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士师记(Judges)第19章

在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日子,有一个利未人寄居在以法莲山地的偏远地区;他从犹大的伯利恒给自己娶了一个女子作妾。
他的妾背夫行淫,离开丈夫,回到犹大的伯利恒她父亲的家那里去了,在那里住了四个月的日子。
她的丈夫起来,带着一个仆人和两头驴去追她,用话打动她的心,叫她回来。她把丈夫带到自己父家,那少女的父亲见了那人,就欢欢喜喜迎接他。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强留那人,那人就与他同住了三天;他们一起吃喝,在那里住宿。
到了第四天,他们清早起来,那人起身要走;那女子的父亲对女婿说:“请吃点饼增添心力,然后再走。”
于是二人坐下,一起吃喝;女子的父亲对那人说:“请你答应再过一夜,畅快你的心。”
那人起来要走,他的岳父强留他,他又在那里过了一夜。
到了第五天,他清早起来要走;那女子的父亲说:“请吃点饼增添心力,等到日头西斜再走吧。”于是他们耽延,直到日头西斜;二人一同吃饭。
那人和他的妾,以及他的仆人起来要走的时候,他的岳父,就是那女子的父亲,对他说:“看哪,天快晚了!请再住一夜。看哪,日头西斜了!请在这里再住一夜,畅快你的心;明天可以清早起来,上路回家去。”
那人不愿再住一夜,就带着自己的妾和两头备好了的驴,起来走了,来到耶布斯对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他们走近耶布斯的时候,日头快要落了;仆人对主人说:“来,让我们转到这耶布斯人的城去,好在那里住宿。”
主人对他说:“我们不可转到这座不是以色列人居住的外族人的城里去,我们过到基比亚去吧。”
又对他的仆人说:“来吧,我们可以到这些地方其中一个去投宿,或在基比亚或在拉玛。”
于是他们走路过去;他们走近便雅悯人的基比亚的时候,日头已经落了。
他们从那里转身,要进基比亚去住宿;他们进去,坐在城里的广场上,因为没有人接待他们到家里去住宿。
到晚上,有一个老年人从田间工作回来;那人原是以法莲山地的人,寄居在基比亚;那地方的人却是便雅悯人。
那老年人举目,看见那个旅客在城里的广场上,就问他:“你要到哪里去?你从哪里来?”
利未人回答他:“我们是从犹大的伯利恒过来的,要到以法莲山地的偏远地区去,我原是那地方的人;我去过犹大的伯利恒,现在我要到我的家去(“到我的家去”原文作“到耶和华的殿去”),但没有人接待我到家里去。
其实我有粮草、有饲料,可以喂驴;我和我的妾,以及与你的仆人在一起的那个青年人,都有饼和酒吃喝,一无所缺。”
那老年人说:“愿你平安,你所缺乏的,由我负责好了;只是不可在广场上过夜。”
于是把他领到自己的家里,用饲料喂了驴,他们洗了脚,就吃喝起来。
他们心里正畅快的时候,忽然城里有些无赖之徒,围绕房子,不住地敲门,对老房主说:“把进入你家的那个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
那房主出来见他们,对他们说:“我的众兄弟啊,不可这样,请你们不要作恶;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你们就不要作这羞耻的事。
这里有我的女儿,还是处女,并且有这人的妾,我把她们领出来,让你们污辱她们;你们看怎样好,就怎样待她们吧。只是对这个人,你们却不要作这羞耻的事。”
那些人却不肯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抓住自己的妾,拉出外边去交给他们,他们就与她交合,整夜污辱她;直到早晨,天色破晓的时候,才放她走。
天快亮的时候,那女子回到留她主人住宿的那人的房子门口,就仆倒在那里,直到天亮。
到早晨,她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上路的时候,就看见那妇人,就是他的妾,仆倒在门口,她的双手搭在门坎上。
他对那妇人说:“起来,我们走吧!”可是却没有回答。那人就把她驮在驴上,起程回自己的地方去了。
他到了家里,就拿起刀来,抓住自己的妾,把她的肢体切成十二块,叫人送到以色列的全境去。
看见的人都说:“自从以色列人从埃及地上来的日子,直到今日,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过,也没有看见过;你们要思想,要商议,要讨论。”
士师记第十九章   第 19 章 

  士 19:1> 以色列人的妾侍的地位如何?有什么权力? 

  19:1 娶妾是当时以色列社会所容许的事,不过这并不是神的原意(参创 2:24 )。妾必须做大部分的家务,但却只有妻子所有的小部分权利。她虽然在法律上属于丈夫,但所生的儿女,通常不会有合法之妻所生儿女那样的权利,不能承受遗产。她的主要作用是给丈夫性的享受,多生儿女,在家务上劳苦。以色列人常常把战时所掳的外邦女子纳为妾。但有时也会有以色列女子被纳为妾,这个故事之中所说的大概就是这样。 

  士 19:1-21:25> 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人有哪些特征? 

  19:1-21:25 这一段所记载的悲剧有什么意义?以色列人对神的信仰瓦解,他们的民族凝聚力也就解体,变成各自为政。假使他们顺服神,深信祂必然会成全祂的应许的话,就能占领整个应许之地。但是他们忘记祂,失去了自己的方针、目的,很快地就“各人任意而行”( 21:25 )。他们不让神引领,就和周围邪恶民族一样的败坏。他们为自己的好处制定法律,所定的标准就远远低于神的标准。你把神撇开后,就会为自己的邪恶大感震惊( 19:30 )。 

  士 19:24> 这房主的想法实在不可思议,是出于什么考虑? 

  19:24 对于非明文规定接待客旅的律法,在中东最为注重。不惜任何代价保护宾客,是最高荣誉的表现。不过这里对接待客旅惯例的遵守已变得非常荒唐。这个主人,宁可让匪类强奸凌辱自己的女儿及宾客的妾,也不愿使客人受辱。这两个人都自私,都不愿使自己受到伤害;他们没有勇气,甚至伴侣的生命遭遇危险的时候,也不敢起来面对冲突;他们不顺从神的律法,任由匪徒凌辱谋杀别人。若社会共同的守则比道德信念权威更大,它的后果将是多么可怕! 

  士 19:29-30> 太恐怖了!就连当时的以色列人也为之震惊…… 

  19:29-30 这种传播方式虽然是可怕的,但罪行的恐怖被有效地传出去了,它提醒以色列人认清匪徒所犯的罪行是何等严重,并且要求以色列人采取行动。在若干年后,扫罗也采用类似的方法去传信息(参撒上 11:7 )。其实那人和那些奸杀他妾的人同样有罪(是他把她交出去任他们凌辱的),这的确是一件荒唐的事。 

  士 19:30> 神的律法不单是神国度里的律法,也是地上的律法…… 

  19:30 这一章所讲的可怕罪行,还不是以色列人所犯的最大的罪。更严重的是,他们未能按照神的道德原则建立政府,未把神的律法也作为地上的律法。结果律法未能执行,作奸犯科也不以为耻。由于他们不顺服神,导致性变态与不法之事日增。在事件未扩大到难以收拾以前,他们总是姑息养奸,不愿理会。 

  我们一离弃神和祂的真道,一切恶事就会发生。我们渐渐会“随流失去”,偏离神,自己却毫不觉察,最后的结果就会影响到未来的世代。我们必须继续呼吁世人悔改归向神,让祂在各人心里作道德与灵性上的君王。──《灵修版圣经注释》