坚定地倚靠祂;( 3 )装备我们去面对将来更大的试探;( 4 )帮助我们继续坚持信靠祂。信徒尚且需要接受神在地上的管教(审判),更何况那些未信的人,岂不是要受更多管教吗?义人尚且仅仅得救,那么拒绝基督的人还有什么得救的机会呢?
彼前 4:19> 将自己交与祂?是啊,神是信实的,你不相信吗?我……
4:19 神创造了世界,祂一直信实地治理和保守这世界。既然我们知道祂是信实的,就可以深信祂必定会成就祂向我们所应许的;祂既能够鉴察整个自然界,我们面对磨炼时,祂也必定能够鉴察我们的需要。──
《灵修版圣经注释》
彼得前书第四章
受苦及荣耀(四 1 ~ 11 )
神造万物均为美好,祂没有不给我们享用;但是因为私欲与罪的关系密切,所以神的儿女要十分小心,“宁枉勿纵”才是上策。因此,道成肉身的主给了我们最完美的榜样( 1 )。当然,我们不能、也无能依足我们主在地上的榜样生活,但是成为神的儿女,便要以那样的心志来度日。
“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 1 ),其实暗示在神的国度尚未完全建立以前,基督徒在世的生活就是一场属灵的战争,而心志是我们主要的武器,这武器是用来对付私欲,使我们与罪断绝。
如果神的儿女怕吃苦,就会放纵私欲及顺从情欲( 2 )。外邦人存不虔不敬的心,使他们随从私欲而行邪淫、醉酒、荒宴等的事情( 3 )。他们在饮食上浪费了资源及时间,已成了社会繁荣中的一个现象,也是人放纵自己的一个机会。世人这样行不足为怪,反而我们要从中分别出来,便被他们视为怪了。然而基督徒要小心及醒觉我们所做所行的一切,均要在主面前交帐( 5 )。
在这放纵任性的时代,食、色两性均如脱缰之马,这是万物结局近了的预兆,所以神的儿女要谨慎自守( 7 ),惟有警醒祷告才能使我们得胜。
基督徒不是一个个体,所以要有整体的行动,要彼此相爱、互相款待和服事( 9 ~ 10 )。这都不是从私欲来的,而是从神来的( 11 ),目的不是为情欲、或为满足自己的喜好,反而要在凡事上使基督得荣耀。世人犯罪亏缺神的荣耀,神的儿女蒙恩乃是要荣耀神,受苦与否不足挂齿,最重要是让救赎我们的主在我们身上得荣耀。万物的结局近了,信徒应该三思。
祈祷 倘若受苦能带来荣耀,求主让我受苦。
受苦与“讨苦”(四 12 ~ 19 )
在生活中遇见不如意、不愉快的事,或面对考验、困难是司空常见的。世人以为不幸的事,神的儿女却要小心分辨和思想:
若是因基督的缘故而遭受苦难,我们可以安心,因为我们不是单独面对,而是与基督一同受苦( 12 ~ 13 ),且在全能者的荫下(参诗九十一 1 )。有祂的同在,我们就不是单独作战,这是莫大的安慰及鼓励。
试验的苦难不但使我们与主更加亲密,而且使我们更有盼望( 13 )。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欢喜快乐。这不是阿 Q 精神,而是因环境的压力,使内心发出更强的盼望。
因基督的名受辱是有福的( 14 )。神不是自私的神,祂顾及每一位敬畏祂和为祂名受苦的人。神的灵在那些人身上,与他们一同经历苦难,主也承担那些苦难。
然而神的儿女也要小心,不要将软弱、失败所招惹的苦当作为主受苦( 15 )。这里提到好管闲事,是指强自出头所招来的烦恼及苦难。我们的私欲,会因我们个人之利益、喜好、面子及习惯,使我们在一些闲事上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要小心,因为在末世若不能分辨先后次序,便有许多琐事叫我们分心。基督徒不但要有被感动的心,也要有神所赐的智慧分辨主次,因为理性也是神所给的,一个全面的配合才是完全属灵的人。
我们不要自讨苦吃,但若因基督的缘故受苦,我们必须坚定地相信──神必审判( 17 ),且将由神的家起首。在今日的教会中,可能有些实在不能忍受的事情,但我们可以放心,因为审判会从那里开始。那一个审判,绝对没有宽容,也不会不公平,而且那是决定性的判决。
祈祷 求主使我勇于面对苦难,不要因受苦而退缩。 ──《新旧约辅读》
彼得前书第四章
1-6 要脱离罪恶
1 “因为 ...... 断绝了”:人肉身受苦时如能柔顺地坚忍下去,便能逐渐治死罪恶的倾向。
5-6 逼迫信徒的人末日要受到基督的审判。
这审判是公正的,因为连旧约时代的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在生时,参 3:19-20 注。有说是在他们死后,基督向恶魔宣讲时,但此说乏根据)叫那些信徒从福音的人,肉体虽曾按着神对人的定命死去 (参来 9:27 ), 但灵性却因信靠神活着。
7-11 信徒当相爱、互相服事
7 “万物的结局”:指世界的末日(参提后 3:1 注)。信徒面对这快临的日子,应有相称的态度和表现。
8 “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引自箴 10:12 ;真正的爱愿意饶恕他人的罪(参太 18:21-35; 林前 13:5 ),另见雅 5:20 注。
10-11 教会中各人须按神所托付的恩赐互相服事、互相建立 ( 参罗 12:3-8; 林前 12:27-31 注),藉此荣耀神。
“阿们”:见太 6:13 注。
12-19 不耻为作基督徒而受苦
12-14 信徒因为信奉耶稣(“为基督的名”)遇到逼迫时,应知道这是神对他们的试验、熬炼(参 1:6-7 ),且要为此欢喜,因在末日要分享基督的荣耀
( 见 1:7; 参罗 8:17; 提后 2:11-12 ) , 目前在受苦中也因为圣灵的同在而有分于神的荣耀(见太 10:19-20; 徒 6:15; 7:55-56 )。
15 勿为行恶受苦。
16-19 因作基督徒(见徒 11:26 )而受苦者该信靠神 ( 19 )、
藉善行荣耀神 ( 16, 19 ), 知道神既审判信徒和义人,必要惩治不信的和作恶之人( 17-18 )。
16 “因这名”:即“按基督徒的身分”。
彼得前书第四章
基督徒的职责(四 1-5 )
基督徒应该决心放弃异教的邪风恶俗,而完全委身于基督,过讨上帝喜悦的生活。
彼得说:‘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提出下面三个可能的解释:
(一)犹太人很热烈地相信受苦可以洁净人的污秽。巴录的启示录( Apocalypse of Baruch )的作者,提及以色列人的经历时曾说:‘因此,他们若受痛苦磨炼,他们或可得以成圣。’(十三 10 )论到人心灵上的洁净时,以诺书则有以下的记载:‘心灵内永恒的洁净,是与肉身受多少煎熬有直接关系;因为在万灵的主面前,没有人能说谎话。’(六十七 9 )玛喀比二书曾形容当时的苦况说:‘我奉劝念本书的读者们,不应以目前所受的灾难而丧志、恐惧、战竞;相反地,他们应了解这些刑罚并不是要施行毁灭,而是磨炼我们的国家。上帝恩惠的表征,在作恶者享平安的日子迅速过去之后,刑罚便速速来临而表彰无遗。至于其他国家,上帝容忍等候,不施行刑罚,直到审判日来临,他们的罪恶满盈时,上帝的审判会无情地倾倒。但上帝并没有等我们恶贯满盈时,向我们施行刑罚,祂永远向我们施恩,虽然祂严惩罪人,但祂却永不忘怀属祂的子民’(六 12-16 )。这些篇章很明显地表示:受苦使人成圣,同时,上帝不速速施行刑罚,是上帝给人最后机会。诗人说:‘耶和华阿,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训的人,是有福的。’(诗九十四 12 )以利法说:‘上帝所惩治的人有福的。’(伯五 17 )。‘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十二 6 )
若我们用上述这思想来看这一段经文,意义就很明显:凡因受苦而被管教的,都与罪断绝了。这确是令人鼓舞的思想,‘失败乃成功之母’是千古不易的真理。苦难及挫折使我们不断地感谢上帝,因为苦难虽然难熬,但却与心灵有益。这意思虽好,却仍与本段经文不大相合。
(二)碧格则认为,彼得是以其会友为信仰而受逼迫的经验,来解释这段经文的背景。他说:‘那些温驯地忍受苦难,及诸多无情的逼迫,而始终坚立不倒,没有顺从罪恶的信徒,是值得景仰及委以重任的;因为试诱对他无能为力。’这里的意思乃是:若一个人经历逼迫,又没有弃绝基督的话,这人的品格与信仰是经历严格考验,故此,试探也对他无能为力了。
每一个试验都是令我们的品格更坚强的说法固然不错;每一次拒绝试探的经历,都会加强我们拒绝另一次试探的力量。这都是很好的意思,但是却与本段经文的上下文的意思,似有些不相合的地方。
(三)现在要讨论的,可能是比较正确的解释。在上文中,彼得在谈论洗礼。在新约中,罗马书第六章是论洗礼最重要的篇章之一。在这一章圣经中,保罗解释洗礼的经验是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有新的生命。我们认为这正是彼得的想法。他刚在上文讨论洗礼,接便说:‘那些洗礼的人,已经藉洗礼分享了基督的苦痛与死亡。罪对他们毫无克制的力量(罗六 14 )。再者,我们要知道这些受洗的,是自愿脱离异教的成年人;藉洗礼,他与基督认同,合一;分享基督的痛苦与死亡,也分享基督复活的生命及能力,因此,便可胜过罪恶。’
当这情况发生时,这人便与他旧的生活方式一刀两断了,一味寻求享乐、骄傲、情欲的律,已经过去了;代之而起的,是上帝的管治。要达到这境界绝不容易,因为过往的朋友必对这投入新生的人,加以诸多耻笑。但基督徒却深知上帝的审判必将来临。有一天,基督徒会体验到那永恒的喜乐,这喜乐若与他在地上所放弃暂时的享乐比较一下,相差何只千倍。
最后的机会(四 6 )
因此,那些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好使他们的肉体受了人要受的审判,他们的灵却靠上帝活。(新译本)
这一段难以解释的经文,竟以这一节更令人不解的经节作结束,因为这一节经文再次提及福音也曾被传给死人的概念。‘死人’这词起码有下列三种不同意义:
(一)是指那些 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 ,而不是指那些肉身死亡的人;
(二)是指那些 在主耶稣再来之先而死去的人 ;这些人曾在去世前听闻福音,故此可享天上的荣耀;
(三)是指所有的死人;这可能是正确的解释。因为彼得在上文论及基督曾下到阴间,在这里,他只不过再一次提及基督向死人宣讲的概念而已。
从未有人为这节经文作出令人合理满意的解释;但我们认为下列的解释是较为令人满意的。对人类来说,死亡乃是对罪的刑罚。正如保罗所说的:‘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 12 )假如没有罪的话,死亡也不会临到世人;故此,死亡本身便是审判。彼得在这里的意思乃是:人死的时候已经受了审判;虽然如此,基督仍然下到阴间宣扬福音,使他们再有一次机会、藉接纳福音,得以活在上帝的灵中。
这可说是圣经中最奥妙的经节!假如我们的解释是正确的话,那么,我们便可一瞥死人也可以悔改的真理,也就是福音提供人另一次进入新生的机会。
末日将至(四 7 上)
这是新约一贯的信息。保罗劝勉人应该睡醒,因为黑夜已深,白昼将近(罗十三 12 );他向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说:‘主已经近了。’雅各写道:‘主来的日子近了。’约翰不断地向其会友说:他们已经身处末世之中了(约壹二 18 )。启示录的作者约翰说:他曾听见复活的基督宣告谓:‘是了,我必快来’(启一 3 ;廿二 20 )。
对某些人来说,这些经文引起一些难题,因为若以字面的意义来看,新约的作者都错了;因为将近二千年了,末日仍末来临。对这难题有以下四个可能的解释:
(一)我们或可说新约的作者的确是错了。他们在当日盼望基督再来,及世界末日的来临;而这些事都没有应验。但令人希奇的,却是基督教会并没有因这些话没有应验,而将之从新约圣经中删除出来。新约圣经的正典,到主后二世纪的后期才固定,而一直沿用至今日。换言之,上述主即将来临的经文,也成为正典的一部分。由此可见:早期教会的信徒们,仍然相信主快再来的真理。
(二)新约本身有些经文显示:末日已经来临了。当耶稣基督未降生的时候,历史已经达到终点。在耶稣里面,永恒已经进入时空;藉祂,上帝也进入了人世。预言也在祂里面应验。在祂里面,末日已经来临了。保罗认为他已处身于末世(林前十 11 )。彼得在其第一篇讲章中,提及约珥先知的预言,论及在末世时,上帝的灵会降临,充满众人;意谓当时的人已经住在末世之中(徒二 16-21 )。
如果我们接纳这一个说法,那么,历史在耶稣基督里已经达到终点。争战已得胜利;只有一些小冲突,仍待克服,因为有一些残余的顽固分子,仍然滋事扰乱。换言之,在这一刻,我们正活在末日之中,也就是活在‘历史的尾声’中。这是一很普遍的见解;但却与事实不符。现时罪恶嚣张,与过去比较,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世界仍未接纳基督为主。这或许是末日,但清晨的曙光仍遥遥未至。
(三)我们或许应以历史为一无限长度的过程的概念,来了解‘近了’的意思。这就如将所有过去的文明历史比为一粟,将尚未发生、未能记载的历史比为沧海,沧海与一粟之差异,相去何止千万倍。若用这个角度来看,‘近了’只不过是一个相对的字眼。当诗人说:在上帝看来,千年如一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九十 4 ),这些话真是正确贴切得无以复加。如此看来,虽然千百年已经过去,但是用‘近了’来形容历史过程,仍然是正确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表示,这并不是圣经作者们对‘近了’的看法,因为他们对历史根本没有如此的概念。
(四)这一节经文,包涵了一个很重要的真理, 对每一个人来说,时候都将到了 。人人皆有一死,这是无可否认的;对我们来说,主来的日子已经近了。我们不知道那一天,那一刻与主相遇;故此,我们每天都活在永恒的边缘。
彼得说:‘万物的结局近了。’早期的思想家,认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这或许是错误的想法,但他们却给后世留下了一个严厉的警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末日的确已经近了;这警告一如往日,仍然生效。
在永恒边缘的生活(四 7 下 -8 )
假如某人知道耶稣基督快将来临,他的生活必定会有极大的改变。因此,彼得在这一段经文中,提出下列四项要求。
(一)彼得劝勉我们应该谨慎,我们或可将之译为:‘神智清醒’。彼得所用的动词是 so{phronein ;这字的名词是 so{phrosune{ ,而这字是由动词 so{zein 引申而出,意思是 小心保存 ;而名词 phrone{sis ,是头脑,心智的意思。 sophrosune{ ,是指神智清醒者的智慧而言;而 so{phronein 是 保守 神智清明之意。神智清明者的特征,乃是他们能分辨事情之轻重,绝不会本末倒置;他们绝不会一时意气,情感冲动;更不会幻想天开,大建空中楼阁,或倾向于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的态度。我们应以永恒的眼光来衡量世事,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只有在上帝居中心地位的时候,其他事物才会安排至其适当的地位。
(二)彼得劝勉我们应该自守。或可译为‘端庄沉。’这字的动词是表示与醉酒的丑态相对的清醒、端庄,故此一直被用来指 沉、自守的行为 。这并不是意味基督徒应绷面皮,不苟言笑;相反地,基督徒也不应该以游戏人间,不负责任的态度来度日。以严肃的态度面对一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使我们认清事物的轻重,及其在今生与永恒中的价值。我们应以严肃的态度面对人生,因为我们要对赐生命的主交账。
(三)我们谨慎自守,是为了能儆醒祷告。这或可译为‘持守祷告的生活’。当人的头脑不灵,思想不清的时候,他的生活也跟会放荡不羁,毫无责任感。在这种情况下,他便不能持守一个好的祈祷生活。只有当我们以智慧、严肃的态度面对人生时,我们祈祷时才会说:在一切的事上‘都愿主的旨意成就。’祷告的最先决条件,乃是有火热的心志,寻求上帝对我们生命的旨意。
(四)彼得劝勉我们应彼此切实相爱:这可以译为:‘持守你的爱。’彼得用 ektene{s 一字来表达这爱,这字有下列两个意思:第一,这字有恒久的意思;我们的爱应历久弥坚。另外,这字也有如运动员奋力作最后冲刺的意思。正如格兰斐说:这有如强驹的飞奔,‘收紧各部机肉,努力向前奔跑,好像运动员一般。’我们应有炽热的爱,应知道基督徒的爱并不是一时情感的冲动,过后便如烟消云散。这爱要求我们付出精神上,及属灵上的力量。换言之,这爱要求我们去爱那些不可爱的;虽遭别人的讥讽,白眼,我们仍然要爱;虽然别人没有回报我们所付出的爱,我们仍应不懈地爱。本革尔( Bengel )用拉丁文 vehemens 来译 ektene{s ,即热烈的意思。基督徒的爱应恒久不渝,历久弥坚。
基督徒应以永恒的角度来衡量一切,故此,他必须保持神智清明,不断祷告,及恒久的爱。
爱的力量(四 7 下 -8 )(续)
彼得说:‘爱能遮掩许多的罪。’这可能有下列三重意义;我们不必要从其中挑选一个意思,而奉之为标准的解释,因为这经文都包含了这三个意义。
(一) 我们的爱 使我们不计较他人所犯的罪。‘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十 12 )若我们充满了爱的话,饶恕人也不是难事。这并不是说爱是盲目的,相反的,爱使我们无条件地去接纳他人。爱也能使我们忍耐;容忍自己的孩子倒容易,容忍陌生人的孩子比较难。但是,假如我们真正的爱,我们可以接纳别人所犯的错误,容忍他们的愚顽,甚至可以忍受他们的无情及不仁。爱真能遮掩许多的罪。
(二)假如我们爱及他人,上帝就会不计较我们的罪。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两种人:第一种是无可指责的圣人君子;他们行仁义,讲道德,备受众人尊敬;但他们却严厉万分,罚恶不苟丝毫,对别人犯错而陷入罪恶之中的事实,完全不能了解。另一种是犯错多多的人;他们宅心仁厚,富有同情,不会严斥他人,后者心地仁慈,充满温馨。那些厚爱他人的,必蒙上帝饶恕。
(三) 上帝的爱 能遮掩我们许多的罪: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奇异恩典,像我们这样的罪人,上帝竟然爱我们;这也就是上帝为何差派独生子耶稣降世的原因。
基督徒的职责(四 9-10 )
在这一段经文中,末日将临的思想仍然占据了彼得的思想。可幸的,乃是彼得并没有因此而鼓励信徒们脱离世界,而专注于个人灵魂得救之道;相反的,他要求信徒应入世,及以服侍他人为原则。照彼得看来,当末日来临时,一个服务人的,会比一个不问世事的隐士来得更快乐。
(一)彼得鼓励信徒们应有互相款待之心。若没有好接待远人之心,早期教会则根本不能存在。周游四方宣扬福音的宣教士们,晚上要找地方投宿;当时的旅馆若不是价钱太贵,就是肮脏不堪,或醉酒淫欲之所;故此,宣教士们只好住在信徒家中。因此,彼得住在硝皮匠西门的家里(徒十 6 ),而保罗及其同工们则住在一名叫拿孙的居比路信徒家中(徒廿一 16 )。许多早期教会中的无名氏,开放他们的家,接待远道而来的宣教士,若没有他们的热忱,早期教会的宣教工作根本无法开展。
不单是宣教士需要人款待,地方教会也需要这互相款待的美德。有两个世纪之久,教会并没有固定的建筑物作为聚会的场所。只好在房舍宽大的会友家中举行崇拜。因此,我们念到亚居拉和百基拉家中的教会(罗十六 5 ,林前十六 19 ),及腓利门家中的教会(门 2 )。若会友们不热忱地开放他们的家,那么,早期教会连聚会崇拜的地方也成问题。
因此,新约一直强调基督徒互相款待,接待远人的责任。基督徒应有好客,待客之心(罗十二 13 )。教会监督也应有款客之热忱(提前三 2 );寡妇也应有接待远人的善行(提前五 10 )。基督徒千万不能忽略接待远人,要记得有些人在无意间竟接待了天使(来十三 2 )。作监督的要求之一乃是有接待远人的美德(多一 8 )。再者,千万不要忘记主嘉奖那些站在右边的信徒这样说:‘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而对那站在左边的却严斥道:‘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太廿五 35 , 43 )
在早期教会的会友们接待远人的美德,时至今日,盛况依然,基督徒款待异乡客,是何等的福份阿!
(二)互相款待固然是好,但应以不发怨言为原则。这是新约一贯重的真理,保罗在罗马书十二章三至八节;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等经文中,曾对此真理详加阐释。教会需要会友所拥有的每一项恩赐,诸如讲道、音乐、探访等;或者是手艺、技巧等,可供教会不时之需;又或许是房屋、钱财等,皆可献给主用。上帝所赐的恩赐,样样皆有所用。
基督徒必须以身为上帝的管家,作为生活及事奉的原则。在古代世界中,管家是非常重要的;他可能是一个奴隶,但他却管理主人的产业。 管家 大体可分两类:一为专管家庭杂务及日常所需者;另一为 专管 主人房地产,代主人向佃户、房客交易。管家深知在他管理下的一切并不是属于他的,而是代主人管理而已。故此,所行每事皆须向主人负责、交代,并以主人的利益为依归。
基督徒必须觉察他所拥有的,不论是金钱或才智等,都不是属于自己的;这一切都是由上帝而来,为上帝所赐。我们必须将从上帝而来的恩赐,献给上帝使用,并向祂负责。
基督徒事奉的目的(四 11 )
彼得的思想集中于基督教会的两大支柱:讲道及服务。‘圣言’一词的希腊文是 logia ,这字带有超然的背景。异教徒用这字来表示他们所信奉的神只所赐给他们的话语;基督徒则用同一个字来表达圣经,及基督的话。故此,彼得的意思乃是:‘若有人讲道,他不能随私意而信口雌黄,而只应宣扬由上帝而来的信息’?曾有人论及一位传道人说:‘他首先在上帝面前安静,聆听上帝向他所说的,然后,他才向人宣讲。’有另一位传道人,在讲道时,不时停顿不语,‘似在聆听一微小的声音。’这便是他讲道大有能力的秘诀。
彼得续言谓,若有人要服事他人,则要按上帝所赐的力量服事。他的意思乃是:‘当你以基督徒身份服事他人时,千万别以你的乐善好施而沾沾自喜,傲气扬扬,而要知道你所施出的,不过全都是从上帝领受得来的而已。’这样的态度令施赠者不骄,使恩赐兴盛。
一切事物皆以荣耀上帝为原则。讲道原不是表彰讲者,而是领听者到上帝面前。服事他人原不是沽名钓誉之举,而是使领受者感谢上帝。萧文( E. G.
Selwyn )曾以圣本笃修会所服膺的箴言来提醒我们,该箴言只有四个英文字母──IOGD──代表了四个拉丁字的缩写:即( ut in
omnibus glorificetur Deus ),意思是:凡事皆以荣耀上帝为原则。若教会能事事皆为上帝而作,不居功,不自夸,那么,上帝的恩典必定丰盈,教会则必更兴旺。
逼害难免(四 12-13 )
普通说来,外邦人比犹太人更震慑于逼害的惨痛。因为普通的外邦人并没有尝过逼迫的滋味;而犹太人却是世界上受逼害最多的民族。彼得在这一段经文中,主要是劝勉那些作了基督徒的外邦人,帮助他们体会逼迫的真相。做基督徒绝不是一件容易事,基督徒的生活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了孤单,遭人白眼,困难多多,牺牲无数,逼害重重的。故此,我们对逼迫应有透彻的了解,彼得认为逼迫是难免的:人类的天性是乐于与性情相投的人交往,而对那些志不同,道不合的人,则加以排斥;基督徒与世人迥异,因此,使事态更为严重。基督徒以耶稣基督的标准为原则。换一句话说,基督徒便是他所处社会中的良心;许多人逼害基督徒,是要埋没良心。基督教的美善,顶撞了这罪恶的世界,而被世人所鄙视。
(二)彼得认为逼迫是一项试验:这试验有两重意义。某人对原则服膺的态度,可以由他是否愿意受苦为原则而定,因此,任何逼迫都是信仰的试金石。另一方面,只有真正的基督徒才会被逼迫。那些与世界妥协的基督徒,绝不会受逼迫。逼迫真可说是基督徒信仰的试金石。
(三)更美的,是逼迫也是代表我们分享基督所受的苦痛。当一个人为基督而受逼迫,他乃是追随基督的脚踪,分担基督所负的十字架;这是新约一贯的思想。如果我们与耶稣一同受苦,我们也会和祂一同得荣耀(罗八 17 )。保罗愿意与基督一同受苦(腓三 10 )。如果我们与他一同受苦,将来就会与祂一同作王(提后二 12 )。假如我们谨记这些经文,我们便会体验为基督受苦并不是刑罚,乃是无上的权利。
(四)逼迫是通往荣耀之境的途径:十字架是获冠冕的途径。耶稣基督并不欠我们什么,但祂的喜乐与冠冕,却等待要赐给那些经历苦难仍然忠心于祂的信徒。
为主受苦的福泽(四 14-16 )
这段经文包涵了一项奥妙的真理:如果一个人为基督受苦,上帝的荣耀便住在他身上。这真是令人莫测的字眼,我们认为这只有一种可能的解释。犹太人信 约柜上 的施恩座在上帝面前散发光芒。这概念在旧约中不断地出现。摩西说:‘早晨,你们要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出十六 7 )当上帝颁律法给摩西时,‘耶和华的荣耀停于西乃山,云彩遮盖山六天。’(出廿四 16 )上帝要在会幕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会幕就要因上帝的荣耀而成圣(出廿九 43 )。当会幕建立以后,‘云彩遮盖会幕,耶和华的荣光就充满了帐幕。’(出四十 34 )当约柜被抬进所罗门所建的圣殿的时候,‘祭司从圣所出来的时候,有云充满耶和华的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职,因为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殿。’(王上八 10-11 )从上述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清楚看见 施恩座 发出荣耀的概念,不断地出现于旧约圣经之中。
彼得相信若一个人为基督受苦,这荣耀便会住在那人身上。当司提反被审问,随后被人用石打死之际,他的脸面如天使的一般(徒六 15 )。
彼得继续表示基督徒不应因行恶受苦,他所提出的恶行的最后一项,值得我们仔细思考。彼得说,基督徒不应以 allotriepiskopos 而受苦,这希腊字并没有可兹稽考之处,很可能是彼得自己所创的。这字有三个可能的意义,而每一个意义都是了解本段经文不可或缺的。这希腊字由另外两个希腊字组合而成: allotrios 意思是 属于他人的 ;而 episkopos 意思是 注视 ,或 查探 。故此,两个字合起来的意思是 注视 或 查探属于别人的事 。
(一)注视别人的东西会引致贪心:拉丁文圣经及加尔文皆以这意义来作 allotriepiskopos 的注脚──即基督徒应戒绝 贪婪 之心。
(二)注视或查探别人的私事,会引致介入别人的私事,而成为一个好管闲事的人。这是最有可能的解释。有许多基督徒因为介入他人的私事而引起无穷的风波。若采纳这意义的话,这字便是谓基督徒不应插手于他人的私事,不应成为一 好管闲事 的人。这的确是很好的解释。
(三)另一个解释是: allotrios 的意思是 属于他人的事物 ,也就是 不属自己的事 。如此: allotriepiskopos 的意思是: 注视那不属自己的事 。对一个基督徒来说,这话的意义乃是注视那些对基督徒生活毫无益处的事物。若以这个意思来解释的话,这字的意思是劝勉基督徒,千万别以那与基督徒生活毫无益处的事为念。
上述三个解释都有独到之处,但以最后一项比较正确。
彼得的用意是劝勉基督徒,应为基督受苦,使神得荣耀。基督徒的生活行为,该是他不应受逼害的最佳辩证,而他那默然受苦的心志却促使他人归荣归给上帝。
完全倚赖(四 17-19 )
在彼得看来,基督徒更须有积极的表现,因为审判将要开始。
审判要从上帝的家开始,先知以西结听见上帝向其子民宣告审判说:‘从圣所起’(结九 6 )。从上帝领受得多的,上帝要求的也多,审判也严峻。
假如上帝的教会也要受审判,那么,那些对上帝的呼召不闻不问,对上帝的命令不顺从的人的命运,又将如何呢?彼得引用箴言十一章卅一节的经文来支持他的说法:‘看哪,义人在世尚且受报,何况恶人和罪人呢?’
最后,彼得劝勉他的会友们应继续行善,无论有任何不测的事情发生,要有将一切都交给上帝的心志,因为祂是值得我们信靠的创造者。彼得所用‘交与’一词的希腊字是 paratithesthai ,这是一个专用词,其意义是 将款项托交给一位挚友 \cs8 。古代的世界并没有银行的设立,也没有什么安全的地方可存放金钱。故此,当一个人要远行时,便将其金钱交给其友人存放。这一种信托,是生命中一项最神圣的举动;被托的人,在天地良心督促之下,在友人游罢归来时,要交还所有托给他的财物。
希罗多得( Herodotus ,六 86 )曾记述一项如此信托的故事。某米利都人( Milesian )来到斯巴达( Sparta ),因为他听说斯巴达人非常有信用,诚实可靠。故此便将他的金钱托给一名叫格拉古( Glaucus )的斯巴达人。他表示在适当的时候,他的儿子们会来,且用信物证明他们的身份,以领回那些托给格氏的金钱。过了一段时期,这人的儿子们来了,而格氏奸狡地表示,他根本想不起有人曾托金钱给他存放,故此要求给地四个月的时间来思考这件事。米利都人却毫无办法,只好伤心地离开。格氏便向神明求教应该如何处理这事,神只们都表示他应该退还那些金钱,格氏便照办了;但过了不久,他和他的家人都相继去世,到了希罗多得的时候,格氏的家人都死光了;因为他想破坏别人对他的信托的思想竟触犯神怒,以致遭灭门之祸。由这故事可知,连想破坏这信托的意念,也是致死的罪。
如果一个人将自己交托给上帝,上帝绝不会使他失望。如果这信托的举动对人来说也是那么神圣,何况是上帝呢?这正是耶稣所说的:‘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廿三 46 )耶稣毫无疑问地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上帝,上帝并没有弃绝祂──我们也可以如此信赖上帝。倚赖上帝,过正直的生活 - 一这古老的劝勉仍然值得遵循。──《每日研经丛书》
彼得前书第四章
四.应具备的心志( 4:1-6 )
上文使徒已用基督的受苦勉励信徒,但上文所注重的是基督受苦的果效方面,祂受苦的结果,不但为我们成功了救法,并且祂自己也被神升为至高,得着天上地下的权柄。在此仍以基督肉身的受苦劝勉信徒,但其重点在于劝勉信徒效法基督受苦的心志,以胜过罪恶。
1.受苦的心志是拒绝罪恶之兵器( 4:1 )
1 A.基督既为我们受苦,我们就当为祂受苦,祂既有受苦的榜样在先,我们就当跟从祂的榜样。为着报恩,我们应当为祂受苦;为着跟随祂的榜样,也当为祂受苦。
B.既然基督尚且要在世上受苦,并又以受苦的心志为兵器,何况我们是祂的门徒,岂不应当受苦,并要以受苦的心志为兵器么?基督若不要受苦,是很容易的,祂自己说: “你想我不能求父为我差十二营多的天使来么?” 但祂并没有这样作。祂虽然可以拒绝那十字架的苦杯,但祂却说: “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这样,我们这些因祂受苦的功效而属于祂的人,岂可例外地不存受苦的心志,而能遵行神的旨意么?
C.基督既在 “肉身” 受过苦,可见祂所受的苦与我们相同,是肉身的苦。所以祂能体恤安慰我们(来 2:18;4:15-16 )。祂所允许我们遭受苦难,必然是我们力所能胜的;当我们受试探时,祂总会为我们开一条出路,使我们能忍受得住(林前 10:13 )
在肉身受苦亦特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基督既为抵挡罪而受苦到了钉十字架流血的地步,就没有任何人间的痛苦,能使祂失败了。
D.受苦的心志,乃是胜过魔鬼的各种试探的属灵兵器。魔鬼的各种试探,都多少包含着使我们的肉身有享受或可以不必受苦成分。若以受苦的心志为兵器,便使魔鬼的诡诈失去效力。许多时候,我们不能胜过苦难的原因,并非我们没有这种力量,而是没有受苦的心志。心志摇动,所受的苦难便倍感难以抵受。
E. “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 。 “断绝” 英译作 ceased 即 “停止” 的意思,原文 pausto{(pauo{) 在 3:10 译作 “禁上” ,在路 8:24; 徒 21:32; 来 10:2 译作 “止住” ,在徒 5:42;6:13;13:10;20:31; 弗 1:16; 西 1:9 译作 “住” 。
所以,这句话并非说受苦有除罪的功效,乃是说甘愿在肉身受苦的结果,就使我与罪停止了交往,使罪的诱惑力量停止作用,在我们身上被禁阻,不能继续下去。
在肉身受过苦的人,对于罪恶所招致的痛苦会有更深切的认识,并且领悟出罪恶乃是各种痛苦的根源;不论因我们自己犯罪而陷于苦境,或因别人犯罪而陷我们于痛苦,都是罪的恶果。
F.这句话还有一个意思,就是我们若在肉身方面为着对付罪而受过痛苦,就必更愿意停止与罪来往,并且离罪、恨罪。例如一个信徒偷取别人的东西,后来为所偷的东西向人认罪、赔罪,以致肉身受苦,其结果必使他有更大决心远离偷窃的罪。
G.基督在肉身受苦,乃是为我们而受,但祂却宁愿为罪受苦,不为肉身享乐。我们纵然受苦,也是为自己而受;这样我们岂能不存一个心志 ── 宁愿受苦也不肯犯罪么?
2.受苦的心志是遵行神旨之能力( 4:2 )
2 本节指出我们不能遵从神旨意的原因,是因为受肉体与情欲支配的缘故。在此 “人的情欲” 是多数式的,指各种带罪成分的邪情恶欲。受苦的心志,使我们能胜过这些欲望,不受他们的左右而能遵神的旨意。保罗的书信告诉我们,在我们里面情欲与圣灵相争,使我们不能作所愿作的(加 5:16-17; 罗 8:5-7 ),在这种 “相争” 之中,需要我们运用意志的力量拣选神,不拣选肉身。而受苦的心志乃是我们能拣选神的旨意不拣选自己的喜好的因素。所以存这样受苦的心,就可以结束 “钟摆式” 的灵性生活, “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 了。
“余下的光阴” ,不论我们在世的年日还有多久,都是 “余下的光阴” 。吃苦的心志,使人对于今世的一切,不存永久的盼望,而寄望于永世;又使人爱惜余下无多的时光,为永世而积极努力。
3.信徒圣别之生活常是招惹逼害的原因( 4:3-4 )
3 A.往日的情形
在此使徒追述受书人未信主之前的心意如何,从前他们不但没有吃苦的心志,反倒像外邦人,好行邪淫和各种罪恶的事。彼得站在一个得救者的地位上,追想往日犯罪的生活,而感叹地说: “已经彀了” 。这种对于罪恶的生活感到厌和 “彀了” 的心意,是每一个基督徒应当有的。
本节所提的几种罪可分为二类:
一类属于放纵私欲的,另一类关乎拜偶像的。
但是外邦人的拜偶像,与 “邪淫 …… ” 的罪很有关联,因许多拜偶像的罪是同时放纵肉欲的;所以圣经常将拜偶像的罪与奸淫的罪相提并论。
4 B.现今的改变
信徒不与 “外邦人” 同奔放荡无度的路,乃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必然有的改变;但这种不与罪恶为伍的圣别生活,却常是招惹外人嫉恨、毁谤和逼害的原因。因为信徒既因归信基督,而在生活上大有改变,表现好的品德,就使那些仍在黑暗路上行走的人,所行的事被显明是属罪恶的,像一些丑事被光显明出来一般,使他们自觉羞愧而愤恨,结果便要设法毁谤并逼迫那些有好品行的基督徒。彼得这样解明信徒受外邦人逼害的原因,是要安慰当时的信徒,使他们知道这样因生活改变,有美好见证而引致人的逼害,是正常的,足以证明他们是发光的信徒,是主所喜悦的。
“ …… 就以为怪” ,这是许多信徒有过的经历。当他们不照着已往的样子,不随从不信者犯罪时,他们就被人看为 “怪” 。而彼得这样向信徒解说的目的,正是要说明如此被人视为 “怪” 的信徒才不是怪,才是正常的。信徒不应恐怕被人视为而不敢拒绝罪恶,信徒在心理上应有这种准备,才能在外人之中显出分别为圣的生活。
4.逼迫信徒的人必受神审判( 4:5-6 )
5 交账
“他们” ,指上文逼害信徒的人。 “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 ,换言之,他们必须对于他们逼害信徒的事,向神有所交代。主耶稣曾说: “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 (太 12:36 )。这样,那些毁谤信徒的话当然更要供出来了。
圣经论及向神交账,可分为二类,即基督徒 …… 包括神的仆人(罗 14:10-12; 来 13:17 ),及不信主的人 …… 如本处所论者。表明在这位公义的主面前,对于这些恶待祂儿女的人,必会给予适当的报应。这些话对于受毁谤中的信徒是一种安慰,因为在今世信徒虽或会受屈的苦楚,但在神面前,必然会获得公义的判断(参罗 12:19-20 )。
“审判活人死人的主” 这句话最自然的解释就是:审判一切人的主;彼得对当时仍活着的信徒说明,不论是仍活着的人,或已死的人,主都审判他们的主(太 25:31-46; 可 8:38;13:33-37; 路 12:35-36; 约 5:22-27; 徒 10:42;17:31; 罗 2:16; 林前 4:5; 提后 4:1 )。
6 有福音传给死人吗?
本节解释与 3:19 论及基督下阴间的解释,同样引起解经者的争论。在此提出三种解释以为参考:
A.认为本节的死人指灵性死的人
换言之,本节应按灵意的解释。弗 2:1 称不信者为 “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的人,而在此的审判指福音之光照。圣灵使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而自己责备自己,他们这样为罪自责的结果,引致他们信靠基督而得新生命。所以本节下半说: “ …… 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这种完全按灵意解释的缺点,是难以使本节与上节的意思连贯起来,因上节说: “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 ,其中 “在主面前交账” ,表示其上句的审判乃是指将来的审判,而 “活人死人” 是应按字意解释,指普通的活人死人。这样若上节的 “死人” 是按字意解,指实在的死人,而本节的 “死人” 则指灵性死的人(按灵意解),这是令人难以满意的。
B.认为本节的死人是指 3:19 “监狱里的灵”
这种见解与 3:19 耶稣到阴间传道的解释附和。但这种解释的困难在于:
1. 何以死人能有机会听福音?
“福音” 的含义,是表示听见的人可以有悔改得救的机会。 “曾有福音传给” 在原文仅一个字 euaggelisth 。主曾在太 11:5; 路 4:18 用这个字表示祂如何向穷人传福音,暗示听信者均可得救。圣经没有传一种不能得救的 “福音” 。而本节下句的 “要叫 …… 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更清楚说明这种传福音的目的是要使听的人可以得救。所以若本节的 “死人” 是 3:19 的监狱之灵,就等于说人死后仍有听信福音的机会。这和圣经一贯的真理相背。
2. 并没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肯定本节的 “死人” 必然指 3:19 的灵。因 3:20 已明指那些 “灵” 是挪亚时代的不信者,而本节之 “死人” 是连着上节之死人讲的,指普通的死人,并不专指某一时代的死人,这样,是否一切古今未来的死人也要有福音传给他们?若挪亚时代的不信者有耶稣到阴间传福音给他们,则其他时代,谁负责传福音给他们?神是否可能差遣一位常驻阴间传道的神仆?
或说这死人不是指不信者,乃是指旧约的信徒;但旧约有信心的人早已称义,且靠神活着(参来 11:4-5 ),无需再有人到阴间去叫他们的灵性靠神活着。旧约的人所信的虽是豫表中的基督,但与我们所信的已经降世的基督并无分别。若以为他们要到基督下阴间宣布救恩成功之时才得救,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参王下 2:11 )
C.认为这死人指古代听过福音的人
当福音传给他们时,他们仍是活着的,但使徒写信时则已死,故称之为死人。本书认为这种解释是较完满的,且与本节很自然地与上下文的意思吻合。既无需在紧连的两节之中,将两个 “死人” 勉强作两种不同的解释;又使下句 “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与首句的意思连贯起来,说明福音传给已往世代的人听的目的,乃是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一般的情形死去 ── 肉体按着人受审判(创 2:17; 来 9:27 ) ── 灵性却因信靠神而活着。
“ …… 肉体按着人受审判” 亦可解释为:叫他们在肉身方面虽因人的逼害,按着人的审判而被定罪;但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本句亦助证,上句那些 “死人” 是未死之前听见福音的,因他们听了福音之后,仍在肉身活着,甚且为福音的缘故,舍去肉身的生命。
此解又与彼得写信劝慰受苦信徒的宗旨相合,使那些对于信徒为主受害而死感到惶惑的人(参帖前 4:13-18 ),得着安慰。
五.应追求的生活( 4:7-11 )
使徒在本分段中指导信徒追求一种凡事叫神得荣耀的生活。实际上这正应当是信徒行走今世路程的目标。在此分三点:
1.要谨慎自守( 4:7 )
7 “万物的结局近了” ,是信徒应当谨慎自守,儆醒祷告的理由。 “万物的结局近了” ,也可以说是各人向神交账的日子近了。信徒在世上为主的名受苦、受毁谤和各种冤屈苦楚的日子也无多了,既然如此,就当更加谨慎而儆醒祷告。
圣经除了在这里提及世界的结局已近之外,尚有多次类似的话(罗 13:12; 腓 4:5; 雅 5:8; 启 3:11;22:7,20 )
“近了” 表示快到终点了,在这最后的一段路程中应有更好的表现,更加快速追赶,更不容许陷入迷惑,误走歧途。
“近了” 是按主方面来看(彼后 3:8; 诗 90:4 )。神能使千年的事在一日间成功,或使一日的事千年才成功。信徒与永生的神相交相亲,对永世的事认识得更确切,就必对今世的事更觉得短暂。
2.要彼此切实相爱( 4:8 )
8 “最要紧的” 加强下句彼此相爱的重要。本书上文已屡劝信徒彼此相爱( 1:22;2:17 ) 在此加上 “最要紧的” ,使信徒格外注意,不可以为是老调重弹而忽略了它的重要。
万物的结局既近,仇敌的迷惑就更利害,反抗真道的势力也更大,信徒的处境必更艰难;这样,信徒 “彼此切实相爱” 就更重要了。
“切实相爱” 既不是虚有其名的相爱,就不会轻易因受挫折便失落了相爱的心 许多信徒的 “相爱” ,很容易因别人的反应不好便失落,这样的爱心是不够真实的。
“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本句是应当切实相爱另一个有力的理由。但本句不是说爱的本身有除罪功效,也不是说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因此饶恕我们的罪;除罪惟靠基督的宝血。本句也不是说因爱弟兄就替他隐瞒罪恶的意思,乃是说:
A.爱能使人看不见对方的罪,完全不去留意别人的亏欠。纵然别人有什么对不起自己的地方,也因爱而包容了,饶恕了,便不觉得对方有什么错。
B.爱心使我们不愿故意将弟兄的错失宣扬于人前,因而不致引起更多的纷争和坏事,免使主的名受更多羞辱。
C.爱心能使我们去挽回弟兄的错失,使他从迷路上回转,而不致于犯更多的罪(加 6:1 )。
3.要互相服事( 4:9-11 )
A.款待与怨言( 4:9 )
7 本节提出一些很实际的方法,以指导信徒如何相爱。 “互相款待,不发怨言” 就是相爱的最实用方法。这样对当时的信徒有更大意义,因为当时交通不便,主仆出门布道,或信徒为道受逼害,以致逃散各地;信徒接待这些人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参徒 9:43;16:15;21:16; 罗 16:1-2; 林前 9:4-14; 约三 5-8 )。这种 “款待” 虽然看来只是一些饮食事务方面的效劳,但实际上却是爱心的重大考验,不但增加经济的负担,而且一个陌生的客人住在家中,有许多习惯上的不同,可能引起各种误会与磨擦,很难免会彼此 “发怨言” 。所以使徒在此劝勉他们不论接待人的与被接待的,都不要发怨言。按帖后 3:7-11 看来,当时亦有些信徒利用这种机会,寄人篱下,只吃闲饭,不肯作工,保罗则对那些人加以责备。但无论如何,这种爱心接待的工作是十分有价值的工作,并且是一种很好的爱心学习。
B.彼此服事( 4:10 )
10 “恩赐” 圣经中有时是指救恩而言(约 4:1; 罗 6:23 )。但这里是指神所赐人的一种才能,使他们可以作神所要他们作的工(罗 12:3-8; 林前 1:7;7:7;12:4-14; 提前 4:14; 提后 1:6 )。
“各人要照所得 …… ” 颢示各人所得的恩赐并不一样,而且都不完全。我们都是各得着某方面的恩赐,因此我们需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 ── 受人的服事及服事人。这是神赐我们恩赐的目的。神并未给某人有全备的恩赐,乃是让我们各有别人所无的,然后互相补满,如此更能训练我们相爱的心,更使我们觉得需要互相倚存。
“作神百般恩赐 …… ” ,神的恩赐是 “百般” 的,罗 12:3-8; 林前 12:28-31; 弗 4:11 都列举了许多不同的恩赐,但只是举例的性质,并非说除了那些地方所列举的之外,就不再有别的神的恩赐了。使徒可能只照神赐给当时教会的恩赐而举例,但并未限定只有那几样恩赐。恩赐是根据工作的需要赐下的,这样在不同的工作对象中,神当然可能另赐下适应那种工作的恩赐。
“神 …… 恩赐的好管家” ,彼得将神的教会作为神的家。所有有恩赐的人,都是 “管家” 。他们的本分是替他们的主人服务,照主人所交托的恩赐使这个 “家” 兴旺起来;并且每一个管家都要向他主人交账(路 12:42-48; 林前 4:1-5 )。管家能否得到赏赐,不在乎所领受的是什么恩赐,乃在乎有没有照神所交托的运用,或是否为神运用,抑或只为自己应用。在此可见一个 “好管家” 应当是:
1. 不把恩赐埋藏起来而不加运用(太 25:14-30 )。
2. 应照自己的恩赐来服事。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忠心,不干扰别人,或轻视别人(参林前 12:31 )。
3. 为神运用,不为自己(路 16:1-13 )。
4. 站在管家的地位上,不以东家自居。不论工作的成效如何伟大,都承认那本是他所应做的分,并无可夸之处(路 17:10 )。
C.凡事叫神得荣耀( 4:11 )
11 注意本节将讲道的与服事人的放在一起讲,可见使徒并无一种观念:以为讲道的人,与那些服事人的人有什么高低的分别;反之,他们都同样领受了神的恩赐。使徒所注意的乃是,他们有否照他们的本分忠心运用他们的恩赐。例如:讲道的人有否按神的圣言讲?服事人的有否照神所赐的力量服事?却不是注意他们所领受的是什么恩赐。虽然使徒保罗告欣我们按工作的恩赐言,先知讲道是最值得切慕的 但是大的恩赐并不代表大的成功;因为 “成功” 的大小,乃在乎我们是否忠心运用神所交付的恩赐。
“按着神的圣言讲” 意即按神话语的正意来讲(提后 2:15 )。讲道不是发表自己的意见,讲道者的成功不在于其口才与动听的言词,乃在于是否照神话语的正意来讲。传道人是传神所交托的信息,不是传自己所发明的道理。
“ …… 要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事” ,这 “力量” 包括身体、灵性、物质三方面,按神所赐的,尽力之所能,为服事神而服事弟兄。这句话的意思更可推广运用于一切其他的恩赐上,也就是都当照自己所有,善加运用。
“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 ,这是神赐恩赐的目的。神何以要赐下百般的恩赐,又使信徒彼此服事呢?就是要叫祂因基督得荣耀。保罗亦劝勉信徒即使吃喝都要为神的荣耀而行(林前 10:31; 罗 1:21;14:21; 徒 12:23 )。神得着一切荣耀原是应当的,因为 “荣耀权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远远。”
六.应以为主受苦为乐( 4:12-19 )
1.不要把苦难看得太严重( 4:12 )
12 彼得自己有此经验,他曾以主耶稣会受苦 “为怪” (太 16:22 );而这里的受书人似亦有疑惑,以为一个爱主敬虔的人,何至于为主受苦而看不见主的眷顾?彼得就用他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们,不要以信徒受苦为怪,因罪恶的世界对于敬虔的基督徒是容纳不下的,正如当时的世代容不下主耶稣一样。信徒的善行常使世人的良心受到一种无声的责备,而感到不安,因此世人一有机会便起而反对、逼害。所以信徒切勿以为行善的结果会受人欢迎,其实不然,他们虽或可以得着少数热心信徒的敬爱;但反对的人一定更多。
“亲爱的弟兄阿,有火炼的试炼临到你们 …… ” , 1:7 已提及火的试炼。以 “火” 形容试炼,是要强调试炼的猛烈与令人难以抵受。主在世时曾以风与水的比喻论及根基之试验,那是关乎信仰本身之真伪的试验;保罗在林前 3:10-15 也提及火的试验,那是 “工程” 之品质的试验,是关乎将来到主前的时候,我们的工作生活如何,将被显明出来。但在这里的火的试炼,乃是关乎今世信心锻炼的试验,是今世临到信徒的苦难或其他事情,这些试验能使信徒认识自己的实际情形,并使他们经过试验之后信心更加坚固,且在属灵方面具有更高贵的价值。普通的废铁,和经过精炼的钢,在价值上有极大的分别。照样,经过火炼的信心,也使信徒在神面前,可以作更尊贵的用处。
从另一方面来说,神允许我们遭受如火的试炼,正足以表示神对我们的好意和重视,表明神认为我们是一种贵重的品质,如金、银、宝石一样值得加以精炼,以备作尊贵的用途。
“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本句被放在括弧内,为解释上句 “不要以为奇怪” 的意义。使徒告诉他们,不可把试炼看得太严重,或太希奇,应当知道 “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提后 3:12 ),这乃是通常有的情形,不是什么希奇的事。许多时候,信徒会在试炼中失败、丧胆,或灰心的原因,乃是由于魔鬼把我们所面临的苦难,在我们的心理上予以扩大,使我们感到十分严重,无力取胜,结果在试炼还未来临之前信心已经动摇。正如以色列人的十个探子,夸大迦南人的强悍可怕,以致以色列人大发怨言,终于受神管教倒毙旷野(民 13:25-33;14:26-35 )。
又如现代战争中,有时敌方会将他们的新武器宣传得过份可怕,使对方不战自败。所以信徒不要对于将要来的苦难看得 “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应当靠主刚强壮胆,以免中了魔鬼的诡计。
2.现今所受苦难是为将来的快乐( 4:13 )
13 为主的名受苦,不觉愁苦,倒以为是喜乐;这是彼得自己的经验(徒 5:41 ),他用本身的经验劝告信徒。
为什么为主受苦倒要欢喜? “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 ,这句话表示:我为主名受苦,便在 “耶稣的患难上” 有分(参启 1:9 ),这是我们极大的荣耀。并且在我们受苦的时候,有主与我们同在(提后 4:17 )。我们今世和祂一同受苦的结果,也必在永世的荣耀与祂一同有分(彼前 5:1; 提后 2:12-13 )。
“倒要欢喜;因为 …… ” ,注意使徒在此提醒我们,当苦难来临时,不是先求苦难离开我们,而是先求我们对苦难的态度转变。 “倒要欢喜” ,这是我们在苦难来临时应当有的态度,当我们觉得为主受苦是一种喜乐和荣耀时, “苦难” 已经不再成为我们的重担了。
“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 …… ” ,这句话给我们的亮光就是:信徒受的苦难只是暂时的,在信徒的前面有一个 “荣耀的 …… 时候” ,就是祂显现的时候。现在的苦难是将来的荣耀,逃避苦难等于逃避荣耀。今世为主所受的苦难不过像种子种在地里,使我们将来可以收获荣耀与快乐的果子而已(太 5:12 )。所以基督的显现,乃是我们荣耀的盼望,我们应当为这美好的盼望而甘愿照主的旨意受苦;因基督也曾因那摆在前头的喜乐而受苦(来 12:2 ),结果被升为至高(腓 2:9-11 ),我们现今照祂的踪迹而行,也必与祂同享荣耀。
3.为主受苦是有福的( 4:14-16 )
A.有福的受苦( 4:14 )
14 本节与主在太 5:11-12;10:42 的教训相同。注意: “为基督的名” 表示我们受苦的最大价值,不在乎所遭受的苦的大小,乃在乎是否 “为基督” ;若为基督而忠心受苦,不发怨言,就是荣耀神,在魔鬼面前夸胜了。
“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 ,这是为基督的名受辱骂却仍有福的理由。这荣耀的灵就是指圣灵,圣经常用各种不同的名称,如:真理的圣灵(约 14:17;15:26;16:13 ),恩惠的灵(来 10:29 ),智慧和启示的灵(弗 1:17 ),都是指同一位圣灵,而不是表示有许多不同的圣灵。正如圣经对神和主耶稣也同样用了许多不同的名称,无非是要从各方面使我们认识神。此外圣经亦常称圣灵为神的灵(弗 4:30; 帖前 4:8; 罗 8:9,14; 林后 3:3 )。
在此特指圣灵为荣耀的灵,与上文的论题有关,为使那些为主受辱的信徒知道,他们虽然受人的羞辱,但那位荣耀之神的灵却住在他们里面;祂要作他们的荣耀(诗 3:3;89:17 ),证明他们是应当与主同享荣耀的,并帮助他们在苦难中荣耀神。
B.不应受的苦( 4:15 )
15 信徒因基督的名受苦,固然有福;但若因自己犯罪,或越过基督徒的本分,以致招惹一些不必要的痛苦与逼害,却是没有价值的。这世上有许多属世的活动,不论政治、经济或社会的活动,都常带着罪恶的成分,但郤不是信徒的权力所能干预的;信徒若不知道自己在世上的属灵职责,或做出一些干犯别人利益或主权的行事,引起世人的厌恶与反感,因而招惹世人的逼迫或辱骂,便不算是荣耀神了。
C.应视为荣的苦( 4:16 )
16 本节实际是重复 14 节的意思。 “基督徒” 在当时乃是讥笑信徒的一种别号(徒 11:26;26:28 )。 “这名” 指 “基督徒” , “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 ,就是要因背负这被视为羞耻基督徒之名,而归荣耀给神。
总之,信徒受苦应为神的荣耀,却不可为自己的罪恶、无知,或自己的喜好。
4.审判要从神家开始( 4:17-19 )
17-18 这几节说明信徒应当为主名受苦的另一理由,因为一切的的事神都必审判,并且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解经者对于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有两种不同的见解:
A.有人认为这审判,指将来对教会工作的审判(林后 5:10; 林前 3:13-15;4:5 )。教会被提至空中后,要先受工作的审判,然后不信者才受审判。而本节首句 “时侯到了” 并非真是到了,只是感叹那审判的时候将要立即来到了的意思(参太 24:33 )。而下句 “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 就是:若信徒 ── 那些受逼害的人 ── 神尚且留意他们的生活工作是否忠心,先行审判,则那些不信从神福音的人 ── 包括逼害信徒的人 ── 他岂能逃避神的审判?紧接着的 18 节,则系从另一方面的意思用反问的语气来鼓励信徒为主受苦: “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 意即义人将不只是仅仅得救的;他们的生活工作,如何因不忠心便要受审判而 “仅仅得救” ,亦必同样因忠心受苦而不只是仅仅得救,更要得赐。
B.另有解经者认为这 17 节的审判不是指将来,因按原文 17 节首句 “时候到了” 应译作 “时候是到了” ,换言之,当时已经到了。这意思就是当时信徒所受的苦,就是审判的起首了。这样,所谓 “审判” 是指信徒在肉身方面所受的管教、苦难或试炼。而 “从神的家起首” ,就是神的家 ── 教会 ── 先受苦,而不信者,以后亦必受苦和受审判。另一方面,彼得的意思亦可能是指,信徒所受的只不过是灾难的起头部分 ── 只不过是大灾难的先兆 ── 尚且使他们感到像 “火” 一般猛烈难受,何况那些不信者,将受到是大灾难的末后部分 ── 引致永火的痛苦 ── 他们的结局是何等可怕呢?
照这解释, 18 节就是加重上文的意思,若义人尚且只能 “仅仅得救” ,则按神公义的尺度看来,那些恶人岂不是要灭亡到无地可站么?(仅仅得救又可译作艰难地得救,参提后 3:12 )按这解释,彼得是以当时那些逼害信徒的不信者,将受更重的痛苦,以慰勉受苦中的信徒。
19 “所以” ,证明本节是将上文的讨论作一个结论。既然神是审判一切人的主,不论以上的解释那一种完满,总而言之,我们应当照神的旨意受苦,且在受苦中一心为善,忠心行神旨意,切勿因苦难而灰心,自暴自弃,跟随恶人行恶,或以恶报恶;乃应将自己的生死交在信实的造化之主手中,信赖祂的眷护与安排(参路 23:46; 徒 7:59 )。
问题讨论
解释 3:13 的意义?
3:15-16 中有那三种存心,可使信徒在患难中坦然? 16 节下半应怎样解释?
以 “代替” 为题,分析 3:18 ,作为传福音的讲题。
关于基督下阴间的问题,解经家有那两种不同见解?尽量详细的解释。
洗礼有除罪的功效吗?那为什么要受洗?
“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罪断绝了” 怎样解释?受苦有除罪的效果吗?
“审判活人死人的主” 怎样解释?
有福音传给死人吗?这样,已死的人有得救机会吗?
“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应该作怎样的解释?
怎样才是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审判要从神的家开始” 有那两种主要的见解?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彼得前书第四章
四 1 这段经文与前段(比较三 18 )有密切关系。我们一直思想的,是 基督 无辜 受苦 的榜样。衪因为行义的缘故,而在恶人手上 受苦 。既是如此,衪的跟随者也 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 。他们要准备好因衪的名而受苦,也要准备好因基督徒的身分而忍受逼迫。
因为 凡 在肉身 \cs8 (这身体) 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 。信徒面前有两个选择──犯罪或受苦。一方面,他可以选择跟周围未得救的人一样地过活,与他们一起享受罪中之乐,藉以避免逼迫。另一方面,他可以选择过纯净敬虔的生活,承担基督的羞辱,在恶人手下受苦。
殉道者郭德理在被绞死之前说:“亲爱的朋友,在大家犯罪之前,请跟我一起为这苦杯祝谢;因为在我面前的选择,是犯罪或受苦,而我已经选择了受苦。”
当信徒定意宁愿因基督徒身分的缘故而忍受逼迫,也不愿意继续在罪中生活,他 就已经与罪断绝了 。不是说他从此不会行差踏错,而是指罪的势力不能再辖制他。当一个人宁愿受苦也不愿意犯罪,他就不再受肉体的支配了。
四 2 这样,信徒度过在世余下的光阴时,就不再受人类情欲的支配,而是跟从 神的旨意 了。他宁愿以基督徒的身分受苦,也不愿意像个非信徒一般犯罪。他宁愿死,也不会否认他的主。 在世度余下的光阴 ,即是过他在世上尚余的年日。信徒决定,要用这些年日来荣耀神,而并非满足肉体的情欲。
四 3 彼得写信的对象,有部分在信主之前,曾生活在外邦世界的种种败德坏行之中。他们的这种生活 已经够了 !他们既是基督徒,就是新造的人,应当摒弃旧日的罪。尚余的年日是属神的,他们应当把这些年日献给神。
经文所列出的罪,仍充斥今日外邦非信徒的世界──如性罪行、酗酒、假宗教。
邪淫 ──尽情放纵,主要是指在性方面的败德坏行。
恶欲 ──任何不法意欲的满足,可能特别指性方面的罪。
醉酒 ──任由自己受酒精的麻醉,以致意志力遭削弱,不能抗拒试探。醉酒与败德坏行有密切的关系。
荒宴 ──喧闹放荡的聚会,以及通宵达旦的寻欢作乐。
群饮 ──一些狂饮的酒宴,常会导致纵情放荡,争吵打架。
可恶拜偶像的事 ──敬拜偶像,以及与这种敬拜有关的各种不道德行为。
敬拜者与敬拜的对象会愈来愈相似。离弃真神之后,人的道德标准,也会自动降低。降低了的标准任由他们随从一己之欲,纵情于罪中之乐。正因如此,敬拜偶像的宗教,是培育罪恶和败坏的温床。
四 4 本节所形容的,是那些从败坏生命中得拯救者的共同经验。他们以前的朋友以为他们疯了,并指他们是宗教狂热分子。他们认为,基督徒不再与他们一起跳舞、参加派对、放纵情欲,是极之愚蠢的。信徒清洁而又端正的生命是对罪人的谴责;难怪他们讨厌这种改变!
四 5 虽然不敬虔的人会侮辱基督徒,但他们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在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台前 交账 。主是 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 。明显地,彼得心目中所指的,是未信主的人。那些尚在生的非信徒,会在千禧年开始之前受审判;至于那些已死的恶人,则会在基督在地上的统治结束时受审判。他们被定罪,证明神的儿女是合乎义的。
四 6 为此 ──即神的儿女得证明是合乎义的── 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 。这又是一句难以解明的经文。经文是指人死后仍有褔音传给他们,还是指他们在生时有褔音可听?这些人到底是谁呢?
经文所指的,是这些人尚在人间时,曾有褔音传给他们,而他们也信了主。由于他们勇敢地坚持真理,所以他们受到恶人的迫害,有些甚至殉道。虽然这些人的 肉体按 人受审判 ,或被定罪,但 神 却证明他们是对的。他们现今正与主一同享受永恒的生命。
当褔音传给他们时,他们尚在人世。然而,按肉体说,现在他们都是死人。虽然世人认为他们是疯狂的,但神却给他们尊荣,现在他们的灵魂已在天堂。
褔音为一切相信的人带来两方面的结果──人的侮辱和神的嘉许。伯恩斯解释说:
虽然一般来说,他们会受世人审判,甚至置诸死地;但褔音传给他们的目的,是叫他们那更高更美的本质,即是他们的灵魂,能够向神而活 26 。
.信徒的事奉与受苦(四 7 ~五 14 )
一.因末日将至而迫切要做的事(四 7 ~ 11 )
四 7 万物的结局近了 这一句,引出一连串的劝诫。这句话一般有几种理解:( 1 )耶路撒冷被毁,( 2 )信徒被提,( 3 )基督再来作王,( 4 )天地在千禧年结束之时遭废去。经文所指的似乎是上述最后一个的解释。
第一个劝诫是 要谨慎自守,儆醒祷告 。当时的背景是信徒正遭受逼迫,所以这里的意思是,信徒的祷告生活,不应受到因压力而造成的恐慌及情绪波动所影响,信徒与神的关系,不应受到不利的环境所左右。
四 8 他们必须留心与其他信徒的关系( 8 , 9 节),并要与信徒群体的每一分子 切实相爱 。持这种爱心,就不会将其他信徒的过失和缺点公开,反而保护他们以免暴露在众人面前。有人这样说:“憎恨,使人看见所有事情最丑恶的一面。爱,却能加以遮盖埋藏。”
“ 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箴一○ 12 )一句,不应从教义上解释作如何除掉罪恶。罪的刑罚和罪咎,只能透过基督的宝血除去。我们不应利用这节经文作纵容罪恶的藉口,也不应让教会推卸对犯罪者执行纪律的责任。经文的意思,是指真正的爱,足以使人宽恕其他信徒的轻微过失或失败。
四 9 向弟兄表达爱心的一个途径,就是毫无怨言地款待他们。在受逼迫的日子里,这劝勉尤显重要,因为那时粮食可能已渐渐短缺,而窝藏基督徒会遭逮捕监禁,甚或招致杀身之祸。
能够款待他人,实在是无比的权利。有人在不知不觉间,竟款待了天使(来一三 2 )。神的儿女行善,就是做在主自己的身上(太二五 40 )。不管所做的是如何微不足道,总会得到极大的报酬;就算只是奉主的名赠予一杯凉水,也必定得到报答(太一○ 42 )。那些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的赏赐(太一○ 41 );这在犹太人的眼中,是最高的赏赐。不少基督徒作见证,讲述他们因接待主的仆人,结果全家得到祝福。
耶稣教导我们应当招待那些没有能力报答我们的人(路一四 12 )。这并不表示我们不应招待那些能回敬我们的亲属、朋友或邻居。我们的目的,是要奉主耶稣的名善待他人,而不期待有所报答。诚然,当世上仍有多人未听闻褔音,信徒应否经常与自己的友侪饮宴作乐,是很成疑问的。
四 10 信徒 各人 从主那里 得 到 恩赐 ,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各人要发挥自己独特的功用(林前一二 4 ~ 11 , 29 ~ 31 ;罗一二 6 ~ 8 )。这些恩赐是神分给我们管理的,目的并不是要使我们自己得到利益,而是要荣神益人。我们不应成为神恩赐的终点;祂的恩典临到我们,但不应停留在我们那里。我们应该成为媒介,让神的褔气能够传到他人身上。
我们要 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这里神的恩赐是指人不配领受,但神仍赐下的恩惠。百般的字义,是指色彩斑烂的,或是丰富多辨的。费廉思的翻译是:“多辨动人的。”
四 11 一个人就算有讲道或教导的恩赐,也必须肯定所说的话,是 神 要他在该特定处境下说的。这就是 要按 神的圣言讲 。单讲论圣经并不足够。讲道者必须肯定他所讲的,正是神要他在这时候向这群听众传讲的信息。
若有服事人的 ,在服事的时候,应当谦卑地承认他的力量是神所赐的。这样,那本属于神的荣耀就归于衪。
正如彼得所说,这荣耀乃是透过中保 耶稣基督 呈献给父神的,也为神透过衪为我们所成就的一切,我们要归荣耀与神。颂赞、权能都是这位宝贵救主的, 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
二.有关受苦的劝勉和解释(四 12 ~ 19 )
四 12 本章余下的篇幅,是关于因基督的名而受苦的劝勉和解释。“受苦”一词以及其衍生词,在这书信中共用了二十一次。
基督徒在遇到逼迫时,总会认为是 奇怪 和不寻常的。面对苦难,我们会感到惊奇。不过,彼得告诉我们,要看苦难为正常的基督徒经历。世界这样对待我们的救主,我们没有理由期望可得到优待。凡打算在基督耶稣里过敬虔生活的人,也都要受逼迫(提后三 12 )。那些坚决明确地站在基督一边的人,必定会受到激烈的攻击。撒但从来不会将弹药浪费在挂名的基督徒身上。他会将火炮对准那些动摇阴间门槛的人。
四 13 我们有幸能够 与基督一同受苦 ,应感到极大的喜乐。我们当然不能够分担衪赎罪的痛苦,因衪是唯一的赎罪者。然而,我们可以分担祂作为一个人的时候所经历的苦难。我们可以经历衪所受到的拒绝和诋毁。未信主的人,今日仍希圣伤害主的身体,我们的身体也要承受这些伤害。
如果神的儿女今日在受苦时可以 欢喜 ,到了基督 荣耀显现 的时候,他们的 欢喜快乐 不知要大多少倍。救主如犹大支派中的狮子重临世上 的时候 ,衪会 显现 为那全能的圣子。今世为衪受苦的每一个人,那时候都要与衪一同得荣耀。
四 14 初期教会的信徒,因被算是配 为基督的名 受辱而心里欢喜(徒五 41 )。事实上,每一个有幸得以因基督的缘故而受辱骂的信徒,也应感到欢喜。因为这样受苦,便清楚显示出 神荣耀的灵常住在 我们 身上 。这圣 灵常住在 受逼迫的基督徒身上,就好像在旧约圣经中,荣耀的云彩停留在会幕上,表示神的同在一样。
诚然神的灵住在每一位真正属神的儿女心内,但衪却以一种特别的方式 常住在 那些全心全意追随基督的人 身上 。他们晓得神的灵的同在和能力是怎么一回事,但其他人并不明白。那位遭逼害者 辱骂 的主耶稣,从衪那些受苦的圣徒身上得 荣耀 27 。
四 15 基督徒不应让自己因错失而受苦。他决不可杀人、偷窃、作恶或 好管闲事 。这样并不能荣耀神,只会失见证,使基督受羞辱。
四 16 然而,任何人 若为作基督徒受苦 ,并没有什么可耻。迈耳说,不管所受的苦是“生意损失、名誉受损或痛失家园;遭父母、儿女和朋友的唾弃;误会、憎恨,甚至死亡” 28 ,仍是没有什么可耻的。若为作 基督徒 的缘故,这一切的试炼都足以使人 归荣耀给神 。摩根劝勉说:
不单是因这称呼而感到光荣。这是指整个生活要叫神得荣耀。一个人如果被称为基督徒,生活表现却与这称呼不符,就会叫神受羞辱。披戴这称呼,也就是愿意承担一个伟大、荣耀的责任,这责任也是十分严肃的 29 。
四 17 彼得将神的子民在今世所受的痛苦,与恶人在永恒里所受的痛苦作一比较。 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 所说的时候,是指教会时代,始于五旬节圣灵降临,到教会被提时结束。 神的家 是指教会。在这世代,教会不断受不信者的 审判 。信徒在今世不断受苦,正如耶稣在世上的经历一样。
若是如此, 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 将有怎样的结局呢?基督徒在今世行善也要受苦,不信的人因其不敬虔的行为在永恒里更要受何等的苦呢?
四 18 本节中引用箴言十一章 31 节,提出相同的论题:“看哪, 义人 在世尚且受报,何况‘恶人和罪人’呢?”
义人 是 仅仅得救 ,或他们 得救 但遇到困难。从神的立场,义人的得救是用重价买回来的。从人的立场,圣经告诉人:“你们要努力进窄门。”(路一三 24 )圣经教训信徒:“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一四 22 )基督徒受到各种危难和试探包围,只有神奇妙的恩典能够保守他们直到进入天上的国。
既是如此,那些没有悔改、并未得救、在罪中逝世的人岂非劫数难逃?以下由迈耳缕述的一段轶事,可以看到这真理的具体例子:
一位敬虔的信徒有一个热切的心愿,就是希望他逝世时是得意扬扬的,好叫他那些并未归主的儿子们,能够体会褔音的大能确能使人得坚固,可走过死荫的幽谷,因而受吸引、信服主。可是,事与愿违,他的灵里阴霾密布,他的心满是害怕担忧,受尽了敌人的攻击。然而,这情况却深深地影响他的儿女。大儿子说:“我们都知道父亲是个多么好的人;然而,我们也目睹他灵魂所受的折磨。我们这些对自己的灵魂毫不关心的人,更可以期待有何等的收场呢? 30 ”
四 19 彼得坚持说,信徒 受苦 ,必须是 照神旨意 。宗教狂热分子没有寻求神的指引,只凭冲动行事,会招致灾祸。那些有殉道情意结的人会试探神,结果带来羞辱。基督徒真正的受苦之途,却是通往永恒之荣耀的。既是如此,他们应不惜任何代价,继续走在正路上,并将 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 。
彼得在这里称主为 造化之主 ,而不是救主、大祭司或牧人,显得有点奇怪。从两方面来说,基督是我们的创造者──在起初的创造里,我们是属衪的;在新的创造中,我们也是属衪的(弗四 24 ;西三 10 )。在这两方面,我们都是衪所爱所顾的对象。我们将自己的灵魂交托给那位创造并拯救我们灵魂的主,是最合理不过的了。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d.以为义受苦作心志(四1-6) (i)肉身为义受过苦的基督徒就已经与罪断绝了(四1-2)
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这话再次把我们的思路带回到三18的主题。在必要情况下效法基督志愿受苦的榜样,为要行神的旨意,这是极宝贵的。在三18彼得注重在鼓励信徒藉受苦作美好见证,在本节他则强调情愿受苦乃是为了避免犯罪。
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就是以基督情愿顺服受苦的心为心,也是相信因行善受苦远胜于因行恶而受苦(三17-18)。心志不但是一种态度,也是对神引导人的方式有深入的了解。
在这一切的背后存在着一项动机:基督徒愿意学基督因行善而受苦,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这是很笼统的说法,我们若不仔细分辨,很容易产生误解。许多人都在肉身受过苦,却仍然不断犯罪。肉身受苦也不一定能炼净人的灵性,强化人的个性——虽然有人受苦之后变得更坚强,但也有很多人因不能吃苦就背叛神,而产生怨毒。所以我们必须明白本节的意思是接续先前所说“因行善受苦”的主题(三14、16-18)。肉身受苦的定义就是三17的经文:“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
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实际的意思是“曾因行善受过苦而仍然顺服神,并不因苦难太大而离弃神的,他真是与罪断绝了。”已经与罪断绝了不是说“完全不再犯罪”。行善受苦并不能叫人从此不再犯罪。圣经也有多处指出没有人能在今生完全不犯罪(王上八46;箴二十9;传七20;雅三2;约壹一8)。“与罪断绝”乃是指“很清楚地与罪绝裂”,或说“以行动肯定地表明人最重要的志向是顺服神,且不怕苦难”。所以人若立志顺服神,不逃避随之而来的肉身苦难,他就要在灵里得坚固。受苦之后,他必会更坚定地过属灵生活,以顺服神为首要,并不怕任何苦难的折磨。
2. 彼得接着深入解释“与罪断绝”的意思。一人清楚地与罪决裂,为要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就是人剩下的生命)。所以“与罪断绝”的目的是要过不随从人的情欲,只顺从神旨意的生活(参,一14有关情欲的注释)。
当然,人若真心回转相信基督,一项必然的表现就是起初的悔改,也可说是“已经与罪断绝”,决心“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然而彼得似乎是说,顺从神固然要付出肉身受苦的代价,但更重要的是需要比当初决志信主时下更大的决心。然而我们必须注意,不是每个成熟的信徒都要经历这种“二度受苦”的过程。有的基督徒受苦多,有的受苦少。受苦的程度也有深浅不同。在迫害基督徒的政府控制下生活,可能会受较大的苦。而其余的基督徒受苦可能较轻,肉身的苦可能只是因顺服神而必须忍受肉体的软弱或生活的艰辛。
(ii)从此不再犯罪(四3)
3. 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时候已经够了。“因为”解释第2节所提“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的原因(RSV省略了“因为”,但原文开头有“因为”)。为什么彼得的读者不能随从(充满罪恶的)情欲?因为他们“往日”过这种生活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彼得不只说“他们过去在罪中生活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他实际上是斥责“他们过去犯罪够多了”!他们不该再让自己过那种随着罪欲引导的生活。有的基督徒或许会问,信主之后能不能再一次放纵情欲?能不能再度随从外邦人的心意?彼得对此清楚地回答:“过去这种日子已经够多了,这样的生活也该停了。”如果基督徒再回到罪中生活,他将来必要在神面前交账(5节)。
彼得接着解释何谓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事。(在本书信起头,彼得就一再指明基督徒是神重新拣选的子民,是真以色列人。所以他很自然地根据这种观念,把不信基督的人称为外邦人。于是外邦人的定义不是根据种族,而是根据信仰,参,二10注释)。
“随从外邦人的心意”就是花工夫行各种罪恶的事。彼得列举了一些例子。邪淫(aselgeia)就是过毫不受道德约束的生活,特别是指放荡的性生活或充满暴戾的生活〔同样的字出现在罗十三13;加五19;弗四19;彼后二7,讲所多玛的淫乱;彼后二18;以及斐罗着摩西生平(Philo,Moses),1.305〕。恶欲(epithymia)是强烈影响人行为的罪恶欲念(参,一14注释)。醉酒(oinophlygia)也是随从肉体情欲的外表特征之一。荒宴(kōmos,指充满淫乱的酒席宴会)和群饮(potos,无节制的酒会)也是另外两种放纵的表现。可恶拜偶像的事原文是多数(athemitoi eidōlolatriai),意思是许多“涉及偶像的可恶事情”。“可恶”原文是“不法”的意思。但这并非指拜偶像与“神的律法”冲突。拜偶像固然违背神的诫命,但此处应指“抵触民法”,特别是针对那些极邪恶的偶像崇拜,其中充满了违背政府法律的不道德行为。由此可知放纵的生活常与偶像崇拜有关。在偶像之后有邪魔的势力,挑动人去犯更大的罪(参,林前十20。其中说到偶像崇拜,原文为eidōlolatreia。保罗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
(iii)毁谤你们的外邦人也要在主面前交账(四4-5)
4. 基督徒未悔改前过的就是这种放纵情欲的生活。但他们悔改后就改变了,不再放纵情欲。于是他们的邻人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与他们同奔原文是一同奔跑之意。这话生动表现出那些人追求虚空享乐的疯狂程度。那放荡无度的路,照原文是“急速倾泄无尽的情欲”,或作“如浪潮般的淫风败俗”(NIV译为“你们不与他们一同堕入浪费精力的淫乱洪流”‘that you do not plunge with them into the same flood of dissipation’)。放荡无度(asotia)指毫无节制地放纵情欲,追求享乐。(以弗所书五18用了同一字,其相关助动词曾出现于路加福音十五13,浪子过的是“任意放荡”的生活。所以“放荡”代表浪费金钱、荒废生命。)总而言之,基督徒信主以前是往自我毁灭的路上狂奔。
不信的人“就以为怪”,因为基督徒不和他们同流合污。这表示彼得读者中不但有许多犹太人悔改信主,也有许多外邦人悔改信主。犹太人通常信主前过的就是操守正直的生活,所以他们信主后仍继续这种生活,并不随从异教之风,人不会以为怪。但外邦人信主就不同了。他们的转变是戏剧化的,令人惊奇。
基督徒拒绝犯不信者的罪,不但叫不信者奇怪,更叫他们因此毁谤基督徒,两方成为仇敌。“毁谤”主要是口头上作人身攻击,捏造谣言中伤别人。所以凡是“说坏话、讥笑、诋毁名誉”都是毁谤(参,太二十七39;路二十二65,二十三39;罗三8,十四16;林前十30;多三2;彼后二2)。这类事为何发生?因为消极性不参加罪恶的活动等于积极斥责罪恶。不信者不但不会因基督徒的斥责而变好,反而会去毁谤那些叫他们良心痛苦的基督徒,又故意编造基督徒犯罪的故事,好减轻良心的不安,为自己的罪恶找藉口。
5. 然而不信者逃不过他们放荡行为的必然后果。神有一天要叫他们为自己行为负责。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交账是指雇员对雇主有交代(路十六2),或人民向政府负责(徒十九40),或人类在神的审判台前受审(太十二36;来十三17)。神随时随地都准备好审判人。所以最后审判可能不知不觉就来临,事前一点警告都没有(参,第7节;雅五9;彼后三10)。那时不但活人要受审,就是死人也要受审。死亡并不能叫人逃过审判。在世界末日,所有人都要凭良心面对神。
(iv)福音也曾传给已死的基督徒,叫他们免去永刑(四6)
6. 彼得又转而讲到如今已死信徒的结局。这是因他的读者可能会问,那些已死的信徒到底得了什么好处?这些已死的信徒可能包括受迫害而死的信徒,但经文意思当是指一般“已死”的人,并不限于某种方式死的人。
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为此”是指上文提过的审判,也就是说,“传福音是因为末日审判快来了,福音甚至传给信了基督却先死的人。”所以死人是指在彼得时代“已死的人”。福音传给他们时,他们仍活在世上(见前面三19有关“监狱的灵”之注释)。NIV译成“那些现在已死的人”,those who are now dead。已死的人不该对那些仍活的人造成困扰,因为基督再来以前,所有人不分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要经历肉体的死亡。福音并不能救人免于肉身的死亡(这是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之表面意义)。但即使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亚当犯罪,带来死亡,死亡至今仍辖制全人类)基督的福音也传给他们,好叫他们的灵性依靠神活着。所以福音广传是为要救人免于在最后审判中受到永远的定罪。
RSV把按着人和靠神译为像人和像神(like men and like God ),此译法亦合理(BAGD, p.407,Ⅱ 5.b;参,彼前一15)。但NIV的译法“照着人”和“照着神”(according to men, according to God)也有道理。进一步说,就是“照着人通常受审的方式”和“照着灵界里永生神的样式”。RSV和NIV的译法没有太大差别。两者都提到肉身死亡和灵性存活(然而若译成“照着人的意思”和“照着神的意思或评断”就不恰当了,因为原文kata带受格专指照某种样式,而不是照某种意思,参,BAGD, p. 407, Ⅱ.5。)
原文中灵性一词前面没有定冠词。它可以解为“在灵界里”(参,三18之讨论)。我们可以确定已死信徒正活在不可见却是永恒的“灵界”里,享受其中一切美好福气。这灵界里也充满了圣灵的工作。
根据以上的说法,本节的死人是指“已死的信徒”,而第5节的死人则指所有已死之人。亚尔佛得(Alford H.)强烈反对这种解法。他以为同一字连续出现两次,却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违背了“解经学”的固定法则,也随意私解了圣经。但亚尔佛得自己却把第5节的“审判”(krinō)解为末日审判,而把第6节的“审判”当作肉身死亡。任何语文都没有“一字若连续出现两次,就必须有相同解释”这种条例。最简单的解法是照上下文的意思,从各种可能的解释中挑一个最恰当的。更进一步说,“所有(肉身)已死的人”和“(肉身)已死的信徒”两者意义差别也不大,读者也不会觉得这种转变太突然。
有人以为本节提到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是指传给那些“灵性死亡或不信的人”。但这解法不易为人接受,因为“就是”一词变为没有意义,文法上也与原文的过去式不合——“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彼得那时仍有福音传给“灵性死亡”的人,这工作仍继续着。)
另有一项很流行的看法,以为福音是在人死后才传给他们,给他们“第二次”悔改并相信福音的机会。然而这种意义与上下文不合。神随时都可以照人在世上所行的恶施行审判(5节)。如果一人今生所行无关紧要,因他们死后还有第二次机会得救,这是什么样的福音呢?更进一步说,这种讲法是泄读者的气。他们不必再艰苦地顺服神,坚持作基督门徒,忍受一切迫害,反正死后还有第二次得救的机会,今生一切放纵情欲的事死后可以一笔勾销。总而言之,初代教会所有传福音的人以及新约圣经其他经文都反对这种说法(路十六26;来九26-28;太二十五10-13)。
e.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在教会里要如此行……(四7-11)
(i)儆醒祷告,切实相爱(四7-9)
7. 万物的结局近了,代表神救赎计划中一切大事都已发生了,所以万物现正等候基督再来治理这世界。彼得把世界的历史当作人类“蒙救赎的过程”,而不认为是讲地上君王国度的兴亡史。由这个角度来看,救赎计划的重要事件都已经发生了——神创造万物,人类犯罪堕落,神呼召亚伯拉罕,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以色列王国的兴起,犹太人被放逐到巴比伦,犹太人重回圣地,基督诞生,降世为人、受死、复活、升天,圣灵浇灌,使徒建立教会等等。到彼得写书的时候,教会已经成立有三十年了。教会被建立是主再来前最后一样重大事件。人类历史随时会落幕。所有迹象都显示万物的结局近了(万物已准备好,随时迎接主再来,这是“所有”事件必然导致的最终“结局”)。
基督徒若明白末日随时会来,就当照一定的方式行事为人:谨慎自守,儆醒祷告。谨慎自守意思是“保持一颗健全的心,用成熟的态度正确判断衡量一切情况”(同样的字与相关词曾出现于路八35;罗十二3;提后一7;多一8)。儆醒已在一13讨论过。这一类心态与第3到5节所提的放纵是完全相反的。
为什么要谨慎自守,并儆醒呢?是为了要祷告。祷告的原文是多数,代表每天个人在主里持续的祷告。本段的意思不只是“这样你们才能祷告” (NIV如此译:so that you can pray),而是“这样你们的祷告才能更有效更合神心意”。基督徒对事件的发生要敏感,并作最正确的评估,这样才能聪明地代祷。彼得更间接指出根据丰富的经验与常识,加上对情况正确而理智的认识,而发出的祷告常是有效的(不然“谨慎、自守、儆醒”与祷告就没有关系了)。本节也告诉我们,不论是读报纸,听新闻,或上下班的时候,我们都要力求对这周围的事件敏感,并正确掌握事态的发展。
8.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参,一22有关“爱”的相关动词agapaō之注释)RSV把“切实”译为unfailing这与原文ektenēs的意义有差别。原文是“热切”的意思,属助动词。较佳的译法是“不断热切的彼此相爱”(参,一22对同源字ektenōs的注译)。我们要彼此热切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在基督徒的团契生活里充满了爱,所以许多小错,甚至一些较大的过错都可以被忽略被遗忘。但在缺乏爱的环境里,人口里所说每句话都会被怀疑,每一样动作都会被误解,于是到处都是争端冲突,这就合了撒但的心意(参,来十二15,并对照林前十三4-7)。箴言十12也有类似的道理:“恨能挑起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
9. 热切的爱必然是看别人的益处胜过自己的益处。所以具体的表现就是互相款待(本节主题),并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10节主题)。互相款待固然是基督徒的义务,但也当从内心自动自发,不发怨言,不计较可能付上的时间与金钱的代价。“不发怨言”,原文意思是“没有怨言”或“没有低声埋怨”。(它常被用来指重复抱怨的话,常常人听了这话就产生怨恨,进而挑起反叛之心,如:出十六7-9;徒六1;腓二14;以及林前十10的动词)。这类怨言到最后就是埋怨神,对神加在我们身上的境遇感到不平。其结果是使我们失了信心,忘记感恩,毫无喜乐。我们固然可以款待所有人,讨神喜悦,但彼得却强调要互相款待——就是款待有相同信仰的其他基督徒。这原则符合新约圣经的其他教训(参,加六10)。
(ii)照所得恩赐彼此服事,叫神得荣耀(四10-11)
10. 教会的团契生活里,彼此热切相爱(8节)的表现是善用灵恩。不为自我表现,不求自我满足,不问人是否注意,只求别人益处。所以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各人代表信徒团契里的每个成员——彼得指每个教会的每个人。每个人都蒙神赐下“恩赐”(charisma),为要在教会生活中有贡献(保罗在林前十二7-11明白指出这点)。照的意思可以是“按着程度”或“按着限量”(BAGD, p.391, 2)。但这儿每个人都得了恩赐,所以“照”不能解释为“照着不同程度的恩赐”(因为这样就等于有人得了恩赐,有人没得恩赐)。“照”应代表“每人都照样得了恩赐”(就是白白的得着,出于神的恩典,而非凭自己的功德),并“彼此服事”。这样就与上文所提彼此相爱(8节)与“作神恩赐管家”相连贯。
恩赐为单数,但其意义并不确定。它可以指“至少一样恩赐”,但绝不可能是每人只得一样恩赐(参,林前十二31,十四1、13、39)。恩赐原文为charisma(同样的字出现于林前十二-十四章)。其意义为圣灵赐下的任何一种才能,是专为教会的工作而赐下的。在新约里有五处列举不同的恩赐(罗十二6-8;林前十二7-11,十二28-30;弗四11;彼前四10)。每一处列举的恩赐都不相同,也不完全。没有任何恩赐同时都在五处经文出现。另外在哥林多前书七7又列举了两样独特的恩赐(结婚与守独身的恩赐,但保罗称这两种恩赐为charismata)。所以我们可以恰切的下结论说,经上所列恩赐并不完全。并且每一种恩赐又可分成不同的形式(例如有人有传福音的恩赐,但他可能用某种方式传最有效。同样,教导与帮助人都有不同的方式)。我们可以说,属灵恩赐的种类是列举不完的,但所有恩赐都彰显神丰富又变化无穷的恩典。
百般(poikilos)意思是“许多面,不同层次,不同种类”。(同一字出现于太四24:“各样疾病”,和彼前一6:“百般的试炼”。)神的恩赐像神的恩典一样丰富又多变化。如果我们要让这些恩赐都能得到发挥,好叫信徒能“彼此服事”,则教会必须能容纳各种各样不同的职事,并让百般恩赐藉不同方式发挥。
神恩赐的好管家不会隐藏自己,反而要发挥恩赐,服事他人,造就他人(参,交银给仆人的比喻,太二十五14-30;以及路十九11-27)。神的原则是要我们用这些恩赐。我们也要相信信实的主必要补充我们消耗的部分。
11. 若有讲道的,这其中不但包括教导与传道,还有其他各种与口传有关的恩赐,例如:传福音、教儿童主日学、作先知讲道,等等。甚至以诗歌或颂词赞美神的恩惠,与聚会时在众人面前作见证的口才都可算在这类恩赐中。基督徒在所有这类活动中都要按着神的圣言讲。圣言(logia)意为“语录”,特指神向人说的话。(此字出现于徒七38和罗三2,指旧约圣经。)然而本节意思绝非“自称所讲就是神自己要说的话”,因为只有圣经才是神要说的话。在教会聚会时说的每句话不全是神要说的。本节的意思在于“如果一人要宣讲神的话,他就要用一种认真的态度去完成这工作。”
若有服事人的,又是一项很广泛的恩赐,包括任何在教会里造就人、鼓励人的职事。(也可引申为向教会以外的人行善或服务。)这类服事的根源乃是“出自”神所赐的力量。靠人本身有限的能力工作,或为保持受人尊敬之地位而服事,必然迅速导致倦怠(参,加六9;帖后三13),并使人产生骄傲,离弃信仰。虽然服事的对象是信徒(也包括众人),为要建立教会,但其终极目的是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林前十31)。NIV把这段译为“叫神得称颂”(God may be praised)。这译法有过分注重口头赞美的意味。得荣耀不但是从人口中得赞美,也包括尊敬神的态度与动作。
最后,彼得以一段颂赞结束。彼得向着他所认识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发出赞美。这赞美只有那位完全的神才配得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祂的,直到永远永远远。阿们。权能意思是“主权、权柄”。根据这解释,彼得并非要基督得更多权柄(主自己早已有完全的权柄),而是希望宇宙万物的能力,特别是人类各种能力,能更完全的归基督运用(参,启四11,五12,七12)。这种心意与承认基督掌管万有的态度非常接近。
f.不要以试验为奇怪,倒要欢喜(四12-16)
有人以为从第四章12节起是全书的另一段落,甚至可能是后来加上的另一封信。他们的根据是第11节结尾的“颂赞”与“阿们”。可是事实并不一定如此(参,罗一25,九5,十一36;加一5;弗三21;提前一17)。然而下面这段主题是否与前文完全不同呢?它是否值得我们把它当作另一封在不同时候写成的信呢?是否这“另一封信”的背景是迫害已经发生,信中所提迫害不再只是可能性呢?
要回答这问题,我们需注意,彼得前书的对象乃是针对散布于小亚细亚四个行省的十余个重点教会(当然还有许多由大教会分出去的小教会,参一1的注释,及引言中讨论目的地与致书对象的部分。)自从福音初传以来,各地都有仇视甚至动武的情况发生。有时这类迫害都是由不信的犹太人挑起的(徒四1-3,五17-18、40-41,七57-60,和八1-3;以上经文讲耶路撒冷的迫害;使徒行传十三50-52讲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发生的迫害;十四4-6记载以哥念的迫害;十四19记路司得的暴动;十七5-9记帖撒罗尼迦的暴乱;十七13记庇哩亚的反对;十八12-17记哥林多的迫害;二十3记哥林多另一次迫害;最后二十一27-36记耶路撒冷的迫害。)甚至地方官有时也迫害基督徒。有的为政治性原因(徒十二1-3),有的则听信外邦人捏造谣言控告基督徒,因为那些外邦人靠罪恶谋生的行业因福音广传而倍受威胁。(徒十六19-25记腓立比事件;徒十九23-二十1记以弗所事件。)
所以我们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彼得致书的几个城在福音初传时就已发生激烈的反对行动了。(其中至少包括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和邻近的路司得及以弗所——以弗所也发生过暴动。)在其他彼得致书的城中也可能发生过类似反对福音的事件。
根据这种历史背景,我们便有个问题。彼得写信给许多不同的教会,这些教会当时是否(1)都没受迫害?(2)部分受迫害?(3)都在受迫害?他即使得不到教会迫害的最新消息,他也会在写信给分散各处的教会时,假定读者们中有的正在受迫害,有的可能要受迫害,且受逼迫的程度不一。他这么做一点不值得奇怪。
事实上,以上的推论正符合彼得前书的精神。有些段落假定迫害只是一项可能性而已(一6-7,二12、21,三14,四1-2、14、16)。其他段落则针对那些正受迫害或冤屈的读者(二15、18-20,三9、14、16,四4、17、19,五9-10)。特别是四17和五9这两段明确的经文指出当时受迫害的不限于某地的弟兄姊妹,而包括教会的所有弟兄姊妹。
所以第12-19节虽然讨论受迫害的问题,却不一定是针对与书信前文完全不同的状况。这段其实接续从二11就开始的冗长讨论,就是如何在反对基督教的世界里生活。而从三13开始,主题更集中在基督徒受苦上面,其中只有第四章7-11节这一小段是在讨论世界末期的教会生活。
12. 基督徒不要以为受苦是奇怪或非常的事。所以本节讲到: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火炼原文是“火焰、燃烧”之意(如同在启十八9、18)。但彼得或许联想到箴言二十七21之经文(LXX):“火(中文译为鼎)为炼银与金”。照这种意思,这“火炼的试验”就是“磨炼的火”,与一7意义相近。用炼金银的火来比喻基督徒受的迫害,是要指出这类苦难可以洁净基督徒的心灵,坚固基督徒的信心。所以经文中说:试验临到你们(来到你们中间),即“试验你们的信心”之意。彼得在此用了与一6相同的字:peirasmos(中文在一6用“试炼”,这儿用“试验”),代表叫人得益的锻炼。彼得鼓励读者要看到神在困难后面隐藏的美善旨意和祝福。一切试炼是叫他们信心更坚固,愈发荣耀神。这点在下文中有进一步解释。总而言之,试炼不应当被看成是奇怪或非常的事,因它是基督徒生活中不可少的一部分。
13. 基督徒不能被试炼打倒,倒要欢喜,因他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欢喜”与“受苦”都属进行式,所以意思是“因为你们一直与基督同受苦,你们当不断以此为乐”。令人惊讶的是,基督徒多受苦难反而更加添他们在主里的喜乐。可是圣经的经文却为此作见证(徒五41;参,十六25;罗五3;西一24;来十34)。进一步说,基督徒的受苦是一项真正归属基督的证据。所以,史笛伯与渥尔斯说:“所以与基督同受苦必然导致将来与基督同享荣耀。”(Stibb?Walls, p.159)我们与基督不但在祂死与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更要在祂生活的方式上与祂联合,包括效法祂为义受苦的榜样(彼前二20-21,三17-18;罗八17;腓三10;西一24;提后三12;约壹二6)。
现在为基督受苦若仍能喜乐,将来基督再临时就要有更大喜乐。所以“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参,罗八17)。可以欢喜快乐一语,更清楚地说,就是“享受在灵里极大的欢喜”。彼得在末了添加了另一动词“快乐”(agalliaō),意思是因“灵里喜乐而表现的快乐,就是在主里的快乐”(见一6的注释)。
14. 接下来是一项基督徒受苦的具体例子: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侮辱、诽谤、恶言中伤)……。其中动词又是进行时态。所以意思是,“你们若‘常’受侮辱,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146。
第13节的福气是将来的。本节的福气是现在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NIV、NASB,和TEV都译为“圣灵”,the Holy Spirit,因为神的灵就是圣灵)。这话讲到圣灵特别与某些人同在,是要使他们丰丰富富地得祝福,得坚固147,并预尝属天的荣耀。这段话与以赛亚书十一1有关弥赛亚的预言彼此呼应,其中讲到“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七十士译本的“住”与本节的“住”,原文为同一字)。彼得看到住在弥赛亚身上的灵也住在带有弥赛亚(即基督)印记的人身上——参看使徒行传五41,六15,七55、59-60,十六25诸例。荣耀一词指出另一主题:旧约提到神荣耀的云柱(the ‘shekinah glory’),在新约时代得以完全彰显,就是圣灵内住于基督徒身上(参,二5的附录:“神的居所”)。
15-16. 这样的福气并非赐给每个受苦的人。那些因作恶受苦的人不会得福气。所以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其中“作恶”指一般“行邪恶事”的人。至于“好管闲事”的原文则极少见(它只在别处出现过一次,参BAGD, p. 40)。这字有不同解释。其中以“管闲事者”意义最恰当(NIV照此义,NASB则译为“令人讨厌的干扰者”),因为把原文拆开解释,就是“专门注意别人私事者”(或作“注意别人财物者”)。所以它的通义就是在与自己无关的事上插手搅扰。
另一方面,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世俗的人可能把忠心跟随基督看成可耻的事,但在神眼中这却是高贵的心志。所以基督徒也当看这事为光荣。基督徒一词只在此处和使徒行传十一26及二十六28出现,意思是“跟随基督的人”——不是通俗人所加绰号“小基督”。(门徒被称为基督徒等于跟随或支持希律王的人被称为“希律党人”,见可三6,十二13)。
基督徒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因作基督徒而挨骂的人反要处处以荣耀神为首务。前面第11节就已清楚提过,在生活中要凡事归荣耀给神。先前数章中也一再暗示这点(见一7、16,二5、9,三4的注释)。
因这名(或照原文意思是“奉那名”)似乎有“代表基督,奉基督的名行事”之意。NIV译成“却要因负这名而赞美神”(But praise God that you bear that name),这译法很难与原文配合,除非把“名”(onoma)解成“项目”(冷门的解法,BAGD, p. 573, Ⅱ),再把“项目”引伸成“某件事”。于是本又段成了“在那件事上(就是担负基督名号)赞美神”。但这么解释太牵强了。原因如下:(1)本节中有“基督徒”一词,所以onomati应指基督的名,而非担负基督名号这事;(2)“归荣耀”的原文是doxazetō,意思是“让他荣耀或赞美”,为现在命令式语气。所以“归荣耀”就是“让他不断(在生活上)荣耀神”,而不是“让他不断(因担负基督的名)赞美神”。(3)第17节讲到“因为”神的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所以在生活中要力求荣耀神。神的审判与管教并不足以构成“因担负‘基督徒’的名号而赞美神”的充足理由。
(i)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四17-18)
17. 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这话把第12到16节的属灵意义更加推广。“这世界是怎么搞的?”读者们常会问。“为什么神子民一直受苦,行恶之人反而不受惩罚?”彼得在第12节提到“火炼的试验”、“试炼的火”,实际上就是神审判的火。但本节的审判(krima)不一定是“定罪”(katakrima)之意思,而是分别善恶的判断,其结果可以是赏赐或管教,也可以是定罪。本段代表一幅神已开始在教会施行审判的图画,这审判将来要扩及教外的人。神审判的火炼,无人能幸免,但基督徒经历了这火以后,信心将愈发纯净坚强——罪得洁净,对神的信心和生活的圣洁都日渐增长。
神的家一词似乎强调教会像个家庭,但原文是oikos tou theou,即“神的殿”,所以译成“神的家”有失原意。丹尼斯·强生(Dennis Johnson)148为这词作了精辟的分析。他说七十士译本从未把这词当作“神的家”,总是把它当作“神的殿”,即神的居所,专指神居住的建筑物。所以他说这词在本节似乎也应译为“神的殿”。
这种论点也有圣经支持。我们记得彼得另外只在二5用了oikos,他说:“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参,二5之注释,其中提到神的殿)。进一步说,经文是:“时候到了,审判要‘从’(apo)神的家起首”。“从”代表从某一地点开始,而非从某群人着手。
丹尼斯·强生便根据这种译法,加上另外两处旧约经文(结九和玛三),正确解释本节。以西结书第九章描述主叫“灭命的人”“前来”向耶路撒冷城施行审判,因其中有可憎可怕的罪。有一个神的使者画记号在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叹息哀哭”之人额上(九4-5)。然后其他灭命的使者照神的命令击杀额上无记号的人(九5-6)。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神叫灭命的使者“‘从’149我的圣所开始”。以西结跟着说:“于是他们‘从’殿中的长老杀起(九6)”。“从”字出现两次,原文与彼得所用属同一字:“审判要‘从’(archomai apo)神的家起首”。“家”(oikos)与以西结书第九章的“殿”属同一字。此外,彼得前书四17和以西结书九6的前后文都提到神的荣耀(彼前四14,五1;结九3,十4)。最后一点,以西结书的审判是从神殿中的“长老”开始。彼得则在下一段开头训诫长老:(所以),我……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彼前五1和结九6的“长老”,原文都是presbyteroi )。很有可能以西结书第九章审判的一幕深印在彼得心中,以致他作书时指出神的审判要从神的殿开始(照二5注释,“神的殿”现在指教会),然后向外波及所有不信的人。
另一方面,旧约另一处经文生动描写神的管教,正好与第12节提到的“火炼的试验”、“试炼的火”相呼应。这试验不会消灭神子民的信心,只会炼净他们的信心。彼得写书时可能也想到这节经文。玛拉基书第三章预言:主自己“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祂就是“立约的使者”,“祂如炼金之人的火”。(参,三1-2;“火”在七十士译本为pur,与彼得前书四12所提“试炼的火”,pyrōsis,虽有不同,却也相关。)玛拉基又说:“他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玛三3)。然后“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玛三5,主要审判那些不信的人。)
强生正确指出:“虽然彼得所用文字也许多受以西结书九章的影响,但彼得前书四12-19的观念却较近乎玛拉基书三章的异象。主自己要成为试炼的火,要洁净祭司(就是利未人的后裔,参,彼前二5、9),好叫他们可以奉献神悦纳的祭物(彼前二5)。跟着从神的殿开始的审判必要临到不信者。神不再是试炼的火,却要施行定罪的审判。我们于是回到彼得前书四17的主题:“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apo)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这意思很简单:“如果神在末世显现,带来试炼的火,叫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人受极大痛苦,也就是彼得读者所受的,则那炼净人心的神要施行的毁灭,对那些拒绝福音信息的人岂不更难受吗?——说不定比一场毁灭性的大火更要可怕。”150
这段话的实际意义对彼得读者而言是很明显的:主若已在他的新圣殿中(就是在他的子民中间),他们就“不要因有火炼的试炼临到(原文是en humin,在中间)而以为奇怪,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他们身上”(12、14节)。神自己要成为“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玛三1),所以信徒们要因为有主的同在而欢喜(彼前四13),同时要洁净自己身上一切罪恶,以逃避主施行管教的痛苦,因主要带来试炼的火。信徒也不可远离主,要不断信靠祂。只有祂能叫信徒在祂面前站得住(19节)151。
18. 这节经文与上文有相同主题。但这次的来源系出自箴言十一31:(LXX)“义人在世尚且受报,何况恶人和罪人呢?”神圣洁的火极其猛烈,以致义人都不免在神的管教之下受痛苦。恶人(不敬虔之人)和罪人就更难逃永远沉沦的噩运了。
(ii)要一心为善,恒常信靠神(四19)
19. 基督徒遇到神的试炼当如何应付呢?他们应该行善,过圣洁的生活(参,一15〉。他们也当继续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不要倚靠自己的聪明。本节因此对全书的宗旨作了一个总结。基督徒的受苦绝非偶然,更不是先天注定要受命运作弄。他们受苦乃是照神旨意。我们乍想之下,必然觉得神未免太苛刻了(好像神的旨意就是叫我们不时要受点苦)。然而我们若仔细思考,就会发现受苦乃是神最美善的旨意。没有其他的想法能叫我们更得安慰。我们因此知道受苦是有限度的。不但苦难到一程度就会终止,苦难也只持续一段时间而已。把苦难量给我们的是我们的父神,祂是创造主、救主,也是供应的主。我们也深知,苦难对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它炼净我们的信心,引我们更加亲近神,使我们在生命中愈发像祂一样完全。我们在一切事上并不孤单,因有信实的造化之主眷顾我们。我们可以因与救主同受苦而大大欢喜(13节);我们也能因神荣耀的圣灵常住身上而快乐。神的灵乐于住在我们身上(14节)。
有人以为照神旨意是指基督徒受苦时外在的表现,而非指受苦的缘由。这样解释使得下面的“一心为善”成为多余,因为经文意义变成“那些行善时受苦的人要行善”。这句子毫无意义。所以经文应该解成“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应当行善。”
将自己的灵魂交与……,原文中没有通常代表“信靠”神的字眼,却是用了paratithēmi ,意思是“交给某人保管,或托给某人照顾”(参,路二十三46:“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手里”,出自诗三十一5;并参,徒十四23)。灵魂也可译为“自己”(NIV因此译为“把他们自己交给信实的造物主”,commit themselves to their faithful Creator,参一22有关“灵魂”的注释)。在这提到“灵魂”,以及耶稣在十架上最后的话(路二十三46),暗示信徒的灵魂即使在肉身死亡之后仍旧活着。所以人在地上的受苦不过是暂时的。
|
|
彼得前书
彼得前书第四章
4:1-6
本段继续讲受逼迫的事,信徒应尽力不为世俗所染,不可因害怕逼迫而屈服在人的情欲和世界的道路中。5节的“活人死人”指历世历代所有人类。基督要审判一切的人,连那些死人,也因曾有福音传给他们,不能逃避“交帐”的责任(6节)。
这些“死人”是谁呢?有的说是已死去的基督徒(参帖前4:13),有的说指灵性上已死的人;但若和3:19连起来看,似指“那些在监狱里的灵”。6节下半节并为此作了一个说明:站在世人的立场,这些人已受到他们的刑罚;但因为有福音传给他们听,好让他们靠着神的大能也可以得活。
4:7-11
知道基督再来的日子临近,信徒在行为和态度上应更小心、更警觉。最要紧的是切实相爱,因为有了爱才会饶恕(遮掩)他人的过失。《林前》13:4-7应是本节最好的注解。
每个信徒都有一分神赐的恩赐,应如好管家,忠使用(10节)。
4:13 参《歌罗西书》1:24注。
4:17
“神的家”指教会(提前3:15)。作者认为信徒所受逼迫是神审判的开始(参可13:8)。有最多机会认识神的人,对自己的行为也应负责(摩3:2)。神藉着逼迫来让祂的子民得到洁净。
要是连神自己的子民都要受审判,不信的人所受的会何等加重!
4:18 本节引自《七十士译本》的《箴言》11:31。“仅仅得救”不是说救恩有限,只够信徒刚好得救,而是说神救人的努力浩大已极,否则,不敬虔的哪有地可站!
4:19 作者重提前文讲过的行善受苦的主题,说明义人虽受苦,却不用害怕,因神必保守。“灵魂”指人的整个心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