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第一章
第 1 章
路得与拿俄米
得 1:1> 黑暗时代,也有好故事,且看路得的事迹──
1:1 路得的故事大约发生在士师时代,约公元前 1375 至 1050 年间。那是以色列的黑暗时期,人都按自己的意志各行其事(参士 17:6 ; 21:25 )。但是,尽管邪恶和罪恶笼罩着当时的社会,仍然有人信奉神。拿俄米和路得对神所表现出的忠诚、以及她们彼此之间的友谊和信赖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得 1:1-2> 犹大、伯利恒、以法他、摩押;这么多的名字都有关系吗?
1:1-2 摩押地位于死海的东部。在士师时代摩押曾是压迫以色列人的国家之一(参士 3:12-30 ),与以色列之间存有敌意。当时,以色列发生了极严重的饥荒,以致以利米勒领着全家移居摩押地。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以法他人,是因为原来的伯利恒就叫以法他。尽管当时的以色列已击败了摩押,两地的关系仍十分紧张。
得 1:4-5> 摩押女子,不也是外邦人吗?神竟也拣选路得,为什么?
1:4-5 以色列人与摩押人的交往虽不算友好(参申 23:3-6 ),但可能没有被禁止,因为摩押人住在神应许之地以外;但是,以色列人若与迦南人(或那些住在应许之地境内的外邦人)结婚则违反了神的律法(参申 7:1-4 )。以色列人逃离埃及时曾在摩押地受阻,故摩押人不能于会幕中敬拜耶和华。
作为蒙神拣选的国度,以色列应有比其他国家更高的道德标准,然而,神却让路得,一个摩押人,成为体现真诚灵性和美德的范例,可见当时的以色列是多么的败坏。
得 1:8-9> 孤身一人,依靠尽失仍以他人为重!人真是可以这样无私?很难相信啊,我就……
1:8-9 在古代,寡妇是极为悲惨的,她们被社会遗弃,几乎处于贫困不堪的境地。因此,在神的律法中特别规定,与死者有最近血缘关系的亲属应负起承担照顾遗孀的义务。但是,在摩押地拿俄米没有亲属,而且她也不知道在以色列的亲属是否还活着。
即使在这样的绝境中,拿俄米仍表现出了无私的爱。尽管她自己打定主意独自返回以色列故地,却极力劝路得和俄珥巴留在摩押地,重新开始她们的生活;对于她来说,这决定是十分困难的。我们也应该像拿俄米一样,首先考虑他人的需要,而不仅仅只是想到自己。拿俄米的经历表明,当你无私地处事待人时,他人也会受到感染而乐意以你为榜样。
得 1:11> 这句话代表了什么意思?就算她真可以有孩子,那孩子也不能作他们的丈夫啊!
1:11 拿俄米在这里说“我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吗?”所涉及的是一种叔娶寡嫂的制度,即死者的兄弟对于寡妇所应承担的义务(参申 25:5-10 )。这项律法保障了寡妇不为贫穷所困扰,同时也使死者的族系能得以延续。然而,对拿俄米来说,她没有别的儿子可供路得和俄珥巴婚配,所以拿俄米就劝她们留在故乡,再寻找合适的丈夫,这也是她们的权利。俄珥巴同意了,但路得却为了照顾拿俄米而情愿放弃这种保障自己和生儿育女的机会。
得 1:16>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外邦女子路得对神的信心何其大!我可有将神看作“我的神”?
1:16 路得是摩押女子,但这并不妨碍她对真神的敬拜,更不影响神对她的接纳与祝福,可见神不是单单爱以色列人。神之所以选择犹太人,是想通过他们使其他民族得以认识神,这已由耶稣基督在犹太民族中诞生实现了。整个世界都可通过耶稣基督来认识神。“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 10:35 )神接受所有敬拜祂的人,神的看顾并不因人的种族、性别和国度而异。神的公义在路得记里得到了十分完美的体现。虽然路得所在的民族常遭以色列人鄙视,但由于她的虔诚而得到神的恩典,并成为大卫王的曾祖母和耶稣的嫡系祖先。任何人都不要因自己的种族、性别和国籍等原因,而感到不配事奉神,万能的神能利用各种环境和途径建造祂的国度。
路得记故事的背景
得 1:20-21> 在苦难中就只尝到“苦”,人之常情;在信仰中,苦难背后,其实是──
1:20-21 拿俄米经历了诸多磨难。她离开以色列时,有丈夫和儿子的陪伴,充满着希望和安全感;之后却丧夫,穷困地返回故乡。她为自己改名字,正反映了她内心深处的苦楚和悲痛。虽然她并不以公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痛苦来拒绝神,但她似乎忘却了,那与神、与路得间的亲密关系也是她所拥有的巨大财富。当你面临痛苦时,神期待你诚实地祷告。千万不要忽视在神与你的这种关系中,神所给予你的爱、力量和资源,也不要让苦痛和失望使你错失通向光明的良机。
得 1:22> 拿俄米和路得从摩押返回伯利恒,只是为了她们的方便吗?还是神别有计划?
1:22 伯利恒位于耶路撒冷西南部约八公里处,为肥沃的田野和茂密的橄榄林所环抱,物产十分丰富,故也称为粮食之乡。
路得和拿俄米返回伯利恒显然是神计划的一部分。因为大卫要出生在伯利恒城(参撒上 16:1 )。而且,就像先知弥迦曾预示过的(参弥 5:2 ),耶稣基督将会降生在那里。这种迁移不仅仅是为了拿俄米和路得的方便,也是要应验圣经中的预言。
得 1:22> 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该是怡人的时节吧?
1:22 以色列的气候十分温和,每年有两次收获期,分别在春季和秋季。春季以收获大麦为主。就在这充满着希望和丰盛的日子里,路得和拿俄米回到了伯利恒。伯利恒是个农庄,由于正值收割期,田地里到处都有遗落的麦穗。这些散落的麦穗拾起来可当粮食(参 2:2 注释)。──《灵修版圣经注释》
路得记第一章
离开与归回(一 1 ~ 22 )
思想 什么使以利米勒一家离开以色列地?又是什么使拿俄米定意归回?
1 ~ 5 节是全书的导言,然后是故事的展开。路得生于士师时代( 1 ),当时以色列国仍未有国家的政治组织与体制,正处于纷扰不息的时期,圣经形容以色列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 25 )。
.离开( 1 ~ 2 ):饥荒是以利米勒举家迁移的主因,伯利恒位于耶路撒冷南面约 八公里 ,其名意为“粮食之家”。迦南地常有饥荒之事,如亚伯拉罕、以撒均曾遭遇过,但他们面对饥荒的态度,各有不同。离开,是一个解决的方法,但是否一个最好的方法呢?同样,当我们面对困难时,我们又会选择何种方法呢?
.寄居( 3 ~ 5 ):他们寄居摩押地约有十年之久( 4 )。期间,以利米勒离世,玛伦和基连各自娶妻,不久他们也死了。事情的发展实在令人始料不及,由逃避饥荒的危险而至死于异邦,构成路得记的重要引子。
6 ~ 22 节之主题为“归回”,拿俄米成为这次“归回”行动的带领者。
.俄珥巴之别( 6 ~ 14 ):拿俄米兴起回乡之念的原因是由于以色列地有粮( 6 )。归回之先,她劝两儿妇归回娘家去。一方面,她深知自己已没有可能再生子作她们的丈夫而立后(弟为兄留名之例,可参申二十五 5 ~ 10 );另一方面,她也不愿她们经历离乡别井之苦。于是俄珥巴归回娘家,与拿俄米亲嘴而别。
.路得之跟随( 15 ~ 19 ):路得执意跟随婆婆,也说出了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16 )她的决心跟随是以后蒙福的重要原因。
.归回( 20 ~ 22 ):拿俄米自嘲为玛拉(苦的意思),可见她饱历沧桑的凄凉。但说话中,她两次称神为“全能者”,并说全能者使她受苦──大大的苦。
默想 倘若神是全能者,那么,我的蒙福是出于祂;相反,我的受苦是否也是出于祂呢? ──《新旧约辅读》
路得记简介
写作背景
犹太人的传统认为本书作者是撒母耳。
不过,书中内容暗示:书成时士师时代的一些风俗(如脱鞋为证)己
成历史陈迹,不再为当时的人所了解( 4:7) ; 另一方面,大卫似乎
已是众所周知的人物( 4:22)。 由於撒母耳在扫罗作王时去世,未能
目睹大卫的当权,所以作者不可能是他。无论如何,虽然作者不详,
但书中家谱并未提及所罗门,可见成书日期大概是在他登基以前。
主题特色
本书内容显示神并没有弃绝外邦人。
作者在 2:12道出:神的怜悯和看顾并不限於某一民族;凡投靠 的,
无论是那一民族的人,神必赏赐和眷顾。 的救恩是普世性的。
本书并没有明言神直接的作为,但在短短四章中「耶和华」这名称共
出十八次之多,显示神关心属 之人的生活,如置诸眼前,无论是波
阿斯与路得的相遇、拿俄米的计划、至近亲属的卸责等, 都一一掌
管带领。虽然 让旱灾和悲伤临到人,但 使不育的有後,并且赏赐
那些信靠 的人。 是福乐的源头。
本书充满温馨的爱,故事人物彼此恩待:波阿斯与拿俄米活出信仰的
精粹 ── 「爱人如己」,而路得深受拿俄米的信仰影响,以无私和
忠诚的爱待拿俄米。
「赎业至亲」(和合本作「至近亲属」)、「赎」字常见於本书。波
阿斯虽有力量代拿俄米赎回田产。但他不是至近的亲属,原本毋须尽
此义务。他愿意这样做,实在是出自爱心。这正好表达出本书救赎的
主题。事实上,书末的家谱显然是伏笔,要指出将来的救主是从波阿
斯一脉而出。
本书文学技巧超卓,为上乘之作。人物栩栩如生,情感真挚动人。人
物对话的语气及用字,恰如其人身分 。 故事布局独特, 1章与4章、2
章与 3章彼此对称 : 1章与4章分别提及路得和波阿斯向拿俄米尽其亲
属任, 1章中拿俄米失子,而在4章拿俄米则得子;2章及3章均记载路
得离家至田间, 2章中波阿斯嘱咐路得留在田间,并祝福她,而3章则
倒转,波阿斯先祝福路得,然後留她在打麦场,两章结尾时,路得都
向拿俄米叙述她与波阿斯见面的事情。
本书大纲
Ⅰ 归回故乡( 1:1-22)
Ⅱ 拾穗度日( 2:1-23)
Ⅲ 请求至近亲属尽上责任( 3:-18)
Ⅳ 缔结良缘( 4:1-17)
Ⅴ 大卫的家谱( 4:18-22)
路得记 第一章 注释
1:1-5 寄居摩押地
1
「士师秉政的时候」:无论从波阿斯的家谱推算,抑或从书中
的历史背景来看,一般学者认为路得是属士师时代早期的人物
。当时以色列民制服了摩押(参士3:30),安享一段太平的日
子。
「饥荒」:在巴勒斯坦,因旱灾而引起的饥荒相当普遍。
「摩押地」:指约但河东亚嫩河以南肥沃的高原,离犹大山地
约八十公里(五十英里)。当时近东人民多不愿意寄居异乡,
以免跟自己的家断绝来往,有危难时无人搭救及保护,而且也
怕要看当地人民的面色,故此以利米勒一家移居异乡实在是要
付出相当代价。
2 「以利米勒」:意即神是王。
「玛伦」:即「羸弱」。
「基连」:就是「憔悴」。
1:6-13 起程回犹大地
11-13
两个媳妇要跟拿俄米回国,拿俄米指出她已无法再生儿子来娶
她们为妻,叫她们不要跟随她。原来摩西的律法规定寡妇不可
再嫁,要由丈夫之弟娶过来为兄长立後(参申25:5-6),但这
例在拿俄米媳妇的身上自然无法应用。
13 「我为你们的缘故 ......
攻击我」:拿俄米认为两个媳妇守寡,
境况可怜,都是神惩罚她之故。
1:14-22 路得定意跟从
16-17 为诗歌体裁,17节是咒诅的誓言,可见路得意向坚决。
20 「全能者」:这名称常见於约伯记。
在圣经中,这名称与神的能力和怜悯有密切的关系。这里拿俄
米称耶和华为全能者,指出神降灾与人,人无力拦阻。不过,
从本书结局看,神是施怜悯的。
21
「满满的出去」:可能指她离开犹大地时有丈夫和儿子。
22 「割大麦的时候」:为四月。
思想问题(第 1章)
1 路得记的背景和士师记 17-21章的背景有什麽显然不同之处呢?
由此看来,路得记这卷书所要记载的是那一方面的生活素材呢?
2 拿俄米丧夫失子的遭遇( 3, 5)对她的信仰有什麽影响呢?
参 13, 21节。
当你遭遇人间悲剧时,有没有同样的心态呢?
3 拿俄米为什麽要返回犹大伯利恒城去呢?
除了环境因素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参 9, 11节。
由此看来,拿俄米有否因境遇不顺而变得自私自利,不近人情?
4 古时人一般认为一国之神只管辖自己的土地,在其他地方则不能
行事。
那麽,路得跟拿俄米回伯利恒的决心,表明她有那些特点?
5 拿俄米的遭遇和约伯的有何相似之处呢?
他们对「命运」有什麽看法呢?
6 为什麽学者认为本章 22节为全书故事掀起新的一页,洗尽前段惨
澹的气氛?
你认为神会否介入 子民的生活中,为他们经营和安排呢?
参罗 8:28。
路得记 第二章 注释
2:1-3 拾遗穗为生
2
无论田主愿意与否,按以色列人的律法,像路得一般的穷人有
权在田地上拾取剩下的麦穗(申24:19)。
2:4-17 得波阿斯厚待
4 波阿斯走出伯利恒城,到田间来。
5 路得面孔陌生,引起波阿斯的注意。
7
「屋子」:田间不可能有住屋,这「屋子」可能是遮荫的棚子
,给仆人吃饭或憩息用。
9
「他们」:可能是指在田间帮忙将庄稼捆起来的使女(8)。
水是从村中的井打来的,分量有限;不是人人可用的。
14
「烘了的穗子」:将刚割下的麦穗用小火烘熟,剥去外壳便可
吃。
15-16
按摩西律法,拾麦穗者要等收割的人割了禾稼、打了捆,才可
以在田间拾取剩下或遗留的麦穗,不能从禾捆中捡取。波阿斯
嘱咐仆人待路得之法实在远超过律法的要求。
17 「一伊法」:约卅六公升。
2:18-23 拿俄米的嘱咐
20
「因为他不断的恩待活人死人」:可意译作「耶和华仍遵守
对活人死人曾作的应许」拿俄米向神发出赞美,知道 仍眷顾
他们一家(包括离世的丈夫和儿子),因为她想到这位至近亲
属波阿斯,有义务为她买赎产业(利25:25) , 并为她死去的
儿子立後(申25:5)。後一义务本限於嫡亲兄弟,後来推广至
同族的亲戚。
「至近的亲属」:原文为「赎业至亲」。
22
既然波阿斯这样厚待他们,路得若走到别人的田间拾禾穗,便
表示她不接纳波阿斯的好意了。
思想问题(第 2章上)
1 旧约人物的名称往往饶富意义。试从路得记几个人物的名称了解
整个故事的发展。
2 试列举本章记载的「巧遇」。
你认为事由的发展纯属机缘,抑或背後有神的策划和安排呢?
你是否坚信神每时每刻的带领呢?
3 波阿斯对路得离乡别井、一直照顾拿俄米这件事有什麽评语呢?
他对路得的祝福( 12)是否纯粹客套语?
他怎样厚待路得?参 9, 14-16节。
你对别人的爱心是否流於空谈而没有实际行动?
4 路得对波阿斯的厚待有什麽反应呢?
她为什麽会感到惊奇呢?
爱心和关顾应否有国籍、等级之分呢?
你有没有让文化风俗、民族历史、社会地位的悬殊而阻碍你向人
施予呢?
5 本章多次提及神的祝福(参 4, 12,
20)。你如何使神的福分临到
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呢?
6 人类的爱心和互助精神在路得记怎样表明出来?
责任是否永远只带来痛苦?
路得记 第三章 注释
3:1-6 拿俄米为路得找归宿
2 当时显然不只波阿斯一人打麦。
打麦场设在空旷和地势较高的地方,让晚风帮助将谷壳吹走。
晚间有人在麦堆旁守候,提防别人来偷窃。
「今夜」:是指波阿斯轮值工作的时候。
3 拿俄米要路得打扮一番才见波阿斯。
伯利恒位於山脊上,地势比打麦场高,所以路得要「下到场上
」。
「那人」:指波阿斯。
4
路得去躺卧在波阿斯的脚旁,可能是使他的脚受凉而醒过来,
亦表示路得身分卑微。这可能是当时求婚的习俗。
3:7-13 路得向波阿斯求婚
9
「衣襟」:与2:12「翅膀」同字根,意思上互相呼应。
路得向波阿斯求婚,好为以利米勒家生子立後。
10
「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应作「你末後所表现的恩情比先
前的更坚固」(吕振中译本);先前的恩情指路得忠地跟随婆
婆一事,末後的恩情指她对以利米勒一家的忠心──为了替夫
家立嗣宁舍弃自己的幸福,不嫁给城中的年青人,反要求嫁给
波阿斯。
「跟从」:有物色对象的含意。
11 「我本城的人」:原文为「我所有在城门的人」。
古时城门口为市民集会的地方,故此城门成了城市的代称,而
这里一词是「全城的人」的意思。
3:14-18 路得完成任务
14
「波阿斯说」:大概是他自言自语或只在心中思量而已。
「六簸箕大麦」:约为廿四公升。
思想问题(第三章)
1 拿俄米所关心的( 1)是不是路得主要关注的事呢?
路得为拿俄米作出了那些牺牲呢?参 10节。
2 路得的顺从是信心的表现。
她听从拿俄米的话,行事会有什麽危险呢?参 4, 9节。
你的信心和你听的道是否相称呢?参路 24:25; 来4:2。
3 诚如波阿斯所说,路得的确是贤德的女子(参 5, 11)。
拿俄米和波阿斯又有什麽长处呢?
路得记 第四章 注释
4:1-12 波阿斯履行诺言
1
「到了城门」:原文为「上城门口去」,可能波阿斯从打麦场
上到伯利恒城公众集会的地方去。
「某人」:这字原来是「不知名者」的意思。这字并非出自波
阿斯的口,而是本书作者为了不愿记录此人名字而用来代替的。
4-5
波阿斯要求这位赎业至亲尽上责任(见 2:20注)。
4
「我想」:之下原来有「提醒你」一语,所指的可以是上述拿
俄米卖田一事,也可以是下面题到的应尽义务。
6
尽赎业至亲的责任实在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将原来遗留子孙的
钱去买赎田地归已死亲属的名下,并要替他花钱和精神来管理
,又要供养亲属的寡妇及日後所生的儿子,由於所生儿子和所
赎田产都不归自己,履行责任对这位至亲和他的子孙实在是一
个损失。
7 这里所提及的脱鞋习惯与申25:7-9不同,
後者是寡妇对不肯尽
为弟之责的人一种鄙视的行动,前者则表示脱鞋者自愿将拥有
权放弃,转交给别人。
11 「拉结、利亚」:是以色列人先祖雅各的妻子。
12 「她玛 ...... 的家」:见创38章。
4:13-17 波阿斯与路得共谐连理
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过继的仪式
,表示路得所生的儿子成为拿俄米合法的儿子。
4:18-22 大卫的家谱
按理俄备得不应列在波阿斯的家谱上,因他算是以利米勒的後代。作
者故意这样编排,可能是要指出大卫的曾祖母为外邦女子。
思想问题(第 4章)
1 为什麽路得的至近亲属( 1)愿意赎回拿俄米的田产,却不愿连
路得也赎回来呢?他在什麽地方和新约法利赛人相似呢?
你有没有拘泥於次要的事而忽略了首要之事呢?
2 有人说波阿斯对路得的爱是主耶稣对我们之爱的缩影。
你能从路得记中体会这一点吗?
3 「得亨通」( 11下)的原文有行事尊贵的意思,可见「成功」就
是行真正有价值之事。
你对「成功」的看法符合圣经的教训吗?
4 作见证的众民和长老对这段婚姻的祝福有否一一实现呢?
参 15, 17节。
5 为什麽她玛能成为大卫的先人?
路得是外邦女子,她为何又能作大卫的曾祖母呢?
神使用人是基於道德?品性?抑或国籍呢?
6 有学者认为波阿斯赎回田产和路得之举,正像基督教会的宣教使
命,就是把未得救的人,引进得赎的群体内。
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你愿意像波阿斯一样,用爱心及行动,叫未信耶稣的人因信得救
吗?
路得记第一章
悲伤的处境(一 1-5 )
曾经有许多种不同方式用于研读路得记。部分的原因是由于长久以来,读者按各自不相同的态度与带不同的问题去究读这一卷书。另一部分原因,是讲故事人的高超之技巧。有些技巧表现于故事的传递方面,其中包括了在不同情况之下传递给不同的读者。
它被视为具有时代性作品──一篇适合于许多时代的短文。事实上,这种处理方式,给故事的发生日期带来了十分不同的答案。许多人认为这故事是对排外的民族主义极具技巧的抗议,按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的记载,犹大流亡巴比伦之后的一段时间,这排外的民族思想极受鼓励。这政策的重要特征是对犹太人娶异族妇女加以否定。路得的故事是用来为较开放的政策作辩护,且引证大王的祖父母的例子作为支持。如果这种说法是合理的,这本路得记该是属于主前大约四百年时的作品。
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视路得记为尝试将很早以前的一种情况变为无害。犹大与以色列的王权制度,从实施的开始,便引起争论。尽管大的军事才能较扫罗杰出几倍,也尽管许多涉及大个人的故事都比扫罗更为有魅力,大的信誉由于他的残忍的和他对待不属于自己的女人的方式,令 那些对 君主制度起疑心的人都感惶恐不安。贬抑他的人可能注意到他被人取笑,认为他有摩押血统的人是好不到那里去的。路得的故事在大时代第一次讲到,是否要说明他的祖先并非普通的摩押妇人,而是在任何人面前都能挺胸昂首的女性?
不少历史学家阅读及研究过这本书。到底它能告诉我们犹大与摩押之间的一些什么关系?资料层面有多么丰富可供探索,加强我们对习惯的法律,例如妇女与财产权,关于对没有儿女的寡妇的责任,异邦土地的收复等方面的认识。在继续讨论之前,有两点关于法律及历史的兴趣值得一提:(一)我们确定写故事的日期越早,便越能从故事中获得更可靠的资料。但是,(二)由于故事中人物的不寻常和突出的表现,结果使故事带幽默及令人兴奋的气氛。这一点可能对正常行为及习惯的学者造成一种坏影响。
在研究开头几节之前,我想提出进一步的观点:越来越多的圣经学者意识到圣经里有许多属于特别一类的故事,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在圣经时代之后,在犹太教里占重要地位,希伯来人称为米大示( midrash ,编者注:米大示是犹太人的旧约圣经注释)。这些故事具有助乐的功能,但也有较为严肃的目的。这目的常是为寻求解释难以解释的经文,甚至‘软化’后来显得有困难,或者不太适当的圣经命令。路得记结尾的部分,令我们想起一个较为伤风败俗的故事,就是犹大的儿媳他玛怎样保全她的寡妇的权利(创卅八章)。可能路得记的一部分正是他玛故事的重现。
还有更多对开头的这几节的评论,我在此只提出几点特别简要的注释。
(一)犹大山地,与巴勒斯坦大部分地区一样,都不是肥沃的农庄。许多家庭常需要到别处找粮食,就像雅各儿子们的骆驼队,要艰苦跋涉到埃及籴粮一样,这件事成为约瑟故事的背景。大自己在身陷险境时,也选摩押作为他与全家人寄居之地(撒上廿二 3-4 )。
(二)在路得记里,就像我们在士师记多次见到的情形一样,至少也有好几次使用名字去描写戏剧性人物的特征。第一章的结尾,拿俄米为自己名字的含意哀伤。对希伯来文的读者来说,玛伦和基连英年早逝的事并不值得惊奇,因为从希伯来文看,一个是指‘疾病’,另一个在动词上含有‘结尾’的意思。对于一对多病、体质虚弱的兄弟,又能寄以什么期望呢?
(三)我们应该留意拿俄米是多么快的成为这卷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第二节介绍两个孩子是以利米勒的儿子,但在第三节已经是‘妇人和她两个儿子’。尽管这卷书用的是路得的名字,拿俄米的名字与故事的情节总是连系在一起。
(四)开头五节描述的创伤,是这妇人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故事结尾几节所谈的也是针对这情况(四 14-17 )。她在伯利恒的邻居争相传报,说她得了一个儿子。许多经过了多年辛劳的祖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回到伯利恒(一 6-22 )
路得记里的复杂情节互相交错,反映了生命本身的缩影,当然也反映了生命在上帝面前的形态。在这个心理觉醒的时代,我们都毫无疑问的承认我们有多重性格,在概念与抱负上也各不相同。消息传到摩押,说犹大又有充足的粮食,拿俄米信这是耶和华的眷顾( 6 节),便立刻准备起程回家。饥荒(这件事不能怪责耶和华)令这一家人离开伯利恒;耶和华的眷顾令他们可以回来。
但是拿俄米的经验教她体会到,耶和华不仅是好事的作者。当伯利恒的妇女认出两个陌生者之一时,她们就都‘惊讶’,拿俄米用她那含双关意义名字向她们发出急促之语,说她们怎可以用含有甜意的‘拿俄米’称呼她?她们应该知道含苦意的‘玛拉’会更适合。而这也是耶和华的意思。她是‘满满的’离开伯利恒!这是灾民回忆她离开为饥荒所蹂躏的故乡时,最能引人注意的表达方式。至少她还有一个丈夫和两个儿子,时间治疗一部分伤痕;当新挫折出现时,旧伤痕已被忘记了。当时遭受饥饿的灾民现在记起她确是满满的离开,那时候她是值得称为拿俄米。她回到粮食丰登的故乡却是两手空空,心事重重。
我们已经留意到故事的叙述是多么简洁的。写故事的人只用短短几句,能隐约指出别的作者用滔滔长谈所描写的情况。书中的对话有其重要性,却是非常严谨的。评论者或释经者有责任去留意这一点,却不应该对写故事的人故意不提的事作补充。事实上,如果我们愿意,我们能够从我们的幻想与经验中提供各种细节。拿俄米似乎是一想到回伯利恒便动身的。只是在她们要上路的时候,她才提出要两个儿媳回她们的家乡去。但是她有什么目的?她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吗?无论好或坏的经验,我们都清楚知道家庭生活是怎么一回事,所提议的未必能够真正的是她们所愿意的。她与两儿媳亲嘴道别──可能在许多国家的正式礼仪是在吻每边面颊的同时轻轻地拥抱一下对方。俄珥巴领受她的好意,但路得坚持不肯离开,不被她所说服。她那感人的表白( 16-17 节)与这篇拘谨的记事对照,就显得更是意味深长和感人了。
虽然笔者明知道平凡的见解有破坏这样崇高的言词危险,但仍然想提出两点:
第一,路得的表白的高潮,不是她以拿俄米的上帝为她的上帝──既然她视拿俄米的国为她的国,以她的上帝为自己的上帝就是一件极自然的事──高潮在于她宣称这是永远的。她的话超出婚礼中常听见的‘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的限度。死亡不会使她与拿俄米分离。这句话标明她不可能撤回到摩押。旧约圣经充满了有关家庭坟墓的记载,例如死后与列祖一同埋葬。‘与列祖同位’是死的委婉说法。我们都知道有些人一心一意地放弃事业的发展机会,婚姻的前途,清静的家居和度假的生活,为了供应亲友和其他人的需要,而这些情形大多数是暂时性质,‘死能使你我相离’。路得所下的许诺是全面性的,不仅有强烈的感情而且时间持久。
第二,路得的表白使她的誓约突出,适合作为基督徒在人生旅程中,对那位我们至死不分离的主的誓约──是他呼召我们离开家乡为的是事奉他。当我们思想主耶稣的话时,我们应该牢记在他的天父家里有许多‘住宅’的原意,那是指‘歇脚的地方’,可供我们住宿。
不过我们已经把论题扯得太远、太快了。其次,在我们放下第一章之前,我们应该注意,拿俄米遣回儿媳时所说的话,同时也引出本书的一个主题( 11-13 节)。拿俄米确是很乐意负起她对儿媳的责任。他玛的故事(创卅八章)及申命记廿五章五至十节的律法记载,都表示年轻的寡妇有责任与丈夫家的兄弟结婚。但拿俄米自己也是守寡的,她没有怀孕待产,而且年纪太老不宜另嫁,因此她说不能再生儿子来作她们的丈夫。我们很快会发现这样说,‘她是低估了自己’。──《每日研经丛书》
路得记注释 壹·寄居在摩押(一l~5)
一1 在书卷开首,我们见到一个犹太家庭。由于遇上饥荒,这个家庭离开犹大(颂赞)的伯利恒(粮食之家)走到死海东南部的摩押地定居。一家之主是以利米勒(我的神是王),他的妻子是拿俄未(我喜悦)。儿子名叫玛伦(虚弱)和基连(消瘦)。事实上,留在神的地土上,比移居摩押地好。以法他(以法他人的故乡)是伯利恒古时的名,意思是丰硕。
士师时代的特点是道德沦亡,所以当时发生饥荒实不足为奇,因为这正是神对不顺服的惩罚。以利米勒不应该离开应许地,走到摩押地定居。莫非他未曾读过申命记二十三章3至6节?他为何不与他的犹太兄弟同住在约但河东?他竟带领他的家庭由活人之地,走到死亡之地(玛伦和基连都不能生下一代)。
一3~5 以利米勒死后,他的儿子娶了摩押人为妻。玛伦娶了路得(四10);基连娶了俄珥巴。虽然在申命记七章1至3节没有明确指出,以色列人不能与摩押人通婚,但是后来的经卷资料对他们有清楚的列述(拉九1~2;尼一三23~25)。律法也特别说明摩押人不得进入耶和华的会,十代以外,也不得进入(申二三3)。恩典却超越路得的情况,正如我们将要看见,耶和华容许她的后裔大卫,成为以色列的王。
十年后,玛伦和基连死了,留给拿俄米的,就只有两个媳妇——俄珥巴和路得。
贰·返回伯利恒(一6~22)
一6~15 听到家乡有粮食的消息后,拿俄米决定返回犹大地。她的两个儿妇初时与她同行,但是她催促她们返回娘家,因为她再没有儿子可作她们的丈夫,于是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而别,回乡去了。拿俄米在这里说“我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吗?”所涉及的是一种叔娶寡嫂的制度,即死者的兄弟对于寡妇所应承担的义务(参申二五5~10)。这项律法保障了寡妇不为贫穷所困扰,同时也使死者的族系能得以延续。然而,对拿俄米来说,她没有别的儿子可供路得和俄珥巴婚配,所以拿俄米就劝她们留在故乡,再寻找合适的丈夫,这也是她们的权利。俄珥巴同意了,但路得却为了照顾拿俄米而情愿放弃这种保障自己和生儿育女的机会。
留意这三个寡妇的不同态度:拿俄米成为一个忧伤的寡妇,她被神的审判夺去丈夫和家庭,也失去了地上的快乐。俄珥巴听到婆婆的忧伤说话,知道她只能作一个寡妇后,便选择最简单和方便的解决方法。路得却是一个坚定的寡妇,即便拿俄米打激她,路得仍是要跟随拿俄米。当她选择跟随拿俄米开始新生活时,她知道这并非易事,贫穷和艰苦正等着她们。她们已失去生活依靠,而路得亦要与家人和所爱的人分离。
一16~17 不过,路得……不愿离开拿俄米。在旧约圣经里,这是一个最可贵的外邦人故事,路得表现出一个全然献身的生命(对于拿俄米)。她选择拿俄米的最终地方、她的住处、她的国(或作百姓)、她的神,甚至她埋葬之地。
一18~22 当拿俄米和路得返回伯利恒的时候,正是农作物初熟的日子(象征基督的复活),要开始动手割大麦。再次看见拿俄米,合城的人都惊讶,热烈地叫她的名字问安。她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甜的意思),要叫我玛拉(就是苦的意思)。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她满满的出去(她有丈夫和儿子),但耶和华使她空空的回来(无儿子又变成寡妇)。我们也一样,当我们背离主,走上背道的路;耶和华让便我们一无所有,有时更要受痛苦的惩罚。
路得记 1:1
当 士 师 秉 政 的 时 候: 路 得 记 的 故 事 发 生 在 士 师 时 代。 它 要 表 明 的 是, 即 使 在 那 个 道 德 败 坏 和 灵 性 悖 逆 的 悲 哀 时
期 ( 比较士 17:6 注; 21:25 注 ) ,
仍 有 敬 虔 的 余 民 继 续 爱 神 和 荣 耀 神。本 卷 书 还 强 调 指 出, 神 仍 在 那 些 忠 实 于 他 并 遵 行他 道 之
人 的 生 活 中 积 极 作 工 ( 参 2:12 注 ) 。
1:3
后 来 拿 俄 米 的 丈 夫 以 利 米 勒 死 了: 拿 俄 米 虽 然 忠 心 地 跟 从 神, 但 她 还 是 遭 受 了 极 大 的 苦 难 。
1. 她 和 家 人 都 受 到 饥 荒 之 苦, 背 井 离 乡,
迁 居 异 地 (1 节 ) 。 更 甚 的 是,
她 失 去 了 丈 夫 (3 节 ) 和 两 个
儿 子。 神 似 乎 抛 弃 了 她, 甚 至 伸 手 击 打 她 ( 比 较 13,21 节 ) 。
2. 但 整 个 故 事 显 明, 神 一 直 对 她 满 怀 怜
爱, 并 在 她 患 难 之 时 借 别 人 之 手 给 予 她 帮 助。 同 样, 那 些 忠 于 主 耶 稣 的 信 徒 们 在 生 活 中 也 可
能 会 遭 遇 拿 俄 米 那 样 的 困 苦, 但 这 并 不 意 味 着 神 已 经 抛 弃 了 他 们, 或 者 神 正 在 惩 罚 他 们。 圣
经 一 再 强 调, 在 我 们 经 受 患 难 之 时, 为 了 使 我 们 得 着 益 处, 神 满 怀 怜 悯, 在 所 有 关 乎 我 们 的
事 情 上 不 断 动 工 ( 参 罗 8:28,36 注 ) 。
1:12
我 女 儿 们 哪 ! 回 去 吧: 虽 然 拿 俄
米 所 面 对 的 很 可 能 是 孤 独 无 依 的 困 境, 她 还 是 要 求 她 的 两 个 儿 媳 留 在 她 们 的 家 乡。 她 认 为,
如 果 儿 媳 们 跟 随 她, 她 们 就 不 会 有 再 嫁 他 人 重 获 幸 福 的 机 会。 本 卷 书 强 调 了 拿 俄 米 和 路 得
之 间 那 种 无 私 的 爱 和 忠 诚; 并 教 导 我 们, 真 正 的 敬 虔 总 是 包 含 着 个 人 为 家 庭 其 他 成 员 所 付 出 的 爱 和 牺 牲 ( 参 弗 5:21~6:4 注 ) 。
1:13
因 为 耶 和 华 伸 手 攻 击 我: 拿
俄 米 认 为 她 所 遭 受 的 苦 难 已 经 显 明, 神 已 不 再 恩 待 她, 反 而 伸 手 击 打 她 (13,20~21 节 ) 。 拿 俄 米 这 一 出 于 个 人 的 看 法 最 后 证
明 是 错 误 的 (2:20 ; 4:14~15) 。
我 们 绝 不 能 把 所 有 的 逆 境 和 困 苦 都 看 做 是 神 的 作 为, 或 是 因 神 厌 弃 我 们 而 造 成 的。 因 为 尽
管 我 们 对 神 忠心 守 信, 有 时 撒 但 还 是 会 攻 击 我 们, 有 时 人 生 也 不 可 避 免 地 要 碰 到 困 苦 和 麻 烦 ( 参 路 13:11 注 ) 。
1:16
你 的 神 就 是 我 的 神: 显 然, 拿 俄 米 对 耶 和 华 神 的 信 靠, 已 经 通 过 她 的 言 传 身 教 在 路 得 身 上 开 花 结 果 ( 比 较 申 11:18~19) 。 而 因 着 对 耶 和 华 神 的 信 靠, 路 得
对 拿 俄 米 的 爱 与 忠 诚 才 会 如 此 坚 定 不 移。 路 得 记 体 现 了 “ 为
路得记
注释
一 1-22 返回伯利恒
一 1-7 背景:远迁他乡
本书开始时提到士师记中所记述的历史时代(大概是主前 1250-1050 年),而士师记的结尾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书二十一 25 )。路得记的结尾说:「耶西生戴维」,而戴维后来成为以色列人所期盼的王。「犹大伯利恒」相对于西布伦的伯利恒(书十九 15 ),在创世记三十五章 19 节称为以法他;这名因以法他人( 2 节)而得以存留。伯利恒的名意是「粮仓」,而这名字反映了其田野和果园的肥沃。但甚至伯利恒也受到饥荒的打击,引致一个家庭暂时迁居至摩押。从伯利恒可以看见在死海对岸,摩押的山丘耸立在水平线上。虽然两地在地理上很相近,但摩押却不是一个友善的地区。摩押人是罗得的后裔(创十九 27 ),因而是以色列人的远亲,但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来到摩押地时,摩押人却对他们显出敌意(民二十一 29 )。在士师时代早期,摩押王伊矶伦就曾进侵以色列,统管以色列人达 18 年之久(士三 14 )。
以利米勒决定迁往摩押地去。对他的妻子内奥米来说,这迁徙的结果是一个悲剧。首先,她失去了丈夫,后来又失去了两个儿子。他们原本打算只在摩押地暂住,但结果住了 10 年,而 10 年后,内奥米已失去了她的生计和未来的盼望。
终于出现转机了,她「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她准备要「归回」,这个动词在本章重复出现。在希伯来文里,这个词也有「悔改」之意,而内奥米的归回,正表示她心意的改变──「悔改」。内奥米的两个儿妇路得和俄珥巴,与她一同起程,她们是她最亲的人,感到有责任要陪着她同行。列祖时代所熟悉的行为模式,在此重现。亚伯拉罕和艾萨克都是在饥荒的时候离开家园的,直至粮食充裕,他们才返回家乡。
一 8-18 影响深远的决定:定意跟随
说故事的人已描述了故事背景,从这里起,故事人物出场说话了。内奥米认为没有事情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催促她的两个儿妇返回摩押地的父家去。她们可能只有十多二十岁,而内奥米是出于母亲的心肠,为她们谋求幸福。她们两个都是很有爱心的媳妇,内奥米因她们的爱感到欣慰,因此她祷告说:「愿耶和华恩待你们」。她盼望耶和华眷顾她们,让她们找到新的归宿。耶和华的恩使以色列人与祂维持一种特殊的关系(参本章末的批注),但内奥米不迟疑地祷告神,祈求这恩能惠及两个摩押女子。她应记得耶和华曾应许亚伯拉罕,地上万民要因他得福(创十二 3 )。爱、安稳和一个家,都是耶和华所赐的福祉。内奥米说:「我女儿们哪,回去吧!」这劝告虽然对她自己很不利,却很合乎常理。她对所发生的事件的总结是「耶和华伸手攻击我」。
内奥米尝过饥荒、迁往摩押地,以及丈夫和儿子先后死去,她认为这些事情都显示神不喜悦她,因此这经历是那么痛苦。她若认为那是命运在控制她的生命,她可能已用消极的、认命的态度去接受这境况。但正如故事的发展,她借着埋怨神表明了她的信心,她相信神是最终掌管一切的,并且因为祂是愿意赐福的,所以她即使在绝望的深渊中仍找到盼望。
俄珥巴离开了内奥米,从此再没有她的消息,但「路得定意要跟随」内奥米。「跟随」一词在创世记二章 24 节也用于婚姻中:「因此人要 …… 与妻子连合」。路得关怀内奥米过于自己的利益,那是一种完全的委身。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 5 )。
对于路得的决定,内奥米并非毫无异议地接受。内奥米对路得提出的异议,却只是带来最崇高的响应。路得的心意已决:「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内奥米的利益是她首要关注的,虽然那意味她要离开家乡,离开仍然健在的双亲(二 11 ),并且要在一群陌生人当中定居下来。从此以后,虽然路得不能肯定她会否被接纳,内奥米的邻里国民,就是她的邻里国民。最重要的是,路得宣告内奥米的神就是她的神。她的决心是完全的,甚至直到她死了,她也不改变;她并且奉她初信之主的名来发誓。路得的宣言成为了本章的高潮。作者无疑是希望读者能跟随她的榜样行。
一 19-22 归家
内奥米回到伯利恒,城中引起一阵好奇和哄动,尤其是在妇女中间。她们的疑问暗示她们认不得她,因为她改变了很多,但也显示她们看见她回来,有点喜出望外。内奥米表示她内心愁苦,很快便盖过了乡人欣悦之情。昔日在伯利恒的快乐回忆,使她不能忍受别人再叫她内奥米(那是「快乐」或「可爱」的意思)。她认为更贴切的名字是「玛拉」(意思是「苦」),并且她怪责「全能者」使她受苦。祂曾应许赐福给亚伯拉罕(创十七 1 )。祂统管着宇宙的运行(伯三十四 12-13 ),因此祂必须为在她身上发生的悲剧负责。「我满满的出去」──有快乐的婚姻和两个儿子,「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夺去了我快乐的源头。这位赐福的耶和华,祂的特点就是赐予,竟把她所爱的都取去,实在令人费解。此外,内奥米把祂所作的解释为祂不喜悦她,因为「耶和华降祸与我」(即「作证控告我」),像在法庭上一样。
最后 3 节所采取的写作手法,需要加以批注。作者刻意地使用「全能者 …… 耶和华 …… 耶和华 …… 全能者」的格式,强调了神在人的事情上有操控的主权,然而祂是那位向亚伯拉罕启示祂充满爱的旨意的耶和华。祂既参与掌管,也暗示人有盼望,有更美好的未来。作者结束第一幕时,用了一个既是回顾,也是前瞻的总结。「内奥米 …… 回来」是一个回顾,重复了本章的钥字,而提到「她儿妇」,显示路得在下一幕会担当主要的角色。本章的结尾说:「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不单展现下一幕场景,也配合一章 1 节所交代的时间,因而与第一章之叙述相呼应。
附注
路得记
路得记第一章
1:1 这是以色列人在宗教、道德和政治上都混乱一片的时代(士2:16注),各人随己意而行。“国中”当指南部的犹大支派所在地,位于死海西岸,土地属半干燥性。若遇雨水充足,麦子、葡萄等作物生长茂盛,民食充足;若天气干旱,则谷物歉收,饥荒来临。《士师记》所记多为发生在北部和中部的战事与外患,以及西南沿海一带的非利士人的侵犯,很少提到犹大(参士5:12-18注)。伯利恒(有“粮仓”之意,原名以法他)位于犹大中部山区,当时为一村庄;大卫在此出生,也是耶稣的降生地。此事历史背景看书前〈参考资料〉。
1:2 以利米勒一名有“我神为王”的意思。拿俄米意为“甜”。玛伦的意思是“弱者”,基连是“憔悴”。伯利恒四周的地方叫以法他(创35:19;48:7)。这地方如收成好便成“粮仓”,相当富庶。现在遇到干旱,发生饥荒。
1:3 摩押地为一小王国,在约旦河东岸与沙漠之间,以亚嫩河西岸为主要居住地。从摩押沿死海东岸北行到约旦河南端渡河,经耶利哥去伯利恒,不过60至70公里;但路途崎岖,步行需四、五天。
1:4 摩押人是罗得的后裔,和以色列人有血统渊源(创19:36-37)。以色列人虽无明文禁止其人民和摩押人婚娶,但因摩押人信奉基抹,道德宗教腐败,故不许摩押人加入以色列人社会(申23:3),后来且成为世仇。士师时代早期,摩押人且曾一度逼迫以色列人(士3:12-14)。
拿俄米的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叫俄珥巴,意思是“颈”或“硬着颈项”;一为路得,意思是“友善”。
1:5 拿俄米身处异乡,无夫又无子。假如年轻,还可别嫁;象她这个年龄,生活无依,两手空空,只有靠周济维生(看21节)。她连自己的名字都觉得不好,因为她的环境和自己都已不再“甜”。
1:8 拿俄米是个有信心的女子,她决定回到家乡,因为神眷顾祂的百姓;同时相信神也会“恩待”她的媳妇。“恩待”的原文为hesed(参书2:12),在圣经中常用来表示与人立约的神永不改变的慈爱(出15:13),这慈爱普及全人类。
1:9 “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即是得着个好归宿之意。按当时习俗,一个女人的丈夫若死了,可以选择留在夫家或先返父家另嫁。路得选择了前者,俄珥巴几经劝谕才选了后者。从二人都愿意随拿俄米一同回去,可以看见当日希伯来人的理想贤妇:终身从夫,生死不离。
1:11 拿俄米说自己不能再生子作她们的丈夫,是照以色列人“弟续兄孀”的律法说的(申25:5-10)。她自己年纪已大,也不能再嫁。
1:13 拿俄米的两个媳妇年纪尚轻,仍可再嫁,但她自己则孤苦伶仃,完全无望。她的苦比媳妇更甚;也非年轻如她们所能承担。她自己不幸,却连累到两个媳妇,心中实在难过。
1:15 “她所拜的神”指摩押人的神基抹。从这句话可见拿俄米一家虽在异教国家中,不但自己,连媳妇也一齐敬拜耶和华神。路得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节),成为她蒙福之源。
1:16 路得作此决定,表明她不只愿意和自己民族的信仰割断关系,且决心成为以色列民一分子,侍奉耶和华神;而这是一生的决定,艰难却十分重要。路得此时父母尚在(2:11),有可以投靠的人;而拿俄米则是贫而无依。何况前途难卜,以一异族女子,必受歧视。但她却能指着耶和华起誓,说“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17节)。这种忠信与爱心既完全也坚定,是路得真性情的流露,无丝毫保留与虚假。
1:20 拿俄米(“甜”)要大家叫她做玛拉(“苦”),这两个名字代表她前后两种经历。她没料到她虽然空空的回来,神可藉一个空无所有但信心十足的女子,在祂眷顾的大地上,重获丰满的生活,“比有七个儿子还好”(4:15)。
1:22 “动手割大麦的时候”在逾越节之后。收割季节一共七周,自阳历四月中旬至六月中旬。关于中东收割的情形,看〈参考资料〉中“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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