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赛亚书第四十八章
b. 归家,却仍非真正的家(四十八1~22)
在这一章中,以赛亚宣布了被掳之人离开巴比伦,踏上回乡的蒙保守之路──小型的出埃及(20~21节)。由此观之,古列已经按照神的计画,达成了他的任务(四十四26~28),四十二18~四十三21所描绘的拯救宣言已经成就。先知的主题一步步展开。一方面是得救的喜乐、回乡的期待,但另一方面,却出现另一个更黑暗的真理。第22节显得非常突然,以致有些注释家声称,这是后来才插入经文的;它坦白地说,恶人必不得平安。这句话虽然突兀,但是若仔细读本章,却会发现它没有不恰当之处。这批从巴比伦救出来,由牧人引领归家的,是怎样的百姓?乃是曾经放弃以色列之名的特权(1~2节)、顽梗(4节)、拜偶像(5节)、不留心、不明白、诡诈又悖逆(8节)的人。这一连串的指控如此严厉、无情,许多注释家又怀疑,它怎么可能出于那位他们所谓的「安慰先知」(取自四十1)之笔──他怎么会如此「不令人安舒」?但是我们要问,按以赛亚从三十八1以来主题的发展,他在这里怎么还会说别样的话?毕竟,导致百姓沦落巴比伦最严重的罪,首推不信(三十九1~8)。他们被病态的自怜所迷(四十27),是神瞎眼的仆人(四十二18),因不遵行祂的律法而受捆绑;灵里对管教不起反应(四十二21~22、25);因执意瞎眼与耳聋该受责罚(四十三18);对神感到厌烦,败坏纯真的宗教(四十三22~24);由于国家主义的骄傲作祟而拒绝古列计画,无论怎样警告(四十五9~13)、保证(四十五14~25),和呼吁(四十六1~13),都不为所动;与神辩论,越过了合理、恰当的范围(四十五9以下);悖逆(四十六8)、顽梗(四十六12)、远离公义(四十六12)。因此,四十八章与三十八至四十七章的差异,并不是因为两者格格不入,而是因为这一章为高潮。前面分散在各章之中的,在此集中在一起。因此,离开巴比伦回归故园,并不是回到神面前:恶人必不得平安。改变地址并不等于改变内心。脱离政治上被掳的光景固然很了不起,但与神相和、脱离罪,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这是尚未成就的。不过,这方面也在本章中作了原则性的声明。第3~6b和6c~7节分别谈到早先的事和新事;四十八章可分为大致平行的两段(1~11、12~22节),因此从对应的经节可以找到解释:早先的事是指古列计画(14~15节),而新事则以仆人的出现开始(16节)。110神按照祂的信实,实现了古列的应许,但祂为自己的百姓还有更进一步的预备。
1~2. 以色列的素描:不真实。光荣的名字(1b节)、纯正的谱系(1c节)、真实的宗教信仰(1de节)、公民的特权(2a节),和可以倚赖的全能真神(2bc节)──但(1f节)这一切对他们都不实际,信仰不具真实性(诚实),无法达到神的标准(公义)。
1. 雅各布……以色列……犹大:分别指百姓的源头、立约的地位,和特定的祖先。水源(见:申三十三28;诗六十八26)。起誓:宣誓效忠。求告(和合:提说):举行全套宗教仪式,藉以求告神的名。
2. 自称为公民是「按……称自己」。以赛亚将光圈缩小:雅各布家(1a节)、以色列家(1b节)、犹大家(1c节),如今则为耶路撒冷的居民。这是可夸的称号──但却无实质。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那最小的焦点内:倚靠以色列的神。这句话带我们进入个别信靠的范畴。若单就文字来看,这里所讲到不谛为真宗教的标记,一切其它的属灵与宗教活动都因此而显为宝贵;但是,按上下文来看,这句话也不实在。第2节的希伯来文前面有介绍式的字(ki),NIV未译出。这里必须将它译为「虽然」,表达出他们的两个声明──有关公民权和个人的信仰──都是空话。全能上主是祂的名(和合:名为万军之上主):这个说法用在四十七4时,是强调神的全能,祂可以统治世界,有能力和权柄向巴比伦施展报复。在四十八2,神所面对的情况非常不同:那称为祂百姓的人已经彻底失败。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祂仍然是「全能的上主」,足能应付得了。他们失败,但祂却未被击败。祂是「上主」,在祂临到埃及,将百姓带出死亡的利爪之时,曾向他们启示出祂名字(雅巍)的意义。他们声称属于祂,其实并不真确,但是祂却肯定自己仍是以色列的神。祂要再一次证明,祂是他们的救主。
3~6b. 先前的事:不配之人所得的祝福。古列事件(见第四十七至四十八章注释题目,书版第381页)早在他出现之前很久之前,就已经是预言的题材(3节)。至于为何会有这样的预测与期待,理由乃是因为百姓与偶像连结,灵里不忠。以赛亚在前面曾提出论证,揭发偶像毫无生气,他在这里则用同一个论证来揭发以色列毫无生命!遥远的预测、突然的实现,使他们没有机会把功劳归给偶像。
顽梗(qāšeh,4节):「粗率的」(撒上二十10)、「坏脾气的」(撒上二十五3),指不易相处的性情。颈项……铁:不能顺服,自信满满。额……铜:固执己见、心思封闭。承认(6节;和合:说明):除了前面所有的指控之外,以赛亚在此又补上一项,即使证据充分,他们也不愿意承认。
6c~11. 新事:神的荣耀。
6c~8. 「早先的事」(3节)是隐藏的,到时候才突然实现,免得别人将功劳归给偶像;新事(6c节)在成就之前就启示出来,省得以色列骄傲地宣称,自己已经知道了。对偶像的忠诚(5节),与对自我的专注(7节)相呼应。灵里的不忠(5节),与执意的背叛(8节)相呼应。神还怎么能继续呼召祂的百姓?他们定意误解(5节)、不肯接受事实的纠正(6ab节)、自高自大,认为「什么都知道」(7节)、不为神启示之真理所动──这是神子民最严重的罪(摩二4)。诡诈(8节):与对亚述的指责相同(三十三1)。以色列的使命,是要让世界像它一样,但是它却容让世界模造自己(见二1~4、5以下的注释;罗十二1~2)。
9~11. 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神仍然容忍祂如此不堪、不配的子民?第一,祂行事是为我的名。祂的名是祂本性的总括(类似缩写),在这本性中有一种神圣的逻辑在运作(五十五8),约束本当发作的怒气。但是,祂的名亦是祂已经显明的自我启示,而(见2节)「雅巍」(出三15)不单是至圣的神,要前来审判(出十二12),也是那位拯救与救赎的神(出六6~7,十二13)。祂的百姓在启示面前作假,但是祂总是忠于自己的启示。第二,这里提到我的颂赞,是指应当归于我的颂赞(见11)。这一点可用出埃及记三十二12和民数记十四13~14来作比方──若弃绝背叛的以色列,会让世人误会神的性情与能力。第三,还有神的拣选,111见四十一8~9,四十三10,四十四1~2(参:申四37,七6~8,十15;王上十一24)。神为何如此拣选,则是只有祂自己才知道的秘密,可是祂的拣选并不是出于一时的兴致,而是祂的意志坚定的委身。祂在作拣选时,完全明白祂百姓的情形(8节),但却不会因而有所动摇,祂要完全实现拣选的初衷。
熬炼……却不像……银子(10节):银子在坩锅中加热,直到除尽渣滓。如果神也这样对待祂的百姓,就会一无所剩(一22)。所以,虽然祂领百姓经过试炼,却总设下一个限度:他们从来不至受到当受的待遇,所遭遇的一切总是为了成就祂的旨意(来十二10)。苦难的炉:按范例的说法,这是指埃及(申四20;王上八51),而(10b节)祂不会改变祂在那里所作的选择。按当时的状况而言,炉可以指巴比伦,而动词「拣选」的意思,与十四1和撒迦利亚书一17的「重新再拣选」相同。将荣耀归给另一位(和合:假神):如果以色列的罪使神的旨意无法成就,那么罪的荣耀就比祂还大;倘若百姓仍留在被掳之地,那么巴比伦的神只就得了胜。但无论是历史上的权势(巴比伦)或是罪的力量,都不是最终的优胜者。
12~16. 掌握一切的神。12a节重复第1节,显示出以下是本诗的第二部分。一再出现的当听之呼召(12a、14a、16a节)标示出这一部分的分段:神掌管全宇宙(12~13节),并掌管历史,把祂所拣选、要成就祂旨意的人带上世界舞台(14~15节),祂也掌管祂仆人的出现,就是受托要完成祂使命的那位(16节)。
12~13. 选召:请注意第1节相同的动词(和合:称为),那里揭发了以色列总体的不忠。但是他们的不忠并未废掉神的信实:他们否定了自己的呼召,祂却肯定自己对他们的呼召。我是祂(和合:我是上主):祂乃是过去不变、永远不变的神。召呼(13节)也同样是动词「选召」。藉着祂的「召呼」,祂主导整个宇宙,使它稳定,运转不息。立住:「立在他们的位上」。神「召呼」的全权,可以证实祂对以色列的选召也不会失败,必会达到目的。祂是首先的,因此祂的作为不受任何外力的勉强(无论是世界的创造,或是以色列的选择);祂是末后的,因此祂立于末了,凡是试图反对祂的力量,都不能对祂构成威胁;祂(为世界,也为以色列)所开始的事(腓一6),必会得到最终的胜利。
14~15. 此处光圈从宇宙(13节)缩小到个体(14节),话题从创造转到历史。神和所有的神只不同,祂能预测,也能成就(14ab节);祂的古列计画会击败巴比伦(15ab节);在这件事上,神并非遥远的神,而是在历史过程的细节里运作,以达到祂的旨意(15cd节)。因此,祂既超越历史,又在历史之内:历史的动向是从祂的心思开始(14ab节),权势的兴起及所达到的目的,都由祂决定(14cd节),祂说出决定性的话语(15ab节),并亲自督导它的实现(15cd节)。神的话(14ab、15节)是世界历史的前后括号。
前面曾用预测和成就的论证,来向偶像挑战(如,四十一21~24),并呼召以色列回到真信仰中(四十八6)。14节这里则用此来向神的百姓保证,因为他们得知古列计画之后,感到十分难过(四十五9~10,四十六8、12)。神既亲自在这事的背后,一切必定会成为美好。上主所拣选的同盟(和合:所爱的人)必……(14节):直译为「『那上主所爱的』必运行……」,括号中的短语彷佛一个头衔。这是很有意思的一句预告,因古列石柱上有论到马尔杜克的话,说「他呼召古列……在他旁边有如朋友……」。但马尔杜克只在事后才声明自己有智慧,而且并没有讲到巴比伦的情形,和它未来的命运。以赛亚则预言,古列从出身直到事业的巅峰,都是一位更伟大的「朋友」在计画、督导。选召(15节):参12~13节(召呼)。神全权的呼召是圣约(12节)、创造(13节),和世事(15节)最重要的因素。
16. 神的话再一次是起始者,是肇因;此处论到差派匿名发言人之事。不过,这里告诉我们,差他的是全权上主(ʾaḏōnāy yahweh;和合:主上主),他又有(被赋予)祂的灵。在这几章中,惟一得着神的灵之人,就是那位仆人(四十二1);在第三首仆人之歌里,神的称号「主雅巍」出现之处,紧接着提到,祂赐予(五十4)、引导(五十5),并帮助(五十7)仆人。此外,当仆人在五十六至六十六章中重新以征服者的身分出现时,六十一1一开头便说,全权上主的灵在我身上。112因此,我们几乎可以毫无疑问地说,这一节乃是神仆人所插入的话,因他是对等经文3~6b中宣告之「新事」的运行者。这几段经文的平衡,是用结构来辅助解释的最佳例子:早先的事(3~6b节)、新事(6c~7节);古列(14~15节)、仆人(16节)。当然,这里插入的话令我们感到突然,但仆人这样从背景中踏出来讲话,却并无不妥之处。第一,它与前文相配。神是宇宙的全权统治者(13节);祂对历史的掌管可以从古列身上看出(14~15节);但是,以赛亚所启示的仆人,乃是历史一切走向的高潮。第二,它与下文相配:古列的重要性到四十八20~21就退出了。而22节所引起的问题,仆人是最适合回答的人。这情况就好像一位演员正离开舞台,而另一位演员安安静静地现身在台上。
17~22. 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出现。平安的思想拥抱着这几节:曾经可能有的平安(17~19节),和不会有的平安(22节)。中间则为离开巴比伦的大事(20节),以及有如出埃及般的回归(21节)。政治的解决──百姓离开巴比伦、回归故园──并没有恢复过去曾可以出现的平安。使平安不得临到的,是不顺服之罪(18节),除非罪恶完全对付清楚,否则平安便不会实现。
17. 救赎主(四十七4):神既是他们至近的亲属,便负责他们需要的解放。祂已用全能引导历史,兴起古列,那位征服者兼解放者。以色列的圣者:在四十至五十五章中,以赛亚称神为「救赎主」共十次,其中六次就像这里一样,将神为至近亲属的身分与以色列的圣者之头衔相连(四十一14,四十三14,四十七4,四十九7,五十四5)。那位圣者应当亲近他们,成为至近的亲属,这是恩典与俯就的奇妙表现,但是它引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不单牵涉到他们是否配得,更牵涉到罪这件事。这位至近的亲属是否也能解决这个问题?以赛亚坚持将这两个观念放在一起,显然是为了这个缘故。无论神带给他们什么帮助(四十一8)、无论祂怎样拯救他们(四十三14)、无论祂获得怎样的胜利(四十七4)──无论祂从他们身上拿去多少担子,自己来背负──祂依然是那位圣者。总有一天,祂的圣洁与他们不配的罪之间的差异,必须要面对。以赛亚循着这条路线,为22节突兀的宣告铺路,也为仆人所要成就的灵性救赎铺路。教训……引导:神用祂所说的话在百姓当中工作。拥有神启示的话,乃是他们的特权。首先,这是神对心思(「教训」)所说的话;其次,透过心思而达到意志(「引导」);最后则是在生活上顺服;使你得益处,这是让人得到最大好处的途径。
18~19. 这几节将17节的主要思想──神的话、蒙福之路──再加以发挥,不过是用表达渴望的方式,回想过去原本可以有的状况。顺服必定会带来的事,第一是平安──全备的幸福──向神、向人、向己(九6,二十六3、12,三十二17);这种平安是恒长的,是完满的实况,如河水(六十六12),并非季节性的溪流;第二,公义,这里是指:过神视为正确的生活。海浪常代表极大的能力(诗四十二7,六十五7,一○七25),这里的想法亦可能如此:这种生活能不受敌对力量的影响,持续而稳健地过公义的日子。第三,因着顺服,神的百姓进入祂圣约的祝福中:后裔……如沙(创十五5,二十二17),包括那特定的福(箴二十7曾提出),就是子子孙孙都能敬虔。第四项因顺服而来的祝福,是永远蒙神眷爱:名……永不剪除。当然,我们并不是凭着顺服而得到永久的保障,而是说,顺服的生活可以证明我们实际上已经站立在神面前(约十五7~8;约壹二3~6)。
20~21. 虽然17~18节提到失败的记录,神的怜悯仍然得胜,呼召他们离开巴比伦,进入神所眷顾、赐福的新出埃及。离开(直译:出来)和逃脱都是出埃及的动词(如:出十二41,十三3,十四5)。用在这里,不是要表明有危险,必须要逃离,乃是开始在塑造另一幅「出埃及」的景象。在历史上,回归(拉一~二)的人数并不多,但这并不减损它是神伟大、出埃及式的作为:祂兴起了古列,带他前来,让征服者成为解放者,这是应许得成就的祝福(耶二十五12~13,二十九10;又见:拉一1)。百姓失败了,未能光荣地进入神所打开的门,但从17~18节来看,这件事并不让人意外,而我们也不应该让这个光景减低此一事件的伟大,他们回应的微弱,不能削减祂为他们所成就的作为。传扬……欢呼(20节):如果他们能光荣地回应,并且顺服,他们的解放就可以成为向全地的见证。其实,这本是震动全世界的大事,但他们并不觉得如此。救赎:把他们的需要肩负在自己身上,并使他们得到满足。干渴……盘石(21节):这是追忆从前在旅途中从来不缺乏神供应(申八1~4),不过这里用出埃及记十七1~7,乃是刻意的挑选,因为那个例子表明,百姓虽埋怨,神仍然眷顾,而这时候亦然──他们虽然不喜欢神的古列计画,满腹劳骚(四十五9~10,四十六8以下),但却仍然蒙受其中的祝福。
22.113 改变环境并不能改变内心。他们虽然离开巴比伦,却没有将他们的性情和个性留在那里。他们仍是17~18节的那群人,远离平安之路。恶人是很广的字,正可以总结本章对以色列所有的指控。这个字成了巴比伦经历的碑文。他们到那里是因为犯了罪(四十二18~25);他们留在那里时,道德并未改革,甚至也没有承认这方面的需要;他们归回时与出去时没有差别。他们是回到了迦南,但是却仍然需要被带回到神的面前。
102Smart
(History and Theology in Second Isaiah) 把所有提到古列的资料都删去,认为那是第五世纪住在耶路撒冷的团体对「第二以赛亚」的「重新诠释」。对这个看法,或许提出一个评论就已足够,请注意,Smart
曾亲自责备那些将「以色列」之名从四十九3挪去的人,说他们「违背了经文监别学所有恰当的过程」。可惜,R.
K. Harriso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Tyndale Press, 1970], p.
794]) 赞同Smart的看法。如果预测式的预言是可以接受的,我们就不能加以设限,而既然旧约没有圣灵感动的过程或「心理」的秘密告诉我们,我们就无从判断何为可能,何为不可能。而从整本圣经看来,名字的启示是不足为奇的(见如:创十六11;太一21;路一13)。
103古列圆柱,见
D. W. Thomas (ed.), Documents from Old Testament Times (Nelson, 1958),
92-94页;D. J. Wiseman,《圣经新辞典》上册,334页。这是一个宣传记录,由马尔杜克的祭司制作,为要刑罚拿波尼杜斯,因此它决定,每一块石头都要翻过来,以颂扬古列,视他为马尔杜克所兴起的人物,为要刑罚拿波尼杜斯。但,当然,马尔杜克只是把这事放在自己心里,大家都要事后才知道。
104光与暗是拜火教中最典型的主题,有人因此建议,这一节反映出波斯的环境。这种讲法未免过份夸大,因为这两个主题在圣经中也很常见。无论如何,拜火教的人所依据的光/暗二元论之经文,可回溯到公元前一二○○年,所以不能以此为理由,将这段经文的日期定为在以赛亚之后。
105英国圣公会三十九信条中的第十七条。
106以赛亚书四十五8的希伯来文很难翻译(这有什么希奇?),不过意思很清楚。NIV
将希伯来文的大意译出,而它的解释是正确的。参 RV, NKJV, NASB。
107一般的解释为,逃脱的人(20b节)是古列征服之后剩下的人,因此他们能赞赏神的作为。这事(21c节,译注:和合未译,在「指明」之后)指古列的经历,神既能先行预告,就显明祂的确是神。这样的说法大致符合这几章,可是与直接的上下文无法密切配合,也不符合四十四24~四十八22的结构。
108取自
T. Olivers, 'The God of Abraham praise'。
109取自
J. Newton, 'Begone, unbelief; my Saviour is
near'.
110以赛亚「早先的事」和「新事」的用法很有弹性。「早先的事」可以泛指过去的事(四十一22)、与未来的征服者有关的事(四十四29)、或出埃及(四十三9、18);「新事」是仆人的事工(四十二9)、和从巴比伦归回(四十三19);必须由上下文来决来。在这里,把早先的事视为指古列的兴起、新事视为回归(Skinner),是不恰当的,因为在这段里面,早先的事必须对以色列有利,但一位征服者的到来,对他们并没有好处。Whybray 认为,新事是巴比伦的倾倒与归回,但是,按他的第二以赛亚假设来说,这怎样可能?那「新」的、从前从来未听过的,怎么会是杰里迈亚和以西结已经预言的事?
111MT
为 beḥartîḵā,「我拣选你」;Qa 为 beḥantîḵā,「我试炼/炼净你」。从经文来说,这样的变动十分小。当考虑的乃是意思是否相配。既然以色列的「银子」都是「渣滓」(一22),熬炼下来恐怕一无所剩。然而若说,这块银子是在「火炉中」,而神「选择」将整个过程设限,并且「更新祂的拣选」,便配合得恰到好处。
112以赛亚九次提到圣灵的赐予(十一2,三十1,三十二15,四十二1,四十四3,四十八16,五十九21,六十一1,六十三11)。其中有五次和弥赛亚有关。
113有些注释家怀疑,这些话是否为原文所有。F.
Delitzsch (Commentary on Isaiah [T. & T. Chark, 1873]) 和 Young (Studies
in Isaiah) 说 明了其意义,但是并没有解释它们在这里的地位。Kissane
(The Book of Isaiah) 观 察到在五十七21有同样的字,他相信那里的字是原文所有,但是却认为这里是误植。Whybray (Isaiah 40-66) 认 为,或许两处都是编辑的评注,要将经文分段,可是他并没有提出理由来支持这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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